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巨金于旷野,遇艳妇于密室,闻仇人于垂危”追本溯源

“拾巨金于旷野,遇艳妇于密室,闻仇人于垂危”追本溯源,第1张

古龙《护花铃》

拾巨金于旷野,遇艳妇于密室,闻仇人于垂危,这些都是良心的大好试金之石,今日世上恶人之多,便是因为人们在做出恶行之时,但求人所不知,而不问良心是否有愧。

  人生之路,是崎岖、蜿蜒,而漫长的,爬得越高的人,寂寞就越重,直到他爬上了巅峰,也许他才会发现巅峰上所有的,除了黄金色的声名荣誉,银白色的成功滋味外,便只有灰黑色的寂寞。

  他无视成败,蔑视死亡,更看不起世上的虚名与财富,可是他却无法逃避隐藏在自己心底深处的情感。他有无畏的勇气,面对一切,他有锋利的长剑,纵横天下,却斩不断心里的情丝。

  这是大仁大勇者心中的秘密,这是大智大慧者心中的弱点,只是,他那闪亮的地位与声名,已闪花了别人的眼睛,使别人看不到这些。

  世上,永远没有人会同情他生命中的寂寞,会怜悯他爱情上的不幸,因为所有人对他的情感,只有敬仰、羡慕,或是妒忌、怀恨。

  武林中的道义,只不过是少数人的专用品而已,若有十个武林英雄认为你是恶人,那么你便注定成为一个恶人,因为你无论做什么事,你都是错的。

  自古的英雄,虽然都已化做枯骨,但直到今日,他们还不都是活在人们的心里!他们生前也许会很寂寞,但死后却永远不会寂寞的

  水中明明有月,你明明可以看到它,可是,等你想去捕捉它时,你不但一定会扑个空,而且可能跌到水里去。

  人只要还活着,就能笑得出,只要还笑得出,就应该多笑笑。

  高手中永远还有高手,一个人若是做了天下第一高手,死得也许反而比别人快些。

  一个人活在世上,做的事若是他想做的,他岂非就已应该很满足。

  一个人无论活多久:,只要他的确有些事值得回忆,就不算白活。

  只可惜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老天做的事通常都不会尽如人愿。

  得失之间,本就没有绝对的规则,所以一个人也最好不必把它看得太认真;

  一个人若要往上爬,就得要吃苦,要流汗,可是等他爬上去以后,就会发觉他无论吃多少苦,无论流多少汗,都是值得的。

  若要往下跳,就容易多了。

  无论从哪里往下跳都很容易,而且往下坠落时的那种感觉,通常都带着种罪恶的愉快。

  直到他落下去之后,他才会后悔,因为下面很可能是个泥沼,是个陷阱,甚至是个火坑。那时他非但要吃更多苦,流更多汗,有时甚至要流血。

  一个已经拥有一切的人,还有什么乐趣?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值得他去奋斗争取的事?

  那么他活着是为了什么呢?难道只不过是为了“活”而活?一个人生命中一定要有一些值得他去奋斗争取的目标,这个人的生命才有意义。

  生命中本来就有很多事的价值是无法估计的,还有很多事甚至无价。

  一个人若是生活在一个完全不发挥他能力和才干的地方,他一定会渐渐陷沉下去,就算还能活下去,也和死相差无几。

  人在回忆中,时间往往会过得很快的,所以有些孤独的老人只有生活在回忆里,才能度过漫长寂寞的晚年。

  一个人变得自言自语的时候,就说明他已老了。

  想象永远比实际更美得多的。

  每个人将死的时候,都会变得比平时善良些的。

  只要能活着,每个人都应该活下去,好好地活下去。

  只要还能笑,一个人的确应该多笑。

  一个人只要还能笑,就表示他还有勇气!只要还有勇气,就能活下去!

  一个人只要还能笑,日子总是比较容易打发的。

  “死”的本身并不痛苦,痛苦的只是临死前那一段等待的时候。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的事都是连一点点都不能差的、就算差一点点都不行。

  天下的事就是这样子的,你要它破的时候,它偏偏不破;你不要它破的时候,它反而破了。

  这世上无可奈何的事本来就很多,所以做人又何必太认真呢?

  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死更真实的?

  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死更有魅力?

  世界之大,万物之奇,本就不是一个人智力所能蠡测,要想什么事都知道的人,往往会什么事也不知道。

  人的生命,本就是一件神奇的事,生命的逝去与成长,往往并不是取决于生死之间,“生”并未见得是最最可贵,“死”,也未见得是最最可怕,死去的人,有时比生者更使人忆念与尊敬,但生命本身的价值,却绝对是平等的,谁也没有权利认为自己的生命远比别人可贵。

  世界万物,最最离奇,富人偏多贪鄙,智者多痴脾,刚者易折,溺者善泳,红颜每多薄命,英雄必定多情,多病者必定多愈,不病者一病难起,这便是造化的弄人。

  死亡,你虽是千古以来最可怕之事,但你又有什么值得骄傲!

  财富一物,在不同的人们眼中,便有不同的价值,有人视金钱如粪土,有人却是锱铢必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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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当年的激扬

南方临海一个小乡,虽说历史不久,但环境清远。东面有海西面有丘,河流交错,丘林起伏,依山傍水,山清水秀。这个地方的人主要是李洪方三大姓氏,据这三家族谱所载,他们祖先本是福建莆田人氏,因清朝乾隆年间,南少林武斗杀死武状元,发展成叛乱,乾隆下旨剿灭南少林,他们祖先往南逃难定居于此。当地民风彪悍,沿袭了祖先们争强好胜的性格。这儿的人多少都会点武功。因为武功在拳头就是道理的地方是常常要用到的,就像信息时代的我们要常常用电脑一样。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清朝被颠覆,走来,又闪开。新中国成立,接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华夏大地。让骚动的人荡漾。

时代变了,人情也变了。南方在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拂下成了一个春情撩人的浓妆艳妇,饥渴之人狂拥而来,在这里,只要你有能力、有机心、有手段,不但能揩油、甚至QJ命运。一个新的时代来了~~~~~~~~~

