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死你!气死你!在吵架的时候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恶语相加,大致意思是我不打你,我故意气你,气死怪你自己肚量小不怪别人,反正气死人不偿命。气死人真的不偿命,不承担责任吗?这还要针对不同情况来讲。
一、故意气死人的,也会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气人者”明知被害人有心脏病或者心理障碍等其它严重疾病,在情绪激动时会造成生命危险,“气人者”故意采取不当行为、言行刺激被害人,希望且导致伤死后果发生,则构成故意杀人罪。“气人者”虽不与被害人进行肢体接触,通过“气”达到杀人目的,“气”就成为了凶器。如果“气人者”明知被害人有心脏病或者其它严重疾病,但认为争吵不至于导致被害人发生危险,因疏忽大意导致被害人发生死亡的,这种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案例:2013年4月3日,梁平县某医院物业管理公司徐某,因工作纠纷与文某等人发生抓扯,文某突然倒地,随即被送到急救室抢救,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经鉴定,文某系饮酒后与他人发生纠纷而情绪激动,造成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原因是冠心病急性发作导致心源性猝死。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并据此作出判决。承办法官称,徐某在案发前明知文某有心脑血管之类的疾病,应当预见与文某发生吵架及抓打可能发生严重后果,而没有预见,其仍与文某吵架抓打,致文某在饮酒后与其发生纠纷过程中,情绪激动、肢体活动等因素诱发心脏病发作死亡,徐某应当承担相应的罪责。
在刑事上,“气人者”不知道被害人有严重疾病,在公众场合采用言语进行侮辱,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通过侮辱、诽谤方式惩罚被害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则涉嫌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
二、存在过失的,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与侵权责任法来讲,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行为人不存在过错,属于受害人肚量小把自己“气”死的,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电梯劝烟猝死案。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双方都要承担责任。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2017年5月2日,郑州医生杨欢因在电梯内劝阻段肖礼抽烟,两人发生争执。十多分钟后,69岁的段肖礼突发心脏病死亡。段肖礼的妻子田九兰将杨欢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40余万元。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杨欢向死者家属补偿15万元。田九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郑州市中院。郑州市中院二审公开宣判,法院撤销要求杨欢补偿死者家属15万元的民事判决;驳回田九兰的诉讼请求。一分也不用赔了!
结束语:大家不要以为,气死人需要诸葛亮的技术和头脑,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并不稀罕,所以大家在生活中要有所注意,不要赌一时之气自找麻烦。
1
夫妻吵架了,老公摔门而去,你满腹委屈无处诉说,一个人默默的流泪的情况有没有?
就算不出门,但两人开始冷战,互不理睬,你难受,他却像没事一样玩游戏,你心里抓狂的情况有没有?
夫妻吵架:妻子难受,老公无视
次日,明明你在生气,他又像什么事情都不记得了,还理直气壮的问你:
"老婆,早餐做了吗?”这时的你,是不是有一平底锅往他头上盖去的冲动?
让你惹我,给你一锅
但不管你怎么生气,吵架和好后,夫妻的小日子还得继续,可是下一次吵架,同样的事又发生一遍,就这样周而复始,你会慢慢感觉到疲倦,感觉到老公不懂你、不疼你、不爱你
女人开始思考:老公不懂我、不疼我、不爱我了吗
所以,夫妻吵架,如果在开始的时候处理不好,那发生的后果难以估量。
心理学上有一个效应叫做“破窗效应”,意思就是,一件糟糕事情刚发生的时候,没有人去管,或者不想办法阻止,这件事情就会愈演愈烈,直到更坏的结果发生。
我们应该在吵架初期避免这种坏结果的发生,不至于后来产生“破窗效应”的结局。
这很难,因为女人感性,男人理性。
老婆吵架后生气,想的是:老公为什么不来哄我?吵架的原因和过程到给忘了。
老公吵架后,虽然也会生气,想的却是:我们吵架,这到底是谁的错?
作为女人,你当然希望老公向自己道歉,来哄自己,可现实中却是,老公想了很久得出结论:
“明明我没有错,为什么要道歉。”
恶性循环随之而来。
所以,我们解决的问题就变成:吵完架,老公主动老哄老婆?
