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作假,其审计所和审计人员要承担什么责任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作假,其审计所和审计人员要承担什么责任,第1张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作假,其审计所和审计人员要承担什么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涉及到三方当事人:会计师事务所、被审计单位、利益第三人。由于资讯不对称及专业技能的限制,第三人往往信赖审计报告,并在各项经济事务中以此作为判断的依据。因此,会计师事务所的不实审计结论必然会使第三人在经济事务中做出错误的判断,从而给其造成经济损失。第三人在蒙受经济损失后应该有权利向不实财务资讯的鉴证者——会计师事务所寻求经济上的救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责任特征

(一)民事责任性质认定

会计界和法律界对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应当对利害关系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观点是一致的。不同的是,注册会计师应当因何种法理为由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即利害关系人以何种请求权向注册会计师主张权利。综合学界的不同学说,如违约责任说、产品责任说、专家责任说、资讯侵权责任说等,笔者认同专家责任一说。

英美法系国家一般认为会计师、建筑师、医师、评估师等具有专门技能或知识的人员的侵权责任属于一种新型的民事责任即专家责任。专家对于自己的专门领域的工作具备最低基准的能力保证,从利害关系人角度来说,注册会计师负有不同于一般人的专门知识、技能,相应地也应当负有高度注意义务,如因注册会计师未尽高度注意义务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竖资讯侵权责任的法理基础归根结底在于第三人信赖注册会计师基于其专家身份、资讯优势和专业知识而提供的资讯而已,其实也是一种专家责任。知识经济时代使得资讯提供者的责任发展为一个独立的法域,即专家责任。近些年来,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民事责任定位为专家责任逐渐成为一种代表性的观点。

对于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应当对利害关系人承担何种民事责任,最高院司法解释已经明确态度认定为是侵权责任。而且就相关条款可以推断出是特殊侵权责任,但并未进一步界定特殊侵权责任的具体型别,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责任承担主体

审计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如何确定的问题,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而导致利害关系人(第三人)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会计师事务所还是注册会计师,或者是两者共同承担。该问题的实质是注册会计师是否应该直接对利害关系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理论界存在两种观点:“一元论”,即由会计师事务所对利害关系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注册会计师不对利害关系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二元论”,即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对利害关系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笔者比较赞同一元论。《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表明我国社会审计是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位的,注册会计师不能以个人名义执业,只有会计师事务所才是执业主体。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直接对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有利于明确责任主体,解决纠纷,维护经济秩序,起到警示作用。然而,会计师事务所对利害关系人承担审计侵权责任,并不等于注册会计师不需要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如果注册会计师违反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和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出具不实审计而造成利害关系人损失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劳动合同和业务质量控制制度以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来追究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审计报告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违法行为

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不实审计报告“不实”在会计界和法律界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但二者之间的矛盾并不是不可调和。由于审计固有的风险,注册会计师对于被审计的会计报表只承担“合理的保证责任”,并不担保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中没有任何错误。对于遵循职业准则但仍然未能揭示被审计事项中的错弊,注册会计师是没有责任的,因为此时他们也是企业造假的受害者。这种语境下的真实,更确切的是指审计过程的真实性或者程式的真实。而法律界以及普通民众认为,审计报告的内容和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即为不实。这里更强调内容的真实、结果的真实。会计师事务所法律责任的问题并非如“非真即假”或者“非假即真”那么简单。“不实审计报告”只是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除此还要考察主观上是否有过错,是否充分履行了职业谨慎义务。

(二)损害事实

即利害关系人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易或者从事与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关的交易活动而遭受了损失,且损失数额能够在数量上确定、损害事实能够用相关合法合理的证据加以证明。

(三)因果关系

即利害关系人遭受损失与不实审计报告之间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投资人或者债权人投资失利从而利益受损,常因信赖审计报告而把矛头指向会计师事务所,归咎于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不当。其实导致不实审计报告结果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被审计单位的责任,有的是注册会计师自己的责任,有的很可能是双方共同的责任。所以有必要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以利于解决会计师事务所如何按照多因一果及原因力大小与被鉴定单位等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顺序及大小问题。

