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关系,拆迁只与被拆迁房子的价值有关,依据我国相应的法律规章,做出房屋拆迁决定的本地人民政府须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即需依据拆迁房屋原本的价值作出对应的补偿,依据拆迁房屋做暂时的安置补偿,或因拆迁房屋致使停业造成的损失补偿等等。差异来自地域不同,每个城市相应政策都不同,因此待遇是有差异的,具体差异需要看当地政策如何定了。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明确规定,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因此应在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地方,去享受居住权,若是本人户口不在本地但是房屋拆迁,是对居住权没有影响的,但是不能享受拆迁过渡的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拆迁登记之后户口迁移有影响。拆迁时按照人口数和房屋面积综合计算补偿,补偿包括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费、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费等。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这个是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这个房子的所有人也是包括子女的,那在房子动迁的时候女儿也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费用的,但如果户口迁出去了,对这个房子也没有实际的使用权,那房子在动迁的时候,子女就分不到相应的补偿费用。
这个都是要看具体情况的,主要是要看有没有相应的,产权房子在动迁的时候会根据家庭的户口来进行相应的补偿,而且也会结合房子的面积来进行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户口迁出去了房子拆迁怎么办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户口迁出去了房子拆迁怎么办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户口迁移后原户口拆迁怎么办
这是没有影响的,都是有拆迁补偿费的。
1、拆迁补偿主要是针对房子的,一般按户计算搬迁费,很少按人口计算。房子一般按原有面积计算,或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办理即可。
3、对于拆迁房就地还建的,户口可以不迁户,而对于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户,户口必须迁入现居地,拆迁后买了新房或二手房的,也要将户口迁往现居地,而拆迁户在外租房、借房进行过度的,户口将保留在原居住地派出所。
通常情况下,户口迁移需要提供: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2、由于落户地不同,具体办理程序及相关材料会略有差别。因此建议在办理有关户口迁移手续时具体咨询当地派出所。
;法律主观:
夫妻婚后户口不在一个地方的,可以根据法律和当地的政策规定,将户口迁在一起。妻子户口迁到丈夫住处的,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另外需要近照2张。带上上述材料前往丈夫户籍派出所办理婚迁准落户的证明,再拿着这个证明、妻子的户口本、身份证去妻子户籍所在地办理迁户手续,最后回到丈夫户籍地办理落户即可。
法律客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就我个人认知来说只有集体土地(一般是乡村)拆迁补偿与人口数有关系,如果你们的房子在市区,那属于国有土地拆迁,一般补偿都是进行房屋价值评估的,跟户头数没多大关系。
各地政策不同,关于这一点我们这里的集体土地拆迁政策是这样的: 被拆迁人员家庭成员中虽无常住户口,但属以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计入人口基数:
1、原常住户口在拆迁地的符合规定的现役士兵;
2、原常住户口在拆迁地的各类在校学生;
3、原常住户口在拆迁地的劳动教养、监狱服刑人员。
根据第二条如果你现在还是在校学生的话,应当是要计入人口基数的。
具体建议你在拆迁所在地拆迁办拆迁前进行政策公示时,咨询清楚,或者所在的区一般都有拆迁主管部门,可以上门咨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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