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感人短篇爱情故事精选?

超感人短篇爱情故事精选?,第1张

  真正的爱情能够鼓舞人,唤醒他内心沉睡着的力量和潜藏着的才能。爱情对于男人不过是身外之物,对于女人却是整个生命。你对爱情了解多少?下面是我为您整理的超感人短篇爱情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超感人短篇爱情故事篇一:挚爱

这份动人的情感属于一个不世出的商业钜子。

他走了。他留下的一切至今仍在影响这个世界。

这个叫乔布斯的美国人,他的婚姻持续了22年。

  显然,嫁给一个被全世界尊崇且短命的创新狂人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因为他经常忙得不记得纪念日或生日。甚至可以说,早在他决定成立家庭那一刻起,他就只属于自己的梦想和千千万万的“果粉”。

乔布斯觉得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他的妻子。于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决定做出补偿。

他反省了他是多么自私和苛刻。“劳伦要应付这一切,还要照顾生病的我,”他说,“我知道跟我生活在一起可不是件享受的事情。”他决定送给自己最爱的人一艘游艇。当时这艘游艇已经在由荷兰的游艇定制公司Feadship建造,但是乔布斯仍然在对设计改来改去。“我知道有可能我会死掉,留给劳伦一艘造了一半的游艇,”他说,“但是我必须继续做下去。如果我不这么做,就是承认我快要死了。”

2009年,乔布斯在结婚20年庆典上这样对妻子说:“20年前,我们相遇,彼此陌生,但我们一见钟情坠入爱河。阿瓦尼的漫天雪花见证了我们的海誓山盟。岁月流逝,儿女长大,有过甜蜜,有过艰辛,却没有苦涩。我们的爱意历久弥新,携手与你相伴走过漫漫人生,我们虽已苍老但更加睿智,任皱纹爬上面容,任沧桑布满心间。”

读完一段,他已经泣不成声。

哭过之后,他说他给每个孩子都做了一套照片。“我想他们可能愿意看到我也曾经年轻过。”

两年后,这个将自己的偶像设定为苏格拉底的人,带着全世界的惋惜声被上帝召回,享年56岁。

超感人短篇爱情故事篇二:爱情水晶鞋

他爱上了她,她却不爱。她是写字间里的白领女性,他只不过是她住的小区门口一家影楼里的外地打工仔。

“为什么不爱我”被逼问多次,她急了,玉牙轻咬,笃定地说,“就像你总喜欢买**,但却从没有中过一样,我们之间也没有可能,让我嫁给你,除非——你什么时候中了五百万。”

从那以后,她慢慢地就把他忘了,说过的话也只当玩笑,而他再没有来纠缠过她。

后来,她找到了自己的爱人,并决定要嫁了。

那是一个热闹的日子,宾客盈堂,彩花飞舞,她红韵的脸上满是娇羞。

突然一个不速之客闯了进来,竟然是他,手里举著一张存摺,冲向身披婚纱的她。“我中了,我真的中了五百万,你现在是不是可以嫁给我了”

喧闹的宴席一时鸦雀无声,只见她,轻轻挽过新郎的臂弯,眼神坚定地说:“对不起,即便你中了五百万,我也不会嫁给你。”

“为什么,为什么,难道你要嫁的人比我还有钱吗”

“不,他没有钱,和我一样只是普通人,但爱情和金钱无关,爱与不爱是不需要理由的,难道你现在还不明白吗今天是我的婚礼,请你祝福我吧。”

原本闪烁著的希望之火,在他的眼中一点点地黯淡下来。他也许永远不会明白:为什么五百万可以改变他的身份,可以改变他后半生的命运,但却无法赢得她的爱情

所以,聪明男人,在被女人拒绝的时候千万别问她,为什么不爱你别非得逼她乱找理由:“我没法爱你,因为你不高不帅,因为你没有博士学历,因为你银行存摺不够五位数,因为你……”以为只要自己买了增高鞋垫,戴上博士帽,中了**就可以留住她的心。

其实挥挥衣袖,潇洒说再见,才是感情受挫时最明智的选择。我从来不信那些守得云开见太阳、所谓苦苦追求得来的爱情。一开始就不喜欢,感情再培养又怎见得能长久

爱一个人,不爱一个人,都是没有理由的。爱上了就会爱他的一切,所有的身份地位年龄统统视而不见;不爱他,也就不爱他的一切,纵然锦衣玉袍、冠盖加身,也决不动心。

现代科学也已证明,爱情没那么玄妙,男女之间是否来电,只不过取决于他们的体味是否互相吸引。但我个人认为这种说法太具生物性,对那些信奉爱情的神秘主义者来说过于残酷。

我宁愿相信:每个人的手中都握有一只爱情水晶鞋,不论高矮胖瘦,不论灰姑娘还是牧羊少年,谁是那个穿进去刚刚好的人,谁就是我们一生在寻找的人。

超感人短篇爱情故事篇三:用四年等待一个拥抱

男人47岁的时候出了车祸,头骨被撞碎,一直昏迷不醒,经过几次手术,也不见好转。没有记忆,没有思维,不认识家人,不会说话,吃饭要人喂,大小便用尿不溼……医学上称为“慢性植物状态”。男人有80多岁的老母亲和两个姐姐,出了这么大的事,母亲无能为力,姐姐也有自己的生活,他孤零零地躺在医院没人问。

以前,男人喜欢赌钱、打牌,一点也不顾家,结婚13年连一分钱存款都没有。女人先是和他吵,后来见他不思悔改,就离婚了,那年男人43岁。为了照顾孩子的情绪,他瞒住了孩子,离婚后仍和前妻住在一起。

女人闻讯到医院看望男人,医院已经下了病危通知,女人拿着通知就哭了。男人在,儿子还有个爸爸。夫妻一场,她看不得曾经活蹦乱跳的男人变成病床上一堆不会思维没有知觉的肉团。她决定自己照顾他。

一照顾就是3年多,男人一米七五,80公斤,她一米六○,50公斤。每天都要给他做饭、喂饭、翻身、洗澡、用轮椅推他到室外晒太阳、跟他说话……虽然他没有任何回应。

女人居然重新爱上了这个男人。以前他总不著家,回家就是和她吵架,自家的事情从来不问,别人的事情倒是跑得欢。现在,男人天天在她身边,睁着眼睛听她说话,从来不接嘴但也从来不反驳,听话得像个孩子,他的生命就在她的手里延续。女人还是坚持天天给他做运动、喂药、理疗、跟他说话……女人想,就算全世界都忘了他,还有自己能和他相依为命。

有一天,男人突然苏醒了,会说简单的字,可以从1数到10。慢慢地自己也能吃饭。他的智力只相当于幼儿园的孩子,很多记忆还是空白。但他只听女人的话,看到女人会微笑。有人逗他说:“你老婆走了,不要你了。”他会愤怒地说:“不走!”

