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找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解决,如果社区工作人员解决不了,再报警。遇到这种事情千万别冲动,因为大爷大妈们身体都不好,无论是和老人们理论还是争吵,都容易让老人们血压升高心跳加快,易造成意外事故。所以找社区工作人员调解是最好的办法,因为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经验丰富,和大爷大妈们容易相互沟通解决问题,避免事情激化。
石家庄砸楼梯大爷判了。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法院的判决结果说这个楼梯属于公共部分,属于公共所有,不能私人占有。
本次事件矛盾的起因是涉案小区楼梯过道的归属问题,陈大爷认为他有合同,根据开发商给他的承诺及补充协议,该过道属于他个人所有,于是采取了一系列所谓的维权的自救行为,但是很明显这是错误的。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楼道属于房屋的公共设施,是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因此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管理企业都不能擅自占有,损害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否则就是侵犯相邻权的违法行为。
根据法院判决,小区的部分业主已经向法院起诉并且已经胜诉,那么在陈大爷拒不配合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的方式对其进行警示,督促其配合执行。如情节过于严重,也有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陈大爷一意孤行,一再砸毁楼梯且不进行修复的话,还有可能涉嫌到故意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观其全案,客观的说,陈大爷本身也是一个受害者,涉案小区的开发商在设计和建造之初明显是图一时方便而耍了小聪明,导致陈大爷在认识上产生了误区。但是毕竟他的手上有和开发商签订的补偿协议,陈大爷可以在不违法、不侵犯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拿起法律武器起诉开发商,要求补偿。
案情简介:陈大爷本来是和开发商有矛盾,他封掉单元口、砸掉楼梯的目的只是为了绑架楼上住户一起给开发商施压。陈大爷和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拆迁补偿协议,按照双方的协议,开发商需要补偿陈大爷一、二两层,同时协议明确房屋长度为6。5米,而交房后陈大爷自行测量,其房屋内部长度加上楼道长度才正好6。5米,所以陈大爷以此为据把楼道独占了。
调解过程:
陈大爷的态度就是自己有合同,已拆楼道就是自己家的私有财产,而且建房前自己根本不知道楼上还有5层住户,所以自己不会妥协。而开发商的态度也是模棱两可,他们也说不清其中的道理,只是说房屋都已经正常交接完成,陈大爷肆意破坏属于其个人行为。物业则表示自己不是执法部门,只能安排利益各方见面协商,实在协商不成他们也没有办法。正是这种各方都无所事事的态度,让本单元3至7楼的居民有家难回。
陈大爷第一次砸掉楼梯之后,楼上业主曾联名将陈大爷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定楼梯间属于公共区域,陈大爷属于非法侵占公共空间,随后判决陈大爷尽快修复楼梯。法院判决后楼梯曾被短暂的修好,但是陈大爷不服气,再次将楼梯砸毁。没办法,楼上业主再次将陈大爷诉至法院,第二次楼上业主依然胜诉,但这一次楼梯至今未被修好。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一条
