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段爱情中付出的越多,被伤害的就越深!这不是鸡汤,更不是失望,而是从一个个真实的比方当中得到的感悟。每个人都幻想着“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但是到头来却发现,不肯分离的也仅仅自己罢了。娱乐圈是一个引诱极多的圈子,哪怕是再恩爱的夫妻,也抵不过各种花天酒地,哪怕是现已20多年的爱情。
程愫有的名称就是军旅霸王花喜爱看军旅题材电视剧的网友应该对程愫这位女星不生疏,从前出演过《与狼共舞》《特种兵之火凤凰》《历史的任务》等电视剧,尤其是《与狼共舞》中的梁海棠更是被观众所熟知,由于程愫出演的大多是军旅题材的电视剧,所以还被称为“军旅霸王花”。程愫1993年考入上海戏曲学院,由于上学时十分的优异,结业的时分还曾被上海戏曲中心定下。但是没想到在结业的那年,程愫的命运却被一个人的呈现改写,这个人不是他人,便是她的前夫傅程鹏。傅程鹏是程愫的师哥,最初程愫结业的那年,傅程鹏去校园招聘,一眼就相中了外形靓丽的程愫,在傅程鹏的劝说下,本应该去上海戏曲中心的程愫却跟着傅程鹏去了南京军区前线文工团。
刚开始总是被外表给蒙骗由于刚刚踏入社会,作为师哥的傅程鹏对程愫又特别照料,所以程愫对傅程鹏渐渐的产生了爱情,两人在经过了六年的爱情长跑后终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2010年程愫还为傅程鹏生下了儿子崽崽,一家三口日子的也是十分的美好。在互相还没有成名的时分在一同,傅程鹏和程愫应该也算是患难夫妻了。恋爱过的人都知道,刚开始很多人都是被对方的外貌所吸引,或者欣赏一个人的才调,但是能不能长相守,看的则是一个人的人品。一个人再优异再有才调,失去了人品,也是一无是处。
婚后的程愫和傅程鹏十分的恩爱,两个人还经常一同参演电视剧,比方我们熟悉的《与狼共舞》,两人在剧中就饰演了一对有情感纠葛的对手,后来又一同合作了《与狼共舞2》,那时的两人不管戏里仍是戏外,都十分的恩爱,堪称娱乐圈的模范夫妻,本认为这段美好的婚姻可以一向维持下去,但是没想到傅程鹏仍是辜负了程愫。婚后的程愫为了照料家庭,渐渐的淡出了娱乐圈,尽管在家相夫教子,但是依旧使用自己堆集的人脉帮傅程鹏拉了不少资源。
后来傅程鹏也开始渐渐的火了起来,不但在众多电视剧中展现了特殊的演技,并且还给我们留下了一个硬汉,正能量的形象。 可没想到日子中的傅程鹏却和荧屏上大相径庭。走红之后的傅程鹏做的第一件工作便是抛妻弃子。傅程鹏在拍摄《卧底》时和周丽淇相识并因戏生情,尽管仅触摸了几个月,但是傅程鹏却决然扔掉了陪同他20多年的程愫。2017年3月,傅程鹏和程愫离婚,刚离婚3个月,傅程鹏就被拍到和周丽淇出国旅行,2018年12月,就传出了傅程鹏和周丽淇成婚的音讯。而傅程鹏不知道是为了彻底和曩昔撇清联系仍是为了巴结周丽淇,成婚的时分连姓名都改了,傅程鹏改成了傅浤鸣。
有些人不是你对他好,就可以有回报。有人把爱情比作拔河,用的力气最大的那个人永远是摔得最惨的。所以付出较少的一方永远是最早潇洒地脱离,毫无牵挂可言。程愫在刚结业的时分,优异的她现已被留在了上海戏曲学院,但是终究没能抵得过傅程鹏的甜言蜜语去了南京,和他成婚生子,付出了青春,放弃了事业,可到头来换来的却是被扔掉,现在一个人带着儿子日子,实在是让人唏嘘。当有人问到傅程鹏的时候,程愫仅仅忧伤地提到:“要是最初丈夫没有走红该多好。”一句话让很多人感到心酸。如果没有傅程鹏,程愫有可能会成为一个女强人,至少不会为了爱把自己活得这么低微,时刻是疗伤最好的药,期望程愫可以抚平伤口,重新开始。
真心一旦给错了人,换来的只要寒心一个人一味的付出被忽视,时间久了心也会凉。爱情同样不能倾注在不懂得珍惜的人身上,由于诚心一旦给错了人,换来的只要心疼。这个世界上没有谁应该为了谁而低到尘土里,哪怕是在爱情和婚姻里,也应该是相等的。期望程愫也可以理解,你自己很宝贵,所以必定要把自己活得很高贵。
我妻子与同事有暧昧关系,我遇到了,现在我想离婚,但我很矛盾怎么办?
