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初探——《逻辑学原来这么有趣》

逻辑学初探——《逻辑学原来这么有趣》,第1张

端午节前,学校请来了北京大学郭立教授为我们讲解“医学教育论文写作与立项课题申请”,其间,郭教授提到了论文写作的几项基本功,之一就是逻辑学,刚巧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就借回来看了一下。

这本书编排很有趣,很可能是按照大学教育教学周期制定的,一共十八节课,相当于一个学期的课程,每周一节课,共十八周,当然,“授课人”都是国际上大名鼎鼎的逻辑学大师,包括波普尔、休谟、孔德、古尔德、派顿、杰文斯、弗雷格、雷曼、奥卡姆、布里丹、罗素、克里普克、胡塞尔、培根、亚里士多德、诺依曼、密尔、策梅洛,而这些人,绝大部分都拥有哲学家这个头衔。而我印象中的哲学,向来是晦涩难懂的,这本书也不例外,虽然用了深入浅出的方法,举例证来说明最基础的逻辑学知识,但我还是有很多地方不能很好的理解。现在就我能明白的内容简单总结如下:

第一课:波普尔,现实的思考,现实中的答案永远没有简单的。这节课首先讲了什么是逻辑学:就是教我们如何清晰的思考。而思考的第一要务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不能异想天开。而之所以需要逻辑学,是因为现实中的答案永远没有简单的,而复杂的答案就需要清晰的思考,需要逻辑学。

第二课:休谟,概念,“抠字眼”是很必要的。这节课先介绍了“概念”的含义:反应(疑为“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先介绍了明确的概念在生活中的必要性,然后介绍了概念的不同特性以及概念种类的划分标准。

第三课:孔德,概括,形成概念的一种方法和思维过程。这节课先介绍了概括的概念,其后又介绍了概括要以现实为基础,而概括的过程会不断出现错误,而人类的进步就是科学原则不对被修正的过程。本段根据我的理解,概括知识相当于数学里面的定理,而特定知识相当于数学中的公理。

第四课:古尔德,过度概括。现实中的问题多事复杂的,思考时不要非黑即白,而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则很容易形成过度的概括。

第五课:派顿,定义:正确的定义会带领我们走向真理。定义包括“类定义”和“分割定义”,前者是以句子的形式陈述出来的,后者是以零碎的,分项条例的形式来陈述的。同样的定义的内容在不用的地点,不同的历史阶段很可能不同,对定义的描述越详细,相对的漏洞也就越多。

第六课:杰文斯,隐含意义:不要只听到陈述中的公开意义。这节课的内容就是“话中有话”,公开意义就是字面意思,隐含信息就是阅读理解。。。

第七课:弗雷格,谬误,相信科学,相信理性逻辑。谬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把连续发生的事物理解成因果关系。而奇迹与迷信全是谬误。

第八课:雷曼,错误类比:人类的联想并不是每一次都是正确的、合理的。错误的类比是一种错误的思考,而人类的大脑倾向于把两件事物连接起来,如果这两件事物原本毫不相关,就会形成错误类比。

第九课:奥卡姆,片面性思考错误:情感与习惯往往会让我们片面拣选。人的内心情感往往强于理性,而片面拣选的原则就是我们的习惯,而习惯本身就是有坏处的。

第十课:布里丹,集体思维:真理不一定掌握在多数人手里。这节课的内容之前接触过一些,例如《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就讲的是这部分内容。而如今社会中的很多规则,其实是路径依赖和集体思维的结果。

第十一课:罗素,推理关系与模态逻辑,水中捞月是不可能的,海底捞针是可能的。关系判断指判定对象之间具有或者不具有的某种关系的判断,与之相对的还有联言判断——断定几件事物、情况同时存在的判断。如果一句话能分开,就是联言判断,如果不能分开就是关系判断。模态逻辑:这些断定事物情况的可能性或必然性的判断在逻辑学中叫模态判断,而通过研究模态判断的逻辑特性以及推理关系的逻辑学说就是模态逻辑。

