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得到大力推广,但是,各地区农村在开展土地确权工作时,出现纠纷的比例达一半之多。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怎样解决?类情况在农村是比较常见的。半根垄、一个土埂,都是相邻的农民争吵的源头。
总的来说,就是农村的土地太宝贵了,分到个人那都是有数的。谁都不希望仅有的这点土地资源被别人占了。
我记着上世纪90年代,我奶奶家的邻居家盖房子,就因为房檐滴水占了我们家的宅基地,大概能有十几公分宽吧。就因为这点面积争吵了两个月,差点没上法庭。
因为我们东北农村的宅基地普遍是以房檐滴水作为宅基地的边界的,如果谁家的房檐做的宽了,房檐滴水就会进入别人家的宅基地里,这样别人家的宅基地用农村的说法就是少了,这人家能干吗?虽然说这种做法有些不科学,但是也是我们东北农村传承了多少年的做法了。
除此之外,耕地也是争吵的源头。耕地的界限较为模糊,特别是旱田更是如此,分地的时候都是按每家几根垄分的,这能不出问题吗。因为宅基地和耕地出现的纠纷太多了。
但是仔细想来,也是比较正常的。农村最宝贵的就是土地资源,少半根垄就少收成了,少点宅基地那就少面积了。这样做谁能干。并且,农村的经济基础就是土地,作为农村村民生活的基础,分配的土地早被村民视为私人财产了,毕竟是有使用权的吗。
对于这么紧缺、有限的土地资源,那个村民都不会允许别人侵占自己的土地的,这就相当于跑自己家抢东西吗?所以,因为土地资源引起的村民的纠纷,是很正常。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村委会或者司法调解来解决,这种做法能够减少很多后期的纠纷的。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分两种,一种是耕地,一种是闲置地。如果属于耕地,村与村之间的纠纷,实际上还是两家耕地边界之争。各家的地亩数,长、宽,是很容易找到证据的。尤其现在有卫星定位,土地所均有存档。一旦确定两家界线,两村交界自然分明。
同村村民宅基地边界之争,也是一个道理,各有各的长、宽尺、寸,村里和镇土地所均有存档。拿来证据,岂不一丈量便知?
村与村之间闲置地,由于长期疏于管理,严格边界容易记错,但大体还是能分开的。这样的情况,需双方村长,找镇上干部作为主持人,再找上各村年令大的人,尽量找出参照物,双方协商解决。
村集体土地也好,宅基地也好,出现矛盾,一定要协商解决。各自找出证据,以理服人。实在调解不开,可用法律解决。各乡镇都有司法所,专门调解乡里各种矛盾的,而且不收费。有事可以找司法所。
我先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改革开放几年以后,生产队给我们分了责任田,就我和妻子的两个人的田地,旱地一共分了4厢田,种完了第1年,发现田地变窄了,窄就窄吧!第2年4厢改为三厢,到了第3年又变窄了!那就改为两厢吧。这样改来改去,田亩基本上就没多少了。我和妻子反复考虑,怎么办呢?种田的两隔壁,都是关系挺好的,说说吧,就怕得罪人,不说吧,田没法种。
最后我想了一个办法,把隔壁的两个老乡叫到一块,来到责任田边,表明了我的土地面积,然后很直接的说清楚,田地我们也不种了,面积交给你们两家,你们自己去分配,我也不管了!
这就是当前的情况,农民种地都这样,总是想各种办法扩大自己的面积。自己的扩大了,别人的自然就变少了,矛盾也就产生了。这种情况在农村来讲非常普遍。
题主讲的是隔壁相互的关系,也涉及到种田的面积和宅基地的面积。作为现实的状况,应该是很好解决的。针对这种情况,我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隔壁之间产生矛盾的根源在什么地方?