小乡也在不知不觉的变了,一个人物的故事也开始了。

正……

以上

《捉鬼记》——乐蒂**在“长城”第一次,也是唯一担任女主角的作品。

烛火明灭的深夜,伸手不见五指,只有那双悲愤凌厉、怒火中烧、晶莹闪烁的眼睛,目眦欲裂,恨不得把对方一口吞进肚子里,永不超生。

看到本来温柔美丽、纯朴天真的一双秀眉凤目,竟然如此怨愤狠辣,不禁吃了一惊。定了定神,又为她精彩的演技暗暗喝彩。有更多的静态镜头,表现了女主角烦躁、旁徨、满腔心事凭谁诉的情绪。不知好歹的女住客喋喋不休寻根究柢,她脸上不动声色,只皱了皱眉,礼貌地请对方不要再说。女住客得寸进尺,连珠炮发,她也没有发脾气,只好闭口不答,却让扶在柱子上不停地摆动的纤纤玉指出卖了她。

拍《捉鬼记》的时候,乐蒂二十岁不到,挽起发髻饰演已婚妇人,一身打扮冷艳高贵,站在其他演员之中,显得格格不入——仿佛她生来就是清冷皎洁的月中仙,注定要让小星们陪衬着,不用说话,稍微露一露脸,一看就知道主子是谁。 在情人的梦中,她是热情奔放的卡门。

“卡门”:你要的是《五月的玫瑰》及《伯爵的脑袋》;每当有阳光之处你便展开笑靥,在戎服军刀中狂舞;使出生入死的英雄们个个目瞪口呆。乐声中且听士风的旋律似狂风,她口角的鲜花却依旧笑着点头,她的热情是诱野牛的红布,谁要是迷上了啊!剑尖正对着你的喉!

有时候,变成了清丽纯朴的牧羊女。

“牧女”:在朝晖下,草原上,像白云骤然下降;一群白羊,一个姑娘,在下山坡上歌唱;她唱的是她的心事,正在和自己商量,隔邻的农家郎,是真的爱得我疯狂!

有时候,又化身为工愁善病的芙蓉仙子林黛玉。

“林黛玉”:养在深闺伴花眠,花开花落年复年,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侬死有谁怜?红绡香断飞花天,轻持香锄葬花颜,最是不堪寻思时:他年葬侬知是谁?

甚至是专以玩弄感情为乐的飞女。

“飞女”:吻哨声里,长发窄裤的少女奔现;“加力骚”乐声中她混身摇曳,把一身热火在激汤的舞姿中奔放;失魂落魄目定口呆是那一群少年。轻巧的嘴唇吹起:“吻飞”,纤长的手指像是鱼的“钓线”,专收缺乏爱情的鱼,她将用美貌与青春当油来煎!

在《杀人的情书》乐蒂演时装侦探片。《儿女英雄传》中两个不同的古装角色,一个女侠一个弱女,这是李翰祥导演第一部武侠片,这也是乐蒂第一部武侠片。乐蒂在此部**的武艺非常高明。

《后门》虽是客串但可看出乐蒂的伸缩性,虽然演偷情的姨太只短暂的一幕,一个勾魂媚眼非常惊艳。

《畸人艳妇》公映以后,乐蒂除获有“标准古典美人”荣衔外,又加上了“影坛悲剧圣手”的称呼!

《畸人艳妇》影片,有一个不落俗套的清新故事,乐蒂更有精湛卓越的表演,在票房纪录上创下了新成绩,乐蒂个人的艺术成就,更获得了观众满口交誉。她在银幕上演活了那位人比花更娇,命如黄连苦的深闺怨妇,赢得了观众同情热泪。一致认为乐蒂演悲剧性的角色,独步影坛,不作第二人想。许多记者与影友们,曾经向乐蒂提出:塑造悲剧人物,怎会如此真实、深刻?乐蒂很谦逊地答复:“完全是故事的感动,和导演的成功,帮助了我,我不敢掠美。”

显然地,乐蒂的答复,只是她的谦虚美德的表现。事实上,乐蒂的擅演悲剧,除了她揣摩人物个性有独到之处外,她个人的气质,却是成功的最大因素。所谓“气质”,也就是蕴藏在她深心中的先天忧郁。乐蒂的生命史上,有过一页不比寻常,无可弥补的伤心史,那即是她的双亲在她幼年时早已去世。这遭受巨创的心灵,只要接触到世上任何不幸的事物,就会敏感地引起共鸣,更何况,所饰演的是不幸的角色,更容易把情感和角色溶化在一起,进入忘我,无我的最高境界。

《夜半歌声》是一部爱情悲剧。乐蒂扮演的军阀女儿李晓霞,便是爱情悲剧的主角。可以说,乐蒂是李晓霞的化身,如果严格地说,真实的李晓霞,可能会不及乐蒂这么美丽。但她弱态姗姗,多愁善感的形象,乐蒂和这个人物倒有相像的地方。当然,这是笔者的感觉。

李晓霞的性格是懦弱的,这是和她生长的时代大有关系。民国初年,国人的思想还未完成文明,军阀势力雄厚,生长在军阀家门的所谓名门闺秀,还需遵受四德三从,不能违抗父母之命,李晓霞正是弱女子的典型。

她爱上艺人宋丹萍,但是,艺人在军阀心目中,哪有什么地位?因此,她和他的爱情,开始便伏下危机,果然,宋丹萍因此被毁容——最低限度,他被毁灭了艺术生命。李晓霞是痴心的,她不因人们误传宋丹萍死讯而忘记了他。乐蒂演这个角色,在这以后的剧情中,情绪的表演最为复杂。军阀家庭对她的打击那么大,她当然是愤怒和痛苦,但她不敢反抗,只是逆来顺受,精神的磨折,使她变得半痴半呆。

这样的戏难演极了,半痴半呆和疯疯癫癫有很大分别,要是演出不够稳重,便会演得过火而损害了人物性格。我们可以闭上眼睛,想想乐蒂一贯以来的戏路,她的形态,已足以把半痴半呆的李晓霞表现出来了。且看她惊闻宋丹萍死讯的晕倒神情,和以后思忆他,长发蓬松,不施脂粉的痴模样,和给军阀父亲连连地掴,木然下泪的演出,你就会说:乐蒂是李晓霞的化身!

