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一般的风俗习惯

桐城一般的风俗习惯,第1张

桐城民俗十大怪(1):正月初一玩虐待——吃两顿

大年初一是个喜庆的日子,大家都想痛痛快快地玩一天。可是,正因为是大年初一,是新年的第一天,大家都想图个吉利,不想在这一天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于是,就有了很多的禁忌。比如,不扫地、不倒垃圾,不泼水,以免把财气扫掉、倒掉;不与人争吵、不打骂小孩、不看病吃药、不借东西、不跌倒、不说丧气的话,表示这一年会过得和和气气;不杀生、不动刀剪、不做针钱活,以免血光之灾;忌午睡,男人午睡田畦崩塌,女子午睡厨房生灾变。

这些都还算通情达理的规矩,和别的地方差不了多少,虽然带来诸多不便,也还能做得到。比较特别的是,桐城民俗在这一天只吃两顿饭,早饭吃得特别的迟,晚饭吃得特别的早,中饭就免除了。

早饭吃得迟一点是可以的,因为前一天晚上守岁,大家多少都在熬夜,睡个懒觉是正常情况。问题是晚饭,吃得太早,不多时肚子就饿了。而且,下午四点多钟的时候,大家玩得正快活,突然又要吃饭,吃得下吃不下且不说,生活节奏完全给打乱了。尤其是小孩子,这顿晚饭一般是不吃的。大人们也不强求,反正过年的时候零食多少有一点。所以,吃两顿就吃两顿吧,也不是多大的问题。

最要命的是,吃完这顿特别早的晚饭,天还没有黑下来,就得早早地睡觉。小孩子最讨厌的就是这个,你说,明天又不要上学,大过年的玩得这么起劲,搞么事非要强迫人家睡觉呢?

原来,这与上面提到的图吉利有关。因为,农民一年到头累死累活的,最大的幸福恐怕就是美美地睡一觉了。今天不是大年初一嘛,为了图个吉利,为了表示这一年会作威作福的,一定要早早地睡个大头觉。岂不知,这种寓意上的幸福,却给实际生活带来了不幸福。不过,在这个特别的日子,寓意是压倒一切的,不能给你睡觉你不睡呀!

那么,吃两顿的规矩与早睡的规矩,是个什么关系呢?我估计,最先有早睡的规矩,因为早睡用不着吃三顿,而且过年的时候大家胃口都不好,然后就有了吃两顿的规矩。但是,由于吃饭在前,睡觉在后,让人们误以为早睡是因为避饿。只是,你也不想一想,这大过年的,大家故意挨饿搞么事,这不是有病嘛!

桐城民俗十大怪(2):三月初三吃野菜——蒿子粑

三月初三这一天,桐城乡人多食用香蒿和米粉做成的蒿子粑,驱邪粑鬼。这个民俗非常非常的特别,不仅别的地方没有,甚至连安庆其它县市也没有听说。

三月三倒是个传统节日,只是各地的说法各不相同。一说,伏羲和其妹女娲抟土造人,繁衍后代,后人由农历二月二到三月三为太昊陵庙会,善男信女云集陵区朝拜人祖;又说,三月三是王母娘娘开蟠桃会的日子,有一首北京竹枝词这样描述:“三月初三春正长,蟠桃宫里看烧香;沿河一带风微起,十丈红尘匝地飏”。在少数民族中,三月三也较为盛行:黎族称三月三为“孚念孚”,为预祝“山兰”(山地旱谷)和打猎丰收的节日,也是青年男女自由交往的日子,人称谈爱日;畲族以三月三为谷米的生日,家家吃乌米饭;瑶族以三月三为“干巴节”,是集体渔猎的节日;侗族多于此日举行抢花炮、斗牛、斗马、对歌、踩堂等活动,亦称“花炮节”;壮族多于三月三赶歌圩,故又称歌仙节。在道教中,三月三日是道教真武大帝的寿诞。

以上这些说法,与桐城人吃蒿子粑似乎一点关系都没有。要搞清楚蒿子粑问题,必须紧紧抓住“上巳节”这个核心。上巳,就是三月上旬的巳日,岁在初春,具体日期并不固定。阳春三月是山花烂漫、春潮涌动之时,同时却也是春虫蠢动、百病入侵之时。所以,上巳节又称为鬼节。《后汉书·礼仪志上》记载,“是月上巳,官民皆絜于东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疢,为大絜”。因为洗洁的行为过于单调,后又增加了临水宴宾、游春踏青的活动内容。至曹魏时,为了操作方便,上巳节的日期始固定为三月初三,后代沿袭至今。

用什么来宴宾呢?一方面,应当是延年益寿、强身固体的健康食品;另一方面,应当是因地制宜、各取所需的时令食品。所以,在汉人当中,三月三总要吃点什么,吃的东西多少与驱病有关,但具体的食品各不相同。比如,南方有的地方磨米面做“打鬼粑” “缠脚面”食用;台湾、福建地区“采鼠麹草,合米粉为粿以祀其先”(《台湾府志》);在我们桐城,发明了蒿子粑。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三月三是上巳节,这一天要吃点能驱病的时令食品,于是桐城人吃起了蒿子粑。问题是,蒿子这种植物到处都是,为什么别的地方的人不做蒿子粑?这的确是个待解的问题。

做蒿子粑是有讲究的。米粉可以是籼米,也可以掺一点大米。蒿子不能放得太少,否则就不成蒿子粑了。但是,蒿子的植物纤维比较粗,一定要摘其嫩头,而且不能放得太多。为了口味好一点,一定要多放一些腊肉,素的、肥的都要有。蒿子粑是吃油大王,不能舍不得油。而且,蒿子粑有一个特点,新鲜做出来的反而不好吃,放几天后用油焊着吃味道更佳。

每到一年三月三,桐人齐吃蒿子粑。野味!

