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就比较多了,基本上就是网吧的网友进行一些自娱自乐的过嗨行为,完全沉迷于自己的世界里,这样的网友还是比较让人感觉到奇葩的。
就是现在的一些MOBA类的竞技游戏的火爆,还是在很大程度上在网吧里激起了上网的热潮,毕竟这样的游戏需要5个人之间的配合,以及需要电脑的流畅度,这都是网吧才能具有的,在这样的一个高强度投入的MOBA类竞技游戏的游戏下,还是很容易因为其中的一个小小的画面的不足,让游戏者变得愤怒不已的,很多人都在自己的愤怒的时候疯狂的破口大骂,并且根本不顾周围的人感觉,在一个公共场合里就进行脏话的表演,给人感觉到十分的奇葩,这样子的事情已经太多了,现在已经演变成砸键盘,甚至是一下猛然的扥脚,让整个电脑落下地面的事情都时有发生,这还是比较让人感觉到奇葩的。
还有就是网吧里的实际约架,还是比较奇葩的,现在的网络游戏已经很大程度上可以进行位置的定位了,就出现了很巧合的事情,2个人网上经过匹配成为了一个队伍中的队友,但是由于游戏的问题,都对对方互相的看不顺眼,在游戏公屏中破口大骂,最后进行现实中的约架,结果没想到2人居然在现实中居然离的这么近,最终2人就在网吧中大打出手,这样的事情还是比较奇葩的。
还有就是现在玩吃鸡开挂,被观看的网友识破之后,被人大打出手,这样子的愤怒行为还是让人觉得很奇葩,不可接受的。
网吧内打架的,一般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网吧一般情况下不承担责任。
打架斗殴应当依据具体情节区分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然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和你吵架之后他心情一定不好 你拉他出来这做法只会让他制止自己的内心感受 你不当不能惩罚他 而且你发信息给他(不可以打电话) 告诉他 你被他推倒住院 他会暂时不回信 等他反省后再发信息给他 说出你跟他吵架的原因 但不能有一点否定他的语气
哄?在网吧一夜未归,还要你来哄,不知道为何吵架,但都不该如此,现在吵架一夜未归你哄,以后吵架去其他地方两夜未归,你再来哄,今后结婚了,吵架三月未归你还来哄,记住什么都是自己选择的,要是你能承受那另当别论,吵架正常,要找到原因,解决办法,他身为男子,却如此。你小心了。爱需要奋不顾身,需要勇气,还需要一些理智!
1、蓝极速网吧事件:2002年6月16日凌晨2时40分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院内发生的一起恶意报复纵火事件,致使25人死亡、12人不同程度受伤。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4名纵火者均为未成年人,因与网吧服务员起纠纷而进行报复。在纵火者中,两名被判处无期徒刑,一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一名因不满14岁而免于刑事责任。在2004年,两名被判无期的犯人被减刑。两名网吧经营者被判三年和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9月至10月间趁火打劫的四名窃贼被判处10个月到4年的有期徒刑。
2、虽然犯罪人才14周岁,但是他的行为直接导致了25人死亡、12人不同程度受伤,而其原因仅仅是为了报复有纠纷的网吧服务员,可见其行为的残酷性。而且,在庭审中被要求道歉时,其中一人顽固地拒绝。这足以说明这些人的品格败坏。不得不说,幸亏他才14岁,有了法律的保护,不能被判死刑,但若是成年人,真的是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首先,和他一起去网吧看他是干什么的,如果是激情四射的玩网络游戏,那这是小事,迷上游戏了,没事的,你和他一起玩或者买台电脑在家玩就可以,或者给他找个更有意思的事情,比如旅游啊什么的,转移下注意力就行。
如果,是看电视剧或者**,或者聊QQ,或者乱看网页,那有两种情况,要么工作上不太顺利,要么就是你们俩出问题,他不想和你腻到一起。
如果是他迷上网络游戏,然后和你吵架,那个也很正常,因为玩游戏的人就那样,情绪混乱。如果是工作不顺利,那吵架更正常,心情不好的人,都那德行,如果是你们俩的问题,那。。你自己看着办吧,我也不清楚你们俩的情况。
我估计玩游戏的可能性很大,6小时,除了游戏,没其他东西能让一个人如此执着了。
经常争吵,从经常是看出,你们每次吵的内容都没有威胁到你们在一起的这个事实,那还不算严重,毕竟5年了,爱情已经基本上转换成亲情了,吵吵架也无所谓的。
你可以观察下,一般喜欢游戏的人,会变得为人沉默寡言,眼神呆滞无神,形象也会。。呃。。怒发冲冠,美须豪眉。。
5年了,不容易。
冲动是魔鬼,有时候不要意气用事,林子大了什麼人都有,你不会也告诉了他你的名字和电话吧,就怕那种无业游民,网上的事可真不好说有些人都是玩极限的,如果没说自己的名字和电话那倒好办,我相信如果是相隔很远的情况下,一般也只是恐吓一下吧,要是附近的那可要小心点,以后别干这种傻事,反正我是知道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过,也有些久远了,那人从另一个城市跑过来真把当时在网上较劲的人给砍了!还有一次在网吧亲眼看到一事件,学校旁边的网吧里,有人先看到一个位开了机后,走开去买水,另一个人和一个朋友两人走过去坐上了那台机,结果买水回来的人说那位置是他的,他的伞还在上面,这两人见他一个人便凶了几句双方就打起来了,一个人被两个人家伙揍了一顿,那人就跑出去了,这两人还在网吧想继续上网,之后那个人跑到网吧旁的饭店厨房拿了一把菜刀,跑到网吧把那两个人其中给砍死一个,直接砍到头上,吓得那网吧的人大叫都跑了,太恐怖和血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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