乐蒂在《情女幽魂》中,她弹古筝时最后一段完全配合古筝的琴弦声,的演出拨弦动作……她快速的走动到那卖画店时,那么轻,那么快,而且上半身不动,只有脚步动,多么像真的幽灵。乐蒂版的聂小倩应该是最为幽魅引人的女鬼……一身玄黑衣裳,抚琴吟词,冷艳却带着一丝哀怨;但她其实却又是个迷,没有什么比一个丽人隐隐散放着神秘的容光更撩人心魂了,如泪堕水府月色,像孤芳花影舞晃于窗前,没有身世,没有过去,伦理蛛网似的关系图里找不着她的位置——夜半来天明去的香魂艳鬼,更不吝啬于美色奉献,她甚至脱去袍子,露出红肚兜。眼眸里似爱似怨,希冀书生怜香惜玉。乐蒂这一刻竟有难言的美艳,眉梢竟有一丝邪媚,仿佛跨过了阴阳界,立时三刻,由生死之间悟出了情爱真谛。《倩女幽魂》里,聂小倩临水拂琴颂词一节,绝对是华语影坛的经典瑰宝。看乐蒂与她身上的造型、身后的布景、手边的动作、脸上的表情、嘴里的台词完完全全融合成一体,形成一个“文人**”的里程碑,你会感觉到一股娇麝兰香正从她口中徐徐吐出,溢出**银幕,泛向受中华文化的爱好者们。《倩女幽魂》奠定了乐蒂“古典美人”之美誉,把她介绍到国际影坛。《倩女幽魂》是首部参加康城影展的中国影片。

乐蒂在《梁山伯与祝英台》中的祝英台哭态就与红楼梦的林黛玉哭态就完全不同,表现出完全投入不同人物精神中去演艺不同的人物。还有她的表演歌唱,与一般演员不一样的是,虽然不是自己的原唱者,乐蒂不但非常仔细的背唱歌词,但更重要的是,她对台词每句都非常仔细的体会。静婷说过,那时她们流行的唱法就是偷偷的换气,不能让呼吸声听到。不像一般歌唱者都把呼吸声发出。而乐蒂很明确的将静婷在换气的那时段,都做了换气的动作。所以静婷说:“乐蒂连呼吸都对上了”。结果另一位主角坦然的说乐蒂演得非常杰出,因此有自己歌唱者不像自己歌唱,而有代唱者演得像自己在歌唱。乐蒂的声调不但变化多,非常富有情感,尤其最好听的是押韵。例如:在开头戏时,她假装生气,对仆人的严厉声调,好有威严的。在戏父一幕开头时,她故意背郎中的台词时,似朗诵一段词,每句的拉长押韵,是多么的好听。这是我从别的**明星中,无法听到这么美的诗韵词。她留学时,因为假扮男装,所以声音就比较硬朗有力。换回女装时,她的声音变得那么斯文好听。在楼台会中后段,她已经哭到声音都变沙哑了,是多么的悲痛。乐蒂在《梁祝》中,有一场戏突闻山伯噩耗,立刻晕过去,随即开始呼天抢地的哭着。其实事先导演李翰祥只告诉乐蒂,只要一路哭到底就可以了,没有特别指示。乐蒂只是很平静的坐 着,可是镜头一开始,她迅速的入戏,配合事先录好的静婷歌声演着。一场戏拍下来,现场所有的工作人员,包括李翰祥本人、摄影师、灯光、剧务,每个人都泪流满面,久久不能平息“入戏”的心。由此可见乐蒂的演技是达到登峰造极之处。《梁山伯与祝英台》更是乐蒂影片生涯中最好的一部,她已经获得“金马奖”影后,甚至只是007分之差而失亚洲影后之冠。

在《玉堂春》里,乐蒂在审判堂上的手式,那360度手腕旋转手势是最柔美优雅。当时的香港**明星中,没有一人能媲美。

《大地儿女》中,虽然乐蒂戏份很少,但我就挺喜欢看她套上陈厚的订情戒指后,李昆突然闯入时,她羞得冲向一旁的柱子低着头的样子,那股含蓄美,只有她能表现得那么淋漓尽致。

在《锁麟囊》乐蒂是非常受疼爱的富家女,在风光出嫁,在她出场的第一幕听到贫困新娘的哭声而好奇的去看,她一出场的眼神是充满如此霸气凛然,有些傲气之感……与祝英台富裕但有智慧型有信心的富家女的眼神又有别……

在《金玉奴》中,乐蒂表现了有异与她其他的古装片的眼神。在当乞丐时,她的眼神是多么的不敢抬起来看人。角色虽然聪慧,但可以看到许多自卑感……连说话的语气也是那么轻与没有自信……乐蒂在《金玉奴》中,前半段是演一个乞丐之女,衣着朴实,但却不失娇艳。她初遇莫稽(赵雷)时的略带烦厌,进而同情,再而爱怜,最后却成了夫妇。每一段都表现得极为生动。后半段的她,是一个过着豪华生活的夫人,她的扮像不同了。最后的一场“棒打薄情郎”,真是做到了怨、哀、痛、恨等一丝一扣的小表情。乐蒂最大的优点,是确实做到了“唱做合一”的境地,虽然大家都知道,她是由幕后代唱的,但她在镜头前的表演,实在是一板一眼,极为传神。这也难怪,乐蒂一直是最理想的古装角色。

《乱世儿女》内,乐蒂在第一幕出场戏就给你看到一个不平凡的女性。她身着护士的制服,眼神充满在其他**中没有过的自信,自信得那么坚强。因为她是革命女英雄。

《太太万岁》是乐蒂**中,在片中戏份较重和是部喜剧片外,主要因素是见识到佳人迥异于古装戏之另面才华与风采。

戏中乐蒂穿梭于两角色间,依不同场合,不断作各种变装与打扮,除了趣味横生外,五颜六色,风格款式各异之服饰,一套套呈现在银幕上,时而清秀贤淑,时而端庄稳重,时而清新高雅,时而轻盈利落,令人目不暇给。又处处可见乐蒂对色彩之超高灵敏度,举凡:一块米白布料,经她巧思设计,唯滚上土黄细边(搭配一对**水滴造型耳环)穿在其身上,即显得那么的清新淡雅。而一件深蓝布料,则加上白色宽领/边(搭配鹅黄贝壳耳环)整套深色服饰,随即亮丽起来,在在显见其极具画龙点睛之艺术眼光。而乐蒂之旗袍套装,更是经典雅致:酒店前,一袭红色旗袍套装,搭配卷花发型,双层耳环(很特别)即衬托出其高贵端庄之气质来。时装发表会上,一件淡粉红色旗袍,加上玛格丽特花面小外套,插上一朵粉红头花与耳环,即散发出花俏且优雅之风采来。酒会上,那一袭银白旗袍,最是经典,搭配缀有小亮片之外套与珍珠耳环,益发凸显其一向之高尚典雅魅力。此外,每套服装均搭配不同色系之眼影, 口红,鞋子,头花,发带与耳环(虽是小饰品,却特别讲究,从各种不同造型,色彩之耳环中,似可感受到隐藏在乐蒂内心那股热情与奔放的一面)。算一算她在这部**中所展示之服饰就高达16套之多(想必乐蒂在其他任何一部**中,所换过之服饰,应不会超过此片之多)。整部**感觉好像是乐蒂当时之新装发表会,让影迷眼界亦随之大开。其所展现之服饰,从精致花色,布料之选择,与别出心裁之设计,加上从头到脚所精挑之配件,点点滴滴,皆可让影迷感受到古典美人那另面多姿多彩之时尚才华;同时似乎也让这部**成为佳人时尚艺术之代表作。

