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六年,三年异地。然后分手以后和我闺蜜在一起了,后来他俩谈了三个月分手以后。又回过头找我,选择了原谅他,在一起三年自己属于倒贴类型,天天老妈子一样。终于要熬到谈婚论嫁,结果分手了。人家不到一个礼拜就找上了前前任女朋友在一起,我却一直蒙在鼓里,还怀上他的孩子。最后在我怀孕先兆流产的情况下,他俩还出去旅游。他拉黑了我所有****,给他爸爸妈妈打电话,居然告诉我做不了他的主。开始说把孩子打掉,然后下午又告诉我结婚。第二天去医院检查保胎,第三天一声不坑走了。后来把孩子打掉,他还怪我家雷霆手段。就是这样一个人,浪费了六年的时光,伤害了一个无辜的生命。我是遇人不淑还是自作自受呢。
大概他成长的环境有比较多强迫,或者高压的事情发生,父母要他做到什么事,或者什么程度,会用一些感情,恩情,或者道德方面的东西去压制,或者控制他。
那么这个人一直以来,即使想做点好事,也会因为自我的独立意志被剥夺,而产生抗拒,即使他知道应该这么做,这样做有好处,自己也想这么做,但因为不是出于自由的自愿,不是出于独立意志,那么在被剥夺,被操控的感觉之下,他就会逆反,会觉得恶心,虽然感情是他需要的,但是用感情来操控是恶心的。
所以他不一定是没感情,他只是需要自主的选择。他可以给,但你不能要。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选择权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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