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跟领导吵架的人凭的是什么东西?该注意什么?

敢跟领导吵架的人凭的是什么东西?该注意什么?,第1张

现在年轻人在工作中的工作态度越来越在乎自己的想法,不会一味的去服从领导的要求,而是敢于拒绝,并不害怕失去这份工作,这也是职场中敢跟领导吵架的人凭借的理由。但也不应该只凭自己的一腔热血,觉得敢在同事面前和领导吵架是一件非常威风的事。一定要注意,不要去得罪领导,即使心有不满,也不要直接顶撞,不怕得罪领导,也要给自己留好退路,否则辞职也非常难。

一、敢和领导吵架的人非常勇

我们作为乙方都是唯唯诺诺的,不敢去反抗领导,更是不敢吵架,因为工作就是我们的经济来源,和领导吵架就是意味着放弃这份工作,即使领导不会开除自己,自己在公司也一定难以立足。

二、不要得罪人

在公司最好不要得罪人,职场上一定要提防小人,以防别人在背后陷害自己。领导将直接决定着你的“生死”,你能否晋升都取决于领导,即使不讨好巴结领导,也不要公然和领导作对。这样做,领导不仅非常没有面子,更是会被其他人议论。所以这样的处理方式不太稳妥。

三、要想好自己的退路

在和领导吵架之前,一定要想好自己的退路,自己今后要再找一个什么样的工作。若是逞一时的嘴快,事后再后悔的话,就非常得不偿失了。作为一个成年人,做事一定要考虑后果,并不是所有的后果我们都能够承担。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职场上的人际关系也很复杂,虽然不能和每个同事都成为朋友,但不能在职场上有一个敌人,更是不能得罪领导,否则也不会有好的结果。甚至会有那些思想狭隘的人会私下里打击报复。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自己既然已经做了这个事情了,就要坦然的去面对,好在你现在知道自己错误的所在,你不妨这样去试试。

1、最近一段时间必须要认真工作,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错误。

2、过几天找机会与领导进行接触(聊天说话性质,有说有笑的场合下)轻轻的点出你这次顶嘴是因为你的冲动。

3、今后工作中多体谅领导,其实领导也是公司的一员,也是受人管辖的一员。

4、如果你想跟领导成为兄弟或姐妹,你不妨大胆一点,将你生活中的一部分私事拿出来征求一下领导的意见,你跟他(她)走近了,自然而然就跟你走近了。

5、如果还不明白的话请加我的邮箱(mihaigang1016@126com)我会给你很多,如何去做一名好员工的东西。

望采纳!!!

和上司吵架又不是和整个公司都结仇了,一份好工作是很难得的,当然应该继续待在公司里。不过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人选择,我只是提出关于自己的一些看法以供讨论。

在职场中难免会因为意见不统一而起争执,在和上司吵架时大家都处于一种冲动的情绪之中,成年人的吵架是对事不对人的,不要因为争吵就否定了一个人平时所有的表现和优点,毕竟不是每个人的性格都是完美的,在遇到难题的时候大家都会焦虑上火。

吵完架后是要解决工作问题,而不是上升到个人问题揪着对方的缺点不放,也不要因为上司当时对你非常不满说了些重话就钻牛角尖走不出来,双方在过了气头之后都应该冷静下来思考问题出现在哪里并且去积极解决。

吵架的时候要清楚自己的底线,要明白问题的重点是什么,如果上司在吵架中表现出来的行为触碰了你的底线,你也没有必要一直忍让下去,在考虑清楚后果的情况下辞职离开公司,毕竟在这样一个和你自己思想和行为处事原则完全无法契合的公司上班对你自己没有任何好处,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正好借此机会认清事实去寻找一个更适合你的东家。

在冷静下来清楚和上司并没有到无可挽回的地步时,一定要开解自己放宽心,不要因此一次争吵就和上司产生不可调和的芥蒂,职场里尽量不要有隔夜仇,良好的心态能帮助你更好地完成工作,而且有一份喜欢的工作因为情绪而放弃也是非常可惜的。

如果你真的想要为了给自己争面子所以才想要吵架的话其实完全可以的,你可以说出这个公司的一些缺点,以及你自己对于公司的想法。不过我觉得可以不用这样做,因为既然已经决定离职了,没有必要弄得大家很脸红脖子粗,以后见面也尴尬,有些人转来转去还是会见面的,给自己留点余地,因为你的下一家单位完全有可能向上一家单位打听你的原工作情况。

问:因逞一时之气,冲动之下跟老板吵架了,结果被老板辞退,这种情况下,我能要求公司赔偿吗如果能,赔偿金是多少呢

      先说结论,

      如果被公司辞退已经成为既定事实,而你自己手上还有被辞退的证据,那么,有比较大的可能,能够获得2N的赔偿金。

      为什么是这样呢我们一一来拆解一下这个案例。

      纵观劳动合同法里,所有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和条款,都没有任何一条是说,跟老板或者领导吵架了,公司就可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最大的可能,公司可能会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主张跟我们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不过,这一依据要成立,也是比较困难的:

公司有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里面很清晰地规定了跟老板吵架是属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即便是有,有没有证据表明公司已经给员工宣导过,比如,我们曾签署过已读完并了解相关制度的承诺书和文件

      即便也有证据证明宣导过,那么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会不会认定跟老板吵架就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

      只要以上几个问题中,有一个问题达不到要求,公司就不能以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为依据辞退员工。

      直接辞退,就属于违法辞退,违法辞退则需要公司支付2N的赔偿金。

      也有公司的老板比较精明,在辞退员工时,希望留下双方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离开,是因为他承认自己犯了错误,自愿协商一致离开的。

      因此,在员工离开时,会让员工签署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这样的话,那这个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便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是需要支付员工N倍的离职补偿金的。

      既然来问“能不能拿到赔偿金,能拿到多少”,那大概率,公司在辞退员工时,并没有支付这个N倍的离职补偿金。

      也就是说,

      就算签署了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如果没有拿到离职补偿金,也仍然可以主张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2N的赔偿金。

      估计有人看得有点蒙,我简单解释一下,

      “离职补偿金”,或者也有的直接就叫“补偿金”,它跟“赔偿金”只有一字之差,其实在法律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补偿金”是指,公司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的N倍的离职补偿金,只有按要求付了,才算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赔偿金”则是指,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认定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是解除依据不成立,也可能是没有支付离职补偿金)后,有惩罚性质的赔偿金额,也即N的双倍2N。

      另外,补充一下一个常识,所谓的N,是指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算,不到6个月的,按照半年算,比如,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是2年5个月,那么N就等于而赔偿的金额基数,则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也就是说,假如我们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1万,那么,离职补偿金按照N(支付,就是万;违法解除支付赔偿金2N,就是5万。

      很多律师在进行劳动合同法普法的时候,会简单粗暴地跟员工说,如果公司要辞退你,条件谈妥之前,不要签署公司让你签的任何文件。

      这其实是很有道理的。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因为对于不懂法律的职场人来说,签订每一份文件和资料,具体代表什么意思,意味着放弃了什么权利,都是不清楚的:

      如果我们明明被辞退,却在公司的要求下,自己提交了离职流程,签署了辞职申请、辞职报告等文件,那么,这就会成为是我们自己主动离职的证据。

      一般情况下,是很难再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的。

      所以,最简单也最保险的做法,就是在没有谈妥之前,不要在任何文件和资料上签字。

      具体到开头提到的案例来说,

      如果已经在辞职报告和辞职申请书上签过字,或者提交过离职流程,那能够顺利拿到2N赔偿金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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