桐城民俗十大怪(3):一生三次素穿戴——毛身衣

桐城风俗,在出生、结婚、死亡的时候,要穿生布褂子和裤子,衣边不用针线缝,俗称毛身衣。

生布,就是没有下水的棉布,桐城人称作老布。旧时,因为生活苦,几乎家家户户都纺棉纱。纺车和其它地方差不多,是手工摇动的座式木轮车。纺棉纱是个细活,看上去简单,实际上很难。一根根细纱完全靠手指的内力从手中捻出来,否则不是过粗就是捻断。摇纺车的速度也很讲究,不急不遽,需纺纱者自己操作,别人不可替代。

棉纱纺好后就可以织布,这不是每家都能做的事,往往一个大村庄只有个把巧妇能为。实际上,织布是个体力活,需要脚踏,需要手拉,不知道为什么过去这是个女人做的活。通常的习惯,大家自己将棉纱纺好后,送到织户家织布,需要给人家几个辛苦钱。也有自己不纺纱的,直接去买布;也有光纺纱卖给织户,不要棉布的。不管怎样,都不会给现钱,到年底的时候,有钱给钱,没钱给一点粮食也是可以的。

一生三次穿毛身衣,这是值得后人倍加欣赏的伟大发明。出生、结婚、死亡,这是人生的三大转折,每一次转折都意识着全新生活的开始。用什么寓意全新的生活?白色、原始、朴素也!你看这毛身衣,用纯天然的棉纱制成,不曾下水,不缝衣边,是何等的原始呀!初生婴儿穿上毛身衣,意味着酸甜苦辣人生的肇始;待婚青年穿上毛身衣,好去迎接婚姻生活的大考;乘鹤西游的老人穿上毛身衣,不啻是个等待轮回的处子。

这朴素无比的毛身衣,似乎是文都桐城人的专利,其它地方有此俗者极少。周边安庆其它的县市,可能也有的,但多半是跟桐城人学的。如果非要穷究其来源,最好到江西、两湖一带去找,桐城人差不多都是从那个地方来的。假如真的找到了,建议桐城人都到那里去弄一件毛身衣穿穿,算是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根。

桐城民俗十大怪(4):三十六岁换裤带——送36岁

桐城有“送三十六”的民俗。无论男女,虚35岁时,亲朋好友馈赠白鸡一只,新裤带一根,白衬衫一件。大年三十晚上,男择岳家、女择娘家送来的白鸡炖食。如果讲究一点,白鸡需独食,将鸡毛埋于三叉路口。

《桐城县志》曰,此俗存于桐城西乡;又有相关资料说,此俗并不古老,大概起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这些说法是相当可疑的,实际上,“送三十六”的民俗很普遍,桐城几乎所有地方都有这个风俗,南方很多省份好像也有,特别是江西和两湖一带。

旧说,36是个很不吉利的数字,36岁是人生难过的一大关口。传统迷信认为,逢九不利,不管是明九还是暗九。明九就是数字中直接带九,比如19、29、39;暗九是九的倍数,比如18、27、45。36是暗九,当然不吉利。可是,为什么36岁特别不吉利呢?可能有这样几个原因:(1)36岁是人的本寿,古人认为36岁一个轮回,只有活够36岁才够本;(2)从生活经验可以判断,人到36岁各方面的身体机能都开始下降,一年不如一年,一天不如一天;(3)旧时人的寿命短,一般只能活到五九、六九,作为一个转折的关口,18岁、27岁明显太早,45岁或54岁则有点迟,它们不是人生的转折,差不多是人死的转折了。所以,选择36岁作为人生关口最合适。(4)道家有“四九天劫”的说法,虽然说的是490年,但毕竟是四九呀,很容易让人想起36。

既然36岁不吉利,就要想法子辟邪。不过,迷信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实质上是因需要而异。因之,各地“送三十六”的办法各不相同。在湖北宜昌,要拜神唱大戏;在湖南,要招呼亲朋好友做大寿;在江西,要送裤子。

桐城特别的地方在于两方面:其一,其它地方辟邪的日子一般都选择在36虚岁的生日,而桐城选择在35虚岁那年的大年三十;其二,其它地方也就是找个借口吃一顿,并不在乎吃什么,而桐城却偏要吃白鸡、换新裤带,大年初一还要躲起来不见人。

那么,桐城人为什么认为吃白鸡、换新裤带能辟邪呢?目前还没有正解。大概,白色是正色,又比较反光,能够把鬼蜮照晃眼而无法加害于身;吃白鸡而不是吃白猪,大概是因为鸡肉比猪肉贵;将鸡毛埋于三叉路口,是为了让鬼蜮到三叉路口后被白鸡毛晃得走错方向;换新裤带,是怕旧裤带年久失修扎不紧,让鬼蜮从衣缝中钻了进去。这叫层层设防,万无一失。呵呵,迷信嘛,有多少说得清楚的!

