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尽了全力,过着平凡的一生。——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

我用尽了全力,过着平凡的一生。——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第1张

感谢小妹推荐这本书给我,纸质版的书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拿在手上,我是捧着手机偷了午觉时间把这本书看完的。启阅之前就决定要写点东西,以不辜负妹妹的推荐,尽管妹妹可能没想过要我有任何反应,就是看了一个精彩的故事,推荐给我。可我还是不习惯默默接受好意,一句“谢谢”总是要的吧!

首先,这本书是堪称世界上最会讲故事之一的毛姆的作品。名不虚传,这个故事开始后确实让人欲罢不能。没有狗血的剧情,真实的是我们每个人都在经历的生活,作者的巧妙安排却让情节依旧跌宕起伏,紧扣人心。思特里克兰德毫无征兆地“出逃”,让我真想跟着作者去巴黎探个究竟——是何等姿色的情人引诱了这个“中规中矩”的好丈夫?勃朗什·施特略夫的轻描淡写中透露的深沉,早已为后来的出轨埋下伏笔,引你一步步去发现她对思特里克兰德的复杂情感……就这样,不知不觉中就翻完了这本书。

放下手机,脑海里浮现的景象是爱塔站在一片荒草丛生的园野中点燃木屋的情境。相比小说中的其它女性形象,作者对爱塔是偏爱的,虽没有刻意赞扬,却也没有恶意贬低。所以站在熊熊火焰旁的爱塔是那么的淳朴、善良和真挚。没有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虚伪,也没有勃朗什·施特略夫的偏执。她对思特里克兰德的爱是不求回报的,只是给予,没有要求,没有束缚。这是难能可贵的!

细细回味看故事的过程,对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物,我发自内心地佩服过,在他毅然决然放弃舒适安稳的生活去追逐梦想的时候,我佩服这种无谓的精神和勇气,用行动印证了“梦想什么时候开始都不晚”。而他和“恩人”的妻子在一起的时候,我鄙视过他,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这种行为真的是忘恩负义、没人性……然而,对他的种种厌恶似乎最后都随着爱塔的一把火化为灰烬,最后还莫名生出一些同情、羡慕乃至崇敬的复杂情愫。可转念一想,我怎么看待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及其一生似乎没有任何人会在乎,毕竟男主本身就是一个无所谓被世人唾弃的人。还不如以思特里克兰德的故事为镜,反思一下自己来得有意义些。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相比思特里克兰德的一生,大部分我们几乎都是“尽了全力,过着平凡的一生”。有些人忙着捡六便士,从来没有看到过“月亮”;如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有的人看见水中月,惯用对待六便士的手法想要将其装进自己的口袋,跳入水中,越挣扎水中月越不成形,白白牺牲了自己的性命。能像思特里克兰德这样不停地寻找一座很可能根本不存在的神庙的香客 确实是少之又少。部分是因为缺少勇气,部分是因为我们根本看不清楚自己心中的神庙在何方。

作者带我们走近思特里克兰德的人生,引导着我们去思考我们究竟应该选择怎样的一种人生?作者是这样发问的“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薄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这样的对比发生在亚伯拉罕和爵士之间,也隐隐出现在思特里克兰德和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之间。

作者一开始对思特里克兰德的选择还是心存疑虑的。他似乎也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安稳的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虽也承认这种生活(安稳人生)的社会价值,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终于,在听完亚伯拉罕和爵士的故事后,给出了那个关于“人生的问题”的答案——“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亚伯拉罕没有性格?我想只有非常有性格的人,才会在发现别的生活方式更有意义之后,只经过半个小时的考虑,就毅然抛弃原本蒸蒸日上的事业。而事后从来不懊悔突然踏出这一步,那就更有性格了。”

跟思特里克兰德和亚伯拉罕这样的人比起来,我始终是个没有性格的人。离开现在的生活轨道,忘记自己所受的教育,无所事事地游荡,我也未必会因此觉得高兴。没有搞清楚自己的心中的“神庙”在何方就踏上朝圣的路,你又怎知自己不是离“神庙”越来越远呢?

毛姆对人生的参悟良多,他说的那句“一般人都不是他们想要做的那种人,而是他们不得不做的那种人。”引得颇多共鸣。“想做”和“不得不做”这个组合总让我想起多年前姐姐的训诫——快乐之道不在于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在于喜欢自己不得不做的事情。这番话不免有些鸡汤的味道,但不得不承认这番话却是支撑我去接受那些自己不得不完成的事情,去迎接各种挑战的一个信念。一次次的坚持以后我不确定自己收获的是否就是快乐,但至少这让我感到心安,夜晚睡得香甜。

或许我已经没性格到不会做梦;又或许我就是那个幸运儿,恰好诞生在一个适得其所的地方。我宁愿相信是后者,毕竟我是真的喜欢这井然有序的幸福。

关于人生,仁者见仁。书中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引人深思,摘抄于此:

1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的行走,尽管身体相互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

2 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

3 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抬起头看到了月光

4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

5 要记得在庸常的物质生活之上,还有更为迷人的精神世界,这个世界就像头顶上夜空中的月亮,它不耀眼,散发着宁静又平和的光芒。

6 以适当的缄默遮掩自己的怪异行为,我们并不觉得这是虚伪。并非任何事情都一概需要直言不讳。

7 大皈依能以不同的形态出现,也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实现。有些人通过激变,有如愤怒的激流把石块一下子冲击成粉末;另些人则由于日积月累,好像不断的水滴,迟早要把石块磨穿。多数人所成为的,并非是他们想成为的人,而是不得不成为的人。

8 我们生到世间没人知道是为了什么,死后没有人知道要到哪里去。我们必须自甘屈卑,我们必须学会享受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的注目。愚昧远比知识更为可贵,让我们保持着沉默,满足于自己的小小天地,平易而温顺。

9 西西弗斯触怒众神,众神惩罚他,令他将一块永远上不了山顶的巨石推上山顶。于是,西西弗斯每日周而复始地推动巨石,徒劳地消耗生命。在相当漫长的时光里,西西弗斯是绝望、煎熬又痛苦的。直至某天,他突然在无休止的重复当中,感受到了美——粗粝的兽欲、原始的力量。这种美的发现,令他不再将推动巨石视作苦难,于是苦难也就即时终止了。

10 如果没有信仰,我们早已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

很显然,思特里克兰德并不是个招人喜爱的人。以道德为基准点,将人分为神人、圣人、普通人和恶人的话,不说思特里克兰德是个恶人可能已经是最大的仁慈了。毕竟德克和妻子的悲剧以及勃朗什·施特略夫的死,似乎都跟他脱不了干系。但要说他勾引的勃朗什·施特略,似乎有些不公平了。没道理弱者、可怜人就是对的。思特里克兰德把这你情我愿的事情看到更简单些。泛滥的同情心,蒙蔽了我们的双眼,让我们很难看到那些可怜之人的可恶一面。