第十二课:克里普克,回避问题:虚张声势的字词通常也是回避问题的表现。固定联想就是回避问题(固定联想:当你看到某个事物或听到某件事时,会下意识的联想到另一个特定的事物)。套套逻辑(套套逻辑:非常一般化,而且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是错误的理论)也是回避问题。虚张声势常是因为证据不足。

第十三课:胡塞尔,判断:判断有真有假。判断是对认识对象有所判定的思维形式。判断有真有假,而断定判断的真假时需要了解共同的预设。

第十四课:培根,同一律和矛盾律,是什么就是什么。同一律: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判断,不能混淆不相同的概念和判断;矛盾律:通常被表述A不是非A,或A不能既是B又不是B。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对象不能同时作出两个矛盾的判断。

第十五课:亚里士多德,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把模棱两可的东西排除掉吧。排中律:通常被表述为A是B或不是B。充足理由律:指任何判断必须有充足理由。只有消除判断中的模糊性,才能更接近正确与真理,而排中律的作用就是保证思维的明确性。

第十六课:诺依曼,统一场理论,有些条件是必要的,但不一定是充分的。又想起了高中数学(必要不充分条件,充分不必要条件)。统一场理论是一种能够帮助我们找到真理的理论。只有相关适当的证据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生活中的很多叙述都没有相关性,相关的证据是必要的,但并不一定是充分的。

第十七课:密尔,人际沟通中的逻辑语原则,逻辑对于沟通大有裨益。人际沟通是语言行为,三要素:语谓行为,语旨行为,语效行为。还要注意语境。

第十八课:策梅洛,诈骗,拆穿骗局其实很简单。诈骗属于逻辑学,包括:劝诱,诱因,托儿,调包,压力,延迟六个步骤,只有经过逻辑的思考才能识破骗局。

以上就是这本逻辑学的基本内容,虽然有些内容不太容易理解,但还是有一些体会,而且这里面的很多内容都被《奇葩说》的辩手运用到了辩论之中,包括逻辑推理,感性的欺骗以及虚张声势等等,相信在读过这本书之后再去看《奇葩说》会有不一样的判断。

当然这只是逻辑学的入门课,如果想进一步学习还需要阅读大量的书籍。《逻辑十九讲》《训练逻辑思维100道趣题》应该列入书单了。

内倾情感是INFP和ISFP的主导功能。

一切内倾功能都更偏向于深度而非广度,更加主观而非客观,Fi自然也不例外。

更具体来说,Fi倾向于把感情和精力放在内在主体而非外在客体上。Fi本质上是内倾的判断功能,会形成一套内生的价值观帮助他们理解自我行为和作出决策。他们的情感通常会被自然、孩子、动物、文学、艺术、社会的不公正以及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所激发。

能在这些方面贡献自己的力量与Fi的价值观吻合,会让他们觉得非常有意义。 罗素说:“三种单纯然而极其强烈的激情支配着我的一生。那就是对于爱情的渴望,对于知识的追求,以及对于人类苦难痛的深切同情” 。其中最后一种激情“对人类苦难的深切同情”精准的诠释了Fi。

悲剧的是Fi内心的理想世界通常会被现实打击,也许他们渴望回到一个人人淳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社会,他们渴望人生而平等,享有同等尊严,可现实却完全背离这种理想。而这种高要求的理想也会造成他们over-critical的性格。比如对Fe行为的不屑。

在Fi看来,Fe过于迎合的行为显得肤浅和虚伪。

美国是一个Fe的世界,Emotional Intelligence火了几十年,公司里的OD也经常说,甚至多次在lunch and learn的分享会中提到。我对此持保留态度,每次我看到别人试图展现他们的情商与他人套近乎的时候,我就冷眼旁观,感觉像看戏一样。但却又不时被networking的要求拉回现实,搞得自己内心非常矛盾。