公共财产的范围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我还真是经历过,现在邻居已经搬走了,做了3年的邻居,我家是自己的房子,她家是在隔壁租的房子。她女儿跟我女儿一个班,因为怀孕要找离学校近的房子,我就好心帮她介绍隔壁的房子,一开始还相处不错,到后期就是开始不管自家的孩子,每天在我家吃饭玩,孩子自己不回去从来都不会主动叫孩子回家,不上学的时候经常从早上起来到晚上一天都在我家,连吃饭都不叫回去,再就是发展到我每次出去,听到开门她就会在门口等我,让我帮她捎东西,吃的用的各种各样的都帮她买过。我给女儿买的衣服邻居看着好看就要链接买一样的,我买的衣服也要买同款,真是无语了,买了新衣服都不敢叫她看到。她怀孕后期到生了二胎一年多都是我帮她接送孩子,买菜。基本上有求必应,本来觉得帮点忙也没多大点事。后来有一次老公单位组织出去玩一天,邻居主动说可以让女儿在她家吃饭,谁知下午放学回来女儿说再也不去她家了,你们有事就给我留下钥匙,我自己在家泡方便面吃。问了半天女儿才说中午在她家根本没吃饱,留给盛了半碗饭,还没吃完就把菜收拾了。觉得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她家孩子在我家吃过多少次饭都不记得了,在她家吃了一次还没吃饱。真觉得这家是一家子白眼狼。事后人家跟没事人一样。再以后我出门都是尽量不发出声音。最后在门口等我,还问我怎么好几天都没买菜了。遇到这种奇葩真是醉了。
隔壁有个寡妇,虽然生活色彩多了,但说实话,我每天要被老婆骂一顿,让我不准理那个女人。而且,我的内裤也经常丢失,不知去向。
搬家搬到镇上的一个小区,第一天过来跟着老婆拿了点东西拜访左邻右舍,其中,隔壁那个王寡妇让我印象很深刻。
送东西到她家的时候,正好听到她家传出奇怪的声音,等门打开,是一个衣衫不整,头发凌乱的女人。这应该就是王寡妇,前面听别的邻居说起过,住在我家隔壁。
可看她这样,应该不是一个人在家,那里面肯定就是有个男人了。老婆和她匆匆说了几句话,马上拉着我就走。其实,透过王寡妇我已经看到里面有个男人。
今天去拜访其他邻居的时候,他们就说我们隔壁其实住着一个寡妇,夫家姓王。老公因为车祸去世,留下她一个,连孩子都没有,夫家的长辈也没有管她。
他们还说,经常会看到王寡妇带人回家,时常听到她家里传出来奇怪的声音。都说是个不要脸的女人,没想到,白天也这样。
回家老婆就把我训了一顿,说我刚才直勾勾的盯着王寡妇看,是不是对她也有想法,我连忙解释说看到里面有人,老婆让我不准跟这个女人打交道,说了一堆话让我记着。
就这样,我们在这里住下。可有天我发现晒在外面的内裤居然没了,那天风大,我以为是被风吹走,也就没管。
又过了几天,我的一条刚买的CK也没了,这可是我很喜欢的一条,这风也太厉害了。接下去几个月,基本每个月我都会丢一条内裤,老婆还以为我穿破了,说我怎么回事,我就说没了。
在老婆的提议下,我在阳台装了监控,最终发现,原来是隔壁王寡妇偷走。我跑去质问她,她支支吾吾了半天,最后赔了我几百块钱,还说以后再也不敢了,我便没有追究,反正有钱可以买。
不久后,王寡妇搬走了,听说嫁给了别人,我们的隔壁换了一个邻居。
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她怎么可以做到这么肆无忌惮,但想想,她一个女人嫁出来,老公没了,婆家不管,娘家还能给多少关爱。
不管她为什么偷了我的内裤,当我知道,在她心里肯定已经有块被扭曲的空间。只不过,我没把它掀开,令她难堪。
我的邻居,我往家门缝里面塞安全套,门上还贴着他的留言,如果太忘情,请用胶带封住嘴,小声一点,太过张扬,会被人惦记!
这个事情其实怪我和我老公,由于是新房,刚入住没多久,并不知道隔音效果那么差,而且我们楼上没有住人,我们感受不到隔音效果。
新婚,新房,自然少不了造人,婆婆催的紧,所以老公每天晚上都要交作业,而我不知道是不是太敏感,自己并没有感觉到有很大声音,不想确影响到了别人。
有天晚上正常交作业之后就睡了,第二天起床上班,推下门就有东西掉下来了,捡起一看是个安全套,门上还贴有一张纸条,(内容如本文第一段)当时特别生气,怎么可以这样侮辱人呢?
我老公当时就想去敲人家门,被我拉住了,我说都等着上班呢,别纠缠了,有啥事晚上回来再说,上班一整天都在想这件事情,慢慢的想通了,觉得是自己不对,既然人家说那么难听,一定是骚扰到人家了,否则谁会那么闲的没事呢?