思特里克兰德不念德克恩情,与其妻私通。是道德所不能接受的。但他内心还是有善良的一面,在垂死之际不愿意拖累爱塔而恶语相向,不想传染给医生而拒绝接受治疗……难道真的要“将死”,才会“言善”?人性多么矛盾!真挚中藏着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卑鄙,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

至此,我明白了,时时都能遵守道德规范的人就能称之为有道德的人。那为什么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呢?功利主义的道德标准是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结果导向;道义论则是动机导向,要求人们遵循某些规范。很多时候道德规范是一种制约和约束,但细细想来,也正是这些规则规范,才让我们避免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毛姆认为:“良心是我们心头的岗哨,它在那里值勤站岗,监视着我们别做出违法的事情来。它是安插在自我的中心堡垒中的暗探。因为人们过于看重别人对他的意见,过于害怕舆论对他的指责,结果自己把敌人引进大门里来;于是它就在那里监视着,高度警觉地维护着它主人的利益,一个人只要有半分离开大溜儿的想法,就马上受到它严厉苛责。它逼迫着每一个人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之上。它是把个人拘系于整体的一条牢固的链条。”但为了灵魂宁静,依然每天坚持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为了使灵魂宁静,一个人每天要做两件他不喜欢的事。说这句话的人是个聪明人,我也一直在一丝不苟的按照这条格言行事:因为我每天早上都起床,每天也都上床睡觉。”

我依然不知道如何去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作者指出的了人的矛盾和复杂——“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那么至良至善的道德似乎犹如星空般,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我的言语在的我思绪面前总是如此的苍白无力,采撷了书中的一些佳句在此:

1 我那时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

2 作家更关心的是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断人性。

3 人的最原始的天性赤裸裸地呈现在你眼前,你看到的时候不由得感到恐惧,因为你看到的是你自己。

4 我总觉得事事要邀获别人的批准,或许是人类文明最根深蒂固的一种天性

5 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这是人们对平淡生活提出的浪漫抗议。

6 你身上的人性渴望与他人建立联系。

7 恐惧使人们变得残酷无情

8 你要伤害别人的时候,就伤得狠点儿。这样你就有时间观察状况,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

9 当人们说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的时候,他们大多只是在欺骗自己。

从感情线来梳理这个故事,可简单概括为一个男人和三个女人的故事。更有人将三位女性分别归为“月亮”“半月亮半便士”“便士”三类,这样似乎就能解开我的疑惑了——为什么一直在“逃离”的思特里克兰德最后还是安于爱塔,过着两人三餐的生活?爱塔是“月亮”类的女子,没有那么多生活的账本。死心塌地爱着这个大艺术家,却从不干扰他的自由,还生长在这位大艺术家一直向往的土地上……

故事里的两性关系充满了男权主义的霸道和自以为是,大概是因为年代久远了。作者似乎对女性也有很深的偏见,对女性的感情描写是这样的:“那是一种被动的感情,对任何男人都可以产生,就好像藤蔓,依附在任何树木上都能够生长。”这让我想起莎莎跟我说的那些话——“女人是没有爱情的,谁对她好她就喜欢谁”。我不好评价这种论述的准确性,如果你觉得说到了你的心坎上,那它对你来说应该就是对的。

在两性关系上,作者十分强调两者之间的差异,尤其是在堕入情网后的差异。在时间投入上“女人能够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儿地干这种事”。在整个人生态度上“爱情在男人身上只不过是一个插曲”,而很多女人却把爱情当作一生的全部……诸如此类对比还是很明显的,明说暗喻皆有。

为了不让自己成为这样令人想逃离的女人,我还是到此为止吧!对于这个话题,实在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了,同样摘录了一些佳句在此,有需要自取哈~

1 在爱情的事上如果你考虑起自尊心来,那只能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

2 “为什么讨人喜欢的女人总是嫁给蠢物啊?” “因为有脑子的男人是不娶讨人喜欢的女人的。”

3 感情有理智所根本不能理解的理由。

4 一般来说,爱情在男人身上只不过是一个插曲,是日常生活中许多事务中的一件事,但是小说却把爱情夸大了,给予它一个违反生活真实性的重要的地位。尽管也有很少数男人把爱情当作世界上的头等大事,但这些人常常是一些索然寡味的人;即便对爱情感到无限兴趣的女人,对这类男人也不太看得起。女人会被这样的男人吸引,会被他们奉承得心花怒放,但是心里却免不了有一种不安的感觉——这些人是一种可怜的生物。男人们即使在恋爱的短暂期间,也不停地干一些别的事分散自己的心思:赖以维持生计的事务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他们沉湎于体育活动;他们还可能对艺术感到兴趣。作为坠入情网的人来说,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能够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儿地干这种事。

5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我无法克服自己的欲望,我恨它,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将来能有一天,我会不再受欲望的支配,不再受任何阻碍地全心投到我的工作上去。因为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6 “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他的伤害,”他说,“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

7 爱情最主要的成分是温柔。

8 发自肺腑的真挚情感总是让人感到滑稽可笑。

9 爱让一个人比原来的自己更丰富,同时又更贫乏。

10 除非真正跟男人一起生活,不然你看不出他的真面目来。

 导语:《月亮与六便士》是毛姆在全盛期写下的杰作,亦是其作家生涯的最重要代表作。这样重要的一部作品,为什么会选择高更作为笔下主角原型呢下面我们来看看读后感。

篇一《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

 《月亮与六便士》:肉体与灵魂的不同性别立场

 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的标题是什么意思标题决定主题,所以有必要讨论一下。在本书译者苏福忠的前言里,称“月亮”指艺术,“六便士”指世俗价值观。还有说法是,“六便士”是英国币种中最小的,与月亮都是圆形的,两相对比,一个象征着圣洁,一个象征着尘埃。

 我觉得在本书中,“月亮与六便士”的关系,更象征着“灵与肉”的关系。

 “灵与肉”可以说是哲学中最大的也是最基本的命题。它的另一种变形表达方式,即“物质与精神”决定了哲学流派的分野,而“灵与肉”的冲突,更是现代人最深刻的困惑与矛盾之一。《月亮与六便士》中,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古怪的画家,他选择离开家庭,避居到南太平洋的一座小岛之上,其行为相当的出格。但这种出格,如果没有通过感情的冲突来烘托、陪衬的话,至多是一个怪味艺术家而已,而在书中,一条最深刻的情感线,就是斯特里克兰德诱骗了了同行画家的妻子,而对到手的别人妻子又毫不珍惜,弃若蔽履,导致那个画家妻子自杀身亡,这个情节,构成了这部小说中的最强烈的戏剧冲突,也让人性的所有秘密与骚动毫无遮掩地展现出来。