我在农村生活,对农村的生活了解比较清楚。我可以很直接的讲,农村的隔壁关系,一般来讲不是很和谐的!不是这就是那,什么小孩与小孩的矛盾呀?猫狗产生的矛盾呀!有时候丢了什么东西也产生怀疑,就连房子上面下雨的水流向什么地方,也会唠唠叨叨!谈到现在的责任田和宅基地,这样的矛盾就更尖锐了!其实问题都不很大,主要的根源就是双方不团结,也是 历史 遗留下来的矛盾原因。如果这些根源问题解决了,矛盾就迎刃而解了。
依靠网络科学解决问题。
关于农村农民的责任田、宅基地,他们之间的界限很好处理。这些面积的界限,都已经通过卫星定位了,只要操作就很清楚了。也不会产生任何难处,双方之间也没有矛盾。
通过组织调解,上诉处理问题。
在现在这个阶段,也有极少数的农民,蛮横不讲理!无能采取什么办法?人家就是不依不饶的。为了避免矛盾加深,可以通过组织调解。比如说村民委员会,乡镇领导,事务调解等单位进行调解。人家不讲理,我们要懂法,不可能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
这是本人对题主问答的理解和处理的办法,也是个人观点。如果有不同观点的可以讨论。
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因为贪婪,如果大家都能心平气和的共事会产生纠纷吗?如果大家都能宽宏大量会有矛盾吗?万事皆因贪婪,小肚鸡肠碰到抠门,这是主要原因,分地前都有数目,每家多少,左邻多少,右邻多少,都是有尺寸的,只是有些人喜欢占便宜,最后产生纠纷。
就像农村土地,几口人,该多少地写的清清楚楚,就是有些人胡搅蛮缠,说什么当时给我的多,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要多给你呢?你能啊,还是你有权利啊!凭什么多给你呢?这都是无理取闹,想占便宜,和别人纠结,故意扯淡,大家说会多给他吗?
现在因为地边子吵架的基本没有了,以前绝对吵的的滴血流油,寸土不让,现在大家都特别忙,很多人根本无暇顾及,大部分都是只去一家人,另一家都是让别人看着办,就像封地埂一样,你看着封就行,这样怎么会产生纠纷呢?
现在因为工作,大家都忙,谁有时间纠结呢?一般都是随便,很多人一年也不去地里一次,现在种地的都是老人,宅基地也是,一般邻居不在意,即使盖到邻居地盘大家都能容忍,无所谓,以后返修房子再说,总不能叫人家拆了吧!农民就是这样朴实,没有谁在意。
现在闹矛盾的基本没有了,谁也没有时间,参加宴席都没时间,我们还有时间吵架吗?农民向来朴实善良,一般都会谦让,在农民眼里什么事情都是无所谓,确实也是,农民就是这么实在。
以下步骤
农村土地纠纷在邻里之间是经常发生的事,要怎么处理可能到处都没有一个标准答案,最好的办法还是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找以下途径:一是报告村委会,由村干部进行调解,如果村委调解不成功,就请乡镇司法所或派出所出面调解,争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协议,化解纠纷。二是调解不成功或不愿意调解,可以向属地基层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三是礼让三分,化干戈为玉帛。古言云:“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一尺又何妨?"古人尚且如此,如今物质丰富,生活环境宽松,退一步海阔天空。
大家好,我是来自湖南永州的湘村四毛,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在回答这个问题前,先给大家讲述一段就发生在我家自己身上的一段邻里纠纷故事,我上学不多,就讲述一些自己的真实经历和最后的处理方法,希望大家耐心看完
这个地方本来原来是我盖房子是我批的宅基地,就是一直到下面邻居家那边后面的这一大块来做在宅基地的,但是后来他们房子盖到前面了,所以说我们就没有盖子,没有盖的原因就是说我们农村这边修堂屋吗?如果我盖的这上面的话,堂屋就正好在他家堂屋上面,就是说我们这边的说法是堂屋压着别人堂屋是不行的,倒也没有什么不好,但是做人呢,好像就不地道了!所以说,我们的房子就盖到旁边去了,但是前两天邻居给我提了个要求,我当时还心软,答应了,昨天我妈给我说他这样做不合理,然后我想想也真的是,究竟什么要求呢,我带大家上去看一下,一边介绍
我妈已经用树枝把这个路拦起来了,因为后面的地和这边这一片地面的都是我们家的老房子这里,这里原来有一条路,据说是我们之前在这个地方有一个牛圈,为了让牛好走,留了一条路,然后现在我妈这两天,已经把这封起来了,说这里以后不走路了,反正房子也不在这里盖了,己经盖到旁边去了。我们邻居的意思就是说要在这里给他留一条路,把这条路给他留下他好去这边种菜!因为这片地是我们家的,我当时是听他一说嘛,我觉得人家走个路也没关系,加上他家老人家跟我说的嘛,我就同意了,但是我跟我妈说的时候我妈说不行,她已经把这个地方给拦起来了,为什么不行呢?这中间是有原因的,我带大家看一下,我想想也确实是这样子,有点太过分了
这一片地方就是我们邻居家的地,然后原来啊,在没盖房子之前,她这里是有一条路下去他自己种菜园子的,其实很方便,但是我也不知道他又是出于什么想法了,这条路现在都还在,他在自己屋后修堡坎的时候,自己把自己的路用堡坎封起来了,然后非要从我们那个地上去挖一条路,我真不懂他们是什么想法,就是因为有这条路,所以说我妈知道要留路这件事是坚决不同意,我自己也感觉到,其实第一呢给他们家留条路也没什么关系的,也不用搞得这么为难,邻里邻居的经常还要见面,第二嘛,又搞不懂他们家人是出于什么样的想法,为什么偏偏自己有一条路可以走,而且很近的,又偏偏要想着从我们家地里走,这是个麻烦事情啊?唉,反正我家房子又不打算盖这里了,有的人本性他就喜欢抢,想多占一点便宜呗!