感谢邀请,我是作者阿尚青子,很高兴为您解答。
关键词:理解 谅解 自省 感恩
遇到这样的事儿,着实会让一个男人大为恼火。这不仅仅是面子问题,如果原先就有真挚的爱,那将是对自己、对家庭深深的伤害。大吵大闹,跺脚离婚的不乏其人,表面和解,暗中却相互折磨的也为数众多。说实话,这都不是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
我对您的建议是分四步进行:一、客观调查。二、分析原因。三、权衡利弊。四、采取措施。
一、客观调查:
1、事情到了什么程度?
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有的人性格爽朗、不拘小节,就是爱和单位里男女同事嘻嘻哈哈、推推搡搡,如果,这也算是暧昧的话,你也太小心眼了。妻子人缘好,你应该高兴才对。
如果,偶然的情感低潮,再加上单位聚餐,或者团体活动,男女同事之间搀扶或者有些亲密接触,也实属在所难免。
如果,你是耳有所闻,眼见他们两个单独亲密,那就是不好的苗头了。
所以,你最好通过不伤和气的方法,了解下他们到底是什么性质,到了哪种程度。这是理论的基础呀,呵呵。
2、裂缝在前?还是暧昧在前?
假如确实是暧昧,并且你有确凿证据能够证明他们的关系。你就需要自省了,充分证明你们夫妻之间已经有了裂缝。
俗话说:遇事静思己过,常念他人之好。你就需要好好反省,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对,或者你们之间是怎么造成的裂缝。
是先有了裂缝才有了她出轨?还是先有的出轨导致的裂缝呢?
3、你自己的感觉。
所以,就得从你自己的角度观察她的所作所为,有什么异常之处,或者对你显得空前的亲热起来?要么是冷淡下去。她出轨前后,对孩子又是怎样表现呢?
这都是反常的情况。
4、根据他们暧昧程度,取得她同事妻子的支持。
在你很有把握的前提下,如有必要,并且在不影响妻子同事的妻子前提下,妥善冷静地前去找人家,可以谈一谈事情的情况。
多做了解,算是第三方支持。
这个实在得讲究环境氛围和沟通技巧呢。
二、分析原因:
1、你的原因?
冷静下来,分析自身的原因。比如是不是工作忙冷落了人家?要么是自己的大男子主义忽略了人家的感受?再不就是自己身上的臭毛病所致,比如抽烟酗酒、打牌通宵、狐朋狗友聚餐,脏、乱、差、懒等等!
一个巴掌拍不响,你懂的。
还有,是不是自己生理方面的原因。或者处理双方背后的大人关系、亲戚关系没有调节好导致的隐性矛盾。
要么,对孩子教育上的分歧,对妻子工作上关心得不够等等。
都可能是造成裂缝的原因。
2、她的原因?
