最近因为做一个小的创业项目,拉到父母来帮忙。然而,放养长大的我,十多年后再一次跟父母一起长时间生活乃至“共事”,却有了不少的矛盾,尤其是跟我爸爸之间,多次吵架。吵架的原因,多少因为认知的不对等之下劝说无效的不耐烦所引发的对峙进而演变成吵架。
前些天在《人民日报》看见一篇文章,标题大意是说对父母有对领导的一半好会怎样,然后讲述了一个儿子最初对农村父亲来城里看他非要扛一袋大白菜过来的不耐烦,到老婆开导后觉得要对父亲好一些然后用对领导的标准对待父亲,诸如开车门,让客厅抽烟,抽烟帮点火等事。老父亲则是不安加感动。
此文看了一遍,知其意忘其文,得其神忘其形。一直也在内心叩问着自己,是啊,为什么不能用对待领导的态度对待父亲呢?前些天和女友散步时讲到了这个案例,她说了一句“这不一样”。确实,不应该这样去比,为什么?我相信生活中的大多少人对父亲的态度都不及对领导的态度,但是这个人真的是忘恩负义,功利无情吗?我觉得问一个问题就能有答案——当老父亲住院需要花10万,这钱你会不会给?当领导住院要花10万,这钱你会不会给?我想,99%的人答案都是一致的。那么既然如此,为什么大多数人的自然表现确实对领导更尊敬呢?内在的原因是什么呢?
以前公司讲敬畏之心,我似懂非懂,只觉得是很虚很形式的东西,显然,我是得其形不得其神。敬畏之心,是一个“认知折叠”后的词汇,是尊敬和畏惧的折叠。绝大多数领导,我们都或多或少有些畏,毕竟人在屋檐下,不能太过分了,这个畏,也许谈不上畏惧,但是确实有身份上的天然的弱势,所以至少会更客气一些,除非是不想做的人。当然,也有一些领导是确实能力强,人品好,这样的领导,人格魅力大,往往能够折服底下人,这时候,可能更多的就是敬、尊敬。对于管理来说,敬,大于畏。
从父亲和儿子的关系进行分析。当儿子二十多岁后,父亲基本上是50左右,活到老学到老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很多父亲的认知其实可能已经被子女超越了。这个时候,如果父亲再顽固一些,儿子对父亲的尊敬往往容易被亲情所掩盖。毕竟,距离产生美,而亲情的距离往往比较小。所以,儿子对父亲,往往会缺少或被掩盖那份尊敬。而关于畏,从生物角度上来说,两个雄性,由于力量的差距已经逆转了,虽然不可能如同动物一样出现角逐,但是成熟的心理会更愿意为自己所想证明或者坚持的东西做一些付出,心理上的那份畏惧也会较少年时减轻极多!也就是说,成年后的儿子对父亲,往往会缺少尊敬,畏惧,也就是没有那份敬畏之心。亲情和感恩则往往在争执后起到修复的作用。
那么,如何调整自己与那些自己对其起不了敬畏之心的人的关系呢?请等我下一篇。本篇文章作者更想说,需要我们以敬畏之心对待的不仅是人,也有事,工作以及一切我们不甚了解之一切!常怀敬畏之心,宇宙之大,你我之渺小,万事之大不了!
