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的幽默故事

关于律师的幽默故事,第1张

1、右手犯罪 这是一起盗窃案。 辩护律师说:“被告人只是把右手伸进窗户偷了几件东西而已。他的右手不等于他整个人,怎么能因为一只右手犯了罪而惩罚整个人呢?” 法官最后判决:“辩护意见有理,予以采纳。判决被告人的右手一年徒刑。被告人是否随右手一起入狱,由他自己决定。” 律师飞快地帮被告人把装在右臂上的木制假手卸下来交给法官,然后拉着只有一只手的被告人扬长而去。 评论:指数为一。这个笑话和律师以及法官关系不大。假如看律师顺着法官思路处理来看,没有多大娱乐性,只是突然出现一个假手,显得意外,最后结果是被告人扬长而去,显得意外。这个笑话唯一价值就是前后的离奇反差。另外在我们法律中,民事和行政案件中称作被告,在刑事案件中叫做被告人。至于美国是不是也这样,不太清楚,为方便大家理解,我把原文的“被告”修改为“被告人”。 2、忠告 有一个案子审到一半,被告固执已见,不肯让步。 法官宣布休庭十分钟,他对被告的律师说:“给你的当事人一点忠告。” 十分钟过去了,律师回到法庭,被告却不见了,法官问:“被告呢?” 律师说:“我给了他一句忠告:三十六计,走为上。他走了。” 评论:指数为四。这个笑话对案件性质没有交代清楚,假如是一个刑事案件,那就好笑一点,可以打分为八。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在此案件中一定会受到处罚,逃跑的确是最好的决定,特别是律师建议,突然有了好笑的成分。律师是不可能给出这样建议的,因为跑了被告人,那律师就进了监狱,正因为这样,这个笑话离奇的地方就是突然给了大家一个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让大家突然大吃一惊。假如这个案件是民事案件,那被告逃跑,不但不显得聪明,相反显得愚蠢,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而且可能面领蔑视法庭的处罚。律师给出这样的建议,这个笑话不是好笑,而是可笑。综合来看,给这个笑话定为四,指数在一和八之间。 3、请个律师 法官对被告说:“你真是太笨了,撒谎都不会,你编的故事谁也不会相信。” 被告问:“那怎么办?” 法官对被告说:“去请个律师教教你。” 评论:指数为九。这个笑话比较意外,一是法官教被告撒谎,在美国任何人在法庭做伪证,都会受到处罚,证人在做证之前要宣誓不做伪证;二是法官推荐律师,在法官看来律师是很专业的骗子。其实在美国,律师说谎是一项出色的业务技能之一,一个不会撒谎的律师不是好律师,但是因为撒谎被处罚的律师又是愚蠢的。律师就有这样的能力,撒谎但是又没有给别人把柄。因此,律师在美国被看作骗子的职业,这个职业流行谎言和欺骗。而且美国的司法制度也孕育这样奇怪的文化,他是美国以程序和证据为主的司法文化的必然结果,很多真实被程序和证据过滤了,最后法官认定的事实可能和实际情况千差万别。这个笑话,就是美国司法文化和美国公民个人生活之间存在差异的真实写照。 4、不会看错人 陪审席上坐着十二个陪审员。 其中一个陪审员悄悄对旁边的陪审员说:“我是第一次做陪审员。但是,我绝对不会看错人,那个装模作样的家伙,我一看就知道他是有罪的。” “你说哪个?他不是被告,是辩护律师。” 评论:指数为九。这个笑话比较好笑。一般来说,大多数人认为律师是气宇先昂、西装笔挺、目光犀利,但实际很多律师目光猥琐、形象卑鄙,俗话说什么样的当事人就需要什么样的律师,各种各样的律师都有生存空间。这个笑话虽然揭示了部分律师糟糕的个人印象,不过真正好笑的还有陪审员的自作聪明。其实在美国,律师很多精力是花在陪审员的挑选上,现实生活中陪审员也不敢发表这样的意见,假如被律师发现会要求更换,而且律师还有不给任何理由更换一定数额陪审员的权利。陪审员私下也不允许互相接触和交流看法,否则被看作违法,每一个陪审员都是独立的代表一定的社会群体,不是他们个人。 5、程序问题 公诉人问证人;“你刚才说案发那天你去拜访了被告,那么他说了什么?” “反对!”辩护律师说:“提问不符合程序!” 接着,公诉人和律师就这句提问是否符合程序的问题辩论了足足一个小时,最后法官裁决:反对无效,证人必须回答这个提问。 证人答:“没说什么,当时他不在家。” 评论:指数为八。这个笑话可笑之处是律师和公诉人对抗一个小时,最后发现是没有价值的。这个笑话反映了美国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和公诉人的对抗,互相是平等的,双方之间都是依据证据和程序来实现自己的诉讼目标。在美国根据程序禁止提问或者特定的提问,是很普遍的诉讼现象。 6、分期付款 律师对当事人说:“你的案子律师费总共八万元,先付两万,以后每月一万,六个月付清。” 当事人说:“这好像是分期付款买汽车。” 律师说:“没错,我是在分期付款买汽车。” 评论:指数为一。没有发现任何可笑的素材。美国律师的收费形式更市场化,和其他商业没有多大的区别。