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赔偿。打人者需赔偿受害人精神损失费,或者误工费,如果打人者不赔偿,那么受害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被人打无法调解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举报或者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被人打未造成伤害,属于治安案件,打人者会被治安管理处罚,同时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法律分析
对于被人打,如果不构成刑事立案标准,一般公安机关会先进行调解,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承担受害人因伤害造成的损失,比如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公安机关可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对于受害一方来说,可以搜集证据起诉到法院,通过法律程序索要医疗费及相关合理赔偿费用。如果违法情况较严重,警方就双方赔偿或者其他事宜进行调解处理后,还是要处行政拘留的。如果调解不成,公安机关可以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15天,不构成刑事责任。如果派出所以调解的方式处理,当事人认为不合理,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按照规定赔偿,通过法律程序索要医疗费及相关合理赔偿费用。如果将对方打致重伤,甚至危及生命,另一方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给予一定的赔偿,减少受害者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诉讼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起诉的流程如下:
1、首先去有管辖权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起诉状及其副本和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包括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2、其次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有的法院会当场立案受理,有的法院会在7日内通知是否立案。立案后,要尽快预交诉讼费,诉讼费通常会由败诉一方承担。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的,可在立案时或立案后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3、立案手续递交上去后,等通知就行了,如果立上案了,法院会有短信或者电话通知,告诉原告案件立到谁的手里了;
4、接下来法院要做的就是送达,法院会根据提供的被告****、现住址等信息进行送达。若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所以在被告下落不明时,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通过公告的形式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和开庭传票。法院会在受理案件5日内将起诉的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可在15日内提出书面答辩,并在5日内将被告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送达过程中,有的案子可能调解结案。若不能调解的,会进行开庭审理;
5、法院送达成功后,会安排开庭,这个时候会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到时候按时过来开庭就行;
6、开完庭后那当然是等待判决,这个时间一般不会太长,如果对判决不满还是可以上诉的。
综上所述,原告能提供具体而明确的,足以使被告区别于他人姓名、名称、地址等信息,即使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码,人民法院也会依法登记立案。在实际中,能使被告区别于他人的信息很多,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社会关系、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其他户籍登记内容等等。信息越多,越利于确定具体的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搜集如下的证据,六个月后再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当今这个看似充满和谐的社会,其实也并非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太平。相反,男男女女们都太过浮躁,危险无处不在。有时候说错一句话、表错一个情,都有可能招来杀身之祸……
就好像包头这起惨案一样,只因为旁人不经意间的一句玩笑话,女子当街持刀将一名男子捅杀,导致男子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
一次冲动的代价,是两个年轻人的鲜血,是两个家庭的泪水……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案情回顾:2021年4月8日,网络上流传出一则女子当街行凶的视频:
在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春光小区派出所辖区内,一名黑衣女子一把拽住一名白衣男子的领口,跟着挥动手中尖刀,刺向白衣男子的腹部。
视频中另一名女子见状(黑衣女子的朋友),赶紧将黑衣女子拉开。白衣男子趁机逃脱,但由于伤重,没走几步男子就蹲了下去。一旁的路人试图上前将其扶住,遗憾的是,男子突然面部朝下倒地死亡……
目前,该案件已经得到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分局证实,据该局通报,目前涉案嫌疑人龚某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龚某某4月5日才从呼和浩特前往包头找其男友武某某。并在此期间与女网友李某某、高某某相聚,4月8日当天凌晨,三名女子相约到昆区某KTV消费。不想因此引发这场悲剧!
