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和弟弟吵架的有很多,为什么没有叔叔和侄子吵架的?

哥哥和弟弟吵架的有很多,为什么没有叔叔和侄子吵架的?,第1张

首先哥哥和弟弟以及叔叔和侄子这是完全两个不同的种类,因此各地吵架的有很多,有句话说得好,叫做亲兄弟明算账,所以哥哥弟弟往往矛盾会比较多,但是他们好的也快,所以他们经常吵架,但是叔叔和侄子本身亲戚关系就不是很严重,所以他们也就没有机会吵那么多架,最起码叔叔和侄子他们永远距离的比较远,他不像哥哥和弟弟那样亲密,所以吵架的时候也不是比较少,但是无论怎么样遇到问题,吵架不是解决的问题,根本总是要正确的面对问题,给各自双方一个退路,然后好好的去协调才是根本,最后祝刘总能够天天开心,事事顺利!

戴志诚不仅和姜昆是金牌搭档,还是国家一级演员,《送你一支歌》、《合家欢》等作品观众都很喜爱,但是他的感情却不免让人诟病,戴志诚有过一段婚姻,早年曾和杨蕾结为夫妻。他年纪比杨蕾小一岁,出名也比杨蕾晚。成婚之时,杨蕾已经是电视上大家所熟知的小品演员,而戴志诚还是没有什么名气。而那个时候,两夫妻的感情还比较深厚。

在2004年在春节联欢晚会下了台之后,杨蕾就接到了老公的一纸离婚协议书。前后22天,他们就结束了婚姻。婚姻的破裂,曾给杨蕾造成很大的伤害,所以她就淡出了小品的舞台,回到了山西老家。戴志诚的前妻杨蕾因此郁郁寡欢,十年间迅速苍老,脸上布满黑斑,由此可见对她的打击之大。

侯耀文的婚姻

31岁的时候,侯耀文和刘彦结婚,第二年两人的女儿就出生了,然而,在孩子刚刚十岁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正式离婚。

三年之后,侯耀文娶了比他要小20岁的明星袁茵,袁茵是一名影视演员,曾出演过《特行警察》《使命》等。袁茵也是已故相声演员侯耀文的前妻,与侯耀文1993年娶亲,1998年生下女儿妞妞。五年之后,侯耀文已经48岁了,他们两个的女儿再次出生,可是,这种生活也没有维持太长时间,2004年,侯耀文再次在孩子六岁的时候离婚了。

袁茵在后来采访的时候也透露,两人分开的原因:侯耀文是一个工作狂,很少回家看望,所以,家庭中的事情,都由她一人承担,并且和他相处的过程中,的确在脾气方面还是存在一些冲突。

不论的爱情

戴志诚前妻杨蕾和袁茵是比较要好的朋友,而且,他们两家相邻,那个时候,侯耀文的前任妻子袁茵,比侯耀文小了20岁。

年龄的差异,必然让两个人生活中有一些不同的地方,而且侯耀文演出多,经常要奔赴外地。两个人再好的关系,也经不起长期异地之苦,家里面经常有一些大事小情,都是戴志诚帮助解决。一来二去戴志诚就对就对袁茵产生了一种情愫,而袁茵也对戴志诚有了一种依恋。

那时候,杨蕾和戴志诚还是夫妻,戴志诚,算起来还要叫侯耀文一声师叔。

可是,最后的事情,出乎大家的意外。他们两个家庭都离婚之后,袁茵直接嫁给了戴志诚。

戴志诚和杨蕾离婚不久,侯耀文也和袁茵结束了婚姻,理由是袁茵对媒体说的,“两个人磕磕绊绊多年,缘分尽了。”后来侯耀文又找到了生命中新的伴侣。

袁茵与侯耀文离婚后,带着女儿嫁给戴志诚。

戴志诚加入侯耀文婚配的消息首先传开。本来友爱的两家首先,变得陌生乃至有了些冤仇的滋味。侯耀文首先避让和戴志诚的所与同盟。

分手后三年,侯耀文因心脏病离世。作为侯耀文门徒的郭德纲,屡次讽刺戴志诚,还编进了段子里,取笑意味非常彰着,固然戴志诚屡次否定了传闻,但这事儿曾经对他的气象导致了影响,现在的他固然还对峙说相声,奇迹却曾经是大不如前,使人感慨。