晚上回来我跟老公商量了一下,觉得确实我们做的不对,我让我老公买了东西,去邻居家道歉,邻居打开门看到是我们,反而很尴尬,把我们迎了进去,我们就拿出认错的态度把这个事情说了。
没想到效果特别好,邻居马上承认他做的也不对,太极端了,寒暄一会,大家握手言和,回来后我们马上买了隔音棉,把卧室全部又贴了一遍,以后在也没发生过这种情况。
现在见面仍然打招呼,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没必要都闹的那么僵,你们觉得呢?
我的隔壁住着一个神经质的女人一一蔡**。
刚搬来没几天,我就见识了她的厉害。
那天刚下班回家,我要在小区门房里取个快递。
看门的王大爷正在和她吵架。
说是吵架,其实说她在训斥王大爷更合适。
我在翻找快递的过程中听出来了事情的缘由。
蔡**也是来拿快递,快递的包装破损了一点。
蔡**说是王大爷弄破的,想偷看她的隐私。
王大爷解释说快递送过来,他碰都没碰过。
可蔡**不听,非要让他道歉,而且要书面的。
胡搅蛮缠了半天,一直等到管理处刘主任来了,帮着写了道歉信,王大爷签了字,蔡**才罢休。
蔡**心满意足走了之后,刘主任数落王大爷,明知道她不讲理,就不该跟她争。
那天的事发生之后,我平常遇到她都尽量不看她,少说话。
虽然我一直小心谨慎,但在三个多月之后还是惹到她了。
那天早上进电梯刚好跟她一起。
“你是不是偷看我了?”蔡**突然问道。
“没,没有啊。”我有些紧张的回道。
“没有你为什么说话结巴?”她问。
“我……”我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没话可说了吧!”蔡**得意的说:“臭不要脸!”
电梯里还有好几个邻居,我当时脸上就有些挂不住。
“你骂谁呢!”我忍不住回怼她道。
得,这一吵不得了了,蔡**非说我骚扰她,打电话报了警。
接电话的110问她什么事?
她说我在电梯偷看她!
那边一听无语了,说又不是在家里偷看,他们管不了。
这话把蔡**气着了,对我破口大骂。
我急着上班,没答理她。
晚上我带着玲子回来烛光晚餐。
刚吃完饭,正看电视呢,门口传来了敲门声。
打开门,是蔡**和两名民警。
“怎么了?”我问道。
“这位**报警,说你偷看她洗澡。”民警说道。
“开什么玩笑,我会偷看她?”我哭笑不得道。
“你刚刚就偷看了,不要不承认!”蔡**指着我鼻子说。
“我刚才在看电视,压根没出去过。”我说。
“谁帮你证明?你就偷看我了!”
蔡**以为我还是一个人住,没人帮我证明,就想诬陷我。
“我能帮他证明。”玲子从房间里走出来说。
蔡**见我房间里居然有人,阴谋破产气的不行。
我指着玲子对民警说:“她这个人就是喜欢诬陷我。谁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在家,会去偷看长这么丑的女人?”
民警忍不住想笑,故作严肃的说:“不要人身攻击。把身份证拿出来我看一下。”
民警查了一下身份证,就准备离开了。
蔡**还在哪辨解,说可能是别人偷看的,她没看清。
“小子不错啊,你上星期天带回来的那个红衣服的,比她漂亮多了。”蔡**临走的时候丢下一句话说。
“这女人心眼真坏,想尽办法坑人。你说是吧,玲子?”我说。
“嗯,是挺坏的。”玲子板着脸问道:“解释红衣服女人咋回事吧!”
