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公交车为躲避三轮车,失控压死电动车车主,三轮车司机该负责吗?

湖北一公交车为躲避三轮车,失控压死电动车车主,三轮车司机该负责吗?,第1张

从事件发生的经过来看,三轮车没有遵守相应的交通规则,应该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肯定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发生这样的事情,只能说电动车车主实在是太无辜了,都是这样的,无妄之灾,着实让人感到痛心!

事件梳理

8月5日,湖北天门城区东方社区文昌学校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突然失控,直接将路边施工的围栏都撞变形,灯杆也被撞歪了。根据现场的目击人员说,当时公交车正常行驶途中是为了避让一辆三轮车,同时,公交车在转向的时候不慎撞倒一辆电动车,电动车车主也被卷入车底。

事故发生之后,第一时间内救援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根据相关的新闻媒体报道可知电动车车主疑似身亡,具体的事发经过,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通告。

事件本质

这辆三轮车驾驶员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样的想法?在马路上横冲直撞,导致了悲剧的发生,着实让人感到可恨!遵守交通规则不好吗?又何必争抢那么一两秒呢!与死神争抢时间,这就是盲目无知,更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然而事情没有说的那么简单,往往这些人对自己生命不负责罢了,还对公众安全造成威胁,这确实是一个较大的安全隐患。

行车如果不规范,迟早会发生悲剧,不要等待悲剧发生,才知道后悔莫及,等事情真的发生了,后悔还真的有意义吗?

事件反思

大马路上明确标注着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往往有些人就是这么不自觉,非机动车非要跑到机动车上面去行驶,机动车是“铁包肉”,非机动车是“肉包铁”,难道这个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实在是太无知了。

随意的在马路上横冲直撞,这不就是将自己的生命安全交托在他人手中吗?当然,驾驶非机动车一定要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佩戴好头盔,这是必须的,也是唯一的一个安全保障,千万不要认为没有必要。

往往头部是人体最脆弱的位置,并且在交通事故当中,头部最容易受到伤害,和头盔可以有效的缓冲减轻撞击、碰撞带来的巨大压力,可以有效地保护头部。

电单车起火公交车司机秒变消防员这样的行为是非常勇敢的,也是值得大家赞扬的一种行为。

在10月23号的时候,大家可以看到这样的一个消息,一位济南的公交车司机在驾驶公交车的过程中看到有一个小区有一辆电瓶车出现起火的状况,当时就开始减速并下车查明情况看到这名电瓶车的车主不在附近,见到这样的情形就选择立即靠边停车,阻止这场火灾的出现。

当电瓶车车主来到之后,也向公交车师傅进行求助,师傅立即拉上了手刹,也拔下了公交车上的钥匙,让车上的乘客提前做好一些准备,便从车厢里面拿着灭火器,就下车去通过公交车上面的一些视频,可以看到当是纪师傅打开灭火器之后就选择压下压,把对准火点进行喷射,在一分钟左右的时间就已经将火苗扑灭。从这件事情中也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一些安全事项,近年来电动车起火的事情是比较多的,也造成了一些人员的伤亡,主要是因为电动车在充电的时候是不当的,会出现一些火灾,而这是事故中绝大多数的原因,也要预防电动车起火的状况。

想要预防这种情况,就平常而言,人们要加强电瓶车的线路检查,避免线路出现老化的状况,也要防止电动车在充电的时候出现短路串电的情况,从而发生的一些事故。从这件事情中大家也知道不能够盲目的去改装电动车容易出现线路负荷变大的状况,也容易引发火灾。在充电的过程中要远离一些易燃易爆的物品,避免电动车出现起火的状况,引发之后事情的严重性是比较大的,在充电的时候也要注意通风问题,不能够暴晒,淋雨,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火灾的状况发生。

郑州一辆公交车撞翻外卖员后逃逸,目前涉事司机已经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外卖小哥身体没有大碍,事故定责还在进一步的处理中。

一、事件经过

据路人反馈,公交车起步后将后向行驶的电动车撞飞,公交司机并未停车,随后路人报警,将外卖小哥送往医院,交通部门也对事发处的录像进行查看。

随后公交车司机被拘留,司机称当时是临时停靠,起步的时候并没有察觉到异样,后视镜中也未看到外卖车辆,因此没有发觉事故发生,并不是故意肇事逃逸。

二、事故定责

路人也提供了行车记录仪中的影像帮助交通部门进行定责,录像中公交车确实处于起步状态,而电动车则驶入了机动车道,双方都没有避让才会发生碰撞,经过现场勘察,二人都存在一定程度的违规行为。

首先外卖员驾驶电动车未按规定行驶,给自己的人身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其次公交车驾驶员在起步前没有观察四周的路况,也没有按照规定给予后方车辆信号,才会酿成这起事故的发生。

交管部门称这次事故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因此不适用交通肇事逃逸罪,而且双方都有责任,因此建议双方自行协商处理,鉴于这件事的影响较大,公交车的司机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行为,根据相关交通法规可处司机2000元以下的罚金或者十日以内的拘留。

三、事件后续

针对司机的危险驾驶行为公交公司也做出紧急处理,暂停该司机的职务,对在岗员工即刻开展交通法规的培训工作,吸取这次事故的经验教训,公交公司也对外卖小哥进行了经济赔偿和慰问,小哥也表示自己身体无碍,希望对司机可以从轻处理。

如今马路上跑的车子越来越多了,所以往往也导致了很多交通复杂的路面上也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为此交通事故也是频频发生,不得不引起我们社会大众的极度关注。

我们也都知道,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作为肇事者一定要及时下车查看进行报警处理,假如涉及人员受伤,也必须要呼叫120救护车前往现场进行处置,但是在现实当中很多肇事者为了逃避一时追责而选择逃逸,这种行为实在令人痛恨。

近日,河南郑州当地的市民张先生在行车的过程当中发现了一幕惊险的交通事故,透过张先生所在网络上传的视频画面可以看到,当时一辆公交车突然将骑着电动车的外卖小哥撞飞了,外卖小哥的车子在受到撞击以后也是在空中翻滚了几圈才停下,而当时公交车在发生与电动车碰撞以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停车下来,而是继续往前行驶,而当时被撞击的外卖小哥在倒地以后,幸好并没有发生二次事故,当他从地上爬了起来以后也是直接去查看自己电动车的情况,所幸的是外卖小哥的身体并无大碍,目前警方对逃逸的公交车司机立案处理。

相信大家对于以上所发生的这一幕交通事故,必定也是感到相当的愤怒,一般情形之下,公交车司机在撞击到外卖小哥电动车以后必定也会有所察觉,而在发生事故以后,公交车司机依然扬长而去,感觉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这终究也算得上是一种肇事逃逸,相当的令人可恨可气。但是回归到现实,往往公交车车内的噪音较大,司机可能第一时间并没有察觉到自己已经撞击到电动车,所以这很有可能也是无心之失。

事故终究已经发生了,所幸的是外卖小哥没有生命危险,至于身体是否有受到创伤,也真的需要及时去到医院进行检查才得以确诊,不过对于司机的行为,已经属于肇事逃逸,目前当地交警部门已经对此立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4号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据此,交通事故责任需要由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后对责任进行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可能还涉及到对车辆的速度等进行检测、询问双方当事人等,因此就您的描述无法判断谁的责任更大。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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