出轨的女人都有同样的缘由,不是心理得不到满足,就是生理得不到畅快。要么是男人窝囊无能、懒、馋、奸、滑,要么是男人对自己的漠视与冷淡甚至暴力。
刚好有优秀的男人在身边——比如说同事、同学,自会产生依靠和仰慕。
还有些属于爱慕虚荣,信了别人的男人的花言巧语,一些温暖,一些问候,都能使她们有上错花轿嫁错郎的感觉。
还有呢?婚外遇到了真爱,哪里都比你强,并且相互欣赏,你就应该干瞪眼而恨自己弱了。
3、他的原因?
不是咱妻子不守妇道,而是别的男人太狡猾。
惦记别人妻子的男人不少,容易被人惦记的女人更多。厌烦了柴米油盐酱醋茶,厌烦了婚姻的乏味和一地鸡毛。寻求个婚外的情感的通路,也是人之常情。
于是有了女闺蜜,也有了蓝颜知己。蓝颜知己,不愧是暧昧最好的代名词。
4、他的她的原因?
很少,也有。但直接原因是因为他——妻子的同事,才牵扯了她——同事的妻子。
5、其他原因——尚未不明朗且不易归类的原因。
三、权衡利弊:
1、孩子的挫伤。
谈到离婚或者不离婚,最疼的神经当属孩子。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的一块儿肉,能不心疼?眼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像了自己,男人照样心疼。
离不离,看孩子,看你们对孩子的态度和感情。
2、你的精力和影响。
假如离了,你和妻子。任何一方既要工作又要带孩子,都是很消耗精力的事儿。
虽然单亲家庭对孩子的自立自强培养有一定好处,但是多少会给孩子心理留下一些阴影。这个您得想好了再做。
其次,对于您或者妻子在亲戚、朋友、同事当中的影响力,对于彼此工作的影响,都不容忽视。
所以三思,朋友。
3、再婚不易。
虽然婚姻的代价比较大,维持婚姻消耗精力。您想过没有,再婚的代价会更大!您得考虑彼此脾气、性格、三观、经济情况、子女情况、健康状况;您还得考虑好多后续的事情。
最最主要的是,您能够保证再婚的新的她,就不会与别人暧昧吗?
所以总结成四个字:再婚不易,理当珍重。
4、常念她的好处。
其实,每个人都是优劣有加、好坏兼有的。关键是两个人的合适与不合适。不是有一句话这样说吗:不是你的错,也不是她的错,而是你和她的错。
意思就是说,你和她并没有和谐、妥善地进行了有机结合。这是很难处理的事儿,是门过日子的技术,更是人和人之间的艺术。
最好的方式就是,怀感恩的心,用欣赏的角度看人家,发现她的好,理解她的差处,鼓励她的进步,呵护她的不足。
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很多美好的东西,二人关系也会有明显改善。
5、其他。
可以和自己亲近的女性,比如姐姐、妹妹等亲戚、家人,多沟通,寻找一些能够融洽女人的方法。集思广益,琢磨着试试,只要是有利于改善双方关系的,不伤和气的,都可以。
四、采取措施:
1、敞开谈心。
既然两个人能成为一家,定有彼此欣赏和爱慕之处。同一屋檐下好多年,由于忙碌,或者工作,千万别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沏壶茶,放段儿舒缓音乐,像两个老朋友一样,约她坐下。坦白心扉地畅快聊一聊,可以从幽默轻松的话题入手。渐渐地聊些情感的事儿。
可以分几段儿,再逐步深入。听听她的看法,摸摸她的心脉,她有什么样的认识都可以,你可以试探,更能够引导。
和她有个彻底的放松的结果。没什么,需要勇气,更需要技巧,最需要你心平气和,做出她说什么都不生气的高姿态来。
即使做不成夫妻,也不至于成为敌人。所以,宽容和平静是你最需要的。明白吗?
