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话,明显感觉出你的无奈,还有你的伤心。也能看出你在恋爱中的地位。更能看出你比较重感情而且不够理性。更能看出你的男朋友把你吃的死死的,他的手段比较高明,也更能说出他对你不够爱。
第一,他知道你会吃醋,就说明他知道你很爱他,很在乎他,时刻关注他的一举一动。到他还会做让你吃醋的事情。那么就说6明,第一,这是他的正常行为,也可以说本性,他天生花心,不可能对任何一个女孩专一。第二,不在乎你的感受,对于你只是玩玩,到他不会提分手,等你去提,那样他就可以心安理得去和下一个女孩谈恋爱。
你发信息他不回。也就是说,他知道你会纠缠这种问题,他会厌烦,他本性如此,也不想和你过多纠缠这种问题,他不会你你就像一拳打在棉花上无处法力,只能自己去伤心,你还会去想他是不是不爱我了。是不是对我有意见了,是不是喜欢上别人了,想多了就会感到危机,就会对她更好,就会对他一些出格举动事情去忍耐,慢慢的你就在爱情中被驯养成绵羊,即使他出轨了,你也还是卑微的爱着他,
所以想想怎么去提高自己地位,达到平衡
双休看了一期非常热闹又让人瞠目结舌的“完美告白”。当女主按亮了真情告白的按钮后,从门内走出的不是期盼的男主,而是一位不速之客,连主持人都惊诧不已。
女珠宝商万婷是位白富美,生意做得比较成功,她雇了位司机小陈给她开车。相处两年,万婷对小陈的表现很满意,还因为小陈的单纯、踏实和细心,渐渐喜欢上了小陈。
万婷有位生意伙伴古某,也是万婷的追求者,一直在生意上对万婷帮助很大,但在情感上,万婷始终把他当作大哥看待。
一日万婷与古某在一起谈事情后,喝多醉酒,打电话让小陈接她回去。万婷在车上睡着了,也不知道当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情,次日小陈就辞去了工作,称家里有事离开了万婷。
万婷了解到,小陈拿了古某100000块钱,回了老家。万婷不相信小陈是这样的人,想通过“完美告白”节目,向小陈表达心意,让小陈能有勇气回到她身边。
但没有想到,从门内款款走出来的竟然是古某。他听说万婷要来参加节目,就不远千里追了过来。他承认是他给了小陈10万元,认为自己看得更透彻,小陈和万婷在一起,是为了钱,他干脆直截了当地打给他10万元。
小陈既然接受了这笔钱,也就说明了问题。如果小陈敢于向万婷当众表白,他古某会转身离开。
实际上小陈当时在第二现场,他此行主要是想把钱还给万婷。万婷醉酒的当晚,古某告诉小陈,说万婷已同意与自己结婚,10万元也是万婷的心意。小陈从后视镜中目睹古某亲吻万婷,而醉酒的万婷也没有拒绝,对古某的话也信以为真。
万婷了解真相后,向小陈真情告白,希望小陈能回到自己身边,不要再拒绝她。为了两人的幸福,她可以和古某完全断绝来往,即使会影响到生意上的合作也不足惜。两人终于相拥在一起,而一直在台下旁观的古某也失望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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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期节目意外情况比较多,古某的突然出现,中途走上舞台插话,都是对主持人的极大考验。据说这类节目一般都是事先录制好(还有说是演员出演),从节目整体效果看,给观众的感受就是现场突然发生,录制下来的真实镜头。
节目中,主持人涂磊老师言辞犀利,对古某的闪烁其辞揪住不放。对古某用金钱试探司机、越俎代庖辞退司机,用不光明的手段逼退“情敌”,未经允许亲吻对方,直接盖上了“不道德”的印戳,并逼着古某向万婷当众道歉(不过古某还是硬躲过去了)。
节目中万婷是成熟女性,比小陈年长了10岁,也有更丰富的社会经验和阅历,事业上也做得很成功。小陈看着就是位单纯的大男孩,懂的不多,专长就是开车,能为万婷做的就是接她上下班。
在节目里,他低眉垂目的时候比较多,都很少直视万婷。这种上下属的惯性带到婚姻里,不知道能否长久?但感情就是琢磨不透,万婷偏偏就喜欢这位小陈。
古某尽管手段不够磊落,从经济实力、成熟程度、年龄等各个方面,给观众的感受,与万婷反而更加匹配,能够为万婷遮风避雨,更好地护佑她。但万婷偏偏不选择他。
一期奇葩的真情告白!
