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懂先生》:毛姆在小说中设了个谜,只有情场高手才能看懂

《全懂先生》:毛姆在小说中设了个谜,只有情场高手才能看懂,第1张

《全懂先生》:毛姆又给读者出了个难题,这个男人到底是讨厌还是可爱呢?

毛姆《全懂先生》的主人公是一位很难评价的克拉达先生。他无疑是个很有看点的男士,而我却对小说中另一个让人心跳的故事牵肠挂肚。

克拉达先生是作家乘船出行时,同船舱的旅伴。身材短小粗壮,胡子刮得干净,皮肤黝黑,胖胖的鹰钩鼻,一双灵动的眼睛很有神采。他是个精力旺盛、能说善侃、无所不能的人,善交际的他不出三天已经认识了船上所有的人。

无处不在的他策划赌局,主持拍卖会,组织掷环游戏和高尔夫球赛,策划音乐会,还安排了一场化妆舞会。大家无奈又调侃地称他为“全懂先生”,而他把这当成是恭维。

最令大家崩溃的是在饭桌上,有那么大半个小时,一整桌的人都要无助的面对他。他神采飞扬,不但话多还喜欢争论,什么都比别人更懂,而且因为异于常人的自负,一旦你和他的说法有分歧,就是在侮辱他,不管一个话题多么琐碎,在所有人都认同他的想法之前,他是不会分心的。他是个令人讨厌的无所不知的家伙。

同船的旅客中有一位拉姆西先生,和克拉达先生一样固执,而且极度憎恶别人的自命不凡,两个人的讨论经常剑拔弩张,似乎永不会休止。

拉姆西替美国领事馆做事,工作地点在神户。他身体魁梧又肥胖,定制的衣服被撑得鼓鼓的。之前去纽约接他的夫人,现在和夫人一起回日本工作。他的夫人已经在家里呆了一年,是个漂亮小巧的女子,举止讨人喜欢,而且很有幽默感。因为领事馆的薪水欠佳,她的穿着总是非常简单,但她知道怎么穿才合适,素净大方,又不落俗套。

一次晚餐上,话题聊到了珍珠。报纸上最近有很多关于日本珍珠养殖场的新闻,大家说它们必然会降低真品的价值。不出所料,克拉达先生迅速抢占了话题,所有关于珍珠的知识一一告诉我们。虽然拉姆西对珍珠没啥了解,他还是忍不住要嘲弄一下克拉达。不到5分钟,争辩已经热火朝天。克拉达比以往更加言辞激烈、口若悬河,终于拉姆西说了什么刺痛了他,他拍着桌子嚷道:

“听着我说的都是内行话,我现在去日本就是要看看他们的珍珠生意,我做的就是珍珠买卖,干这行的人,没有一个人会认为我刚刚说的不对,世界上所有最好的珍珠我都了解,珍珠上我不了解的事情根本不值得知道。”

大家有点吃惊,因为之前并不知道克拉达的真实身份。这时克拉达环顾四方,好像获胜了一般。

“养殖的珍珠像我这样的行家,只要半睁着一只眼睛就能辨别出来,”他指着拉姆西夫人的一根项链,“你相信我的话,拉姆西太太,你这个项链永远不会比今天贬值一分钱的。”

那位可爱的太太脸红了一下,把项链塞进了领口下。拉姆西身子前倾朝我们使了一个眼神,里面有一丝笑意闪过。

“我夫人的项链挺好看的是吧?”

“我一下就注意到了,我跟自己说,天哪,那些可是实打实的珍珠啊。”克拉达回答。

拉姆西调侃地问道“当然了,这项链不是我买的。我很想请你判断一下这项链值多少钱。”

“我们内部价 大概在15,000英镑左右。如果是在第5街买的,那标价3万美金我也不奇怪。”

拉姆西阴森地笑了笑。

“你想不到的是,这是我们离开纽约前一天,拉姆西太太在百货商场买的,花了18美金。”

克拉达先生脸一下胀得通红。“瞎扯。这项链不但是真的,而且就这种尺寸来说,我还没见过品质这么好的。”

“你要打赌吗?我说这是仿制品,跟你赌100美金。”

“一言为定。”

眼看着双方剑拔弩张的时候,拉姆西太太说:“亲爱的,你都已经确切知道的事情,怎么能打赌呢?”他嘴角有浅浅的笑意,语气中像在温柔地责备丈夫。

拉姆西不依不饶“当然要赌!钱来得这么容易,要是我还不拿,那得蠢成什么样了。”

“但这要怎么证明呢?”她说,“最后不过我跟克拉达先生各执一词罢了。”

“让我看看那根项链,如果是仿制品,我一下就能告诉你。100美金我还是输得起的。”克拉达先生说。

“亲爱的,取下来吧。这位先生想怎么看就让他看。”

拉姆西夫人迟疑了一下,把双手放到搭扣处。“我解不下来,克拉达先生只能信我的一面之词了。”

拉姆西跳了起来,“我来解。”

他把项链交给了克拉达,克拉达从口袋里取出一块放大镜仔细检查。他黝黑的脸上铺展开了胜利的笑容。他把项链交了回去,正要开口说话。突然注意到拉姆西太太的脸,他脸色如此苍白,好像马上要晕厥过去,两只眼睛瞪大了对着他,里面全是金孔,眼神中有种绝望的吁请。

克拉达停了下来,嘴还张着,脸依旧通红。可以想见他在花多少力气克制自己。

“我弄错了,这根项链仿的非常好,不用说,当我用放大镜看了之后,我立马知道它不是真的了,这破玩意儿18美金是差不多。”

他拿出皮夹从里面抽出一张百元钞票,一言不发把钱交给了拉姆西。

“这或许能给你一个教训,下次不要再这么自以为是了,我年轻的朋友。”拉姆西接过钱时这么说。

这件事马上在船上传开了,“全懂先生”也会失误,让大家觉得很有趣,克拉达只得接受不少人的嘲笑。

第2天一早,克拉达先生收到从门下塞进来的一封信,可信里面只有一张百元钞票。克拉达的脸又红了,他把钱仔细地放进皮夹,又把信封撕碎,从窗口扔了出去。

“如果我有那么个漂亮可人的妻子,我不会自己留在神户,让她在纽约待一年多。”

克拉达自言自语地说。

毛姆的小说讲完了,克拉达也似乎变得不那么讨厌了。而克拉达到底是看走眼了还是另有隐情毛姆却没有交代,因为他相信:但凡情场高手都能破解这后面的秘密。

读者朋友,你猜到了谜底吗?

