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盐腌案始末:男子因争吵手刃发妻,分尸腌尸称其失踪,为何如此残忍?

杀妻盐腌案始末:男子因争吵手刃发妻,分尸腌尸称其失踪,为何如此残忍?,第1张

2012年6月,湖南浏阳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一度引起了当地民众的关注。犯罪嫌疑人叶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他所犯的案件性质恶劣,不仅谋杀已婚妻子,更有尸体分割、盐渍盐渍。

中国人常说“百年修同样的船渡,千年修同样的眠”,叶到底为什么痛下杀手的妻子?他们俩之间发生了什么?

叶莉,1980年生于湖南浏阳。作为一个标准的80后,叶莉跟随20世纪末的农民工潮,早早地踏入社会。

初中毕业后,15岁的叶女士在当地蔬菜批发市场工作,负责收取摊位费和管理员工订单。生活不富裕也不昂贵,但它很有趣。

2003年,已经30多岁的叶莉遇到了一个姓宋的女孩,两人的关系发展迅速。一年后,叶和宋办理了结婚手续,成为合法夫妻。

起初,叶夫妇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过着甜蜜的新婚生活。虽然叶莉已经30多岁,不再年轻,但她偶尔也会在生活中制造浪漫歌曲。两个人相爱,很快就有了爱情的果实。

常言道,生孩子是一种障碍。虽然也很高兴成为父亲,但他发现儿子出生后,他们的生活似乎发生了微妙的变化。35、婚前是恩恩爱爱,婚后是冷漠冷漠,一旦婚前笑脸相迎,背后就没有欢乐的宝贝。

随着两人在婚姻中的感情逐渐冷却下来,大争吵、小争吵接踵而至,叶和宋可以说是两天小争吵,五天大争吵。

虽然平时吵架难免,但2010年7月的一天,两人发生了最激烈的冲突,火花一触即发。

争吵过后,宋消失了。为此,叶某向公安局报案说自己的妻子因为小事吵架而离家出走,同时在大街小巷贴出了宋通知,那么宋到底去了哪里?

2012年6月,湖南省浏阳市警方接到报案称,他们在一家批发市场的屋顶上发现了疑似尸体部件的腐烂材料。

接到报告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警方调查现场后得出结论,死者被肢解,尸体高度腐烂,表面有大量的盐。要确定无名氏的身份就像大海捞针一样困难,所以警方决定从失踪人口调查开始。

为了尽快侦破这一起财产性恶劣的案件,警方成立了一个破案小组,并通过走访和梳理当地多年来的失踪者,最终判定死者为叶某的妻子宋某。

随后,专案组对宋某死前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了大量的感觉row,发现了宋某失踪案的报告,即她的丈夫叶某有重大犯罪嫌疑人。警方与叶某进行了一番调查谈话,当那具身份不明的女子尸体经警方证实是宋某时,叶某在折磨中决定自首。

原来,在2010年7月的争吵中,叶某怒气从心邪到胆缘,双手掐住了宋某的脖子,直至其窒息而死。

为了隐藏公众的注意力,叶无情地将宋的尸体分开,扔在蔬菜批发市场的屋顶上。后来,为了避免引起对尸体腐烂气味的注意,他不时地在尸体上撒盐。另一方面,他告诉身边的人,宋某因为吵架离家出走了,甚至还向邻居借了一辆车,假装出去找宋某。

47、一日夫妻百日,百日夫妻如海深。无论是家庭还是婚姻,面对冲突和争吵,发泄情绪是解决问题最糟糕的方法是正确的方法,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妥协和让步。

导语

2012年6月2日,湖南省浏阳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报案者称,其在浏阳的某批发市场四层商住楼顶的白色泡沫箱里,发现了高度腐烂的尸块。

经过警方勘查,该死者是一名女性,尸体已经被严重损坏,并且尸体表面撒着厚厚的盐……

这具尸体到底是什么人?又是为何惨遭人杀害分尸?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探索背后的真相。

案件经过

浏阳市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出警赶往现场,并进行了缜密的侦查。警方初步判定这是一起恶性杀人案件,并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调查。

通过调查走访以及对近些年失踪人口的检索,警方确定了死者的身份,死者宋某,1981年出生于浏阳市葛家乡人,在2004年与其丈夫结婚叶某结婚并育有一子,2010年下半年失踪,她的丈夫叶某去公安局报的案。

