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桌六年级作文

我的同桌六年级作文,第1张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我的同桌六年级作文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的同桌六年级作文 篇1

 从一年级到现在,我换过好几个同桌,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要数他了。他看起来可不是一般的调皮,整天嬉皮笑脸的,同桌期间,我只见过三个表情:笑、生气、害羞。估计起来,也得罪过几个女生。顺便提一下,他也是真牛脾气的,倔强死了。

 先来说说他那张嘴。他的嘴看起来并不“奇怪”,和别人没什么两样,可跟他相处一段时间后,你会发现他的嘴有多“厉害”了。那张看起来只会笑的嘴说起话来,是一点也不知道累的。以前我曾估了一下,他应该有能力一节课都在说话。后来还真有一次,他的嘴四十分钟都不休息,不是笑,就是在说话。我甚至怀疑过他的嘴只有三个用途:说话、笑、喝水。而且他特能喝水,一个早上能喝一大水壶。

 但最后才发现,他也算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家伙。有一次下课,我跟谢伊依在座位那儿玩。我故意跟她开玩笑,她假装生气,把我的抄作业本抢了去。我本以为她会自己拿着抄作业本“威胁”我,可没想到她把抄作业本塞给了旁的陈康永。

 不知道她跟陈康永说了句什么话,然后得意扬扬地笑着,看着我。另一边,陈康永接过抄作业本就跑,我急忙去追。可我哪儿跑得过他,我叫他还我。他并没有停下,我和他已经绕教室内外跑了好几圈了。

 他,在一边做作业,不知是不是被影响了,说了句“我帮你追。”真得跑向了陈康永。而陈康永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竟傻傻地站在讲台上,似乎没有意识到他正快速地朝自己跑来。

 他到了陈康永跟前,二话不说,直接采用了最“粗暴”的办法,抢!一把把抄作业本从陈康永手中夺走……

 后来我才知道,谢伊依当时是叫陈康永快跑不要给我。照陈康永的速度,我要等到上课才能拿到抄作业本了。可下节是体育课,如果他不帮我,我就没法在上课前收好书包。

 其实呀,他就是陈喆洋。

我的同桌六年级作文 篇2

 我的同桌是一位男孩子。你可别以为他一定是调皮捣蛋,无恶不作,总是欺负别人的大坏蛋。其实,他是一位生性较为懦弱,总不怕吃亏,被他自己的“好兄弟”欺负也不会发脾气的男孩子。

 记得有一次,他正在走路,没有注意到地上面有水。突然,他的好兄弟(是好朋友哦!)把他往前一推!“啪”一声,他撞到了桌角上了!

 “啊!”一位女生大喊,顿时让所有人的目光都聚到我的同桌身上。我连忙扶他起来。但是令人最为之震惊的是,这一撞,正巧撞到了他眼角了!顷刻间,他的眼角由红变青,再由青变黑……渐渐地,眼角边一片淤黑色。我吓得连忙跑下楼找老师。当老师看见他这副摸样时,问他:“是谁把你撞成这样的?”

 他连忙说:“是,是我自己撞的,不关任何人的事!”他捂着眼睛,慌张地说。

 “真的?”老师不相信他的话。

 “真的……我发誓!绝对是……是我自己撞的。”他捂着生疼的眼角,说起话来也结结巴巴的。

 “有没有人可以作证是他自己撞伤的?”老师对全班同学发出疑问。

 当时,没有一个人做声,虽然大家都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是看到他极力忍耐痛苦,也要保住自己的兄弟不被老师责骂,大家都不想捅破他坚持的谎言。

 “老师,他是我撞的,是我不对!对不起!”在鸦雀无声的教室里,肇事者说出了这句话,令所有人都惊呆了。他不是笨吗?我的同桌这样维护他,他居然主动认错?

 “哎!”老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问我的同桌:“你追究他吗?需要他赔偿吗?”

 “不!不追究!”我同桌斩钉截铁地说。

 事情就这样平息了。

 瞧!这就是我的同桌!他的朋友伤害了他,他却毫无怨言,还奋尽全力地维护他,你说他是笨还是有情有义呢?

我的同桌六年级作文 篇3

 新学期到来了,我会有个同桌,那我的同桌会是谁呢?哦!原来是他呀?!他是一个憨厚可掬,总是羞答答的男生,他就是张九赐。他还是一个国画三级的绘画小能手,经常出黑板报都是他出面画刊画。

 在与张九赐同桌时,我们俩之间也发生了许多点点滴滴的事儿。当然,也少不了喜怒哀乐!

 喜——

 能与绘画小能手同桌,我真是三生有幸啊!在美术课上,我有不知道怎么画的问题,张九赐都会告诉我,教我怎样画,怎样才能画得更好,当时我心里充满对他的感激之情!

 怒——

 “谁让你拿我的涂改液的!”我问他。“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张九赐申辩道。“以后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你不能动我的东西,听,见了吗?”在我心中,怒火熊熊燃烧!

 哀——

 今天,我和我的同桌都感冒了,他一个喷嚏我一声咳嗽,在彼此起伏,喷嚏加咳嗽声中,伴随着我们一声声叹气声。碰巧被后面的陈奕霖看见,说道:“两个真悲哀啊,我一定要迅速离开你们,不然我也会加入你们哀神一族了!”唉,真够衰的!连最好的朋友也不理我了!

 乐——

 “嘻嘻,哈哈……”此时,我和张九赐笑得前俯后仰。怎么会笑得如此灿烂呢!因为张九赐是我们班的笑神一族,整天讲一些笑话,逗得我们哈哈大笑。让我们整天生活充满阳光!每天心情都格外的好。这个乐,乐得名副其实!

 喜怒哀乐,样样俱全,欢笑送走了最后一年的小学生活!

我的同桌六年级作文 篇4

 是学生就会有同桌,有的人喜欢有同桌,因为同桌可以互相借鉴作业,可以互相学习共同进步。也可以互相作为自己的玩伴。有的人却不怎么喜欢自己的同桌,因为同桌有时候跟自己爱画界限,爱互相嫉妒。但是我觉得,同桌不论他的好与坏,都应是我童年最美好的记忆。

 我的童桌叫王运博,他那不同常人的黑头发,真是漂亮。我每次问他用的什么洗发水,他总是不搭理我。脸上那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闪一闪,长长的睫毛,向上弯,真像个小女孩。白里透红的脸蛋上挂着个“招风耳”,不知道是不是大耳朵能有特异功能。他那匀称身材,真的很帅气。

 他喜欢的衣服总是让我不理解,颜色上裤子和褂子总显得那么不搭。我要在这里给他扣十分。对了我感觉对他印象不好的还有他那爱挑剔的嘴,他喜欢吃绿叶菜但是却不喜欢吃白菜。他喜欢吃苹果,但不喜欢吃桃子。你说说他是不是很气人。

 在学习方面,他比我要好很多了,如果学新课,我可以一边听老师讲一边对于不懂的直接就问他,我能在课堂上就把新知识掌握了,如果你问他问得多了,他也并没有厌烦,总是说请把你不懂得问题好好想想,真不明白的写下来给我,我有空时候慢慢给你讲。我每次听完他的讲解后都是豁然开朗,佩服的对他说:“谢谢你了,”王运博却总是笑笑,什么也不说。你看吧!其实他的脾气还真的挺好。不仅学习,我们俩也能玩到一块去。我们要做一个“文武双全”的好同桌。

 同学们,请珍惜你的同桌,不论他的好与坏,我觉得能当同桌本来就是一件很有缘分的事情。所以请你学习他的好,纠正他的坏。两个人共同努力,留下自己最美好的童年时光。

我的同桌六年级作文 篇5

 啊!我的同桌又开始揍我了,咔。等等我想介绍介绍我的同桌吧!姓名:王诗琪 表情:凶狠 内心:温柔善良 体重:未知 身高:猴子一般

  一星:

 有一次,我在画画,一不小心我的手碰到了她那双写字的手,她低头嘿嘿笑了一声,我的心砰砰直跳。她微笑的转过头,我勉强的笑了一下,扭头转来大喊:“你看看你,我在为小组争光,你呢?不好好学习,还在画无聊的漫画”我忍不住了朝她大喊:“怎么啦,关你的事吗?你好意思的啊,男生说女生。” 她生气了,狂暴技能立即启动。我见大势已去,拔腿就跑,哎!~没办法,女生就是女生,好男不跟女斗!哼!

  二星:技能软苦计。

 我的同桌如司马懿。什么招都会,那次我在睡觉,她老是打扰我,她没理由让我起来,因为我作业什么都写完了,该做的都做了。她嘛!无聊死了,老是烦我,三番五次来烦我。我的美梦正在进行中,被她打破了,我恼了,大喊:“你脑子有问题啊,你无聊可以去烦别人啊!”她:“你脑子才有问题呢!我要是能下座位,还烦你啊!”我终于爆发了:“你烦我啊居然还这么有理由,真是不要脸”。好像说过头了。果然,只见她头趴在桌子上,在哭泣。我连声说道:“对不起啊!我的好同桌,我说着玩的,不要当真的啊,求求你了,别哭了。”话未说完 。她立即开头就小:“哇哈哈,哇哈哈。”额,我又被耍了,晕死了,好一个司马懿!

