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对部分区域实行封控,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以下区域为封控区
夏都街道:华庄社区、宋庄村、南关十组小区、硕达盛世阳光小区、欧亚陶瓷有限公司;
颍川街道:塔湾街安泰煤业公司家属院、回族小学北5街;
火龙镇:郭楼村、刘沟村;
梁北镇:全域。
二、全市其他区域均为管控区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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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1月3日
为应对禹州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现将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1、全市所有居民居家隔离、足不出户,单位工作人员凭单位证明出入,由村负责组织志愿者为本村居民提供日常生活物资保障服务。
2、全市所有机动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3、全市所有商超除保障日常生活物资供应之外,暂停其他经营活动;所有门店及外卖经营单位一律暂停营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2年1月3日
关于做好教体系统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鉴于当前禹州市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根据禹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2号通告要求,现就做好教体系统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禹州市教体系统自2022年1月2日起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系统内所有教职员工取消元旦休假,返回工作岗位,禁止离禹;
二、全市各类中小学校要围绕自身职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主要负责同志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及时开展各项工作。
三、全市各类中小学校立即暂停线下教学活动;各类培训机构、集中学习场所立即暂停线下培训活动。
四、全市各类中小学校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引导教职员工、学生及学生家长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增强防控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五、全市各类中小学校要加紧排查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及时购置补充防疫物资,为打好关键时期疫情防控攻坚战做好物资保障。
六、全市各类中小学校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禹州市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要则》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对工作执行不力、敷衍应付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本通知自2022年1月2日起执行。
禹州市教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日
禹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当前餐饮机构、零售药店等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餐饮机构、各零售药店:
根据禹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的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各餐饮机构暂停堂食;夜市摊点暂停经营。
二、各药店一律暂停销售退烧药,对购买抗生素的患者实行实名登记。
三、严格依法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齐全、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相互串通,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采取不定时巡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全市各个餐饮机构、零售药店执行上述通知要求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接受投诉举报;如发现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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