第一次听说毛姆是在喜马拉雅电台的录音频道,系统随机推荐并朗读录播了一段节选自毛姆《面纱》的奇妙的爱:

我从来都无法得知,人们是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另一个人,我猜也许我们的心上都有一个缺口,它是个空洞,呼呼的往灵魂里灌着刺骨的寒风,所以我们急切的需要一个正好形状的心来填上它,就算你是太阳一样完美的正圆形,可是我心里的缺口,或许却恰恰是个歪歪扭扭的锯齿形,所以你填不了。

第一次听说《月亮与六便士》是在一个职场观察类节目《令人心动的offer》里,梅帧·对于“面对一份高薪但看不惯老板的工作”应不应辞职的引用。梅帧站在应该勇敢辞职的一方,她说高薪原本应是开心快乐的,但仍在思考要不要辞职的问题,说明看不惯已经到了一定的程度,这种看似忍一忍就能过去的状态,其实是严重消耗对工作热情的内耗,反而不利于工作的自我成长。之后她讲到辩题的本质是在问我们面对钱和前途的时候,有没有辞职的勇气,接着说到就算大家都想努力变成千里马,但前提是要遇到伯乐啊,也希望大家在意识到满地都是六便士的时候能有抬头看一眼月亮的能力。

觉得这段话很有意思,后来经过搜索,发现这是一本书的名字,觉得这本书的名字也很有意思,便买来看,拿到书的时候才发现,《月亮与六便士》作者——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以前读书,好像不怎么仔细看前言、引言、或者目录,似乎觉得正文才是目的,月亮与六便士的译本序里,王晋华教授简介了毛姆的生平和这本小说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的人物性格,并给了它很高赞的评价:以其内容和形式上的独树一帜,在西方文学乃至世界文学中放射着异彩。

初读第一节,毛姆提到他对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的初识印象,一点也没有看出这个人不同寻常的地方,但后来在他逝世的四年之后,一个叫莫里斯·胥瑞的人写了一篇文章,才使的这位不知名的画家没有被湮没,因为他是个写作的高手,是真心希望能引起有识之士对这位极具独创精神的天才画家的重视,在对思特里克兰德的生平做了生动的勾勒后,那些过去与他有过接触的人也纷纷开始了撰文投稿。毛姆说,思特里克兰德的声名鹊起是艺术史上最富有浪漫传奇色彩的事件之一。

第二节里,他说自己要不是因为战争偶然去到了塔希提岛(思特里克兰德渡过自己生命中最后几年的岛屿),他是决计不会写下这些对思特里克兰德的回忆的,如果那些相信思特里克兰德伟大的人看法正确的话,那么岛上那些跟他有过亲身接触的人也是这个悲苦画家生涯中那段最不清晰的日子的见证。毛姆又说,他的性格里有点苦行主义的成份,每个星期都会叫他自己的肉体经受一次更大的磨难。他看每一期《泰晤士报》的文学增刊,想到那么多作家写了那么多的书怀着美好希冀着出版,却不知道等来的是什么样的命运,他觉得这真是一种有益于身心的修炼。我觉得他说话很有意思,如同他书本的名字。

第三节里,了解到毛姆初成名进入伦敦文学界时,年轻急切又羞涩的心情。那时的他们羞于表现情感,担心被取笑,所以大都克制自己不去张扬。他说不认为当时风雅倜傥的诗人、作家们就有多么的洁身自好,但却不记得那时候的文艺界像今天这样*乱不堪。这句话让我想起了译本序里王晋华教授将说到的《月亮与六便士》的出版,正值我国当时五四运动的开展,那时鲁迅发出礼教吃人,救救孩子等口号的呐喊。文风让人觉得熟悉。毛姆说在那个年代,谈话仍然被看作是一门应该掌握的艺术,格言警句还不是呆笨的人冒充有趣的工具,它们只会给高雅之士增添生气和活泼的情趣。突然想到自己常在Q签名处更新的自认为有理的文言,越发觉得这个人说话的有趣。

第四节开始,毛姆用没有人比她对他更好了引出了一个叫做柔斯·瓦特尔芙德的女子。也是在这位**家里的茶会上,毛姆遇到了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的妻子——思特里克兰德太太。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喜欢结交一些文人,可能也是因为他们住的较近,那个夏天,毛姆和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经常见面,也时不时的到他家里吃顿愉快的午餐或是参加热闹的茶会。

用毛姆的眼睛看到的是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讨人喜欢的和蔼、朴素。他说,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不仅设宴招待这些作家、艺术家,还曾探访过他们的深宅幽居,她认为他们的人生信条无可厚非,却不曾有一刻想按照他们的方式调整自己的生活。即便觉得这些人的理论和悖论都很有趣,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开心的知晓,却对她的信念和原则丝毫没有影响。

我突然想到思特里克兰德会不会在17年间已经非常了解他的太太,所以才会选择用一走了之这样冷漠的离开方式去追求他的艺术生活?

初识思特里克兰德夫妇,毛姆认为自己将他们写的太没有血肉了,甚至没有性格上的特征,他为自己的辩解就是:他们给他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印象。他一边思考着人们为什么把短促的时间花在无聊的应酬上,一边认识了初见只打了一个招呼的思特里克兰德。

当再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是从那个对他很好的女子——柔斯·瓦特尔芙德的嘴里,他形容她幸灾乐祸的样子让我不禁想到了生活中爱聊八卦的女人们。

思特里克兰德只给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留了一封不到十行的信笺就走了,在听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姐夫说再见到思特里克兰德打的他爬不起来的话后,毛姆写到:如果愤怒的道德不具备足够的力量直接给罪人以惩罚,想想也真是件沮丧的事。准确的语言描述却听不出立场的判定。如同他可能本不想参与思特里克兰德的家事,却接受了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对他去见思特里克兰德一面并帮忙说服他回来的请求。

离开了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哭哭啼啼痛苦不堪的模样,冷静后思考着的毛姆虽然仍不能断定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请求他带回迷途的丈夫是否是出于真爱还是只是担心丑闻传播,虚荣心受到伤害,但仍旧计划着合适的时间去见思特里克兰德。他说: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人性是多么的复杂矛盾,不知道真诚里有多少是做作,高尚中又多少卑劣,邪恶中又有多少善良。

跟着毛姆的脚步,我们带着思特里克兰德跟着小三走了的谣言来到巴黎寻找思特里克兰德的比利时旅店。当那个原本被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上校姐夫形容的豪华大酒店以极其破烂肮脏的样子出现的毛姆的视野的时候,我们或许已经猜到,思特里克兰德的离开决计是不会有一个女人跟随的。

当毛姆以为自己受了愚弄下意识的打听时,他又难以置信的的得知思特里克兰德真的住在这里的事实。接下来,在和思特里克兰德如同博弈斗嘴的冷漠谈话中,毛姆被这个四十岁准备开始学画画的男人真挚炽热的情感感动了,他说把同一件事热情不减地讲上三遍,只有女人才做得到。看起来,毛姆慢慢印证了思特里克兰德只是为了画画才抛妻弃子的事实。

在毛姆进一步的笔触下,我们看到了那个与思特里克兰德家人提供的不太一样的思特里克兰德,他不善表达,却又有狂热者的直截了当;冷漠不理睬别人意见,有着信徒的狂放不羁。当然在我看来,这也不是多么褒扬人的词,毛姆说:传统对他完全失去了效用;他就像一个身上涂了油的摔跤手,你根本抓不住他;这赋予他一种你束缚不了的自由,会叫你火冒三丈。