“呃……”
初中的时候,隔壁住了一对三十岁左右的夫妻。一儿一女,男的开药店,女的家庭主妇。
这个女的话特别多,唠嗑达人,家里办酒席的一周内前后敲门找我家借了食盐、醋和酱油、碗十个、盘子若干、筷子若干、打火机一个、蜡烛若干、空心菜一把…
别问我为啥记那么清楚,抱着西瓜开门的我一直觉得她是个事逼。
结果有一天,依然愚蠢的我下了晚自习回家,钥匙取下来之后,忘了带上门。凌晨两三点的样子,隔壁开药店的回来,看到我们家门洞开着。夫妻俩一商量,觉得出事了,赶紧让小孩跑去楼下叫保安。两个人抄着菜刀(苦笑,真的是菜刀),一前一后打着手电筒,进到我家门来确认情况。
我爸妈半夜惊醒,面面相觑,四脸懵逼。在保安上楼确认了我们家安全之后,他们再三提醒要记得锁门,才带着小孩离去。
第二天醒来莫名其妙被骂的我,居然觉得懵逼又暖心。
这届邻居不错。
然而自从爸妈离婚后,房子卖了,搬家都八年了,我再也没有回过那个小区了。不知道旧人是否还一样。
希望好人一生平安!
前几年,为了孩子上学方便,我们在外租房,见识了一个奇葩的邻居。
一、在楼道里养鸡
他家住在楼上,楼道里公共部分成了他家的储物间,一个约2平方米的空间,最初摆着鞋架子、不用的花盆、纸盒子等等。后来,楼道里开始散发出一种难闻的腐臭气味,我走上去看,只见他家又摆放了一个铁丝笼,里面竟然养着两只母鸡,鸡粪也未及时清理,散发着恶臭。我敲敲他家的门,一个斑秃脑袋探了出来,恶狠狠地问有什么事?我见状,自知不好惹,推说敲错了门,然后闪退。
二、制造噪音
他家有女人,只要在家,不管白天黑夜,总穿着高跟鞋走来走去,鞋跟咚咚咚地敲击着楼板。我和他家隔着两个楼层,晚上竟也能清晰地听到。不仅如此,他家经常包水饺吃,每次都大力地剁饺子馅和砸蒜泥,搞得整个楼道里都不得安宁。楼上的邻居小李实在受不了噪音污染,去找过那家,结果是大吵一架。那家的奇葩理由很是雷人,说房子是他家花钱买的,在家干啥别人管不着!气得小李嘴只哆嗦,说不出话来。
三、强占绿化带
那家应该是从农村进城务工的,各种生活习惯都那么格格不入。除了不讲卫生和制造噪音,他家还占用楼下的公共绿化带种菜。楼下的绿化带,原本植有草坪和灌木百日红,结果被他家给拔除了,原址开垦出一块约6平方米的菜地,种上了大葱、韭菜和辣椒。为了防别人进入,他们还用木棍铁丝圈围起来,破坏了绿化带整体景观。因为有了前面的麻烦,住户和物业也懒得生闲气,这事就都睁眼闭眼地无视了。
这种奇葩的人家,自然也不会有“远亲不如近邻”的想法,他们家只能关上大门朝天过,与邻居再无任何沟通交流。其实,这样是不是很可悲呢?
以上是我的观点,欢迎评论和关注!
人说奇葩邻居一般认为只有悍妇或者泼妇。我说出来你却难以置信;我住小区前面一栋楼,就有这样俩位七旬开外,头顶教授与老师头衔,貌似恭心实爱占人便宜,且带小偷形为的男,女各一老人。
认识他前以为他是位德高望重,文质彬彬矮个子老人。自听有人告诉我;我种的花钵辣椒连钵是被他所偷,我开始还真难以置信,后来,他又将我的空花钵及桂花树苗,浴盆种的韭菜也偷走,我才如梦方醒!
更可气的是;去年又将我插枝己成活的木槿花苗拔去好几根。
他偷窃时间掌控很“得体!”都是在人们下班做饭、午休无人时下手。
经常在全小区转悠见爱有隙就动手,也被邻居大姐当面斥责过他;你这么大年纪了,工资又高(每月退休金七八仟),怎那么爱占别人家小便宜?他却亳无愧色,装聋装哑无视离去……
哎!这样的小偷教授小区岂只一人?还有一位七十出头退休女老师,更是“精宜求精”。不仅将我的蒜苗及辣椒多次偷摘,还将地底生姜先抠走,再将上面姜梗又插入,待我发现姜叶怎么焉了?拔出姜梗一看;呀!真是偷窃老师高手!“姜去洞空枉留叶!”