专案组在得知死者身份状况时立即对死者社会关系进行了排查,但是通过警方对各项证据的分析,专案组却发现死者丈夫叶某与此案有重大联系。

警方对叶某进行了询问调查,并把他锁定为犯罪嫌疑人。叶某当得知妻子尸体被发现后,迫于巨大的心理压力向警方投案自首。

案件回源

案犯叶某,1980年出生于湖南省浏阳市。他初中毕业便出去工作,一直在蔬菜市场收摊位费。2003年他认识了死者宋某,并于2004年与宋某结婚。

他们的婚姻开始是幸福的,小两口恩爱度日,并生下一子。但是通过时间的推移,二人逐渐进入婚姻冷漠期,大大小小的争吵接连不断。

2010年7月,宋某因为家庭的一些琐事与叶某进行争吵,引得叶某暴怒,叶某被怒火冲昏了头脑,对妻子产生了杀意,并动手掐死了宋某。

掐死宋某的叶某看着眼前妻子的尸体出了一身冷汗,他很后悔,但又想到事已至此,担心被人发现,于是将宋某分尸,放置在装菜的白色泡沫箱里,并抛尸于蔬菜批发市场的楼顶。

叶某在杀害宋某并抛尸之后,对儿子、家人以及邻居们谎称宋某因吵架离家出走,并带着家人一起去公安局报警并处处张贴寻人启事,还跟邻居借车去找宋某。

因担心尸体腐烂发出尸臭被人发现,他每隔几天都会拿着盐去看尸体,并趁着晚上天黑把盐撒在尸体上,因此隐瞒了两年之久。

案件结果

湖南省浏阳市警方在叶某自首后对其进行了抓捕审问,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叶某进行了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之中,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杀妻恶魔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写在最后

一日夫妻百日恩,因为一些琐事而积怨,大打出手,甚至在最后起了杀心,动了杀手,这是多么可悲的事。

人都是自私的,但是既然选择结婚,就应该收敛自己的自私,给对方一些包容。夫妻二人互相尊重互相包容,日子才会越过越幸福,越过越有滋味。

愿逝者安息,天堂没有痛苦。

从许某淡定的接受采访,报案称妻子失踪后,就证明许某做了充足的准备,还故作悬疑的花十万悬赏大家提供线索,都说明许某是有预谋的。至于为什么分尸没有声音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1,用了化学物品

一些强硫酸会对人造成伤害,许某肯定用了类似这样的物品,这样就避免了一些尖锐的物品发出来的声音,例如锤子,或者斧子类的。直接用这些化学物品将尸体腐蚀掉。

2,都知道是通过下水道将尸体冲走的

邻居说平时冲马桶都听的到,想必许某肯定在厕所马桶里也做了功课了,这个就得他自己来说了,你说杀一个人连警犬在家里都没闻到血腥味,可想而知,许某对于杀人让别人都无法知道做足了准备。

还有就是之前大家都被许先生带进圈里去了,说人凭空失踪,让人都认为这个是一个失踪案,况且就算邻居听到楼上有冲厕所的声音也认为是正常现象,并且半夜里冲厕所,好多人都睡得比较死,谁会被冲厕所的声音所吵醒,那房子质量也太差了吧!

总之就算许某作案手法太高明了,现在也不用纠结这么多了,凶手已经抓到,就看最后的判决了。让逝者安息

其实这也是很多人疑惑的,既然从化粪池找到了人体组织,并且DNA也鉴定出了就是来女士,那么被人杀害然后碎尸案也算是坐实了,然而从警方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此案最大的犯罪嫌疑人许某作案手法也太残忍太高级了。

从网上曝光披露的情况看,来女士先很可能被用其他衣物闷着窒息而亡,然后再被碎尸处理。窒息而亡可以推定合理,如果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打斗的话,即使半夜三更的哭喊声邻居多多少少应该能听到,不可能一点声音都没有,况且家里还有一个小女儿,参考我们平常邻居家吵架上下左右的邻居大都能听到吵闹的声音的,所以被闷杀窒息而死是可能的。

关于第二个碎尸就有一些疑问的地方了,如果在家里碎石起码要有作案工具的,人体说少也有100多斤,如果光靠菜刀什么绞肉机要碎石是很有难度的,参考菜场肉贩的操作,要把一个人肢解掉,要使的力气需要很大,需要很多的力气才能把某些肢体劈开劈断,而肢解最好的工具其实是电动的,比如电锯,电锯方便携带而且操作简单,对于大块的骨头肌肉也不需要很大力气就可以切碎切烂,所以我个人认为碎尸电锯是最佳作案工具,可能性也是最大的。电锯作案不管白天还是晚上,就算半夜三更,也应该会发出声音,邻居没听到也不合常理。

第三点碎尸之后,就算大部门被冲入马桶的下水道,进入化粪池,但我认为大块的骨头比如头颅和四肢这些是很难冲下去的,参照以前破的碎尸案,这些部位最后都是被丢弃在别处,而不是冲入化粪池,比如头骨是很难切碎的,完全切碎需要很大的耐心和很长的时间,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很多犯罪都是想的速战速决,不可能把时间拖得很长。来女士的尸体除了在化粪池有一部分,其他部分被丢弃的可能性较大,这还需要后续的寻找和排查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希望警方的审讯可以找出更多的细节和线索。