 从道德层面上讲,斯特里克兰德可以说是忘恩负义,心狠手辣,不解情为何物。在法国巴黎之时,他生病在床,气息奄奄,是好心的荷兰画家斯特罗伊夫把他带回家中,悉心照顾,甚至动员自己的妻子布兰奇侍奉于他,然而就是这种朝夕厮守的过程中,斯特里克兰德俘获了布兰奇的芳心,在他身体康复之后,她铁了心要跟着他四处漂零。书中甚至暗示,她愿意不惜出卖自己的肉体来供养他。这种看似伟大的爱,丝毫没有让斯特里克兰德珍惜,他的可恶之处,表现在小说的表层,不仅小说里的“我”对他深恶痛绝,就连读者也难存好感。但这不是他的全部,如果小说仅仅如此妖魔化一个艺术家的话,那么这部小说不过是一个泄愤之作,对人心与人性的探索将全部是空缺与盲点。毛姆更越过“道德”的浅表层次,深入到“天才”人物不可秤量背后的“灵魂”深处,去探究人性的真正判定标准,去找寻生命意义的理由。

 荷兰画家深爱妻子,他与妻子的一个共同点是,都臣服于斯特里克兰德的天才之下。艺术“天才”的魅力就是在于他表达出人类灵魂深处的隐秘的、原始的那种渴望与企求,这种说不明道不清的东西,可以让同行佩服,女人心服。我们看到,荷兰画家画作平庸,缺乏才气,尽管心地善良,为人厚道,但在艺术的天平上,不是比试道德楷模,而是PK心灵捕手的内在能量。在这一点上,荷兰画家毫无胜算,只能陪上夫人又折兵,在妻子自杀身亡后,他竟然不计前嫌,试图邀请斯特里克兰德一起回到他的荷兰故乡,共度他们曾经拥有同一个女人的后半生岁月(相当于《围城》中的“同情”兄)。但是,斯特里克兰德的理想根本不在这里,他的追求更为宏大与广博:“那灵魂瞄准了某些更加伟大的东西,这是任何与肉体绑缚在一起的东西都无法企及的。”(P150)

 斯特里克兰德的无情无义的深层次原因,正是在这里。斯特里克兰德身上天生地散发着一种所谓“天才”的暴戾、原始、肉欲的成份,这种与现实格格不入的灵魂激情,促动着他不断去寻觅,从而厌恶一切试图捆绑他的束缚,这种束缚包括工作甚至家庭。其实我们在卡夫卡的一生中,也同样可以看他这一份对现实及婚姻的厌绝与仇恨。荷兰画家的妻子布兰奇开始的时候,拒绝接受照料斯特里克兰德,就是因为他身上的这份野性原始的光,击中了女人的软肋,令她感到一种必然会陷入其中的畏惧,但丈夫的好心,使她无法拒绝,从而宿命般地陷入到这种天才所放射出的圣光中。她做着不切实际的美梦,想用女人的柔情与牺牲,来驯顺这种天才的桀骜不驯,但是这不过是女人的痴心妄想。正如斯特里克兰德坦言的一样,布兰奇的所作所为,正是他离开前妻的原因。“我看出来布兰奇一点一点地把我妻子所有的小伎俩都使了出来。她用无限的耐心,打算把我罩在罗网里,捆得结结实实。她想把我拉下来,和她待在同一水平;她对我毫无关心,只想让我为她所有。”(P148)

 作者在这里深刻地揭示出女人的关爱,仅仅是一种表层的爱,而丝毫没有触及到他的灵魂,而一个男人在灵魂的饥渴无法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他必然会继续出走,去寻找真正的灵魂的归宿。这就形成了小说里的最为深刻的对于男人与女人关系的剖析与断定。男女之间的灵与肉冲突,是所有文学作品中无法规避的核心议题。斯特里克兰德讲的明白,情欲他无法克服,他屈从于情欲,但是只会使他更加憎恨情欲(P148)。女人的爱,只会让他更加鄙视女人,对她毫无爱意,急欲弃之而后快。在作者深刻的触及男女心理层面的解剖刀的刀锋烛照下,斯特里克兰德的忘恩负义便有了理论上的辩护词。

 而同样,女人的爱,同样受到灵与肉关系的深刻左右。书中,斯特里克兰德说了一句颇为经典的判断:“一个女人能原谅男人给她造成的伤害,但是不能原谅他为她的缘故而做出的牺牲(P145)”。女人受的伤害,是因为她爱男人,是她的心灵之爱,所以即使有这种伤害,她也会甘之如饴,就像《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貌美如花的王后却会在每晚甘愿承受一个男人暴打的痛苦,但却对国王冷若冰霜。所以说在一个无爱的女人的面前,男人的任何牺牲只会引起她的更多的鄙视与厌恶。在小说里,我们看到,荷兰画家在哀求妻子“我会改的”的时候,遭受到妻子的冷酷的掌击,深刻地反映出女人在无爱男人的面前的同样不逊色的残忍与冷酷。

 因此,斯特里克兰德伤害了布兰奇,而布兰奇则伤害了自己的丈夫。他们的这种伤害,正反映了男女基于灵与肉的不同性别立场,而呈现出的一种刀锋的不同的刃面。男人想神游天外,追求灵之无极,而女人则画地为牢,置“男人之灵”于掌控之中(P148:男人的灵魂漫游于宇宙最遥远的地域,女人却热衷于把男人的灵魂囚禁在家庭收支账簿的小圈子里),斯特里克兰德与布兰奇这一对萍水相逢的男女之间,却组成了最深刻的男女矛盾。布兰奇的灵只属于她心仪的男人,为此她爱我所爱,无怨无悔,甚至死都不怕,也算是为爱而死。而斯特里克兰德的“灵”却不愿受制于任何人,对布兰奇的这种非份之想,只能看着她走上死亡之路。而后来在南太平洋岛国上斯特里克兰德结识的那位土著女子,得到他最佳的首肯就是“她从来不干涉我……我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P197)这个土著女子也许没有文化,但她凭着一种原始的本能,从不去束缚一个男人的灵魂,放任着他的心灵的自由,所以,斯特里克兰德与她相安无事,也就不会释放出对文明社会女子的伤害毒素。毛姆逆转了一个道德层面讨论的艺术家的优劣品性,而从“灵与肉”的层次上,探讨了男人与女人自我拯救与相互救赎的不同方式,从而成功地为斯特里克兰德进行了脱罪化处理和无罪认定,从开始时声嘶力竭的讨伐转化为把他列入“伟大的人”行列中的讴歌。