“叔侄”沟壑

后来的俩情面况就非常少在公共的眼前发现,有人说他们也早已分手。详细怎样,没有材料证实。虽说夺人之妻不行宽恕,不过若真的是心有别属,相互何不放过本人。平常的分分合合谁的人生又不是呢

这一段往事之后,侯耀文和戴志诚这对“叔侄”心中都有了越不过去的沟壑,侯耀文生前再也不和戴志诚同台演出。

戴志诚对袁茵的女儿非常好,小时候妞妞开家长会运动会都是戴志诚作为家长加入,生活上也是无所不至的关怀,妞妞是韩庚的铁粉儿,戴志诚便专门带她到表演后台,让她完成和偶像合影的心愿!戴志诚对待侯耀文的女儿如同亲生一样。

戴志诚和袁茵,这样的结合方式,对二人的影响是巨大的,戴志诚事业由此一蹶不振。

如今状况

如今袁茵已很少出面了。不过,二人相亲相爱16年,虽遗憾无子,可是恩爱如初。

他们的这段感情,在外人看来,终究是有些不太正确。

可是,他们在一起,居然也没有出现过任何的问题,看似状态都非常的好。

人物生平 叔侄争位

郑经是郑成功的长子,生于1643年(明崇祯十六年)。1661年(清顺治十八年),郑成功率师取台湾,命郑经镇守思明州(厦门),调度沿海各岛。当时郑经19岁,已娶尚书唐显悦之女为妻,但两不相得,与四弟之乳母陈氏私通,生下一子,取名郑克臧。当时的士大夫认为这是 ,郑成功遂下令处死昭娘,郑经却暗中将她藏起来。

1662年(康熙元年),唐显悦致书郑成功,责其“治家不严,安能治国?”郑成功大怒,命兄郑泰到思明斩其妻董氏并子郑经及孙。郑泰与洪旭等人议曰:“主母、小主其可杀乎?”仅斩陈氏及其子复命。郑成功不允,于是发生诸将联合抗命。加上当时郑芝龙在北京被杀,又闻永历帝朱由榔在缅甸遇害,郑成功数痛攻心,遂于五月初一日病逝。

郑成功逝世后,在台诸将举郑经弟郑袭护理国事,而黄昭、萧拱宸等人又以郑经“ ”,“不堪为人上”,拥郑袭为东都主,并分兵准备抗拒郑经。消息传来,郑经即在思明继位发丧,以陈永华为谘议参军、周全斌为五军都督、冯锡范为侍卫,整师准备渡台。会清靖南王耿继茂、总督李率泰遣人前来议抚,郑经为了解除清军的威胁,提出加入清朝的朝贡体系,和康熙帝交涉。康熙帝指出:“朝鲜系从来所有之外国,郑经乃中国之人。”郑经便利用停战的机会,于十一月初一(12月11日) ,战斗中黄昭被流箭射死,其余将领皆投降。郑经胜利后进入安平城,处死萧拱辰等人,并把郑袭软禁于厦门,结束了这场内斗。

1663年(康熙二年)正月,郑经返回思明。六月,以其伯父郑泰支持黄昭拥郑袭拒己,假意置酒邀郑泰议事,伏甲兵而杀之。郑泰死后,其弟郑鸣骏、子郑缵绪即率所部入泉州降清。十月,清廷调集大军,会合投诚诸军及荷兰舰队进攻金、厦,郑经不敌,退守铜山(今东山县)。这时,耿继茂、李率泰又遣人议抚,郑经仍执前议,声言:“若欲削发、登岸,虽死不允。”