假如改一下娱乐指数可以提高到七,比如: 当事人对律师说:“我的案子律师费总共八万元,先付两万,以后每月一万,六个月付清。” 律师说:“你以为是在分期付款买汽车啊?” 当事人说:“没错,你在我这里分期付款买汽车。正好互相抵消” 7、二十四头猪 十二名陪审员端坐在陪审席上,审理一桩索赔案。原告是一个农民,他损失了二十四头猪。 原告律师声情并茂地对陪审团说:“我的当事人损失了二十四头猪!女士们先生们,是二十四头猪!是在坐的陪审员的两倍!” 评论:指数为二。实践中这样羞辱陪审团会受到处罚,或者丧失陪审团的支持。假如看这个律师拍马屁不成相反得罪人,可以给个同情分。 8、梦游症 A先生 和A太太是某大律师的忠实崇拜者,经常去法院旁听大律师的精彩辩论。一日,A太太在路上邂逅大律师,便恭维道:“您昨天那三小时的辩论真是精彩极了!” 大律师有点不高兴地说:“可是您的丈夫在我讲到最关键的时候却走了出去。” A太太抱歉地说:“真不好意思,他有梦游症。” 评论:指数为一。这个笑话和律师没有多大关系,而且没有特别的娱乐素材。 9、自动退出 一位法官刚判完一件离婚案下班回家,看见自己的妻子与一位律师亲热地谈情说爱,一时怒不可遏,冲上去要和律师决斗。 律师说:“你我都不想死,要不这样好了,我们双方都朝天花板开枪,然后同时倒地装死,看你妻子跑向哪个,另一个就得自动退出。” 法官一想,也好,就同意了律师的建议。 枪声响后,只听见法官的妻子跑向衣柜,说:“亲爱的,快出来吧,他们两个都死了。” 评论:指数为十。这个笑话虽然和律师以及法官没有多大关系,但是情节生动,人物形象,故事起伏。而且这样的笑话比较适合在各种场所讲,没有明确的嘲讽针对性。 10、糊涂案 某人问律师:“你办过的最使人糊涂的是什么案子?” 律师说:“白兰地疑案。才办一半,就稀里糊涂了。” 评论:指数为十。这个笑话揭示了美国一个出色折磨当事人的秘密,让大家对律师的看法突然一转。换中国话来说,就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但是这个故事还好笑在律师自己都被自己整的稀里糊涂了。这两个素材构成了这个笑话。 11、真钱 一位著名的大律师为一位当事人代理一个小案子,索赔三千元。大律师大获全胜。 案子结束后,大律师找到当事人,给了他一张一百元的钞票:“扣除律师费、诉讼费、车马费、劳务费、打字费用、其他费用,这是归你的赔偿金。” 当事人接过钞票,翻来覆去地看,叹了口气:“太骗人了。” 大律师说:“骗人?这可是真钱。” 评论:指数为八。当事人赢了官司输了钱是很多案件的必然结局,也不光是律师的原因。这个才索赔三千元,自然是连律师费都不够,这样的案件的结局已经是必然的。但是这个笑话好笑在大律师说:“骗人?这可是真钱。” 12、说谎 某律师在看守所开导当事人——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诈骗犯:“你这么小年纪就说谎话,搞诈骗,实在不应该,要知道我在你这个年纪是从来不说谎的。” 少年犯:“那么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说谎的?” 律师:“在我当律师以后”。 评论:指数为八。 13、吃面条 某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辩护人提出起诉书所指控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法庭宣告被告人无罪。公诉人则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双方为此争执不休。 辩护人强调其主张成立,并宣称其出这样的结论是经过充分调查的,公诉人则说,我们认为被告人有罪也是有充分依据的,并且强调说:“我们公诉人也不是吃干饭的。” 辩护人当即表示抗议:“审判长,我认为办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至于公诉人是吃干饭还是吃稀饭与本案无关。” 法官见双方争执不下,为了缓解气氛,就说:“关于吃干饭还是吃稀饭的问题,现在不要讨论,中午我请大家吃面条。” 评论:指数为一。这个笑话土不土洋不洋的。在中国,喜欢在吃干饭还是吃稀饭上耍嘴皮,在美国不会。放在律师笑话中,不但不好笑,还显得荒唐。 14、两把椅子 大律师达罗为人和气谦逊,他最讨厌那种虚伪做作的人。 一次,一位傲气十足的青年来拜访他,达罗立即拿了肥椅子让座,可青年人全然不予理会,并傲慢地说:“达 罗先生,我是布兰德议员之子……” “那样的话,”达罗笑着说,“请坐两把椅子。” 评论:指数为十。情景生动,人物惟妙惟肖,纨绔子弟的无知和大律师的机智幽默跃然纸上。 15、自己的头 法庭上,律师甲夸夸其谈,他看到对方律师频频摇头表示异议,便说:“我想提请对方律师注意,我只是在发表自己的意见。” 对方律师答道:“我也想请对方律师注意,我只是在摇自己的头。” 评论:指数为一。只是耍嘴皮,没有多大价值,不过也揭示一个道理,律师在特定场合的一言一行都特别重要,律师是被别人观察和评价的对象。 16、正义取胜 一个律师刚刚打赢了一场重大官司,便立刻给他的委托人打电报:“正义已经取胜。” 