电视台记者去拍他们的故事。女人给男人穿了衣服,把他从床上扶到墙边站着。这是他们每天的锻练专案。男人站不住,女人就靠着他,给他支撑。可当看到黑糊糊的摄像机对着他们,男人突然抱紧女人,用力地抱,狠狠地抱……

女人突然哭了。天下所有男人的本性从来都是用来保护女人的,女人用了4年让男人恢复了本性。哪怕只是抱一抱,也足够让女人回忆一辈子了。

超感人短篇爱情故事篇四:迟到的幸福

“请问,是玛莎吗我是比尔。”

玛莎握住话筒的手颤抖起来。这个电话,她期待30多年了。

1973年,玛莎爱上了穷小子安德鲁,玛莎的父亲坚决反对。得知玛莎怀孕了,玛莎的父亲暴跳如雷,强迫玛莎住到姑妈家,偷偷把孩子生下来玛莎的父亲把孩子送了人。其间,安德鲁当兵去了,他写给玛莎的信,都被玛莎的父亲截住并销毁。玛莎与安德鲁失去了联络。

为了摆脱父亲,玛莎去了离家很远的一所大学读书,毕业后留在当地做中学教师。玛莎始终未婚。对于她来说,幸福已经逝去,不可重复了,唯一攫取快乐的方式只能是怀念。

玛莎心中有一个不灭的信念,有一天她的儿子比尔会来找她。这一天终于来了。

见面的日子到了。在比尔的那班车进站时,玛莎举起了写着比尔名字的牌子。

其实,不需要牌子,玛莎一眼就认出了比尔,仿佛这30多年她是看着他长大似的。他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悲喜交加的眼泪像决堤的水似的奔突而出。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小男孩牵着妈妈的手,走过来拉一拉比尔的衣服。

“爸爸,我渴。”小男孩说。

是孙子。玛莎来不及擦拭眼泪,一把抱起了小男孩。小男孩挣扎着从玛莎怀里下来,一边大声喊著,一边朝不远处站着的一个人跑了过去:“爷爷!”

玛莎顺着孙子跑的方向看去。不可能!难道真的是他

比尔搂住了妈妈的肩,“是的,是他。我上周也找到了他,他立即就到了我家。他知道我今天来与你见面,非常激动,一定要跟着一起来。哦,对了,他也一直未婚。”

安德鲁朝玛莎走来,玛莎也缓缓地向他走了过去。他们走近对方,停下脚步,相互仔细端详。时间仿佛凝固。然后,他们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这一年的情人节,比尔参加了自己父母的婚礼。

让你哭,让你笑;让你喜,让你忧。爱情好像就是有这种魔力,它灌注在你生命里的每个瞬间,每份每秒都能触动着你那颗敏感的心。

有人说:爱情就像一杯毒酒,喝下后将万劫不复;也有人说:爱情就是那一杯美酒,喝下后暖入心扉。世间爱情千万种,总有那么一份是你的小幸福,总有一份是专属于你的左心房。

幸福、甜蜜就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悲伤、失落就度日如年;在感情的世界,你变的多变,变得敏感。但是不论怎么改变,那份美好的恋情,我们却饮鸩止渴。

接下就让我们来看看,那些感动于心的爱情小故事吧!也许那份真情就隐与其中。

——题记

16岁,她向他表白,他拒绝了,毕业后各奔东西。他们经历了不同的爱情。

26岁时,人群中,他向她求婚。

她问他,当初你为什么不答应。他说,我想成为你的归宿而不是初恋。现在我们才懂得什么是爱情。

婚礼上,“新郎,你有什么话对新娘说吗?”主婚人问。

“首先,我要感谢你的爸妈,生了一个如此完美的女儿并把你交付于我。然后,我要感谢你的前男友,如果不是他,我又怎么遇见你。最后,我要感谢你,我亲爱的新娘,谢谢你给了我陪伴你一生的机会。”他似乎是毫不犹豫的说。

男生拎着包走进校门,被女生拦住了。

她说,同学,你的校卡。

男生绕过她,没带。她跟上去,请问你的班级学号是?

男生回答了。

女生看着男生的背影,说,终于知道你的班级学号了。

远处,男生从口袋里拿出校卡,挂在了脖子上。

妻子那枚小小的钻石戒指被偷了。

可她开心地告诉我:还好前年给妈治病的时候已经把真戒指当了换医药费,不然真是要心疼!

我说:这些年委屈你跟我受苦,连陪嫁的戒指都没留得下。

她说:傻话,有你和孩子在身边,我不苦。

当晚起夜时,我背着妻子偷偷将那张去年赎当的单子丢入马桶冲掉了。

他和她在一起,她总是不讲理,什么事都赖他,他却总是认命地承认,每次都说“是,是,是,我的错。”

每次她总是很得意,有天,朋友问他“明明是她不讲理,为什么你还要让着她?”

他笑着说“她不讲理证明她爱我”。

有时候,女人蛮不讲理,都是因为太爱你。

他喜欢她,却不知道她的心意。

他静静地看着她,开口说“我想开始新的 生活 ,我不想错过你”。

她笑着说“做朋友吧”他只能答应了。

一个月后,她说“不知道为什么,看见你跟别的女生在一起开玩笑,我心会痛。”

他宠溺地说“那我们开始吧”。

故事 从这里开始,从爱开始。

那一年,他们高三。

在同一所学校,而一个是理科,一个文科。

有一天,他和平常一样去上早自习,猛然看见她的身影。

原来她搬到他家楼下。

从那时,他就期待下晚自习,那样他便可以跟着她后面。

就这样,高考结束了。

他也没有表明。

而她却一直在等他。

今早跟老公吵架,又气又 难过 ,边哭边收拾东西准备出门。

正准备在床边拿包时,躺在床上的老公一下子用腿夹住我的腰,废超大力都掰不开,他还一边说:“你走啊我不拦你!”

我就只好坐在床上哭,不知道过了多久,老公说:“你不走了好不好,我夹了半小时腿都抽筋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就原谅了他。

同村有个哥哥,总是欺负她,无恶不作。

少年时,哥哥开始对她护短,谁欺负她,他第一个扬拳头。

农村结婚早,哥哥高考结束就娶了她,然后去城里读大学。

她想他了,去城里找他,发现自己很寒酸怕丢他脸,跟他室友说她是他妹妹。

室友哈哈大笑,“唬谁呢,你老公没少提你。”

而远方,有人朝她腼腆地走来。

她和他因登山爱好结缘,然而在一次登山中遇见了雪崩,饥肠辘辘,他割下血肉让她充饥。

他说:“你要是不吃,我觉得比这割肉都疼。”

她含泪强忍着吃了。

幸有救援人员相救,他却失了胳膊。

别人问他哪里有的勇气对自己下刀。

他说:“胳膊和命哪个重要?”