经营台湾

1664年(康熙三年)三月,在许多将领叛去的情况下,郑经与洪旭等率师东渡,于初十日抵达台湾。

到达台湾后,郑经继承郑成功的政策,分配诸镇垦荒,寓兵于农。在台湾建立行政体制,设立六部管理政务。任命洪磊管吏部、杨英管户部、叶亨管礼部、陈绳武管兵部、柯平管刑部、谢贤管工部。厚待明朝到达台湾的诸宗室,拥立宁靖王朱术桂建立监国名号。在承天府起盖房屋,安插诸宗室及乡绅。八月,改东都为东宁,升天兴、万年二县为州。把政事委于陈永华。陈永华善治国,督诸镇垦田,栽种五谷,插蔗煮糖,修埕晒盐,广事兴贩,国用日足。又采纳陈永华“建圣庙,立学校”的建议,并以陈永华为学院,“自此台人始知学”。还接纳洪旭“文事、武备,两者不可缺一”的建议,令各镇于农隙时教习武艺,“春、秋操练阵法”;并檄各镇,入深山采办桅舵,修葺、兴造船舰。平时装载货物,兴贩各国。从此,“台湾日盛,田畴市肆,不让内地”。

当时,英国和西班牙先后遣人来访,郑经许其通商,但拒绝西班牙在台设教的要求,并面告西班牙使者:华人到吕宋(菲律宾)经商,“不许生端勒”,“苟背约,立遣师问罪”。1667—1669年(康熙六至八年),清廷又两次派人到台湾议抚,郑经均坚持“照朝鲜事例”,和议均未成。

郑经退守台湾后,试图透过贸易来提升国力。因为清朝实施迁界令,他接受陈永华的提议,贿赂清朝将领进行走私。由沿海流民负责转运货物,当时台湾的 男多女少,甚至进行妇女的人口贩卖。流民也负责替郑军据守岛屿。

德川幕府是郑氏王朝重要的贸易伙伴,台湾大量输入日本银、铜、铅、盔甲,以支援战争的需要,双方的贸易量在1665年到1672年达到高峰, 而为了加强郑、日的贸易关系,郑经允许日本商人住在基隆。

英国东印度公司也因郑经的邀请前来台湾,双方于1672年(康熙十一年)签订通商条约。郑经因此透过英国获得火药和兵器,英国人也帮助郑军训练炮兵,郑经还借用英军炮兵作战。

渡海西征

1674年4月21日(康熙十三年),耿精忠响应吴三桂发起的三藩事变,以提供战船给郑经,换取出兵,郑经答应。五月,郑经从台湾出发,抵达厦门,要求耿精忠将漳州、泉州交给自己。耿精忠这时已经拥有整个福建,认为郑经兵力太少,早已取消和他共同作战,拒绝郑经的要求。郑经于是占领海澄、同安,耿精忠则以断绝和郑经贸易作为报复,双方开始交恶。

但是泉州、漳州、潮州陆续投靠郑经,耿精忠见

郑经声势逐渐高涨,向他交涉,希望将泉州交还,郑经不允许。耿精忠决定用武力夺回泉州,郑经派刘国轩于涂岭(今泉港区涂岭镇)击退耿军,接着又为了争夺漳浦而发生战斗。直到永历廿九年(1675年)正月,耿精忠履行之前的约定,提供5艘战船给郑经,并以枫亭(今仙游县枫亭镇)为界线,北方属耿精忠、南方属郑经,双方才停止斗争。

郑经虽于之前两次击退广东的清军,仍然有潮州府的辖县不肯服从。与耿精忠和解之后,郑经打算南征潮州,他先派刘国轩击败尚之信,自己率军抵达海澄。这时漳州守将黄芳度私底下和清朝联系,郑经怀疑他的忠诚,要他出城和自己见面、或者是派兵一同进攻,这两项命令黄芳度都不服从,并于六月举兵反抗。郑经亲自包围漳州,于十月初六(11月22日)将漳州攻陷,迫使黄芳度投井自杀。为了报复黄梧破坏郑家祖坟,郑经车裂黄梧、黄芳度的尸体,黄芳度留在漳州的族人都被处死。

1676年(康熙十五年),尚之信再次遭郑军击败,只得加入三藩反清阵营,并将惠州割让给郑经。这时郑经已经拥有漳州、泉州、潮州、惠州四座首府,但附近都是盟友,没有清军的领土让他夺取,因此容易因领土争夺和盟友起冲突。五月,耿精忠打算会合吴三桂进攻江南,征召汀州总兵刘应麟出师,刘应麟不愿派兵,暗中联络郑经,攻下汀州。