最后一点让人疑惑的是,如果来女士是在家里被杀害和碎尸的,就算家里那天使用了两吨的水,许某把现场打扫的干干净净,但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不留痕迹,警方的警犬进去就没有找到一点点线索么,没有闻到一点点血腥味吗?一个男人要把家里打扫的彻彻底底干干净净也需要很大的耐心才行,边边角角的要完全打扫干净是很难的,家里不可能像洗车冲马路那样拿着喷枪冲,就算冲干净边边角角的水迹也不是短时间可以挥发掉的,所以这一点也很可疑。

来女士被害,很冤枉。犯罪分子血腥残忍,心理素质太好,作案手法太厉害,这些天这些都无一例外的刺痛了很多人的神经,这样的结果让人惋惜和遗憾。同时也告诫我们所有的人,要远离身边那些有暴力倾向、情绪控制能力差,报复心理强的人,如果两个人不论是夫妻还是什么人,如果合不来早一点远离,该认怂的时候就怂一点吧,毕竟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才可以一切重来。

既然是冲进化粪池,有个大胆的猜测:把马桶搬开直接冲。

根据之前许国利称,7月4日晚10点,一家三口一同睡觉,所以,说明许国利分尸时他女儿是在家的。

女儿在家,为何会听不到声音呢?

我想女儿肯定是吃了药物,睡的很死,不然这整个过程肯定得花几个小时。如果女儿没有睡死,那么就极有可能听到声音起来,或者是起来上厕所。

那为何邻居也听不到声音呢?

之前邻居称:他们房子的隔音效果差,平时他们家冲马桶的声音都那天晚上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根据警方通报,来女士的部分组织被冲进下水道,但是邻居当晚没有听到任何冲厕所的声音,那么,就有可能是凶手把马桶搬开,直接通过管道冲,那么声音会小很多。

如何做到分尸和粉碎都没有声音?

分尸是可以做到没有声音的,我曾经看过别人分解整只猪,如果技术熟练,加上刀锋利,不需要砍,就可以让连接的骨头分离。

凌晨是最好的睡眠时间,几乎所有人都处于沉睡的状态,加上当天晚上下大雨,估计可以掩盖粉碎的声音。

另外,他事先肯定是买了声音比较小的那种高级粉碎机,或者买消声器,自己事先也会试过,觉得可行才会采取这一方法,不然肯定不会采取这一方式。

大骨骼怎么处理?

根据凶手初步交代,部分骨骼被带出室外分散抛弃 。

凶手不在物业上班,那可见他并不熟悉小区的监控,所以案发晚上没有拍到他的身影,说明这些骨骼应该不是当天晚上运出的,应该是5号白天分散运出的。

不过,既然来女士具体被害的细节警方没有公布,那么就是不想让群众知道,怕有心人模仿吧。

接下来,就是等着许某某被定罪了!

来女士的老公许国利先在当天深夜趁妻子熟睡后把妻子闷死,然后先把妻子尸体藏了起来。

7月5日上午,11岁的女儿起床后,许国利就骗孩子说来女士有事出去了,然后想办法送走了女儿。

因为是白天,女儿送走了,邻居也上班去了,许国利开始处理妻子尸体。他极端残忍地把妻子分尸碎尸了。

许国利曾是一个养殖户,屠宰过鸭子,所以说干这个,他比一般人要驾轻就熟。他把小的尸块在下水道冲走了,大的尸块和骨骼装起来,丢弃到偏远的地方。

把尸体处理完,他开始把家里反复冲洗和擦拭。7月6日来女士大女儿报案后,一开始许国利误导了大家,以为是来女士离家出走了,警方出动警犬进行搜索应该是好几天后,许国利应有充足的时间处理现场。

许国利在处理尸体当日,曾用了两吨水。警方应该是掌握了这一点,动用了三辆吸粪车,十几个工人,在杭州40度高温下,穿着封闭服筛查了38车污秽物,终于发现了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拿到了有利证据。

警方对许国利采取了强制措施,最后突破了他的精神防线,他交代因为家庭矛盾起了杀心,因为来女士有两套拆迁房,他想给跟前妻生的儿子一套结婚用,遭到了来女士的反对。他想拿钱炒股,也遭到妻子拒绝。因此起了杀心。

许国利是个丧尽天良的人,这起命案是有预谋的精心谋划。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难逃正义的惩罚!

只是可怜了他跟来女士生的小女儿,这孩子才11岁,自己爸爸杀死了自己妈妈,她该如何面对这样的人间惨剧啊@!