 很多情况下,毛姆在书中罗列出的男女之间的博奕关系,可以帮助我们解开中国文化中最讳莫如深的“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迷障。“家务事”不是清官能断的,但一个伟大的作家,却能够透过人性的雾幔与心理的迷津,最接近地触摸到人心的秘密。比如,我们不妨庸俗地拿张艺谋与巩俐的关系作一点实战运用。张与巩的分手,众说纷纭,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巩俐想与张艺谋结婚,但张不愿意进入到婚姻的束缚中,张艺谋这里的心态,正是斯特里克兰德的心态,他有他的追光,女人试图介入到他的心灵之光中,这是男人最为讨厌的。于是张选择了弃绝。而张后来与一个平凡的女子结婚生子,令人大跌眼镜,但这正是斯特里克兰德后来与一个“从来不妨碍他”的土著女人相依相守的原因,因为那个凡俗的女子从不想驾驭他,干扰他的心灵。因此,西方文学里的深刻性是足以让中国文学叹为观止的。毛姆的这本《月亮与六便士》发表于1919年,而同时的中国文学,鲁迅刚刚在1918年发表了第一篇现代小说《狂人日记》,当时的中国文学对两性关系的探讨远没有触及到灵与肉的深刻的层面,而毛姆在书中论及的人性的深刻内涵与隐秘空间,却能够在今天依旧让我们感到强烈的震撼,可以让我们找到现实的对应与迷津的答案,这正是西方文学的一种深刻的魅力所在吧。

篇二《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

 毛姆是个非常聪明的作家。非常,聪明。

 写东西好的人其实不一定聪明。他是真聪明。

 他是个非常认真的读者。比起其他毒舌,他读的书多到逆天。而且他还很八卦,看看他写的司汤达评传和福楼拜评传好了。他对作者心理的把握极高明。

 也只有他敢说巴尔扎克、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们的文笔不好,但“伟大作家需要的不只是文笔,而是激情和叙述欲”。

 他距离不朽,其实缺一点激情。他太聪明了,简直聪明到缺一点鲁莽。所以历史很难把他归类到托尔斯泰们中间去,但他估计也不在乎这个。

 到了20世纪,他还在写19世纪式的小说。但他写得确实好。那些"我有个朋友"式小说,莫泊桑就写得很好,但毛姆写得不下于前者。

 做个对比,董桥先生也喜欢“我有个朋友”。看看他和毛姆写的,就明白毛姆写得多好了。

 毛姆不太会为了戏剧性刻意造巧合,也不会为了个情节硬拽着人物性格扭着走,瑰丽斑斓的手法也不多,又带点英国范儿不肯跳到前台讲大道理,点到为止。所以就像没有管弦搭配的钢琴单奏。有点儿薄,不厚润,但是滴溜溜溜溜明净流畅。

 毛姆哪怕在企图说教之余,也不会丢了自己讲故事的文体,所以他讲故事时喜欢润物无声,带着英国式的浅笑抹过去。硬想插说教,反而很别扭,不像巴尔扎克和雨果说故事时间隙插话自然而然爱什么时候插什么时候插。毛姆对司汤达和狄更斯的巨大推崇,都是针对他们讲故事方面的。

 在对政治正确的无视、对传统的刻意嘲讽方面,毛姆其实有点纳博科夫范儿——虽然他二人气质还不大同,而且真遇到一定会彼此掐起来。

 但毛姆又不是个冷淡到会嘲弄一切情怀的人。《月亮与六便士》里,他的情怀表露得够明显了。

 对高更和梵高那一代人了解越多,越会明白这一点。

 书的结尾这段,是他招牌的风格:

 ————————

 在我谈完他惨死的情况以后我就没有再往下说了。有一两分钟大家都没有说话。后来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划了根火柴,点着了一支纸烟。

 “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罗伯特说,颇有些道貌岸然的样子。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和朵纳尔德逊太太满腹虔诚地低下头来。我一点儿也不怀疑,这母女两人所以表现得这么虔诚是因为她们都认为罗伯特刚才是从《圣经》上引证了一句话。说实在的,就连罗伯特本人是否绝对无此错觉,我也不敢肯定。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到爱塔给思特里克兰德生的那个孩子。听别人说,这是个活泼、开朗、快快活活的小伙子。在想象中,我仿佛看见一艘双桅大帆船,这个年轻人正在船上干活儿,他浑身赤裸,只在腰间围着一块粗蓝布;天黑了,船儿被清风吹动着,轻快地在海面上滑行,水手们都聚集在上层甲板上,船长和一个管货的人员坐在帆布椅上自由自在地抽着烟斗。思特里克兰德的孩子同另一个小伙子跳起舞来,在暗哑的手风琴声中,他们疯狂地跳着。头顶上是一片碧空,群星熠熠,太平洋烟波淼茫,浩瀚无垠。

 《圣经》上的另一句话也到了我的唇边,但是我却控制着自己,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牧师不喜欢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域,他们认为这是有渎神明的。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台柏尔教区做了二十七年牧师,遇到这种机会就会说: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他一直忘不了一个先令就可以买十三只大牡蛎的日子。

 ————————

 褒贬倾向,很是明显,尤其是对爱塔她们情景的描述,是他罕见的抒情一面。但他又藏起来了。

 这是给我们的私下礼物:就像一个傲娇毒舌从来不假辞色的男人,忽然跟我们喝了杯酒,说了三句真心话,然后转身离开,什么都没有了。

 毛姆笔下,斯特里克兰德,一如《刀锋》里的拉里一样,求仁得仁,得其所哉,为了自己的梦想,在边陲之地,以一种文明人无法理解、他自己很快乐的方式,结束了人生。而直到书的结尾,文明社会的那些人,还在道貌岸然的评断他们。在这里,毛姆对激情燃烧的艺术家流露赞美之情(虽然还是很克制),而道貌岸然,拿着成型语录批判他们的人,都被他当成庸俗的魔鬼,不值一哂。

 所谓傲娇毒舌就是:

 毛姆对不喜欢的人会刻薄嘲讽,但对喜爱的形象,赞美起来很节制。

 因为他是个聪明到有些扭的人。他知道情怀过了线就是铺张和虚伪,所以总得假装嘲讽一切(对他在意的,他会嘲讽得温柔些),他太聪明了,对尺度和分寸把握得很好,让大家很难抓住他的把柄,明白他真正喜欢的是什么。

 但如果读细一点,你会发现他许多玩世不恭的毒舌聪明其实又是摆的姿态。骨子里,他是个情怀深沉的小说家。他只会给那些最细心的人,提供一点小福利,展现他诗意的一小面。

 然后他就继续傲娇着,用毒舌来遮盖自己了。

篇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

 或许正是因此,《月亮与六便士》中,毛姆借“我”口中描述的、一个似乎完全独立于故事之外的人物——天才医生亚伯拉罕,阐明了自己与高更之间的共性。这位医生自学校求学时起,表现便已出类拔萃,事事做得高人一筹,所有的奖励和奖学金都拿遍,眼看着要升任医院管理层时,却因为一次前往埃及亚历山大港的经历,认定了自己的最终归宿,即刻辞职远离,和当地人结婚,日子过得紧巴巴。与此同时,另一个他在位时根本没法出头的医生阿莱克,接替了亚伯拉罕的位置,从此平步青云。

 阿莱克嘲笑亚伯拉罕的选择,但亚伯拉罕本人却过得平和快乐。阿莱克的快乐是六便士式的,简单易懂,无非是俗世安宁,生活富裕。亚伯拉罕的快乐则是月亮,是某种根深蒂固的返祖诉求。那就像是,一个人偶然来到一个地方,莫名其妙地感觉自己属于那里,自己在出生地反而是陌生人。遵从自己内心,去选择了月亮或者六便士,无论哪种,无疑都是幸福的。真正痛苦的是不去追求,或者求而不得,守着错误的选择煎熬一生。