谁也不知道,他所说的“命”是指她。她是他的命。

拾 · 壹

他们相亲认识。

结婚后他依然玩,她也不管。

有天他跟哥们去夜店泡妞,男男女女一堆,被和同事去玩的她撞见。

他哥们都变了脸色,怕她发飙。

谁知她只是笑嘻嘻拍拍他肩膀:长头发那妞不错,但悠着点啊,咱还准备要娃呢。

说完刚要走被他一把拉住:好不容易挑你们来的地方让你撞见,你就不能吃个醋吗 !

拾 · 贰

有人问他们:“什么才算幸福?”

他握着他的说:“每天早上,一起去吃东西,然后我送他上班;中午一起吃饭,晚上一起去市场买菜讲价,回家做饭吃,看电视,然后洗漱睡觉。”

“没了?”

“你每天都跟爱的人在一起还不幸福吗?还要有别的吗?”

拾 · 叁

他喜欢别人了,于是,他们分手了。

分手后,女生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而是以助人为乐为本。

后来,她成为了着名的公益家,在一次接受采访时,记者问她:“当初为什么会走上公益之路?”

她想了想,说道:“为这辈子一个最爱的人积德行善,也为我下辈子能和他在茫茫人海里再次相见,积善缘。”

拾 · 肆

分手后她发了疯地努力。

四年,专业第一、党员、舞蹈、吉他。她努力变得最优秀。

她说,这样,就可以骄傲地去见他。

3月,春暖花开,她穿越大半个城市奔向他。

远远看见他的背影,鼓起勇气叫他的瞬间,却忽然想不起他的名字。

原来,在我努力爱你的这些时光里,我也已经忘记你了。

拾 · 伍

6岁,他偷亲了她被她打。

12岁,他偷了她的情书被她骂。

24岁,他偷了她得初夜被她恨。

36岁,他还了她一颗心,她流着泪说混蛋 。

48岁,她在看书时发现了他的纸条。

“对不起,我只是想把幸福偷给你!”

读梁晓声的《前世今生》,仿佛读了他的一生。

他在《我的小学》一文里说,一个会讲故事的母亲和从小的贫困生活,是造成我这样一个作家的先觉因素。贫困对于他来说不仅仅意味着童年生活的不遂人愿,它促使他早熟,促使他从童年起就开始怀疑生活,思考生活。认识生活,介入生活。

梁是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把语文课本当成了他最早阅读的书籍,且正好有一位主张教学方法灵活的语文老师发现并给予了他在全班同学面前显示讲故事才能的机会,如此宝贵的机会也满足着他匮乏的虚荣心。

忽然想起了自己小时候,也特别喜欢语文课和语文老师。第一次写日记的时候是在二年级,深刻得记得用50来字描写了小路边的狗尾巴草,被语文老师夸赞观察仔细,描写生动,内心的虚荣心被满足的同时,也更加地热爱写作。于是,诗歌,写作,阅读这样偏文学的爱好不断深深地扎根于心。

梁的初恋发生在北大荒,他说他喜爱温柔的、善良的、性格内向的、情感纯真的女性。在那个较为保守的年代“开朗活泼的性格,对于年轻的女性,当年太容易成为指责与批评的目标。在和时代的对抗中。最终妥协的大抵是她们自己。”

那个年代的爱情,羞涩,纯真,美好却也充满了束缚和思想的包袱。

“我们相爱了。拥抱过,亲吻过,海誓山盟过。都稚气地认为,各自的心灵从此有了可靠的依托。我们都是那样地被自己所感动,亦被对方所感动。觉得在这个大千世界之中,能够爱一个人并被一个人所爱,是多么幸福,多么美好!但我们都没有想到过没有谈起过结婚以及做妻子丈夫那么遥远的事。那仿佛的确是太遥远的未来的事。连爱都是“大逆不道”的,那种原本合情合理的想法,却好像是童话……”

——《初恋》

是啊,就像梁说的,初恋之所以令人难忘,盖因纯情耳!

后来读到梁的《婚姻》,读到他那善良可爱的妻子,主动,单纯,是唯一没有被他的“自白”贫困苦恼的童年而吓退的大女孩儿。在婚后,他对她坦坦荡荡毫无隐私,互相尊重,她对他“无为而治”,而他从她的“家庭政策”中领悟到了一个已婚男人怎样自重和自爱……

白驹过隙,不知若干年后我们会成为一个怎样的母亲或父亲,我想梁在把当爸爸的感觉写在来的那一刻心里一定是五味杂陈。

“他的日渐成熟正是我备感欣慰的,同时又是备感悲哀的。”

“这样的一个儿子,时刻提醒我明白,我只不过是一个初二男生的父亲。除此之外,也许再什么都不是,更没有任何可得意的资本。”

——《当爸的感觉》

谈及他的原生家庭,在梁的意识中,母亲像一棵树,父亲像一座山。他们教育他很多朴素的为人处世的道理,令其终生受益,而他作品中的平民化倾向,同父母从小对他的教育和影响密不可分。

作家莫言也曾经在获诺贝尔奖演讲上谈及他的母亲对他不可或缺及其重要的影响甚至改变了他的人生。

梁出生在哈尔滨市一个建筑工人家庭,兄妹五人,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为了养家到外地工作,母亲则要照顾五个孩子的生活,非常艰苦。母亲给他的印象像一棵树,那种秋天不落叶,要等到来年春天,新叶长出来后枯叶才落去的树。

在食不果腹,鞋难护足的日子里,梁曾经因为饥饿难耐偷老大爷身旁唯一的一块豆饼,母亲得知后不仅及时制止了他这一行动,还把仅剩的土豆窝头都送给了他,等回到家所有的孩子都回来后,让梁将自己的行为说一遍,她才开始严厉地教训。而这些道理使他受益终生。

虽然贫穷,但母亲还是非常支持他读书。用辛苦的血汗钱给梁买新书。母亲在一个不通风也不见阳光,冬天冷夏天热的厂房里做工。他在关于母亲的文章中多次写道母亲艰苦的环境,内心满是愧疚和感恩。

“厂房很热,每个人都戴着厚厚的口罩,整个车间就像一个纱厂一样,空气中飞舞着红色的棉絮,所有母亲戴的口罩上都沾满了红色的棉絮,头发上、脸上、眼睫毛上都是,很难辨认哪位是我母亲。”

——《父母是最朴素的人文》

"七八十台破缝纫机,一行行排列着,七八十个都不算年轻的女人忙碌在自己的缝纫机后。因为光线阴暗,每个女人头上方都吊着一只灯泡。正是酷暑炎夏,窗不能开,七八十个女人的身体和七八十只灯泡所散发的热量,使我感到犹如身在蒸笼。那些女人们热得只穿背心。有的背心肥大,有的背心瘦小,有的穿的还是男人的背心,暴露出相当一部分丰厚或者干瘪的胸脯,千奇百怪。毡絮如同褐色的雾霭,如同漫漫的雪花,在女人们母亲们之间纷纷扬扬地飘荡。而他们不得不一个个戴着口罩。女人们母亲们的口罩上,都有三个实心的褐色的圆。那是因为她们的鼻孔和嘴的呼吸将口罩濡湿了,毡絮附着在上面。女人们母亲们的头发、臂膀和背心也差不多都变成了褐色的,毛茸茸的褐色。我觉得自己恍如置身在山顶洞人时期的女人们男人们之间。“