桐城民俗十大怪(5):胎盘瓦罐树下埋——胞衣

桐儿出生后,将胎儿胞衣装入瓦罐中,埋在村旁最高大的树下,寓意“树高千尺,人高万丈”。

胞衣是个非常非常特别的东西,怠慢不得。在那里,有着我们对混沌世界的些许记忆,有着我们一奶同胞的些许余温。伴随着人生的第一声啼哭,我们从胞衣中脱胎而出,代表着与母体分离的正式仪式,更代表着漫长人生的独立宣言。因之,大家都要将胞衣罐放在一个特别的地方,永久地保存起来。

有人将胞衣罐放到村边大河的中心,流水潺潺,生命不息;有人将胞衣罐埋在自家的院子里,无论你走到何方,都没有离开自己的亲人;有人将胞衣罐深埋在屋后的竹林中,竹笋根根,仿佛祖宗;有人将胞衣罐挂在高树上,让小鸟充当天际的使者送出自己的第一份馈赠。

但无论在什么地方,有资格安置胞衣罐的一定是个男人,一个将小生命带来人世的男人。小小的胞衣罐,系着每一个父亲的责任,刻着生命代代相扣的传承。伴随着胞衣罐的脱手而出,这个男人一步一个脚印朝着家的方向走去。小时候,一个男人将我们的胞衣罐以自己的方式好生安置;不多年,我们也要将一个自己制造的胞衣罐安置在一个自己认为最合适的地方。胞衣本出自女人,男人只是将它们连接了一下,使它们成为一串。

文都人格外聪明些,将胞衣罐埋在村旁最高大的树下,称埋藏胞衣罐的乡里为“原籍”。没有比这更伟大的发明了!那些远离故乡的游子,撮一把树下的泥土,一定能够闻到童年的气息;将这把故乡的泥土供在香案上,仿佛是在供自己的祖宗。桐城人的这一伟大发明,超越时间隧道,让我们随时可见自己的亲人。

只是,心在痛,因为胞衣罐在我们这一代算是断了根。自从小生命从一个叫医院的地方产生,胞衣就不见了踪影。不知道是流进了下水道,还是被熬成盘中羹,抑或成了某贵人的滋补养颜品。没有机会将自己制造的胞衣罐安置,仿佛根本就不是男人。

城民俗十大怪(6):椒椒叔叔一起来--嗷叔叔

叔叔是指父亲的弟弟,泛指比自己父亲年纪小的父辈。但是,全国各地对叔叔的称呼不尽相同,广东人叫“阿叔”,天津人叫“掰掰”,东北人叫“老叔”,江淮一带叫“×爷”或“×爸”,吴越一带则叫“戽喂”。这其中,最特别的是安徽桐城人,把叔叔称作“椒椒”。

为什么这样称呼呢?且听一段饶有兴趣的传说:清朝名臣张英一日拟写奏章,误将“叔”写为“椒”。康熙帝展阅,好奇心大发,遂询何故。张英为了自尊,谎称道:敝乡有一俗,称“叔”为“椒”。岂料康熙生疑,要派人前去探个虚实。张英闻讯惊恐万状,欺君之罪如何了得便暗派侍从快马驰往老家桐城,让县令三日内遍喻县民,改“叔”为“椒”。待皇帝钦差抵桐遍询民众,结果众口一词。自此,“叔叔”的别称“椒椒”便在桐城流传至今。

这个故事编得不赖,可故事毕竟只是故事,不能当作正史看待。稍微有点常识的人不难发现,这个故事有很多的漏洞:把“叔”写成“椒”的可能性并不大,古代文人惜纸,下笔前都很认真;奏章写好后要仔细检查,重要的还要备份,弄错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皇帝知道后,老实承认也没什么,撒谎可真是掉脑袋的欺君之罪;“叔”有好几种意思,奏章中的“叔”不一定正好是“叔叔”的意思;这个故事有好几个版本,有的将主人公说成是张英的儿子张延玉;如果真是写错了,用家乡话来推托照样没有面子;这么个小事,就算皇帝真的知道是在撒谎,也断然不会派人暗访;民间的习惯称呼是很难改变的,就算当时应急改变,日后也绝对不会叫成习惯。

为了考证桐城“椒椒”的来源,需要注意下面两条 “硬证据”:其一,并不是桐城所有地方的人都这样称呼,个别地方有其它的叫法。在桐城,大多数人叫椒椒,但也有地方叫叔叔的;其二,全国并不是只有桐城一个地方这样称呼,江西贵溪和永修两地也是这样叫的。难道这两个地方的人都是从桐城迁过去的?事实上,桐城人大多反而是从江西迁移过来的。

这无意中给我们提供了一条线索:大多数桐城人是从江西瓦屑坝移民过来的,而瓦屑坝明显只是一个移民中转站,那些将叔叔称作“椒椒”的桐城人,是不是来自江西贵溪和永修呢?不管怎么说,这里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线索。

由于提供的相关信息太少,遍查方言资料,也无法得出“椒椒”的确切来源。在这里,姑且提供一个大胆的猜测:叔通菽,菽是一种豆类植物,以豆类喻指小,所以叔叔指比父亲小的人;椒是一种香料植物,指的是“花椒”不是辣椒(明末才从美洲传入),椒的果实比菽还小,同样可以用来喻指小,进而指代比父亲小的人。

桐城民俗十大怪(7):酸甜苦辣搁一块——胡椒汤

从正月初一开始,桐城人给各种生灵过生日:一鸡,二狗,三猪,四羊,五牛,六马,七人,八谷,九豆,十粟。其实也就是说说,并没有见过什么人真的给这些生物作寿。初二的狗不会多啃一快骨头,初三的猪也不会多吃一口米糠,至于马和羊,桐城基本上见不着,而豆谷之类,春节的时候正在冬眠呢。只有初七的人生日,一定是要好好过的。桐城的风俗,正月初七的晚餐,每个人都要吃酸辣汤,又叫胡椒汤,表示人生会遇到各种酸、甜、苦、辣之事。

可能是桐城不怎么产胡椒,也可能南方人不怎么爱吃胡椒,反正,这个酸辣汤很多人是不放胡椒的,但并不妨碍叫它胡椒汤。抛开寓意不说,单从口感上来讲,胡椒汤味道还是相当不错的,比北方人做的什么辣糊汤要好很多。胡椒汤的主料是豆腐、淀粉、山粉,再放些腊肉、冬菇、冬笋、熟鸡肉、肉丝、鸡蛋、香油、鸡血、辣椒,味道算是盖了帽了。一看这些原料大家都清楚,酸辣汤其实既不酸也不辣,加上平时又很少能吃到,所以大家都逮到吃好几蓝边碗。

