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情侣吵架,女方要求分手,男方就去女方家里闹,威胁要跳楼,那么如果男的真的跳楼了,女方有责任么,

男女情侣吵架,女方要求分手,男方就去女方家里闹,威胁要跳楼,那么如果男的真的跳楼了,女方有责任么,,第1张

是有责任的,但不构成犯罪。

一、没有法定救助义务的,不构成犯罪,但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有法定义务而不救助的,或构成故意杀人罪。

二、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及理论,法定救助义务情形主要有:

1、危险源

先行行为导致危险产生的,例如,你家养大型犬,然后你养的狗咬人,你就有救人的义务,你不救,就涉嫌故意伤害罪。

开车违章驾驶不小心撞到人了,就有救助的义务,不救跑了人死了。就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2、特定关系

例如,医生与病人,消防员与火灾中的被害人,游泳场的救生员与游泳者等;

负有救助监督关系的,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幼儿园阿姨与小朋友等这种的,是有救助的义务的。

3、特定领域的监管者

有人在马路上自杀,你作为一个路人,不救助,不构成犯罪。(你对马路没有监管的权力与义务)

如果有人在你家里自杀,你旁观不救助,可能构成犯罪。(家是你的地盘,有监管的义务)

有人在公园里自杀,公园的保安看到了不救助,可能构成犯罪。公园里的游客看到了,不救助,游客不构成犯罪。(公园的保安是公园的监管者,游客不是监管者)

  吵架之后对方自杀,一、主观上你没有犯罪或杀害对方的意图;二、客观上你也没有做出导致对方自杀或死亡的行为,对方的死亡与你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你没有法律责任。

  不过,有一点特殊的,如果是夫妻或者父母与子女这样的互相有扶养义务的。有劝阻对方以及救助对方的义务。这种情况下见死不救或者言语上挑衅对方去自杀,可能会视情况负相应责任的。

1、排除邻居有精神病史,历史自残,自杀经历,其它精神压力或者生活状况造成的轻生压力而跳楼造成死亡的,不需要你负责的。2、你刺激了邻居,并且产生主要影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并且后果比较严重!

这样玻璃心的人其实是要不得的,这样的人或许真是你一辈子的诅咒,她会让你活的小心翼翼,让你感受到被依靠的感觉,你能把他从死亡的边缘上拉回来几次,一个连自己都不珍惜的人,他怎么会懂的珍惜别人,提替别人想想,这样的人该弃就弃吧,不过要选择时机,如果真的跳了,那可他就给你送了个一辈子的礼物。

一般夫妻吵架也就摔盆摔碗,最多大打出手,可这对夫妻吵架吵过了火,竟然双双跳楼了

12日早凌晨五点,在沈阳皇姑区富山花园发生一起悲剧——一对年轻夫妻吵架后双双从五楼跳下,其中男方在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身亡。

“咣当”一声惊动邻居

“我就听‘咣当’一声,还以为大风刮掉什么东西砸下来了,隔了几分钟才听见一个女的开始哭。”家住富山花园的张大爷向记者讲述,早晨不到五点,他刚刚起床,就听见响声和女子哭声,随后他赶紧打开窗户,看见楼下一个年轻女子跪在草地里,正在低头嚎哭。

“不对劲啊,这是跳楼了。”张大爷见此情景马上拨打120,110报警。

当时天还蒙蒙黑,但是一些晨练的人已经在小区内活动了。住在富山花园八号楼的陈女士也目击了这一幕,“他们是两个人一起跳下来的,从五楼。”陈女士家就住在事发楼的正对面,她没看到跳楼的一瞬间,只是听到“咣当”一声。听到响声后,她马上到窗口查看,发现对面楼下有一男一女,男的身穿一身黑,面朝下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女的跪在草地上,低着头哭。

120急救人员赶到后,对两人进行检查。其中跳楼男子伤势较重,全身不能动,头部有血,但意识还清醒,嘴里喊着“腰疼”。跳楼女子伤势较轻,双腿不能走路但还能坐起来,警察问她怎么回事,她不说话只是哭。

二楼空调“救人”一命

跳楼的年轻夫妻不到三十岁,他们被紧急送往附近医院抢救。三个小时后,记者从医院了解到,跳楼男子因全身多发性骨折,内脏多器官破裂,经抢救无效死亡。女子全身多发骨折,但无生命危险,被送外脑外科救治。

“是二楼的空调救了人一命,”张大爷根据现场猜测,这两人从五楼窗口跳下来,坠落时可能先砸在二楼空调外挂机箱上,随后又滚落到地面。而一楼草地比较松软,所以他们才有一人幸免于难。

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二楼空调机箱被砸得凹进去一块,草地上也被砸了一个坑。

吵架一年最后闹出悲剧

事发后,住在一楼的老太太一开窗,看见自家花园内躺着两个人,满脸是血,吓得浑身哆嗦。

据小区居民讲述,这对年轻小夫妻经常吵架。从去年开始,邻居就总听见他家传出打骂声,有时半夜吵,有时凌晨吵,没想到打了一年,竟发生了跳楼的惨剧。

“夫妻之间要相互包容,有什么问题要共同面对,共同解决,怎么能不好好珍惜生命闹出人命呢!”这起事件让张大爷觉得非常惋惜。

夫妻有什么问题非要采取极端行为呀,真的是可怜又可悲!

夫妻之间有扶助的义务。

妻子在发现丈夫有自杀倾向时,有劝阻的义务。

妻子如果没有尽到劝阻义务,丈夫跳楼,妻子是要承担责任的。

妻子以过失致人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另有规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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