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经常因为工作的事儿和家庭的琐事吵架,一吵架我就没有就会哭,不吵架的时候他对我很好。这种情况太多了,所有的老婆老公几乎都是这个模式。老婆爱哭,然后老公爱吵吵完之后老公又道歉。反复无常,这很正常,这就是生活。这就是两口子的生活。
那你冷静了之后不哭的时候或者老公不跟你吵架的时候。问问他看看怎么处理,估计他会有一些方法的,这样能够支持他跟你吵架,但是大部分时间还是不行了。最好让他写下来。如果一旦和你吵架,罚款多少,打耳光几个,可能他就改变不少了。
吵架的话应该不要罚款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学校里,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吵架,甚至打架都很正常。给处分感觉还是欠妥的。
学校本身就是教书育人,学生犯错了,首先应该本着以教育为主,让学生认识到事情哪里错了,解决这件事情犯错错在哪,防止以后继续发生。仅仅是以处罚可以解决问题吗?我觉得这样只能让学生心里不服,而且会对学校,对处罚的老师产生反感。
这样的话,要是家长或学生和老师吵架是不是也应该给老师一个处分呀!这个处分给的没道理,吵架即使很大声也不会违反学校的什么规定吧。学校和老师丢掉了教书育人的本来目的,老师需要自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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