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狗狗的十个约定》,《人狗奇缘》哭得撕心裂肺《马利和我》,《流浪狗之家》,《与狗狗的十个约定》,《我是你的守护星》(书)。我想lz你肯定是有养宠物的吧。我也喜欢看这类,我强烈推荐《与狗狗的十个约定》和《我是你的守护星》,看完泪奔了,本人最喜欢《忠犬八公》,看了好几遍了,好感人。
《友如亨利》
《友如亨利》讲述一个自闭症男孩与帮助他敞开心扉的爱犬之间的真实故事对于加德纳夫妇来说,给儿子丹尔挑选小狗不同于一个普通家庭选择一只普通的宠物。丹尔的自闭证已经非常严重 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加德纳夫妇花费大量时间,试图走进丹尔孤独的内心世界,给他一些心灵的帮助。遗憾的是;加德纳夫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收获甚微,倒是一个新成员的到来改变了他们一家的生活.它就是亨利,一条很优秀的金毛猎犬。丹尔与小狗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最终在小狗的帮助下,加德纳夫妇看到他们苦苦寻求的结果——丹尔的病情奇迹般地好转,一段属于加德纳家庭的幸福旅程缓缓开启。
丹尔·J加德纳 《小狗达西卡》
内容简介
达西卡这个小疯子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是个棉花球儿似的、豆粒般大的小不点儿。它每天勤奋地吃奶,迅速地长大;跟上帝学习走路,锻炼成跑步健将;它见什么就咬什么,也把自己咬得嗷嗷叫;它是拔河的高手,可以自己一个人拔得不亦乐乎;它能在瞬间打翻所有的花盆,能把家变成小便的海洋……
在这个家里,达西卡享受着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它是世界上最顽皮的小狗,过着最幸福的生活!
温斯顿·丘吉尔 《巴格达有爱——战争,美国中校和小狗》
作者:杰伊·科普曼,梅林达·罗斯
=简介=
当美国海军陆战队的士兵们进入伊拉克费卢杰一栋荒废的小屋时,他们听到了奇怪的声响,于是他们握紧了手中的武器,搜索每一个角落,并随时准备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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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人和狗
作者:圆格子
一 李老头撒手人寰
更新时间2008-11-18 22:38:16 字数:6818
说李老头死了,早上被发现倒在厕所里。放下电话后,九月奇怪周围的空气突发凝重,然后落在耳朵和眼睛里的信息开始变得飘摇。可今天是适合在郊外放飞风筝的日子,风是西面送来的,李老头的金鱼风筝偏好这个风向,她想要是小宇正好挑在这一天腻味警察抓小偷的游戏了,也像院子里的其他孩子一样迷恋小体积的四驱车,李老头小偷的角色也会在今天暂时搁一搁。在小宇鲁莽地往外跑的时候李老头会变得很罗嗦,直到小宇的眼睛里边白色比黑色多,然后李老头会出门,在紧紧地瞅了新装的防盗门一刻钟后,他会悠闲地把手背在身后,又很悠闲地走上六楼,这种惬意而且平缓的节奏会在“砰砰砰”的一阵抨击声后宣告破产,那是李老头在使着大力气敲陈大爷的门。虽说陈大爷对着他的时候还是会鼓着腮帮子,但只要太聪明的李老头几句很艺术的话一激,陈大爷会带着他的大鹰风筝出门,然后努力地走在李老头的前面,狠狠地踏出每一步。这时候院子里会聚满人,沁客的上空会因为两只比武的风筝变得热闹……李老头的竹子能削成绣花针一般细,陈大爷虽说是有些手艺,能在几个小时就给沁客所有的孩子做成一个漂亮的铁螺,能做比遥控的四驱车要漂亮气派的也有四个轮子的模型,却是独独在这项活上输了李老头,全赖那双不及李老头秀气的手。所以,李老头的金鱼会在很高的天空像鸟一样飞,飞得比那只大鹰要高,落在棉花糖一般的……
应该是全本了
很多年以前读过贾平凹的一个短篇小说关于人与狗的故事,名字不记得了,主角不是狗,但是我只记住了狗这一部分。那个时候我还有点 涉世未深,读不懂地主家的长工地铺的墙上为何总是劣迹斑斑,也完全不能理解为何女主在山洞里会与狗偷情,想不通,觉得毫无逻辑可言,断定作家就是一个死变态,脑洞大,这世间怎么会有如此荒诞之事,我还记得也有人和我一样的想法,质疑贾平凹到底吃什么长大的,时隔多年,我只能说当时自己太年轻了!