  三星:技能狮子吼。

 她这招以一敌十啊!上次,我跟她吵架时,我吵不过她,只好叫人帮忙,把我的好朋友马捷叫了过来,马捷张口就说道:“一个小女生,怎么这样啊!女生应该斯文点,哪像你啊!恐龙喷火似的,哎!可悲可悲!”她立即反驳:“什么?我是恐龙,你是是什么?两个大男生欺负我一个小女生,你们好意思的,好意思的啊!”我和马捷脸红红的,灰溜溜的逃走了。

  四星:飞毛腿。

 她虽然很凶,缺点也有点啦,最大的优点就是跑步,班里没几个人可以跑赢他哦!跟她跑,简直是不堪一击,其实这都是她努力的结果。以前的她跑不可没那么快哦,虽然以前她不是倒数第一,但也很差,这个女孩好胜心强,有一个晨练,她参加了,每天绕着操场跑,被天都满头大汗,她从没放弃过,一天一天过去了,那天测试她跑了个第二。这就是她努力的结果。她自豪的跟我说:“努力就有结果”。我心里真的很佩服她的这种精神。

  五星:技能金手指。

 上面说了我的同桌那么多,这招才是致命一招啊!只要我做错了事情,她就用那金闪闪的手指拔我头发,警告我。生不如死啊!记得那次我到学校,有一题不会,那人便告诉我怎么做,但我怎么也听不懂,我说拿来看看,那人便给我看了下,碰巧被我同桌看到,金闪闪的手指夹着我的头发,我大声呐喊:“哎呦,痛死我了,我真是原啊。”没办法,不过真的是我的错,,真是一个大公无私的同桌。

  六星级:技能无

 为什么说没技能呢?因为她不说话,我不说话,寂静一片。有什么难题,我也不好意思问。哎!这招简直太恐怖了,受不了了,只好跟她说几句话,她随便应了几句,便不说了。哎!等她心情好了,再说吧!

 你们千万别告诉她哦。我的同桌真是个“六星级”啊!

我的同桌六年级作文 篇6

 我有一位同桌,她长着长长的头发,大大的嘴巴,还有一双能蹦能跳的双脚,她,就是——茹佳琪。

 要比起跑步来,她可是全班第一,无论是400米还是800米,她样样都行,她一上“战场”啊!毫不紧张,而且她还从来不给对手一次机会,所以在运动会上,她总是第一个冲过终点,不过,这也是一样的吗!因为她人瘦,跑得快,如果是一个大肥猪,她还跑得快吗?在班里,她还曾经当过体育委员呢!因为她体育成绩好,不用说,这个位置非她莫属了。记得有一次,她也报名参加了800米跑步比赛,她也是第一个冲过终点的,跑完全程后,她居然一点也不累,再看看其他同学,个个都是气喘吁吁的,而且她和最慢的一位同学相差将近3分钟呢!还有一次,她跑得比较辛苦,那时侯,她还没加入校队练习跑步,所以在比赛时,在校队练习的同学和她相比,还是可以看一下的,可是她依然是第一名,不过只与第二位同学的速度相差几十秒,这次比赛后,她加入了校队,从而,也抛得更快了,这也缘于她每天早上认真地练习的缘故吧!

 不过她也有一个坏习惯,就是不会整理,首先你看她整个人,都还挺漂亮,衣服蛮整齐的,当你去看她的抽屉时,一定会大吃一惊,极其不理解,因为她的抽屉太乱了,都是垃圾类的东西,而且书也很多,东放一本,西放一本,两本交差放在一起,让人一眼看去,就觉得很乱,也会想:“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子,看她的“内部”,却是那么不好。”你自己觉得呢?

 这,就是我的同桌茹佳琪,你们喜欢她吗?

我的同桌六年级作文 篇7

 哈哈,终于轮到换位置日子了,简直就是太高兴了。

 结果呢,好景不长,我就坐在了我自己本来位置的前排,然后还迎来了两个新同桌,一个学渣一个学霸。学霸那语文成绩呢?虽然是语文课代表,但是呢语文成绩也算中等。然后数学成绩却胜过了数学课代表,我就在心里犯嘀咕呢,他为什么不去当数学课代表呢?这学渣呀,就是以前坐在第一排却在老师眼皮子底下摆龙门阵的同学。但是呢,他只要认真听成绩也是好的起来的。他的好呢,只是单方面的好好在语文。但是呢,这两位的性格简直是截然不同。我觉得吧,学霸同桌呢,和我一样喜欢吃东吃西。各种东西都要搜罗来吃个遍。而学渣呢,却是热爱折纸与手工。对于我这种手残党来说,与他是没有任何投机话题的。

 因为吧,我的英语成绩是好过课代表,所以老师就让杨珍请教我。但是呢,他就是不听劝。我想这样劝过他几次,我还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但是他呢,立马就给我驳回来了,他说了一句不听老人言开心好几年。可是我们的班主任英语老师也不老啊。我们这一排组成了一个填补团体。我的学霸同桌填补我数学缺憾,我的学渣同桌钱博语文的缺憾,我这个英语学霸填补他俩的英语缺憾。表示很累。给学霸讲题呢很容易的。但给学渣讲题真的是问这问那,而且问的都是很基础的。但是我永远都不会厌烦的,因为他知道问,而不是一味不懂装懂。就在这一方面,我觉得坐在我后面的那位,他就有这一方面的缺憾了。但是之后呢,终究是被班主任给纠正回来了。

 谈一谈交情最好的那位吧学霸同桌。当我辅导了他英语政治之后,他硬要给我比谁的英语卷子做的最快。但是我一个20分钟加作文一张卷子的人,怎么可能他会赢呢?我做英语卷子速度可以快过课代表甚至班上的,以前从上海过来的,从小就在学英语的人。但是呢,因为我要让他获得信心。所以我就让着她中途故意睡了一觉。就算我做的难题卷子,我也仅仅需要半个小时。这也是我教她的其中一课和英语卷子,数学卷子,语文卷子,任何卷子都要把握好自己的时间。

 在期末考试复习前期,我俩一直互利共勉,他帮我解决了很多数学难题,我问他解决了很多英语难题。

 考试之后我们去看成绩的时候又碰在了一起,发现我俩都取得了可人的成绩,而且名字还在一起呢。真是我的好同桌呢!哦,我的新同桌,谢谢你教会我一些事情。希望我们俩能这样一直友谊天长地久下去。不被任何花言巧语破坏。现在她可是我闺蜜呢。

 正在看文章的你,我相信你也可以有这样一个同桌。你还在等什么呢?

我的同桌六年级作文 篇8

 最近,老师给我换了个新同桌。

 她是个女生,很文静,长相嘛,算不上非常出众,但是也很清秀。她有着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一张瓜子脸,一个尖尖的小鼻子,加上一张薄薄的嘴唇,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镶嵌在她那张脸上。

 记得刚开始的时候,老师把我分到和她同桌,我非常地不开心,因为我的性格特别容易生气,谁要是骂我了,我打回去。而她的性格呢,唉,属于那种被人欺负了只会哭,比较软弱,脾气好……我就想:难道要我整天安慰一个爱哭鬼吗?最讨厌别人哭了,麻烦死了。可是情况却并不像我想的那样。

 有一次,我笔盒没带,所以上语文课的时候,老师要我们抄课堂笔记,没笔,没法抄……她看到了以后,向我递来一支黑笔。我有点惊讶,因为我平常对她不是很好。我从她手中接过黑笔,说了一声:“谢谢!”她没有回答我,只是用了一个甜甜的笑容回应我。抄完课堂笔记,差不多也下课了。我将手中的黑笔还给了她。她也拿走了,不过她又从笔盒里拿出了一把自动笔,一个橡皮擦,一把尺子,然后递给我,说道:“待会儿没有语文课了,不用黑笔了。不过还有其他课呢,喏,这是给你的。”语气有点冷淡,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震惊了一秒钟。

 传说中的爱哭鬼,是这样的吗?不知不觉中,我似乎没有那么讨厌她了。虽然几个星期过后,她还是因为有人欺负她而哭了一场,而且哭的稀里哗啦的。直到上课了,还没有停下来。还是老师一直安慰,并且批评了欺负她的那个同学。她才慢慢止住了哭声。唉,我以为是她变了,其实那次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而已……唉唉~不过这次她在我心中的讨厌指数好像并没有增高。

 这时,我才突然发现,我不讨厌我这个同桌,相反,我很喜欢她。她爱哭,这是她的缺点。她乐于助人,却是她的优点。每个人都有缺点,包容对方。会有一天,你会突然发现,她是个很不错的同桌呢!