——《慈母情深》

最令梁感动的事在一次三年自然灾害期间,母亲用残余面粉做的疙瘩汤,把自己的那份给了一个前来讨饭的乞丐,还端了洗脸水和搬凳子给他,而这却被邻居们误认为他家的粮食多得吃不完,从此梁一家再也没有粮食补贴,可母亲并没有为此后悔。她以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们。

“我们这一代人的父母,几乎没有过一天幸福的晚年。老舍在写他的母亲时说,我母亲没有穿一件好衣服,没有吃一顿好饭,我拿什么来写母亲,我能感受到作家当时的心情。萧乾在写他母亲时说,他当时终于参加工作并把第一个月的工资拿来给母亲买罐头,当他把罐头喂给病床上的母亲时,她已经停止了呼吸。季羡林在回忆他母亲时写道,我后悔到北京到清华学习,如果不是这样,我母亲也不会那么辛苦培养我读书。我母亲生病时,都没有告诉我,等我回到家时,母亲已经去世。我当时就恨不得一头撞在母亲的棺木上,随她一起去这样的父母很多。”

——《父母是最朴素的人文》

少写一点初恋、郁闷,少写一点流行与时尚,多想一下自己的父母,如果连自己的父母都不了解,谈何了解天下。

梁的父亲也非常朴实,”父亲回到家时,双腿浮肿得一按一个坑,却那么高兴。二十几个冻得很硬的馒头中,有半个上边留下了父亲的牙印。三双劳保鞋是翻毛水牛皮的,每一只都有磨破处,也都被父亲用皮片儿补好了,那是他从工地上捡的。带回来给我、哥哥和三弟穿。“

梁的父亲从不饮茶,却不忘从异乡带来一包茶分给邻居品尝;为了报恩,他将那包茶从四川带回来又带回去,历经几年的波折,无论多大的困难都挡不住他要表达的心意与内心的感激之情。

——《父亲与茶》

梁的父亲一生认真做人,认真做事,连当群众演员,也认真到可爱的程度。

“父亲坐得很特别。那是一种正襟危坐。他身上的演员服,是一件褐色绸质长袍。他将长袍的后摆,掀起来搭在悲伤,而将长袍前端卷起来放在膝上。他不依墙,也不靠什么,就那样子端端地坐着,也不知道已经坐了多久。分明地,他唯恐使那长袍沾了灰土或弄褶皱了······“

“黑暗之中,但闻父亲叹了口气。许久,才听他说‘哎,我为我们导演发愁哇!他就怕这几天下雨’”

“如今之中国人,认真做事认真做人的,实在是不太多了。如今之中国人,仿佛对一切事都没了责任感。连当着官的人,都不大愿意认真地当官了。有些事,在我,也渐渐地开始不很认真了。似乎认真首先对自己是很吃亏的事。”

——《父亲的演员生涯》

见字入面,读梁写给兄长和妹妹的信时,内心一股暖流,仿佛他也是我的兄长,在给我诚恳的忠告和帮助。

“妹妹,为了过好一种小百姓的生活而永远地打起精神来!小百姓的生活是近在眼前伸手就能够得到的生活。正是这一种生活才是属于我们的。牢牢抓住这一种生活,便不去再去幻想别的某种生活。最近我常想,这地球上的绝大多数人,其实都在各个不同的国家,各种不同的生活水平线上,过着小百姓的生活。生活中最不可或缺的,我以为乃是温馨二字。没了温馨的生活,那还叫是生活吗?温馨是某种舒适,但不仅仅是舒适。温馨往往是属于一种小的生活情境。而温馨甚至是可以在穷人的小破房里呈现着的生活情境。温馨乃是小百姓的体会和享受还记得我们小时候,我们将一个破家粉刷得多么亮堂,收拾得多干净啊!我们小时候,家里的日子又是多么的困难呀!但不也有许多温馨的时候吗?”

——《过小百姓的生活》

其实梁虽然身为一名有声望的作家,其身上肩负的担子很重,他不仅有自己的家庭,还要照顾他那精神失常,常年住在精神病院的兄长,以及救助自己的妹妹,照顾父母。

“哥哥的病,完完全全是被一个”穷“字愁哭出来的。一个‘穷’字,当年毁了一考入大学就被选为全校学生会主席的哥哥"

"对于一个四十八年中大部分岁月是在精神病院中度过的,并且至今还被软禁在精神病的人,我认为我的祈求毫不过分。如果有上帝、佛主或其他神明,我愿与诸神达成约定:假使我的祈求被恩准了,哪怕在我的兄长离开人世的第二天,我的生命也必结束的话,那我也宁愿,绝不后悔!”

“中国境内,不是所有精神病患者的家里,都有一个有稿费收入的小说家,或一位著名的**演员啊!

我又暗自祈祷了:上帝啊,人间有些责任,哪怕是最理所当然之亲情责任,亦绝非每一个家庭只靠伦理情怀便承担得了得!您眷顾他们吧,您拯救他们吧

这一次,在我的意识中,上帝不是任何神明,而是——我们的国"

——《兄长》

在梁的笔下,二小是一个在社会上四处乞讨谋生却又幸运地被梁救济的底层人物,他善良淳朴,带有“草根族”们所有的顽强性格以及陋习。

“有时我放眼我们这个有着十三亿之众的国家,‘草根族’竟比比皆是起来;似乎。还在一茬一茬地增多着。

而我,由于来自于他们,便从根上连着他们的根。斩不断,理还乱。优越于他们,却也只有徒自地优越于他们,并一再地辜负于他们。

我这辆‘破车子’,怎载得了人世间许多困苦艰难?