昨天就有关来女士那么大一个尸体许某某是如何分尸的,本人已作了大众基本认可的回文。其祥细内容不再叙述。今就那么大一个尸体许某分尸时,为什么上下左右邻居家人就听不到反常的声音,他是如何碎尸的呢?就此疑虑我作以简析。

昨天,包括四天前,我曾有回复说明,来女士必为丈夫所杀无疑。此论述已于前日得到了公安和新闻媒体公布的肯定:嫌疑人就是其丈夫许某某。

来女士当晚是在熟睡中被丈夫蒙头捂嘴而窒息死亡的,时间应在夜里十一至一点间。家只有十一岁的小女儿,且不在一个房间居住。

他分尸与抛尸的时间应是一点至四点以前完成。

碎尸的地点应在卫生间进行,据说支开了女儿。即是不支开女儿,因女儿不知情,也考虑不到此方面,所以她也不会在意,且只管在房间中睡觉。

它分尸的过程,必是打开水龙头不停的喷水,然后开始肢解并剔骨。碎肉随时丢入粪池管道中,水冲下去。死人不溅血,地板上一直冲水,血沾不到地板上和墙上。

另一种则是用锅煮碎肉而倒入粪道内。

小区化粪池离他家只有三十多米远。不用下楼的。

至于骨头,小骨可碎,大骨亦或是他用它办法丢管道一部分,再随身带出一部分去外面抛掉。因为他有足够的时间(未报案前有二天空闲时间)去灭迹。

至于邻居为什么没有听到,因为楼房封闭好,隔音墙,只要不是大的震动,一般是听不到的。

至于水龙头喷水,居家很正常,即是夜晚,也很少有人再意。

而最关键的是,据新闻通报说,包括采访邻居说,那晚恰好在下大雨。这一雨遮百声。从这一点上看,许某是有意选择在一个下大雨的夜晚动手,是再好不过的天赐良机了。因此,由于大雨声哗哗的不停,即是房间内有些许响动,而邻居家也不会考虑到这上面的。这是许某的得意杰作。

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美梦未能成真,人算不如天算。他认为他做的天衣无缝的妙计,最终还是逃不过公安干警的眼睛。

此人最大恶极,影响极深。既以招供并定案,希望速决速战。早日正法,立即执行!还死者在天之灵一个安慰吧!

凶手是一个心理素质很好,反侦察能力很强的人,其肯定是预谋作案,而不是激情杀人。所以作案前进行了先期策划,甚至是对抛尸细节进行了设计,抛尸地点进行了踩点。

凶手选择的作案时间是零点,他们的小女儿是十二岁。十二岁的孩子在零点到六点这个阶段是睡的最熟的时候,几乎你把门砸烂都不一定会醒来。

我不久前就遇到过,凌晨1:00吃完宵夜回家没有带钥匙,十一岁的儿子在家睡觉,我们砸门半小时都没能惊醒。害怕影响邻居,又担心孩子安全,万般无奈,去车里工具箱里拿来螺丝刀和钳子,把锁的外面保护壳撬了,才进入室内。前后折腾近一个多小时,进房间后进入儿子卧室,其毫无察觉,还在呼呼大睡。

凶手选择这个时间,是做了仔细观察和思考的,他在入室杀了被害者后,拖入洗手间,用剁骨刀进行大块分尸。

注意这个大块分尸,因为被害人的尸体不是从厕所冲入下水道,而是分尸后直接投入化粪池。冲马桶的声音主要是冲洗血水、尸体碎肉组织。

对于一个百来斤的尸体进行大块分拆,是不需要很多时间的,估计一至二小时就够了。本来卫生间就是单元内相对隔音小空间,分尸时间并不是特别长,所以并没有惊醒12岁的女儿和邻居。凶手分尸后分散装入大号黑色垃圾袋,分几次提出户,到化粪池边揭开井盖扔进化粪池(凶手是常住居民,了解化粪池位置,且事先进行过踩点)。

之所以警方最终在化粪池发现尸体组织难度那么大,那是因为警方正式怀疑凶手并寻找尸体组织时已经是几天后,尸体已经开始腐败了,部分甚至已经分解融入粪水里面了。

第一,题主可能忽略了一个前提,除了犯罪嫌疑人许某某,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杭州女子神秘失踪背后的真相是杀人分尸,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许某某, 将自己的二婚妻子来女士分尸的夜晚,没有知道他们家发生的一切!所以,即便他们的隔壁邻居听到了一些所谓的声音,也不会往那方面想!

第二,当一个心思缜密,冷血无情的凶手,动了碎尸,分尸的念头后,他会比你更加注意这些细节,做坏事的人,往往比做好事的人更加小心!我相信,分尸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完成,他会选择在一个合适的时间, 让那些声音尽可能的变小,或者说即便你听到了一些声音,我会你会觉得很合理!比如说中午或者晚上大家都在做饭时,出现剁肉,剁骨头的声音,不是很正常吗?