EQ是个太Fe的观点,Fi不屑是因为他们对真诚的要求太高,任何不够真诚的交谈都会被Fi扣上“好假”的帽子。

两个英文单词很形象的概括了Fi和Fe,前者是intrapersonal,后者是interpersonal。Fi并不在乎大家开不开心,气氛和不和谐,总之就是太自我。讽刺的是,作为一个feeling的功能,Fi却完全社交无力,在选择深入交往的人时极为挑剔。就我而言,我能确定一个人是否成为我的闺蜜至少需要经历两年的试探期。这两年内还要经常在一起玩耍交流,确定深交之后才会把她放在“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人”这个名单上。我活了25年,这个名单上的人亲人朋友加起来不超过10个。

Fi的情感被称为“静水流深”,正因为如此,Fi很强的IFP刚接触时甚至会让人觉得有点冷和疏离,认识之后表面让人感觉很温暖,其实真正进入内心的没几个。内向情感非常深沉浩瀚,尤其当自己沉入苍茫的自然中时,产生的那种情感我无法用语言描述。

当我看到火山上的日落、大漠黄沙、阿拉斯加无尽的雪、漫山遍野的松树林、山顶上深夜等来的极光的时候,我胸中的感情似乎一下得到释放。当我看到Native American原始的生活方式和崇拜自然的信仰,我会默默落泪。白令海峡上一边是初升的太阳,一边是未落的月亮,日月共长天一色的景色太震撼。这种情感很难跟别人解释,因为人家会觉得矫情。

Fi的劣势是由于判断标准是内生价值观,这样主观的东西导致他们很轻率的下结论。

不符合价值的就不好,符合价值的就好,忽视客观事实,可能导致不符逻辑的判断。如果Se/Ne不够发达,Fi会作出非常情绪化的决策。老实说,太纯粹的Fi是无法在这个现实的社会生存的,还是去隐居比较好。

Fi容易沉浸在个人的情绪中无法自拔,关键是也不想拔,九型里的4号“悲情浪漫主义”感觉说的就是Fi。

虽然empathy很强,但同时也太关注自我,我不论写东西还是平时生活,都要强调“我喜欢怎样,我要怎样”,有时候会显得自私且不负责任。

罗素的个人尝试告诉我们,任何人想要完全挣脱基因、社会环境和时代背景的影响,都是徒劳的。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罗素关于独立平等的自我互相融合的想法是非常幼稚的,爱情不是逻辑推理,它有其自己的规律,要爱就必须放弃自我,而只有敢于放弃自我,才能获得自我。

我给你推荐的书是英国哲学家瑞·蒙克写的两卷本的《罗素传》。

1罗素情史

罗素是个哲学家,而且研究的是数理哲学,但他最后却拿了个诺贝尔文学奖。为什么他能够拿到诺贝尔文学奖呢?主要就是因为他关于爱情和婚姻的著作,其中最著名的是《婚姻与道德》。刚刚构思这本书的时候,罗素曾经想把书名叫做《性自由》,后来在美国出版的时候又改为《婚姻革命》,总之这本书可谓毁誉参半、风行一时。1940年,这本书在纽约引起一场反对罗素的运动,搞得罗素丢掉了纽约城市学院的聘任,十年之后,这本书让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公允地讲,罗素的观点虽然在当时被视为异端邪说,但现在已经被很多人接受了。罗素谈到,过去的社会观念和宗教信念认为性是有罪的,但是这种道德准则其实是“由生活在一个与我们完全不同的社会中未受过教育的人提出的古代禁律”。他的意思是说,这是很久以前教会的神父主张的教义。罗素指出,这种教义使得人们对性有一种莫名的恐惧,而这种恐惧是没有什么道理的。

罗素认为,性关系应该“尽可能建立在男女之间的深挚、认真的爱情之上,这种爱情溶进双方的整个人格并且导致一种结合,使每一方都从中得到丰富和扩展”。而且,家庭是非常重要的,有了孩子就应该使其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得到充分的关照。你看,这其实不都是人们已经普遍接受的婚恋观念吗?