也只有写下些劳什子文字,祭我和他们曾经同根的哪一种破絮般的人生之缘,并安慰一下自己的无能为力"

——《”野草根“祭》

很喜欢梁晓声的文字,普通的叙事之间流露出来的朴素,那生活中被忽略的人和事在他的笔下生动而饱满,充溢的情感和作家的情怀不矫揉造作,令人共鸣,好像就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

"街首先变脏的首先是那类现做现卖的食品摊——煎饼、油条、粥、炒肝、炸春卷、混沌、烤羊肉,再加上卖菜的,再加上杀鸡宰鸭剖鱼的早市一结束,满街狼藉,人行道和街面都是油腻的,走时粘鞋底儿。一下雨,街上淌的像刷锅水,黑水上漂着烂菜叶,间或漂着油花儿。“

肮脏,拥挤,吵闹,臭气冲鼻,这样的街道很多人都恨不得集资买几百袋强力洗衣粉、几十把钢丝刷子,再雇一辆喷水车,发起一场义务劳动,将这条油腻肮脏的小街彻底冲刷一遍。然而就连街道委员会和城管部门也对这样的小街束手无策。

但出乎意料的是后来梁的笔锋一转”这是一条多么养人的街啊!出租者和租者每年都有五六万的收入,而且或是城市底层人家,或是农村来的同胞,这是一切道理之上最硬的道理啊!其他一切道理,难道还不应该服从这一道理吗?“

那个卖大渣子粥的东北农村姑娘,一碗3元钱,玉米很新鲜,粥也很香,她只不过占了一平方米多一点儿的人行道路面;一位农家妇女用三轮平板车卖豆浆、豆腐,坚持十余年了;用厨架车卖烧饼的夫妻,寒暑假期间,还是小学生的孩子也来帮大人忙生计。女孩儿的脸上,都呈现着历世的早熟的沧桑了。

"绷了十余年的这一条小街,它竟自然而然地生成了一种品格,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体恤。所谓的和谐,对于这一条小街,首先却是容忍。

有些同胞生计、生活、生存之艰难辛苦,在这一条小街呈现得历历在目。小街上还有所小学——瓷砖围墙上,镶着陶行知的头像机“爱满天下”四个大字。墙根低矮的冬青丛中藏污纳垢,叶上经常沾着痰。行知先生终日从墙上望着这条小街,我没觉他的目光似乎越来越犹豫,切也似乎越来越温柔了。“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老冉此言胜千言万语也!”

——《紧绷的小街》

梁晓声用文字叙述自己平凡寻常的生活,字里行间不乏共鸣,细腻的情感和对生活的思考,对生命的敬畏,更是那一种对底层百姓的悲悯情怀和朴实的社会责任感。

"而我自己,如今似乎越来越悟明白了——小说本质上应该是很普通、很平凡、很寻常的。连哲学都开始变得普及的时代,小说的所谓高深,若不是作家的作秀,便是吃”评论“这碗饭的人的无聊而鄙俗的吹捧。我倒是看透了这么一种假象——所谓为文学而学的作家,在今天其实是根本不存在的。以为自己是大众的启蒙者或肩负时代使命的斗士,自然很一厢情愿,很堂·吉诃德。”

——《我的使命》

2018年3月读梁晓声《前世今生》摘抄和感悟

 爱情作为情感的一种占据着人们四分之三的生命。在人们的心目中,爱情始终是美的情感化身。不少浪漫的 爱情 故事 令人动容。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简短浪漫爱情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简短浪漫爱情故事篇1:淡淡荷花香

 每年的八月二十,芊总会脱下职业套装,卸下商场历练的冷峻和孤傲,穿上那件粉绿底水印荷花旗袍,戴一只翡翠荷花耳坠,坐在梳妆台前化一年一次的果冻妆,淡扫蛾眉时她想:这次,该会有所收获吧妆扮停当的她娇媚、明艳,与叱咤风云的 职场 女杰简直有天壤之别,芊对着镜中的璧人妩媚一笑,提起包出了门。

 喧嚣的都市高楼林立、车水马龙,芊走进第三百一十二条小巷,巷子不大,旧货店和小食店,萎靡点缀着幽深的小巷,她迫不及待地拐进巷子,一家旧店一家旧店地搜寻,奶奶的微笑和叮嘱近在耳畔,童年的馨香在唇间氤氲,一次次的希冀,在走过一家家店铺后被现实冲刷得毫无生气,走出最后一家旧货店,她望望火烧火燎的天,郁闷地想,真要一直这样找下去吗

 走进第三百二十条小巷,她有些冒火,这个城市到底还有多少幽深的巷子有多少个不为人知的旧货店呢脚痛到几乎想流泪,突然一个叫“觅”的茶馆吸引了她的眼球,反正要平抚一下沮丧的情绪,于是她大大咧咧地推门而入,屋内装修简洁舒爽,此时却没有客人,一个黑衣男子立在吧台后,可能店子很久没人上门,他冷冷的眼神让芊浑身发麻,下意识地缩缩脖子,欲原路返回,但当小野丽沙用bossa nova演绎的《地中海风情》,裹着热带悠闲的风,懒洋洋地飘进耳膜时,芊一愣,止了步。“本店只卖荷花茶,不卖别的,不对口味的请自便。”男子似笑非笑地直视她,仿佛不想做生意。“别装酷,品荷花茶我可是专业水准。”男子的话很对她的脾气,芊放下背包,不以为然地拉开椅子高昂着头挑畔地回望他,对视电光火石般一碰旋即分开,男子“扑哧”一笑,像孩子一样纯真。这样的男子不会坑人,芊心里有了底。就算找不到想要找的东西,喝一杯荷花茶也算是一种安慰吧这样想着嘴角便漾起了浅浅的笑。

 丝丝缕缕的荷叶、牵牵绊绊的花蕊,在古旧的紫砂壶内翻滚、沉浮,只一瞬,清淡的荷香便溢满整间屋子,芊儿贪婪地吸气,一脸沉醉,男子端了茶坐在对面,小心翼翼地将碧绿、清香的茶,斟在杯中,干净友善的笑替代了不屑,轻声说:“你这样前卫的人,本该独钟‘洋饮料’,怎么会爱荷花茶”“别以为转变了态度我就不挑毛病。”芊挑着眉一副斗鸡样。这店子地背、人少,定是不赚钱的,繁华都市人人都为追求物质忙忙碌碌的,有几人有闲情坐下慢品一杯荷花茶守住这份清冷和寂寞,就如自己紧攥儿时的承诺一样,实属不易。想到这儿,芊脸上的线条柔和起来,无端地对这个陌生的男子有了些好感,轻啜口茶,淡然的香、柔和的甜,馨暖地滑过喉,岁月渐远,儿时甜蜜、脆嫩的藕香再次在唇间呼之欲出,那些吸着鼻涕、嚼着脆藕、相依而唱的无邪岁月就这样漫上心来……

 儿时的芊是任性娇气的孩子,第一次随父母带着北风的呼啸回到鱼米之乡的南方,被附近孩子围在中间好奇地打量,她倔强地咬着唇谁也不理,只对一塘碧荷傻笑,那深浅不一的绿,嫣红、浅淡的花,是生在北方的她不曾见过的绚丽,她努力地吸着鼻子,问身旁的胖男孩:“这是什么花”男孩闻言一脸不屑,“这是荷花!真笨,这都不知道。”芊儿小小的自尊心碎成了几瓣,她生气地撅着嘴:“你坏!”一甩手跑出很远。后来芊知道男孩叫海海,只是每次再见他,她都会迅速扭过头撅着嘴不说话,海海吸着鼻涕,想尽办法与她说话、逗她笑,芊就是置若罔闻。