(四)主观过错

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报告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按照最高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对第三人侵权责任采取了过错推定原则,即仍然需要会计师事务所主观存在过错,只是对举证责任进行了重新分配,由事务所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而已。

笔者赞同此观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具有公信力,第三人基于合理信赖原则依此产生的利益关系法律应当保护。由于资讯不对称以及专业技能的限制,对于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过错,受害人很难举证。而且,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判断注册会计师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既不能仅以会计师是否严格遵循程式为标准,也不能以财务报告是否虚假为标准,应以“独立审计准则”和“职业谨慎”共同作为衡量会计师事务所有无过错的标准。

三、会计师事务所责任承担的具体内容

(一)责任承担的型别

最高法司法解释通过对故意和过失的区分,分别课以会计师事务所不同的责任型别。具体而言,对于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合谋,共同故意导致报告不实的场合,其与被审计单位构成共同侵权,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与被审计单位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注册会计师因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过失出具不实报告的,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即对被审计单位、出资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高院司法解释第10条)。其理由是,因为会计师不实审计与原告的损失间往往是一种间接因果关系,会计师要对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但承担的不是直接责任,而是一种间接责任。体现在法律上,就是一种补充责任。这样有利于分清主次责任,避免一些法院不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而直接追究次要责任人的责任。

有学者认为,只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应认定与侵权,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笔者认为,首先,因为故意和过失毕竟主观恶意程度不同,却承担相同的责任对会计师事务所来说过于苛刻。在过失的情形下,被审计单位明显责任更大,应该首先追究其责任。否则很容易造成纵容被审计单位的负面影响,使其更有恃无恐,假账氾滥,因为反正有人为其买单。

其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补充责任并不会对受害者的救济造成影响,因为只是责任顺序不同而已。先由被审计单位赔偿利害关系人的损失;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虚假出资、不实出资或者抽逃出资,事后未补足,且依法强制执行被审计单位财产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出资人再在虚假出资、不实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数额范围内向利害关系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对被审计单位、出资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债务人自身财产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利益并未受到损害,会计师事务所也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二)责任承担的范围

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因过失出具不实报告,并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其过失大小确定其赔偿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应以其不实审计金额为限。其第10条第2款和第3款分别规定:“对被审计单位、出资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在其不实审计金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一个或者多个利害关系人承担的赔偿贵任应以不实审计金额为限”。

(三)免责和减责情形

在过错推定情况下,受害人过错或者第三人过错是可以减轻甚至免除侵权行为人责任的。

最高院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五种情形。其中前三种属于因没有过错而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后两种属于因没有因果关系而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这也正是遵循“独立审计准则”和“职业谨慎”来共同作为衡量会计师事务所有无过错的标准的具体体现。

最高院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减轻责任的情形,即利害关系人明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不实报告而仍然使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酌情减轻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责任。这与《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相一致。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行为和审计风险的关系

部分上市公司利用托管经营、非法或非规范的融资行为等来粉饰财务会计报表这些粉饰行为的复杂性和隐蔽性,给注册会计师审计留下了隐患,带来了极高的审计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一定要识别会计报表的粉饰行为,防范审计风险

会计报表粉饰问题不仅现在有,过去也有,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会计报表粉饰一直困扰著会计界近几年来相继出现的几宗大案,琼民源、红光实业、银广厦等,其作假手段之高明、性质之恶劣,已引起广大投资者、债权人和 主管部门以及会计准则指定机构等对会计报表粉饰行为的极大关注本文通过对会计报表粉饰的基本环境进行简要分析,阐述了会计报表粉饰的动机,讨论了提高会计报表质量、防范会计报表粉饰的方法本文共包括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了解我国会计报表粉饰行为的存在,特对我国会计报表粉饰环境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分别从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角度来介绍其利润操纵的动因,对我国上述三种企业粉饰会计报表的动机进行分析第三部分,提出了我国防范会计报表粉饰的方法完善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造就真实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需求主体,是防范会计报表粉饰的一条根本性出路

一般公司财务报表需要外部审计吗

一般内资企业不要,外资企业必须要。

另外我们这边规定:

年度亏损10万元以上的必须要,为了以后年度弥补亏损。

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必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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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审计人员违法审计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审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的审计人员如果存在违法行为,除需要根据《审计法》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的,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会计师周琳在审计某公司财务报表时,没

