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朱标和朱元璋经常吵架,为什么朱元璋还要传位于他?

太子朱标和朱元璋经常吵架,为什么朱元璋还要传位于他?,第1张

众所周知,古代的皇位都是由太子来继承,只要当上太子的皇子,几乎就已经离皇位就剩一步之遥,当然了,最关键的还得是看皇帝最终的决定,毕竟皇帝想要废太子也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而且这样的事情也发生了不少,像康熙立的太子胤礽,还有李世民的长子李承乾等等,可是有这么一个太子,非但不害怕皇帝,反而经常会和皇帝唱反调,甚至时常吵架,皇帝都没有过废掉太子的想法。

这位太子就是朱标,皇帝自然是朱元璋了,明明都是太子,为什么差距会这么大呢?

首先朱标是非常有能力的,而且属于德行兼备的那种,每一次和朱元璋吵架的时候,朱元璋发现自己总是不占理,就比如说朱元璋想要杀大臣,而朱标就敢出面反对,甚至当面说朱元璋不是明君。

朱元璋肯定是气得不行,甚至曾经还提剑追着朱标跑,不过缓过劲来,朱元璋就会发现,朱标说的确实没有错,自己竟然连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毕竟朱元璋的出身,让他在某些方面也会有些局限性,所以过上一阵朱元璋就消气了。

其次,他们父子二人是在民间就一起打的天下,那个时候朱元璋还没有当上皇帝,朱标是在他身边一点点长大的,朱元璋对他很了解,而且父子二人的亲情也非常深厚,远比那些从小就被其他人养大的皇子关系好得多。

还有就是朱标宅心仁厚,朱元璋是一路打打杀杀最终才当上的皇帝,而且脾气有时候也不是很好,在其他的皇子犯了错误之后,朱标每次都会第一个站出来为自己的弟弟求情,先让朱元璋冷静下来,这样的话,犯错的人受到的惩罚一般也不会太重。

毕竟还有朱标求情,甚至在《明史》中海油记载:“有告晋王异谋者,太子为涕泣请,帝乃感悟。”就算是有藩王被告谋反,朱标也会出面求情,要是换成其他皇帝,别说藩王了,恐怕就连太子都小命难保,还敢出面保人。

还有就是一些大臣惹怒了朱元璋,朱标同样是出面力保,所以有很多大臣也都站在朱标的这一方,朱元璋其实也非常了解朱标的做法,毕竟那些皇子当中也都是自己的儿子,他也不想看着儿子们因为皇位自相残杀,而有了朱标,他根本不需要担心,所以也很欣慰,可惜的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朱标败给了自己的身体,先朱元璋一步离开,这才给了朱棣机会。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这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严重的犯罪。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司法解释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1999.10.27法[1999]217号)

  (一)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要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要注意严格区分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在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案件中,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是不同的,在处刑上也应有所区别。间接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虽然都造成了死亡的后果,但行为人故意的性质和内容是截然不同的。不注意区分犯罪的性质和故意的内容,只要有死亡后果就判处死刑的做法是错误的,这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予以纠正。对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才可以判处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效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91020法释[1999]18号)

  第四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自杀、自伤行为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对于邪教组织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分子,以各种手段非法聚敛的财物,用于犯罪的工具、宣传品等,应当依法追缴、没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实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15法释〔2000〕33号)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说明]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这是区别于其他各种犯罪的本质特征。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表现为作为,个别的表现为不作为。

这种吵架的事情,在历史上是有的。比如宋仁宗的首任皇后是郭皇后,北平卢军节度使郭崇的孙女。

《大宋宫词》剧情简介

赵匡胤时期留下的“金匮之盟”,引发了宋廷的皇权之争。刘娥(刘涛饰)本为蜀地孤女,战乱时与三皇子赵恒(周渝民饰)相识相恋。俩人历经秦王谋反,三子夺嫡,澶州之战,终于苦尽甘来。刘娥才能出众,处理政事时周谨恭密,深受赵恒的倚重和信任。赵恒接连失去几位皇子,皇位继承迫在眉睫,朝中大臣、宗族势力因各自的利益或相互争斗,或暗中结盟,大宋王朝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赵恒驾崩时,仁宗幼弱,刘娥为完成先帝遗愿,垂帘听政主持朝局后,结束争、兴修水利、创办福利,妥善解决周边各民族的纷争与不安,并大胆启用范仲淹、晏殊、苏洵等新式人才,为仁宗亲政后的四十余年“仁宗盛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晋孝武帝司马曜,字昌明,(361年—396年11月6日)是东晋的第九个皇帝,在位时间是372年至396年。他是晋简文帝的第三个儿子,晋安帝和晋恭帝的父亲,母李陵容。

 晋孝武帝四岁时被封为会稽王,372年被立为太子,同年晋简文帝逝,他继位,当时才11岁。第二年立年号为宁康。一开始由太后摄政。14岁时(376年)开始亲政,改年号为太元。当年他改革收税的方法,放弃以田地多少来收税的方法,改为王公以下每人收米三斛,在役的人不交税。此外他在他在位期间试图加强皇帝的权力和地位。383年前秦进攻晋,试图灭晋,在淝水之战中晋军大胜。

  晋孝武帝即位时期由于税赋改革与谢安当国,被称为东晋末年的复兴;但是谢安死后司马道子当国,以及晋孝武帝嗜酒成性,《晋书》说“醒日既少”,优柔寡断,导致东晋政局再度陷入混乱。

  晋孝武帝由于对他当时宠信的张贵人开玩笑说:“你已经快要三十岁了,按年龄应该要被废弃了”,导致当晚张贵人一怒之下杀了他。死后葬于今江苏南京的隆平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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