2、给她时间。
男人是暴烈、直接的,尤其是这些事儿,好多男人眼里揉不得一点儿沙子。而女人却是迟钝缓慢的。
有一些自矜,更有一些自尊。所以得清晰地讲明你的态度,给她时间,允许她考虑、比较,更允许她思考、抉择。
不能急功近利,最忌讳歇斯底里。既然你想离婚又有矛盾,说明你有不舍、不甘、不能、不愿的因素。
刚好,两个人就都拿出一段儿时间,仔细考虑考虑。你既不能模棱两可,也不能急躁、怨恨。最不能拳脚相加。那样更容易把事儿搞砸。
3、写个协议。
如果,妻子只是表面暧昧并有改正的意愿。那么你就玩笑性地叫她有所表示。
如果,她已经出轨,痛心反悔,不妨叫她家人前来,你们可以写个协议。当然,趁此也把你的做得不够和处理得不妥、平日的不好习惯写上去,以资相互监督。也表示给她台阶下的诚意。彼此修正,重新开始未尝不可。
4、不妨容忍。
如果,妻子合盘端出来了。就是婚外情人的关系。并且,自打出轨以来,并未影响到她对家里的贡献和对您和孩子的爱。
她坚决不离婚,也断不了和同事的关系。
如果你也真爱自己的孩子。
还有,假如你也很有对不起人家的地方。那么可以心平气和地商量下,就此现状,为了孩子,维持下去。
作为男人,这可能是无可奈何的选择。但是没有过激行为,是不是也是一种新的状态呢?
事实上很多人也是这样子的。这个,您可以考虑,仅供参考。
5、理智离婚。
上面的都实在做不到,或者您实在属于情感洁癖,尽管自己也有很多毛病,但是就不认可她的行为和结果。
或者,您一点儿问题也没有,就是铁定了心要和她离婚。
那么就是雇佣律师,和和气气,谈妥离婚后事宜,孩子抚养、财产分割、老人安慰等等,离婚得了。
不能做夫妻,不至于成敌人。好多人从开始的相敬如宾,到离婚后的视如仇敌,都是令人不可思议的、狭隘的,甚至会叫人怀疑婚姻时候的真诚和目的。
当然也是没涵养和不成熟的表现。
6、还有很好的一种做法。
假装啥都不知道,假装你误会了她。对她好起来,方方面面细微一些。看看她的表现和态度。你不要急躁,也不能言语讥讽。
人心都是肉长的,女人更怕暖,她可能会和盘托出,并且痛改前非。
最后的话:人生不易,理当珍惜;相识为缘,彼此珍重,祝您能顺利处理好此事。我属一家之言,难免偏颇,纯粹第三方认知之谈,希望能够有助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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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尚青子
源于网络
一、遇到感情纠纷怎么处理;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二、离婚案件庭前调解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做好离婚案件的调解,是法律程序要求。夫妻离异已经不单单是男女双方的事,它必然关系到双方的家庭、孩子的成长和教育。在离婚诉讼中,虽然法院在解除婚姻的同时,对孩子的抚养进行了判定,但由于双方矛盾深,有的在庭审中互相指责,有的在判决后互相刁难,有的长期躲避执行并拒付抚养费,有的则设置障碍阻止对方探视子女,更有甚者在子女教育中丑化对方形象,破坏父母与子女间的亲情,直接影响了子女的健康成长。而庭前调解具有以下优点:
一是不经过开庭程序,可以减少庭审中的矛盾与对抗,避免了矛盾的激化;
二是容易调解和好,由于庭前调解不拘形式,可以法官调解,可以邀请亲朋劝解,可以背靠背找矛盾,也可面对面做工作,容易取得彼此谅解,使得双方和好。三是协议便于履行,由于调解是出于自愿,双方对结果也认同,使得协议不仅当即或如期履行,最大限度减少了人为障碍。
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从上述内容可以清楚知道遇到感情纠纷怎么处理,在生活中的感情问题属于民事纠纷,解决的主要手段还是以协商为主法律为辅,如果在纠纷问题过程中出现了犯罪行为就要依法进行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遇到感情问题的时候,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1079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老婆出轨了如何处理 老婆出轨了如何处理,如今婚外情事件频频发生,不单只男人出轨,女人也会出轨,很多的女人在出轨之后是会后悔的,想要重新回归到家庭中,那么老婆出轨了如何处理呢?