当毛姆带着没有说服思特里克兰德的遗憾回到伦敦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家里时,那里在短暂的凌乱后又恢复了井然有序的模样,毛姆的据实相告,没有女人,住在极其肮脏简陋的小屋子里,几乎分文未有,一下子让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姐姐和姐夫嚷嚷和臆断起来,但显然的是,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相信了,在毛姆说出:如果是为了女人离开至少可以战胜,而为了理想走的,就无能为力的时候,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用不甚友好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表达了她愤怒后的默认。

在这之后的日子里,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收起了自己遭受的痛苦,并告诉毛姆如果有人提起思特里克兰德和一位女子私奔了,让他不要反驳,这之后,大家也能猜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利用着无人不知的谣言和人们的同情,开始了她的谋生之路。毛姆说他后来才认识到一点:卑鄙和伟大,恶毒与仁慈,仇恨与热爱,是可以并存于同一颗心灵里的。站在女性的角度,我觉得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做法无可厚非,毕竟她还要抚养自己两个未成年的孩子。

如果把书本分成几个部分,我想以上便是这本书的第一部分,之后的第二个部分,随着毛姆在巴黎的朋友一个叫戴尔克·施特略夫的人物的进入,开始了对思特里克兰德绘画的了解。与思特里克兰德一样的是,这位名叫施特略夫的男性也是一位画画的人,但他对自己绘画室的要求如同他的画作一样,能挣到不菲的收入却得不到别人的尊重,但总归是一个慷慨大方又对绘画有着真知灼见的一个人。在我看来,他算是思特里克兰德绘画初期的伯乐。因为毛姆不取笑人的态度,也使得他从施特略夫那里知晓了关于思特里克兰德的一些消息。他曾邀请过思特里克兰德来到家里赏析他的画,但思特里克兰德在借了一些法郎后一句话没说就走了,这使得她的妻子最初非常厌恶这个没有一丁点礼貌的人。

后续不论是毛姆与思特里克兰德见面下棋,还是从施特略夫夫妇那里的加深的对思特里克兰德性格的印象,都让人觉得这似乎就是一个为了艺术而生的人,他全然不会顾及周围人的眼光和身边人的态度,肆无忌惮的的口无遮掩,即便对待总是接济宽容他这些的施特略夫,直到一次他的病重。

严重的疾病让他踏入了鬼门关,如果不是施特略夫夫妇的悉心照料,恐怕这个日后伟大的画家早就命丧黄泉了,然而,他却用俘获了施特略夫太太的芳心的方式回报了施特略夫的崇高。这时的施特略夫像个小丑一样,把病人带到家里来照顾,明明起初妻子强烈的不同意,后来,病人好了,却霸占了他的画室,这还不算,当他试图为难的准备赶走这个从来没正眼看过自己一眼的人的时候,那个当初表示如果思特里克兰德搬进来,她就走的妻子竟然说要跟思特里克兰德一起走。

毛姆回想起自己曾经看到过的施特略夫太太看思特里克兰德的一个微妙行为,恐惧背后的隐义大慨就是担心自己的移情别恋?也许,笨蛋一样的施特略夫就不该用提起自己太太是怀着被人抛弃的孩子嫁给自己的这件事,来说服太太同意思特里克兰德来到家里养病,想想这真是一个一箭双雕愚蠢又伟大的举动。

但思特里克兰德还是思特里克兰德,即便施特略夫太太喜欢上了他,并在施特略夫主动让出住所后,照顾了思特里克兰德一段时间,这也没有改变思特里克兰德的什么。但对于施特略夫而言,那个无比爱着自己的妻子,在遭受妻子的背叛后,没有报复,没有愤怒,他只想像到鉴于自己对思特里克兰德的生活了解,决计不忍心自己的妻子生活在那样的环境里,于是他决心永远等待着她。在与毛姆谈论这些的时候,他大约也是猜到了毛姆的心中所想,于是说自己不指望她能像自己爱她那样爱自己。他知道自己是个叫人看不起的人,也不是那种女人会喜欢的男人。他很清楚。如果他的太太爱上了思特里克兰德,他不会怪她。

毛姆接下来说了一句让我感觉悲伤又幽默的话:你显然比我所认识的任何一个男人都少些自尊心。

而施特略夫又说:我爱她比起我自己要多得多。在我看来,爱情中若还考虑自尊,那只能说明你最爱的还是你自己。后续还举了已婚男人出轨的例子。

当我再读一遍这两个友人在面对背叛和亲情的问题上如此坦然的谈论时,不知为何依旧觉得有些好笑。

后来,施特略夫太太死了,在思特里克兰德走后,她服了毒药,并且至死也不愿再见施特略夫一面。面对施特略夫太太的离开,施特略夫伤心欲绝,回到他们房间的画室,他看到了那副画着布兰奇•施特略夫的裸体画。愤怒的中火使他不能自控的想要拿东西一下子撮烂那幅画,可是画作仍旧保存了下来,因为施特略夫说那是一件真正的艺术品,一幅奇妙的伟大画作。我很诧异毛姆笔下这个有些悲凉的人物—施特略夫,如果不是他带着对思特里克兰德天赋的高度认可,或许思特里克兰德早就病死在了那个臭气熏天的小屋子里,而今他的妻子也多少因这个人死去,他却仍旧能够控制住没有破坏那副伟大的画作,我想着这大概就是人类心中善良的影子。不久之后,施特略夫回了荷兰老家。

毛姆在书中解释布兰奇•施特略夫的行为说道:过去他认为布兰奇爱施特略夫,实际上只是男人的疼爱和生活的安逸在女人身上引起的自然反应,而大多数的女人都把这种反应当成了爱情。这是一种能被任何人(或者物)所激起的被动感情, 就像一棵藤蔓会攀附在一棵树上一样,因为这种感情可以叫一个姑娘嫁给任何一个想要她的男人,相信日久了,自然会生出爱情,所以世俗的见解承认它的力量。说到底,这种情感只不过是对衣食无忧的满足,对财产的自豪,对有人疼爱的沾沾自喜,和对自己有一个家可以掌管的感激之情。他还说女人们生性善良,爱慕虚荣,于是便认为这种感情具有它的精神价值。我虽然不完全认同毛姆的这种说法,可用在布兰奇也就是施特略夫太太身上,觉得还真是有些道理。

虽然毛姆有预见性的觉得布兰奇和思特里克兰德的结局不会那么好,但也意外于有人死去的结局,于是那原本对思特里克兰德的饶有兴趣里也多了一丝厌恶的成份,而这个令人厌恶的思特里克兰德对于毫不理睬自己的人又容易表现自己的热情,我想着这不就是欲擒故纵的心理吗,我记得在最初与沉默寡言的思特里克兰德的见面里,毛姆对思特里克兰德用过这招。