 月亮若是未竟的乡愁,那每个人倒也都是异乡人了。

 在塔希提岛居住时,高更用法语写了一部名为《诺亚·诺亚》的手记,这本书碰巧在《月亮与六便士》出版的同一年里,被翻译为英文出版。考据毛姆是否读过纽约尼古拉斯·布朗出版社出版的这本手记,是否是在此之后,才下决心完成《月亮与六便士》的最后章节的,并不困难;考据雷诺阿1919年的离世,对于故事的完成是否有所推动,亦不麻烦;哪怕想从文学史当中搜寻梵高的耳朵,是否被高更割下献给妓女,都不算是离谱。

 然而,最有趣的事情却不在书外。

 即使将这本《月亮与六便士》一口气读到第54节,不将最后20页读完,你仍旧没办法得知斯特里克兰德生命的全部真义,甚至连其中十分之一都没法获知——这正是毛姆被称作讲故事圣手的真正原因。没错,包括伦敦、巴黎、马赛发生的一切,都很精彩,感觉是一个至少能够打出九分以上的好故事了。然而,只有抵达塔希提,从肥胖的库特拉斯医生那里,听闻斯特里克兰德生命最后阶段发生的一切之后,你才会明白,前面两百多页的曲折迂回,不过是为了更好讲述生命壮烈升华的过程而埋下的伏笔。

 在现实中,高更是在脚部湿疹恶化、心脏衰弱的双重折磨下,因为心脏病发去世的。他曾经考虑过回法国接受治疗,但却未能成行,滞留在岛上的“欢乐之家”小屋里。1898年,高更曾经选择自杀。根据《诺亚·诺亚》里的记载,他住在塔希提时也常常觉得寂寞苦闷。他“有限度”地追求名利,举办画展和拍卖会。在南太平洋能够赖以生存多年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继承了叔父的遗产,平时多少卖些画作。他甚至还领取过大溪地巴贝杜土木事业局的工资。然而,毛姆的斯特里克兰德却是个更加决绝、纯粹的天才——不仅没有继承任何遗产,不考虑举办任何画展,绘画还既不为钱财,也不为展示。他可以随便将作品送人,随意将毕生心血销毁,病入膏肓也不吭一声。斯特里克兰德唯一看重的,不过是“表达”过程本身,仅此而已。

 因此,尽管提前收尾已是一个很好的故事,毛姆却试图以接近神秘主义的临终场景叙述,将月亮与六便士之间可能存在的暧昧地带,将现实中的高更与虚构里的斯特里克兰德,彻底隔绝开来。他当然是做到了:最后20页,即便已是第三次阅读,我还是读得冷汗直冒——摒弃一切的本真追求,原始而肉欲的力量,经过不多不少的铺垫,终于能够在这一部分里,超越人类语言所能抵达的限界。这个过程本身,已不是“精彩”这种肤浅的词汇可以形容,“真正的真相”在很大程度上,是残忍而悲戚的,包含凡人难以忍受的弃绝之姿。

 之前未曾读过《月亮与六便士》的读者,无疑是幸运的。本次的苏福忠译本,相比市面上常见的傅惟慈本子,更为通俗、流畅、口语化,它削弱了旧译本通过严肃的选词和长句,有意无意强调了的哲学性,仿佛高更作品中独具的那类明晰线条、幻觉般的色彩、生硬的对比和硕大无朋的体积感,在阅读过程中都能即时浮现在脑海中似的。

 斯特里克兰德在岛屿的最后时光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毛姆用的是怎样的写法,此刻随便描述出来,无疑会影响到一次也未读过本书的读者们的阅读体验,只好按下不表。可以确信的是,经由这个结尾,整本书最终上升为西西弗斯式的神性体验,与希腊神话最经典的隐喻之一,具备了某种结构上的一致性。

 西西弗斯触怒众神,众神惩罚他,令他将一块永远上不了山顶的巨石推上山顶。于是,西西弗斯每日周而复始地推动巨石,徒劳地消耗生命。在相当漫长的时光里,西西弗斯是绝望、煎熬又痛苦的。直至某天,他突然在无休止的重复当中,感受到了美——粗粝的兽欲、原始的力量。这种美的发现,令他不再将推动巨石视作苦难,于是苦难也就即时终止了。

 无论月亮,还是西西弗斯,无论毛姆或高更,乃至我们自己。对于至美至真的不懈追求,永远是超越的唯一途径。

第一次听说毛姆是在喜马拉雅电台的录音频道,系统随机推荐并朗读录播了一段节选自毛姆《面纱》的奇妙的爱:

我从来都无法得知,人们是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另一个人,我猜也许我们的心上都有一个缺口,它是个空洞,呼呼的往灵魂里灌着刺骨的寒风,所以我们急切的需要一个正好形状的心来填上它,就算你是太阳一样完美的正圆形,可是我心里的缺口,或许却恰恰是个歪歪扭扭的锯齿形,所以你填不了。

第一次听说《月亮与六便士》是在一个职场观察类节目《令人心动的offer》里,梅帧·对于“面对一份高薪但看不惯老板的工作”应不应辞职的引用。梅帧站在应该勇敢辞职的一方,她说高薪原本应是开心快乐的,但仍在思考要不要辞职的问题,说明看不惯已经到了一定的程度,这种看似忍一忍就能过去的状态,其实是严重消耗对工作热情的内耗,反而不利于工作的自我成长。之后她讲到辩题的本质是在问我们面对钱和前途的时候,有没有辞职的勇气,接着说到就算大家都想努力变成千里马,但前提是要遇到伯乐啊,也希望大家在意识到满地都是六便士的时候能有抬头看一眼月亮的能力。

觉得这段话很有意思,后来经过搜索,发现这是一本书的名字,觉得这本书的名字也很有意思,便买来看,拿到书的时候才发现,《月亮与六便士》作者——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以前读书,好像不怎么仔细看前言、引言、或者目录,似乎觉得正文才是目的,月亮与六便士的译本序里,王晋华教授简介了毛姆的生平和这本小说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的人物性格,并给了它很高赞的评价:以其内容和形式上的独树一帜,在西方文学乃至世界文学中放射着异彩。

初读第一节,毛姆提到他对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的初识印象,一点也没有看出这个人不同寻常的地方,但后来在他逝世的四年之后,一个叫莫里斯·胥瑞的人写了一篇文章,才使的这位不知名的画家没有被湮没,因为他是个写作的高手,是真心希望能引起有识之士对这位极具独创精神的天才画家的重视,在对思特里克兰德的生平做了生动的勾勒后,那些过去与他有过接触的人也纷纷开始了撰文投稿。毛姆说,思特里克兰德的声名鹊起是艺术史上最富有浪漫传奇色彩的事件之一。