这世间的事情真的只怕你想不到,绝对没有人类做不到的,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有一本书就叫《恶心》,我对“存在即本质”的理解就是任何思想都必须依存在肉体之上,或者说必须要依附于一副动物的皮囊,我们即便拥有了思考能力,本质上我们还是一个动物!思想与肉体犹如皮与毛发,”皮之不存 毛将焉附” 每一个哲学家在发表任何思想理论之前都必须满足这个动物属性的食色性也,所谓的伦理,正义,情怀都是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慢慢建立起来的一套智者统治傻瓜的洗脑工具,真实的动物世界,只有雌雄,强弱,适者生存,弱肉强食,没有其他!
既然人也是动物,那么与狗交欢是否等同异族通婚?《百年孤独》里不就有长着猪尾巴的人吗?何况小说里的那条狗对待感情的态度还很认真,小说最后在女主羞愧难当,用指甲划破脸颊,冲出山洞,跳崖自尽时,那条狗惊愕之下,毫不犹豫随之而去!就这一点我就不如这条狗!我怕疼!
回想当年看书的时候那种匪夷所思,甚至觉得恶心的强烈冲击感,只能说,当年的我格局太小!很多自认为会思考的人往往会鄙视那些无视伦理的人,等到他们历尽世态炎凉,发现自己还不如狗的时候,也就见怪不怪,云淡风轻了!
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得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写出这么美好文字的顾城最后也是如野兽般杀死妻子和自己!
巴金之所以大量采用这种形式,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它便于抒情,自然地具有了对事件抒发感情的职能。而在巴金的小说中,作者则更加注重,更加发挥“我”的抒情作用:纵笔抒写“我”因事件而引起的感情波动,以及“我”对事件的发展和人物的命运作出的美学评价。
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第一人称“我”的抒情职能,是巴金小说抒情艺术的一个突出特色。巴金讲,他喜欢用第一人称的写法,“我知道的就提,不知道的就避开,这档写起来,的确更方便。”在小说创作中,巴金广泛采用了第一人称形式,包括书信体、日记体在内,在第一人称的作品里,“我”作为事件的参与者或目击者的特殊身份,占巴金短篇的三分之二。
巴金喜欢的短篇小说《狗》就是用第一人称写成,它“写的是感情,不是生活”。这种感情就是作者的感情,是来自生活的感情。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穷人衣不裹体,食不饱腹,四处流浪,暴尸荒野,不如富人家的狗。帝国主义者在中国的土地上为非作歹、横行霸道,把“华人与狗不能人内”的牌子挂在公园门口,视中国人与狗同类。在这样一种环境下,作者义愤填膺地写下了《狗》。作者着重写出的不是主人公的悲惨生活,而是主人公的愤怒情绪。流浪儿“我”生在人间,没有做人的权力,得不到保护,得不到温饱,连狗都不如。“我”在街上看到女主人“粉红色的腿”旁边的白毛小狗,那样受到爱宠和保护,便幻想自己也变成一只小狗,以得到同样的爱宠和保护。“我在破庙里的神像前祈祷,爬在地上学狗叫,满以为自己可以算是一只合格的狗了。”可是,当他爬到“粉红色的腿”旁边时却被踢开,还因和洋人的白毛小狗扭打,遭到谩骂毒打,被关进“黑暗的洞里”。“小说主人公是在诅咒那些殖民主义者,他并不是真正在地上爬,汪汪叫,想变成一条狗。他在讲气话,讲得多么沉痛!”全篇带着血泪的控诉,燃着烈火的质问。文章写出了中国人的共同感情,表达出了“我要叫,我要咬”的反抗的呼声。从这种感情,很容易联想到身处三座大山重压之下的中国人民的苦难。显然,“我”的抒情对小说的主题起了丰富和深化的作用,赋予了作品以深沉的思想和艺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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