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离婚了先把这些准备好

决定离婚了先把这些准备好,第1张

决定离婚了先把这些准备好:

一离婚流程

1协议离婚:民政局登记-冷静期30天-一个月领取离婚证。

2诉讼离婚:起诉-立案-庭前调解-判决

“如果不想见面,可以申请线上开庭,最快7天判离。”

二一次判离证据

1证明对方有家暴、赌博等,证据包括:出警证明、拘留证明、录音录像等。

2一方长期出轨一人,并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子。

3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据,例如:分居协议暂住证、租房合同等。

三需要准备的材料

1、提前准备好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好准备分割,包括: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书、车辆登记书、存折、银行流水等

2、民事起诉状2份

3、双方身份证

4、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

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1证明自己对于孩子花精力并乐此不疲的证据:如和孩子的照片、视频等资料。

2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包括支付孩子学费、兴趣班、学习用品等费用的支出证明。

3父母愿意代为抚养孩子的说明。

提示:

第一次起诉不判或者调节和好后,一般没有新的情况和理由,原告不得在6个月内再次申请。现役军人的配偶未征得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线上立案流程:

第一步:微信小程序搜索移动微法院。

第二步:点击我要立案,按照提示填写资料。

第三步:选择立案方式,确定是否接受调解?

第四步:选择法院并填写当事人信息。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是存在30天的冷静期。 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30天冷静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一方坚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可以先双方协商,协商一致可以登记离婚,协商不一致,一方坚决要离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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