因为对方一直拒绝见面,而且坚持用打字聊天的方式联系。小伙姓陈,与网络上的“女友”小媛,已经正式交往四年了,恋爱期间,他多次给对方打款,总数额高达25万元。小媛多次给他发过生活照,照片中对方,看起来充满活力,五官非常漂亮。加上介绍人王某,是自己多年的挚友,所以他对女方的身份,一直深信不疑。直到小媛与自己失去联系,他才着急的报案,想要找到女友。
一、事件经过。小陈有个交往四年时间的女友,名叫小媛,两人是经好友王某介绍相识的。据好友王某称,对方是个大学生,人长得漂亮,家庭条件也很好。小陈看过对方的照片后,对该女子非常满意,心生爱慕。两人在聊天后,发现彼此性格合适,于是很快正式开始恋爱。
二、“好友”承受不了压力,投案自首。小陈报警后,警方迅速展开了调查。王某得知此消息后,内心备受煎熬,经过考虑后,决定投案自首。警方调查后发现,“小媛”的账号,就是王某注册的小号,专门用来和小陈聊天。虽然小陈与女友相处时间超过四年,但两人从未打过电话,却没有视频聊天过,但小陈因为对好友的信任,一直认为“小媛”是真实存在的女友。
三、幸福的恋情,变成大骗局。
警方从聊天记录中了解到,自从正式确认关系后,“小媛”就一直以各种理由索取钱财。她会因为生病需要做手术,要求小陈给自己打钱,少则1000元,多则上万元。直到案发前,小陈想要和她正式见面,她知道一旦见面,自己的骗局就会被曝光,索性再也不回复消息。担心的小陈,才会去报警求助。
都说恋爱中的人,智商会直线下降。陷入恋爱中的小陈,完全失去了理性的判断能力,防范意识也不高,好友针对性的圈套,他毫不犹豫的进入,被骗钱后,才恍然大悟,悔不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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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底下的婚姻,并不完全都是幸福的,相反,不幸福的婚姻大有人在。不在其中,不知其味,在旁人看来,忍一忍就过去了,但身处其中的人,有时候多一秒都待不下去。婚姻也是如此,如果一段婚姻不仅让你感觉不到幸福,反而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折磨,那也就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
当然,离婚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有不少人就在婚姻的存续期间,萌生出了坏想法,也就是有了婚外情。一来让自己受伤的心有一处避风港,二来也给自己找了一条退路。如果说,婚外情能修成正果,那也无可厚非,但更多的人,往往是家破人消失不见。
在我们的身边,不少男人会趁着妻子怀孕期间出轨,一来是外面的诱惑太多了,二来在身体上也要得到一定的满足。就像文章中的这位女子,男友有老婆并且正怀着孕,而她却跟男子发生关系了。女子遇婚外情男友,相识9天便发生关系,原配:不就是一夜情。
视频中的小陈被两位女子牢牢的抓住头发,而且其中一位女子还在辱骂着小陈:只是一夜情而已,现在还来讹钱。虽然小陈在极力哭诉着女子放过自己,但却一点效果都没有,虽然身边站着一位男子,但是人家丝毫没有要阻止的意思。
原来这四人中,男子与打人女子是夫妻,另一位女子是男子的丈母娘,而该男子便是小陈的男友,某企业的高管宋某,记者询问宋某与小陈是什么关系时,宋某竟然守着妻子与丈母娘明目张胆的说:自己与小陈是在社交软件上认识的,只是上了床的关系;宋某丝毫不抵赖,也不以为耻。
妻子怀孕了然后回老家休养,宋某无聊之余就在社交软件上结识了10岁的小陈,相识仅仅9天之后,宋某便将19岁的小陈接到了自己的家中,之后两人就在宋某的家中发生了关系,宋某称自己就是在社交软件上认了小陈,目的都很明确,你情我愿的一夜情。
大家都是结过婚的人,知道婚姻是什么,男人就算再会画饼,女人也不会轻易相信,她更相信自己能抓在手里的东西。毕竟,她会选择婚外情的人,并不只是玩玩而已,而是想给自己谋一个更好的未来。任何一段感情,开始的时候总是很美丽,可一旦要转化成为真实的生活中,就会变成另外一种样子。
那么,你只是贪恋她一时的温柔,还是想要和她一起度过余生呢?要先想清楚。感情从来都是平等的,不管你有什么样的背景,在一起之后,自然就是两个平起平坐的人。哪怕一开始是她先折服于你的魅力,但只要走进你的身边,自然就会以平视的姿态看着你。
在第一次发生关系之后,两人就经常约会,两人一直相处的非常好,但到了今年5月底的时候,宋某竟然提出了分手,这时小陈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而宋某却要求小陈将孩子打掉,为了劝说小陈能打掉孩子,宋某表示会对小陈百般呵护,继续与小陈交往,不会抛弃小陈,用尽了一切甜言蜜语,哄骗小陈打掉了孩子。
打完胎后小陈的身体情况不是很好,于是宋某便将小陈接到自己家里照顾,并且维持了3个月。小陈原以为他们的日子能这样一直幸福下去,小陈却接到了宋某妻子的电话。因为这个电话,小陈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原来自己的男友早就有家室了,而自己却傻傻的为他打胎。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网络交互平台、网上交友方式不再是少数人的专有,更多人选择成为“网民”,在网络交友平台上通过聊天、“摇一摇”、附近的人、“同样有趣的灵魂”等方式交友,甚至发展出“网恋”、“奔现”等各类现象级名词。可是随之而来“欺骗行为”也不在少数,网恋因无法面对面识别,可能产生一系列诈骗行为,甚至可能误入传销组织。网恋有多不靠谱?