我的同桌六年级作文 篇9

 小小的眼睛,高高的鼻梁,小小的嘴巴,还有一个肥嘟嘟的脸蛋,成绩中等,这就是我的同桌———姚烨。他可是有很多“丰功伟绩”哦!请听我慢慢道来:

 开学了,我十分期待我的新同桌,常常在想:是一个学霸?还是一个学渣?可老天爷偏偏跟我过不去,给我找了个胖子!还是个惹事包!不过这倒不算什么,令人恼火的是,他的“功劳”太大了!导致我们组扣了很多分!要不是因为我想度过一个安稳的学期,不然我早就对他不客气了。

 刚开学,没过一个礼拜,他就给我们组“增光添彩”:早上,周老师清点家作本,问还有谁没有交家作本。我推了推旁边的姚烨,问:“你交家作本了吗?”“我交了!”他不耐烦地说。我不高兴了,好心问你,被你当成驴肝肺!哼!因为家作本有一人没交,老师开始点名,结果,我旁边那位大神没交,老师一气之下扣了我们组100分,100分!我彻底被他气吐血了,可他却没当回事。唉,真让人头疼啊!因为这次事件,我们给他取了个绰号“扣分大王”。

 不过别看他整天吊儿郎当的样子,他也有值得点赞的时候。他能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好多次都是优加三星;他的数学成绩也不赖,所以我们又给他取了个绰号“字数之首”。

 唉,有这样的同桌,真是又喜又悲啊!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我的好朋友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好朋友作文1

提起我的好朋友,她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张樱桃小嘴,扎个马尾辫。可真正让我喜欢她的不是她漂亮的外貌,而是她的心灵。

有一次,学校组织去大城山公园玩,同学们高兴极了。可在路上王宇晕车了,而且还吐了一车,同学们都躲得远远的。可我的好朋友为他擦这擦那,还主动和他换座位。同学们议论纷纷,有的说她傻,有的说她大脑坏了,说她自找苦吃。可她好像根本没听见一样。老师表扬了我的好朋友。我心想:“我要向她学习,争取做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学生。

还有一次,我们和四年级的同学比赛,四年级的一个女同学不小心跌倒了,正好让我的好朋友看见了,她立刻上前把她扶了起来,还关切地问:“没有摔痛吧?”我在一边说:“又不是咱们班的,管她干什么?”我的好朋友严肃地说:“如果是你摔倒了,没人扶,你会不会难受呀?”听了她的话,我面红耳赤,愧疚地低下了头。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周皓然!

我的好朋友作文2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叫张佳蓉。她有一头乌黑的头发,高高的鼻梁下面有一个樱桃似的小嘴巴,可爱极了!

她最喜欢逗别人笑了。她在宿舍里经常把我们逗得笑得合不拢嘴,她演的最精彩的节目就是小品了。演小品是她的强项,我们都称她为“搞笑大王”,也是“幽默大王”。

她的兴趣爱好可多了,弹古筝,看小说,画画,演小品……她在教室里一看课外书会很快就入迷的,连上课铃响了都不知道了,几个同学叫她也没有反应。真是一个“小书迷”啊!

有一次,我跑步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膝盖流血了,那钻心的疼使我忍不住地哭了。要知道,我是从来没有这样撞伤过的啊。这时,我的好朋友张佳蓉来到我的身边,温柔的安慰我:“不要紧吧,我们知道你很坚强,我们去医务室吧。”然后她陪我去医务室擦油。在那一刻,我觉得她是天底下最讲朋友情的人了。在她一天一天的帮助下,我的脚好了,又可以蹦蹦跳跳了。

我的好朋友张佳蓉,她不仅对朋友很好,对人也非常有礼貌,我非常喜欢和她在一起玩。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光,多的都数不清了!

老师点评:文章从几个方面表现了朋友的特点,会演小品,爱好兴趣广泛,乐于助人,对人有礼貌等等。假如能写详细一点,使人物的特点更加突出就更好了,如她是怎样为你着急,又是怎样扶你去医务室的等等都要写出来。此外开头的外貌描写与本文关联不大,纯属为外貌描写而外貌描写。

我的好朋友作文3

在班上,我最好的朋友要数黄吴茗茜了,她不高不矮,身材不胖不瘦,圆圆的脸上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樱桃似的小嘴巴,她一笑,就露出两个小酒窝。

她的英语学的非常好,一本英语本全被她读的滚瓜烂熟了,英语老师还让她带读英语呢!

班上,她可能不是成绩最好的一个人吧!因为有时候我也能超过她(我的数学、语文还有英语都不怎么好)她是我最好最好最好的好朋友,虽然几次我都和她闹矛盾,可是,当最后她会来和我和好,每当我哭的时候,她总是那么贴心,跑过来安慰我;“你怎么啦?别哭了。”黄吴茗茜的作文写的非常好,有几次我看她的作文都打了优加,不管是写景,写人,写物,写自由作文,她都是写的非常好。

她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很高兴能和她成为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4

每当我伤心的时候,她会来到我身边;每当我苦恼的时候,她会来到我身边;每当我生气的时候,她会来到我身边。她短短的头发,一身男装,整个一个假小子,无论谁见到她都会笑的。

镜头一:作文我的好朋友同学误会笑坏人

这天我很不开心,上作文班轮我值日,回家还有好多作业没做呢!她今天正好上乒乓球班,于是她来找我,组长过来,上前便问:作文我的好朋友“请问您是男生还是女生?”我和李欣怡听了哈哈大笑,笑得肚子都疼了。我一下子把作业忘到脑后去了,便开始认真地打趣她:作文我的好朋友“你要不要在脖子上挂上“Iamagril?”(我是一个女生)的牌子。

镜头二:作文我的好朋友知心朋友的“安慰”

这天天气晴朗,但我的心情却不开朗,原来我的钢笔丢了,她对我说:作文我的好朋友“没事的啦,反正我比你还惨呢,我的钢笔从楼上掉下去,被人踩了稀巴烂,好可怜的。”不知是不是因为听了她的“安慰”,我的心情好多了。

这个“开心果”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我为有这样的朋友而倍感开心。

我的`好朋友作文5

我有一个好朋友,叫漂漂,伴我度过了一年零三个月的时光。

漂漂是一只荷兰兔。一个巴掌那么大,黑白相间,毛非常顺,一对可爱的小耳朵嵌在头上,小小的眼睛闪闪发光,一张三瓣嘴在嚼东西时一动一动的。尾巴很短,只有一厘米长。有时候甚至发现不了他有尾巴。它的叫声很像老鼠,让人分不清它是兔子还是老鼠。

漂漂刚到我家时,对我家可谓是人生地不熟的,在大箱子里面左敲敲右抓抓的。有人看它,它就会把它那小头抬起,用可怜的眼神望着。

漂漂很聪明。它知道我家哪是卧室,哪是厨房。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发现它不见了,我急了,到处找。后来隐隐约约听到它的叫声,原来在厨房呀。我走进厨房,只见它在找东西吃。漂漂的弹跳力可真不错,能从四分米的箱子里跳出来,箱子还没倒,而它自己把前爪举起,把后爪踮起都才三份米呀。

漂漂很黏人。每次我放学回家都朝我叫,要我抱它。每次写作业我都会把它放在腿上,让它在我腿上尽情地享受。假如我不抱它,它就要“绝食”一天或使用“狮子吼”。每当我走在楼下,它都会在家大叫。

漂漂不会挑食。米饭。面条。蔬菜。粗粮。水果都吃。有一次,我去逗它,手上不小心粘了一粒米饭,它飞奔过来,做出咬东西的样子。我以为它要咬我,没想到,它是吃我手上的米饭。后来,只要有我一口米饭,就有它一口米饭。

它已经离开这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去歌唱了。每当我看见兔子吃草的样子,我都会想起它——我的好朋友漂漂!

我的好朋友作文6

一天,阳光明媚,小猫、小兔一起来找大树哥哥玩。小猫高兴地说:“大树哥哥,我们一起来玩踢足球吧!”

大树哥哥乐得直点头说:“好主意!”小猫把从家里带来的足球,传给小兔,小兔再踢给大树哥哥,大树哥哥借着风力再传给小猫。他们玩得正高兴时,足球卡在树枝上了,大树哥哥拼命地摇动身体,可是怎么摇也摇不下来。最后,小猫爬上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球拍下来。小猫说:“不能再玩球了,要是再踢上去就麻烦了。”小兔抓抓脑袋,说:“小猫,我们来捉迷藏吧!大树哥哥来当裁判,看谁厉害?”他们纷纷表示同意。

游戏开始了,小兔一会儿躲到大树哥哥后面,一会儿躲到草丛里,一会儿又躲到小房子后面,弄得小猫团团转,比抓老鼠累一百倍!第二回轮到小兔抓了,小猫东跑跑西藏藏,小兔东抓不到西抓不着。小兔静下心来想了个好办法,它躲在大树后面等待小猫出现,果然不一会儿就抓到了小猫。最后大树哥哥宣布小兔为捉迷藏高手,因为它不仅躲得好,抓得快,还很有智慧。

今天,他们玩得真开心,连太阳也看得入了迷。

我的好朋友作文7

我好友的名片:

性格:乐观、乐于助人、积极

爱好:唱歌、跳舞类型:明星型

我好友的特点:

大大的、水汪汪的眼睛,鼻子瘦瘦的、挺挺的,在眼睛的上面长了一条短短的浓眉毛,脸部的下方还有一张小巧玲珑的嘴。最后扎了一个马尾辨,带了个紫色的发夹。

动人事迹--大方

有一次,我忘了带抄作业的本子,我去向陈心怡借,可是陈心怡已经抄了作业,只要撕底下一张,上面一张就掉了,没办法,万般无奈下,我就走了。

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我平时不注意的陈茗晨二话不说给了我一张漂亮的抄作业纸,我捧着“沉重”的抄作业纸,心里美滋滋的。

黄金面孔--微笑

在二月份语文之星拍照的时候,陈老师夸陈茗晨微笑甜蜜,大家都不约而同的看了陈茗晨一眼,陈茗晨的脸像个红彤彤的大苹果一样不好意思地捂住了嘴。还有一次,在四年级上册大合唱的时候,老师也夸陈茗晨的笑容甜蜜。

陈茗晨有着迷人的微笑面对着每一天,连上课也很积极呢!

