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还真不是问题所在,不吵了反而会导致危机的出现。
吵,说明两人在为意见不统一而寻找合理化的出路,不吵,说明两人都已经不再继续寻找共同语言。
清官难断家务事,小孩子更不要去触碰雷区,车到山前必有路,到一定的时候,两人自然会亲密无间。或许,会吵一辈子,但他们谁也不会离谁而去。这就是所谓天缘。
我想你是应该从你姨这先入手,因为男人一般要承担很多的事,家庭社会等方方面面。晚上出去可能就是为了放松一下自己,没有什么别的事,而你姨又天天为了这事和他吵,他可能会更烦。那就会更加想出去了。男人不管多大都会有一种小孩子的性格,有时你要是顺着他了可能他反而不去做了,其实不管多大的男人都怕一样:哄。总是有人说女人要哄,其实男人更需要。
文|汝之尾巴草
家里人都在劝小姨冷静一点。大家都说小姨一直是一个很文静的人,性格也很好,这一次怎么会突然因为一点小事就发这么大的火呢,家里还有小孩子,这样对他的影响很不好。小姨不想继续听大家的劝说就躲了出去,一直到晚饭时间她还不想回家。
姨夫在亲戚们的劝说下打了好几个电话向小姨认错,但是回来后的小姨还是没能消火,她甚至说出了要离婚、日子没法过下去的话。两人言语间还是充斥着火药味,姨夫经过这大半天的折腾后也丧失了耐心,开始在亲戚朋友们面前数落小姨的种种不是,抱怨说不就是点小事嘛小姨完全没必要小题大做。
劝架的人显得都很尴尬,大家不知道该怎样调和这对夫妻之间的矛盾,也不知道这种家务事该如何插手,每人说了几句不咸不淡的好话之后就陆续离开了。 在路上有一个辈分稍高的阿姨听到大家说小姨性格变得如何如何不好时说了一句话:“一个人的性格是相对稳定的,要是变成现在这样,那也一定是有一个长期过程的积累”。
谁说不是呢,一个人的坏性格背后一定隐含着长期不好的生活。
大家都只记得小姨从前是个温婉内向的姑娘,却不知道婚后的她过着怎样的生活。
她和小姨夫算是贫贱夫妻,两个人结合时姨夫还是默默无闻的工人。那个时候小姨没有索要高额的礼金,也没有提房子车子的事。到现在结婚已经七年,他们一起奋斗,一点点努力,才有了今天的美满小家庭。按理说房子也有了,孩子也有了,生活应当是一片光明、和和美美,但是现实并非这样的。
只有小姨自己知道,在他们看似很励志的奋斗史中,小姨夫曾经做生意亏本过三次,最惨的那次小姨怀着孕吃了一个多星期的方便面。后来还是小姨向家里借钱一次次支撑小姨夫度过了难关。他们曾是最好的搭档,最有默契的夫妻。
金钱方面的困难小姨从来都不曾惧怕过,但前提是那个肯跟她一起奋斗的人的心从未改变。可惜,日子过好以后的小姨夫变得越来越不似从前了。他喜欢做事拖沓,忘性也很大,即使是俩人有了孩子,但他却还没能学会承担一个男子汉该承担的责任。
这次两人吵架也是因为这样。前几天是小姨的生日,但是想到马上就是两人结婚七周年纪念日了,所以小姨也没有专门过生日。他们约好两个日子合在一起然后出去吃顿饭看看**,好好放松一下。但是一直等到了晚上小姨夫也没回来,电话不接,人影更是见不到。到了第二天他说自己跟朋友喝酒去,忘了约好的事
我想我是能够理解小姨的愤怒的,因为那更像是长期积攒的委屈。
很多人总是不能够理解为什么一个平日里性格还算不错的人会突然“性情大变”,大家会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因为一件小事就发那么大的脾气或者是大动干戈。但是也许事实并不是我们眼睛看到的那么简单。
想起早些年前闹得沸沸扬扬造成很不好影响的马加爵事件。作为重点大学的学生,也算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但是却做出了那种令人发指的残忍事情,这让很多人都不能够理解。同时,愤怒的大众批驳马加爵是变态、是心狠手辣的屠夫、甚至有人说他根本就不配做人,并且辱骂他的父母养育了一个社会垃圾等等。
很明确的说,当事人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是必须严厉制止的,对他的声讨也是有一定必要的,他必须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付出代价。 但是,我们在看到事情发生的时候也该去思考一下事件背后更深刻的意义。虽然愤怒是一时的情绪,那种极端的行为也可能是因为一时冲动,但是某些隐藏的情绪却是由来已久。
我曾设想过,要是他们之间有过沟通,或者在之前的相处中彼此能够多一些理解和尊重,那么悲剧是不是就不会发生。
只可惜,那一刹的愤怒是以五条鲜活的生命为代价的。
当然了,并非所有事都会那么极端。但是即使是平日里朋友和朋友、同事与同事之间的相处也是同样的道理。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的思想和做事风格,人与人之间沟通本来就很不容易,何况还想要相处的融洽。
如果两个人之间的关系突然变得很糟糕,请你一定不要急着埋怨,想一想自己是不是已经有一段时间忽略了对方,或者是做了让对方很不舒服的事情。如果一种矛盾已经到了不得不爆发的境地,那一定是由来已久。
天生暴脾气的人是有的,但不是每个人都会无理取闹无中生有。
如果在之前的日子里,你的父母家人、恋人朋友,包括同事或者普通朋友已经忍耐了你很多次,他们已经用良好的教养和耐心,用爱和友谊包容了你一次又一次,但是你却不自知。不仅不能够体会别人的良苦用心,还一再挑战他们的底线,那么请不要抱怨他们的脾气突然变得不好了或是怎样。
如果没有之前的漫长铺垫,没有一次又一次地积攒愤怒或委屈,就不会有所谓的爆发和突变。
请牢记:突如其来的脾气,都是积怨已久的委屈!
我是汝之尾巴草,一个认真生活的女同学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已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该法分为六章,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法律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当事人因故无法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情况下,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代其向法院作出申请。
此外,法律规定,紧急情况下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法院可根据受害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
法律明确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护措施。当发现这类人群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时,学校、幼儿园、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强制报告义务,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未按规定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上述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处分。
对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以及重病患者,法律则要求给予特殊保护。
反家暴法附则中还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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