第三, 还有一点,对于像许某某这样的冷血杀手,从他案发后淡定从容的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情,你就应该能感觉到,他有多么自信,杀人分尸,这一切的一切他都做到了完美犯罪,没有人能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至少他是这样认为的!至于分尸的过程,警方都不敢公布,一定是让人细思极恐,不寒而栗的,一定是非常残忍,泯灭任性的!先放血,然后剔除软组织,煮熟,煮烂,或者直接用硫酸都有可能……

最后,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我甚至不想看到警方公布许某某的做案细节,更不要说如何分尸,因为这一切的一切都太过于残忍!只希望逝者安息,犯罪嫌疑人得到严惩!你们觉得呢?

来女士被杀,经过警方确认她被自己的丈夫分尸,并且尸首最终到了化粪池当中,毕竟警方在化粪池里找到了人体组织。

他们对人体组织,经过DNA检测和来女士的吻合,因此,也算是证据确凿了。

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有疑问了,来女士的丈夫杀的是人,为何没有听到声音呢?毕竟是让一个大活人给消失了呀。

只能说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杀人案,来女士丈夫不知道准备过多少东西,演练过多少遍,当然了可以用其它的肉来代替呀!

大家也有看到新闻报道,来女士是在熟睡的时候被丈夫给杀死的。她有可能还在睡梦当中,还没有过度的清醒,就已经被杀死了。

这个期间她是不会发出任何声音的,等她彻底死亡了,这个时候来女士丈夫就要对她的尸骨进行解剖了。

只有解刨之后,才能让尸体消失。

要知道若是只用刀的话,别人是听不到声音的。

很显然来女士丈夫的刀工就很好,因为早年的他是做屠宰行业,当时杀的是鸡鸭之类的东西,可以说在这方面他是有丰富的经验的。

还有来女士丈夫也是经常下厨的,只要刀快,邻居根本就听不到声音,况且还是在夜里,大家都在睡觉。

当然了除了有刀之外,甚至还会有硫酸等化学用品。

最终分尸后通过马桶可以直接冲入到化粪池,当然了肉是可以冲走的,还有大部分的骨头,这个就需要避开监控走出去扔了。

他有送孩子去上学,大块骨头在上学的时候给扔掉。

要知道来女士失踪之后36小时,她的丈夫才报警的,这36个小时,都是他作案的时间,都是他掩埋来女士的时间。

30多个小时,对于一个蓄谋已久的人来说解决掉一个人,也是不难的。当然了他也以为自己心思缜密,天衣无缝。

但是,也仅仅是他以为,这不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也被抓了,等待他的恐怕就是死亡吧。

警方公布: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谋杀案。既然是有预谋,自然是凶手做了很足了功课,比如购买了一些作案工具,易腐蚀性化学制剂,以及算准了作案时间等等。

一、作案时间分析

许某某此前面对采访,虽然说其半夜12点起床去卫生间妻子还在。而凌晨五点钟才失踪。

我认为这一点上可能为了打一个时间差。

来某某恐怕在22点前已经遇害。

因为这个时间段,几乎家家用水,洗漱啊、刷碗啊什么的。因此邻居恐怕并未在意。才说在半夜未听见动静。

这就是他把作案时间故意做了时空推移。其实毁尸灭迹如果在晚上8-10时,冲刷分割等等都不会被邻居认为不正常。

小女儿是否服用了安眠药

我们都知道,来女士“失踪”后,许某某还收到了来女士购买的安眠药。

那也许家里此前就有,而如果案发当晚他在小女儿的蛋糕里下了大剂量安眠药,那么来女士和小女儿恐怕都进入深度睡眠状态。孩子听不见也是正常的。

处理尸体,用化学制剂或利器,也不容易有大的动静。

如果许某某使用化学强腐蚀性制剂,消融尸体,那么也不会产生极大的动静。

但是这一说法又不太通得过警犬的搜查。

那么如果他用各种利器,做类似手术分割的话,然后抛碎尸进下水道,也不会有太大的动静。

况且他是在36小时之后报案,此间他有足够的时间,再次以及在白天嘈杂的时候分次进行。

总之

既然是一个提前做足了功课的有预谋性杀案,那么外人肯定是很难往这方面想,自然也不会在当时有高度的关注点。

没有听见声音也说明了许某某蓄谋已久。细思极恐。

就怕被有心人模仿,所以不公布作案细节!

7月23日10时,经连夜审讯攻坚,突破了嫌疑人许某某的口供, 据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发布会上,江干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田国刚通报,前期网上有很多热议,说许某某是侦察兵退役,许某某在小区从事物业公司或是保安工作,许某某熟悉小区和楼道的监控、刻意躲避监控, 许某某利用隔壁的空置房进行分尸等等,根据警方调查核实和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供述,上述说法均与事实不符。

杭州案,既然是分尸,那为什么没有人听到声音?

这些都只是猜测,到底是怎么做到分尸没有声响的?也许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通过这件残忍、泯灭人性的粪池碎尸杀妻事件后,可以给人们带来警醒!