有知识不等于有道德,有素质。无论是有文化或无文化人,良好的自生修养与品德应放第一位,人无廉耻,百事可为,一旦被人识破,嗤之以鼻,狗屎不如!
楼上的邻居家里厨房水管爆了,我四楼,水从他家流下来把三楼都淹了,我所有的屋顶都在流水,可以想象出来有多严重,找他理论,他家有个老爷子七十多岁,完全一副我把他淹了的感觉,坐在我家里那阵势你都不知道他有多厉害,看他岁数大,也不跟他吵,把他请了出去,万一他一激动跌倒在我家那还麻烦了,他一家人只有那个儿媳妇说话还客气些,后来重新粉刷墙面又赔了几千块告终,从此见了老头再不搭理,这样的邻居真的没法处,再后来我就搬家了~
不要脸的奇葩邻居还真见过,而且生活在我们一个小区里,他目前应该有七十多岁了,退休工资蛮高,脖子由于生病烙下的病根子,有点斜歪,远远望去骑着三轮车的他歪着脖子一边流着口水一边就要翻车了一样。
他原本是浦西工人,招女婿到我们村里做了上门女婿,他老婆其实也不是她父母亲生的,只是她父母生了一个侏罗女婴,怕她长不大就抱养了他老婆,得确那个女婴长大后也就一米不到,女婴到了二十岁,父母就死了,等到女婴到了四十岁左右,他们给她找了个痴呆男人给嫁了。
但不要脸奇葩的是这个邻居自从知道他老婆和村里的邻居有染后,不去阻止也不吵闹更不离婚,而是天天到外面找女人玩,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他的把工资几乎都花费在外面的女人身上,他老婆也不管,各管各的。
而更奇葩的是,他的大女婿给他妻子介绍到他朋友那儿去工作,可没多久就给他的朋友泡上
了,以致离婚,他不去规劝女儿,反而变相的找上门去找那个和他女儿想好的男人要钱去,以致到最后弄得人尽皆知。
而他现在还是半夜三根歪着脖子骑着那辆三轮车到处去那种“场所”找妹子玩,有时被拉到派出所,他也无所谓,反正他老婆会来弄他回去的,一副死猪不怕活水烫的感觉,这样的邻居是何其不要脸加奇葩啊。
我们一栋楼3单元有这么一档子事。因为下水堵了。是东户,楼里的东户各家出钱准备疏通。因为三楼的住户做水暖的,他说有认识的做疏通下水,然后大家把钱交给他让他找人去疏通,结果不知他找没找人,也不确定找的人会不会疏通下水。总的来说是下水没通。这下各位住户有意见了。尤其是一楼的,因为不住人还摊上交钱不高兴了,就不管了。这下好一至六楼的水都从窗户往外倒。想想一二楼还好,三楼以上可就倒墙上了,这墙上就象画了画,而且地下都是脏水臭哄哄的。附近的人去找居委会,找物业。居委会物业出面没用,一楼的住户就不同意疏通。要疏通必须的去一楼住户家里。没办法这种情况持续到冬天,因为北方冬天结冰越来越厚。我这才发现那里有那么厚的冰,人们开车出行不方便。有人打电话给电视台报社最后打市长热线,好多人反映,终于在过大年前解决了。遇上这样的邻居我也是醉了!
