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该女子的行为已经失去了理智,而且她的这种行为是一种不自爱的表现。
在感情中,有很多情侣在吵架的时候都会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其实在吵架的时候冲动是可以理解的,可以气得咬牙切齿,可以气得直跺脚,但是一做出不理智的事情就无法挽回了。
一、怎么回事
在青岛的某个街头,一对情侣正在吵架,然后吵得热火朝天,很多人都前来观看。随后越吵越激烈,女子一气之下将自己的衣服,包括内衣全部都脱掉了。最后环保阿姨实在看不下去了,才走过去,帮女子的衣服一件一件的穿上。很多人都纷纷觉得这个女孩子一点也不自爱,就算是有矛盾也不应该要这样伤害自己。
二、该女子的行为是丧失理智的。
这名女子当街脱掉自己的衣服,这对于别人来说是一种不尊重,对于她自己来说是一种不自爱。无论怎样,都要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因为在街头上看到一个裸着的人,肯定会感到非常的不适。而且人都是有好奇心的,一听说有这样的事情,肯定很多人都会纷纷的来凑热闹,所以我觉得女子当时会有这样的举动,肯定是丧失了理智,不然也不会如此冲动。
三、女孩子要学会自尊自爱。
女孩子出门在外都应该要学会自尊自爱。无论是遇到感情的问题,还是生活上的问题,女子都应该要做好保护自己的措施。而不是要以这样的方式来伤害自己,这样不但不会得到对方的谅解,会让他觉得你是一个那么不自爱的人,从而觉得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了,会加剧问题的严重性。不理智的行为往往不会很好的解决问题,因为这不是一个好的方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打第九条规定,对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欧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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