要说罗素的学说有什么令人不安的地方,那可能是他关于“不忠”所持的宽容态度。在他看来,男女双方都没有权力支配对方的人格和需求。罗素写到: “不应把不忠视为可怕的事情”,要“坚信深挚而永久的爱具有超越一切的力量”是比妒忌牢固得多的纽带。

我们刚刚讲的是罗素对婚恋的主要主张,接下来,我再给你讲讲罗素的情感生活。他一生结过四次婚,同时还有很多女友,但他的情感生活并不幸福。

罗素的第一任妻子叫艾丽丝。他17岁早恋,艾丽丝比他大五岁。罗素的祖母坚决反对这场恋爱,但这反而激发了罗素的叛逆心理。等他到了21岁,可以每年有一笔自己支配的遗产收入,他就跟艾丽丝结婚了。罗素的生活自理能力很差,艾丽丝帮他打点内内外外的事务,但罗素却慢慢觉得婚姻生活太过平淡,没有了他想要的激情。罗素开始移情别恋,他爱上了自己的老师和同事怀特海的太太,还跟一位有夫之妇奥托琳有染。

罗素的第二任妻子叫朵拉,比罗素年轻很多,他们两个志趣相投,朵拉和罗素生了一男一女,看到孩子出生,罗素觉得这是天下最快乐的事情。他甚至和朵拉一起创建了个学校,按照自己的想法教自家孩子和朋友家的孩子,但这所学校的尝试最终以失败告终。朵拉在婚恋观念上和罗素很像,他们觉得自己是对的,要挑战的是陈旧腐朽的主流社会观念。朵拉也有自己的情人,还和情人生下来孩子,这让罗素深受刺激。

和朵拉离婚之后,罗素在1936年再次结婚,第三任太太被称为“彼得”,她曾在罗素开办的学校里教过书。“彼得”跟着罗素度过了在美国的几年漂泊动荡的生活,她后来情绪不稳定,几次试图自杀。两人最后分手。

罗素的第四任太太是伊迪丝·芬奇,他们相识很久,但直到伊迪丝55岁、罗素84岁的时候两个人才走到一起。伊迪丝非常低调,对罗素可以说是百依百顺,这段时光或许是罗素一生中最平静快乐的时候。

2罗素错在哪里?

很多从来没有读过罗素哲学著作的人也会深受其影响。20世纪的“婚姻革命”和性解放运动,罗素居功甚伟。但是,罗素倡导并实践了所谓的“开放婚姻”,却把自己的人生折腾得一团糟。蒙克的《罗素传》下册写他50岁之后的人生,简直让人不忍卒读。

那么,如果我们复盘一下,罗素的爱情观错在哪里?

罗素非常强调平等而完整的人格之间的交流。罗素持有他所谓的升华爱情观。他经常讲到,爱情采取的形式是一个自我与另外一个自我融为一体,在他的很多书里面,这个观点反复出现。在罗素看来,幸福的婚姻存在于相互尊重和深挚感情之中。他所说的互相尊重,就是不能去干涉别人的自由。在他看来,有了这些,男女之间的真正爱情就是“整个人生中最富有成果的经验”。

问题就出在这里。罗素太在意自我,他一定要先保持自我,然后再跟别人互动。如果爱情需要忘记自我,奋不顾身地去爱另一个人呢?在罗素看来,这是不可想象的。换言之,他被困在了自我的边界里。当然,他也一直在努力去扩大自我的边界,但他显然无法做到走出自我的边界。