首先,真人和照片的差别是不一般的。
现代人的插图制作技术太贵了,即使是丑陋的人,也可以使用插图制作软件让自己成为帅哥和美女。 因此,你看到的照片可信度很低,见到真人后,失望的可能性也很高。
第二,你对网恋对象的理解都来源于他自己,没有实地调查的手段。
人们为了得到自己的目的,比如你的认可,往往会选择隐藏不利于自己的因素,夸大自己的优点。 他隐藏的不利因素可能是你最关心的事情,也可能是你们爱情中最大的障碍。
最后,网络恋爱危险性太高。
为了见自己的网友而出事、被绑架、被骗等新闻层出不穷,要是被女孩子看到了就太可怕了。 确实,去见网友风险很高。 你是不知道对方的真实人品,也不知道对方的真实想法就轻率地去见,还是一个人,事故的可能性确实很高。
03
网络恋爱现在不是件好事,但我们需要提高警惕,需要慎重对待。
第一,
在去见网友之前,必须做好安全的准备。 瞒着所有人去见网友,这是坑害
自己的行为。
你应该告诉自己认识的人,即使你害怕父母的反对。 在遇到网友之前,你需要和你信任的人保持联系,随时给对方发定位。 如果朋友发现你那里有异常,想报警,或者向家人求助,不知道你的具体位置,就不能最快解开你的包围。
第二,
见面后对对方感到不满,或者发现对方对自己隐瞒了什么,请尽量控制自己的心情。
如果对方让你感到不满,你不想和他在一起,就回家,确保安全后再处理这件事,不要当众和人翻脸。 万一逼得一个人下不来台,可能会发生不好的事情。 就算交不到恋人,也没必要报仇
案情概述
2018年7月,大二学生小陈在家过暑假,由于假期十分枯燥无聊,小陈通过某交友软件认识了网名为“伤心小茄”的赵可欣,两人“一见钟情”,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之后双方在网上以男女朋友身份相处。
在交往期间,赵可欣多次邀请小陈到其居住的城市见面,但小陈并没有答应。同年8月17日,赵可欣以过生日为由再次邀请小陈前往其所在城市。小陈犹豫再三,不好再推辞,便准备好了礼物,满心欢喜的前往了XX市。
当晚,赵可欣便安排“朋友”谢大壮与小陈一同在酒店住宿,以便监视小陈。8月18日,赵可欣与谢大壮商议后,将小陈带至藏身的窝点,谢大壮指使于大宝、张秦对对小陈进行看管。其后,谢大壮等人向小陈“讲课”洗脑过程中,小陈终于意识到自己落入了传销组织。在多次寻找机会无果后,8月29日晚,小陈趁传销组织成员熟睡之际,从卫生间窗户翻出,在逃跑过程中,小陈脚踩空从楼上坠落致伤。经鉴定,小陈脊椎损伤构成轻伤一级。
案发后,赵可欣、谢大壮、于大宝、张秦四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机关以非法拘禁罪对赵可欣、谢大壮、于大宝、张秦提起公诉。
庭审后,谢大壮家属赔偿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陈20000元经济赔偿金,并取得小陈及其家属的谅解。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本案中,法院以拘禁罪依法判处赵可欣有期徒刑一年、谢大壮有期徒刑十个月、于大宝有期徒刑十个月、张秦有期徒刑十个月;另判处上述四位被告人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陈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09000余元。
律师点评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许迪律师: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这一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在本案中,赵可欣、谢大壮、于大宝、张秦四人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对四人依法判处刑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四人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赵可欣、谢大壮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于大宝、张秦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以予以从轻处罚。
案发后,谢大壮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小陈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小陈及其家属的谅解,依法可以对谢大壮从轻处罚。鉴于四人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量刑时也可酌情考虑。因赵可欣、谢大壮、于大宝、张秦四人的犯罪行为给小陈造成的损失依法应当赔偿,小陈主张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合法、合理,应予以支持。因此,法院最终做出了上述判决。
我真的感到特别高兴,谢谢你说的自己的名字,我现在也做个自我介绍,我姓王,我叫王晓飞。
2我觉得你能主动说出你自己的名字,就代表着我们之间能够真诚的一种交往,希望我们能够成为一个好朋友,。
3能够与你认识,我真的非常的开心,你能够说出自己的名字,我也感觉这就是对于我们感情当中缘分的一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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