这件事造成郑、耿同盟再次破裂,耿精忠面临郑、清包围,只好向清朝投降。少了耿精忠,郑经必须直接对抗清军主力,他先派3万人进攻福州,却于十月十五(11月20日)在乌龙江被清军击败,其他领地也相继失守,郑经只得退回厦门。

晚年生活

郑经战败后,试图坚守厦门。他派出将领防守福建、粤东、浙南沿海的岛屿,稳定军心,等到刘国轩返回厦门,郑经任命他统帅大军,准备反攻闽南。1677年和谈中,清朝康亲王杰书向郑经许诺,如果郑军撤离大陆沿海岛屿,退守台湾,就答应台湾变为藩属,与台湾“通商贸易,永无嫌猜”。

1678年3月10日(康熙十七年二月十八),郑经派遣刘国轩先攻下虎渡桥,切断漳州、泉州的联系,经过约3个月的包围,于7月28日(六月初十)攻陷海澄,但接下来在漳州、泉州一带的战斗,都没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战况出现僵局。1678年和谈中,清朝将领赖塔给郑经信称,如果郑军肯退守台湾,则“本朝何惜海外一弹丸之地”,郑氏可永据台湾,“从此不必登岸,不必剃发,不必易衣冠。称臣纳贡可也,不称臣,不纳贡亦可也。以台湾为箕子之朝鲜,为徐福之日本”。十二月,清朝再度恢复迁界令,北从福州、南到诏安的沿海都设立要塞, 并且盖围墙当作界线,使得郑氏王朝的商业活动大受打击,无法再透过贿赂清将进行交易。经过多年的征战,郑氏王朝的财务已经严重透支,军队又缺乏补给,郑经只得放弃东南沿海的所有据点。

1680年(康熙十九年)正月,清福建水师提督万正色率舟师进攻金、厦。郑经以右武卫林陛督师抵御,刘国轩部亦自海澄来援,战皆不利,郑经率诸将回台湾。其母董夫人见而责之曰:“七府连败,二岛亦丧,皆由汝无权略果断,不能任人,致左右窃权,各树其党。”郑经无言以对。秋八月,清贝子赖塔复致书郑经,准照朝鲜事例,“不剃发,不登岸,称臣入贡,俾沿海生灵永息涂炭”。郑经复书,请如约,请要求留海澄为互市地。福建总督姚启圣不许,和议又再次搁置。郑经于台南建造园亭“北园别馆”,为其在台湾的行馆以及安养母亲董氏之所,1960年改建为“海会寺”,亦名台南开元寺,至今已有将近三百年的历史,历经几次修建,在建筑风格上保有‘伽蓝格局’,为典型佛寺的形制,为国家二级古迹。

为政举措 发展垦殖

郑经袭位后立即“分配诸镇荒地,寓兵于农”。1665年清廷遣施琅、周全斌攻台,郑经“令洪旭抽各镇屯田者十之三,又拨勇

卫、侍卫……丫合戴捷、薛进恩、林升、林应等舟师御敌”。清水师为咫风所复,郑经“令班师回台湾……仍归屯耕作”。兴兵的同时又不废农。由于郑经始终没有停止垦殖业的发展,台湾的农业在不长的时期内达到了空前的成就。陈永华“亲历南北二路各社,劝诸镇开垦,栽种五谷,蓄积粮模,插蔗煮糖,广备兴贩,于是年大丰熟,民亦殷足”。共建立和发展起了三十五个庄,十二个平社。使“向之惮行者万今瞥为乐土焉”。许多居民点成为后来近代都市的胚胎。他们把大陆先进的生产经验广泛地传播到台湾各地,使“不识钩镶割获”、“不知犁耙锄斧”的高山族人民学会了冶铁、晒盐、炼制樟脑,开发原始森林,发展造船、渔业。从刚来岛时身处荒野以“食木子充饥”到齐拓田园近二十万亩,连年丰收,余粮栖亩,蔗物蕃盈,民殷国富。达到了“野无旷土,而军有余粮j,并建天兴、万年二大粮仓,将其余供漳、泉二州,以取其利,故国用无匾。是时,闽粤逐利之氓,辐揍而至,岁率数万人,台湾之人以是大集。连清统治者也承认:“兹地自郑氏窃踞,民间积储有年矣了。” 兴修水利

