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争吵过程当中对方跌倒,出现短暂昏迷,我需要付什么责任?

在争吵过程当中对方跌倒,出现短暂昏迷,我需要付什么责任?,第1张

这种情况下,你肯定是要负责任的,当然也得看是因啥争吵,如果争吵的责任大,那你就要付的责任多,反之,如果确实不怨你,但你也得受点责罚,毕竟是因为你们双方争吵而晕倒的。没法子,你毕竟也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首先,吵架本身就是一种低级趣味的事,即使吵赢了心里也还有粒沙子在,时不时会想起来还会有很长一段时间心里不舒适,吵输了气愤心里像火烧一样最后变成想动手打人。

其次,面对心胸极度狭隘的人,更加不用计较,因为他跟你本身不在一个频道,如果你跟他吵起来,说明你也能被同化,就像他一样心胸狭窄。

最后,不管将来遇到什么事情,一不动手二不骂人三不发脾气,你心里必须清楚动手骂人发脾气都是伤害自己的,没有一样不是吃大亏的。相信我,平心气和的学会接受和倾听,你会发现这一切都是浮云!只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而已。

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事情的起因去判别。以行为规则的对错去判定责任的大小,不会因为对方晕倒或死亡就把责任判定给另一方。以前不是出过一个很有名的案例吗?小伙因老人的不文明行为(电梯里吸烟)发生争吵,导致老人情绪激动,病发身亡,结果是小伙不承担任何责任。

这种情况属于多因一果:1、要分析吵架的原因,谁挑起的吵架?你母亲在吵架中属于主动一方还是被动一方?2、对方是否有导致晕倒的疾病?3、吵架中是否有肢体接触?根据以上情况分析是否承担部分责任。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第十三条损害 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确定被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具备损害的要件。

受害人因行为人的加害行为以及他人的行为,或者行为人对其管领的物未尽必要注意,而遭受的人身或者财产的不利后果,为损害。

第十四条因果关系被侵权人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应当证明行为人的加害行为以及他人的行为或者行为人对其管领的物未尽必要注意的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因果关系。

法律规定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受害人应当证明因果关系可能存在;行为人不能证明因果关系不存在的,推定因果关系成立。

两个以上的原因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的,行为人应当按照其行为的原因力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分担相应的责任份额。

第十五条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范围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律规定”,是指侵权责任法第四章至第十一章规定应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侵权责任类型,包括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

其他法律规定应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依照其规定。

第十六条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下列侵权责任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侵权责任:

(一)第五章规定的产品责任,但该章明确规定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除外;

(二)第八章规定的环境污染责任;

(三)第九章规定的高度危险责任;

(四)第十章规定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但第八十一条规定除外;

(五)其他法律规定的工伤事故责任;

(六)其他法律规定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

第十七条无过错责任情况下加害人有过错

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能够证明侵权人对于造成损害具有过错的,不适用侵权责任法以及其他法律关于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

第二节 共同侵权与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这种情况可能是低血糖了,赶快给她喝点温糖水。好好安慰安慰她,你是男子汉多让让她。你们是情侣不可能有什么深仇大恨的。如果你们在外地,那你就是她唯一在身边的亲人了,好好珍惜你的眼前人!有时情侣间就像是照镜子,你对她什么样,她对你就什么样。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11173110.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24
下一篇2023-11-24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