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助了一位自杀的打工女,亡魂得度后回来报信
作者:佛修居士
2012年3月十几号的那一天(我真的不知道那天究竟是几号),我上班后听到大家在纷纷议论:昨天晚上十点左右,静静上吊死了。
静静姓李(详细姓名不清楚,只知道她的小名叫静静)娘家在安微省霍邱县(具体地址不详),只因为她的父亲曾经和我在一个厂里干过活,故此便也认识她了,她见人不笑不说话,给人的印象还不错,只是后来她不顾父母的反对,硬是和一个广西的打工仔生活在一起,生下了一个才三岁的小男孩,只是后来那个广西的小伙子赌博成性,将打工挣来的血汗钱输了个精光,去年回家过年还是向老乡们借的钱,过年后回到了厂里上斑,可他还是赌性不改,静静多次争吵无效之后,一气之下便走上了绝路。。。
可怜!可悲呀!
我的心中生起了无限的悲凉!好好的一个人,前天我还看见她,抱着小孩在赶集,没想到。。。生命真是无常!想想她的爹妈,从小小的婴儿将她带到了这么大,本想老了之后会有儿女在自己的身边,共享天伦,没想到转眼之间,这一切皆化成了泡影!真可谓世间一切虚幻如梦呀!听说她的亲人哭得非常的厉害,可是哭又有什么用呢?如果真的为她好,此时应该好好地为她做个超度!我好想去提醒她的家人:到寺庙里找法师去给她做法事!可是自己的话又能有几分份量呢?他们会相信吗?
后来静静要火化了!听去髌仪馆参加遗体告别仪式的人回来说,静静的遗体经过化妆之后,嘴唇上还抹上了淡淡的口红,象是睡着了一样!只是脸上还挂着了几滴泪珠,被冻住了!听到这里,我的心生起了无限的悲凄!也许在那一刻,她忽然后悔了,可是这一切为时已晚!
生死只在一念间!
也许是她那几颗泪,颤动了我的心。
静静,22岁芳龄。正是享受美好生活的时候,可是她却活得好苦!她想以死来寻求解脱,可是她哪里知道:如此一来,只能是苦上加苦!各种令人难以忍受的苦难正等着她昵!
静静她好可怜!不知何时,我的眼眶湿润了!也不知何时,我在心中暗暗地发誓:要为静静超度。
可自己有什么资格替她超度?
况且静静她是自杀自亡的,罪业深罪,不是要入地狱,就是将要成为孤魂野鬼。
听说凡是上吊自杀的人,暗中都有一个鬼在做祟,把人拉过去做替身,而自己好投胎转世!
如果自己真的为静静读经,会不会惹怒了那个鬼?
再说,静静和自己无亲无故?值得吗?
我有些犹豫!
可自己毕竟是三宝弟子,想到静静在那个世界孤苦令仃的样子,我暗暗地下了决心:要帮帮她。我想好了,就用那两部大法(这两部大法是我专门给自己的父母准备的,将来待他们百年之后就给他俩读法超度)
这两部大法其中一部是莲花生大士的伏藏大法《中阴听闻得度密法》(又名《西藏度亡经》)。
该法最大的特点就是能救度那些不曾修过佛法的人,凡是能亲自听到这此部大法的人,既便是犯下五无间大罪的人皆能得度!而静静此时正好处在中阴阶段,用此部大法最好不过了。
而要用此法度人,是要将亡魂钩召到自己的身边,前来听法!
可是自己毕竟也是一位打工者,一家三口人住在老板提供的一间小屋子里,上面左右邻居也全都是工友们,白天要上斑,超度也只能在晚上进行!可自己家里还有一个才两岁半的小女儿!如果静静前来。。。我和她现在毕竟是阴阳两隔,人鬼殊途!她会不会阴气太重,吓着我家的小宝宝?还有如果让老婆知道:我在召一个“吊死鬼”来到自己的家中,天啦!我不敢想像。。。哎!自己是佛门弟子,自己在布施,布施法!静静她感谢我还不及呢!我想好了:我轻轻声地念,让家人听不到,待我将静静的亡魂招来之后,看我家的小宝宝有什么反应,如果小宝宝被吓着了,超度立既停止,自己马上念一些咒语,祈求诸佛菩萨将静静的亡魂请出去。。。。
记得那是静静死后的第四天,静静的家人已将静静的骨灰送回安徽省老家安葬!
也就是那天晚上开始,我开始为静静读经。
时间大约在晚上六点多钟。
地点:就在自己打工所居住的房间里!
所选读之经本:
1:莲花生大士伏藏大法《中阴听闻得度密法》。
2:五明佛学院所编的《助念往生仪轨》(其中包含各种佛菩萨的名号、金刚咒语。心经。阿弥陀经。中阴祈愿文,极乐愿文等)
桌上我供了一柱香,其它也没供什么,真的也没什么可以供的!
我也不敢为静静设立灵位或照片!
在拜完佛后,我就要开始念谛实力揭(故且叫做招魂揭吧),我忽然开始紧张了起来,只觉得心跳得特别厉害,脑海一阵阵的发热且有些发晕,我静了静,让自己的心慢慢地稳定了下来,便轻轻地念了起来“以我意乐力,如来加持力,及法界力等,凡所思维界,皆随其所应,无碍速现前”七遍之后,又念到“李万海之女静静速来听法”七遍之后,我想象着静静飘了进来,轻轻地坐在了我的身边!此时我开始注意观看我家的小宝宝:她正在依偎在母亲的怀抱,和妈妈看着电视呢,小宝宝看了一会儿,便开始在床上和妈妈戏闹了起来,还不停地喊着爸爸,我只好不时地一边读经,一边回答着小女儿!其间小女儿要下床撒尿,妻子将她抱了下来,替女儿脱下了裤子,我好想对妻子说“别!别!”可我还是没有说,因为我不敢说出真相,再说静静她生前也有小孩,也许她早就习惯了!