后续,当毛姆再次提到思克里特兰德的时候,已经是他逝世九年的时间了,离他们分开也已经十五年了,还记得毛姆是因为偶然来到的塔希提岛吗?他又重燃了对思特里克兰德的兴趣,于是在毛姆与尼克尔斯船长、一个姓寇汉的犹太商人、塔希提的鲜花旅馆的主人约翰生太太、布吕诺船长、库特拉斯医生这些人的交涉中,我们多少看清了些思特里克兰德生命中那最后几年的光景。

塔希提岛是个似乎能令人无故留下的岛屿,那里的人们对于像思特里克兰德这样的人有的只是同情,而并不感到很是奇怪,反而不太会用怪异的眼光再看待他,也许思特里克兰德,第一次在巴黎与毛姆见面,说着自己梦中的岛屿,就是这片座岛屿。也是在这片岛屿,思特里克兰德创作出了一些名留青史的画作。

在后来塔希提鲜花旅馆的主人约翰生太太的介绍下,思特里克兰德认识了年仅十七岁的爱塔,并在约翰生太太说出爱塔有几百法郎的积蓄后,思特里克兰德捋着自己的红胡子,问爱塔:是否愿意自己做她的丈夫,就这样,毛姆说:可怜的思特里克兰德结婚了。

思特里克兰德自离开伦敦后,一直过着悲苦拮据的生活,虽然即便他不在乎自己是否吃饱穿暖,但也不能否认他是一个需要食物才能存活的人的事实,但在爱塔的地产,一个离环岛公路八公里的地方,有两间带着凉台、没有刷漆的木制平房。思特里克兰德就是住在那样一个有着芭蕉树、芒果树和凤凰木交相辉映美丽的地方,靠着那块有出产的地,过了一些舒服的日子。

至于库特拉斯医生,是最后知晓思特里克兰德得病和病史情况的人,甚至思特里克兰德的墓穴也是由他和爱塔一起挖的,因为思特里克兰德得了严重的麻风病,再没有人敢靠近那个美丽的世外小屋。

医生在最后一次被请求去救思特里克兰德的命的时候,因为不在家错过了爱塔托赶车人带来的消息,当第二天医生匆忙的赶到思特里克兰德的小屋时,那个散发着腥臭味的小屋,从地板到顶棚,展开了一幅奇艺的精美画卷,但思特里克兰德已经死了。死前快一年,他的眼睛已经瞎了。

爱塔带着对思特里克兰德的许诺,在他死后,放火把这副天才之作一并也烧了。

毛姆说:他至死也没有变啊。

回想起,思特里克兰德在毛姆笔下存世的几幅画,有那个姓寇汉的犹太商人借给他两百法郎,他一年后送给他一幅画着他种植园的画、还有布吕诺船长去思特里克兰德家里做客,因为同情花钱买了几幅、还有那个叫库特拉斯的医生,第一次去给思特里克兰德看病,思特里克兰德坚持叫他拿走的那幅画。

他似乎从未想过靠画得到什么。毛姆说:他已经实现了追求的东西。可以说是死而无憾了。他创造了一个世界,也看到了自己创造的世界多么的美好。临了,在骄傲和灭世中间,他又将它毁掉了。

故事的最后,毛姆又回到了伦敦,见到了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她的家中换掉了曾经的朴素印花布和莫里斯墙纸,她现在追求时尚所装饰的各种颜色,其实都是因为在南海岛屿上的一位画家有过这样的梦想,毛姆没有提到爱塔和他的孩子,只告诉了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关于思特里克兰德悲惨痛苦的病逝。

短暂的沉默后,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也就是思特里克兰德在伦敦长大的儿子颇有意味的说了一句:上帝的磨盘转的很慢,但是却碾得很细。此时的毛姆却无故的想到了思特里克兰德和爱塔的儿子,那个活泼快乐的小伙子,他顿时在想象中,似乎看到了他浑身赤裸着工作在一艘双桅帆船上,夜晚,星星熠熠闪亮,四周是浩瀚无垠的太平洋,思特里克兰德的儿子和另一个小伙子他们在沙哑的手风琴中快乐地跳着。

喜欢一个女孩就应该勇敢的去追求她,人家看不到你的真心,肯定是不会做你的女朋友的呀,用你的真诚去打动她他,看到了你的爱,人家才会答应你

真正美好的感情,是两个人共同经营出来的,愿意成为彼此生命里的大树,在关键时刻为对方遮风挡雨。

人家女孩子不要你的时候的心态,我们来可以分析一下,

当女人决定跟一个男人交往之前,首先要认清他是否真的爱自己,其次要明确在他心里的分量和位置,最重要的是他是否真的懂自己。

假如他对你缺乏必要的温柔与真诚,对待感情的态度过于敷衍和虚伪,表明他心里根本没有你,这样的男人也并不值得你付出爱与真情。

判断一个男人是否值得珍惜和在乎,取决于他对待感情的态度是否足够专一和坚定。

如果他平时对你虚情假意、表里不一,当面一套背面一套,那么你就不必再对他一往情深,而是应该趁早放手。

真正深爱你的男人会小心翼翼地呵护这段来之不易的缘分,也会给予你更多的包容和理解。

只有当他不爱你了,才会对感情心灰意冷,对你缺乏必要的耐心和包容。

一般来说,这样对待你的男人,离得越远越好。

1、对你虚情假意

真正美好的感情,是你们在一起能够相互真诚,愿意坦诚相待。

假如他在感情里对你虚情假意,虽然嘴上说爱你,心里却根本不爱你,甚至经常背着你跟别人暧昧纠缠,表明他心里根本没有你。

越是深爱你的男人,越会对你保持必要的真挚和真诚,即使是善意的谎言,也会适可而止。

当你意识到一个男人开始对你三心二意,喜欢玩弄感情,对你缺乏必要的专注和真心,有任何心事从来不肯主动找你倾诉,你很难融入他的内心世界,表明他可能并不是真的爱你。

真正值得亲近和珍惜的男人,他首先要对感情负责,要对你足够坦率和坦荡。

如果他在你面前表现得格外虚伪和做作,不愿意和你分享他真实的感受和心声,你对他再好也很难打开他的心门,那么你就不必再对他一往情深,更不必为他浪费宝贵的时间和青春。

2、对你忽冷忽热

判断一个男人是否值得亲近和珍惜,取决于他平时和你相处的各种细节,以及他对待你的态度。

如果他平时对你忽冷忽热、忽远忽近,他对你敷衍了事,无论是做事还是说话都不靠谱,说明他可能不是真的爱你。

越是深爱和在乎你的男人,越会对你保持必要的热情和温柔。

当你需要他的时候,他会随叫随到,而不是处处躲避你。

假如你从一个男人身上几乎感受不到任何爱意与温存,他对你若即若离、阴晴不定,十有八九说明他并没有那么爱你。

真正在乎你的男人,往往会全心全意为你付出,也会对你保持必要的热情和专注。

因为他心里有你,所以他不会轻易敷衍你,而是用心对待你的每一件小事。

只要是与你有关的事情,无论这件事情看上去有多么微不足道,他都会全力以赴去完成,把每一件小事都做到尽善尽美。

当你发现一个男人不能够给予你真正想要的归属感和安全感,他总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对待感情缺乏持久的热情和专注,你就不必再对他抱有过高的期许和期待,你应该离他越远越好。