 那天芊对着荷塘发呆,海海捧着个大碗满头大汗地跑来,碗里白亮亮的小丁带着窟窿连着丝,是芊从未见过的吃食,海海擦擦脑门吸着鼻子自豪地说:“这是荷花变的,我特意做给你吃的,可好吃了,有荷花的味道,不信你尝尝。”芊顾不得生他的气,迫不及待地拣一颗放进嘴里,脆脆的甜、淡淡的香,味道好得不得了,就这样他们尽释前嫌,互偎着晃着腿、吃着香甜的脆藕、唱着 童谣 、望着荷花在塘中轻舞飞扬。自此,芊儿走到哪,海海都护着她,假期很快过去,芊儿要回北方了,奶奶亲手将翡翠荷花耳坠戴在她的耳朵上,说:“这个荷花耳坠少了花心,若找到花心,你就会获得幸福。等你长大了,一定要找到它的心呀。”少不更事的芊使劲地点着头,离别时海海倔强地用手背擦擦鼻子,将一片压平的大花瓣,递给芊:“这是我存的荷花瓣,给你,以后我长大了要存多多的荷花,为你做出各种各样的荷花饰品。”“那我上哪找你”芊失落无措地吮着手指低下头,几乎要哭。突然她眼前一亮,扯下一只翡翠荷花耳坠,说:“你一只我一只,只要找到另一只翡翠荷花耳坠我们就相见了。”“将来我在门前挂一片这样的荷花瓣,房间里放多多的荷花瓣,你闻着荷花味看到叶子就来找我。”海海攥着耳坠憨笑着说。

 许多年过去了,海海大概早忘记儿时的诺言,芊去了许多城市,像考拉一样各处巡搜,始终未找到耳坠的心,也没见到挂着荷花瓣招牌、飘着荷香的饰物店,找不到原配花心、没有荷香饰物,有荷花茶也是可以的吧

 从此,芊儿成了“觅”的常客,黑衣男子有个好听的名字——林俊,两人都是小野丽沙的铁杆fans,店里常常只有他们两人,品着荷花茶听着《地中海风情》,说着心事和见闻,任风轻轻地吹,任细碎晶莹的阳光温暖店里的每个角落,就这样淡淡地交往,一如这个城市里遥遥相望的人,找寻着一丝隐匿的慰藉。芊去外地出差,见到小野丽沙的新碟买了两盘,回来后直接打车到“觅”,林俊瘦了不少,见到她两眼放光,直说:“你去哪了你去哪了”委屈得像个孩子,芊儿的心里满是柔柔的感动,喝着茶,林俊突然说:“开这间茶馆是想寻觅一个懂我的人,可老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儿。”芊儿诧异地盯着他,时光流逝,有时,人不得不向现实妥协,可话从林俊嘴里说出,她却觉得惊心。见芊低头不语,他突然说:“怎么办,我找到了那个人。却不知人家的心思。”芊有些失落,嘴上却说:“笨,向人家表白不就知道了吗”他搔着脑袋:“其实,我,我,好像离不开你了……”接着他自身后拿出一支新鲜的荷花,“你,能做我永远的女朋友吗”刹那间恍惚,现实改变了许多事,一直在寻觅的,早已不知所属。芊不是贪心的人,能在这个物质世界遇到与梦想紧密相联的感情也是幸运吧啜一口荷花茶,许多年一直寻觅的那份感觉,仿佛已在杯中,浅浅淡淡的馨香暖暖的甜蜜,就是爱情的滋味吧

 相识周年,林俊拉芊去吃海鲜,点了黄褐斑纹的芒果螺、肥嘟嘟的沙虫、张牙舞爪的花蟹,鲜活乱跳的虾……两人吃得不亦乐乎,他适时地布菜,一脸严肃:“都是不可多得的美味,还有不可多得的帅哥作陪,应该多吃,不然我多没面子!”她笑,心里一热,海鲜是她的最爱,聊天时偶泄的秘密却被他牢记在心,花蟹美味鲜甜,芊双手总动员,大快朵颐,突然蟹螯上的刺扎破了左食指,血自指尖涌出,林俊见状,一把扯过她的手,放进嘴里吸吮,痛随着轻柔的吮吸慢慢减轻,芊的心含苞待放温暖如春。接下来,林俊霸道地把盛花蟹的盘子端到面前,一只只剥壳、挑肉,放进她的盘里,“多吃,把流的血补回来。”她嚼着鲜美的螃蟹,双目湿润,暖暖的阳光照在林俊身上,她盯着他闪着金光的轮廓,心里溢满前世今生的感动,这样的男人一生能遇到几个呢书上说:“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而林俊对她的深情又何止一个苹果那样简单回来的路上他们玩石头剪刀布的游戏,说好谁输就背着对方走,一个回合林俊就败下阵来,他二话不说背起芊就走,芊趴在他温厚的背上,兴奋地叫笑,仿佛回到了竹马沙沙的童年时光,她伏下身轻声说起奶奶的叮嘱和多年来的找寻,他静静地听,偶尔转脸一笑:“一定会找到的。”芊长吁口气,即便找不到花心没有幸福,也能跟眼前的男子平静地过一辈子吧那次出差,送别时林俊拉着她一脸不舍:“回来我们结婚吧”她轻轻点头,心里却浮出童年海海的影子。

 商务谈判的对手很狡猾,晚上他约她喝咖啡,暗示只要说出公司底价,她立刻就能得到二十万现金,芊鄙夷地笑,她不会为钱出卖人格,男子一个劲鼓吹不择手段是商品社会的生存之道,然后又拿出一个精致的盒子递到她手上,打开是一对翡翠荷花耳坠:“芊**,这是古董,若你喜欢只管留着,条件只有一个,就是说出底价。”显然有只耳坠是后来配的,而另一只正是当年她送海海的,芊不动声色:“这东西一定有些来历。”男子一脸无辜:“是我奶奶传给我的,是我家的传家宝,只要你说出底价就可以留下。”话音未落,芊心里一凛,脱口道:“若是家传的宝物你舍得”男子诡异一笑:“没什么舍不得,只要你说出底价,我拿到项目,钱到手,这点小事不在话下,日后自然不会忘记您。”芊直想呕吐:“这东西价值是一方面,还留存有人的感情吧”男子嘿嘿地笑:“您真幼稚,什么感情,这年月只有钱最重要!”芊的脑子“轰”一下炸开了,所有海海留存的美好瞬间灰飞烟灭,自己一直找寻、珍视的东西,却被现实中的海海击得粉碎。“你是X市长大的吧乳名叫海海”男子一怔:“你怎么知道”“我就是把它传给你的“奶奶”,你难道不认识了吗”她放下盒子转身逃离了张口结舌的他,泪奔涌而下,千万次的设想两人相遇的场景,以为千金难换的儿时纯情,早在竹马沙沙的岁月中绝尘而去……是夜,芊睡不着,风吹着窗呼呼作响,她心里有些害怕,若干年后林俊会不会也像今天的海海他真是在关键时刻可以相依的那个人吗他开那间不赚钱的茶店是否另有隐情这些问题在脑子里翻腾,芊有些不知所措。谈判在芊的坚持下顺利进行,临别时海海一脸忿然:“狼心狗肺,小时白对你好了。”芊直视他:“若时光可以倒流,我宁愿从不认识你……”