老婆出轨了如何处理1 一、老婆出轨怎么办 1、面对老婆出轨,夫妻双方可以进行沟通,选择解决方式。2、男方决定要离婚的,那么就要看女方的意见。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就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只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确定双方对子女问题和财产问题已经做好适当的处理。这样经过申请,审查,登记,撤销四个步骤就可以达到协议离婚的目的。3、如果是男方单方面的提出离婚,而老婆不同意离婚的话,这个就需要走法律程序强制执行,在此过程当中需要律师的协助和帮助。4、在诉讼离婚的过程当中,主要考虑到三个问题:财产问题,债务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5、在诉讼离婚的过程当中,一般有三个步骤:起诉,审理和判决。只要男方有足够的证据和详细的资料的话,那么法院会支持离婚的。6、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前需要做的准备 1、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好书面离婚协议、当事人的身份证。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要准备好起诉书及副本、身份证,涉及财产分割的需要准备好财产清单等,涉及孩子抚养的,需要准备适合抚养孩子的有力证据。老婆出轨了如何处理2 老婆出轨了怎么处理才是最好,请参考以下4点: 1、先保持冷静,杜绝暴力过激行为 很多男人当发现老婆出轨的那一刻,都感觉受到奇耻大辱,男人的尊严面临巨大的挑战,心里很受伤害。在负面情绪的影响下,大多数男人都会冲动不已,失去了理智,根本难以冷静下来。但是这个时候往往是最重要的,一旦自乱阵脚,那么就无法处理好妻子出轨这个事情。另外,有的男人甚至还会采取极端手段,比如对妻子进行暴力殴打,对妻子进行非法拘禁等等,这些都是不理智的,也是违法的行为,根本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为什么要用她的错误来害了自己呢男人要在第一时间内镇静下来,万万不可出现过激行为。 2、分析老婆出轨的真实原因 女人婚后出轨的原因很多,空虚寂寞、夫妻生活不和谐、寻求生理刺激,或者只是在报复丈夫等。这些都会导致已婚女人出轨,并且会上瘾。所以,在知道老婆出轨后,务必要先找出老婆出轨的真实原因,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原因不明确,那就是无头苍蝇,于事无补。再说,很多时候老婆出轨,不全是妻子一个人的过错,大都和男人有关系,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就是这个道理。你要是尽好了一个丈夫应有的责任,老婆估计很难出轨吧,就这样把罪责全部怪在女人身上是不公正的。再说,男人们要适当摒弃以往的封建思想,为什么男人出轨能最终被原谅,女人出轨就差不多得“浸猪笼”,这实在对女人太苛刻了,任何人只要真心悔过,都应有值得被原谅的权利。 3、反思自己身上存在哪些毛病或错误 作为一个男人,被妻子戴了绿帽子,伤心愤怒在所难免。可是,你不能全部责怪妻子一个人,你也是当事人之一,也要反思自己身上存在哪些毛病或错误。比如自己是不是冷淡妻子了你自己的技术是不是让妻子得到了满足是不是忽略了对妻子的关心你自己是不是很久没对妻子说过我爱你这三个字多从自己身上找毛病,也许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个是有利于顺利挽回妻子的心,再有就算不想挽回,也对自己下一段婚姻或感情生活顺利进行参考意义。 4、莫冲动离婚,看看婚姻是否还有修补余地 当老婆出轨,婚姻濒临破裂的那一刻,我们还是要努力一下,不要冲动离婚,看看婚姻还能否进行修补,通过实际行动能否挽回妻子的心,尤其是家里有年幼孩子的更不能冲动。