3、对你漠不关心

感情中,一个男人如果对你漠不关心、熟视无睹,经常无视你的存在,做任何事情或者决定都不会事先找你商量,而是一意孤行、独来独往,说明他并不懂得尊重你,对你缺乏必要的重视。这样的男人并不值得你珍惜,你应该趁早远离他。

作家毛姆说过:“爱情的悲剧就在于冷漠。”言下之意,真正美好的感情,是两个人愿意相互亲近,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愿意成为彼此的精神支柱和依靠。

如果一个男人平时对你无动于衷,既不主动关心你的生活冷暖,也不愿意积极融入你的世界,表明他不是真的爱你。

一个真正深爱和在乎你的男人,不但不会无视你的存在,反而会想方设法拉近你们之间的距离。他会加倍珍惜你们相处的时光,他会觉得和你相处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

一旦你发现一个男人开始远离你的视线,他和你之间不再产生任何情感与生活上的交集,你们之间很难碰撞出爱情的火花,即使你陷入困境,他也不肯向你伸出援手,你就不必再对他一往情深,而是应该好聚好散。

爱一个人最好的方式,除了陪伴,就是温暖的关心和问候。

有时候,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一个温暖的拥抱,胜过千言万语。

他之所以对你漠不关心、冷漠无情,是因为你对他而言是可有可无的摆设,你的存在对他而言完全是多余的,他并不懂得怜香惜玉。

当你和一个男人分开完之后,他对你不理不睬,从不肯主动联系你,不再对你嘘寒问暖,把你当成空气,那么很明显,他已经不再爱你,你也不必再对他死缠烂打,而是应该果断远离他。

一个20几岁的漂亮女孩,身边聚集了众多的追求者。她知道这一点,于是,她把命运馈赠的美貌,当成了筹码,用来实现攀龙附凤的夙愿。

然而,她没能找到令自己满意的金龟婿,迫于无奈,她草率地嫁给了现在的丈夫瓦尔特。婚后,她邂逅了风度翩翩的查理,于是,一段婚外恋由此展开。

毛姆曾是“狄更斯之后最受欢迎的英国作家”,他擅长写情欲、背叛,用冷冷的笔揭示人性的阴暗。但是,《面纱》略有不同,一方面,他深刻地剖析了人性的阴暗,另一方面,又透露着对人物的深切的理解与同情。

这部小说的故事背景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的英国的殖民地—香港,这部小说的书名《面纱》典出雪莱的十四行诗《别揭开这五彩面纱》,毛姆在扉页引用了如下诗行:“别揭开这五彩面纱,芸芸众生都管它/他叫生活……”

毛姆的书名隐喻了主人公历经生死磨难后对人生真相或生命真谛的领悟。年轻的凯蒂愚蠢、轻浮、浅薄、势利、虚荣、没有头脑,但是,后来获得了明确的自我认识,她要与以前的自己一刀两断,做一个不依附于任何人的女人。

凯蒂出生在英国一个普通中产家庭,父亲是一名王室大律师,这个职位听上去光鲜亮丽,但是收入却只能勉强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开销。

一转眼,两个女儿也都已长大,凯蒂的母亲把注意力放到了两个女儿身上,希望让女儿尽快找个如意郎君,弥补她郁郁不得志的人生。

凯蒂是两个女儿中最漂亮的一个,她的母亲便把所有的精力放到了她身上。

一进入社交圈,凯蒂就惊艳四座,身边拥有了众多追求者。然而,社交季一年又一年地结束了,仍没有人能在地位和财富方面令凯蒂和她的母亲称心如意。

更让凯蒂受不了的是,不如她漂亮的妹妹,却要先她一步,嫁给一位男爵,凯蒂的心里五味杂全。

这时候,瓦尔特向凯蒂求婚了,凯蒂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为了摆脱在娘家的窘境,给自己找一个长期饭票,她嫁给了自己并不喜欢的瓦尔特,并随他来到香港生活。

查理满足凯蒂所有关于男人的幻想:身材好、有钱有权、能游刃于各种人际关系,凯蒂认为自己找到了一个更好的长期饭票。

但是,当她和查理的事情败露后,查理却急于把凯蒂撵走,他并没有打算认真对待这段感情,凯蒂伤心欲绝。

凯蒂两次选择男人,都是因为她觉得他们可以依靠。她和瓦尔特结婚,是想摆脱在娘家大龄而无人可嫁的窘境;她出轨查理,更多的是享受查理的权势,以及满足她的虚荣心,查理也能给她带来更多的安全感。

如果凯蒂有独立的意识和思想,她寻找丈夫的目的,不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长期饭票,而是找一个情投意合、有思想共鸣的人,她便不会因为有人只是可以养活她,就选择嫁给那个人,更不会因为崇拜权势,婚内出轨。

凯蒂从小就知道,她是个美人痞子,将来会成为一个美人。

她的母亲对她的人生寄予了厚望。即使她很吝啬,也不惜花重金带领凯蒂进入社交圈,从这方讲,母亲是爱凯蒂的,她希望凯蒂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心理学有一个名词叫做 “无条件的爱” ,指的是你对孩子的爱里没有交换、没有恐吓,也没有威胁。

只有你无条件地给予孩子爱,孩子的内心才能充满力量。 凯蒂的母亲对凯蒂的爱是有条件的,她爱凯蒂,带她参加社交舞会,给她买漂亮的衣服,是因为她想利用凯蒂实现自己攀龙附凤的愿望。

当这个愿望落空,母亲便不再爱凯蒂,她说凯蒂,只会花光父亲的钱,在家里毫不犹豫地打击凯蒂,告诉她,年轻的女孩很快会把凯蒂挤出社交圈。

凯蒂的父亲也并不爱自己的女儿。他的两个女儿和妻子,只是把他当做家里的经济来源。当他的收入下降时,母女三人只是抱怨他无能,丝毫体会不到他的痛苦,他在家里得不到任何尊重。

他的一生都在遭受妻子和女儿的压榨,他自己的情感都无法满足,他更没有能力爱自己的女儿。

当父母不能给孩子提供全然的爱,孩子的内心就会变得异常柔弱,无法活出真正的自我。于是,他们一生中都在寻找,那个可以给自己提供全然爱的人,并深陷其中。

凯蒂之所以嫁给瓦尔特,是因为瓦尔特能帮助她摆脱家庭的困境;她出轨查理,是因为查理外貌出众能力又强,这既满足了她的虚荣心,她又相信查理能带给她更好的生活。

如果凯蒂的父母从小培养她独立的性格,那么她就不会想要依靠别人,来摆脱自己的窘境,而是要靠自己摆脱困境。就像简爱在得知罗切斯特双目失明、陷于贫困之时,她只身回到罗切斯特身边,用自己柔弱的肩膀撑起了两个人的未来。