《太太万岁》片中乐蒂之演技,神韵与声调,灵活富变化,时而低声下气,时而得意神气,时而娇声嗲气;一声诶~一声哎呀~都是那么的有韵味!乐蒂秋波最美,咕溜溜的更是灵活;时而贤慧柔顺,时而俏皮样,时而机灵多计,时而妩媚动人。即使一二秒镜头,亦丝毫不轻忽。如递纸条给卫明时,还偷偷对他眨眨眼,把卫明给吓住了,真够传神!“今晚九时,浅水湾酒店餐厅见面。”字如其人,清秀挺拔又潇洒。与卫明约会时,一袭墨绿羽毛裙套装,搭配翠玉耳环,一头长发与头花,出现在酒店时,是多么的艳丽动人;而说话时那声调与眼神,又是多么的娇媚啊!把卫明迷得茫酥酥的,真是极尽诱惑之能事!时装发表会上那段很精彩,台风优雅稳健,对答幽默有趣(记者问:“吴**你的三围是多少?可以告诉我吗?”玲达回以:“你如果是裁缝,我就告诉你,你是不是啊?”机智反问,将难题丢回给记者,不但化解尴尬,更引得哄堂大笑)。乐蒂在时装发表会上,同时亦展现其多国语言之天分,英文不但说得流利好听,而日语更是讲得柔和道地,最后在印度王子酒会上,更秀上几句高难度之印度话。其好学精神,令人印象深刻。当无堤向玲达表示爱意时,一边向坐在沙发上的玲达靠近,逼得玲达不得不移动身躯,此幕让我清晰见识到她那柔软无与伦比之身段,真是灵巧而优美!结尾更是精彩,可以看到乐蒂各种不同情感之表达,最感人的一幕是当听到卫明说“我错了”此时见她泪水早已夺眶而出,再听到卫明接下来的忏悔话语,她喜极而泣,泪水更是瞬间已哗啦而下,此时受乐蒂那浓郁之真情所感,我不禁亦热泪盈眶。整部**,纵以主题鲜明,情节紧凑,趣味十足,横以转场不断,服饰发型,多姿多彩不断呈现,交织成一部令人眼睛为之一亮,且惊艳连连之时尚喜剧片。

《太太万岁》曾获得第六届金马奖优等剧情片奖,可惜当时金马奖尚无最佳服装设计奖,否则可能再抱走此奖项也说不定。

《扇中人》里一场梦境戏,乐蒂化身为四大美人;貂蝉、贵妃的扮像倒还罢了(乐蒂早在《妙手回春》里就扮过貂蝉〔注一〕,而要乐蒂演杨妃,就好像要周璇演慈禧太后一样,不搭轧),她的西施、她的昭君——尤其是昭君——简直丰容靓饰、光明汉宫、顾影徘徊、竦动左右(《后汉书》语)!

乐蒂本来就是古代人,一举手,一呵气,是古人的风姿。不能说她的戏曲做手好,因为根本不是做手,直是随意而发,随言而起。兰花夜放的素手,生来就是这副意态,要练,也练不来。她擅演的(也是本来就有的)是哀惋,那哀惋又是古人的哀惋,千丝万缕,牵牵绊绊的,不能明言;就是要说,也是意在言外,“西北有高楼”式的。《红梅阁》中乐蒂的忧郁却正正是不能言,也言不尽,因而郁郁双目藏了连绵心事,等著有心人看呀,看呀,把它给看出来。最初是奸官当道,父亲被害,忧国伤时又苦无知音的空虚。及后与赵雷互诉衷情,婚盟既定,却又有贾似道抢亲之祸。为救情郎一命,竟要将他痛责断言分离--她的心应该比他的还痛。更莫说最后为保清白自绝,化成幽魂幽幽告诉赵雷此生好梦难圆的凄楚。那只有自身明白的曲折幽怨,放到她身上,才算是形神合一。

  你要找的是不是《百家讲坛》(蓝版)2008年第五期的《元稹 故事里的事,说是就是不是也是》 我只放了一部分,你可以看看是不是这个。其结尾是诗句是元稹的《行宫》

  元稹对自己诸多本领也很自豪,他这样隆重地介绍自己:“能唱犯声歌,偏精变筹义。含词待残拍,促舞递繁吹。”能歌善舞,还精通筵席上最时髦、最流行的游戏——酒令,拥有这样多能够拿出来“晒”的本领,简直比韩国综艺节目里那些艺人还多才多艺,不像当前国内一些大碗,除了能歌一曲外别无它能。此外,元稹还能写一手好字,《宣和书谱》说他的楷体字“自有风流蕴藉,挟才子之气,而动人眉睫也”。他是如何做到的呢?前人总结道,那是因为“诗中有笔,笔中有诗,而心画使之然也”。明白地说,因为元稹的诗歌有风流倜傥之气。

  元稹诗歌中的倜傥风流之气确实很浓,昔人有言:“元和以后,诗学*靡于元稹。”也就是说,从元稹开始,诗歌里靡靡之音开始多了起来。作为时尚先锋,元稹的影响力不容低估。“不胫而走”这个词虽然是孔融发明的,但当时是用来形容珍珠宝玉的收集或钱财的流通,最早用在人身上用来表示传媒的力量,还是白居易。白居易在元稹的墓志铭中说,元稹诗歌传播的速度真是迅猛啊,当时六宫粉黛、两都士子、八方民众乃至文化素质偏低的南蛮以及东夷,都在传写他的歌诗。“每一章一句出,无胫而走,疾于珠玉”,简直比珠玉转手的速度还要快,放在今天可能就要赶上牛市期间股票买卖的速度了。