酸辣汤并不特别,四川、上海、北京、广州,几乎每个有人的地方都有。北方的偏酸一些,南方的偏甜一些,四川的偏辣一些。桐城酸辣汤的特色不在于口味,而在于文都人将这一锅浊汤赋予了特别的文化含义,让人回味无穷。记得有一首歌就叫《酸辣汤》,里面说“酸酸辣辣的感觉,味道十分好喝特别,让地球慢慢变火球,燃烧到温度最高点”。我不知道歌词是谁写的,但肯定不是桐城人写的。

那么,为什么人的生日安排在正月初七呢?民间传说,女娲造物时,前六天分别造出了鸡、狗、猪、羊、牛、马,第七日造出了人,因此,正月初七俗称“人日”,又叫“人胜日”、“人庆”等。怎么庆祝呢?各地的方式不一样:(1)戴人胜:女子用彩纸、丝帛、软金银等材料制成小人的形状戴于头上,或贴于屏风等处。(2)赠花胜:人们制作各种花胜(样式为花朵)相互馈赠;(3)吃七宝羹:人们用七种新鲜的节令蔬菜加米粉做成羹食用,称为“七宝羹”;(4)出游、登高:仕女出游与文人墨客登高赋诗,唐高适《人日寄杜二拾遗》诗云:“人日题诗寄草堂,遥怜故人思故乡。柳条弄色不忍看,梅花满枝空断肠。身在南蕃无所遇,心怀百忧复千虑。今年人日空相忆,明年人日知何处?”。相比较而言,还是桐城人吃胡椒汤的发明最出彩,既一饱口福,还有文化上通俗易懂的讲究,可谓一举两得。

桐城民俗十大怪(8):新娘原来是妖怪--砸新人

桐城有“砸新人”的习俗,寓意“越砸越发”。只要见到有迎亲的队伍从村庄边经过,都有好事者呐喊“砸新娘”,并随手抓起几把沙土或瓦碴子砸过去,以此要挟迎亲队伍的头人(一般是媒人)发喜烟喜糖。大人们砸新娘一般都是象征性的,而小孩子却不管那么多,乱砸一气,有时甚至会把新娘砸得花容失色。不过,新娘多少有所准备,事先带上一条方巾,不等沙土砸过来就将方巾把头遮起来。记得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为了防止被砸,新娘子前面举一个毛主席的石膏像,这样谁也不敢砸了,谁都怕把毛主席他老人家给砸坏了。但这个法子也只管了一阵子,后来小孩子还是照砸不误。那时大家日子都过得紧,新人并不是过一个村子都散糖果的,你不砸,她是不给的。

一般来说,“砸新人”有不成文的规矩,主要是三条:只有路过的才能砸,本村庄的一般不能砸;小孩子可以砸,大人一般不能砸,起码不能狠毒地砸;散过喜烟喜糖后不能再砸。其实,迎亲队伍自己也是矛盾的,如果砸狠了他们肯定不高兴,但如果一路上无人来砸,他们也很失落。且不说“不砸不发”,起码表示你这个队伍的人际关系不怎么样,招摇过市的都不惹眼,没有理答你。大喜的日子,稍微砸一砸,闹着玩儿,不管砸了谁,都不会生气恼怒的。所以。一些办事细心的人家,会事先给几个喜欢热闹的人打招呼,叫他们安排人来砸。

可能真的是为了闹着玩儿,“砸新人”的风俗非常普遍。东乡族的婚俗,闹新房时用枕头砸新娘,迫使她尽早掀开蒙面的布巾;戴厚英在《流泪的淮河》中描述,淮北人闹新房时用楝树果子砸新娘;在湖北孝感,迎亲时女方亲友用预先准备的树枣、萝卜条以至豆渣、饭团等轮番抛掷取乐,主要是砸新郎;在东北,新娘去夫家的时候,喜欢用五谷杂粮砸新娘。相比较而言,桐城的砸法显得比较原始,多少有点野蛮。

这不由得让人起疑:此俗何来?从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别地一般在闹洞房的时候砸,桐城却在迎亲的路上砸;别地弄个东西随便砸一砸,桐城却弄个砖头石块实实在在地砸;别地砸一砸纯粹为了取乐,桐城却在取乐的同时取一点喜烟喜糖。《康熙桐城县志》曰,“同安郡其俗信鬼神,好遥杞,父子或异居,人性劲躁,包藏祸害,视死如归”。难道说,桐城人自古以来本性野蛮?

窃以为,非也。即便桐地自古民风强悍,《康熙桐城县志》也说,“自平成(南朝)后其俗颇变,尚淳质,好俭约,丧杞婚姻胥近于礼”。况且,别地的人骂桐城人,也只说阴险狡诈,断不会说野蛮粗俗的。

虽然不能确切地知道“砸新娘”的缘起,大体的发展线索还是可以猜出一鳞半爪的。(1)旧时的人有很强的地盘意识,从他们的地盘路过,多少要留下一点买路钱,否则就会被人讥笑为软弱无能。(2)旧时的人很迷信,红喜事从一个村庄过,这个村里的人以为你带走了喜气,必须把你的喜气给砸掉;白喜事从一个村庄过,这个村里的人以为你带来了晦气,你必须放鞭炮给吓走。至于“越砸越发”,不过是发展到后来的一个托词,好比一个人把东西打碎了,虽然心里很难受,嘴里却说“碎碎(岁岁)平安啦!”