系统提供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库存月报表,现金流量表,并且以上报表都可以实现资料汇出,对报表列印格式由使用者自己定义,在报表内增加了查询条件的自定义组合,及报表的“穿透”显示,直至查到对应的会计凭证。使用者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己的报表模组,进行计算,列印。

出具虚假报表的审计报告,审计人员是否有责任

出具虚假报表的审计报告,分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主体是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不实报告并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认定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与被审计单位恶意串通;

(二)明知被审计单位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牴触,而不予指明;

(三)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报告;

(四)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五)明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六)被审计单位示意其作不实报告,而不予拒绝。

刑事责任主要由事务所主任、盖印章的注册会计师和审计人员共同承担。

如果认定是主观故意行为,那一定会存在责任,如果能证明是因为审计程式不到位或者你没有上面提到的“明知”,那你可以免责。

总之一句话,保护好自己。

审计人员涉及多少钱承担刑事责任?

受贿罪量刑参考(司法实践中不满2万元,一般可以适用缓刑):

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

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l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较重,是指犯罪手段狡猾恶劣;行为人既贪赃又枉法;受贿行为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是累犯、共犯中的主犯;受贿后又参与、支援其他犯罪活动:订立攻守同盟,销毁罪证,拒不坦白退赃;在对外活动中,向外商索贿受贿等。情节较轻,一般是指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没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没有给国家或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案发后坦白交待事实经过,并退了赃款;或者有自首、立功表现等。

5、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

审计人员在对z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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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人员遵守了审计准则是否就可不承担责任?

通过查阅审计人员的审计底稿,证明审计人员遵守了审计准则,审计人员就不会触犯《注册会计师法》,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

供参考。

审计人员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要不要有审计人员的责任

审计人员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要不要有审计人员的责任?

审计人员一定要编制无法实施重大审计程式的工作底稿,以证明无法实施的审计程式足以支援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则审计人员就应当承担出具了错误的审计报告的责任。

供参考。

财务内控对审计的影响的研究与分析一、财务内控对审计的影响(一)财务内控对审计风险的影响审计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存在问题,而审计人员发表不合适的审计意见的风险,审计风险由两方而决定,一方而是审计对象本身存在问题的风险,另一方面是检查风险。自身的风险与企业的内部环境、内部控制有关。财务内控可以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在抑制自身风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例如,不相容岗位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就能大大减少员工舞弊的风险;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能够保证企业的安全运行和决策的合理性;定期组织财产清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财产安全;建立健全预算制度,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风险;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有助于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财务控制在维护经济资源安全和保证财务报表真实性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从而降低了其的自身风险,进而降低了审计风险,相反,财务控制存在缺陷,或者没有得到有效运行,企业自身的风险就会加大,导致审计风险增加。(二)财务控制对审计效率的影响受客观条件的约束,审计不可能针对所有的经济业务全面展开,因此,审计需要考虑效率的问题,审计效率取决于被审计单位内部环境的复杂程度,内部环境越复杂,风险越大,审计范围越大,时间越长,审计的效率越低。而财务内控就是影响内部环境复杂程度的重要因素,如果完善的财务内控得到有效运行,各项经济业务就能按照预先设定的轨迹运行,各项财务数据也就越真实、可靠,这样,审计人员可以利用被审计单位生成的资料,减少了一部分环节,节约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例如,内部审计对单位的运营状况进行审计,需要使用对应的财务指标,财务指标的数据来源于单位的财务报表,如果财务内控是有效的,内审人员就不需要针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审计工作,直接利用财务报表的数据,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财务报表时,需要了解相关的内部控制,如果财务内控无效,注册会计师就要扩大审计范围,进行更多的实质性测试,如果财务内控有效,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财务内控,缩小审计范围,减少实质性测试,效率自然提升。