台湾冬季旱,无雨水。原来的水利建筑只有荷兰肢和王参破两处。郑经在台湾大兴水利。当时的水利建设大致分为二类:一是筑堤储水:二是截流引水。郑军所垦之处,几乎都有兴修水利的记载,如维新里、长治里、依仁里、新丰里等十一个里就有二、三十处水利建设。仅万年州地区的水利破圳总数就达二十处。这些工程有的是郑氏文武官吏修筑的,有的是地方人士修筑的,大部分则是各营镇在自己的屯兵处修建的。晒盐制瓦郑氏入台之前,岛民煮海水为盐,既费工费时,味又苦涩,难以食用,所用之盐多自漳、泉两地输入。1665年,陈永华教岛民沿用大陆“天日晒盐”的方法,在天兴南面的獭口修筑沂规晒盐,所山之盐色自而味咸,且费工甚少。郑经许民自实,这祥既做到了食盐日给,解决了民生所需, 又可以从申漆税,增加财触收入,为目后该地成为中国最大的产盐试之一打下基础。

开办教育

陈永华从郑氏统治台湾的长久之计出发,为求“人才以相佐理”,提出“既足食,则当教之”郑经初觉“荒服新创,地狭民寡”,要待以后再议。后为陈永华的“十年生长,十年教养,十年成聚,自当速行教化以造人才,才能邦以永宁而世运日昌”的一番慷慨陈词所打动,允陈永华所请。于是天兴土木,建明伦堂,造圣庙,设学校,延请中原通儒以教子弟,层层选才郑经还实行“子弟能就乡塾读书者,湖其摇役”的优待读书人的政策,逐步培养起一批为东宁政局所用的整齐有为的千部,缔造了一个经济健全、政治清明的社会。

治乡抚藩

郑经嗣位,委政陈永华,改东都为东宁,按照大陆的封建制度制定了一整套乡治制度。建天兴、万年二州,分都中为东安、西定、宁南、镇北四坊,并建立保甲制。陈永华又筑围栅,起衙署,劝农工,禁*赌,计丁庸,严盗贼,并训之以诗书,申之以礼义,范之以刑法,励之以忠敬,故民皆有勇知方。于是地无游民,蕃地渐拓,田畴日启,万庶偕来,出现了“夜不闭户,百姓乐业”的局面。

郑经采纳陈永华“与民休息”的方针,对当地土蕃继续采取安抚政策,每当台湾秋禾成熟季节,“郑经仿诸岛守将,勿得侵扰百姓”。对新港、嘉溜湾、欧王、麻豆诸社的土蕃,“令其子弟能就乡塾读书者,烟其摇役,以渐化之。四社亦知勤稼稿,务蓄积,比户股富;又近那治,习见城市,居处礼让,故其俗于诸社为优”。经过数年安抚,使土蕃“民间悦服,相率感化”。终郑氏之世,土著居民,除因偶然的土地争执外,皆能相安无事。

人物评价

美国学者丹尼·罗伊(Denny Roy):郑经在台湾虽然称为延平郡王、奉明为正统,但当时明朝实际上早已经灭亡,而清朝又尚未统治台湾,因此实际上台湾是独立政权。

主要作品

《满酋使来有不登岸不易服之说愤而赋之》

《题东壁楼景自叙》

《悲中原未复》

《闻西方反正喜咏得诚字》

《东壁楼集》

家族成员 父亲

郑成功

母亲

郑经生母,董氏,名“董酉姑”,福建惠安进士礼部侍郎董r先侄女。喜欢干政,很有慈禧干政的风范,令施琅反叛的就是此老太。她跟自己的儿子关系由于郑成功的去世而变得疏远,她尤其不能接受自己的儿子郑经和乳母之间的私情,所以也特别不喜欢郑克臧,甚至认为他不是自己的亲孙子,母子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大。后策划“废长立幼”,谋杀郑克臧,立郑克u。