实际上,与桐城相类似的“砸新娘”也还是有的,比如庐江与桐城交界的地方、宣城的一些地方。只是,这两个地方多少都与桐城相关,庐南自不必说,宣城在近代是有大量桐城移民的。大家知道,桐城人大多是从江西、两湖移民来的,估计这些区域十有八九会有此遗风。

桐城民俗十大怪(9):煮鱼上桌不算菜

吃鱼好处多多,除了味道鲜美、众口可调,还能治病强身、延年益寿。过年的时候,吃鱼又被赋予特别的含义,所谓年年有鱼(余)、吉庆有鱼(余)是也。在大多数地方,大年三十晚上都要吃鱼,以讨一个吉利,所以鱼是必不可少的一道菜。过去有副常用的春联:“向阳门第春常在,积善人家庆有余”。旧时,一些文绉绉的知识分子是只吃鱼不吃肉的,因为这些所谓的君子“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而鱼被宰杀时是不会发出嚎叫的。

在桐城,大家也是喜欢吃鱼的,招待客人一般都是做三牲饭,即以鸡、鱼、肉为主的家常饭。就算是祭祀祖宗,带的也是三牲碗。过年的时候,照例是要煮鱼的,大年三十晚上煮鱼照例是要上桌的,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煮鱼上桌并不算一道菜,是万万不可以动筷子的。难道说桐城人就不想“年年有鱼(余)”,就不想过年的时候讨个吉利?非也!原来是因为桐城人的思维和常人不一样,常人为了追求“年年有鱼(余)”,觉得应当把这个“鱼(余)”吃掉,而桐城人认为,“鱼(余)”就应当“鱼(余)”着,吃掉就不“鱼(余)”了。

窃以为,两种理解无所谓谁对谁错,只是桐城人的理解有比较深的文化内涵。因为,过年吃鱼是正常的,现在你吃了,文化含义不饱满;而过年不吃鱼是反常的,文化标志性就非常强。只是,大过年的,连条鱼都吃不上,有点对不起自己的嘴巴和口水。由于不太人道,更有点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所以很多地方实行了适当的变通,要求相对宽松一些。在这些地方,只是大年三十晚上不吃鱼,正月初一到十五,请客要上两碗鱼,一碗可以吃,另一碗不可以吃,到底要吃哪一碗听主人招呼。不能吃的叫“碗鱼”,意思是装在碗里不能动的。后来,索性更宽松一点,大年三十也上两碗鱼了,反正吃了一碗还剩下一碗,不愁没“鱼(余)”。

可能,大年三十晚上不吃鱼并非桐城的专利,但这种民俗肯定不普遍。而且,即便同样是不吃,说法未必一样。比如,东北一些地方三十晚上也是不吃鱼的,但他们是因为鱼儿多刺,怕一年里老有拨不完的刺;旧时,北方有些地方不仅三十晚上不吃鱼,他们什么时候都不吃鱼,因为缺少外来的佐料,无法将鱼去腥。

桐城民俗十大怪(10):死后带累下一代——忌血葬

旧时,无论什么地方的人,对葬仪都是极其重视的。作为一种带有明显宗教色彩的葬仪,总有一些迷信的说法和做法,可谓是五花八门、千奇百怪。只是,不管多么怪异,大家都普遍尊奉一个共同的信念:入土为安。按照佛教的说法,只有入土为安,才能投胎转世。所以,在轰轰烈烈的葬仪之后,一定要将逝者尽快葬下去,这是第一要务。过去,如果一个人混得悲惨,都会聊以自慰地说,“只求一把黄土埋起来”;如果一个人十恶不赦,大家就会诅咒他“死无葬身之地”。

可是,桐城这个地方偏要反着来,人死以后忌血葬,要在野外找一个避风且风水好的地方将棺木厝放起来,用稻草盖上防雨雪,俗称“厝基”。乍一听,一定以为桐城是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因为有些少数民族喜欢在临江河的山崖绝壁间凿眼、钉桩厝放棺木,称“悬棺葬”;有些少数民族将棺木厝放在山洞里,称“洞穴葬”;藏族人将尸棺厝放在高台,称“天葬”。

问题是,无论是悬棺葬、洞穴葬还是天葬,都属于一种“安葬”,即最后的安置。因为这些少数民族不作兴土葬即埋葬,虽然没有入土,但已经“安”了。而桐城则不同,棺木厝放在野外只是临时措施,三年五载以后,还是要再行安葬的。这就引出一个问题:桐城人是信奉土葬的,也是相信入土为安的,为什么迟迟不入土埋葬呢?这其中,一定是有原因的。

“厝”,暂时放置,待葬或改葬。那么,为什么现在不速葬呢?现代的人解释说,只有厝放三年以上,才会投胎转世。这完全是把话说反了,没有说到点子上。暂时不安葬,估计有几方面的原因:

(1)过去的人穷,安葬不起,就暂时厝放一下,等待家族中死的人多了,凑在一起合葬,这样可以减少费用;

(2)过去战火纷飞,很多人逃荒时客死它乡,暂时厝放一下等待回家安葬。古徽州也有厝放的习俗,只是他们条件好些,不是厝放在野外,而是厝放在特制的寝楼里。

(3)过去有丁忧三年的习俗,为了尽孝道;

(4)一时没找好墓地或一时买不起墓地;

(5)安葬多在远处,而厝放一般都在家门口,可以为晚辈祭祀或哭坟提供方便。这几种力量的合力,使厝放成为一种习惯,而当习惯已经养成,即使这五方面的力量一个都不存在,它已经作为一种风俗根深蒂固了。

要求网速 家用宽带装电信, 无线网卡就装联通3G(不贵,但是限流量,不看视频类的,可以选它,一个差不多够用。 无线网卡如果看视频就装电信(偏贵,不限流量,经常上网就不够用)。