上课出彩--积极

1、每当上课老师提出问题的时候,陈茗晨总是不由自主的举起手来。

2、每当朗读比赛的时候,陈茗晨也总是要第一个读。

3、每当老师要找人帮忙的时候,陈茗晨还是积极的帮忙。

4、大方、微笑、积极,她就是这样面对每一天,将自己的光芒发挥到极点,这就是我最亲密的朋友-陈茗晨。

我的好朋友作文8

曾晨今年八岁了,他是我的同班同学。他和我一样高,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显得特别英俊。他经常穿着一件灰色的外套和牛仔裤,可帅气了。

他上课的时候有时候喜欢和同桌刘梅讲小话,就拿这一次来说吧!上课了,老师兴高采烈地为我们讲解古诗《忆江南》的诗词大意,同学们也都聚精会神的听着。忽然,不知道哪里来的声音,熟悉极了。对了,就是我们班的——曾晨。老师和同学们的齐刷刷向他望去,曾晨的脸瞬间红彤彤的,像一只煮熟的大虾……从那以后曾晨慢慢的也改正了这个小毛病。

他爱好非常广泛,比如:跑步、跳绳、打篮球、捉迷藏……但他最喜欢的还是跑步。叮叮叮,下课了!同学们像一只只欢快的小鸟,向操场上飞奔。可他却在召集其他的同学一起参加跑步。曾晨和三名同学一起站在起跑线上。一、二、三、预备,跑!他们的腿抬得飞快,眼看就要到达终点,大家都加快速度开始冲刺。曾晨的脚步迈得更大了,就像是装了风火轮似的,手臂也使劲的一前一后的甩动着,整个人就像一支离弦的箭,一下子就把其他三名同学远远的甩在了身后,飞快的冲过了终点线。

这就是我的朋友,一个速度之王。

我的好朋友作文9

我的好朋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名叫钟欣妍。我和她虽然不是最好的朋友,可是我还是挺喜欢她。她的个儿中等,身材有点胖,一把乌黑的头发,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为她的主持艺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钟欣妍比我小,我的家和她的家是挨着的,是邻居,因此,每天上学出发和放学回家我都和她一起去,一起回。有时候没到星期天我们就互相大对方家去玩,一起学习,一起讨论问题……

暑假里,我还和她比赛种葱,比比看,谁的葱长得又快又好。我们先在家门前的花地里的空地方先松好土,锄掉野草,把葱种了下来,并且每天定时浇水。后来,我和钟欣妍又定了一个计划,两个人互相浇两地的水,今天我来浇,明天她来浇,虽说是比赛,但是我俩还是互相帮助。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我们的葱也已经有好大一把了,我们还拿去给家长们炒菜呢!我们这一次比赛打了一个平局,不分胜负。在同学们表面看来,我和钟欣妍的关系非常好,从来不闹别扭,也不吵架。可事实并不是这样,我和她常常因为某些小事而吵。比如做游戏犯了规,耍赖;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只剩下一个,两人都想买,各不相让。当然,其实钟欣妍也有很多优点,她胆子大,活泼开朗,会主持节目……而这些,却全都是我的缺点,短处。我应该多向她学习,让我的缺点变成我的优点,从她身上,我可以取长补短。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活泼开朗又聪明伶俐的女孩

我的好朋友作文10

郭博雅,这个名字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可以告诉所有人,她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四年级的时候,从临班转来了几位同学,其中就有她,她长得很可爱,长长的头发,大大的眼睛,鼻梁上还架了一副小眼睛,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平易近人,当然我们相处得很好,我们之间难免有一些磕磕碰碰,很多次都是因为我太任性,和她相处长了的人都会发现,她有宽大的胸怀,给人一种完全可以依靠她的感觉,当我有秘密时,就可以跟她倾诉,有困难时,可以请她帮助,我可以把心都交给她,她从来不会泄露别人的秘密,所以我很尊敬她,我们已经升入了初中,我多希望我们可以分到同一个班,把我们的友谊延伸下去啊!我的世界因为有你而更加美丽,你用彩色的画笔,为我的世界画出了最美丽的蓝图!!!

我的好朋友作文11

我的好朋友叫雅雅。她不但名字好听,人也长得很美。圆圆的脸蛋上镶嵌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是那样的有神;高高的鼻梁下长着一张樱桃小嘴,是那样的可爱;小嘴两边深深的印着一对小酒窝,是那样的迷人。

有一天,老师带着我们去郊游,突然李明晕车了,呕了一地。“哎,真倒霉,我怎么就坐在他前面呢?”我很不耐烦地说,老师听了我的唠叨,提议说:“坐窗户边的同学谁愿意跟李明换下座位?”大家七嘴八舌议论不停,这时雅雅说:“我愿意换座位”。顿时,整个车里鸦雀无声,我的心里真有点不是滋味。雅雅就是这样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有一次,我从学校图书馆借了一本《西游记》回家看,淘气的弟弟把书撕破好几页。我正要补时,想到明天是雅雅值日,我跟她是最要好的朋友,明天还书时让她别告诉老师就成。第二天清晨,我蹑手蹑脚地走进图书馆,压低声音对雅雅说:“我借的书被弟弟撕破了,你通融一下,别告诉老师哈,亲!”我正准备离开时,听到她坚定的回答道:“不行,还是你补好再还回来吧。”“哼,补就补,这么点小忙都不帮。”我大声嚷嚷道。“思思你站住,我并不是不想帮你,只是帮你骗老师,就不诚实,我们一定要做一个文明、守信、诚实的好学生呀!”她诚恳地对我说。听了她的话,我感到无地自容,灰溜溜地回教室把书补好,交给了她。她就是这样一个诚实的人。

我的好朋友雅雅漂亮、诚实、乐于助人,我非常喜欢她!

我的好朋友作文12

我的好朋友叫黄馨予,她是我的妹妹。她披着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她的睫毛长长的像个小淑女,她的嘴巴看起来小小的,其实非常大,除非她不张嘴,只要一张嘴可是大得不得了!我的外公外婆经常说妹妹的嘴巴是“河马大嘴巴”,因为她吃饭的时候可不是像小淑女一样细嚼慢咽,而是一大口,一大口狼吞虎咽地吃的。看上去挺可爱的。

妹妹是个“超女迷”每次放“超级女声”这个节目的时候,她都是必看无疑,而且每次播放的时间她绝对不会忘记!不管哪个超级女声被PK了她都是百分之一百知道的。妹妹特别喜欢超女:胡灵,喜欢到了痴迷的程度,每次胡灵上台演唱她总是既激动又紧张。激动是因为看到胡灵上台唱歌特别兴奋,紧张是因为生怕胡灵被PK掉。有一次我打电话给妹妹,在电话里听见她“哇哇哇哇哇”的大哭声。哭声响得惊天动地,我赶紧把电话远离我的耳朵,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我的耳朵都要被她震聋了。听妹妹在电话里呜咽地说了事情的经过,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听明白,原来是胡灵被PK掉了,只有参加复活赛的份了。

哎!我这可爱的妹妹现在追星已经追成这样了,长大后会不会真的像电视里的那些“玉米”,“格格”一样呢?!

我的好朋友作文13

花生,不是用来吃的吗?怎么跑到作文里来了,当然它并不是一颗普普通通的花生,而是一位平凡而又伟大的一个人。他就是我的好伙伴--唐峻峰唐峻峰他的外表像一颗白胖胖的花生,并且他还是一个沉着冷静的一个人,他如果遇到困难的事情就会坚持不懈,绝对不会半途而废。 当我考不好的时候他会过来不停的像老师一样安慰我叫我不要灰心,孙中山爷爷曾经说过:“人类要在竞争中生存,便要奋斗”。唐峻峰还会使用诙谐的语句,他说:“让我们像战场上的战士一样去战斗吧”。他这样做是要给予我信心和自信,这让我想起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所谓的天才就是要自信”。经过他的劝说和安慰,我终于像战士一样回到了战场,我找回了我的自信,经过我的努力再一次次的考试中,我取得了一次比一次好的成绩,但是好成绩的产生并没有让唐峻峰停止对我的鞭策,在我考好的时候他会说不要骄傲,有一句话说的好“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人生中能有几个这样的真正朋友,唐峻峰虽然不像明星那么出名,但是,在我心中却像一个非常出名的明星那样有影力。 261

我的好朋友作文14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的大名叫谢伊皓,小名叫皓皓。他个字不高,戴着一副眼镜,脑袋圆圆的,有一张活泼可爱的笑脸。

谢伊皓有一点调皮,说话幽默。他说自己是吃货大王,经常吃很多好吃的东西。他最喜欢吃苹果,我也叫他“吃苹果大王”,因为他每天都会吃一个苹果。我想,一天吃一个,365天就是365个苹果,我简直有点惊呆了。妈妈说,吃苹果对身体特别好,我要向他学习。

有时候谢伊皓很顽皮,不过他也很懂事。他知道好多的课外知识呢,学习也很好,我也向他学习,喜欢上了多读课外书。

我的这个好朋友的老家在四川,听他说那里风景很美,我希望有一天可以和他一起去他老家看看。上小学后,他去嘉善读书了,我们就不在一起了,我很想他,但放长假我们可以一起玩,真希望快点五一放假!