(三)财务控制对审计成本的影响审计成本的大小取决于审计的范围和时间,范围越大,时间越长,投入的人力、物力也就越多,成本自然越高。而审计的范围和时间受到审计风险的影响,前面,我们分析得出,财务内控越有效,审计风险越小。因此,财务内控深刻地影响着审计成本。财务内控有效,被审计单位自身的经营风险越小,审计风险越小,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资料的信赖度也就越高,所要测试的范围也就越小,测试的时间跨度越小,因此审计的工作量也就越小,审计成本越小。相反,如果财务内控无效,那么审计风险也就越大,审计人员的工作就要全面、细致,在合理保证审计风险的情况下,审计选取的样本越大,审计工作量越大,成本也就越高。(四)财务内控对审计技术方法的影响在没有建立财务内控制度之前,审计往往采用事无巨细的详细审查方法,在建立起财务内控之后,审计方法和手段丰富多样。一方面,审计需要对财务内控进行审计,财务内控是一系列制度运行的轨迹,无法定量,需要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一般可以描述,观察其运行的轨迹,重新执行财务内控。另一方面,财务内控也对单位经济业务的审计技术方法产生影响。目前,审计抽样在审计工作中全面普及,通过对财务内控的测试和了解,审计人员可以清晰地知道企业内控薄弱点和风险点,审计人员在确定样本范围、样本大小、审计方法时就可以有的放矢。二、改进企业财务内控,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的措施(一)建立健全财务控制体系企业建立财务控制体系的目标是为了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从而使企业的各项业务顺利进行下去。但是,如果在财务控制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无论是企业内部的审计还是外部审计,在对企业进行审计时,不会轻易去相信企业提供的各项财务信息。此时,他们会采取额外的手段对企业的财务情况进行验证。这无疑会降低审计的效率。因此,企业应当根据自己财务业务的情况,建立比较适合自身特点的财务控制体系,比如说在建立控制体系的时候,应充分考虑自身的业务流程,并且控制措施也应当便于操作,这样才能不至于使该体系流于形式。如果,企业有严格的监管制度,企业的财务各项流程都能严格的按照财务控制体系执行,这样在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的时候,其提供的信息便具有很强的可信任性。这样,内外部审计可以较为放心的去使用企业提供的信息,而不必采取不必要的程序去做验证。

(二)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优化权力与职责的分配我们由财务风险案例的发生,可以看出,企业财务方面的业务发生崩溃从而给审计带来风险,往往和企业内部业务部门的串通舞弊行为存在着联系。因此,财务控制体系的建立并不等于企业财务不会发生任何问题,财务控制不能得到有力执行才是问题所在。因此,企业要明确审计、监察和企业内部各业务部门的财务控制职责,严格监察财务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监察人员应当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重点监测以及抽查跟踪的方式,对各业务部门进行监督和监察,这样能起到一定的督促作用。企业内部良好的权责分配表现在权责分明和各司其职上面。企业虽然很重视权、责、利在企业中的分配,但是不可免除企业内部人员的串通舞弊行为的发生,以及企业内部员工分不清自己的职责,漠视制度规章,越权审批、越权授信。因此,企业内部应建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授权审批、财产保护以及预算保护等控制制度,从而避免职责重叠和真空并存的现象,更好地执行财务控制制度。(三)重构企业组织管理体系,创造良好的财务控制环境由COSO框架以及我国出台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可以看出,控制环境是企业内部控制的要素之一。它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和法制环境。由此可见,企业组织管理体系是控制环境的组成部分,健全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是保证企业财务控制得到有力执行的前提条件。从企业法人治理机构的层面来讲,它的改善涉及到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董事会对于企业内部来说,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并管理着企业的财务和经营,从某方面来说它决定着企业的财务状况。对于外部来说,是公司的形象代表并进行各种主要的活动。因此,在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上,应当确立董事会的核心地位,并在某些机构引入独立董事,对企业内部的运营进行监督。而监事会应该充分发挥其监督的职责,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对企业管理层的决策和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监察。而企业的经理层应该具备风险防范意识,保证财务控制制度得到有力的执行。

(四)树立正确的财务控制观在企业建立内部财务控制的实践中,我们会发现企业内部的员工甚至企业的高层管理者,他们的财务控制意识均比较淡薄,这也是财务风险时常发生的原因之一。因此,企业应在内部大力宣传财务控制对企业的重要性,使得这种观念不断深入人心。这样,公司员工在业务实践中便会时刻谨记财务控制制度的规范要求,加强自身的责任感。比如说,企业的出纳每天都会和企业的现金打交道,如果出纳没有财务控制意思,便会为了自己的私利挪用企业钱财。所以,对企业员工进行宣传和教育十分必要,不仅有助于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更有助于企业提供更真实和可靠的财务方面的信息,这样审计就不用花费更多人力和物力去收集资料,从而节约了审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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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财务内控对审计的影响的研究与分析