 清晨的阳光照进小屋,门铃叮叮咚咚地响,谁会这么早芊起身开门,林俊立在门口捧着一个精致的木盒:“回来也不通知我,想毁婚,可不行。快来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打开盒子,芊的心几乎要跳出来,两颗古旧的翡翠花心安静地躺在盒子里,她抓紧他的手满是欣喜:“告诉我你是怎么找到的”他笑:“童年时要好的邻家小妹为喝荷花上的露水,掉进塘里死了,那时我就下定决心:等长大,一定要让心爱的人喝上我制的荷花茶,不用再重蹈她的覆辙。于是开茶店等那个人,见你第一眼,我就认定你是我要等的人,在一起时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让你幸福。有心人自然可以找到有心花了。现在用什么来换它我都不肯呢。”原来林俊也有一个童年的梦,芊捧着精致的木盒张大了嘴,童年的荷香、奶奶的微笑氤氲而来,她眼睛湿润,心里却前所未有的踏实,童年的梦将他们连在一起,只有怀抱纯真梦想的人才是她一辈子可以相依的人吧此时,她终于参透奶奶的良苦用心,肯为她用心、能为她付出的人,才会带给她真实的幸福!冥冥之中上天一直眷顾心存美好、找寻幸福的人,只要相信真爱,就会梦想成真!见到芊掉泪,林俊紧张地直搓手:“别哭,这个礼物你不满意吗我以为……”芊甜蜜地拥紧他,用吻堵住他的话:“知道吗你是上天赐予我的最好的礼物。”她喃喃自语,用尽全身的力,紧紧地抱住他仿佛拥住了今生的幸福,再也不愿松手。

简短浪漫爱情故事篇2:我是一尾鱼 你是我惟一的水

 那是两小无猜的情殇

 2005年3月的一天,我踏上南下的列车,从哈尔滨到青岛,向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梦境出发。能让一个播音专业 毕业 的大学生,在当地电视台是人人瞩目的出镜记者,父母均是高级知识分子的女孩儿如此义无反顾独赴异乡,除了爱情,没有别的更合适的理由。

 事实上,与其说是为了爱情南下,不如说是为了逃避爱情而南下。

 我和胡柯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小时候,我们天天手牵手一起玩。胡柯的奶奶逗我:“翡翡,长大给胡柯当媳妇吧!”胡柯高兴得跳起来,抱住我的肩头晃啊晃,“太好了,太好了!”我以为给胡柯当媳妇,意味着长大后还可以天天这样手牵手,就美滋滋跟着胡柯一起喊“太好了!”见大人们笑得欢,我们喊得更响。那时,我对爱情没有一点概念。

 冬天来时,我的手被零下二十几度的低温冻得关节麻木。胡柯看到,立即上前捉住,毫不犹豫地塞在自己腋下。虽隔着毛衣,温暖仍徐徐传来。冻僵的手指慢慢有了知觉,趁机在他腋下咯吱几下,胡柯忍不住笑得扭成一团,我就势抽手。这些动作我早就习以为常,它在我们之间已延续了十几个冬天。

 我的书桌里经常会出现我爱吃的零食、用保鲜膜包着的洗好的水果、漂亮的小东西。这些都是胡柯偷偷放进去的。多年来,这些东西是我们之间“游戏”的道具。我发现后,一脸兴奋跑到他面前,把我所知道的所有赞美词一古脑抛给他,他一手拢在耳边,傻瓜一样问我:“你在说什么你在说什么你到底在说些什么”看我气急败坏,他乐得前仰后合。

 但是,我15岁的冬天,当胡柯再次捉过我的手送往腋下时,我却触电一样缩回了。胡柯一愣,随即脸色通红。没过多久,我把胡柯上午偷偷放入我书桌里的一个小小的水晶苹果还给他,“别玩儿了,我们都长大了!”我转身离去。我看到他吃惊得张大了嘴巴,忧郁在脸上一点点漾开,一双漂亮的眼睛写满惆怅……

 那些曾给我带来无限快乐的游戏从此结束。

 我梦中自马王子的形象,要有着父亲那样一米八几的身材,宽厚结实的胸膛,还有洪钟一样的声音。胡柯长得眉清目秀,清清爽爽,中等个头,他不具备我理想中的那些条件。尽管我们从幼儿园到高中一直是同班同学,可谓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可是,面对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胡柯,觉得他就是镜子中的另一个自己,当进入青春期后的胡柯看我的眼神中多了一份复杂时,我开始惊慌,开始躲避,我已无法再像以前一样百无禁忌地说笑、打闹。

 敏感的胡柯看出了我的有意疏远,他变得越来越沉默。一段时间的消沉后,他埋头苦读,下课时别的同学休息,他就把耳机塞进耳朵听外语,但我仍能时时感觉到他追随的目光。

 高考结束不久,胡柯收到美国耶鲁大学全额奖学金的录取 通知书 ,不久,我也接到南方一所大学播音专业录取通知书。至此我才意识到,我和胡柯的距离将越来越远。

 莫名其妙地,我突然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痛彻心扉的失落。

 把自己放进英丽的橱窗

  出国 前,胡柯来家里找我。我却在那几天随母亲随团外出旅游散心,错过了。

 父亲把一个小小的水晶苹果交给我,说是胡柯托他转交的。我心如潮涌,忙问胡柯说了什么没有。父亲说胡柯只说了一句话,水晶苹果象征着纯洁、甜美,然后红着脸走了,昨天刚坐飞机去美国。生性粗犷的父亲不知道,我正咬紧牙关,强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

 

  在中西方的文学作品和神话 传说 中都有无数令人叫绝的 爱情 故事 。但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在普遍群众观念中,爱情的最美、最佳结局就是步入婚姻的殿堂。与此同时,在美轮美奂的爱情画卷背后,婚姻便成了爱情的一种固有的、不可抗拒的现实束缚。下面是我为您整理的短小情感故事精选,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短小情感故事精选篇一:你是我今生最美的相遇

她老了,他还年轻,她们看上去像是母子,可其实她们是一对恋人。

她对着镜子梳着头发,心里七上八下。他搂着她的肩膀安慰她说:“别怕!我父母都很开明,不会难为我们的。”

她温柔地一笑,这时门铃响了,他去开门,门外冲进来她的儿女。指着他大骂,骗子,然后把一叠照片摔在了他的脸上。

他捡起照片脸都白了,是的,他是靠认识这些寂寞的老女人得到金钱和地位的,爱对于他只是一句台词。

这一次他还没有得手,可就快了,她已经爱上了他。

她安静地坐在椅子上梳头,好像争吵和她毫无关系。等她梳得整整齐齐之后,她站了起来对儿女说:”这没什么,我早就知道了。”