我的好朋友作文15

朋友,每个人都有。但我认为,朋友,是那些敢于指出你的错误,在你伤心时鼓励你的人。一位名人说过:“拥有一个知心朋友,你将拥有两份的快乐,免去一半的忧愁。”听到这句话,我也有个知心朋友!她就是——怡。

有一次,数学的考卷发下来了。我的马虎和不细心,让我考了个很差的分数——66分。在见到考卷的那一幕,我差点没晕过去,心中痛苦的呻吟道:“我怎么考了个这么这么烂的分数,回家肯定要挨骂了,我怎么就那么命苦啊。上帝啊,你怎么能这么对待我呢?”以至于我在上课时都失魂落魄的。直到放学后,怡和我边走回家边问我,问我:“今天为什么呆呆的,一点笑意也没有?”我伤心地回复给他,说:“我今天考的数学考试卷发下来了,只考了66分,考的很烂很烂,不是我预想中的成绩。”怡安慰道:“这次考不好,还有下次。再说你的学习那么好,成绩那么优异,考砸一次,就会认真一次。这次考不好,下次继续努力,争取满分!”听着这些安慰的话语,我心里舒畅多了。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有了这次的教训,下次我做完后认真检查。

当我考试考砸了!心情十分沉重、失望时,怡会来安慰我,鼓励我再接再厉,伴随着我,在人生的大道上与我共同进退。通过朋友意识到自己的不足,改正自身的缺点。财富不是朋友,而一个知心的朋友则是财富,我很高兴拥有怡这一个知心朋友!

首先申明下我走的是黑杖主线,下文皆以此为出发点,波俄主线玩家请酌情观看。

先说下NPC阵容,在网上搜了不少,但都是6人NPC阵容,而且有些组合里面没有费多特、卡尔松和叶利谢伊这3人,先前随便玩了两百多天感觉这些NPC中质量最高的就是这3人,所以我就选了有此3人的6人组合,后来发现其实7个NPC也是可以保证不离队不吵架的(最开始可能会有一两次,但也就一两次而已了)然后我最黑杖主线收了马麦依然完美兼容。以下就是8人NPC成员:

卡尔松(敏到15能骑重良马后全力,重骑兵培养,装备推荐带皮翼骑兵外套+65攻速的轻骑兵枪+极品双手剑+重棒+加强优质钢盾)

法蒂玛、瓦尔瓦拉、马麦同上(如果觉得盾牌影响骑枪冲刺效率也可以换成65攻速轻骑兵枪+平衡的细长剑+极品双手剑)PS:平衡的细长剑是马战神器,威力完爆战团的长锥头枪,但注意配盾会降低伤害。

费多特(先把智力加到15出5向导,之后力敏加到12出4级铁骨、强击、武器掌握、骑术、骑射完了全部智力,向导培养,装备推荐长枪兵制服+优质手枪OR荷兰双管手枪+一大袋重型子弹+平衡的苏格兰阔剑+优质钢盾)

叶利谢伊(工程师+教练培养,出装同上)

萨拉本(医生培养,但不要加手术,把手术留给玩家加,由于初始属性的关系推荐萨拉本力到9敏到12就可以了。出装除了近战武器换成平衡的马刀外其他同)

神父(掠夺者+战术大师培养,可以视玩家需求把敏加到12或18,再高就没必要了,力到9或12,之后全加智。出装同上)

以上,8NPC,4重骑兵4骑射手,剩下的团队技能:物品管理、手术、教练、说服、交易、统御都推荐玩家自己加,效果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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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

开局废话完之后村庄任务先不管,去斯摩菱斯克买风干肉卖到莫斯科,或者去村庄买牛拉到城堡或城镇旁杀牛卖肉,反复数次屯够3K-5K大洋,直奔莫斯科旁边的佣兵营地,或者冒险一点去瑞典的里加旁边的欧洲佣兵营地,雇佣10-15个雇佣骑兵,装甲换成最好的,武器用马刀,盾用一般的就行了,因为AI对盾的使用效率其实不是很高,有就行。至于其他的棒子斧子之类的武器,虽然伤害高但是攻击范围太小,影响杀敌效率,而初期的主要敌人都是盗贼等轻甲部队,所以马刀是最好的选择。靴子也可以换成最好的,马匹和手套头盔等暂时不急着换,怕钱不够,远程武器选最便宜的马上不可用的火枪,这样是为了避免AI骑射,因为俄国和欧洲的雇佣骑兵的长处是近战。武装完了后你就可以放心的开始贸易了,虽然这些雇佣兵的熟练度很低,但是强击高,加上你配备的装备,完全可以跟各国顶级兵种媲美。

这里说下贸易中会有一个贸易许可证的任务,要花2500块钱,没有的话每次商队贸易会扣除5%的税金,其实5%真的很少了,所以推荐手头上的钱超过1万了再买。初期贸易的重点,是求稳,求快。所以这里不推荐玩家贸易的同时接任务,会很麻烦。

等到玩家手头上的资金超过1万同时拥有30数量的雇佣骑兵时就可以开始大范围的商队贸易了,而且由于火与剑中玩家单挑能力的压制以及经验的修改,建议玩家此时可以选择性的接一些任务来练级和增加声望。

推荐接以下任务:

城镇的——救回被绑架的女孩、抓捕难对付的强盗、运送商队、说服两个领主不反对和平(这4个任务的经验值都比较丰厚,尤其是最后一个,不用说服直接给钱,第一个7000第二个2500,完成任务后你还能赚2500,最好的任务)

领主的——送信、收税、要回XX领主的债务、追踪逃跑的间谍、抓捕XX的XX、(前三个任务似乎没什么经验,而且火与剑里面收税任务的报酬也不算丰厚,所以这三任务主要是提高跟领主的关系做,所以跟主线剧情无关的领主就不要接这三个吧!而追踪间谍的任务不知道是不是BUG,因为我很多次跟丢了,过了很多天还能找到他们,所以这任务还是碰到就接吧,关系、报酬、经验都很丰厚的说~~)

酒馆的——拯救村庄(推荐到中期再做,主要是为了加荣誉,这个版本里不能救俘虏了,所以荣誉还是满难赚的,前期最好不要最,因为每次你都会死几个人,前期死不起。)

特殊的任务——这种任务是跟领主说话的选项里的,但是每个国家似乎只能接一次,分别是:给切尔克斯克带去补给(饿)、半国一马(瑞)、法律与复仇(波)、寻找财宝(哥),这些任务的经验似乎很多,建议等NPC招齐了再做比较理想,其中波兰的建议最后做,因为我不知为什么做了波兰的这个任务后就接不了俄国和克里米亚的了。

再说说商路:

最佳商路是利沃夫→克拉科夫→阿克曼、克孜克尔曼、基普、谢契→贝克齐萨莱、切尔尼戈夫→切尔克斯克、亚速堡→利沃夫

每隔一段时间也可以将路线增加到华沙、维尔纳、坷尼斯堡和里加,这四城有利润很高的油和工具,但是产量不稳定,所以还是以上面的路线为主。

另外不管跑何种路线,最优先考虑的是基普(天鹅绒)亚速堡(香料)克拉科夫(工具)阿克曼(盐)这几个城的商品利润高且产量稳定,是最主要的贸易点。

综上,建议各位根据任务选择路线,根据路线选择任务,争取一条线能同时做任务和贸易。还有如果中途需要离开商队的话建议商队护卫选择20,但是这样利润就少了1千,所以还是尽量让商队在自己的视野范围内比较好。

还有贸易时期的队伍,由于速度原因,所以多会选择纯骑兵,这里推荐几种组合:

俄国或欧洲的雇佣骑兵+哥萨克雇佣骑兵(枪好、甲好就行)

纯哥萨克雇佣骑兵或解救俘虏获得的各国骑射手(解救俘虏可以从各国侦察队那里得,打完后马上找该国领主恢复关系,大概-5的话1500块就可以了,我一般看到有3+顶级兵就会去打)

不推荐纯近战骑兵,因为火器的存在,重骑兵不再那么容易无损了,既然损失程度一样,那么肯定选择输出效率更高的火枪骑兵。

关于贸易的一些心得:

火与剑没有竞技场,而且打仗也不怎么需要玩家自己去冲锋陷阵,所以智魅流就成了首选,既然是智魅流,我觉得首先应该把物品管理这个技能提高到5点以上,因为在贸易时期主要的收入还是靠囤货的,物品栏太少囤货效率会低很多,自然贸易的效率也会大打折扣。而相对的,俘虏管理这个其他MOD必加的技能则不是很需要,一则俘虏不值钱,二则前期和中期战争都很少,主要是赚钱和做任务。

值得囤的几种商品:天鹅绒、香料(此两种不管什么价都照单全收,囤到20卖出可以净赚12000以上)工具(主要在克拉科夫和利沃夫附近屯,在这两城抛出)香油(瑞典境内较多,囤货难度相对较大,利润仅次于天鹅绒和香料)

此外还有必收但是不用囤货的三种商品:火药、生丝和亚麻,火药都在城镇里收,生丝各处都可能有,亚麻在村庄。三种货物都是在城堡出售,火药价格700以上就可以卖(刚开始400)生丝950以上,亚麻300以上。

正常情况300-400天的跑商加任务的成果:

主角22级以上 NPC 14级以上 全重甲+平衡前缀武器栏满 40+精锐雇佣兵或各国顶级、次顶级兵

银行存款120万以上 身上携带10万 同时拥有至少一把荷兰双管手枪 声望250+ 荣誉40+

朋友5个以上 至少5个城镇的关系是友好 各国特殊任务全部完成

然后就可以开始正式做主线任务了,详细攻略已经有人发了,在此就不赘述了。

关于主线任务有几点心得说一下:

1、帮助拉乌齐维复国任务过程中玩家的城不建议囤太多的兵,够防守就行,因为复国完成后你的城会被没收,城里的兵自然也就没了。

2、各国领主的妻子处会接到与某某领主决斗的任务,报酬很丰厚,完成任务后选第三项还能加荣誉,但是最好别接太多这个任务,因为决斗的领主会成为你的敌人(花钱买正要4万块)。

3、黑杖任务中需要跟伊凡_希_科上校、任意一个波兰领主以及里加的领主关系达到一定值,第一个只要10+后两个大概要30+,建议在做主线之前就把关系打好,这样会省去很多麻烦,跑商时顺路接下他们的任务就可以了。

4、当你复国完成后会让你去以前去过的墓穴村庄回任务,去了后会有一场N多人的伏击战,而且大多数是波兰翼骑兵,去之前建议把自己的部队全换成枪兵+火枪手/纯火枪手/顶级哥萨克雇佣骑兵或各国顶级骑射手。我打了4次,肉搏都输了,而用远程部队走来就去出发点附近的高坡坚守很容易就赢了。

5、我把编制由3项改成了4项:步兵、火枪兵、重骑兵、游骑兵(即骑射手),4个团队NPC都编在游骑兵队伍里,如果不是纯游骑兵的话,我都会让重骑兵冲锋,游骑兵跟随我,绕着敌人转圈射,等到对方主要火力死完阵型打乱了再让他们冲锋。基本上看着远程熟练度与近战武器熟练度差距在20以内的都可以编制为游骑兵,比如瑞典手枪骑兵,虽然他是重甲,但是与其让他冲锋,不如让他用枪来的输出高。

6、定制武器只推荐荷兰双管手枪,其他都不如买的好,装甲在瑞典境内有几率买到黑甲,有些属性比定做的更好,而且个人觉得带皮翼骑兵外套更帅一点,而甲也不比黑甲低太多。另外玩家自己可以再定做一把土耳其火枪,用来攻城和守城,火力跟精度非常高,可以用来点杀对方的高级火枪手。

7、对于打架能力优秀的玩家,更推荐平衡的细长剑+荷兰双管+两袋子弹,因为不用盾的话细长剑真的是最好的武器:没有之一。

8、黑杖只要得到了就有+50带兵的效果,所以不见得非得自己拿,虽然攻击很高,但是60的攻击范围真的很悲催

好了,大概就这些了。因为我做黑杖主线主要为两个,一个是马麦一个是黑杖,所以做到得到黑杖那一步我就没做了。

  我找到了这篇,不知是不是你想要的。

  魔法时代的最终幻想(重点在于亲世代)

  文/风的伦尔谢伊

  于是终于,时代落幕。

  那必然是最逃不开的故事模式:

  还是让我们从头说起,说说灰姑娘似的一直饱受姨妈一家虐带的眼镜正太哈利波特,是如何像梦游仙境的爱丽丝一样,一不小心就成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的学生,从此就如同每个少年漫画的男主角般,必将面对许多困难与敌人,必将从最平凡的出场形象背后扯出最复杂的身世(当然,如果你的HP入门是小说原作,他还没登场就已经很不平凡),必将与命中注定的宿敌进行生死决斗,并且无论自己最后幸存与否,都至少会代表正义赢得胜利……

  幸好罗琳不是那些忙得总没时间想伏笔的少年漫画家——尽管写到最后,她也像个忙碌的少年漫画家一样,把自己写过的许多伏笔都忘了。

  那一定是最棒的故事开头:

  从住在楼梯间里备受欺凌,到被巨人海格从刻薄的亲戚手中拯救,再到真正成为魔法学校的学生——他去采购坩埚与魔杖,他在麻瓜进不去的站台搭上去学校的专列,他品尝不可思议的糖果,他遭遇活泼可爱的鬼魂们,他无数次怀疑自己一定是在做梦学校一定有哪里搞错了上不了几堂课他就会被扔回去,却被破格选为最年轻的魁地奇选手,他刚刚习惯了一点开始享受奇妙的校园时光,可很快就要期末考了……

  一切都如此亲切、真实、细腻而新鲜,之后任何“平凡的主角在不可思议的机构里开始奇妙生活”的故事都难以避免地要被与HP系列对比。至于我们的主角哈利,他年轻,善良,勇敢,容易冲动,帮助过许多人,却也惹过许多事情,甚至间接地害死了一些人,但总的来说,是个好孩子。

  那其实是很不错的故事主角:

  在第一、二部里,哈利只是个勇敢可爱的小男孩,第三部开始他进入了青春期,谈了一次失败的初恋,因为自己的冲动、暴躁和下意识的想逞英雄造成了许多麻烦,到了第五部第六部,有许多读者开始抱怨霍格沃兹魔法学院里的多角恋爱太八点档太琼瑶,但也有些人觉得那些情节八点档得很可爱——

  为什么不可以呢?为什么不可以在忙碌的学习生活与日益沉重的战斗使命的缝隙里打情骂俏朝三暮四猜疑嫉妒吵架赌气分分合合?哈利波特,金妮韦斯莱,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还有秋张,纳威隆巴顿,弗雷德和乔治,德拉科马尔福……

  他们正青春,他们还只是一群读中学的孩子,并且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是普通人类,软弱也好,动摇也罢,暴躁专断或者刚愎自用,自私自利或者欺软怕硬,都是可以理解的人之常情——一如回忆中的亲世代。

  那永远是无法超越的传说:

  其实许多读者对亲世代的了解和喜爱都是这么开始的:一口气看完HP1-4,然后上网看同人图,接着在大堆圆滚滚的眼镜正太红毛小鬼蓬蓬头LOLI中突然发现“诶这几个男人是谁?原作里出现过这种帅哥么?”——

  头发蓬乱的眼镜大魔王,聪明而叛逆的黑发少年,面带微笑的温和级长,迟钝矮小的笨拙男孩,明快活泼的红发少女,还有那个阴暗孤僻的“头发油腻腻的大鼻子”——

  与被称为“子世代”的哈利等人相对,詹姆波特和他的那几个同级生,被大家叫做“亲世代”,他们身上总有一种罗琳从未指出、但我们可以明确感受到的气质:或许是时代环境所致,或许是天生个性使然,或许是因为他们打从一开始进入我们的视线时,就已经是“回忆中的少年”而非我们看着长大的孩子,总之,他们永远洋溢着最风华正茂的锐气,凭谁都会觉得前途不可限量的无限未来即将在他们面前展开——

  然后詹姆与莉莉死于反抗伏地魔,小天狼星在阿兹卡班消耗掉了最宝贵的十二年,狼人卢平一直面对着整个社会的排斥以及被所有朋友抛下或背叛的痛苦,小矮星彼得花了十二载岁月伪装成罗恩家的一只小耗子,煎熬于自己当年的背叛与如今的悔悟并因此而死,还有西弗勒斯斯内普,他耗费自己全部的生命,去完成那场一生一次的单相思,最终的遗愿也只是要哈利再看他一眼,让自己可以最后一次望着那双属于莉莉的绿眼睛……的动人幻影。

  而莱姆斯卢平,那个温和的坚强的痛苦的男人,我们以为就算罗琳把哈利写死了也应该能得到“赦免”活到最后的一生辛酸的前任黑魔法防御课教师,终于也不声不响地与妻子一起死在了战场的某处。一直以社会异类身份生活着的他,几经疑虑与担忧之后才下定决心与小天狼星的侄女组建的家庭,只剩下一个刚出生的儿子,也是哈利的教子。从认识这个狼人的时候开始,我们在每一个想得起来的月圆之夜(至少每年都不会忘记元宵与中秋)祝他今晚平安直到现在,而最终得到的消息,却是他十年前就已经死了。

  至于小天狼星,当年他死得实在太突兀太简单,乃至许多人都天真的相信这个人总有一天会归来,哪怕是变成鬼魂,哪怕永远以大黑狗的身份存在,哪怕只在摔碎了的双面镜里出现……但是很抱歉,即使是HP7里的那两次亮相,出现的其实也不是他本人。

  他没有变成格里莫广场13号老宅墙上的画像,没有成为银白色的喜气洋洋的幽灵,他只是穿过了帷幕就一去不回,窃窃私语的幕布吞没了一切希望,而帷幕的那一边会有说着“辛苦”和“多谢”的詹姆夫妇拥住他疲惫而瘦削的肩膀。

  于是全套《哈利波特》系列从一出到七,亲世代就此全灭。因此有人掀桌有人扔书有人骂娘有人发飙,有人泪流满面地去实现当年青涩的赌约:“如果小天狼星不复活,我就在杂志上把自己的名字倒过来写!”