财务内控对审计的影响的研究与分析

一、财务内控对审计的影响

(一)财务内控对审计风险的影响

审计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存在问题,而审计人员发表不合适的审计意见的风险,审计风险由两方而决定,一方而是审计对象本身存在问题的风险,另一方面是检查风险。自身的风险与企业的内部环境、内部控制有关。财务内控可以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在抑制自身风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例如,不相容岗位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就能大大减少员工舞弊的风险;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能够保证企业的安全运行和决策的合理性;定期组织财产清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财产安全;建立健全预算制度,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风险;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有助于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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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控制在维护经济资源安全和保证财务报表真实性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从而降低了其的自身风险,进而降低了审计风险,相反,财务控制存在缺陷,或者没有得到有效运行,企业自身的风险就会加大,导致审计风险增加。

(二)财务控制对审计效率的影响

受客观条件的约束,审计不可能针对所有的经济业务全面展开,因此,审计需要考虑效率的问题,审计效率取决于被审计单位内部环境的复杂程度,内部环境越复杂,风险越大,审计范围越大,时间越长,审计的效率越低。而财务内控就是影响内部环境复杂程度的重要因素,如果完善的财务内控得到有效运行,各项经济业务就能按照预先设定的轨迹运行,各项财务数据也就越真实、可靠,这样,审计人员可以利用被审计单位生成的资料,减少了一部分环节,节约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例如,内部审计对单位的运营状况进行审计,需要使用对应的财务指标,财务指标的数据来源于单位的财务报表,如果财务内控是有效的,内审人员就不需要针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审计工作,直接利用财务报表的数据,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财务报表时,需要了解相关的内部控制,如果财务内控无效,注册会计师就要扩大审计范围,进行更多的实质性测试,如果财务内控有效,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财务内控,缩小审计范围,减少实质性测试,效率自然提升。

审计,会计和财务有何区别

审计和会计还有财务的区别:

1、工作职能不一样。

审计通俗讲是审查会计做的账,编制审计底稿,出具审计报告。

而会计是负责公司的账务处理,报税、出具报表等工作。

财务通常是指出纳,与钱打交道。

2、定义不一样。

审计是指由专设机关依照法律对国家各级 及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重大专案和财务收支进行事前和事后的审查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凭证为主要依据,借助于专门的技术方法,对一定单位的资金运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的核算与监督,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资讯、参与经营管理、旨在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

财务不仅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在物质资料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资金运动及资金运动过程中所体现的经济关系,更主要的是财产和债务,即资产和负债等。

审计和财务咨询有何区别

咨询就是,FAQ财务分析财务管理,一些经营方面的问题解决。审计部专门做审计市场,很独门的。

会计专业,财务专业,审计专业有何区别

会计专业说白了出来就是做会计类的工作,还有可能会去做财务呢,咨询类,嗯,会计的就业范围比较广,财务管理的话就是基本上可以说,就业范围并不是特别的好,很多财务类的专业出来之后都去考会计的证,审计类的专业吧,当然你如果去做会计的话,可能并不那么待见,但是。审计就是,出来的话,考个注册会计师的会计事务所,会计说得直白一点吧,会计是做账的,而审计就是查账的。

财务和会计有何区别?