她的儿女楞了,他也楞了。

她笑道:“如果不是骗子谁能把最美的爱情浪费在老女人身上”

他羞愧地低下头,头一次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

她掏出一张空白的支票递给了他,轻轻地说:“你是我今生最美的相遇,是你让我在这个年纪还能享受爱情的甜蜜,所以我要感谢你。”

他的头低得更低了,手像灌铅了一样怎么也抬不起来去接她手里的支票。

 短小情感故事精选篇二:我们的爱情一晃就七年

大学时他们深深相爱,她不要求他能给自己什么,不要浪漫不要鲜花,只要求他不要背叛她。他笑嘻嘻地答应着,她很气一本正经地说:“如果你背叛,我会消失不见。”

他还是一副玩世不恭地点点头。

他的样子让她感觉不放心,她开始偷偷查他,查他的电话,翻他的口袋,终于,她发现一张怀孕的病历单,她痛苦地把头埋在了手心里,那晚她失踪了,他怎么也没找到她……

七年过去了,他整整找了她七年。她也足足恨了他七年。再次相遇,她牵着儿子的手,他双手插兜。

她嘲笑地说:“你的孩子一定不小了吧!”

他一愣道:“我还没结婚。”

“啊你太狠了,让女人堕胎”

他大吃一惊道:“什么女人我除了你在就没牵过别的女人的手。”

“那曾经在你兜里找出一张怀孕的病历单是谁的”

他想了半天才道:“是我妹的,她遇人不淑……”

她哇地一声哭了,七年再也回不去了。

 短小情感故事精选篇三:生死之恋

她二十七岁,他二十岁。他们相恋了,父母不同意,他以死相挟,父母说:“她比你大,先老。”

他说:“我不在乎。”

父母说:“她以前处过对象,现在可能都不是处女了。”

他说:“我不在乎。”

父母大急道:“老母鸡怕是饱不出窝来,万一不能生怎么办”

他大吼:“我认了,这辈子非她不娶,不然我就。”

父母不能让他,只能让她进门。

他的爱情成了小镇上的佳话,很多女孩都拿他做男朋友的榜样,很多男孩想和他一样。

二十年过去了,有一天小镇上的人们发现他有钱了,住上了别墅开上了轿车,身边挎这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孩,一看就知道不是那个她。

 短小情感故事精选篇四:爱情就像是是一块馍馍

七十年代初期,是个挨饿年代,全国人民都缺衣少食,他们相爱了,他们的定情信物不是鲜花也不是钻戒,而是一块又黑又硬的馍馍。她看见了馍馍两眼泛光,口水直流。可她舍不得吃,她把馍馍紧紧的包好,揣进怀里。

婚后俩人感情很好,一起干活一起吃饭。慢慢地他们步入中年,这时候买卖也好做了,他凭着聪慧的头脑很快赚到了钱,

她知道后跑到二奶家去闹,被他一巴掌打了出去,吼道:“滚……离婚!”

她哭了,临走的时候,她留给他一块黑乎乎风干了的馍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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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老年痴呆的外公失踪。晚间,医院来电说有位衣服上缝这个电话的老人站在某病房里不肯离去。去接外公时妈妈一进病房便哭了,外婆就是在这间病房去世的。当我看到傻傻的外公手里那支不知从哪里拣来的玫瑰时,忽然想到几年前情人节,我问外公咋不送外婆玫瑰时,外公说傻老太太衬不上玫瑰。

香港男孩和北京女孩在陈奕迅的演唱会上相遇并迅速相恋。而一星期后两人已在机场告别,男孩参加了无国界医生要去非洲原始部族工作。临行前他送女孩一个音乐盒,里面的曲子是明年今日。到时我会回来。男孩说。一年后男孩回国,女孩已嫁人。对不起,女孩对来找她的男孩说,我以为你是要我等十年。

我在一个高层上班,他在我对面的窗户里办公,我们隔着一条街。每天偷偷看着他,猜测他的快乐忧伤,写在微博上。他应该不知道吧,因为我总是很小心。某天他突然消失了。心里一空,发了新微博:“他走了,我想他,他不知道”。立刻弹出一条新评论:“傻孩子,我搬到上面那层了。”

两人分手后多年,在一个城市不期而遇。男:“你好吗?”女:“好。”男:“他好吗?”女:“好。”女的问:“你好吗?”男的回答:“好。”女:“她好吗?”男:“她刚告诉我她很好。”

我因车祸而失明,所以我从不知女友长什么样。那年,她得了胃癌,临终前她将眼角膜移植给了我。我恢复光明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她的照片,然而我只找到她留给我的一封信,信里有一张空白照片,照片上写有一句话:“别再想我长什么样,下一个你爱上的人,就是我的模样。”

外婆离开人世的那个黄昏,外公在病房里陪伴着她走完了她生命的最后一段旅程。外婆临去前对外公说‘放学了’。一直假装平静的外公听完这句话后像个孩子似的大哭起来。葬礼结束后我问起外公这三个字的含义,外公告诉我说这是从前他和外婆还在上小学时外婆常说的一句话:放学了,我们一起回家吧。

那时她还年轻,粉和纤柔喜欢做梦,公车樱花路花园角图书馆,连呼吸都是他的影子。那时他还年轻,锐气幽默处心积虑,樱花路校门口花园楼梯折角,哪里都能找到她。无数次擦肩而过心跳窒息几乎不曾说过一句话。毕业晚会他发了最后一条短信:等我回来。三年没有联系,然后回国,结婚。初恋。

毕业那天,相恋三年的女友对我说:“她喜欢流浪的生活,趁着青春,她想出国创创”,我无语……转眼七年过去了,在一个落雨的午后,衣着华丽的她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说:“已厌卷了流浪的生活,想有一个可以停歇港湾,可她话音未了,冷不防一个小孩从后面抱住我:“爸爸,妈妈喊你回家吃饭了…… ”

他有空就用纸叠心形折纸,见到她就给她。这个习惯有多久了?他自己都不是记得很清楚。突然,有天,她电话里说:“今天有个收废纸的来,我问了价钱,然后把你送我的心形折纸都卖掉了…”顿了顿,“刚好九块钱,等下你打扮打扮,我们一起去民政局领证吧”

她招手拦了出租车,上车后发现开车的是他!!十年前,他们是亲密的恋人,她在父母的压力下选择了分手,从此在同一个城市从未相见。“你好吗?”“我很好,你呢?”“我也好。”她看到了他手上依然戴着她送的手表;他在她下车时,听到了她背包上那个小铃铛清脆悦耳的声音,那是他送给她的……

1她大一那年,他大四。一次系里的活动使相遇成为相识。八个月的相知,用去了九百条短信与三次短暂会面。毕业来临,欢送毕业生的晚会上她潸然落泪。他拒绝了她的送别,从此音信全无。如今大四的她还保留着他的最后一条短信:也许爱情来过,但我只悔当初没有牵过你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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