大家有什么关键性的看法,欢迎在下方评论,感谢阅读!

是的,无论是男方有多苦衷、有多委屈和理由,杀了人并且分尸,会死刑。

不过,还应当考虑情况:过失杀人的,法院会判死缓及以下,狱中表现良好的,可能减为有期徒刑;

子女无人抚养的,可能改判死缓。

不过都分尸了,那么就极大可能是故意杀人罪和毁坏尸体罪,分尸,那么还有隐藏、破坏证据的做法,极有可能因法律和人道、社会要求,判处死刑。

我来分析一下吧,据长年从事屠宰工作的朋友讲,他们群中最厉害的师傅将一头猪收拾利索,几十分钟就完成了。而且,他们的刀具都是自己长年使用的,刀口磨得快,用着顺手,这就是专业。

许某某从事多年养鸭鹅工作,杀鸭鹅是他的基本功,手法利落,能够掌握到什么地方该剔什么地方该留着,不会留有尾巴。

在犯案之前,他进行了周密的准备,各种器具准备齐全,锁起来不为人所知。在案发当晚,原本就不在家住的大女儿根本不会知道自己的母亲来女士被许某某所害,她在给母亲报失踪案的时候,还存着一丝希望吧,希望母亲真的就是单纯的走失或被人绑架,最起码还留有生存的希望。

当时的大女儿对于许某某提出悬赏10万元,还略带感激之情,改变了对许某某的看法。直到警方破案,她才认识到,许某某的真实面目吧。

至于说11岁的小女儿,与许某某和来女士生活在一起,没有 社会 经验的她,不知道当晚母亲已经被害离世。到了早上,又被许某某哄走去玩了一天。在一天的时间里,许某某利用其熟练的技术将事情处理完毕。

到外面的超市购买洗洁精等物品,回来对卫生间认真的冲洗,直到表面上看不出什么痕迹。其他的骨头之类,也用其他办法处理掉,把自己伪装得很好。直到小女儿回家,他与小女儿呆在家里。

想想我都感到恐怖,不是一般的害怕。从当天晚上到第二天早上,他在接到来女士单位电话后,还能装出找人的样子。仅此一点,他绝不是第一次犯案,是累犯。

许某某杀妻碎尸的时候,来女士的大女儿不在这个房间里,来女士的小女儿在另一个房间里睡觉,来女士的大女儿根本不可能发现,因为她和爸爸一起生活。

来女士和许某某是二婚,她和前夫生有一个女儿,也就是现在的大女儿,大女儿离他家还很远,根本不在一起住,不可能发现许某某杀害她母亲的。

而来女士的小女儿睡在另一个房间,肯定也没有发现,小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许某某杀妻碎尸,这个问题,还有待推敲。

有些网友问了,为什么许某某碎尸近30个小时,她的小女儿在另一个房间里睡觉,没有发现呢?这30个小时之内,他小女儿就没有起来上厕所吗?

其实这个问题我也想过了。

一般情况下,一个人夜里总会起来去一次厕所的,有时候还会去两次,要看晚饭喝水多少。如果晚饭喝水很多,夜里就会起来两三次,就是不喝水,至少夜里会起来一次,不管吃饭的时候喝了多少水,总会有一些尿液排出的。当然也有极少数人夜里不起来去厕所。

那么,来女士的小女儿和来女士住在一幢楼房里。就算她平时没有半夜起来去厕所的习惯,许某某在碎尸时,也会防止小女儿突然起来上厕所,发现他做的事情,那样他的事情就败露了。让小女儿看到这一目,许某某真的没法收场,他肯定提前想到了这一点。

所以许某某在做案时,肯定会想办法不让小女儿睡醒去厕所,从这方面来思考,我觉得许某某应该给小女儿吃了镇定剂之类的东西,让小女儿夜里熟睡,让他有充分的时间把现场处理干净。

这样一来,两个女儿当然不会发现许某做案了,在案发后,来女士的大女儿曾怀疑许某某是嫌疑人,许某某也发现了来女士的大女儿对自己有所怀疑,他马上悬赏10万捉拿凶手,这一招还挺管事,来女士的大女儿打消了对他的疑虑。

不管许某某的作案手段多么高明,自以为天衣无缝,现在,他终究是露出了狐狸的尾巴。杭州警方还是破解了此案,在他家的化粪池里提取了样本,检查到了疑似人体组织的DNA,所以把徐某某列为嫌疑人,让他初步交代了犯罪事实。

纵观此案的前后,许某某能顺利作案,而他的两个女儿都没有发现,也是这种情况了,徐某某做的非常隐蔽,肯定不让两个女儿发现,也不让他们引起怀疑。

但是他却忘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纸里永远包不住火,做坏事总有一天会受到惩罚。人在做,天在看。