兄弟

郑聪,字哲顺,号怡堂。康熙二十二年,授三品之职。

郑明,字哲熙,号熙之。康熙二十二年,授四品之职。

郑睿,字哲圣,号圣之。早卒。与郑发合葬于今位于台南市南区的藩府二郑公子墓。

郑智,字哲锡,号锡之。康熙二十二年,授四品之职。

郑宽,字哲硕,号硕之。不知所终。

郑裕,字哲益,号益之。康熙二十二年,授四品之职。

郑温,字哲念,号念斋。康熙二十二年,授四品之职。

郑柔,字哲能,号能之。康熙二十二年,授四品之职。

郑发,字哲奋,号奋之。早卒。与郑睿合葬于今位于台南市南区的藩府二郑公子墓。

子女

郑克臧,郑经长子,生于1663年(康熙二年),系郑经之妾昭娘所生。郑经一死,侍卫冯锡范便带头以传闻“监国非藩主真血脉”为辞,与郑经之弟郑聪等人共谋,收回郑克臧监国之印,并杀之。当时郑克臧只有18岁。

郑克u,郑经次子,生于1670年(康熙九年),系郑经之妻和娘所出。1681年(康熙二十年),郑经死后,郑克u继承延平王位。因年幼,由其叔郑聪辅政。郑聪贪鄙懦弱,诸事皆决于冯锡范和刘国轩。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六月,清水师提督施琅督师攻克澎湖后,郑克u从刘国轩之议,修表交印归清。降清后,移住北京,受封为正黄旗汉军公,后卒于京。

郑克举,郑经三子,郑克u降清后面请康熙帝准克举叙官。

这其实是在讲辈分和尊卑关系。在字面上理解,是父亲和儿子不能同桌吃饭,叔叔和侄子不能对饮。那么应该怎么做呢?作为晚辈,在酒桌上就只能敬长辈。

而不能够像朋友一样,和父亲或者是叔叔没大没小,喝成一片。像一些划拳、行酒令之类的酒桌游戏,就更不能行了。

父子不同桌,这个说法很严苛,其实是出于儒家思想。当时,他们强调君臣不能同桌,父子之间也是。

父亲是一家之主,在家庭中地位是最高的,所有家庭中的每个成员都应该对父亲有一颗敬畏之心。如果是平日里的一些家庭聚餐,那么父子可以同桌吃饭。

但是如果是一些大型的场合,那是绝对不允许的。在外人看来,这是对父亲的一种不尊重和不礼貌。

再者,就是我们现在说的代沟。父亲和儿子想的不同,如果非坐在一起吃饭,那么也聊不到一块儿去,而且还有可能因为话题而出现一些很尴尬的情况。

那么叔叔和侄子为什么不能一起喝酒呢?这是因为男人喝多了酒,就容易失去了分寸。

这两个辈分不同,如果在一起喝酒,万一要是喝多了,说了一些不合宜的话,这样双方都会显得很尴尬,而且也不敢放开了喝,会有所顾忌。与其这样,不如直接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

不过,这都是过去的一些习惯了,现在大家都比较开明了,没有那么多的讲究。父亲和儿子在一起吃饭,这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叔叔和侄子一块儿喝酒,也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一、责任认定及比重:

1、争吵过程中对方脑溢血,法院会认定双方争吵是引发脑溢血的诱因,争吵另一方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一般不超过30%的责任认定,以经济补偿为主,以受害者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为主,如引发受害者死亡的,还要包括丧葬费等。采取调解解决的以双方协商一致,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例如法院责任判定25%,总费用10万元,那么就要支付2万5千元。

2、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吵架猝死的行为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形:首先,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任何恶意,且正常说话,因为对方比较激动导致死亡。主观上既没有杀人、害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人、害人的行为,因此对死者不承担任何责任;其次,双方在主观上都有过错,吵架、斗嘴的环境、用语的激烈程度不同,行为人需要承担不同责任;另外,双方在公众场合,用语激烈,对受害人进行侮辱、诽谤,受害人无法承受人格上的凌辱,气绝身亡的,行为人要负刑事责任。

