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醉酒男子与90岁父亲发生争吵,被其用锤子砸死,法院是怎么判的?

黑龙江醉酒男子与90岁父亲发生争吵,被其用锤子砸死,法院是怎么判的?,第1张

序言:对于孩子来说,一定要孝敬自己的父母,但是在黑龙江,有一位51岁的醉酒男子。在喝完酒之后,与自己的父亲发生了简单的争吵,但是父亲用锤子砸死了自己的儿子。最后父亲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一定的代价,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5年。这次事件也给了我们一个警示,一定要给孩子适度的爱。

一、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一定要学会遵守法律,这样才能够彰显社会的公平。那么在这次事件中,因为父亲犯罪的时候已经90岁了,年纪比较大,根据相关的法律表示可以从轻处罚。这位父亲在伤害自己的儿子之后,也感觉特别的后悔,立刻给女儿打电话,但是当儿子送去医院的时候,抢救无效死亡。根据相关的判决表明,父亲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5年。

二、给孩子适度的爱

有很多家长在孩子出生之后,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孩子,但是却要让孩子变成一个自私霸道的人。在这次事件中,儿子喝完酒之后,父亲提醒他要多吃饭,但是儿子特别的生气,于是和自己的父亲发生了争吵。本来父亲是为了孩子好,但是孩子却迁怒于父亲,真的让人感觉没有办法接受。儿子出生的时候已经39岁了,年纪是非常大的,由此可以看出,老人给了孩子特别多的爱。

三、让人气愤

在儿子51岁的时候,还有父母在身边。并且劝自己喝完酒之后吃饭。本来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但是这个儿子不但不感恩自己的父亲,反而还辱骂殴打老人,实在是让人感觉没有办法接受。并且这位儿子在每次喝完酒之后,都会辱骂、殴打自己的父亲。

法律分析:故意用水泼人,且追求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的,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其行为结果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并达到了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的程度,泼水者不仅仅需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赔礼道歉,还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也会涉及到刑事责任的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一般不会给处分,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直至开除,最多就警告或者是记过一下

:

《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规定,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有期徒刑一年并且缓刑两年,是指宣告缓刑,两年期满后,原判一年不用再执行。前提是两年内不能再犯罪,否则撤销缓刑,原判一年加上新罪的量刑,合并执行。

缓刑即为“定罪免刑”。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只定罪不追究刑事责任,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刑罚。

1、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罪犯刑罚,但是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就对其不再执行刑罚了。

2、不执行刑罚并不代表罪犯没有犯罪,而且其毕竟对社会有不利的因素存在,所以法院就依法会对罪犯规定一个考验期,并信依法规定一些必须遵守的规定。如果在考验期内罪犯真的对社会没有危害性了,且遵守法律法规。经过这个考验期后就不再执行以前的刑罚了。

适用缓刑的条件:

1、对象条件:原判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2、实质条件: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使用缓刑不至于危害社会。

3、限制条件: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扩展资料

缓刑的执行:

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

主要有二类。一类是原审法院或其委托的其他法院负责缓刑的执行。法院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另一类是由特设的保护观察机关执行,由原审法院指导。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设有这样的机关。

此外,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根据我国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对犯罪人已先行羁押,羁押的期间也不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的时间之内,更不能将先行羁押的期间折抵缓刑考验的时间。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缓刑

  肯定是打伤人这一方的责任。

  致人轻伤, 涉嫌故意伤害罪,建议双方和解。民事赔偿方面,对方有过错可减少部分赔偿金。

  致人轻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的谅解的话,可以判缓刑。

  1、关于刑事责任的问题。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关于民事赔偿的问题。

  对方可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经过鉴定伤者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伤残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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