我认为你的想法是对的,年纪轻轻的,应该多奋斗,不要太虚荣,说什么拉不下面子,怕同学笑话,难道别人的看法对你们自己的生活有任何影响吗?自己的生活是活给自己的,不是为了面子,不是为了照顾别人的情绪而活的。你的女友有虚荣,我觉得你有必要好好谈一下。现在即使买的房子不像她要求的那样好,但只要你们共同努力,以后也可以换房的啊!为什么一定要给自己这么大的压力?我的老公结婚后租了六年的房才买了房,我们过的一样的幸福。
情感调解
老母亲的老伴前些年去世了,留下了两套房产和几万块钱的积蓄。
本来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经常来照顾老母亲,一家人关起相处的也蛮融洽的,但是随着拆迁款的落定,家里的这套房子准备拆迁了。
几个子女针对拆迁款的问题争吵了起来,老母亲的意思是要把拆迁款全部留给儿子,可是三个女儿却坚决反对,其中大女儿说:“那你把拆迁款全给弟弟,我以后不管你”
老母亲也很生气,觉得女儿不该跟儿子争夺娘家的财产,她的意思是:“不管就别回娘家”
一家人就因为拆迁可能事情闹得不可开交,大女儿更是提出,如果母亲以后将名下的财产全部都给了弟弟,自己以后将不再过问母亲晚年的养老。
弟弟也很生气,他说大姐可以从这个家搬出去,从今以后的事情不会与她有任何关系。
眼看着姐弟之间在房产分割问题上僵持不下,调解员却觉得,一切应该把母亲的养老放在第一位。
调解员说:“老两口的这两套房产都是在婚内获得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既然父亲去世了,没有立遗嘱,那么针对父亲的这一套房产应该兄弟姊妹四个,包括母亲来共同继承。
针对母亲的拆迁补偿款,等到补偿款下来之后可以办一张卡,然后密码是六位数,大姐和小弟各设三个数字,到时候取钱的话,你们俩共同去取钱,这样就不用担心这个钱是怎么用的了,用到哪个地方了?”
大姐表示同意,她说:“这个卡交给我小妹来管,到时候用钱的时候打声招呼,这个钱就留给母亲住院,百年之后买墓什么的用,用剩的我们姊妹四个在平摊。”
弟弟表示:“妈还有3万块钱也得拿出来,把这个钱存进去。”
大姐说:“楼下盖的四间房子,我们姊妹四个一人意见,楼上盖的一套房子给我小弟,他给我一点盖房子的成本钱,给5000就5000吧,也不在乎这点儿了?”
老母亲说:“这个事情就这样解决了,以后你们就不要为这个事情再吵架了。”
情感点评
关于父母房产以及名下存款的问题是儿女们争吵不休的一个矛盾点,如果不能确定好一个妥善合理的安排方式,那么不仅会让老人家的晚年会过得非常糟心,而且也会让家庭氛围变得特别的糟糕。
在针对父母财产分配的问题上,几个子女应该齐心协力放下私心,以妥善照顾老人为主,把钱主要用在老人的生活开销,看病,养老等支出上,先解决好父母的养老问题,等到父母百年之后,再来平分剩下来的钱。
你可以转变一下思维,不要再把他当小孩子看了,把他当成年人看。叛逆期的孩子都是对之前接受的教育和培养方式的叛逆,以显示他长大了,所以家长要跟的上变化。
另外,用成年人的方式对待他,也会让他产生敬畏感,不再一味的叛逆。
但是还是不能完全放开,要暗中的引到他,总有一天他会明白你的苦心。记得不要用直接的方式,少说多做,展示给他看成年人是这样的,不是一味的叛逆。
恭喜你有这么一个优秀的儿子,真的,要是我有这么一个儿子,高兴还来不及,那还有时间去找他一点错误的时间。睡梦里都会笑醒。
一般父母都有的心理情结,要求儿子十全十美,不容许有一点错误,
那个孩子不是在错误中成长,学走路时,摔倒再爬起来,学说话时,错误百出,但不能否认,他学会了走路,学会了说话,而且是在父母的包容下学会的,是你一遍一遍地扶持下学会走路,
是你不嫌弃说话不好的情况下学会说话,难道你不记得儿子这么艰难的成长过程。
等到青春成长期,他有了个人意识,想独立自主,就希望父母少管一些,那怕是犯了错误,你只要告诉他,那些是做的对就可以,告诉他正确的方向。而且只要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你就应该给他一个温暖的拥抱,告诉他:儿子父母都爱你,让他感到家庭的温暖。