  那或许是最处心积虑又最顺理成章的莫比乌斯圈: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24岁的罗琳看见火车窗外有个小巫师在朝她微笑;1997年,以七年前罗琳与哈利的“相遇”作为年表上哈利入学的开始,唯一一段能被麻瓜们所窥视的魔法时代在我们眼前徐徐展开。

  2007年,故事结束,而故事中的主线时间轴,这时候却才走到1997——时光的轨迹巧妙地幻化为上升的螺旋,并延伸向1997的十九年后 ——如果那时候,我们没有因为这块大陆最东边那个岛上的某计划被全部补完,就一定要去大陆最西边的那个岛上等火车,等在国王十字车站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等着看泰迪卢平,西弗勒斯阿不思波特,还有西弗勒斯的哥哥詹姆波特(这个孩子的中名会不会是SIRIUS?)……

  相比一直在回忆中辉煌以及不朽的亲世代,子世代们的故事因为太亲近,反倒让人难免有些当局者迷。

  从第一部到第七部,从一年级到七年级,从被海格裹在毯子里抱到女贞路的婴儿,到“十九年后”三个孩子的父亲,那个疤头四眼仔哈利波特的成长轨迹一直都摆在我们眼前,清晰,鲜明,具体。

  有些时候,我们会觉得他似乎一直是个孩子,也应该一直是个孩子,但有些时候,我们又会觉得他,以及他们,成长得实在太快了一点。七年很短,但对少年人来说,却是一段可以占据生命三分之一以上光阴的时间。

  虽然赫敏曾靠时空回溯来完成功课,但哈利早就告别了贤者之石(魔法石),他不会成为“长生不老”的柯南或者野比,不是能陪伴一代又一代麻瓜的孩子们长大的彼得潘。

  在故事里,害怕孤独的又常常忘记同伴的、因为哥哥太多而缺乏自信的、骄傲自负而寂寞地埋头在学问里的那三个孩子,一步步长大,成熟,渐渐成为有担当的大人,但依然会魔法,会飞翔,能通过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与破釜酒店的砖墙,不会一靠近霍格沃兹就突然想起一件急事赶忙离开,理所当然地相信一切奇迹与不可思议,永远不必担心不能在永无乡靠岸——这是整个系列的背景设定里,最理所当然因此也最容易被忽视,但却会让所有从未飞翔也从没去过永无乡的成年读者们(又或者是像在这里打下这些字的我这样,从未成年守候到成年的曾经的孩子),在偶尔想起时感慨万千的一件事:

  谢谢你们,谢谢JK罗琳,让我们有十年的时间可以忘记,我们永远都只是麻瓜。

  而故事之外,丹尼尔(哈利)全裸出演了《恋马狂》,艾玛(赫敏)一年比一年漂亮,鲁伯特(罗恩)和汤姆(德拉克)一个劲地长几乎让丹尼尔成了子世代男生里最矮的,秋张、拉文德双胞胎、卢娜乃至孤儿院里的正太伏地魔的每一次选角都会引发不输国内选秀节目的狂潮……

  罗琳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因为家里太冷而坐在咖啡馆里拿小纸片写作的单亲妈妈,丹尼尔、鲁伯特和艾玛也不再是几年前“导演让我们写对角色的认识,我写了一页,鲁伯特忘了写,而艾玛她竟然写了十二页!”的小鬼头,更何况,以亚洲人的视角来看,那些欧美小朋友的成长速度实在是快得有点像“化肥吃多了” ——你们真的没用增龄剂?

  故事内的时间一年一年地叠加,故事外的八卦和新闻日新月异地累积,大家总以为应该一直是孩子的他们飞速成长,因此在“现在”一直是不需要改变的大人,而在“过去”永远是不会再变化的少年的亲世代,才显现出一种奇异的永恒感。

  对,没错,他们是天下无敌的亲世代,是Marauders,是永远无法超越的昔日英雄。如果哈利父母双全,他一定会成为“大英雄詹姆波特的儿子”,而非“从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的魔头手里幸存的男孩”,那么故事只怕也就会不可避免地卷入“儿子对父亲的反抗与理解”的永恒命题。

  但仔细想想,当年的詹姆和小天狼星其实也不过是两个爱捉弄人又爱炫耀的坏小子,级长卢平放任他们违反纪律,彼得对朋友的背叛也未尝不是由于少年时他的自尊在无意识地散发着优越感的朋友那里受到的无心践踏,斯内普对莉莉的心意不可否认一直不变,但对黑魔法的沉迷也毋庸置疑越陷越深。

  他们那时候也都还是少年,踏错一步,就各自走向了完全不同而最终殊途同归的明天。

  而我们总是容易被同人感染——正如看过**之后,很多人都不再记得原作里描写的德拉科马尔福的金鱼眼睛老鼠脸和斯内普的大鼻子与油腻腻的头发,看习惯了同人图文之后,我们也很容易忘记小天狼星“海藻一样乱七八糟的长发”、“瘦得像骷髅的脸”和卢平日甚一日的憔悴苍老——那个高挑英俊留着不羁的黑长发的鸡腿爱好者,与那位总在啃巧克力的清秀和气一身补丁的好老师,我们相信,他们只是因为年过三旬,一路坎坷,而难免风尘仆仆有点疲倦,但依然充满锐气,很有精神。并且最后,再次团聚的Marauders也一定依然天下无敌。

  所以尽管明知道,同人看多了就会下意识地不小心歪曲原作,却也依然忍不住想看当年的狼人与非法阿尼玛格斯们胆大妄为的青春,想看捣蛋鬼波特与布莱克如果好好长大成人,或许会是多么出色的两个傲罗,想看凤凰福克斯静静落在一如既往微笑着的卢平肩上,想看小天狼星耸耸肩,无奈地笑道“莱姆斯,你简直是个圣人”,想看大脚板、尖头叉子、月亮脸和虫尾巴最终能站在一起,直面暴风骤雨与电闪雷鸣,一往无前地肩并肩。

  那终于是一整个时代的终结:

  2007年7月21日,HP7英文版全球同步上市。其实故事内容几天前已经泄漏了——但当时的我实在不肯相信“小天死了斯内普死了虫尾巴死了卢平死了亲世代全灭就算了,卢平你身为狼人怎么会生出个叫泰迪的儿子(简直不如叫狼狗……)?!”,还有“哈利的儿子们的那两个名字简直活像是同人女起出来的!”……而等到21号HP7上市之后,那上至伏地魔下至海德薇的长长的死亡名单一贴出来,就立即有大批读者开始骂街。

  但是凭良心说,HP7本身,其实是个很好的故事。它收起了十年来前六部所有重要的伏笔与线索(虽然我们难免会怨念“小天死得那么潦草竟然就真死了?”什么的),给一切关键问题予解答。

  当然还是有漏洞,有缺点,但是相对浩浩荡荡的整个系列,其实已经无关紧要,不足挂齿。罗琳站在母亲的、成年人的、曾经是孩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最正统的西方式爱与勇气的故事,而唯一真正成为问题的问题或许只是……她只有对主角人等是“亲妈”,对其他角色都是“后妈”。

  尽管霍格沃兹从来都不是那些根本没接触过小说甚至**版就胡乱跟风的大众传媒眼中的“魔法游乐场”,尽管巫师的世界里与麻瓜一样有太多成年人的黑幕与争斗,但整个《哈利波特》系列,毕竟是孩子做主角的儿童文学。

  那个急躁起来有些专断的、因为童年际遇而下意识地想逞英雄寻求认可的、心智晚熟所以在感情问题上直冒傻气的哈利,才像一个真正的十字头男孩,而非少年漫画里那些经常让人忘记他们只有十几岁的主角。

  所以大人们,也因此必将为孩子的成长成为牺牲。

  不论如何,这个故事已经落幕,被骂狗血的那段“十九年后”的尾声,其实也可以算是很正统的西方式结尾,并且有效地避免了《红楼圆梦》式的续集,想继续发挥的同人作者们不妨试试直接杀掉金妮让哈利离家出走,再拖着缺胳膊断腿的詹姆和全身铠甲的西弗勒斯兄弟俩出演《波特兄弟与贤者之石》……或者老老实实地每天祈祷,希望罗琳哪天心情一好,给咱们写个亲世代的前传。

  而深究起来的话,作为一个货真价实的平凡麻瓜,我们向往RPG式的传奇,向往奇幻故事的世界,向往飞翔与魔法,本质上都可以说是源自对现实的逃避。但想像一旦深入到每一个细节,堆积起深刻的感情,那个虚构的世界也就有了自己的生命与呼吸。

  HP系列之外,不论“衍生派”里明目张胆的《魔法先生》,有些神似的《学园爱丽丝》和《零之使魔》里出现的某貌似赫敏的少女,还是堪称鼻祖的《魔戒》,声名赫赫的“冰风谷”、“龙枪”、“罗德岛战记”,或者更近更亲切的卡卡布,利贝尔,菲利斯多……在一切的传说结束之后,它们最终都成为了我们不甘于枯燥现实的躁动灵魂的栖息之所——这才是“幻想”的真正意义。

  至于故事本身,也一定会有一个不论哀伤还是快乐,都务必悠长而美丽的收场:十九年后,哈利额上的伤疤再没有痛过,All was well

  幕后(?)花絮八卦见此:

  http://9doubancom/site/entry/28010173/

人生传奇:在民国年间,在现代文学史上,王映霞都是大名鼎鼎。她与郁达夫的故事,一直被认为是“现代文学史上最著名的情事”之一。王映霞当年有“杭州第一美人”之美誉,时人送她“荸荠白”的雅号,来形容她惊人的美丽。爱情故事:王映霞一生中的两次婚事都轰动一时,初嫁郁达夫,再嫁钟贤道。在婚外,她还与“特工王”戴笠有过隐秘的情事。

1928年王映霞与郁达夫举行婚礼,才子佳人,名动全城。那一年,她20岁,郁达夫32岁。当时柳亚子赠诗郁达夫,其中“富春江上神仙侣”一句传诵一时。1940年,两人离异。1942年,王映霞与时任重庆华中航业局经理的钟贤道结为连理。婚礼极为排场,王莹、胡蝶、金山这些当时的大明星也前去赴宴。山城重庆为之轰动,有说法称:“钟贤道拐了个大美人!”

