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回应称正在核查中,暂时没有发现异常,学生们都在正常上课,已经把情况反映给公安局了。教师为人师表,要以德服人,不应该动手打人,期待官方的调查结果。
1、山东一高校辅导员在教室内殴打学生被曝光。教师和学生应该互相尊重,信任,友爱。然而在山东现代学院却出现了这样的一幕,有人上传视频,有位老师在教室里殴打一名女生。视频中有学生上前阻止老师的行为,结果老师和学生发生了争吵。网友看到这个视频后,纷纷批评这名老师,教师的职责就是教书育人,殴打学生是错误的行为,也是违反教师守则的行为。
2、山东一高校校方的回应,正在核查中,各学院在正常上课。山东现代学院回应记者称,他们得知情况后,正在着手调查中。发生了这么严重的事,视频已经在网络曝光,这所高校已经报警了。教师打学生不对,教师对待学生的态度有问题。教师对学生要以教育为主,不应该进行体罚,但是事出有因,希望山东现代学院能做好认真调查,告诉大家这件事情的真相。希望这件事情不要影响学生的正常上课,也希望不要影响老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老师和学生应该相处得很融洽,有问题应该积极解决。
3、该如何处理师生之间的矛盾?教育应该因材施教,每个学生都是不同的,老师要对学生一视同仁。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学生犯了错误,老师批评教育学生,这样的老师是负责的,但是老师要注意方式方法。老师和学生发生了矛盾,双方都应该心平气和的处理问题,学生应该尊重老师,不应该和老师对峙,吵架。老师要以德服人,要注意语气,注意态度,视频中的学生已经是大学生了,即使他们犯了错误,也不应该对他们进行体罚。如果该名学生违反了学生守则,老师可以向学校进行汇报,如果这名学生犯了更严重的错误,可以联系家长,到任何时候都应该保持冷静。
法律分析:学生老师打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清责任,再进行处理:如果涉嫌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对于学生,应当坚持以批评教育为主。反之,老师有过错的,涉嫌体罚学生,或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一般情况下被判刑是会开除公职的,具体的要看教师所在学校的意见。《教师法》第十四条收费岛剥脱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所以就有可能教师判缓刑是要开除公职的。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的特点:既判处一定刑罚,又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期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缓刑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从裁量是否执行所判刑罚的意义上说,缓刑是一种量刑制度;从刑罚执行的意义上说,缓刑也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服刑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缓刑的考验期: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对缓刑犯的考察和缓刑的撤销: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先要弄清是因什么原因争吵,然后再进行调解。
1、若因学生问题,应从学生的现实角度去考虑,以教育学生为目的进行协调。
2、若因教学问题,看谁说的符合知识点、教学方法科学有效,就按谁的进行实践。
3、若是利益关系,就要调查了解情况后,学校酌情处理,以调动工作积极性为目的。
4、若因私人恩怨,对双方进行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远亲不如近邻,以团结和谐为方向进行劝解,老师应为人师表。
……
总之,学校领导对老师除了关心,还要经常与他们沟通交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尽量不矛盾解决在萌芽处。
尊敬的领导:
20年月日,我与同事发生了争执,事由起因是因为我与xxx同志因为的事情开始吵架,到最后出手打人。对于此事,王主任当天中午就让我们回家写检讨,我个人并不是特别情愿,当天我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内心我并不认为自己错。也是因此,导致了3月17日我再次和他出手打架。
其实,不管我个人对他有多大意见或不满,我不能以这种极端的方式去解决这件事情,我在回家这几天白天黑夜里都在思考,我觉得自己的行为是幼稚并冲动的!
这几天我在网上找什么叫“团结”、“团队组织”“一个人的个人修养”等文章。看了许多也明白了,做人要有忍让度的道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忍!人的优雅关键在于控制自己的情绪,用嘴伤害人,是最愚蠢的一种行为。可是那天我没有做到,事情发生后,我现在在此向领导和同事表示歉意,这件事情是我不对,并影响了同事们的工作!在这里我做出深刻的检讨!