个人建议家用装网通的也是不错,网速没有电信的快,但是也没什么很大的区别。

2013年12月6日,安徽省祁门县贵溪村发生了一件极其轰动的大事。

县公安局派了一队警察和法医,带着铁锹、锄头等挖土工具前来办案,需要开棺验尸,提取相关证物。

听到这个消息,整个村子都沸腾了,村民们都纷纷从家里跑出来看热闹,凑在一起交头接耳,争论着对这件事的看法。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本村的小伙汪坚华,和他的爷爷,一路带着警察前往汪树林的坟墓,这不禁让村民们都感到惊讶和好奇。

图/汪坚华

原来,汪树林早在2003年就去世了,如今算起来都快10年了,而且当年汪树林的死因也极其明确,是从山上下来摔死的。

如今,警方却来开棺验尸,村民们不禁质疑他们的做法,同时也对汪坚华和他爷爷的行为非常不解。

不过,警方和汪家人都没有要放弃的意思,大家也只能小声嘀咕几句,怀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把现场围得水泄不通。

人们常说:“入土为安”,以此表示对死者的善意和尊重。汪坚华身为孝子,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呢?一切都要从十年前说起。

十年的疑问

2003年1月28号,这天一大早,汪树林就像往常一样背着妻子给他准备好的干粮,上山去挖竹笋了。

一路上,汪树林心情似乎还不错,碰见熟人还打招呼聊天,一切看上去都与平日里一样。

却没想到,汪树林上山一个多小时以后,有几个村民外出时发现,他竟然倒在了村口的小路上。

大家发现他的时候,人已经奄奄一息,摔得灰头土脸的,看上去情况特别严重,急忙把他送去医院进行抢救。

可惜还是晚了一步,最后汪树林没有撑到医院,人在半路上就停止了呼吸。由于是意外,大家只好把他又弄回了村里。

汪家人听到这个消息,顿时感到五雷轰顶,天都塌下来了。

汪树林的母亲和妻子康爱琴更是失声痛哭,泣不成声,两人难过得根本无法站立,一下子瘫倒在地。

这一年,汪树林只有33岁,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病弱的妻子,还有9岁的儿子汪坚华。

他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如今不幸离开人世,让原本就不宽裕的家庭,变得更加举步维艰了。

不过,或许是看到汪家老的老,小的小,康爱琴身体又比较虚弱,一墙之隔的邻居冯良超觉得可怜,就会经常帮汪家干些重体力活。

冯良超的妻子因病早逝,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这一来二去,时间久了,就与康爱琴产生了感情,于是提出和康爱琴一起组建个新家庭,彼此有个照应。

对此,汪家两位老人也表示同意。毕竟就住在隔壁,儿媳妇也还年轻,如果她带着孙子改嫁到远一点的地方,那可能一年到头也见不着孙子几次面。

就这样,康爱琴改嫁给了冯良超。而汪家人也慢慢接受了汪树林意外死亡的事实,开始各自正常的生活。

然而,汪树林的儿子汪坚华,虽然只有9岁,心里却一直埋藏着一个巨大的疑问。

首先,汪坚华对于父亲的突然离世,却怎么也接受不了。

尤其是当天,他恰好在和小伙伴在村口玩,听到大人们的呼喊声,以为发生了什么事,就与小伙伴一起赶去凑热闹,却看到了父亲躺在路口一动不动。

当时,见到父亲嘴里吐着白沫和少量血丝,死后的那个异样惨状,当即吓得汪坚华哭了出来。

随后,汪坚华就赶快跑回家去告诉爷爷奶奶和母亲。可惜因为年纪太小,大人们对于他的描述并没有太当真,只当是小孩子瞎讲。

而现场也没有其他人的脚印,或者搏斗的痕迹,村民们也比较纯朴,都以为汪树林是意外摔下山,导致内出血过多而死亡的。

多年来,这个场景一直在汪坚华的脑海里无法抹去,随着上学读书懂得的知识越多,最后竟然冒出了一个无比惊人的想法。

那就是,汪坚华怀疑父亲不是摔死的,而是被人给谋杀的,根本就不是意外。

其次,汪坚华心里还藏着一个秘密,一直都没有对别人讲,包括爷爷奶奶和自己的父亲汪树林。

当时,为了改善家里窘迫的家境,汪树林在村口开了一家小卖部,自己去干农活的时候,就让父母和妻子守着。

因为晚上担心被人偷东西,所以早晚都需要人去守着。后来,汪树林和妻子康爱琴就干脆住在这个小卖部里了。汪坚华则是陪着爷爷奶奶住在老房子里。

这期间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每次母亲回来陪自己睡,到了半夜三更都会放一个人进房子里来,然后去另一屋子睡觉。

汪坚华半睡半醒之间,总感觉那个人不是父亲汪树林。

虽然当时年纪小,他却心里明白母亲偷偷摸摸干这个事情,肯定不光彩。所以,每次都假装自己睡熟了。

最后,汪坚华还对一件事情印象特别深刻。

那件事情发生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父亲汪树林去世的前一天。

当时,汪坚华在外面玩累了,刚回到家里,就看到饭桌上面有一包白色的东西,正准备去拿的时候,恰好被母亲看见了,抢先把东西拿走了,然后吩咐他如果饿了,就去小卖部拿点东西吃,这个要留着。