当我把这两部经读完了之后,已经是快到晚上11点钟了。
最后我说到“今天就读到这里了。静静!你千万要记住我所说的话,希望你早日脱离苦海!当你得度之后,要回来给我报过信!”
如此我读了三天(也许是四天,记不清楚了)我也不清楚静静究竟被超度没有,就静静地向阿弥陀佛祈求,希望佛陀能给我一个暗示!
当天晚上,我就做了一个梦。梦境是这样的:
船上,一个白衣女子坐在了我的身边,船上还有其它几个人,这时我弟弟走了过来,也坐在了那个白衣女子的身边,我便起身走出了船舱,欣赏起沿岸两边的景色!这时我才发现:那个船好长,又好宽,宽度紧挨着河的两岸边,而且船帮也与河的两边一样高!船在慢慢地行驶,这时船驶到了一个集市,集市里人来人往。忽然我发现自己站在了一个拱桥上面,桥下面有一汪清水淌过,透过清水可以看见许多美丽的小石子,而那个船却不见了!我急忙到处寻找!忽然我听到一个声音在喊“我在这里,快来呀!”我顺着声音急忙追了过去,又发现了那条船,只看见了那条船的船尾,象是一条龙的尾巴,就那么轻轻地一摆,刹那间不见了 。。。
梦醒时,我的第一感觉就是:静静被渡走了!
因为那条船其它就是阿弥陀佛的救度之船!
船行驶在河里,表示佛陀来到凡尘人间救度我们!
船紧挨着两岸边,船边沿处的高度与岸边的高度是一样高,而且在慢慢地行驶着,表示着阿弥陀佛的方便救度之力,只要你愿意,只要轻轻地一迈步,便可以踏上此船!既便是河两岸的各种动物,也都可以轻易地登上大船。。。
而船尾象是龙的尾,而龙是属于大海的,船入大海,岂不是要登彼岸么?
龙,还能飞天!那么龙入云端,岂不是要奔虚空而去?
莫非静静真的得度了么?
可为什么船上没有她呢?如果她真的得度了,为什么不回来给我报过信呢?哎!那毕竟是个梦!静静哪有那么轻易得度的?还是要继续为她超度,希望能有奇迹出现!
于是我去上斑了!下午三点左右,我忽 然发现有许多工友们都向一个地方跑了过去。发生了什么事?我也急忙奔了过去:原来是同一个大院里的另外一个厂里,一些工人晾在外面的工作服莫名其妙地燃起了大火,那火苗窜起有一尺多高,相隔一米多远地方的另外一些衣服也开始自燃了起来。
我的第一反应是:静静她为什么还没有走?
难道她还没有被度吗?
静静,可怜的静静!你在哪个世界还好吗?
如果你还没有被度,那么我还要继续为你读经,直到你七七四十九天已满,如果你到那时你还没有得度,那么我也没有办法,因为我已经尽力了!
于是下斑后,我又替她念了那两部经!
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在某一个地方,我遇到了一个陌生的女子。我们在一起的经历好美,最后一个导游走了过来,对她说:“好了!你该走了”这时我才发现:不知何时,旁边停着一部双层大巴,那大巴里窗全都是敞开着的,坐椅象似玻璃,又象是水晶,晶莹剔透,可是里面却空无一人,最后她上了车。。。
第二天,早上六点钟,我又始上斑了!
可是一个问题总是缠绕着我:静静究竟被度了没有?
忽然我脑海里灵光一闪:莫非那火苗是静静前来给我报信的?
忽然我又想起了两年前所做的一个梦:在一阵凄森森的阴风中,我被带到了阎罗王的面前(但我却又看不见他),他似乎有话要问我,但又没有问。
“你找我有什么事?”我忍不住地问到。
“找你帮助调查一件案子”阎罗法王答到。
“什么案子?”我又问到。
“关于一个人是不是该投胎转世的案子”阎罗王答到,随既梦便醒了!
莫非这个梦就应在了静静身上?
恍然一悟!
静静得度了!
静静得度了!
靠的是什么?
靠的是佛法的无比威力和佛菩萨的慈悲救度之力!
刹那间,我的眼泪不停地从眼眶里滑落了下来。。。。
静静是一个罪业深重的自杀者,而为她读经的我,虽然已做了皈依,但生死未了,业障没消,在读经的过程中还不时地闪现出对佛陀特别不敬的妄念,可即便是这样,静静还是被度了!
伟大的佛陀呀!
你真是一切众生的救主!
你的慈悲力不可思议!
你的救度力不可思议!
你的方便之力不可思议!
你的加持力不可思议!
你不舍众生于三途!
千叩首万叩首无法报答你的宏恩大德。。。。。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莲花生大士!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十方三世一切佛,一切菩萨摩诃萨!
本文作者姓张,安徽人,现在江苏省吴江市莘塔镇打工。学习佛法已经两年,于去年农历腊月十五正式皈依佛门,法名佛修!欢迎大家积极转发这篇文章,以增加我等末法众生念佛往生的信心,南无阿弥陀佛!
被打后服药自杀,是否要民事赔偿,要看打的伤情。如果造成轻微伤以下的伤害,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除接受治安管理处罚外,还要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被打后服药自杀和打人者的打人行为如果没有直接的关系,就不需要对自杀进行民事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不用担心,小三自 尽和你朋友以及他老婆没有关系。都是成年人,她在做这事之前就应该知道那样做的后果,这只能她自尽承担。不过如果这事发生在她和她男人争吵中,他男人用言语一直刺激她,且他男人看到他老婆拿农药喝,他也没有制止她的话,就可能被控故意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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