凯蒂的一席话道出了, 她的价值观受周围环境的左右。

周围的人喜欢跳舞、打网球、看戏,凯蒂也喜欢;周围的人喜欢运动型的男人,凯蒂也喜欢。

瓦尔特个头不高,身材瘦小,她不是凯蒂喜欢的类型,以至于凯蒂和瓦尔特跳过几次舞后,对他都没有什么印象。

结婚后,凯蒂觉得瓦尔特也毫无魅力,两个人也没有共同语言。凯蒂生性活泼健谈,瓦尔特却沉默寡言;瓦尔特酷爱读书,可是他读的书在凯蒂眼里却是那么枯燥乏味。

但是,当跟随瓦尔特来到疫情重灾区湄潭府之后,她对自己的丈夫有了新的认识。瓦尔特在湄潭府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临危不惧、救助了很多人,修道院院长和修女圣约瑟夫对瓦尔特赞赏有加。

凯蒂对瓦尔特的态度发生了巨大变化,她虽然还是无法爱上瓦尔特,但是,她开始明白,瓦尔特的心底包含着巨大的博爱情怀。

在瓦尔特染上瘟疫,生命将不久于世时,凯蒂为了能让瓦尔特走得安心,她祈求瓦尔特的原谅。瓦尔特在凯蒂眼中,不再是那个令人讨厌的丈夫,而是一个英雄。

在修道院工作时,凯蒂看到院长和修女们,为了帮助他人,牺牲了自己一生的幸福,她的心里触动很大,凯蒂认为她们活得非常有意义。

在修道院工作的这一段日子,凯蒂也一点一点地找回了迷失的自己。曾经的自己依附他人、没有独立的人格。现在的她要和以前的自己一刀两断,她要做一个独立的人,一个不依附别人的人,她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幸福。

17世纪的英国诗人约翰多恩曾说过:“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可以自全。每个人都是大陆的一片,整体的一部分。”

我们身处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总会受到周围的环境和人的影响。你身边有什么样的人,你就很可能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正因为环境的力量如此大,所以才有孟母三迁的故事。假如孟子从小生活在闹市区,而不是学校周边,中国历史上也许会少了一位杰出的思想家。

所以,我们在平时要注重筛选自己的朋友圈,多结交有理想、有抱负的有志青年,和这样的朋友在一起,我们自己也会变得越来越好。

毛姆揭开了凯蒂生活的面纱,它告诉我们,女性要掌握自己的生活,做一个独立的女人,而不是依赖于他人。

在《我的前半生》中,罗子君事事依赖丈夫,在离婚时,她才处于被动地位,被人欺负,甚至差点失去了孩子的抚养权。

于是,罗子君学会了依靠自己,她努力工作,努力照顾孩子。最终,她在事业上有所突破,有能力带着孩子去更好的地方生活,并赢得了别人的尊重。

所谓“独立”,就是比起取悦他人,更关注自己内心的需求。 所以,当贝克汉姆在西班牙,效力皇家马德里时,贝嫂选择了在英国发展自己的事业;当贝克汉姆退役回到英国后,贝嫂又把自己的事业发展到了美国。

正是由于她的独立,她才在贝克汉姆和其他女性传出绯闻时,能够泰然处之;在丈夫隐退回归家庭时,她能凭借一己之力,让家庭继续过着富足的生活。

所以,作为女性,《面纱》告诉我们,只有自立自强,不依赖别人,才能活出自我,活出最耀眼的人生。

文/周雪梅

毛姆的《刀锋》成书于1944年,历史的风霜雨雪并没有消融它深邃的思想与精湛的写作技艺,现在读来依旧如陈年老酒,醇厚浓香又有丝丝苦涩。

这是一本主要探索生命意义的小说,人物不多,情节也不波澜壮阔,但是作者娓娓道来的叙述,就像一位老朋友面对面讲述的一个身边的故事,急缓适度,起伏有序,令人停不下来而一气读完。

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困扰了人类几千年,似乎无解。我想起来八十年代我们经历的那场关于人生意义的大讨论。

1980年5月,发行量超过200万册的《中国青年》杂志,刊登了一封署名“潘晓”、充满青年人困惑的长信,并首次提出“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伦理命题,最后感叹:“人生的路呵,怎么越走越窄……”随即,一场持续了半年多时间的全国范围内的“潘晓讨论——人为什么要活着”就此引发,共有6万多人来信参与讨论。

半年多的大讨论,催生了年轻人对爱情家庭事业等人生命题的思考与讨论,诗歌成为思考的火山喷发口,猛烈又迷人。那时候,找一个诗人伴侣是许多人的甜蜜梦想啊。这个事件后来被称之为“整整一代中国青年的精神初恋”。

那时的我们,“做共产主义的接班人”的人生理想一下子被粉碎了,未来人生的方向到底在哪里?讨论来讨论去,年轻人很快就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找到工作就必须好好学习,成为知识分子。“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也不怕”,成为那个时代我们的现实追求,在生活的压力下人生意义的探寻被高高搁置在书柜的顶层。

如今,四十年经济的飞速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并没有停止对人生意义的求索,且呈现“多元化多层次多角度”的态势。

一、《刀锋》中关于人生的意义

《刀锋》的男一号拉里参加了一战,当了一名飞行员,目睹了战友为救自己牺牲了,心灵受到巨大的震动与拷问。

战后回国,他久久陷在一个问题中,那就是人究竟为什么活着?为什么要有战争?他不去找工作,不去过正常人的生活,而是每天“闲逛”。好朋友给他提供绝佳的工作机会,他也拒绝了。他的行为,引起女友及其周围亲人、朋友们的迷惑与不解。

他对女友伊莎贝尔说:“除非找到生活的目标,否则我的一颗心恐怕永无宁日。……我会问自己,走别人说走的路,随遇而安,是不是更好些?就在这时,我的脑海里会出现一个人,刚刚还生机勃勃,转眼便命赴阴间。生活就是如此残酷,如此缺乏意义。你不仅要问,人生的意义在哪里?人生的价值在哪里?难道人生是一种愚蠢的、盲目的、悲惨的过程?”