财务大概分成2个部分:

1、会计,说得简单一点会计所做的是账务方面的事,也就是在费用成本发生后将它记到账上。

2、控制与管理,它与会计在功能方面最大的区别是它的工作侧重点在于对将要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分析,比如说预计将来一DUAN时间将会发生的费用成本什么的,如何降低成本和其它很多公司方面的财务预算。

这个比会计可难做多了。

区别:

1、概念不同

财务是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投资、融资和管理的决策体系。而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专门方法,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完整、连续、系统地核算和监督,通过对交易或事项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并提供有关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资讯资料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

2、职能作用不同

会计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侧重于对资金的反映和监督。而财务的基本职能是预测、决策、计划和控制,侧重于对资金的组织、运用和管理。

3、依据不同

会计核算的依据是国家的统一会计制度,具体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选用由企业根据国家统一会计政策,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选定的。而财务管理的依据则是在国家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根据管理当局的意图。单位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享有独立的理财自主权。自主决策权。

4、面向的时间范围不同

会计是面向过去,必须以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是对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和记录。而财务是注重未来,是基于一定的假设条件,在对历史资料和现实状况进行分析以及对未来情况预测和判断的基础上,侧重对未来的预测和决策。经济业务或事项应不应该发生、应发生多少,是财务需要考虑的问题。

5、目的和结论不同

会计的目的是要得出一本“真账”,结论具有合法性、公允性,一贯性,相对来讲结论是“死的”,不同的人对相同的会计业务进行核算,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应存在大的出入。而财务的目的在于使企业财富的最大化或价值最大化,其结论相对来讲是“活的”,它没有极值,只有恰当的、合理的,其结果不是唯一的。不同的人,由于经验、取舍、偏好等的不同,得出的结论可能差异较大。需要说明的是,财务管理是一门科学,但不是一门硬科学,而是一门软科学。有理性一面,也由非理性的成分。因为它赖以存在的基本条件都是假定的,是经验值(如平均资金成本)。财务难就难在要对不确定性的东西,要依据经验、判断、推理做出决策。

6、影响其结果的因素不同

会计结论主要受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影响。企业选定的有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既受到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限制,同时受到会计人员专业判断能力的制约。而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程度,主要受到企业投资报酬率、风险,以及投资专案、资本结构和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

7、分类不同

会计包括财务会计(对外报告会计)和管理会计(对内报告会计),财务分为出资人财务和经营者财务。这里的出资人是指独立于经营者之外的投资者、债权人,既包括现实的出资人,也包括潜在的出资人,如尚未出资但准备对某单位进行投资或借款的人。出资人往往关心被出资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而经营者在按要求对外提供财务会计资料的同时,更关心内部管理会计资料。

审计和会计有什么区别?财务部和审计部门有何区别?

会计是负责日常业务的会计处理的,而审计是根据相关的准则判断这些处理是否符合相关的要求。

会计与审计有何区别

财务会计是替别人做帐以及做资料分析的

审计是主要审财务会计的

一般来讲,做审计的话财务会计一定要好

专案财务决算与财务审计报告有何区别

专案财务决算是对一个专案财务收支经营状况情况的汇总后编写相关的报表;

财务审计报告时对财务报表审计后对报表的真实合法等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会计与审计、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三者有何区别,就业前景如何?

如果选专业的话推荐会计与审计或者财务管理,因为毕业后会计电算化证就出来了,会计电算化是最基本的

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有何区别

专业上一般的本科院校在这两个专业的课程设定上的相似度在85%左右。在本科的话两专业没什么区别。因为财务管理和会计彼此,两门课都是最重要的必修专业课。会计可能会多一些像银行会计、非盈利组织预算会计等等一些边角料课程。财管可能学一些与企业金融有关的课程。两专业的主要课程都是一块上的。

财务管理是对企业的财务的管理,包括筹资、投资、资本运营的管理;会计本科课程的核心还是财务会计就是记账的,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有很多相似的地方。等等等等

审计一般会问的问题如下:

一、一般审计员。

(1)请你谈谈你在做内审工作中最值得骄傲的审计事件?

面试人的目的:考察你的审计思路与方法。

推荐回答:一般简单介绍舞弊审计的事项。可以介绍大致的情况以及审计思路。

(2)你现在的行业同我们公司的行业很不一样,面对不熟悉的审计项目,你怎么来开展审计?

面试人的目的:考察你的审计思路与方法。

推荐回答:看公司现有的规章制度,看进行员工的访谈,看前任的审计报告。

(3)你能发一些你以前的审计报告给我么?我想通过你的审计报告来确认你的审计水平。

面试人的目的:考察你的审计思路与方法。

推荐回答:一般都拒绝,因为这个是涉及到公司的机密信息。作为一个内审人起码的职业道德。

(4)你能谈谈内审与外审的差别么?