一个人长大的过程,就是不断获得自由的过程,也是学会管理自己情绪的过程。我们的不自由,通常是因为来自内心的不良情绪左右了我们。一个能控制住不良情绪的人,比一个能拿下一座城池的人强大。
藏在内心的不良情绪在生活中时时涌现,所以我要学会去控制,人的一生有太多的路要走,有太多的事情要去经历,有太多人需要去接触。我的愤世疾俗能带给我什么呢?我要学会去看待、宽容、包容我身边的一切。学会大度、宽容、细致的去处理在身边发生的每一件事情。
我应该做到团结,团结是由多种情感聚集在一起而产生的一种精神。团结并不只存在于志同道合的人群之中。想要成为一个团结优秀的集体,只需要我们都用真诚去面对集体中的每一个人,让这个集体里的每一个人,都感觉到心灵的温暖。学会在他人的赞赏中寻得自信,而不是狂妄自大;学会倾听他人的话语,而不是妄加评论;学会客观地看待他人的言论,而不是偏袒憎恶;学会发现他人的优点,而不是放大缺点;学会平和地对待他人的缺陷,而不是挖苦讽刺;学会在必要的时候让步,而不是斤斤计较,正所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理所当然的,彼此之间还要互相帮助,这样才是一个团结的集体!
一个团结的集体所遇到的任何困难都会迎刃而解,因为集体拥有个人无法比拟的无穷智慧。友爱产生动力,和谐铸就辉煌。虽然我们每个人不是最优秀的,但我们在一起就可以组成一个最优秀的集体——友爱产生动力,和谐铸就辉煌,团结就是力量!我们也是一个团队,团结协作是一切事业成功的基础,个人和集体只有依靠团结的力量,才能把个人的愿望和团队的目标结合起来,超越个体的局限,发挥集体的协作作用,产生1+1>2的效果。我们在同一个单位工作,每个人的工作,都有相对的独立性,又都与全局相关联,如果一个人只顾自己,不顾他人,不肯与他人协作,势必会影响团队的战斗力和整体形象。人们常说:立足本行如下棋,输赢系于每个棋子,“一招不慎,满盘皆输”,如果整个棋局都输了,再有力量的棋子也没有什么用了。
我个人觉得:“集体是一个大家庭,我们每个人都是其中一分子。团结、互助、友爱是人生必不可少的道德品质,只有拥有这种优秀的品质,我们才能有机结合起来。团队精神的基础是尊重个人的兴趣和成就,核心是协同合作,最高境界是全体成员的向心力、凝聚力,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的统一,并进而保证组织的高效率运转。为企业为工作创造出更好的效率!
树欲静而风不止,真正的自由就是表现在:树根的坚定,树杆的力度和树枝的飘摇自如,三者和谐统一。
我的言行举止也违背了《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幼儿面前行为规范,语不俗,话不高,有正确坐立行姿态,处处为幼儿做表率。 ”“仪表端庄,着装整齐,梳妆打扮符合职业要求,谈吐文雅,举止文明,热情和蔼,为人师表”“严格遵守园内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家庭和谐,关心集体,维护团结,尊老爱幼,不损害集体利益。”等规范。
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应该包括先进性、示范性、继承性、奉献性。教师的工作是教书育人,它功在千秋,却难以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要求教师必须具有"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高尚品质。特别是在当今时代。
以后,我将以如下三点严格要求自己:
首先,是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提高理论修养,提高自身觉悟水准,加强自我思想、品德、素质的磨练。
其次,是要自觉地、严格地贯彻执行《教师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两份法律、法规文件。每一位教师都要懂得自己必须依法履行自己的教师职责和义务,这是增强师德建设中的刚性因素,这部分内容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属于强制性的。
第三,既然我们选择了教师作为自己的职业,就要时时刻刻以教师的师德为准绳,检查、督促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通过这件事,在深刻反省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在我今后的人生成长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在向领导做出检讨的同时,也向你们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通过各位领导的教育、关爱及对于我的期望,今后不管任何事都三思而后行。不辜负领导们的期望。
这件事情,无论领导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扣工资或其它任何方式,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同时,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为单位做出积极的贡献,请领导相信我。
不会开除公职。
教师开除公职有哪些条件
根据《公务员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和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的规定。教师开除公职应当符合《公务员法》第53~59条规定。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五十七条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第五十八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若能给你带来帮助,请采纳,谢谢
1、上班时间外出----按学校对教师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且要符合所在地区对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
2、打架,看成度和所造成结果,轻微点按治安管理处罚办,最多拘留15日;严重了(轻伤以上),走刑事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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