观点

按照现在的报道和公布,许某人所做的一切都是准备好的。所以他把中间的环节都想到了也想好了。女儿当然会被他的计划给支开,所以没有察觉。

分析

在一场有预谋有策划的杀人案件中,犯罪分子需要具备很强的反侦察意识,而且都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非常清楚的,在作案的环节,作案的细节上,他有自己的一套,更有自己精心策划好的局。

在整个作案和实施的过程中他会把所有不利因素还有就是可能发生的问题都考虑到。

另外就是家里人,怎么可以在有限的时间,熟悉的地点,让自己神不知鬼不觉的把自己想要完成的计划做完。

我想说

许某能够有这样的作案动机,他自然不会让自己的女儿察觉,更会让自己的女儿觉得自己的父亲也是无辜不知内情的,所以说准备,演戏和内心的淡定也让两个女儿没有察觉到。

据推测,这是一起蓄谋已久的杀人碎尸案,既然是有预谋的作案,一般都很难让人发觉。这也给警方快速破案带来了不小的挑战,要不是意外发现他家的用水量一天之内暴增两顿估计一时还发现不了。

据有关报道,猜测许某在作案前应该是给她老婆喝下了安眠药,怕在杀人的时候有挣扎。还有就是他的小女儿才11岁,许某某在作案的时候,只要用借口把小女儿支开,又或者是给他的小女儿服用安眠药,等小女儿睡着了之后再作案。然而他的大女儿不是跟他们一起住,只是以为自己的母亲失踪了而已,所以并没有察觉到异常,所以没有发现也属正常。

这才使得许某能顺利的将其妻子杀害并且分尸,然后从下水道排出,把碎尸的第一现场打扫的很干净这也能看出许某还具有一定的伪装与反侦察能力,知道怎么躲避警方的追查,这样给破案造成了不小的难度。

在面对警方调查质询和媒体采访的时候他还能镇定自若,面不改色,他这种心理反应这是常人心理所不能承受的压力。常言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可是这位许某是做了亏心事也不怕鬼叫门,其作案心里是无比的扭曲与恐怖。

真的难以想象,来女士在遇害前是怎么跟这位穷凶极恶的魔鬼一同生活的那么久的。老天是不会放过一个作恶多端的人,真相是不会迟到的,不管你再怎么有狡猾伪装也逃不过警方的追查与正义的审判。

做儿女的怎么会想到自己的父亲能做出杀害自己母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是谁都不会往这方面想的,除非许某露馅太多,但他一直都表现很镇定,所以他的两个女儿尤其是小女儿根本就察觉不了是他父亲做得,她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哪里知道 社会 如此险恶,如此阴暗。 至于大女儿,一直都在陪她继父找他母亲,据报道她开始也有过疑惑,但随着继父悬赏10万寻找她的母亲,她很快就被打消了疑虑,虽然她可能从妹妹那里听说父母总吵架,但也不会想到会发生这种悲剧,当她听说了结果后,肯定接受不了,也肯定很后怕,她怎么也想不到她平日里看起来和善的继父竟然会下这么厉害的狠手。 既然许某已经归案,我们就不要去猜测了,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们的两个女儿参杂了太多的私人感情,我们不能要求她们做出常人无法完成的事情,对于这两姐妹,我们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而不是一味地猜忌她们,质疑她们。 我们应该帮助她们尽快的从悲剧中走出来,恢复正常的 社会 生活。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以许某某的高智商及蓄谋已久来讲, 在短时间内完成这两个杀妻碎尸,并避过两个女儿,不会太难。

首先,大女儿已出嫁。

据报道称,大女儿已经出嫁,一个出嫁的女子一般不会天天回娘家,所以这中间有一段较长的空档期,家里住的就只有他们一家三口。

至于小女儿他在杀妻的时候是在晚上12点到凌晨五点这段时间,此时夜深人静,小孩子正处于深睡眠状态,因此不会察觉。

当然许某某也许给孩子及妻子喂了安眠药,让她们处于深睡眠状态,因此在用枕头闷死妻子时,她没有反抗,也没有做出任何挣扎的声音。所以走访邻居时,邻居说,那天晚上并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其次,据许某某交代,他在碎尸时曾支开小女儿。

我们可以这样设想,第二天早上小女孩醒来,父亲比她起的更早,然后跟小女孩说:“闺女今天爸有事,您先出去一会。”然后便把小女儿送到某个机构或某个人的家里,也未尝不可。