  每当一个人走向成功,就会出现大批的模仿者、追随者,元稹也不会例外。在写给令狐楚的信中,元稹得意地说,当时江湖上那些写诗的,都来追捧他、模仿他,但是没有他那份的才气,于是就“颠倒语言,重复首尾,韵同意等”,把元才子的诗复制粘贴后据为己有。元稹的诗歌受到追捧,不仅仅是他的诗歌里有较多的靡靡之音,他不是一个靠身体写作的文人,他是一个“改造诗歌的祖师”——鲁迅说曹操是改造文章的祖师,这里作简单比附。元稹与他好朋友白居易对诗歌进行了大胆改革,把诗歌严肃的面孔换成了可爱的笑脸,让诗歌的服装丰富多彩起来,大量写作流连光景的“小碎篇章”与逞才使气的次韵酬和之作,使诗歌走上了娱乐化与通俗化的道路。白居易赞扬他“海内声华并在身,箧中文字绝无伦”,夸张的成分并不多。

  元大才子这么有才,却只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物。五十三岁那年,他就暴病而亡,虽比四十九岁的柳宗元强,但比起白居易、刘禹锡等人就差了许多。尤其是无论当时后世,都是“元白”并称,但他的个人形象与白居易简直无法相提并论。一次没有结局的恋爱,使他背上了“忍情”的名声;妻子死后再娶,又得到了“薄幸”的评价;好不容易达到事业的顶峰,做上了大唐帝国的宰相,但位置未坐稳就被挤了下来,还让他背上了趋炎附势、卑劣无耻的骂名。

  宋代以来,提起元稹,我们见到的都是讽刺、挖苦、批评。自以为耿直实则鲁莽没有头脑的石介,在《上郭殿院书》中发难说,元稹没有忠骨只有佞气,没有正色只有谀容,溜须拍马,侍奉权贵,虽然登上了宰相之外,可无所作为,对国家民族没有做出一丝一毫的贡献,“君子鄙之,史臣讥之,万世之下,为后人贱”。

  元稹有首诗《梦上天》,写他做梦时被人唤醒:“哭声厌咽旁人恶,唤起惊悲泪飘露。千惭万谢唤厌人,向使无君终不寤。”明人何孟春《余冬诗话》因此编造了一个故事,说元稹进入中书省办公后,讨厌他的人边驱赶苍蝇边唠叨:哪里来的苍蝇,这样不知天高地厚,居然也混到这样来了。何孟春先生还说,听到赶苍蝇者的唠叨,元稹是不是该从梦中醒过来呢?

  在当今有些读者眼里,元稹的形象似乎有所好转,至少大家不把他比喻为苍蝇,顶多看成一只花蝴蝶,在花丛里飞来飞去,不知疲倦,不愿驻足片刻的那种花蝴蝶。大家都说,元稹虽然多情,但他痴情。每一朵儿面前他都说着动人的情话,这情话如此动人,连他自己都被感动了,以为自己会从一而终。不过,看到下一朵花时,他又深深地感动了。这博爱的形象,让人马上联想到金庸小说《天龙八部》中的那位段皇帝。

  最权威的国学大师陈寅恪,则认为元稹根本不是多情而是多奸诈。他在《元白诗笺证稿》中说:“微之年十五以明经擢第,而其后复举制科者,乃改正其由明经出身之途径,正如其弃寒族之双文,而婚高门之韦氏。于仕于婚,皆不惮改辙,以增高其政治社会之地位者也。抑更推言之,微之之贬江陵,实由忤触权贵阉宦,及其沦谪既久,忽尔变节,乃竞干谀近幸,致身通显。则其仕宦,亦与婚姻同一无节操之守。惟窥时趋势,以取利自肥耳。综其一生行迹,巧宦固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岂其多情哉,实多诈而已矣。”

  陈寅恪先生说,元稹抛弃初恋情人改娶名门望族女子,抛弃原来痛恨宦官的立场而依附奉承,都是没有操守的表现,瞅准时机,取利自肥,都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实惠与好处。他哪里是多情博爱,情不能已,分明是狡猾得很。权威的评论,自然少有人敢质疑。于是元稹薄情而奸诈,几乎成为时人共识。要想给他翻案,就要有超人的力气。还是先了解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打击他。

  陈寅恪先生说,元稹“巧宦固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意思是政治这东西——封建时代的,本来不太干净,耍点手腕,出卖气节,换个高官来做,虽然不可取,但也不那么令人讨厌,反正官员们(封建时代的)都彼此彼此,这样做也不醒目。可恨的是元稹玷污了纯洁的爱情,把婚姻也当作向上攀附的阶梯,是可忍而孰不可忍?

  元稹如何出卖自己纯洁的爱情?一般人都认为,最有力证据是他自己的供述。元稹写过一部著名小说《莺莺传》,故事情节是这样的:

  唐代贞元年间,有位张生风度潇洒而意志坚定,凡是不合乎礼的事他从来不做,即使有些场合要牺牲身体去应酬,他也只表面上逢场做戏般敷衍着,所以二十三岁的人了,还没有真正接近过女色。他自己的解释是,他不是没有感情,而是没有遇到让他动情的人。不久,张生到蒲州游览,寄居在当地的普救寺。恰好崔家夫人带着一家老小要回长安,路过蒲州,也暂住在这个寺庙中。更巧的是这位夫人姓郑,排起来是张生的“转折亲”,是他远族的姨母。不巧的是,当时官兵失去控制,大肆抢劫蒲州人。崔家财产多,顿时惶恐起来,后来张生挺身而出,托关系找到人马来保护崔家人。

  郑姨母感激张生的恩德,摆酒席款待张生,还让自己的女儿莺莺出来拜见这个远房的表哥。本来张生以为自己只是见义勇为,没有英雄救美的不良动机,但一见表妹,神魂颠倒,再也迈不动双脚。后来绞尽脑汁找上莺莺表妹的丫鬟红娘,用艳词——当时的情书表达出自己的心事。莺莺表妹动情了,约好日子邀他去西厢幽会。张生兴冲冲赶去,莺莺又变脸了,将他训斥了一顿。正当张生徘徊无主、感到绝望之时,莺莺又主动前来与他幽会,并经常性同居。