公允地讲,罗素并不是一个花花公子,他追求的不是性欲的刺激,而是精神的激励。比如他和怀特海太太的恋情,就是纯粹的柏拉图恋爱,怀特海太太很聪明,一方面默许甚至鼓励罗素表达对自己的仰慕,另一方面又很谨慎地防止罗素做出非分之举。罗素在选择恋人的时候,特别在意她们的性格和思想。如果根据罗素的恋人们的说法,罗素在床笫之间并非高手,但他实在是太聪明了,所以很有吸引力。英国作家王尔德说过一句很刻薄的话,他说,什么东西都能跟性扯在一起,唯独性跟性没有关系,性只跟权力有关系。显然,很多女性喜欢罗素,是因为他有才、有名、自带光环。

人并非完全理性的,人受到基因、环境、社会因素等方面的影响。就拿罗素来说吧,他的家族有精神病的病史,这让罗素始终感到恐惧。这种恐惧又增加了他的孤独感,影响到他和普通人的交流。很多熟悉他的人都能感受到罗素对亲人的冷酷无情。他和几任前妻分手的时候都表现得异常冷漠、残忍,他曾经非常疼爱自己的长子约翰,但最后却和约翰反目为仇。罗素也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他自认为能够尊重配偶的选择,但当朵拉和情人生下孩子的时候,罗素一样控制不住自己,勃然大怒,要登报声明这个孩子是个私生子。罗素在英国更容易被公众接受,但和美国社会却格格不入。

零秒思考

1罗素一生的情史,四次婚姻,坎坷不顺,名气大,才子反而让他难以获得爱情,拥有稳定的家庭,让人唏嘘。

2从罗素的一生来看,他推动了性解放运动,与多名女性有染,一部性与婚姻的书让他毁誉参半,后来却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3纵观罗素,当然在数理哲学上有建树,在文学上有成绩,他一生的三种激情,也是大多数人人生追求,但求而得之,难得圆满。达则儒生,隐则老庄,也行中国哲学更惬意些。

思想家罗素出生英国,他2岁丧母,4岁丧父,由他的祖父把他抚养成人。他一生坎坷,命运多舛,但他始终坚强地生活。他一生追求爱情、追求知识、追求真理。

本文是罗素的思想随笔,从中可以窥见思想家罗素的崇高思想境界和伟大人格。“我为什么而活着?”这样的问题既简单又复杂,既重大又往往被人忽视。人为什么活着?

实际上这是人类始终关心的一个哲学命题,是人类对自身永恒的追问。罗素作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他用文学的笔法,对这个永恒的命题作出了响亮的回答,通俗而生动的亮出了自己的思想。

作者在这篇短文中,开门见山回答作为文章标题提出的问题,他活着的三个理由或三个目标是:

第一,对爱情的渴望;

第二,对知识的追求;

第三,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心。作者用“纯洁”“强烈”两个词来形容这三种感情,它们是作者在漫长一生中奋斗不息的强大精神动力。

作者说,追求爱情,有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爱情可以带来狂喜;

第二,爱情可以解除孤寂;

第三,爱情的结合可以使人看到想像的天堂景象的神秘缩影。总之,爱情使人生活得更加美好;追求爱情,则是追求人生的境界。在这里,作者把爱情描写得极其美好,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作者也以像追求爱情一样的激情去追求知识。这里写了追求知识的三个方面:一是了解人类心灵;二是了解星星为什么发光;三是理解毕达哥拉斯思想的威力。

这三方面实际上包含了人类知识的几个重要方面:人类、自然和社会。爱情和知识把人引向美好的理想境界,对人类苦难的同情让人把目光投向现实世界。

于是,作者耳边经常回响起痛苦的呼唤,眼前浮现的是饥饿中的孩子、被压迫者和孤苦无依的老人。在这里,体现了一个伟大思想家拯救人类苦难的良知。但作者同时也不得不承认,他对苦难的拯救往往失败,这就使人更加痛苦。

最后一段,作者说:“这就是我的一生,我觉得值得为它活着。”

确实,爱情、知识、同情,写在了罗素生活的旗帜上,高高飘扬。他的追求激情,追求知识,关爱人类,从不同角度塑造了伟人罗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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