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性的会遇到两个人吵架的情况。如果两个人针对一个事情出现了意见不合或者是言论无法统一的情况就很容易由于这个话题而引起双方争执不下从而引发吵架。所以在这个时候,一旦遇到吵架的情况就应该让双方都冷静下来平复一下自己的心情,不要让自己经常处于一个比较消极的情绪当中。而且在争执的过程当中也会让人的情绪变得越来越激动,一旦本身就存在身体疾病,那么这些情绪上的激动就很有可能会导致身体受到损伤。
针对此次新闻,我非常的同意法院的这一次判决结果,而且我也认为事故的另一方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在吵架的过程当中,两个人的情绪肯定都会变得非常激动,如果在吵架的时候一方知道另一方身体上面存在缺陷,那很有可能就会停止与对方的争执,这样子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两个人因为争执而引发身体疾病。所以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导致对方死亡是不能够追究其责任的。但是一方在明明知道对方有身体疾病的情况之下还选择与他人争执,那么在这个时候法院一定会让这一方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两个人在相处的过程当中肯定会因为一些小事而发生一些争执,如果说两个人都能以一个非常平和的心态去面对,那么后面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作为吵架当中的一方当事人,我觉得他的内心也是受到了惊吓,如果法院在这个时候对其判处刑事处罚,对于他来说也是非常不公平的一件事情。所以我觉得经过了此次事件之后,他在面对任何人的时候都会相对来说比较温和,而且也不会经常性和他人发生争执。
希望在此次事件结束之后,亡者的家属能够得到相关政府机构的安抚,而且这位参与吵架的人也能够把自己的心态及时调整过来,不要长时间的陷入到悲伤当中,否则自己的情绪也很有可能会受到非常严重的影响从而引发身体疾病。
一般来说,与他人吵架不会直接导致他人得精神病。精神病的发生通常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包括心理、社会、生物和环境等方面的因素。因此,即使你与他人吵架,也不应该认为你是导致他人得精神病的唯一原因。
然而,吵架可能会引起情绪波动和心理压力,这些因素可能会对某些人的精神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如果你在吵架中有过激的行为或言语,可能会对他人造成精神上的刺激和创伤,进而导致精神问题的出现。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人的精神病症状与你的行为有直接关联,你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例如你的行为是否违法或违反道德标准,以及你的行为是否属于可预见的合理风险等。
因此,如果你怀疑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他人造成精神上的伤害,应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例如道歉、和解和提供心理支持等。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和隐私,不要过度指责或追究责任。
同村居住的张某与刘某因排水施工问题互骂,导致张某心脏病突发入院。张某将刘某诉
至法院。今日上午,密云法院通报称,法院认定刘某有过错,需赔偿张某1500余元。
张某诉称,2013年11月的一天,自己和刘某因自己家的排水施工问题发生争执,后张某
倒地。下午2点, 张某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陈旧性心肌梗死等住院。为此,张某要求刘某赔偿张某医药费、就医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94333元。
刘某辩称,双方未发生肢体接触,且张某的发病属陈旧性疾病,故不同意张某的诉讼请
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互骂是导致张某心脏病发作的诱因。为此,刘某应适当赔偿张某
治疗心脏病的相关费用及损失。对张某提出的精神损失费等请求,因无法律依据,故不予支
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分析:具体来说:一、在吵架时,如果知晓,会有一定责任;二、对方在吵架时是否犯心脏病,如果在吵架当时没有犯病,而是在各自走后犯病,那么与当事人的关系就不是很大,如果对方要求赔偿,则需要举证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这种情况,不会有刑事责任,因为您没有碰到病人,没有实施人身伤害行为。
但是,可能会有民事赔偿责任,就是承担部分医疗费用。理由在于,您们吵架,对某人构成了精神刺激,导致某人发病,您们吵架和某人发病,存在了因果关系,所以,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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