在KTV消费时,龚某某等人认识了服务员杜某等两人,在聊天过程中得知杜某与其男友武某某相识。此时一旁有人以开玩笑的口吻调侃了几句,取笑其男友武某某的外貌。
但当时并未产生矛盾,龚某某等人到凌晨7点多就离开了。事后,武某某从杜某口中得知此事,于是打电话质问龚某某,两人在电话中大吵了一架。
龚某某认为,自己跟男友吵架都是拜杜某所赐,因此心生怨恨,决定对杜某实施报复。4月8日晚间,龚某某用微信联系杜某,并将其骗至赵家营东门见面,用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将其杀害。
笔者观点:
其实仔细想想,杜某把这件事告知武某某,显然并非刻意而为。只不过因为他恰好偶遇了好友的女友,作为朋友,碰上武某某时聊几句关于偶遇他女友的事并不奇怪。
更何况这本身就是一件小事,不就是被人调侃了一句外貌吗?又何必要耿耿于怀呢?尘世间的闲言碎语多了去了,如果每一次都要去计较,那你可能有得忙了,一天什么都别干了,光是生气了……
说到底,龚某某与武某某争吵也怪不得别人,如果他们本身就有坚实的感情基础的话,根本就不会因为一句不相干的话剑拔弩张。说明他们之间的感情本来就有问题。
然而,龚某某却把这次争吵的全部过错都推到杜某身上,当街将杜某杀害。充分显示了龚某某思想之极端。只求一时之爽快,却没有想过这么做会造成怎样严重的后果。杀了杜某,她自己也会因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家人也会因此受到牵连。
这就是冲动的代价,冲动是魔鬼,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老祖宗留下的话,着实有几分道理。通过这起惨案,希望人们能够收起压抑的情绪,每天都能开开心心,心平气和地对待身边的人和事物!
因吵架报警后警察的处理方式是警察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处理,如果情节严重就可以立案。吵架辱骂他人可能构成治安违法行为,有可能处以拘留、罚款。如果公然当众辱骂他人,有其他多人在场的情况下,如果所犯情节较轻的,构成治安违法行为,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110报警立案流程:
(一)当群众遭遇不法侵害时,或者发现犯罪线索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时,带上你的身份证、及相关线索材料。
(二)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在一般情况下,民警或让你写报案材料,或给你做询问笔录,派出所同志会进行接报案登记,接受证据材料。接受报警资料后,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出具报案回执。报警时,报案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供民警对案件进行正确判断,至于案件的性质和立案、侦查等方面均由派出所来确定。
(三)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四)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材料,应当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二、一般被骗后多少天内报警有效?
在被骗以后,随时可以向公安局进行报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打110报警流程:
110报警流程:
(一)在就近的地方,抓紧时间报警,越快越好。任何有电话的单位、个人及公用电话都应为报警人提供方便。
(二)报警时要按民警的提示讲清报警求助的基本情况;现场的原始状态如何;有无采取措施;犯罪分子或可疑人员的人数、特点、携带物品和逃跑方向等。打110还要提供报警人的所在位置、姓名和****。
(三)无特殊情况,报警后应在报警地等候,并与民警和110及时取得联系。有案发现场的,要注意保护,不要随意翻动。除了营救伤员,不要让任何人进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郑俊怀事件是伊利集团实名举报郑俊怀,经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后将郑俊怀收监。
2018年10月24日,伊利集团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发布了实名举报公开信——《常年屡遭破坏伊利苦不堪言被迫公开实名举报信恳请彻查郑俊怀及其保护伞》,实名举报前任董事长郑俊怀。
2019年11月5日,据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消息,2019年1月21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俊怀的两次减刑裁定提出纠正意见。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于2019年11月1日依法撤销对郑俊怀的两次减刑裁定。2019年11月4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裁定向郑俊怀送达,同日,已对郑俊怀收监。
事件起因:
在伊利的实名举报信中,伊利罗列了8个要点,其核心大意是:郑俊怀长期搞我伊利,你郑俊怀曾经挪用24亿、搞假减刑还逍遥法外,同时顺便把一些与郑俊怀案件相关的领导及参与者和盘托了出来。
从举报信可以看出,伊利之所以“放不下”郑俊怀,重要的导火索还是因为“谣言”。2018年3月底,先是原媒体人刘成昆写了一篇影射伊利潘刚的文章《出乌龙记》。
3月26日,邹光祥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了“伊利股份董事长潘刚被有关部门带走协助调查”的内容,并迅速发酵。这引发伊利股份市值蒸发了60亿。
后来,这两位“造谣者”被抓捕判刑。而这一事件,伊利在举报信中公布了“始作俑者”:检方出具的证据显示,刘成昆供述案发前,郑俊怀主动约他在北京建外SOHO见面,向其提供了谣言案文章中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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