委托人立即十分火急地回电:“立即上诉!” 评论:指数为十。言语精简,但是比较笑人。不过揭示了律师服务的一个基本要求,要及时向客户书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这个服务意识在国内比较淡漠。 17、权宜之计 一个声称自己最有办法的律师,接到了他受理的一名死刑犯人在电刑椅旁打来的电话:“在一个小时之前,你告诉我说无论如何一定有办法的,律师,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律师不加思索地答道:“先别坐下去!” 评论:指数为三。这个律师很愚蠢,建议很愚蠢。 18、律师出庭 两个冤家路窄的人在大吵大闹。 一个说:“我要到法院去告你!” 另一个说:“奉陪!” “我要把你告到最高法院!” “奉陪!” “我到地狱都要告你!” “这个到时我会请律师出庭的!” 评论:指数为九。比较机智幽默,不过和律师关系不大。 19、终于明白 在律师竭尽全力的辩护下,被告人终于被宣布无罪释放。 在法院门口,律师问被告人:“你已经获得释放,我们即将分手了。现在请你最后向我说实话,你是否真的犯了罪?” 被告人回答:“律师先生,当我在法庭上听到你为我作精彩的辩护时,我刚刚明白,我原来是清白的。” 评论:指数为十。非常意外,连律师自己都不清楚,而被告人回答:“律 师先生,当我在法庭上听到你为我作精彩的辩护时,我刚刚明白,我原来是清白的。”十分精彩! 20、咨询收费 一个肉店老板在路上碰见了他想去找的律师。他问道:“如果一只狗偷吃了别人的东西,那么这只狗的主人是不是要替自己的狗赔钱?” 律师回答:“那是当然的了。” 肉店老板:“你讲话算数吗?” “当然!我是专门从事诉讼的律师,我讲话是有法律依据的。” “那么,请你付给我十块钱吧,因为你的狗偷吃了我的一块肉。” 律师笑道:“好,我同意。但是,你要知道,我是律师,凡是向我咨询每次收费二十块钱,所以你必须先付给我二十块钱,扣除我赔偿你的十块钱之后,你还应付给我十块钱。” 评论:指数为十。律师突然提出咨询收费,让肉店老板怕律师狡辩,耍了小聪明,没有想到偷鸡不成反失一把米,显得十分滑稽,其中肉店老板的滑稽经历堪称经典落差。 21、休想付款 一个律师的妻子得了急病,在诊治前爱钱如命的医生对律师说:“你能保证在我看完贵夫人病后一定付给我出诊费吗?” 律师立即从身上掏出一张支票,说:“这里是500元,无论你救活她,还是医死她,我都如数付给你。” 医生这才放心地检查了病人的情况。可是,虽然他全力抢救,病人还是死了。之后医生提出要律师给他付出诊费用。 律师问他:“我妻子是你医死的吗?” “当然不是,我的诊断和用药都是正确无误的。”医生忙说。 “那么,你把她救活了吗?” “很遗憾,但我尽了一切努力。” “这么说,你既没有医死她,也没有救活她,是这样吧?” “是的,先生。”医生答道。 “看来我用不着给你付出诊费了。” 评论:指数为一。娱乐素材缺乏。 22、没想到 年轻律师第一次在上诉法庭为他的当事人申辩。他列举法律的基本原则,冗长地阐述他的见解。 法官打断他的话,建议他直接说明上诉的理由,并附加一句道:“你知道,我们并不是 。” “很抱歉,大人,”律师回答说:“我刚才没有想到这一点。” 评论:指数为一。这个律师就等着被法官吊销律师本,然后罚款和判处监禁。 23、好奇心 法庭准备正式开庭审判杀人犯吉米,可是他的律师因故没有来。 法官:“吉米,你的律师没有来,你要等他吗?” 吉米:“是的!法官先生。” 法官:“你是在作案现场被抓住的!对罪行也供认不讳,你等他有什么用,他还能说什么呢?” 吉米:“我也很奇怪,所以特别想听听他到底会说点什么。” 评论:指数为十。是呀,想象的空间实在大。律师能怎么说呢?我们也想知道,不光是吉米想知道。 24、得来不易 被告人向他的辩护律师许诺说:“如果你有本事使我可以只蹲半年监狱,那么你将得到额外的一千块钱酬金。” 被告人如愿以偿。 律师一边收钱一边说:“这可真是棘手的活,本来法官们想判无罪释放。” 评论:指数为十。有这样的事情?! 25、现金交易 “律师先生,我想请您为我辩护。” “人家为什么控告您?” “说我伪造支票。” “我可以为您辩护,但报酬您必须付我真现金。” 评论:指数为二。娱乐素材一般。 26、同行 一位名律师正在口授打字员给另一律师写封信。 “信的开头怎样写?”打字员问,“是尊敬的先生吗?照惯例?” “尊敬的?他是一个十足的滑头和骗子,不过,不能这样称呼。要么,就称作亲爱的同行吧!” 评论:指数为十。滑稽好笑,本来很气愤的说“十足的滑头和骗子”,突然一个暧昧的“亲爱的同行”,前后情感的落差让人感觉十分可笑。至于是不是同行,倒不是这个笑话的素材。 27、酩酊大醉 逮捕被告的警员作证称,他索阅驾驶执照时,被告在车上的手套箱里找了很久很久。 被控酒醉开车者的律师问的问题很中肯。“当时车里是不是很暗,手套箱里是不是塞了许多东西?”律师问。 “是的。” “他摸索了大约多久?” “可能有五分钟。”警员道。 “好,”律师道,“你是否认为在又黑又乱的手套箱里找一小张纸片而花费了五分钟时间非常奇怪?” “是的,”警员答,“当时他在我的警车上。”

