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因逞一时之气,冲动之下跟老板吵架了,结果被老板辞退,这种情况下,我能要求公司赔偿吗如果能,赔偿金是多少呢
先说结论,
如果被公司辞退已经成为既定事实,而你自己手上还有被辞退的证据,那么,有比较大的可能,能够获得2N的赔偿金。
为什么是这样呢我们一一来拆解一下这个案例。
纵观劳动合同法里,所有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和条款,都没有任何一条是说,跟老板或者领导吵架了,公司就可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最大的可能,公司可能会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主张跟我们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不过,这一依据要成立,也是比较困难的:
公司有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里面很清晰地规定了跟老板吵架是属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即便是有,有没有证据表明公司已经给员工宣导过,比如,我们曾签署过已读完并了解相关制度的承诺书和文件
即便也有证据证明宣导过,那么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会不会认定跟老板吵架就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
只要以上几个问题中,有一个问题达不到要求,公司就不能以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为依据辞退员工。
直接辞退,就属于违法辞退,违法辞退则需要公司支付2N的赔偿金。
也有公司的老板比较精明,在辞退员工时,希望留下双方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离开,是因为他承认自己犯了错误,自愿协商一致离开的。
因此,在员工离开时,会让员工签署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这样的话,那这个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便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是需要支付员工N倍的离职补偿金的。
既然来问“能不能拿到赔偿金,能拿到多少”,那大概率,公司在辞退员工时,并没有支付这个N倍的离职补偿金。
也就是说,
就算签署了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如果没有拿到离职补偿金,也仍然可以主张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2N的赔偿金。
估计有人看得有点蒙,我简单解释一下,
“离职补偿金”,或者也有的直接就叫“补偿金”,它跟“赔偿金”只有一字之差,其实在法律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补偿金”是指,公司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的N倍的离职补偿金,只有按要求付了,才算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赔偿金”则是指,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认定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是解除依据不成立,也可能是没有支付离职补偿金)后,有惩罚性质的赔偿金额,也即N的双倍2N。
另外,补充一下一个常识,所谓的N,是指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算,不到6个月的,按照半年算,比如,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是2年5个月,那么N就等于而赔偿的金额基数,则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也就是说,假如我们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1万,那么,离职补偿金按照N(支付,就是万;违法解除支付赔偿金2N,就是5万。
很多律师在进行劳动合同法普法的时候,会简单粗暴地跟员工说,如果公司要辞退你,条件谈妥之前,不要签署公司让你签的任何文件。
这其实是很有道理的。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因为对于不懂法律的职场人来说,签订每一份文件和资料,具体代表什么意思,意味着放弃了什么权利,都是不清楚的:
如果我们明明被辞退,却在公司的要求下,自己提交了离职流程,签署了辞职申请、辞职报告等文件,那么,这就会成为是我们自己主动离职的证据。
一般情况下,是很难再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的。
所以,最简单也最保险的做法,就是在没有谈妥之前,不要在任何文件和资料上签字。
具体到开头提到的案例来说,
如果已经在辞职报告和辞职申请书上签过字,或者提交过离职流程,那能够顺利拿到2N赔偿金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了。
劳动者因为和上级吵架被辞退的,以及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分析:在厂工作因吵架被辞退,是否有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要视具体情况而确定,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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