第二节里,他说自己要不是因为战争偶然去到了塔希提岛(思特里克兰德渡过自己生命中最后几年的岛屿),他是决计不会写下这些对思特里克兰德的回忆的,如果那些相信思特里克兰德伟大的人看法正确的话,那么岛上那些跟他有过亲身接触的人也是这个悲苦画家生涯中那段最不清晰的日子的见证。毛姆又说,他的性格里有点苦行主义的成份,每个星期都会叫他自己的肉体经受一次更大的磨难。他看每一期《泰晤士报》的文学增刊,想到那么多作家写了那么多的书怀着美好希冀着出版,却不知道等来的是什么样的命运,他觉得这真是一种有益于身心的修炼。我觉得他说话很有意思,如同他书本的名字。

第三节里,了解到毛姆初成名进入伦敦文学界时,年轻急切又羞涩的心情。那时的他们羞于表现情感,担心被取笑,所以大都克制自己不去张扬。他说不认为当时风雅倜傥的诗人、作家们就有多么的洁身自好,但却不记得那时候的文艺界像今天这样*乱不堪。这句话让我想起了译本序里王晋华教授将说到的《月亮与六便士》的出版,正值我国当时五四运动的开展,那时鲁迅发出礼教吃人,救救孩子等口号的呐喊。文风让人觉得熟悉。毛姆说在那个年代,谈话仍然被看作是一门应该掌握的艺术,格言警句还不是呆笨的人冒充有趣的工具,它们只会给高雅之士增添生气和活泼的情趣。突然想到自己常在Q签名处更新的自认为有理的文言,越发觉得这个人说话的有趣。

第四节开始,毛姆用没有人比她对他更好了引出了一个叫做柔斯·瓦特尔芙德的女子。也是在这位**家里的茶会上,毛姆遇到了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的妻子——思特里克兰德太太。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喜欢结交一些文人,可能也是因为他们住的较近,那个夏天,毛姆和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经常见面,也时不时的到他家里吃顿愉快的午餐或是参加热闹的茶会。

用毛姆的眼睛看到的是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讨人喜欢的和蔼、朴素。他说,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不仅设宴招待这些作家、艺术家,还曾探访过他们的深宅幽居,她认为他们的人生信条无可厚非,却不曾有一刻想按照他们的方式调整自己的生活。即便觉得这些人的理论和悖论都很有趣,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开心的知晓,却对她的信念和原则丝毫没有影响。

我突然想到思特里克兰德会不会在17年间已经非常了解他的太太,所以才会选择用一走了之这样冷漠的离开方式去追求他的艺术生活?

初识思特里克兰德夫妇,毛姆认为自己将他们写的太没有血肉了,甚至没有性格上的特征,他为自己的辩解就是:他们给他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印象。他一边思考着人们为什么把短促的时间花在无聊的应酬上,一边认识了初见只打了一个招呼的思特里克兰德。

当再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是从那个对他很好的女子——柔斯·瓦特尔芙德的嘴里,他形容她幸灾乐祸的样子让我不禁想到了生活中爱聊八卦的女人们。

思特里克兰德只给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留了一封不到十行的信笺就走了,在听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姐夫说再见到思特里克兰德打的他爬不起来的话后,毛姆写到:如果愤怒的道德不具备足够的力量直接给罪人以惩罚,想想也真是件沮丧的事。准确的语言描述却听不出立场的判定。如同他可能本不想参与思特里克兰德的家事,却接受了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对他去见思特里克兰德一面并帮忙说服他回来的请求。

离开了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哭哭啼啼痛苦不堪的模样,冷静后思考着的毛姆虽然仍不能断定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请求他带回迷途的丈夫是否是出于真爱还是只是担心丑闻传播,虚荣心受到伤害,但仍旧计划着合适的时间去见思特里克兰德。他说: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人性是多么的复杂矛盾,不知道真诚里有多少是做作,高尚中又多少卑劣,邪恶中又有多少善良。

跟着毛姆的脚步,我们带着思特里克兰德跟着小三走了的谣言来到巴黎寻找思特里克兰德的比利时旅店。当那个原本被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上校姐夫形容的豪华大酒店以极其破烂肮脏的样子出现的毛姆的视野的时候,我们或许已经猜到,思特里克兰德的离开决计是不会有一个女人跟随的。

当毛姆以为自己受了愚弄下意识的打听时,他又难以置信的的得知思特里克兰德真的住在这里的事实。接下来,在和思特里克兰德如同博弈斗嘴的冷漠谈话中,毛姆被这个四十岁准备开始学画画的男人真挚炽热的情感感动了,他说把同一件事热情不减地讲上三遍,只有女人才做得到。看起来,毛姆慢慢印证了思特里克兰德只是为了画画才抛妻弃子的事实。

在毛姆进一步的笔触下,我们看到了那个与思特里克兰德家人提供的不太一样的思特里克兰德,他不善表达,却又有狂热者的直截了当;冷漠不理睬别人意见,有着信徒的狂放不羁。当然在我看来,这也不是多么褒扬人的词,毛姆说:传统对他完全失去了效用;他就像一个身上涂了油的摔跤手,你根本抓不住他;这赋予他一种你束缚不了的自由,会叫你火冒三丈。

当毛姆带着没有说服思特里克兰德的遗憾回到伦敦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家里时,那里在短暂的凌乱后又恢复了井然有序的模样,毛姆的据实相告,没有女人,住在极其肮脏简陋的小屋子里,几乎分文未有,一下子让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姐姐和姐夫嚷嚷和臆断起来,但显然的是,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相信了,在毛姆说出:如果是为了女人离开至少可以战胜,而为了理想走的,就无能为力的时候,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用不甚友好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表达了她愤怒后的默认。

在这之后的日子里,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收起了自己遭受的痛苦,并告诉毛姆如果有人提起思特里克兰德和一位女子私奔了,让他不要反驳,这之后,大家也能猜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利用着无人不知的谣言和人们的同情,开始了她的谋生之路。毛姆说他后来才认识到一点:卑鄙和伟大,恶毒与仁慈,仇恨与热爱,是可以并存于同一颗心灵里的。站在女性的角度,我觉得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做法无可厚非,毕竟她还要抚养自己两个未成年的孩子。

如果把书本分成几个部分,我想以上便是这本书的第一部分,之后的第二个部分,随着毛姆在巴黎的朋友一个叫戴尔克·施特略夫的人物的进入,开始了对思特里克兰德绘画的了解。与思特里克兰德一样的是,这位名叫施特略夫的男性也是一位画画的人,但他对自己绘画室的要求如同他的画作一样,能挣到不菲的收入却得不到别人的尊重,但总归是一个慷慨大方又对绘画有着真知灼见的一个人。在我看来,他算是思特里克兰德绘画初期的伯乐。因为毛姆不取笑人的态度,也使得他从施特略夫那里知晓了关于思特里克兰德的一些消息。他曾邀请过思特里克兰德来到家里赏析他的画,但思特里克兰德在借了一些法郎后一句话没说就走了,这使得她的妻子最初非常厌恶这个没有一丁点礼貌的人。