汪坚华有些想不通,母亲一向对自己宠爱有加,这次为何连一包柿饼都舍不得给他吃,于是就记在了心里。

第二天,汪坚华还在家里玩,却看到母亲把那包柿饼塞进了父亲的袋子。平时每次出门干活,都是母亲为父亲准备的食物。

想起父亲死去的症状,出门挖笋时都好好的,半夜那不光彩的事,这一切事情联系起来,让汪坚华觉得母亲肯定与父亲的去世有特别的联系。

忍无可忍

随着年岁的增长,汪坚华对父亲去世的疑惑,不仅没有冲淡和忘却,反而更加的怀疑,让他一直产生这个心理的人,正是母亲康爱琴。

自从康爱琴嫁给冯良超之后,一直过得并不幸福。冯良超脾气火爆,稍不如意就会把母亲揍一顿,这让身为儿子的他看见了,实在是特别难受。

因此,每次听到康爱琴在隔壁哭喊,汪坚华为了保护母亲,都会跑过去劝阻。

但是,冯良超依然我行我素,不知悔改。汪坚华也别无办法,几次劝母亲康爱琴回家,但母亲每次都含糊其辞搪塞过去了。

这也让汪坚华一直想不通,觉得母亲似乎有难言之隐,就像有什么把柄掌握在冯良超手里一样。

就这样,日子在母亲和继父打闹吵架之中,转眼就过去了10年。

因为这件事,关系到母亲心里的某一个阴暗的秘密,汪坚华不敢对任何人说起,也不敢爷爷奶奶讲,怕他们担心和难过。

而这样的怀疑一直伴随着汪坚华的成长,有些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虽然,他也很想要为父亲找回一个公道。可是另外一方面,汪坚华又不敢相信自己的猜测。

因为父亲去世多年,村里所有的人都说是意外摔死的。更重要的是,汪坚华掌握父亲死亡的疑点,每一个几乎都指向了同一个嫌疑人,那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康爱琴。

作为儿子的汪坚华来说,他不愿相信,也不敢相信这些年来对他无微不至、关爱有加的母亲会涉及到父亲的死亡。

2013年10月发生的一件事情,还是让汪坚华彻底爆发了!

汪坚华步入社会后,并没有外出打工,在家人的帮助下,就在祁门县城比较热闹的路段开了一间服装店。

因为店里比较忙,汪坚华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于是就叫母亲康爱琴到县城来帮忙卖衣服。

有一天,汪坚华刚好外出有事,店里只有母亲康爱琴一个人。同村的胡树坤刚好来县城办事,就到店里坐了一会儿,跟康爱琴聊天打招呼。

谁料,胡树坤刚走出店门,冯良超就气势汹汹拿着一把菜刀冲了出来,不由分说就朝胡树坤身上砍去。

胡树坤感到莫名其妙,一边跑,一边问冯良超怎么回事?康爱琴在店里看到这个情况,赶紧上前去拉了一把冯良超的胳膊,才让胡树坤侥幸逃脱了。

可是,康爱琴的举动,却没想到一下子惹怒了冲动的冯良超。

他立马转身就把这菜刀对准康爱琴砍去,双方互相撕扯了一阵,最后康爱琴的胳膊被狠狠地砍了一刀,直到警察赶过来,两人才分开。

汪坚华回来后,连忙把母亲送去附近的医院救治,听完康爱琴对事发情形的描述,这让汪坚华感到无比的愤怒。

汪坚华越想越不对劲,冯良超出手那么狠,竟然想取人性命,以后母亲如何与他一起生活,怎么做才能保护自己的妈妈呢?!

在当地的派出所里,冯良超承认了自己的伤人行为,并且老实交代了自己的作案动机。

冯良超表示这样做,是认为妻子康爱琴与胡树坤两人偷情了,他这天刚好从外地打工回来,恰好在服装店里被他撞见了。

所以,他才在愤怒之下,最后丧失了理智,跑到市场上买了一把菜刀,决定当街报复胡树坤。

事发后,因为冯良超持刀伤人,情节严重被派出所刑事拘留了。却让汪坚华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没想到,时隔多年冯良超不仅没有收敛,而且更加过分了,这次他敢拿刀砍人,下次没准就干出更出格的事儿。

母亲在继父冯良超面前一直都是忍气吞声,以后自己根本不可能保护她,这该怎么办呢?

为了母亲,汪坚华10年来都不敢直面那个怀疑。可是10年之后,看到母亲受到继父的一再威胁,甚至有了生命危险的时候,他终于觉得再也不能忍了。

因为这既是为了母亲的安全,同时也为了寻找父亲之死的真相。这一次,汪坚华思来想去,最后下定决心去派出所报警。

艰难的决定

于是,就在继父冯良超的这个伤害案发生后的第3天,汪坚华走进了公安局,告诉了警方当年自己所知道的一切。

接待的民警听完汪坚华的述说,觉得这没凭没据的,全部都是怀疑和猜测,而且案件发生在10年前,原本不想立案的。

但是,听到这小伙子说得有鼻子有眼,而且关系到他的生父汪树林可能是被人谋害的刑事案件,也就答应会帮他去调查。

几天后,警方就派了几名民警到了贵溪村,对10年前汪树林死亡时的第一现场进行了仔细的勘察,也就是汪树林当年倒地的位置。

民警发现了一些端倪,就是这个山坡并不是很陡,一个三十几岁的成年男子那么灵活,即使摔下来也不会致死。

可是汪树林当年受伤却那么严重,而且还在半路上就不幸去世,这明显不合情理,这件事情确实有一点蹊跷。

随后,民警分别走访了那几个救助汪树林的村民,根据他们的回忆,由于当时心里都很慌张,只想赶紧想办法救人,所以也没有太注意细节。

经过民警的耐心询问,现在仔细回想起来,证实当时汪树林死的时候,的确是有口吐白沫,伴有少量血丝的迹象。

村民的证词,也再一次证明了汪坚华10年前看到的都是真的。因而,民警开始相信汪坚华的怀疑和判断。

最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走访调查,警方也得出了结论,认为这个汪树林很可能不是意外摔死的,而是被人谋害的。

一是当年汪树林从不是很陡的山坡摔下来的时候,身体既没有长期残疾,他家人也反映没有其他身体疾病,不可能突然就死亡。

二是汪树林即使摔下来,从以往的案例分析来看,很少有受害者会出现口吐白沫的现象。

按照一般医学常识来说,这很可能是中毒身亡前的迹象,所以说,汪树林很可能不是属于摔伤,而是属于中毒。

当然,这仅仅是警方的推断,由于是案发多年,也很难找到可靠的证物以及相应的证据。那该怎么办呢?