  过了几个月,张生离开寺庙前去首都参加考试,谁知考试失利,于是他不得不滞留在京城。莺莺表妹深明大义,写了一封情意绵绵的书信表示慰问,并奉上贴心的小礼物。这封信文采飞扬,比现在的有些“宝贝”写得还要好。张生很得意,把表妹的这封情书拿出来四处炫耀,一时间让京城的才子们相顾失色。不过为了自己的事业,为了莺莺的幸福,张生还是理智地与表妹分手了。大约一年后,张生有了自己的家庭,莺莺表妹也顺利的嫁人了。等到后来张生路过表妹的婆家希望再见上一面时,已为他人妇的莺莺表妹坚决拒绝了,张生很惆怅,莺莺表妹知道后,暗地里写了一首诗略通款曲:“自从消瘦减容光,万转千回懒下床。不为旁人羞不起,为郎憔悴却羞郎。”后来张生将要走了,崔莺莺又写了一首诗:“弃置今何道,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从此以后,两人彻底断绝了音信。

  这个故事,大家肯定越看越眼熟:邂逅惊艳,一见钟情;诗柬传话,小婢通容;花前月下,幽会西厢;海誓山盟,私订终身……这不就是《西厢记》吗?连约会的情诗都是一样,当年学习《西厢记》,印象最深的就是那首《明月三五夜》:

  待月西厢下,近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幽会的情书都写得这样雅致,真让人仰慕。不过,结尾有所不同,《西厢记》是有情的终成了眷属,《莺莺传》却是劳燕分飞,天各一方。问题也正出在结尾上。《西厢记》大团圆的结局,符合人们的审美期待——这也是文学史上所强调的进步意义;而《莺莺传》站在表妹莺莺的角度来看,则是表哥张生始乱终弃,这种薄情寡义的举动注定要遭到历史的唾弃,尤其是随着妇女地位的不断高涨,涨到张生难望其项背的程度。

  更重要的问题,则是张生犯了错误后态度很恶劣,不仅不自我反省,不做出一副追悔莫及、撕心裂肺的可怜模样,还振振有辞地自我辩解。在作者元稹问及他为什么要与楚楚可怜、深情款款的莺莺表妹分手时,张生义正词严地说:莺莺表妹乃天生尤物,诱惑力与破坏力都过于强大,当年商纣王、周幽王都是为这样的尤物而葬送了江山,遭受天下人嗤笑。现在,我的德行还不足以克制表妹那样的尤物,我只有克制自己的感情了。

  把绝情都说得这样正大光明,说得这么崇高而富有自我牺牲精神,也让人佩服有时候人真的可以无耻到那种地步。最致命的问题则是,宋代以来,许多专家学者都认定《莺莺传》这部小说是作者的自传,元稹就是张生的原型。这群专家里包括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大人物,如刘克庄、胡应麟、鲁迅、陈寅恪、汪辟疆,他们众口一词,咬定张生就是元稹。既然权威们言之凿凿,大家就都对元稹痛恨起来。为人应该讲良心与道德,有些事情是不能做的,即使偶尔做了也千万不要说,一个人偷偷去笑可以了。最可恶的是做了坏事还把它写成小说,得意洋洋地到处宣扬,惟恐别人不知道,这就有些“衙内”风范了。

  也不是没有人为元稹辩解。大学问家王士祯就在《池北偶谈》中说,元稹在他的作品中教育小朋友时称自己行为端正,从来不涉足烟花场所,是一个典型的正人君子,“吾生长京城,朋从不少,然而未尝识倡优之门”,他怎么会做出这等风流之事呢?马上有人批评王士祯:这种自我吹嘘的话也能作为证据,太幼稚了吧,更何况是在教育下一代的时候。即使经常出入这种场所,只要不抓现行,他都会死不认帐。退一步说,不进倡优之门还不等于没有感情失足。于是张生就是元稹的“马甲”几乎成为定论。

  陈寅恪是二十世纪最痛恨元稹的国学大师,另一位也让我们崇拜得不敢呼气国学大师钱钟书,却在这个问题上与陈寅恪大师打上了擂台。1978年,钱钟书参加了在意大利米兰举行的欧洲汉学家第26次大会,并作了《古典文学研究在现代中国》的宣讲。他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应用” 使传统的文学研究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也就是说,少了一些烦琐无谓的考据、盲目的材料崇拜,多了一些文学理论和艺术理论的学习研究,他说:譬如解放前有位大学者(其实就是陈寅恪先生)在讨论白居易《长恨歌》时,花费博学与细心来解答“杨贵妃入宫时是否处女?”的问题,这样的问题比西方研究的“济慈喝什么稀饭?”“普希金抽不抽烟”等话柄更无谓的。

  后来,钱夫人杨绛先生对钱先生的意思进行了清楚地阐释,她写了一篇《事实——故事——真实》的文章,明确反对陈寅恪大师的说法(当然,也包括研究方法),认为文学真实不同于历史事实,文学形象不同于是历史人物。陈先生是在以读史的方法读诗。

  如今,又有人持子之矛攻子之盾,从考据的角度论述张生原非元稹。以陈寅恪为代表的考据派精心搜集的证据有那些呢?

  首先,元稹为一位姨母郑氏写过墓志铭,里面叙述了元稹曾在战乱中保护她们一家人——问题是这是宋人说的,原文谁也没有见过。

  其次,元稹年轻的时候到过故事发生的那个蒲州,元稹的经历同张生很接近。同时,元稹写过很多诗,就是回忆当年同居的岁月,如元和四年(809),三十一岁的元稹所的写《嘉陵驿》其一:“墙外花枝压短墙,月明还照半张床。无人会得此时意,一夜独眠西畔廊。”那墙、那床、那西畔廊,分明就是十年前幽会的场景。时间过去了将近十年,他还清楚地记得那些片段,试问:他若不是主人公,又怎会有这样刻骨铭心的记忆?

  又如元和十四年(819),四十一岁的元稹所写的《春晓》:“半是天明半未明,睡闻花气醉闻莺。狌儿撼起钟声动,二十年前晓寺情。”看看《莺莺传》:“有顷,寺钟鸣,天将晓,红娘促去。”二十年在庄严肃穆的寺庙里发生的那段缠绵爱情,那段同居的岁月,随着钟声又浮现在诗人眼前。

  最后,《莺莺传》原名《传奇》——比张爱铃的小说要早许多,侵权的应该是后者——唐传奇虽有开始出现有意识的虚构,但许多作品都有史实的影子存在。

  但是,反对派说,即使有这样一个姨母,到过蒲州,经历接近(他们认为所有的这些说法都缺乏有力的依据),就能说明张生就是元稹吗?