如果楼下噪音过大,可以和楼下的居民心平气和的交流一下,一般情况下他们是会听取你的意见。
如果不行,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解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由公安部门查处。
如果协商无效,可以依相邻权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处理。警察调节仍不管用者,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告他违反相邻权,噪音严重影响了你,赔偿你的精神损失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章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五十八条(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还规定: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但具体怎样限制作业,该规定没有明确要求。
摘要:在小区兢兢业业工作12年的大爷被辞退,无奈又感伤 孩子放暑假了,非要吵着要去姥姥家。实在拗不过孩子,只好前行。临走之前才得知在小区看门的大爷要被辞退了,实际上这事已经酝酿了好久,我实在羞愧于自己信息的闭塞。之所以还没走,是因为他还要争取自己最后的权益。听大爷细细说来,不禁感慨万分。
大爷在这个小区已经工作了近12年,是在小区建成后的第一位传达室大爷。看大门工作自然没有签劳动合同,更没有交五险一金,仅仅一个月1200元的工资。就这样大爷依然兢兢业业的干了12年,没有任何怨言,直到开发商公司把物业交给环卫,一朝天子一朝臣,然后大爷被扫地出门,毕竟这份工作也是很多人需要的。在大爷即将搬离之际,小区有个律师,给大爷支了个招。按照劳动法,在一个单位工作10年以上被辞退,要每年补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公司需要给大爷14400元,差不多算是一万五吧。但是公司不给,大爷降到了一万,公司依然不给。无奈之下,大爷只能做当了“钉子户”,不给钱就不走人。大爷不走,别人自然无法过来,事情就这样僵住了。其实大爷也别无他法,一个一字不识的退伍老人,他还能怎么做呢?只能用这种凄凉、悲壮的方式争取自己的利益罢了,无可厚非。
在孩子姥姥家待了三天,等我回来的时候,已是人去屋空。我不知道事情是如何解决的。希望大爷拿到了补偿吧!只留下大爷曾经居住的两间小平房孤单的矗立,散发着空旷的凄凉。晚上出去扔垃圾,大爷小屋再也没有灯亮,没有电视机的声音,更没有躺在躺椅上悠闲的大爷,阒寂的房间空的让人发慌,小屋满是黑夜涂抹的浓厚的凄凉。心里万般滋味难以言表。人面不知何处去,秋风依旧笑空空。
我跟大爷熟识大约是在搬到这个小区的一年左右。小区不大,共三栋楼房,我住中间楼,正好我所在单元与大爷的看门小屋正对着。每次出门几乎都能遇到大爷,有时在屋里看电视,有时彳亍在小区中,清扫角角落落,漫步周周边边。无疑大爷是尽职的,有着退伍军人的勤快与执着。有时朋友来串门,我还很感慨的给他们说,这个大爷真是太认真了,太负责了。朋友们会心一笑,似乎没有真正理解。可能他们很难相信有人会做到这样。在这一瞬间,心里涌起无限凄凉。尽职尽责的大爷,把小区当成了自己的家,全心全意的呵护着小区的每一寸土地。谁家吵架了,谁家搬走了,谁搬来了,谁在哪工作,谁的太阳能又忘关了事无巨细,细致入微,甚至有些八卦。这是把小区当成自己的家了啊,虽然他在这个小区没有一平米房子!每念及此,心里的万般情愫不知与谁说。这样的兢兢业业的老人,珍爱小区如家的大爷,被残酷的扫地出门了。更讽刺的是,由于小区规模太小,环卫局认为不挣钱实际上是不愿意接手的!我理解了大爷的无奈与愤怒,更理解了大爷为什么把拔掉了栅栏上茂密旺盛的月季花。整整12年的月季花,已经成为小区不多的美丽景致的月季花就在大爷的悲愤中被拔出、扔掉,残忍而又无奈。
