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吵架了 她跳楼了 没有拉住她是否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和女朋友吵架了 她跳楼了 没有拉住她是否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第1张

不会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一般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跟女朋友吵架与跳楼之间,虽然是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但是通常这种情况是无法预见的,并且在其跳楼时,当事人有挽救动作,所以不构成犯罪。

法律分析

过失致人死亡罪,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索: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本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这点同有意识地实施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故意杀人罪不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3、 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人重伤,但由于其他人为因素的介入(如医师未予积极抢救或伤口处理不好而感染)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应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广州,21岁女学生被跳楼男子砸中,后截瘫的事情在网上引起热议,很多网友对此都感到非常的可惜,这位女大学生刚读,大三在平常也非常的聪明听话,本来有一个大好的前程,可是却突然天降横祸,从此人生却走上了另一条极端的路,想必任何人都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而女大学生的父母也感到非常的悲痛,对自己的孩子投入了很多的精力,而为了治疗孩子也掏空了整个家庭的积蓄。

这位女大学生在和自己的同学逛街,由于逛累了就在旁边的座椅上休息,可突然有一个男子自杀跳楼,直接砸中这个女大学生,旁边的同学立即选择了报警,而这个女大学生也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由于神经严重受损,双下肢瘫痪,经过医生连夜的抢救,虽然保住了自己的性命,但是双肢却一直瘫痪,需要乘坐轮椅。

有不少网友批评,这个男子自己想不开,可不要连累那些无辜的行人,从这个男子不幸砸中女孩的事情可以看出上空掉落下来,在加速度的作用下就能轻易的将玻璃砸碎,就更别提直接砸到行人的头上了,那后果将是不堪设想严重的危机,附近市民的安全,所以请大家一定不要乱扔东西,而且高空抛物涉嫌违法,一旦被抓住,要将遭受到严厉的处置。

高空抛物也会危害小区的环境,与绿化同时给这些亲戚阿姨增加了很多的工作量,有不少人直接将垃圾扔到了绿化带,让整个小区看起来非常的脏乱,而且高空抛物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也希望大家有一个好的数字,千万不要随意的向楼下乱扔东西,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他人伤害以及最大的财产损失,那么一切后果也将会有肇事者承担。

广东广州女大学生被坠楼的男子砸中后瘫痪,据了解女子的后续治疗是非常复杂的。

现在社会发展是非常的迅速的,国民经济水平相较以往来说有了一个很大的提升,日常生活中很多城市都已经变成高楼林立的景象,让大家觉得中国的发展是非常的迅速的,可是高楼林立其实也存在一定的危险,如果在最高层就非常容易有坠落的,对于本身会造成一定的身体当的损失,同时也很可能会影响到其他人,给他人造成一定的伤害。

我们看到在广东广州有一名女大学生非常倒霉,被一个坠楼的男子砸中,现在根据一系列的医疗治疗之后,这个女孩子也被确诊为瘫痪,这样的消息让很多群众都觉得是非常的心痛的,这是一个花季少女,现在遭遇了这样的人生打击,而她后续的治疗是非常的复杂的,由于巨大的冲击力,造成她的身体各个脏器产生了一定的损伤,后续恢复是十分的困难的,可能还要需要进行一定的移植。其次,这个女孩子的双腿现在完全没有办法进行活动,在接下来的恢复过程中,要经历各种各样的大型手术,确定她的身体到底处于什么样的情况,还要经历比较长时间以及非常痛苦的康复训练,保证这个女孩子在接下来的生活可以尽可能的正常。

通过现在对她后续治疗的一些了解,很多人都觉得是十分的心痛的,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后续是要遭非常多的罪,才可能健康的活在这个世上,而她永远没有了行走的资格。不得不说这个男子想不开的同时也伤害到了别人,甚至让自己的家人面临巨额赔偿。希望在这个社会上可以少一些这样的事件,让每一个人都可以幸福的生活。

该女子可以寻求第三方保险的赔偿,也同时可以向发生坠楼的商场进行赔偿。

因为该男子已经坠楼身亡,而且该男子没有遗产,所以他包括他的家属也不用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只能看看女大学生当时有没有参保,没有保险的话只能找当时发生事故的商场索赔,只能说这是一件悲剧。

一,这件事是怎么回事。

根据广州新闻媒体报道,这件事是发生在广州的一家商场里,一名21岁的女大学生在逛商场时,在椅子上正在休息,突然被一名坠楼的男子砸中,导致。胸椎骨折,神经严重受损,导致了下肢瘫痪,但是这位女生出生于一个普通家庭,家里难以负担昂贵的手术费用。父亲为了给女儿治病,在网上发起了筹款项目,目前主管还是比较顺利的筹到了不少的钱,也正在康复当中。

高空抛物这种事情,在现代社会中已经屡次发生,前一阵就有一个男子觉得消防车出动太吵,于是便向楼下扔出东西,打断了消防车的出勤任务,险些酿成大祸。

二,刑事责任应该追究当事人。

如果跳楼者生还,可以向跳楼者的家属寻求赔偿,可是在这起事故当中,跳楼者已经死亡,所以刑事责任也就无从追究。

除此之外,发生坠楼的商场也是这件案中比较,根据法律规定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应该说这里不允许高空抛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商场作为公共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三,这件事我的看法。

很多情况下,被砸受害者想拿到相应的赔偿和补偿,需要面对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很难及时到位,最终往往以跳楼者的家属对被砸被害者的家属进行道义上的补偿告终。因此,很多遭遇这种不幸的家庭,如果需要对被砸被害者进行救治时,往往只能向社会筹款。

跳楼者在跳楼时并没有受到另一方的胁迫,比如说是你不跳楼我就如何如何的。只是因为两个人吵架从而导致跳楼者一时冲动,选择了不明智的举止。而另一方并没有拿着刀去威胁或则用其他东西去威胁对方,只是因为跳楼者受不了另一方的语言上的刺激,而做出了令人诧异的举动。

从法律角度上来说,他们两个人吵架,并无直接伤害。并不能构成跳楼者有其行为的绝对因素。所以不存在赔偿之说。完全可以拒绝跳楼者家属这个无理的要求。

从道义上来说,另一方虽然没有构成对跳楼者的直接伤害。但是也是间接引发了他跳楼的行为。应该按自己的经济能力和抚平自己心里的愧疚感的友情价格,给跳楼者一定的补偿费。于情于理,多少是要给一点,给多少就看双方是什么关系,和另一方的经济能力了。

你可以通过第三方,进行调节。千万不要直接去找他的家属理论,不要发生正面冲突。这样只会把事情越搞越僵。最好是等他的家属心态稍微好转以后,找个双方都值得信任的人或则群体去进行调节。另一方面,也该对跳楼者进行一些探望之类的,表示你真诚的歉意。如果有必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和调解。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有问题可以再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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