  也许有人要问张生是不是元稹这个问题有那么重要吗?目前比较负责任的答案就是这个问题确实很重要,重要的是它已经涉及了两位顶级国学大师,涉及到了两种阅读唐传奇的方式或角度:究竟是重史料还是重想象,这是个问题,是一个学者们必须思索的问题,好比哈姆雷特必须思索是生还是死一样。

  至于对元稹本人,反而不那么重要了,即使他不是传奇中那位薄情的张生,他在读者中的形象已经不会有本质的改变,毕竟臀部上的那块红斑已经深深地映在人们的脑海中了,人们所需要的只是一个风流才子来作为谴责的对象,写这样故事的人、宣扬忍情的他不下地狱,谁入地狱?何况后来者从他身上已经吸取了教训,不再给人留下把柄,**电视开头都要强调“本故事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故事里的事,不是你的事,也不是我的事。

  陈寅恪先生的双重证据法是二十世纪的重大贡献,据说对传统文化研究者的思维方式都所改变。在材料的挖掘与利用上,陈寅恪先生别具只眼,往往能从寻常材料中寻觅出旁人难以察觉的线索,他不仅考证出了张生就是元稹,还进一步考索出莺莺表妹的真实身份。陈先生认为由于《莺莺传》又名《会真记》,而“会真”为当时习用之语,为遇仙或游仙之谓,唐代“仙”之类的名称多用作妖艳妇人或风流放诞女道士之代称,亦有以之来称呼娼伎者。这样,莺莺**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所以有宽厚的学者说,莺莺出身寒族,且颇有伎女之嫌疑,而伎女在当时亦为之一种,其身份介于婢妾之间,兼带伶人性质。当时娶伎女为妾者甚多,而娶伎为妻则仍为时论所不许。

  倘若是这样,那么人们对元稹的好感就会增加若干。唐代举子与青楼女子间的故事很多,据说后来差不多成为了一个传统。描写他们故事的传奇也很多,其中固然有一波三折而终成眷属者如《李娃传》,但毕竟是少数,其几率略低于今天买**中头等奖的概率。娶这样的女孩子为妻子,在当时而言,惟一的可能性就是男主角如《李娃传》那样被自己的家庭所抛弃,而且女主角又立下了惊天的功勋。

  元稹早年的生活虽然不太顺利,但也没有象《李娃传》中的郑生那样流落街头。在他八岁那年,父亲就去世了,两位兄长谁也不愿奉养后母和这位小弟弟以及两位妹妹。但元稹还有伟大的舅父与姨夫,他们不但照料元稹母子三人(元稹的二姐已出家为尼)的生活,还督促元稹好好学习。据说元稹九岁的时候,姨兄胡灵之就开始辅导他写诗作赋。当然,由于姨兄当“家庭教师”,管理上不免松懈,少年的元稹度过了一段裘马轻狂的幸福时光,经常可以去走马打猎、欣赏歌舞乃至看人赌博。

  元稹学习条件很不好,他自己似乎也不太努力,从来没有听说他因为读书写字而口舌生疮的故事,但十五岁那年,他就明经及第了,可见他确乎是个天生的才子——有学者通过认真考证认为元稹是十五岁参加考试,第二年才公布成绩,所以应该算十六岁登第,那就姑且算作是十六登第吧,十六岁登第的元稹还是一个天生的才子。唐人都认为明经科考试难度远远小于进士科,不过在我等后人看来,背诵那些经书及其注疏远比胡诌几句打油诗更难。

  登第后的元稹一直寓居在长安的开元观里,等待吏部安排工作。大约在二十岁前后,传说他到过蒲州,但究竟为什么而去,具体何时而去,还不太清楚,或许就是为“保护”莺莺表妹而去蒲州的吧。总之,二十二岁那年,也就是贞元十六年(800),元稹肯定回到了长安,因为他明经及第已经七年了,按照规定,吏部给他安排了工作。

  贞元十九年(803),是元稹的幸运年。这一年三月,他与白居易八人一起通过了制科考试,当上了秘书省校书郎,这是仕途上的一个重要关口。明经科出身的人,总会遭受一些白眼。传说当年他去看望李贺,送上名片,李贺当即关门拒绝,说他与考明经的人没有共同语言。现在,他通过平判科考试,终于扬眉吐气了,好比一个三流大学的本科生终于考上了“北大”的研究生,可以大声地和周围的人谈论文凭问题了。

  这一年,他与白居易成为了朋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而是那种能够进行心灵交流、真正相知的朋友,这也是白居易在《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中说的“忆在贞元岁,初登典校司。身名同日授,心事一言知”。才华相捋的两人,相互敬重,其情谊之深厚,放在今天甚至可能引起误解。《本事诗》记载了一个小故事,元稹为御史的时候,到梓潼去办案。白居易在京城与人游玩慈恩寺后花下小酌,想念老友而赋诗一首寄给元稹:“花时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当酒筹。忽忆故人天际去,计程今日到梁州。”元稹正好到了褒城,也寄来《梦游》诗曰:“梦君兄弟曲江头,也向慈恩院里游。驿吏唤人排马去,忽惊身在古梁州。”诗中说,他梦见白居易在慈恩寺游玩。于是前人感叹说:“千里神交,合若符契,友朋之道,不期至欤。”白居易谪居江州时,元稹写下了《闻乐天授江州司马》,让后世敬叹:

  残灯无焰影憧憧,此夕闻君谪九江。垂死病中惊坐起,暗风吹雨入寒窗。

  这一年,元稹还成为了新郎官,新娘子韦丛是韦夏卿的幼女。韦夏卿何许人也,前年为京城最高长官即京兆尹,此年三月时为太子宾客,十月即为东都留守、东都畿汝防御使。可见韦丛身份尊贵,与莺莺表妹不可同日而语。如果新娘子只是普通官宦的女儿,即使元稹曾经做过始乱终弃等伤天害理的事,也不会引起如此激烈的反响。如今,即使元稹是与莺莺表妹友好分手,也不能阻止他人对有些事有所联想。