案件都过去10年了,警方想要搜集证据,找出作案凶手,这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那中毒的证据该怎么寻找,才成了大难题。

根据这个情况,警方经过再三研究,不断开会商议,必须要开棺验尸,提取汪树林的遗骸才能找到线索。

然而,这个做法很冒险,首先是即使去开棺验尸,也不知道是哪类毒物,而且每一种毒物的存留时间都不确定,何况这都过去10年了,很可能是忙活半天都徒劳无功。

这不是一件小事,很可能影响警方的形象。因为警察跑到村里去挖坟,万一什么都没查出来,怎么跟当地的群众交代,大家会这么评价警方的办事方式?

事实上,当民警告诉汪坚华这个想法后,他也犹豫了起来,最后勉强同意了,但是却遭到了汪坚华爷爷奶奶的强烈反对,

每一个人都理解,老一辈的思想观念相对更传统守旧,听说要挖自己儿子的坟,心里当然一万个坚决不同意。

但是,汪坚华对此却态度坚决,他和警方一起做家人的工作,一定要查清父亲汪树林的真正死因。

经过汪坚华对爷爷奶奶的耐心解释,以及警方工作人员的反复劝导,最后,两位老人还是同意了警方进行开棺验尸。

真相大白

为了亲眼见证这一结果,汪坚华与爷爷就带着警察、法医一起来到了汪树林的坟前。这个消息也不知道啥时候传遍全村了,大家也都跟了过来。

为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警方不仅提取了汪树林的遗骸,就连棺材内外的土壤也分别提取了些许,并准备把这些物质弄回去进行检验。

而这一切举动,警方并不能马上得出结果,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知晓。

可以说,如果没有检查出有毒物质,汪树林确实是意外死亡,那么,警方开棺验尸的这个举动,势必会招致全村人的谴责。

尤其是汪树林的父母,都这么大年纪了,风烛残年还要眼睁睁看着早逝的儿子死后得不到安息,这心里该多难过。

如果检验出确实存在有毒物质,汪树林是被人谋害的,那么这个颠覆性的结果,同样也会在贵溪村里掀起一阵流言蜚语。

一周之后,汪树林遗骸的检验结果就出来了,证实警方和汪坚华的推断都在情理之中,他确实因为中毒而死的!

消息传回到贵溪村,村民们知道这个结果之后,全部都惊呆了。

一时之间,有人为汪树林感到愤愤不平,有人开始猜测凶手到底是谁,有人开始议论杀人凶手必遭天谴······

警方这边,也很快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那就是汪树林的妻子康爱琴,以及冯良超。

最后,警方传讯了两人前往派出所配合调查,一切出乎意料的顺利,康爱琴亲口承认了确实是自己谋害了前夫。

那么,康爱琴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是汪树林生前对她不好吗?

有些出人意料的是,前夫汪树林对她非常体贴和关爱,知道她的身体不好,什么活都抢着干,基本上不让她操心。

但是,自从隔壁冯良超不停勾搭她,与她好上了之后,就彻底失去了理智,在冯良超的循循诱导下,还是给汪树林下了毒药。

有些可笑的是,这一对当年的同谋者,现在开始互相推脱和指责。想想十年前这两个人为了长相厮守,不惜谋害他人性命,这一切都显得非常的讽刺。

最让人无法原谅的是,两人为了风流快活那点破事,不仅弄得汪坚华从小就失去了父爱,汪家两位年迈的老人失去了儿子,不知道心里承担了多么巨大的伤痛。

知道这个消息后,汪坚华的爷爷老泪纵横,难过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奶奶则一直抱着儿子的遗像发呆,不停的痛苦流泪。

汪坚华买了纸钱和祭品,一个人跑到了父亲的坟头痛哭失声,一边诉说着对父亲的思念,也借此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

虽然一切真相大白,但是最痛苦的还是汪坚华。

因为揭开了父亲死亡之谜的同时,也把自己相依为命的母亲送进了监狱。

以前,他心中所有的疑点都指向了母亲,但那都是猜测,心里还会存有一丝侥幸,希望母亲不会这样做。

因而,当这一切真的变成现实的时候,只有19岁的他,还是觉得心里有些难以承受,既感觉心里面很空虚很冷,同时也很矛盾和复杂,难以用语言去形容。

不得不说,当初做出报警这个决定,汪坚华需要很大勇气和决心,同时也让人看到了他心中的正义。

对于母亲的所作所为,汪坚华并没有一味的憎恨,他清楚的知道今生的母子关系,任何时候都不会发生改变,以后会一如既往地关爱自己的母亲。

康爱琴被关进监狱以后,汪坚华给母亲写了一封长长的信。

“妈妈,我知道你做错了,但是又有谁不会做错事情呢?我已经失去了爸爸,不能再失去妈妈了。我好想你,我现在没什么愿望,就是希望你可以平安的出来,和我一起生活,我心里真的不恨你·······”

实际上,过去10年来,康爱琴心里也不好受,一边遭受良心的谴责,一边还要默默忍受丈夫冯良超的辱骂和殴打,每每想起前夫汪树林的好,都会流下伤心的眼泪。

同时,她每一天都害怕自己犯下的罪恶被暴露,等到真相被揭开了,心里反而感到轻松和释然了。

结论:

这个特殊的案例,并不具有普遍性,却很好的诠释了在“大义灭亲”的背后,需要做出多么艰难的选择。

但是,因为无论怎么选择,本人都会受到沉重的伤害。或许人生就是如此,总在不断的选择中肯定、或者否定自己。但只要相信正义,阳光依然会温暖心灵。

备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符合下面的条件即可去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北京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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