大爷常年一个人居住,只是在每年的八月十五及过年到女儿家吃顿饭。老伴可能去世的早,自从我搬过来大爷就是一个人。常年待在自己的小屋里。孤独、落寞。这个小区是他没有房子的家。在小屋的东边有一块空地,每到时令季节,总会出现诸如土豆、茄子之类的家常蔬菜,在大爷的精心呵护下,翠绿、茁壮、欣喜。有时我还去摘几个,这可是纯绿色的,在城市中是可遇不可求的。后来,应创城文明办的要求,改种了绿化绿植,暗红色的叶子,墨绿色的树茎,千篇一律,毫无生机。城市文明的建设者们,连这几平方的土地都不放过,工作态度的确值得钦佩,对文明的理解实在不敢恭维。
我喜欢自己洗车。每次只提个桶下去,直接到大爷屋里接水洗车,跟大爷神侃几句。或许是一个人久了,大爷的话题就如同水龙头的水哗哗的流出来。我只管静静的听,时不时附和几句,等车洗完了,大爷的心情如果刚洗完的车,干净、敞亮。有时还会主动给我提水,其实已经洗的差不多了,用不了那么多水了,但我依然把大爷的好意全部洒在了已经干净的车上,到后来直接送我一个桶,嘱咐我放到储藏室,以后洗车时连提桶都免了。小区附近有个集市,车程大约10分钟。记得有一次,我打算去赶集,下楼时看到大爷正在屋子里,顺便问了一句。大爷,我们一块去赶集啊。大爷欣喜不已,说正好他也想去买点芸豆,正愁着怎么去呢?我倍感欣慰,又为大爷做了一件事。
我跟大爷的交集就是这些平凡甚至平淡的事情。可大爷的勤快、质朴、认真感染着我。没有血缘关系的我们貌似亲人,都在替对方想着,有一种模糊却又清晰的温情。这是我一段宝贵的人生经验,我会保留、珍藏,享用一生。
旧的浪花退去,新的浪花就会接踵而至。可雨后未必都有彩虹,可能也会是一地狼藉,旧人已去,新人未至,这个空档留下的不仅仅是空白。走了的留下了什么,新来的会带来什么?在工作中体现人性的真实。真实的让每一个人觉得那个他已经成为我们的一员。习惯并且自然。只把工作当成工作,便失去了工作的意义,甚至偏离了生活的本质。每个人在为生活忙碌奔波,蝇营狗苟的计较,精致的利己,疲惫的回家,无奈的感叹,孤独的睡去,天亮之后继续重复恼人的昨天。生的意义已逃,活的乐趣早亡,为之奈何?闪烁的繁星点缀着夜空,铭心的流星让人回味无穷;聒噪的蛙声是夏天独有的背景音乐,失去了这样的音符夏季就会变了颜色。时不时驻足,慢一些,倾听一下风的声音,呼吸一下阳光的味道,体味一下自然的纯粹,或许你会畅快很多。
我不知道大爷以后的生活会如何,是否还会工作?但我可以想象大爷在离开小区时那颀长孤寂的背影中掺杂了太多的悲伤与凄凉。彼时远在外地的我,无法送别,空留遗憾。这样的遗憾或许就是一生。只有在心里默默的祝福大爷,希冀他在以后的时光中幸福安康! (责任编辑:副主编)
见面先和他打招呼,见面的时候随时保持笑脸,他说就随他说去 ,反正对自己没有什么损失,,
要笑脸以对
人都是一样的
先搞好关系以后就好了
尊敬人家就会得到人家的尊敬
其实我看到这个新闻之后,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十分惊讶。自从之前的“小区内广场舞影响上班族睡眠”的新闻被爆出,与广场舞相关的新闻也屡见不鲜了,我甚至对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已经免疫了。
关于此事,我想引用印度国宝级演员阿米尔汗的一句话:“我们要尊敬长者的行为,而不是年龄。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正确,那么不管他多大岁数,都不能去尊敬他,反而要去指责他。”
在此条新闻里,打篮球的小伙子一般都会在傍晚较凉快的时间去篮球场打球,打到晚上七点,将篮球场让给大爷大妈们跳广场舞。然而随着夏天的日益逼近,在这个没有照明设施的篮球场上,七点前较凉快且有亮光的时间很短,不足以供小伙子们打球。大爷大妈们却仍然按照之前的时间去跳广场舞,每晚七点准时到达篮球场。这,就是双方冲突的原因。
现在,我要责怪大爷大妈们的并不是他们不按照时令修改跳舞时间,而是他们打人这件事。我们暂且不说篮球场应该是打球而不是跳广场舞的地方,大爷大妈们跳舞的地点并不适宜。此事的关键是,一群大爷大妈把一个小伙子围在中间,实施暴力。
我觉得依仗自己年纪大就肆意妄为这样就很尴尬了。
事实上,经过这件事,我再联想到“扶不扶”“公交车让座事件”,就让我对“老人”这个群体产生了一种刻板印象:倚老卖老。我希望老年人可以和年轻人坐下来好好谈一谈,用对话的方式,而不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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