  元稹主观上应该有攀附权贵的故意,不过更主要的是遵从习俗,陈寅恪先生指出:“盖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所不齿。”这样的婚姻,元稹会感到荣耀,但作为才子,失落、无奈的情绪也会出现。婚后,他与妻子随岳父到东都洛阳,在诗歌里,他自嘲道:

  紫垣驺骑入华居,公子文衣护锦舆。眠阁书生复何事,也骑羸马从尚书。

  这里,他分明感受到自己与岳丈一家不太和谐,高头大马昂然进入奢华的公馆,锦衣绣袍簇拥着华丽的骄子,一介书生骑着瘦马不紧不慢地跟随在后面,难堪的情绪里还有那么一丝清高、一份矜持,趋炎附势的丑态还是看不出来。

  元稹从这么婚事获得了多大实惠呢?可能增长了一些见识,有机会欣赏为高级官员奉献的歌舞演出:“谢傅堂前音乐和,狗儿吹笛胆娘歌。花园欲盛千场饮,水阁初成百度过。”诗中的“谢傅”,就是他的老丈人。至于元稹的经济状况与仕宦环境,并没有太大的改变,他的生活依然拮据,看看他回忆当年生活的诗篇: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家黔娄百事乖。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簪。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尤存未忍开。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结婚的当年,他就清楚地知道丈人已经准备隐退了,并希望他老人家走得更坚决:“谢公潜有东山意,已向朱门启洞门。大隐犹疑恋朝市,不如名作罢归园。”更何况,婚后第二年,老丈人就奔赴黄泉而去了。至于元稹在官场上成功,主要得力于他潜心的复习,得力于婚后第三年的那场考试,得力于兵部尚书裴垍的赏识。

  元稹在这场婚事中最大的收获,还是美满的爱情与甜蜜的幸福。七年后,妻子韦丛死后,元稹写了大量诗篇寄托自己的哀思,如《谴悲怀三首》、《离思五首》、《六年春遣怀八首》、《杂忆五首》、《妻满月日相唁》等,看看下面这首:

  闲坐悲君亦自悲,百年都是几多时!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词。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闲坐时想起了你,心中的悲苦就难以抑制,为你伤悲也为我自己。没有你在我身边,就算能活到一百岁,又有什么滋味。晋朝的邓攸没有儿子,他知道这是命中注定的;潘岳丧妻后写《悼亡》诗,也换回不来妻子的生命。分离的结局,难道真的是上天注定?除了死后我们会埋葬在一起,还能期望什么呢?来生相见,更是奢望!如今惟有长夜不眠来报答你当日的痴情。很难想象,一个薄幸之人,一个“巧于婚”的人,能够写出如此深情的诗歌。最让人难忘的,还有那首《离思五首》其四: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很难理解,为什么有人对他的婚姻生活这样愤怒,为什么有人抓住普救寺的那件事情死不松手?唐朝的才子灿若群星,有几人如此深情?又有几人对他们的妻子念念不忘?倘若韦丛地下有知,看到这样的诗篇,定会认为自己是唐朝最幸福的女人。即使是莺莺表妹,看到元稹那些怀念往日幽会的诗篇,也定会感动:一二十年过去了,表哥还如此挂念,比起那些一场游戏一场梦者,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挟妓游东山”、流连花丛者,很少受到谴责,而付出了真情,还备受斥责。宋代野史《云溪友议》说韦丛刚死不久,元稹又与女诗人薛涛有了绯闻,而且又是始乱终弃的那种。元稹自己可能会嗤之以鼻,因为薛涛年龄比他整整大上了十九岁,且两人未曾谋面。但这种消息,又怎么会让看客轻易放过呢?今天戏说“元稹”者,依然津津乐道于这点“风流韵事”。

  元和十年(815)左右,元稹又与裴淑成婚,此时元稹三十七岁。有人跳出来质问元稹:你说过“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为什么妻子死去了四、五年就变心呢?看看王维,也是三十出头丧偶后,但人家终身未再娶。

  王维不再娶妻子,却不能说明他痴情,因为他痴迷的是佛教。把他作为忠贞守节的榜样,想必王维也会不自在,因为这不是他的初衷。还有一些才子丧偶后将近十年未娶,如柳宗元,不过那是因为他没有找到门当户对的女子,在这十年同居的女性不止两三人,非婚生子也不止一、两个。

  元稹与裴淑的关系如何呢?有两个故事不能不让大家知道。长庆三年(823),四十五岁的元稹由同州刺史改任浙东观察使,裴淑不高兴,元稹写了一首诗《初除浙东妻有阻色因以四韵晓之》来安慰她:

  嫁时五月归巴地,今日双旌上越州。兴庆首行千命妇,会稽旁带六诸侯。海楼翡翠闲相逐,镜水鸳鸯暖共游。我有主恩羞未报,君于此外更何求。

  大和四年(830),五十二岁的元稹出镇武昌,写了一首《赠柔之》:

  穷冬到乡国,正岁别京华。自恨风尘眼,常看远地花。碧幢还照曜,红粉莫咨嗟。嫁得浮云婿,相随即是家。

  柔之就是裴淑的字,诗歌下有一小注:“稹自会稽到京,未逾月,出镇武昌,裴难之,稹赋诗相慰,裴亦以诗答”。意思是说,元稹从江南的会稽到京城,没有过一个月,就要远走出镇武昌,裴淑当然不愿意远走,于是元稹就写诗安慰她,裴淑也回赠了一首诗。在外为官,还很在意夫人的感受,在唐才子里也是绝无仅有的。大事尚且还要反复给妻子解释,给以劝慰,平时对妻子的尊重可想而知,这是不是唐代的好男人呢?但有人又不屑一顾了,说这是元稹哄骗女性的手腕而已。老婆情绪低落,能够主动去哄骗得她高高兴兴,这种境界不也是值得景仰吗?至于看客又云:“元稹的负心薄幸似有报应,先后曾有八个子女,七个一一夭折,只剩下一个女儿,算是绝后,这恐怕也是对他滥情的报应吧。”即使是戏说,还是厚道些好。在一个宣扬“夕阳红”的文明年代,对于元稹的合法再婚还指指点点,还要求他死去的妻子守节,未免与现代文明的宗旨背离甚远。

  元稹有首《行宫》,煞是生动。

  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

  人生漫漫,闲极无聊的宫女们扯着玄宗的“八卦”来消磨岁月。元稹是否想到,自己也成了大家闲话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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