你最错误的说法是“你已经完了”,那就是告诉他,父母对他不抱任何希望,他心里还会有感激父母的想法吗?现在是应该放弃你还要教育他的想法的时候了,真的,他受那么多年的教育,知识远远多于你们,反过来,他要来教育你们了。
你不想想今后与儿子见面的机会会越来越少,你还不珍惜这一点点相聚的时间,好好跟儿子温暖一下,赞美他一下,让他感到父母对他的珍惜和爱。
我家一共两个女儿:我和我姐。爸爸突然离世,他的全部财产我都放弃继承权。因为他在的时候让姐夫入赘我家,日常生活里也从不帮我,尤其钱的方面。所以,虽然没有遗嘱,我尊重他的意思,啥也不要,不挣不抢,全部签字放弃权利。另外,老妈的赡养也不由我负责。后来姐姐给我十万。再后来,老妈说把她名下的一套房子给我一半。我使劲推脱,怕她不好在姐姐那里过日子,老妈表示不担心,让我务必收下。
我只是长期帝都工作的教师,北漂一枚。离异了,身边也没人照应,经济条件不算差,但离理想的生活品质相差太远。不贪慕财富,选择自食其力,只是为了老妈宁静的余生吧,为了和老爸争这口气吧,为了保存一丢丢的骨气吧……
我跟老公也假设过这个问题,我们有一个可爱的女儿,我假设这个问题,他说有能力肯定会平分,没有就肯定给儿子呗,当时听着挺生气的,所以我们也说好不要二胎,当然我也未必能生的出儿子,哈哈,这个 社会 对女性要求很高,所以我要倾尽全力培养她~不为别的,就是想让他不要那么辛苦
拆迁家里分了200万有一儿一女,女儿说要平分儿子不愿意,咋办?
看到这样的消息,就气不打一处来。家庭房子拆迁,与儿女有什么关系,难道房产都是儿女建造的吗?是他们靠实力创造的吗?凭什么要他们来考虑分配?他们凭什么该给谁不该给谁?
房产是父母创造的,拆迁款也自然归父母,儿女自然也只能听从父母的分配。父母愿意现在就分,就现在分,谁分多少,父母说了算。如果父母现在不想分,儿女就不该有任何说法,就不要你多他少的。
事实上,看到这样的儿女,父母应当把钱看得更紧一些,切不要先分了。因为,一旦分了,按照儿女的行为,到时候谁赡养父母,肯定是你推我、我推你。只有把钱紧紧抓好在手上,才能倒逼他们将来不把自己抛一边。如果不尽孝,就宁可捐了,也不要给他们。
一个会为了拆迁款争来争去的儿女,好不到哪里的。
我是一个女儿,也是一个出嫁了的姑娘,看到楼主的观点,在此我简单的阐述个人的想法,对不对只是我个人想法,不喜勿喷啊[呲牙]。第一,从法律的层面来说,继承法儿女是平等的,从今后赡养老人来说,儿女也是一样的。第二,从世俗中来说,作为我是不会主动开口来分钱的,除非我的户口还在娘家(拆迁按人头份额计算),当然不是我有钱,我们的条件也就是一个基层的工薪阶层的水平,一旦开口去要,性质就变了,娘家父母是否存在重男轻女的思想,兄弟是否愿意等问题,我不想因为钱而对亲 情感 到寒心。父母愿意给多少都是情分,将来我会用之与父母。不愿意给也莫怪,咱靠的是自己,同样将来在出钱出力上,我更愿意出力,因为我没受经济恩惠。
你家这儿子教育得太失败,除了力气大点,估计没啥出息,所以才猛死啃老,连自己的手足都要残杀,做父母的不主持公道,还迷茫不知所措,可见你女儿在你心里有多微不足道。拆迁款作为你们的补偿,跟你两个子女毫无关系,完全是自己说了算,现在却被儿子威胁要全部吞掉,活得毫无自我,也是够窝囊了。你完全可以拒绝两个子女的无理要求,如果想分给他们,也是你自己决定,而不是受子女的要挟。
家庭中存在的这种现象非常普遍,只是涉及到的家产多少而已。这200万在您生存期间是属于您的家庭资产,在您身故之后就是属于子女们继承的遗产。建议您不要在生前对这200万分给儿女。
这里其实就是涉及到两个问题:
第一, 在您生存期间对200万必须要有牢牢的掌控权。
第二, 在您身故后,能够按您生前的意愿将这200万分配给儿女,能够让儿女和和气气,顺顺利利的得到各自部分。
这200万一旦在生前分配给儿女,您就立即失去了掌控权。未来可能还会涉及到后期的养老等问题。但是手心手背都是肉,您应该在生前就把自己的财产做好分配,避免百年之后出现儿女为争夺家财而手足相残的现象。