二、处理程序及方法:

一般申请调解,不建议自行协商,因为很难就责任认定问题及经济补偿问题达成一致,调解不成的经诉讼由法院判决。对于责任认定,双方证据的固化很重要,一般会申请鉴定确认争吵是否是脑溢血的诱因。如引发受害人死亡的,抢救后死亡的时间也是因素之一。

三、案例

1、一村民因辱骂同村另一村民一句脏话,导致对方脑溢血中风死亡而惹上官司。2012年6月4日,正阳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所花医疗费1740353元的30%。

2、重庆两叔侄为了生活琐事吵架,结果叔叔一激动,突发脑溢血去世。2013年5月法院认为争吵行为是导致死亡的诱发因素,侄儿要为叔叔的死承担25%的赔偿责任,赔偿2万余元。

3、湘潭县射埠镇一名老人因小事与邻居发生口角纠纷,在没有肢体接触的情况下,老人突发脑溢血死亡。邻居是否要承担责任,成为两家人新一轮的矛盾。2014年5月29日,射埠镇所成功调解了这起纠纷,邻居承担一定责任,赔偿死者家属7万元。

知堂也有一本《鲁迅的故家》,两兄弟同写一个“故家”,对照起来读便会变得很有趣。如知堂在书中回忆他的父亲:“他看去似乎很是严正,实际却并不厉害,他没有打过小孩,虽然被母亲用一种叫呼篠的竹枝豁上几下的事情总是有过的。因为他寡言笑,小孩少去亲近,除吃酒时讲故事外,后来记得的事不很多。”(《鲁迅的故家 伯宜公》) 知堂说父亲没有打过小孩,实际却并不然,周建人在书中讲到父亲曾打过人,而且被打的人恰恰就是知堂自己。那时大哥鲁迅已往三味书屋读书,凤升叔(潘庶祖母所生)与二哥知堂在家,请了同族的伯文叔来教书,凤升叔与知堂名义上是叔侄,年纪却相仿,都只是十一二岁,一起玩得很好,有时还要吵嘴打架,有次叔侄二人吵架惊动了祖父,祖父便叫来父亲训了一顿,父亲受责备后十分生气,扯了知堂到大堂上。那时母亲在家,没有出去,长妈妈去看后回来,我母亲关切地问:“打了吗?”长妈妈说我父亲要我二哥朝着牌位跪下,一边打一边骂:“打死你这个不孝子孙!周家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子孙!” “这是我父亲第一次打孩子,也是唯一的一次。我二哥不久就好像完全忘记了这件事,一看见升叔,两人又高高兴兴地出去玩了。” 与凤升叔一起在家读书,知堂是记得的,在《鲁迅的故家》、《知堂回想录》里都有记述,特别是在《知堂回想录》里,记述更详,但对于被打一事却只词未提。两兄弟的书,知堂的先出好多年,周建人在“忘记”前面加个“完全”,似乎就是这原因

1、不要在寡妇门前多停留。

2、朋友之妻不可欺。

3、朋友之夫不可负。

4、不能嫖娼,辱没祖宗脸面。

5、不当妓女,那是丢尽了几代人的脸面。

6、缺钱可以,决不能干缺德的事。

7、不能调戏良家妇女。

8、偷鸡摸狗的事不能干。

9、不可强奸妇女,那就是触犯刑律。

10、不偷奸耍滑。

11、不能在门外偷听别人说话。

12、不能偷窥他人的隐私。

13、为人处世德字先行。

14、不能说人背后话。

15、不行不忠不孝之事。

16、百善孝为先。

17、不能赌博。

18、不能酗酒。

19、不可吸毒。

20、不可坑蒙拐骗偷。

21、不可逼良为娼。

22、兄弟不可冤家。

23、妯娌不可吵架。

24、叔侄不同席。

25、父子不借钱。

26、小舅子别得罪。

27、做生意不缺斤少两。

28、不欺行霸市。

29、不恃强凌弱。

30、不能张狂,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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