情感纠葛"alt="3jpg"width="278"height="446"src="/d/file/qinggangushi/2012-07-01/7b42915fdcec49be17ae3ebd61cc465ejpg"/>

第一次婚事才子佳人过了5年甜蜜生活

王映霞1908年生于杭州,其父金冰逊很早就去世了,她随母亲住到外祖父杭州名士王二南的家中,并随母姓。她自幼跟着外祖父研习诗文,打下扎实的国学根基。1923年,考入了浙江女子师范学校。

杭州女师人才辈出,王映霞是其中的一位佼佼者。她品学皆优,相貌又出众,在女师的名气很大。学生时代的王映霞爱好文学,对文坛的风云人物很关注,并对郁达夫的文才十分倾倒。

1917年,21岁的郁达夫从日本回国省亲时,奉母命与乡绅大户孙孝贞之女孙兰坡订婚。后郁达夫为孙兰坡改名为孙荃。此后,他在安庆时与妓女海棠曾产生恋情,在北京与妓女银娣也有频繁交往。直至遇到王映霞,郁达夫才在情场上浪子回头。

郁达夫和王映霞相识于一次很偶然的机会,那是1927年,郁达夫31岁,王映霞才19岁。邂逅王映霞,郁达夫一见倾心,王映霞也经不住自己崇拜的大作家的苦苦追求,于是两人上演了现代文坛一段轰轰烈烈的恋爱传奇。

1928年4月,郁达夫名义上的夫人孙荃仍伴着郁老夫人苦守闺愁;而郁达夫终抱得美人归。

郁达夫并未给王映霞隆重的婚礼。王映霞沉醉在爱情的浓蜜中,顾不上计较。婚后王映霞除了竭尽所能与郁达夫共同建立一个爱巢之外,想尽了办法要把丈夫的肺痨病体加以补养。郁达夫也以“日记九种”的形式把他对王映霞的爱登在报刊上,使人们都知道他有一位贤淑、聪明、美丽的好妻子。这时他们的第一个儿子出生了,夫妻俩更加恩爱,过了5年甜蜜的生活。

郁达夫没能给王映霞正式名分

1933年,郁达夫夫妇由上海迁到杭州,建了一座“风雨茅庐”住了下来。移居杭州后,两人与当时的上流社会有了很多的交往,极喜结交名人的王映霞也由此成为一颗交际明星。

王映霞之美,令时人叹为观止。据当年曾去过“风雨茅庐”的日本历史学家增井经夫回忆:“(王映霞)漂亮得简直像个**明星,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当时她在杭州的社交界是颗明星,而她在席上以主人的身份频频向我敬酒,说“增井先生,干杯!”时,就把喝干了的酒杯倒转来给我看,确是惯于社交应酬的样子。”

作为新女性的王映霞很介意名分,从一开始她就希望郁达夫与孙荃离婚后再嫁,但郁达夫的拖延使她这一心愿没能达成。在1932年郁达夫杭州养病题赠王映霞的一首七律《登杭州南高峰》中还有意无意将王映霞视为“妾妇”。

后来又发生了一件事,使王映霞的妾妇身份可谓“名至实归”:郁母七十大寿时,郁达夫曾带王映霞回富阳老家拜贺。寿堂前郁母高坐,原定由各门夫妻依次同拜,郁母临时又改变了主意,改由男归男,女归女,从大房到小房依次拜寿。郁达夫兄弟三人,他行三。轮到小房媳妇拜寿时,王映霞刚欲上前跪拜,孙荃见状从左侧快步插入,抢在王映霞之先朝婆婆下拜。郁母见小房媳妇孙荃拜过了,就从座位上立起身,以示拜寿结束。

郁达夫的赠诗及郁母与孙荃的态度都明白无误地说明在郁家王映霞不过是“姬妾”,这是王映霞无法容忍的。思想上的距离、年龄上的悬殊、性格上的差异,使郁达夫与王映霞之间隔膜越来越厚,不得已王映霞外公出面让郁达夫写了“保证书”和“版权赠予书”给王映霞。郁达夫觉得王映霞把金钱、物质看得比什么都重,是一个未脱尽世俗的女子,于是“幻灭的悲哀”涌上心头。此后,二人误解日深,裂痕越来越大。

后来郁达夫又在家中发现了浙江教育厅厅长许绍棣写给王映霞的情书,又发现了戴笠与王映霞亦有染,夫妻因此反目。

汪静之披露王映霞曾为戴笠堕胎

上世纪90年代初,郁达夫的生前好友、著名诗人汪静之撰文透露了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文中说王映霞曾经在武汉为戴笠打过胎。

汪静之与郁达夫在1922年夏参加《女神》出版一周年纪念会上一见如故,其妻符竹因乃王映霞在杭州女子师范时的同学,两家由此来往密切相交甚笃。据汪静之回忆,1938年春夏间他与家人到武昌避难,当时郁达夫全家也在武昌,两家是近邻,常相往来。台儿庄大捷后,郁达夫随政府慰劳团到前线劳军,有一天王映霞对符竹因说:“我肚里有了,抗战逃难时期走动不便,我到医院里请医生打掉。医生说:“要你男人一起来,才能打掉。男人不同意,我们不能打。”达夫参加慰问团去了,要很多天才会回来,太大了打起来难些,不如小的时候早打。竹因姐,我要请静之陪我到医院去,装作我的男人,医生就会替我打掉。请你把男人借我一借。”符竹因听了满口应承,吩咐汪静之陪王映霞过江到汉口一家私人开的小医院里做了流产手术。

过了一段时间汪静之到郁达夫家看他回来没有,王映霞的母亲说:“没有回来。”汪静之看见郁达夫与王映霞的长子郁飞满脸愁容,就问他为什么不高兴?孩子说昨夜妈妈没有回来,王映霞的母亲也对汪静之说,王映霞昨夜被一辆小轿车接走后至今未回。第二天汪静之再去探望,却见王映霞一脸的兴奋和幸福,对他大谈戴笠的花园洋房是如何富丽堂皇如何漂亮,流露出非常羡慕向往的神情,汪静之马上悟到她夜不归宿的原因了,也联想到她为什么要在郁达夫外出时去打胎。汪静之在《王映霞的一个秘密》中说:“我当时考虑要不要告诉达夫:照道理不应该隐瞒,应把真相告诉朋友,但又怕达夫一气之下,声张出去。戴笠是国民党的特务头子,人称为杀人魔王。如果达夫声张出去,戴笠决不饶他的命。太危险了!这样考虑之后,我就决定不告诉达夫,也不告诉别人。”

后来汪静之离开武汉赴广州,不久郁达夫也到南洋去了,此事便一直埋在汪静之心底,直到汪静之偶然看到王映霞指责郁达夫的两篇回忆文章。出于替郁达夫辩护的目的,汪静之才撰文回顾了几十年前的这段往事,该文现保存于上海鲁迅博物馆。汪静之与郁达夫夫妇同为好友,兼之郁达夫生前对戴笠的怀疑,汪的回忆应该可信。

在报纸上互揭伤疤,最终分手

郁达夫与戴笠同为浙江老乡,戴笠1912年曾在杭州的浙江第一中学堂读书,而这所学校的前身就是郁达夫的母校杭州府中学堂,由此看来,郁、戴还是前后同学。当时的交际是极其重视同乡同学关系的,这层关系可能是郁、戴交往的一个契机。据郁达夫1936年2月14日的日记记录:“发雨农(戴笠字雨农)戴先生书,谢伊又送贵妃酒来也。”这是戴笠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郁达夫日记中。当时郁已赴福州任福建省政府参议,戴笠竟将贵妃酒追踪送到了福州,并且还是“又送”,可见郁、戴在杭州的交往就已非常密切。

发现王映霞与戴笠的奸情后,郁达夫愤怒至极,而王映霞却无所谓,干脆不辞而别,郁达夫长夜不眠。

郁达夫在报上登出“警告逃妻”的启事,使得王映霞颜面尽失,肝肠寸断。于是戴笠通过中间人来做郁达夫的工作,郁达夫又在报上登出“道歉启事”,王映霞写了一纸“悔过书”,双方于是言归于好。这时武汉局势吃紧,郁达夫答应了新加坡星州日报之聘,带着王映霞远赴南洋。

王映霞到了新加坡后,天天与郁达夫吵架。郁达夫忍无可忍,便将“毁家诗记”寄到香港的《大风旬刊》发表。内容包括两年来郁、王婚姻触礁的点点滴滴。用十九首诗和一阕词,事无巨细全部记录了下来,并加以注释,用词尖刻,不留余地,使得王映霞颜面扫地,气得七窍生烟,一连写了几封信寄到《大风旬刊》,大骂郁达夫是“欺骗世人的无赖文人”、“包了人皮欺骗女人的走兽”、“疯狂兼变态的小人”。于是互揭疮疤、冷战分居,最后王映霞上演第二次逃家的新闻。

1940年8月中旬,王映霞只身返国,经香港飞往重庆。郁、王两人在新加坡、香港、重庆分别刊出离婚启事。

王映霞走后,郁达夫冷静下来,对她仍是思念不已,希望以母子之情去打动王映霞,希望她幡然悔悟,然而一切已无法挽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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