当然,这只是猜想,至于许某某跟警方是如何交代的,我们未尝得知。只是作为一个父亲要支开11岁的小女孩,完全有可能。

支开小女孩后,他便马上着手碎尸,对一个杀惯了家禽的人来说,一具尸体在他眼里就不再是一个人,而是跟一只死鸡死鸭差不多。

他应该在厕所里,以最快的方式把尸体处理掉,并冲入厕所中,至于那些未能处理的头颅、骨头等则分散带出去抛掉。

据附近的超市售货员说,许某某事后曾经在超市里买过洗洁精,这应该就是回去清理现场的。

等到大女儿发现妈妈不在了,再来报警,已经为时已晚了。

像许某某这种十恶不赦的人,我们期盼着警方能够尽快破案,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许某某为何能顺利实施碎尸行为,那是因为这次行为是他蓄谋已久的,以他作案的手法和处理痕迹来看,他决不会允许在他作案的时候出现其他的什么意外。

为什么他的两个女儿没有察觉呢,因为大女儿不在家里,在家的就一个小女儿 。许某某作案是在妻子熟睡的时候做的,很有可能当天晚上在食物中下了安眠药之类的助眠药物,下了药,不仅能够在杀他妻子的时候毫无声响,而且他在处理尸体和清理案发现场的时候也可以随心所欲。

家中妻子被他杀了,小女儿因为药物的作用睡的雷打不动,除了他一个人是清醒的,其他的人都没法打扰他。 所以他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碎尸的行为,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清理作案留下来的痕迹。

所以他根本不用担心有人会打扰他进行碎尸的行为,也根本不用担心时间不够去处理这次蓄谋已久的谋杀之后留下来的痕迹。

1根据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女士的大女儿应该是有自己的家庭,不跟许某某及来女士一起生活,大女儿要照顾自己的孩子,几天不跟妈妈联系也是正常的,而且就算一次两次联系不上,因为来女士有自己的工作,女儿会以为妈妈正在上班,没有当回事儿。

2大家其实最好奇的就是小女儿是如何没有发现妈妈被杀的,尤其是小女儿在来女士失踪的前一天晚上,一家三口还吃了晚饭,第二天早上妈妈就不见了(这个时候已经遇害),她为什么一点都没有发现呢?

我的推测是:前一天晚上吃饭,许某某有可能是给女儿和来女士都下了安眠药,他要保证自己作案时两人都不会醒,如果真的是下了安眠药,事实证明是有效的,那个晚上小女儿没有觉察到异常情况。(也有可能她醒来过,但是被许某某搪塞过去,她又回房间睡了)

第二天,她照常去上学,这个时候许某某或许是把来女士的尸体藏在某个地方,等女儿上学后开始分尸,在女儿回来前收拾好家,所以女儿没有发觉异样。

关于这个案子的细节我们作为普通人不得而知,有可能许某某在这当中曾让女人去同学家住或者去亲戚家都说不定,我们不了解详情也不好猜测。

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当小女儿知道妈妈离自己那么近,被人所害失去了生命,她的心一定痛死了。

许某某为何能顺利实施碎尸行为,他的两个女儿不会察觉吗?

大女儿绝对是没有察觉的,小女儿可能有点察觉到了。

一、大女儿是来女士和前夫所生,而且来女士为了和许某在一起,不惜威胁前夫离婚,最终才如愿离婚,所以大女儿的抚养权基本归前夫所有,而且大女儿已经长大成人,拥有了自己的家庭,没有跟来女士住在一起,也就是说,大女儿不在案发现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妈妈就是被许某所杀害。

案发后,一直找不到妈妈的大女儿,连小区监控也没有看见妈妈的身影,这时她开始怀疑许某了,可是许某很聪明,想到了悬赏10万元的把戏,打消了大女儿的怀疑。

二、小女儿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可案发当晚,据说许某给了小女儿一点安眠药吃,所以睡得十分安稳,加上许某是来女士熟睡时将其杀害,动静很小,哪怕分尸碎尸,邻居也坦言没有听到声音,说明许某很小心翼翼,对声音把控很好,小女儿基本没有任何察觉。

当然,第二天醒来,可能会有所察觉,可是许某基本已经将妻子的尸体处理干净了,哪怕小女儿有所察觉,也不敢怀疑自己的父亲,因为她不会相信父亲会杀害自己的妈妈。

三、许某一年前就买好了绞肉机,而且一直藏着没有使用,说明他一年前就开始筹备杀害妻子的计划了,也许事前进行了无数次试验,加上他曾从事过宰鸭工,对骨头处理有经验,所以在分尸时,他才可以快速解决,并清理现场。

而且对小区监控十分熟悉,连任何一个死角都摸得通透,所以才会在扔尸时,不让监控拍到,将事情做到了天衣无缝,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狐狸也总会露出尾巴,最终经过三天化粪池调查,找到了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才锁定了许某是犯罪嫌疑人。

夫妻一场,谁也没想到,许某会如此残忍,将妻子杀害还分尸,这样的仇恨比不共戴天还要深呀。

许某某是蓄谋已久的杀人计划,怎么会让她二个女儿知道,否则就不会是一个被害人了,

好像她大女儿似乎有些怀疑,她贴的寻人启示所留电话没有许某某的就说明一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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