现在普遍就是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实现。嘱的种类有很多: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最有法律效力的是公证遗嘱,很多老人在意识清醒的时候也会选择自书遗嘱。
但是,自书遗嘱也存在风险与弊端。自书遗嘱的制定由遗嘱人自行完成,一般没有见证人在场,也不保留立遗嘱时相关情况的证据。因此,自书遗嘱的效力薄弱,容易导致遗嘱人的意愿无法实现。针对自书遗嘱的风险与弊端作如下提示:
1、遗嘱是否为亲笔书写。“亲笔书写”是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司法实践中,其他继承人主张自书遗嘱系伪造或被篡改的情况屡见不鲜。
2、遗嘱内容是否规范。遗嘱内容不规范是导致遗嘱无法执行的原因之一。
3、遗嘱人是否有权处置全部财产。众所周知,我国采用夫妻财产法定共有制,夫或妻一方立遗嘱是不能为全部财产指定继承人的。
4、遗嘱人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实际案例来看,遗嘱人多为老年人,思维能力和身体机能已经下降,如果其他继承人能够证明遗嘱人曾患疾病(比如中风),对精神 健康 有影响,那么遗嘱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在现在实际生活中还可以通过一种更保险的方式来实现。那就是通过人寿保险产品的方式来实现,通过人寿保险产品的指定身故受益人来达到定向资产传承。
首先,投保人享有保单所有人权益,在投保人生存期间对保单享有处置权。您可以作为投保人为自己投保人寿保险产品。
其次,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这样就能达到在您生前把这200万按自己意愿分配给儿女愿望。
再次,通过人寿保险还可以达到规避被保险人生前欠缴税务与债务的风险。身故保险金的理赔不受被保人生前欠缴税务与债务的影响。《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最后,不用担心人寿保险公司运营破产,未来无法兑付保险金。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要我说,简单粗暴的分钱这个家会不安生,怎么分都有人会不满意。直接说,看表现。自己心里有称。可能还好点
这两百万是父母的,不是遗产,所以,子女不能有什么异议,就看父母的意思,父母喜欢儿子200万都给儿子也没问题,父母喜欢女儿,200万都给女儿也说得通。而且父母只是拆了老房子,还得买新房子住,还要装修,买家电,5线城市也要100万,剩下的属于父母,和你们儿子女儿没关系,你们想花钱自己赚去!
就跟狄仁杰跟武则天说传位的事儿:武家会给自己姑姑立牌位会成为武家的祖宗吗? 还是传给李唐起码你的后代会给你立牌位也称你为族。其实就是这样才能一代代传下去。不过现代人没有这个观念了,不过起码外孙或外孙女基本不给姥姥姥爷上坟的(我们这儿)
看这房子是父母的还是孩子的。如果按人口分,把属于孩子的给他们。老人都还在分什么分?钱留在自己手里最保险。
这分两种情况。一是你继父和你有抚养关系即:你从小是在你母亲和继父抚养下长大的。哪么你就有赡养照顾你继父的义务,是不能强行叫你继父搬离的。二是你和继父没有抚养关系,你也就没有赡养照顾他的义务,你是可以通过调解协商叫你继父出去居住的。但你母亲和你继父夫妻关系还在,不宜采取生硬的态度,最好找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法,比如在你的附近租房给两位老人居住,这样既能照顾老人,又能解决你们之间的矛盾,也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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