像这样的事情在农村经常也会碰到,经常为了修房子宅基地纠纷,争执中间边界闹得脸红脖子粗,大家可能会说了,有什么可闹的,拿出各自的宅基地证,不就一目了然了吗?事实上没有这么简单呀,如果每个人都会好好说话,都能用证据来讲道理,还会发生这么多矛盾呀!本身农村宅基地以前管理就不是太严格,甚至有的都根本拿不出来,相关证明,这也是农村所要面对的 历史 遗留问题,就比如说我家发生这件事情来说吧,我选择了主动相让,古人说的好,和气生财,凡事都要争上一争,相信对他自己以后后代子孙都会有不好的影响的,如果是遇到那种协商不下来的,我希望大家还是把这个问题上报给村领导协调小组,让村里大队出面协调解决,其实呀,最终的结果也都是要看双方能否相互让步
在农村老宅基地,土地使用证都在个人手上 ,晚一些的宅基地都属于集体土地使用证,由村委会保管。出现邻里纠纷首先找村委会干部解决。如解决不了就写诉状递至法院起诉,让法院来解决。
你好,我是方子,很高兴为你回答这个问题。
发生农村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办法如下: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 历史 ,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先找当地村委或者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进行调解。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你好,我是孤独的蘑菇,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邻里纠纷怎么办?农村宅基地纠纷怎么解决?
出现纠纷的地无非是集体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不管哪一种,目前都办理了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手续,坐标点一打,是谁的地一清二楚,如果对方这样仍然不承认,你可以向村集体经济、当地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申请调解纠纷,如果对方不接受调解,可以向法院申请打官司走法律途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受他人侵害。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法律分析:
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农村征地补偿纠纷的解决方式:征地纠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征地补偿裁决也可以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机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协调,而是裁决,协调是裁决的前置,未经协调的不能进入裁决。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谢邀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不是具体的政府部门,是根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县和不设区的市设立,也可以在设区的市或者其市辖区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设立,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其日常工作由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由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代表、有关人民团体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兼任组成,其中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不得少于组成人员的二分之一。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和委员若干人。主任、副主任由全体组成人员选举产生。
因此,建议你按照上述规定,合法合理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分析:如果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被邻里强占的话,带上自己的房产证或者宅基地证,找村委会或居委会帮助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邻居。农村邻居强行占地可以先向村委会进行反映,再由村委会进行调解,还可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反映。未经依法批准,强行占用他人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在农村,农民有两项比较重要的财富,一个是村集体分配农民承包的耕地,一个就是自家的宅基地,这两项也是农民的核心利益。对于一些非常富裕的农民来说,对于这两者的利益可能已经看淡了,但是对于普通农民来说,自家耕地和宅基地哪怕一丝一毫被占了都不行。
事实上,发生在农村的很多农民之间的纠纷,比如吵架、打架甚至出现有农民伤亡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由于耕地和宅基地的纠纷造成的。就拿我们这里的农村地区来说,两户农民房子挨着,属于非常近的邻居,但是他们两家可能完全是仇人,原因就是某一户农民盖房子的时候可能占了一点儿另一户农民的宅基地。
其实有一些新闻中也常见到农民因为宅基地而起纠纷的事儿,甚至是亲人之间。最近安徽省石台镇某个农村的村民,亲叔叔和亲侄子因为宅基地的事儿发生了纠纷,先是争吵,后来侄子直接动手打了叔叔。纠纷的原因就是叔叔已经落户到其他地方的农村,侄子认为叔叔不应该在本村再享有宅基地。
当然,农村地区因为宅基地造成的农民之间的纠纷,并不是因为农民小心眼儿或者农村风气不淳朴,归根到底来说还是因为农村相对落后和贫困,而宅基地又是农民的核心利益,代表着农民在农村拥有的院子,那是家之所在,自然不能让让人侵占。另外,农民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有关农村宅基地的相关规定也不是很健全,这就更容易造成农民因为宅基地问题而发生纷争。
在农村,很多家修房多多少少会有争执,因为家家户户都是挨着的,修房、修路都会有人站出来说占有了自己家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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