他说:“我想弄清楚到底有没有上帝,弄清楚为什么会有邪恶。我想知道灵魂是不朽的,还是人一死,灵魂也跟着消亡。”

为了探索以上问题,他离开热恋的伊莎贝尔,到法国巴黎去寻找答案。与伊莎贝尔约定两年时间,两年过去了,他还是不愿意回美国,要继续自己的精神求索之旅。

他这样告诉伊莎贝尔:“真希望你能明白,我提供给你的生活要比你想象的充实的多。真希望能让你知道,精神生活是多么地激动人心,那会有多么丰富的人生经历。精神追求是永无止境的,是一种无比幸福的人生道路。只有一种体验能与之相比——你乘飞机飞上蓝天,越飞越高,越飞越高,周围什么都没有,只有无边无际的太空。无涯的空间让你为之陶醉。你会产生极度的欢乐——这种欢乐,哪怕把全世界所以的权力和荣誉都给你,你也不肯交换。”

而伊莎贝尔却说:“拉里,活着就应该像个男子汉,应该有所担当。别人都在只争朝夕地干事业,而你却在糟蹋宝贵的年华。……只有歇斯底里、卖嘴皮子的文人才说如此慷慨激昂的话。”

伊莎贝尔完全不理解这是拉里的真实感受与想法,两个人只有分道扬镳。因为伊莎贝尔认为丈夫的人生意义就应该是:找到工作,赚钱, 按照符合自己地位的生活标准养家糊口,使儿子们受到适当教育,让他们长大后能体面地生活,自己死后能叫妻子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

而伊莎贝尔自己的人生目标是:过快乐的生活,去赴宴、跳舞、打高尔夫和骑马,穿漂亮的衣服,名贵的宝石与貂皮大衣,开自己的汽车,交许多朋友……

这一切都需要金钱去换取,而拉里却要去追寻什么精神生活,正所谓“三观不合”,怎么能走在一起。

拉里义无反顾地走上了探寻生命意义的满满旅途。他去矿井工作,去农村体验,去当水手,他在欧洲转着圈,最后到达印度,东方的哲学与宗教使他入迷,他在山洞与密林中静修,在寻找“圣徒”气息的高人,最终在山顶上的一个晨曦体验到神秘的“高峰体验”,算是找到了答案。

拉里的答案就是:一个人的最高理想应该是不断完善自我。在尘世间过日子,不急不躁、宽宏大度、大慈大悲、无私无语、不近女色。散尽钱财,去做一个修理工或者出租车司机,按照自己规划去生活,并影响别人。

为了更多面地表达何为人生的意义这个主题,毛姆首先塑造了拉里的形象,他作为一个年轻人在寻求生活的意义,同时又塑造了一个对立面的人物形象——艾略特,他一出场就非常明确自己生命的意义与目标,而且在顽强不屈地努力着实践着。

艾略特一生都在追求名和利,为了进入贵族圈子可谓是削尖脑袋,给贵族老女人伏低做小,给教会大笔捐赠,换回主教赐给他的一个贵族徽章,并把徽章刺绣在内衣上,好紧紧贴在皮肤上。年龄已经很大了,又生重病,恐怕别人忘记他,挣扎着参加各种宴会,由于贵妇人没有邀请他参加一次宴会而怒火冲天。作者极尽讽刺,塑造了一个典型的名利熏天的势利小人形象,读来令人捧腹大笑。这个人物,从反面映衬了拉里追求精神世界的纯真与高贵,让本书的生命意义之旅更加丰满充实。

但是艾略特也有善良与慷慨的一面,他不仅知识渊博、艺术造诣高,对自己的姐姐、外甥女也是慷慨大方,对朋友们有时候也真诚相待。这个人物是“圆形人物”,体现出人性的复杂与多面。

二、《刀锋》关于生命意义的探寻对我们有什么启发

1、是时代变革的必然产物

经过两次世界大战,资本主义如火如荼的发展,旧的贵族阶层在缓缓退出舞台,社会的剧烈变化必定会引起人类的思考,活着到底为什么?作家总是一个冷静的社会与世界的旁观者,毛姆的《刀锋》就是这样的思考与呈现。

毫无疑问的是,中国目前的大变局也在隐隐呼唤着这样的思考。经济飞速发展,环境遭到很难逆转的破坏,社会阶层分化加剧并向固化方向演进,丁克家庭的数量难以想象,人们的各种心理问题层出不穷,价值观分裂,抑或只求活在当下,抑或及时行乐,灯等各类思潮层出不穷。现代城市人压力呈现几何倍数增长,年轻人的不婚,离婚率的不断攀升……可谓是千年难见的大变局。越来越多的人在苦苦思索“人为什么活着”这个古老的问题。宗教、养生、社群、中医复兴等等溪流,都汇入人生价值与意义的大江大河中。

2、是生活水平提高的必然追求

随着中国人生活的富裕,闲暇时间的增多,必然会催生“何谓最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什么是真正的幸福成为每个人的追求。出国旅游、锻炼身体、闭关修炼、茶道禅道、琴棋书画、在田园中修身养性……

人们寿命越来越长,过好漫长的一生确实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三、《刀锋》中的爱情、婚姻与性

爱情是《刀锋》的一条主线,串起了三个年轻的主人公,还有几对儿年轻人的爱情也杂糅在其中,当然最主要的是拉里和伊莎贝尔的爱情。

在书中,他俩口口声声都说自己爱对方,那种爱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如此相爱的人却分手了,为什么?

当伊莎贝尔说:“如果你爱我,就要跟我回美国,找工作结婚过日子”,拉里不肯。当拉里说:“如果你爱我,就和我一道去浪迹天涯,寻找最有意义的生活。”而伊莎贝尔同样不肯。

那么,他俩还相爱吗?不是说为了爱可以放弃一切吗?既然都有所保留,那就不是真正的爱。毛姆显然不是这样看的,他认为爱是可以有底线的,爱不是双方的完全融合,而是有底线的情感表达。

没有爱的婚姻可以幸福吗?伊莎贝尔嫁给了她不爱的格雷,而格雷非常爱她,她生了两个女儿,也过上了幸福生活。所以,毛姆给出的答案是生活是多面的,人也是多面的,婚姻的幸福指标更是多面的。

书中有一位靠出卖身体给画家做模特,从而成为画家情人的“特色”女子苏珊娜鲁维埃,不漂亮但有画家需要的突出的特点,具有独特的身体美感,她居然有了美满的婚姻。先是给富翁做情人,后来嫁给了这个一个富翁,自己还成为一个画家。读了这一段,真不知道该赞赏还是该批判,生活有时候真的哭笑不得。

在《刀锋》中,关于性似乎是一个独立的事物。书中拉里遇到一位女孩子,作者甚至没有给她取个名字,只知道她18岁,她与拉里同居,只是想攒点钱,等她深爱的男朋友服完兵役,他们就租套房,用这些钱装修房子。拉里评价她说:“她把人们讳莫如深的性交视为身体的自然功能,与身体别的功能一样。”这个女孩子丝毫不因为出卖性而有愧疚感,影响了自己的婚姻和爱情。

主人公拉里对待性、爱情与婚姻也是分开看待的,他为了拯救幼时的伙伴索菲,就要与她结婚,无视索菲目前已经是酗酒成瘾,而且毒瘾难愈,已经沦为一个肮脏至极的妓女的状况,他以圣徒的情怀要挽救她,不惜牺牲自己更美好的婚姻生活。