后续不论是毛姆与思特里克兰德见面下棋,还是从施特略夫夫妇那里的加深的对思特里克兰德性格的印象,都让人觉得这似乎就是一个为了艺术而生的人,他全然不会顾及周围人的眼光和身边人的态度,肆无忌惮的的口无遮掩,即便对待总是接济宽容他这些的施特略夫,直到一次他的病重。

严重的疾病让他踏入了鬼门关,如果不是施特略夫夫妇的悉心照料,恐怕这个日后伟大的画家早就命丧黄泉了,然而,他却用俘获了施特略夫太太的芳心的方式回报了施特略夫的崇高。这时的施特略夫像个小丑一样,把病人带到家里来照顾,明明起初妻子强烈的不同意,后来,病人好了,却霸占了他的画室,这还不算,当他试图为难的准备赶走这个从来没正眼看过自己一眼的人的时候,那个当初表示如果思特里克兰德搬进来,她就走的妻子竟然说要跟思特里克兰德一起走。

毛姆回想起自己曾经看到过的施特略夫太太看思特里克兰德的一个微妙行为,恐惧背后的隐义大慨就是担心自己的移情别恋?也许,笨蛋一样的施特略夫就不该用提起自己太太是怀着被人抛弃的孩子嫁给自己的这件事,来说服太太同意思特里克兰德来到家里养病,想想这真是一个一箭双雕愚蠢又伟大的举动。

但思特里克兰德还是思特里克兰德,即便施特略夫太太喜欢上了他,并在施特略夫主动让出住所后,照顾了思特里克兰德一段时间,这也没有改变思特里克兰德的什么。但对于施特略夫而言,那个无比爱着自己的妻子,在遭受妻子的背叛后,没有报复,没有愤怒,他只想像到鉴于自己对思特里克兰德的生活了解,决计不忍心自己的妻子生活在那样的环境里,于是他决心永远等待着她。在与毛姆谈论这些的时候,他大约也是猜到了毛姆的心中所想,于是说自己不指望她能像自己爱她那样爱自己。他知道自己是个叫人看不起的人,也不是那种女人会喜欢的男人。他很清楚。如果他的太太爱上了思特里克兰德,他不会怪她。

毛姆接下来说了一句让我感觉悲伤又幽默的话:你显然比我所认识的任何一个男人都少些自尊心。

而施特略夫又说:我爱她比起我自己要多得多。在我看来,爱情中若还考虑自尊,那只能说明你最爱的还是你自己。后续还举了已婚男人出轨的例子。

当我再读一遍这两个友人在面对背叛和亲情的问题上如此坦然的谈论时,不知为何依旧觉得有些好笑。

后来,施特略夫太太死了,在思特里克兰德走后,她服了毒药,并且至死也不愿再见施特略夫一面。面对施特略夫太太的离开,施特略夫伤心欲绝,回到他们房间的画室,他看到了那副画着布兰奇•施特略夫的裸体画。愤怒的中火使他不能自控的想要拿东西一下子撮烂那幅画,可是画作仍旧保存了下来,因为施特略夫说那是一件真正的艺术品,一幅奇妙的伟大画作。我很诧异毛姆笔下这个有些悲凉的人物—施特略夫,如果不是他带着对思特里克兰德天赋的高度认可,或许思特里克兰德早就病死在了那个臭气熏天的小屋子里,而今他的妻子也多少因这个人死去,他却仍旧能够控制住没有破坏那副伟大的画作,我想着这大概就是人类心中善良的影子。不久之后,施特略夫回了荷兰老家。

毛姆在书中解释布兰奇•施特略夫的行为说道:过去他认为布兰奇爱施特略夫,实际上只是男人的疼爱和生活的安逸在女人身上引起的自然反应,而大多数的女人都把这种反应当成了爱情。这是一种能被任何人(或者物)所激起的被动感情, 就像一棵藤蔓会攀附在一棵树上一样,因为这种感情可以叫一个姑娘嫁给任何一个想要她的男人,相信日久了,自然会生出爱情,所以世俗的见解承认它的力量。说到底,这种情感只不过是对衣食无忧的满足,对财产的自豪,对有人疼爱的沾沾自喜,和对自己有一个家可以掌管的感激之情。他还说女人们生性善良,爱慕虚荣,于是便认为这种感情具有它的精神价值。我虽然不完全认同毛姆的这种说法,可用在布兰奇也就是施特略夫太太身上,觉得还真是有些道理。

虽然毛姆有预见性的觉得布兰奇和思特里克兰德的结局不会那么好,但也意外于有人死去的结局,于是那原本对思特里克兰德的饶有兴趣里也多了一丝厌恶的成份,而这个令人厌恶的思特里克兰德对于毫不理睬自己的人又容易表现自己的热情,我想着这不就是欲擒故纵的心理吗,我记得在最初与沉默寡言的思特里克兰德的见面里,毛姆对思特里克兰德用过这招。

后续,当毛姆再次提到思克里特兰德的时候,已经是他逝世九年的时间了,离他们分开也已经十五年了,还记得毛姆是因为偶然来到的塔希提岛吗?他又重燃了对思特里克兰德的兴趣,于是在毛姆与尼克尔斯船长、一个姓寇汉的犹太商人、塔希提的鲜花旅馆的主人约翰生太太、布吕诺船长、库特拉斯医生这些人的交涉中,我们多少看清了些思特里克兰德生命中那最后几年的光景。

塔希提岛是个似乎能令人无故留下的岛屿,那里的人们对于像思特里克兰德这样的人有的只是同情,而并不感到很是奇怪,反而不太会用怪异的眼光再看待他,也许思特里克兰德,第一次在巴黎与毛姆见面,说着自己梦中的岛屿,就是这片座岛屿。也是在这片岛屿,思特里克兰德创作出了一些名留青史的画作。

在后来塔希提鲜花旅馆的主人约翰生太太的介绍下,思特里克兰德认识了年仅十七岁的爱塔,并在约翰生太太说出爱塔有几百法郎的积蓄后,思特里克兰德捋着自己的红胡子,问爱塔:是否愿意自己做她的丈夫,就这样,毛姆说:可怜的思特里克兰德结婚了。

思特里克兰德自离开伦敦后,一直过着悲苦拮据的生活,虽然即便他不在乎自己是否吃饱穿暖,但也不能否认他是一个需要食物才能存活的人的事实,但在爱塔的地产,一个离环岛公路八公里的地方,有两间带着凉台、没有刷漆的木制平房。思特里克兰德就是住在那样一个有着芭蕉树、芒果树和凤凰木交相辉映美丽的地方,靠着那块有出产的地,过了一些舒服的日子。