律师的这些行为属于违法违规:

1、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2、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3、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4、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5、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6、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

7、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九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

(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的。

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世上女子千千万万——有如林黛玉一般,娇羞孱弱,楚楚可怜;有如林徽因一般,温婉动人,心事成诗;有如三毛一般,敢爱敢恨,豁达无谓;有这样一个女律师,不是来自作家笔下的虚幻小说,也不是来自远去的战火民国,更不是来自一个世纪前的撒哈拉沙漠。她就在我们的生活中,或许此时就在你的身边,正与你擦肩而过。从高考对自己法律梦想坚持不懈,到大学时对成为律师的坚定不移;从毕业时面对生活压力的不屈不饶,到为了梦想勇往直前的刻苦努力;从注重全局思维的培养锻炼,到成为一名以专业化为基础的房地产行业律师;从为客户分析案情的耐心细致,到帮助客户全面妥善解决问题的专业敬业;从对待工作的认真负责,到对待生活的积极向上、独立自主。

她用自己的独立、乐观、自信,抒写了一个律政新女性的美丽人生,她就是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的杨红芳律师,一个你或许认识,或许不认识的女子。人言,如若此生没了相近的灵魂,那你余生注定孤独。于杨红芳律师而言,余生,是春暖花开的灿烂和碧蓝透彻的晴天。因为有一个人与她有着相契合的爱情观,自始至终“绝不将就”的态度,在相互包容、相互扶持的过程中,收获了如今的幸福美满、相互成就。生活上甜蜜喜悦,事业上蒸蒸日上。如今的杨红芳律师,在经历了八年的执业生涯后,已然成为一名房地产行业律师。她以全局思维为主导,以专业化为基础,专注于房地产行业的各个专业领域,同时又能将各个专业领域融会贯通,真正做到帮助客户进行合法合规、经济可行的商业交易。

她从一名实习律师到执业律师的案牍劳形,从普通律师到专业化律师的“断舍离”,再从专业化律师到行业律师的点面结合,可以说杨红芳律师已经走得比别人更远。“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对于未来,她也并不满足于现在所取得的一点点成绩,相信杨红芳律师作为一个律政新女性,还会在她的道路上初心不改,继续前行。这只是中国千千万万个女律师的一个缩影,还有许许多多有如杨红芳一样的女律师。她们在工作上用专业守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用法律维护所有人的权益,值得被尊重。而在生活中,她们更值得被疼爱,也应该被疼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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