2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先要弄清楚一个事情,老公哄老婆和道歉的区别,把这个弄明白,吃透了,以后再吵架,就可以让老公唱“征服”来哄老婆你了。
老公主动哄你
哄是逗你开心,高兴,让你消气,道歉是老公承认自己犯了错,但不一定会逗你开心。
男人都是死要面子的人,尤其是在女人面前,面子比什么都重要,所以要让他吵架后主动哄你还是要讲究方法:
一、洗脑+1,培养老公哄老婆的潜意识。
平时生活中注意收集夫妻之间吵架后,老公哄老婆的一切电视、**片段以及文章,不停的给自己的老公看,让他明白老公哄老婆不仅**、电视剧这么演,书上也这么说,让他潜意识中形成老公哄老婆是天经地义,男人都应该做的事。
这是初步洗脑,也就是心理学上所说的认知改变。
老公试图哄老婆
二、洗脑+2,给个甜枣,让老公尝试到哄你的好处
夫妻之间吵架后,有的老公还是会主动哄老婆的,这时候老婆得意啊,就不给老公好脸色,有的甚至变本加厉,借机再发一顿脾气,一次、两次还行,时间长了,老公心理就会形成一个潜意识:吵架了也没必要哄,哄了后果更严重。
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
一种是你原谅他,给他个甜枣,适当撒娇,让他意识到哄你的好处;
一种是你不原谅他,和他继续为吵架的事情讲道理,但情绪一定得有改变,要和他哄你之前区别开来。
把握一个原则,他不哄你就别理他,他若哄你就有好处。
久而久之,老公心中“吵架了哄老婆有好处”的潜意识就会逐渐加强,直至形成惯性。
给个甜枣
三、洗脑+3,“独家秘籍”,让老公唱“征服”
老公哄完你以后,你心里一定会暗暗高兴,一高兴就容易犯错,你不信对照一下。
你老公哄完你以后,你八成会问:“下次还敢不敢这样做?”
老公:“不敢了,下次不敢了。”
结果呢?
到了下一次,你老公同样的错误该犯还得犯,心里还会想:“小样,看把你能得,还不是两句话就给哄好了。”
那么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
让他认错。
不是让你将错误说出来让他认错,而是让他自己去说,自己去反省。
这里的认错和你让他真的认错是两码事情,
反正他只要肯认错,不管怎么说,只要挨边你都可以接受,并且加上小惩罚(比如唱征服),让他知道吵架了是要被罚的,而且他自己承认错误,比你说出他的错误更容易让他记住。
老公认错,给个笑容,但别忘了惩罚
结语: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之间一辈子,不可能一帆风顺,大家相互理解,共同扶持,才是维系夫妻感情的好方法。不要有“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心理,要有“风风雨雨同扶持”的担当,夫妻二人必定可以白头到老。
从电视剧《心居》中的情节来看,顾磊不小心摔下楼梯导致死亡,其实就是意外身亡,跟冯晓琴本身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冯晓琴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根据剧中的情节来看,当时是顾磊的姐姐一直要求顾磊好好看着家里的钱,结果被门外的冯晓琴听到了,冯晓琴因此而拖着行李箱离开了,顾磊冲出去追冯晓琴,结果不小心在争执的时候摔下楼梯,而头部更是撞击到玻璃上导致了顾磊身亡。
从这次案件中来看,冯晓琴当时虽然跟顾磊产生了争执,但是冯晓琴本身是没有过错的,毕竟冯晓琴是在维护自己的行李箱,是顾磊自己并没有站稳摔下去的,这就好比一个抢劫犯在抢劫的时候,没站稳摔下去了,那么被抢劫的人还要负刑事责任吗?很显然是不需要的,所以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冯晓琴是没有罪过的。
其次,当时是冯晓琴想要离开,但是被顾磊给拦住了,此时是顾磊想要限制冯晓琴的人身自由,若是此时是冯晓琴掉下去摔死了,那么顾磊才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所以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弄清楚到底谁才是主要责任方,而谁是次要责任方或者无责任方。
另外,在电视剧的这个情节中,还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当时是邻居家放了一块玻璃在公共区域,而顾磊摔下去的时候头部砸到了玻璃上,这才导致了意外死亡。
最后,冯晓琴也主动起诉了邻居,毕竟邻居是占用了公共空间,并且间接导致了顾磊死亡,而法院也是判定邻居赔偿冯晓琴,但是冯晓琴要求的赔偿金额仅仅为一元钱而已,毕竟她要的就是一个说法罢了,而不是真的要赔偿。
1根据你陈述情况,夫妻吵架导致丈夫跳楼自杀的是有可能需要负法律责任。刑法规定犯罪并不是只有行为实施还包括语言性犯罪。(1家庭矛盾纠纷中由于夫妻之间琐事争执使用不当语言,明知这样的语言行为会刺激对方心理极限有可能导致对方精神崩溃自杀的后果。2有目的性语言恶意性挑衅侮辱对方,明知对方有可能自杀或是自残的后果。)法律依据:刑法233条过失致人死亡,刑法第235条过失致人重伤罪。
假如老公开着车子出事故,妻子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借用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这种情况有可能涉及赔偿问题及刑事责任问题。夫妻之间吵架如果其中一方明知对方受到某种语言刺激会自杀,另一方还刻意使用这种语言辱骂对方导致对方自杀的需要承担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无意间使用某种侮辱性语言刺激对方导致直接性跳楼需要承担刑事犯罪规定中的过失犯罪。间接性自杀没有因吵架侮辱性言语导致直接自杀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另一方因家庭琐事争执离家过后自杀死亡或者乘对方不在家自杀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要看警方调查结论及受害者家属能否提供自杀者间接性和直接性导致其自杀的证据定论。
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后,妻子高速上跳车身亡,丈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妻子自己跳车坠亡,丈夫为何被判刑?给岳父母赔偿为何又能减轻处罚?今天,“四哥有法说”借助这个案例,给大家聊一下夫妻间的“法定义务”,顺便给大家解答一下难住男性朋友的千古疑案: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一、夫妻车上吵架,妻子在高速路上跳车身亡1、夫妻同行。2020年1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黄帅(化名)男子驾驶石油罐车跑运输,妻子文美(化名)跟车同行。跑到高速上时,两个人因为家庭琐事,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起来。可能是丈夫没有妻子嘴皮子利索,嘴上没有沾光就发了火,抄起车上的水杯就砸向妻子。按说,妻子看到丈夫发火,自己服软别再吱声,也就没事了。谁知妻子也是个火爆脾气,看到丈夫拿水杯砸自己,继续恶语相加。