面试人的目的:考察你的审计思路与方法。

推荐回答:外审关注的是账务处理的合理性;内审关注的是事项的真实合理性。

(5)遇到被审计部门不合作,你如何处理?

面试人的目的:考察协调能力。

推荐回答:被审计部门不配合分四种情况:

害怕不利的审计发现而被处罚或批评;

害怕因审计建议而改变日常的工作习惯;

审计人员过分的吹毛求疵,只关注缺陷;

审计人员冷淡的外表,对被审计者缺乏理解,缺乏认同感,高高在上,过分的关注无关紧要的错误,更注重于向人展示所发现的过失,而不是提出改善的建议!

需要与被审计部门沟通后,确认是哪种原因进行进一步的调整来确保审计的正常进行。

二、审计主管及经理。

(1)如果要求你进行某项审计,你会怎么安排?

面试人的目的:考察团队协作的能力。

推荐回答:一般是先开会,看项目小组的看法。综合评价内审小组的个人的能力,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安排审计内容。

(2)如果出现项目小组成员之间的矛盾如何处理?

面试人的目的:考察团队协作的能力。

推荐回答:作为审计部负责人需要先把两人分开,接下去分别谈话。确认矛盾所在的问题,接下去将两人聚在一起。说明问题的矛盾点在哪里,让个人意识到自己的问题点,形成统一的做法。最后申请吵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审计和财务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财务是指企业为达到既定目标所进行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活动,审计是对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查的活动。

2、对象不同:财务的对象是资金活动过程,审计对象是会计资料和其他经济信息所反映的经济活动。

3、职能不同:财务的职能是总管公司财务工作以及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及相关预算计划等程序,审计基本职能是对企业的会计及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找出企业的经营问题以及提出改进建议。

知识拓展

财务、会计和审计,在知识储备、技能水平方面,存在较多的交叉点,但又有各自的侧重点。

财务,这里我们指的是主要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在百度中,我们搜索到财务管理的定义,大家不妨一起来看看:

财务管理: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投资)资本的融通(筹资)和经营中现金流量(营运资金),以及利润分配的管理。

会计,是指主要从事“会计记录”工作的人员。百度对其的定义是: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记录、计算、控制、分析、报告,以提供财务和管理信息的工作。

从定义来看,会计侧重于“使用会计语言来记录经济活动”它更侧重记录、报告等

审计是对资料作出证据搜集及分析,以评估企业财务状况,然后就资料及一般公认准则之间的相关程度作出结论及报告。

这里的公认准则,如果是企业审计,主要指“企业会计准则”

从定义来看,审计更像是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整体来看,这三者存在联系,又各有所侧重。

“会计”通过会计语言将企业的经济活动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财务”通过会计记录的各项财务信息,通过各维度的分析,合理安排企业的各项资金运动《投资、筹资和营运等):

“审计”则是对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恰当、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

三者都需要具备“会计”“财务管理”的基本知识,同时对经济法和税法有所涉猎(比一般人要了解)。

1)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法律在赋于审计职业专门鉴证权利的同时也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以社会公众为服务对象,合理保证企业的财务报表公平对待有关各方,不牺牲任何一方的利益。如果其在执行业务中由于疏忽大意或故意行为而导致对委托人或第三者的损害,那么其中任何一方都可以依照法律追究CPA的法律责任。

(2)社会环境对审计风险的影响在我国主要表现为审计客户的不成熟。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尽管颁布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但是仍不完善,企业的经营活动缺乏规范,投机心理和短期行为较为普遍,许多企业存在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意图与行为,一些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缺乏起码的诚实与信誉,甚至贿赂审计人员,使其失去独立性,以达到欺骗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相关的利害关系人的目的,最终使CPA及其事务所承担法律责任。我国曾经发生的多起相关案件即证明了这一点。

(3)审计职业界自身对审计风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和不正当竞争对我国审计职业界的负面作用。目前,CPA职业界普遍存在低价竞争、高额回扣的现象,加之一些行政管理部门的越权介入,使CPA与会计师事务所处于不平等竞争的不良环境之中,在此种恶劣的审计环境中,审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难以实现,或者是要付出高昂代价方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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