至于库特拉斯医生,是最后知晓思特里克兰德得病和病史情况的人,甚至思特里克兰德的墓穴也是由他和爱塔一起挖的,因为思特里克兰德得了严重的麻风病,再没有人敢靠近那个美丽的世外小屋。

医生在最后一次被请求去救思特里克兰德的命的时候,因为不在家错过了爱塔托赶车人带来的消息,当第二天医生匆忙的赶到思特里克兰德的小屋时,那个散发着腥臭味的小屋,从地板到顶棚,展开了一幅奇艺的精美画卷,但思特里克兰德已经死了。死前快一年,他的眼睛已经瞎了。

爱塔带着对思特里克兰德的许诺,在他死后,放火把这副天才之作一并也烧了。

毛姆说:他至死也没有变啊。

回想起,思特里克兰德在毛姆笔下存世的几幅画,有那个姓寇汉的犹太商人借给他两百法郎,他一年后送给他一幅画着他种植园的画、还有布吕诺船长去思特里克兰德家里做客,因为同情花钱买了几幅、还有那个叫库特拉斯的医生,第一次去给思特里克兰德看病,思特里克兰德坚持叫他拿走的那幅画。

他似乎从未想过靠画得到什么。毛姆说:他已经实现了追求的东西。可以说是死而无憾了。他创造了一个世界,也看到了自己创造的世界多么的美好。临了,在骄傲和灭世中间,他又将它毁掉了。

故事的最后,毛姆又回到了伦敦,见到了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她的家中换掉了曾经的朴素印花布和莫里斯墙纸,她现在追求时尚所装饰的各种颜色,其实都是因为在南海岛屿上的一位画家有过这样的梦想,毛姆没有提到爱塔和他的孩子,只告诉了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关于思特里克兰德悲惨痛苦的病逝。

短暂的沉默后,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也就是思特里克兰德在伦敦长大的儿子颇有意味的说了一句:上帝的磨盘转的很慢,但是却碾得很细。此时的毛姆却无故的想到了思特里克兰德和爱塔的儿子,那个活泼快乐的小伙子,他顿时在想象中,似乎看到了他浑身赤裸着工作在一艘双桅帆船上,夜晚,星星熠熠闪亮,四周是浩瀚无垠的太平洋,思特里克兰德的儿子和另一个小伙子他们在沙哑的手风琴中快乐地跳着。

可能是觉得自己一厢情愿

你没有给他回应 他可能觉得自己没有希望 觉得你不喜欢他 就会放弃 如果自己也喜欢他 可以给他一点暗示 让他感觉你对他有好感

这两天看完了这本书。感觉心理还是很受触动。

一、不爱,就会冷漠,会觉得对方蠢极

迪克•斯特洛夫,不忍心自己的妻子受苦,决定把房子留给她,把一半的钱留给她。而且考虑到史崔兰的特性,他知道他们无法长久。以至于,虽然他极度痛苦,却不愿意外出散心,而要一直在附近守候,担心她孤立无援时找不到他。。。

看到这样一个傻乎乎的人,我内心感动得无以复加。他的朋友觉得他应该惩罚他的妻子。可他觉得,自己爱她,所以不忍心她受一丁点儿苦。想的都是如何守护,以及如果对方愿意重新在一起,所有的都不计较。

从这里,我看到,原来爱情真的不是感动,并不是你拼命对她好,她就会爱你。迪克的善良和爱,迪克傻的可爱。不会有人不明白他的心意。可是,因为对方不爱,以及因为对方有了自己的情感目标,而会觉得他的牺牲、他的爱只是负担,只是惹人烦不胜烦的东西。。。

二、不控制男人,自己心里健全的女人,她的爱才更容易实现长久

故事中史崔兰有三段感情。

原配妥帖的照顾他的生活,为其生育了一儿一女。但原配不了解他。在他骤然离开之后,竟然完全不知道他为何离开。

布兰奇引发了他的激情。但无法留住他。因为布兰奇太想从他那里获得爱,和那种女人需要的控制感。虽然是以一种痴迷的方式。以及一种有情饮水饱的心情。

爱塔是塔西提岛的土著,有自己的房子。有年轻的热情。她喜欢上了比自己大30岁的史崔兰。但也只是喜欢,并不会非要怎么样。他们结婚后,她一直照顾他。在他患了麻风病之后,依旧对他不离不弃。即便被岛上的人嫌弃和孤立。

其实作者并没有花很多笔墨来描述爱塔。作者描写了很多对白,来刻画原配;也花了很多笔墨,来对比,当着迪克妻子的布兰奇。但到了爱塔,印象就是,这是个能干的姑娘,自爱的姑娘,以及对史崔兰动心的姑娘。在与史崔兰结婚以后,认定了他,也让史崔兰愿意长久的和她一起生活。

史崔兰爱她吗?可能也是爱的吧。她那么富有青春热情。可是,史崔兰不会养家,只画画。他的时间精力还是只用于自己的理想。但爱塔不像前面的女子,她只付出爱,而不会试图控制他。她只是全心全意的支持他。

从心理层面来讲,爱塔心理健全,是个心理能量强大的女子。

三、不用指责谁无情或无道德,人终归只愿意做自己想做的事

布兰奇的死,史崔兰有责任吗?任何一个接受了社会正常道德熏陶的人,应该都会觉得史崔兰不应该始乱终弃。他的朋友救他于危难,可他却对朋友的妻子下了手。甚至都不是基于感情,而只不过满足一下兽欲。

但他并不愿意就此困住。他还是要离开,而且不愿意带着她。即便,她可以照料他的生活。甚至,她比他的原配更知道他要画画的热切。

她留不住他,她自杀了。酿成了悲剧。可是,却不能说史崔兰是这起悲剧的唯一原因。布兰奇有她自己原本的苦。。。

……

我读这本书,完全不会去思考一些,比如为了理想,可以如何舍去安逸生活之类。只会去关注其中的情感。这果然是,自己心里有什么,就只能看见什么。

读完以后,倒吸一口凉气。我想要的爱情是什么样子?我希望对方眼里只有我,我也可以有情饮水饱,但我会去成就对方的理想,而不在意对方是否供养我吗?我想要的是1+1大于2,是搭配协作,是互相取暖。可是,我能给别人提供什么样的温暖?我意识到,如果我再要发展新的恋情,我得给予对方足够的自由。不是去控制,而应营造对方自愿留下的氛围。

可是,我既放不下控制的需求,也没有自信能提供有吸引力的磁场。人心的博弈,于我而言太难。人情世故,也是一窍不通。也没有能留住男人胃的巧手厨艺……

还是接受自己本来的样子,自在的做自己吧。至于爱情,有当然好;没有,就算了吧。不要自寻烦恼。

别废话太多!

别刻意!

别吹牛!

多讲点儿新鲜的东西,所见所闻!

别天天问在吗?在干嘛之类的?没几天她就烦了。

如果你是一个有趣的灵魂,她就有可能会感兴趣,明白不?

采纳一下,教你更多~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635891.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7-06
下一篇2023-07-06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