2、妻子跳车。丈夫更加恼火,把车停到应急道上,打算一论高低。妻子看到车停了下来,打算下去,丈夫一把将她拉入车中,扬手就是两拳,挨打后妻子拉开车门跑了下来。丈夫也赶忙下车,将妻子硬塞回车上,驾车继续前行。两个人上车后继续打口仗,妻子要求丈夫停车,丈夫不理继续行驶。妻子说你再不停车,我就跳下去了。丈夫仍不停车,也不减速,继续行驶,没有断想到妻子真的跳了下去。不幸的是,文美跳车头部严重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3、法院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黄帅向岳父母赔偿40万元,取得岳父母的谅解。最终,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以案说法,明情理!妻子在吵架、挨打之后情绪激动,扬言要跳车。丈夫黄帅作为成年人、作为共同生活的爱人,应当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妻子的脾气,预料到妻子可能真会跳车,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可他轻信妻子不敢跳车,没有采取应对措施,放任跳车后果的发生,这在刑法上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1、丈夫黄帅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1)因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夫妻间有互相扶助义务,这其中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和生活方面等等。如果说妻子生病在床,丈夫不管不问,导致妻子病死的,还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这就是因为丈夫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所致。同样的,即便妻子与别人吵架要跳车,丈夫也有阻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
(2)因职业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黄帅作为驾驶员,发现自己驾驶的车上有人试图跳车,也应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
(3)因先行为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因为黄帅与文美吵架的这个先行行为,黄帅也产生了救助义务。就是双方不相识,因为彼此之间的吵架刺激到对方,扬言要跳车的,对方在可能救助的情况下,也应该实施救助的,不救助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从这个三个方面来分析,丈夫黄帅都有阻拦妻子跳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自己过于自信她不会跳车,最后因自己的“过失”导致不利后果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黄帅向岳父母赔偿的问题。
黄帅构成犯罪,被法院宣告缓刑不用去坐牢,这其中的赔偿和岳父母的谅解也起到关键作用。这是由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和解制度”决定的,意义在于让被害人一方尽可能得到补偿,缓解社会矛盾。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黄帅赔偿岳父母40万!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别扭?大家可能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这40万是黄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文美遗产的,本应分给岳父母,现在却拿她的钱,赔偿给她父母,用来原谅伤害她女儿的人。二是,如果他们夫妻有子女的,岳父母就不应该这样去逼自己的女婿,毕竟过失导致,再说还有外孙在,亲戚是断不了的。具体他们之间是如何协商赔偿的,案例没有说明,只要能解决矛盾就好,说不定是他岳父母专门要走,将来留给外孙的呢!外人是不好评论的。
三、千古难题: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千古难题,不知道难坏了多少男同胞。老实一些的说,一个手拉一个;机智一点的说,离谁近先救谁;逗一点的会说,先到超市换个硬币,按反正面决定。朋友们,你们是如何自己老婆的?
1、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个问题曾上过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考查的重点就是上面讲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儿子对母亲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男友对女方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先救女友,导致母亲遇难的,就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判刑。反过来讲,男友对女友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不是法定的,当两个义务冲突时,法律义务优先,先救母亲,导致女友遇难,就不会构成犯罪,仅受道德谴责。
2、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媳妇与女友就不同了,因为身份关系的改变,丈夫也对媳妇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当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时,先救哪个只有靠自己决定了,这种情况下没有优先不优先的区分。
3、特别提示:
这里讲的法律上的答案,心里知道就行,千万别去回答女友,小心挨耳光呀!
四、最后说一下夫妻相处问题我们都羡慕“一个在闹一个在笑”的爱情模式!当一方发火时,另一方笑面不答,知道对方心情不好,就不去计较,不去在气头上去理论是与非,也就不会激化矛盾,这种悲剧又怎么会出现呢!这可能是我们加强修养,努力实现的夫妻和谐之道吧!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