作者给出了性、爱情与婚姻这么多的选择性,并没有指出什么是最好的最道德的,反而留给读者更多的思考余地。

四、关于《刀锋》的艺术特色

1、真实感。毛姆像一位记者采访一般,采取第一人称的方式讲故事,使人感到非常故事真实可信,增加了故事的感染力。

2、细节绝妙。每一个人物都有标志性的语言、动作、相貌,人物形象典型生动。

3、人物生活场景不断变化,美国英国法国印度等,使小说包罗万象、内涵丰富。

4、哲理性强,对艺术、宗教、习俗都有深入的介绍与探讨,知识丰富,富有启发性。

一本经典好书,在于它的主题是关乎人类共同的命题,是对人性的隐晦与幽密的好奇与探索,是照亮漆黑夜晚的一束亮光,是抚慰人们心灵的暖暖春风。

当我们合上《刀锋》的时候,会不会对自己说:我看懂了一点,那就是只要努力,定回心想事成。如果这样,你就对了,如同毛姆自己对本书的总结:“这是一本关于成功的小说,书中跟我有关主人公无不如愿以偿。”

    对毛姆感兴趣,是因为他的长篇小说《刀锋》和《月亮与六便士》。而且他多次在文章里赤裸裸强调钱的重要性,让人觉得他非常接地气。

      后来也看过他的一些其他长短篇小说和一些随笔,对他这个人想了解的欲望愈发强烈。待多方了解更多后,发现他和他自己写的读书随笔中描述的其他作家一样,有着特别的一面。毛姆特别的一面,就是是毛姆和他那些男人们。

一、杰拉德•哈克斯顿,毛姆的最爱

      1914年他们相遇在一个临时医院里,当时的毛姆已经有了一定名气,杰拉德认出了毛姆。

    当天晚上,毛姆就被这个有着特别个性魅力的青年迷住了。他们都感觉到两个人以后的关系非同一般。果然,到1944年杰拉德去世,他们维持了近30年的关系。

    杰拉德圆滑精明、好赌、酗酒、还放荡,陪毛姆旅行时一起共度过生死,所以毛姆纵容了他的自我放纵,帮他还赌债,甚至于为了让他戒酒,花重金给他买游艇当玩具,给他买跑车让他开心。

    但某些方面,杰拉德其实也容忍了毛姆性格中易怒和反复出现的抑郁,而且也忍受了因为毛姆在生活和写作上的自律而要求旁人不能打搅和干扰的长时间寂静。

    在某些方面,他们的性格是互补的。

    经济上,杰拉德是依靠毛姆,但杰拉德在毛姆面前从不唯唯诺诺,有时甚至敢当面直接怼毛姆,也不会表现出患得患失,有时,杰拉德猎艳时还会帮毛姆带回去合适的人选,这几点,与他去世后,接管着陪伴毛姆的最后一个男人--艾伦是截然不同的。

      杰拉德陪毛姆旅行过很多地方,也一起经历了战争对他们生活的影响,杰拉德天生爱交际的个性,让他在旅途中轻易就能交到很多朋友,并且把从新朋友那听到的各种故事讲诉给毛姆,这为毛姆的写作积累了很多素材。杰拉德会玩乐的个性,也帮毛姆招待好了很多朋友,这帮毛姆省了很多事。

   

      虽然最后,毛姆已经无法忍受杰拉德酗酒的恶习,两人甚至于商量好分开。但在杰拉德生病后,毛姆还是花了很多时间和金钱去救治杰拉德,并在这个陪伴的过程中永失他的最爱。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会为杰拉德痛哭,可见这个男人对毛姆的重要性,所以杰拉德当仁不让的是毛姆生命中最爱的那个男人。

二、艾伦,陪伴毛姆最后一段人生的男人

    1928年,毛姆遇到了对他来说第二个重要的男人--艾伦•塞尔,这段关系持续的时间甚至于比和杰拉德在一起的时间还要长。

      那个时候的艾伦18岁,性感、聪明,而且重要的是脾气好。他和杰拉德一样,扮演了很好的秘书角色。很长一段时间里,毛姆应付着杰拉德,又和艾伦继续保持交往。可能是艾伦和杰拉德的反差,让毛姆迷恋。

        杰拉德有着坏孩子的气质,他不拘束自己、会享乐、敢走不寻常路。而艾伦务实、循规蹈矩,为人和善,顺从,工作效率高。他们都有着毛姆喜欢的温柔,而毛姆对他们都有着父爱般的关怀。

      尤其后面杰拉德的酗酒问题日益严重,相比较之下,艾伦会让毛姆觉得对他的写作更有帮助。

      在杰拉德去世前,毛姆就在安排艾伦过来协助他的生活,而杰拉德的去世,让毛姆更迫切的希望艾伦的到来。但是再见面时,艾伦已经不是毛姆一直喜欢的秀气青年,而中年发福圆滚滚的了。但艾伦很快接替了杰拉德的工作,帮毛姆分担了很多事务。毕竟这个时候的毛姆已经70多岁,他需要这样一个体贴的人来照顾他。

      艾伦全身心的爱着毛姆,讨着毛姆欢心,但他不如杰拉德大胆机智,所以常常被毛姆当别人面训斥。

      而且艾伦没有安全感,他老担心毛姆会让他老无所依。其实毛姆对杰拉德和他都安排妥当,大方保证他们后期的生活。但艾伦总是无休止的担心一切。这也许也是他敌视毛姆女儿的原因,最终挑拨了毛姆和他女儿的关系。也因此让毛姆在人生最后的阶段陷入痛苦,而毛姆的痛苦让他越来越失去理智,所以越来越虚弱的毛姆带着极其坏的情绪折磨着艾伦。

      就这样,艾伦也受不了终于被他独占的毛姆。

    毛姆去世后,艾伦变成了富翁,但他后悔他给毛姆制造的问题,他也非常想念毛姆。

三、哈利•菲利普斯,毛姆年轻时爱过的男人

      谁年轻时没个初恋过,不知道哈利算不算是毛姆的初恋,但他确实是毛姆年轻时费尽心思追求的那个人。

      哈利英俊、风趣、魅力十足,所以追求者众多,也是这样,毛姆觉得钱很重要,因为他不花很多钱去讨好哈利,就得嫉妒的看着别人花钱带着哈利去玩乐。

    毛姆说服了哈利去巴黎学习,由此开始了与哈利的同居生活。在巴黎,他为了让“阔少爷”哈利快乐,努力的赚钱。

    但同居也让他们发现了彼此的差异,哈利觉得毛姆情绪化不可理喻,而毛姆觉得倾注全部感情却感到陌生。

    两人和平分手,哈利后来娶了一个富裕的女人。毛姆以为分开会让他心碎,但实际他很快就回归正常的生活节奏了。

四、其他那些年轻的男孩

      毛姆喜欢漂亮的年轻人,他不介意被他喜欢的年轻人利用,也愿意给予他们帮助。

    贝佛利•尼克尔斯利用毛姆给他写了书评,还到处炫耀;戈佛雷•温到处吹嘘毛姆疯狂爱上了他;毛姆还为戴维•波斯纳提供哈佛大学的部分学费等。

    不管毛姆和他的那些男人们的故事如何,像其他著名作家一样,他的文章的影响力一直持续到了现在,这个,是不可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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