要知道,离婚是处理婚姻问题的下下策,最好是三思而后行,一定要确认这份婚姻是否已经无药可救了,夫妻感情是否真的没有任何缓和与恢复的迹象了。想清楚了,再做决定。是你的错,想挽回的,你就改正缺点挽回妻子的心,同时原谅她的一时鬼迷心窍。是她的错,只要是她真心悔过,能忍的,不妨放下成见,给她一个机会。当然,实在不能忍,大男子行为比较重的男人建议还是好聚好散、离婚算了,勉强再在一起不过是对两人共同的折磨罢了。老婆出轨了如何处理3 一、维持理智始终是第一 老婆为自己戴绿帽,是没有哪家男人能保证没什么起伏的。恼怒、悲痛、耻辱2的心态是十分一切正常的状况。但因而而丧失理性的挑选有误的方法发泄,不是可用的。施暴老婆,对付第三者,这种个人行为只有使自身更为悲剧。还会使她更为生疏你,使原本能够重圆的破镜,完全破裂。那麼此时不管自身怎样勃然大怒,维持理性始终是最开始必须做的。 二、再次思考大家中间的情感 老婆出轨该怎么办,丈夫必须再次思考大家中间的情感假如丈夫心里对老婆深深地的爱,就算她作出损害丈夫的事儿,丈夫依然愿意再次。殊不知老婆是不是同样的爱丈夫是最该思索的。假如丈夫爱老婆比老婆爱丈夫要多一些,或是多一些。丈夫必须思索一下自身给与她的爱,确实是她所必须的爱吗要不是,你也必须沉下来心用心的来想一想,你俩是不是确实合适在一起。 三、挑选宽容后的心态状态均衡 假如彼此没有“原则性的难题”,通常会磨合期修补好。而假如一方出现了“原则性的难题”那麼这一段婚姻生活将遭遇严峻考验。出轨与婚后出轨,显而易见是“原则性的难题”。由于,妻子出轨这种事情,多半会导致丈夫心里极大的不平衡力。假如愿意婚姻生活坚持下去,那麼一定是要可以均衡心里这类痛楚与不平衡力。假如均衡不上,那麼之后在生活和应对相互时,彼此的关联就会处在一种失调中,无法长期发展趋势。夫妻之间拥有婚后出轨或出轨后的损害通常就是说这般。 四、丰富生活,避免再度越轨 有时候丈夫一心忙碌工作,把老婆一人抛在家里。生活简单造成精气神苦闷,第三者会趁虚而入。针对这样的事情,丈夫需从丰富老婆的生活下手,丰富多彩家中课余生活,常常守候一下老婆,紧密夫妻感情,推进夫妻关系,阻塞第三者插足的洞隙。
婚外情凶杀案全景:女性犯罪在升级 2002年09月04日 14:46 来自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调查表明:1998年1月-2002年6月间,因两性不正当关系而造成的情杀、他杀,在故意杀人案中所占比例较高,其中市检察院一分院受理的此类案件占故意杀人案的48%,二分院受理的占32%。 这说明,由"婚外情"与"婚外性"日益膨胀导致刑事案件的现象愈演愈烈…… 随着情人节玫瑰价格飙升、不少男士"潇洒"地家外有家……婚外情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近年来愈演愈烈。与此同时,与婚外情有关的各种纠葛酿成的悲剧包括"情杀"案的不断上升,也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因情杀人犯罪正在升级 来自北京市检察院的调查表明,1998年1月-2002年6月因两性不正当关系而造成的情杀、他杀,在故意杀人案中所占比例较高。杀人嫌犯主要是外地来京人员和本市城乡交界地区人员,文化程度绝大多数在中学以下。 下面列举的几个案例都是近两年发生在北京的真实案件,为了更真实地反映社会现状,我们尽量选取了不同年龄、不同背景、不同情况的案件进行分析。 (案例一)婚典前夕得知妻子曾被人强奸并被迫一直保持不正当关系,新郎在怒不可遏中杀死了侮辱妻子的男人。 于晓毅,曾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于晓毅得知其妻曾被冷某某(男,时年43岁)强奸并被迫一直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后,即携带尖刀找到冷某某,持匕首猛刺冷的左臂部、胸部、腹部等部位数刀,其中1刀刺伤冷某某的右上臂,贯通至胸腔,刺破左肺及心脏,致冷中国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市第一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晓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例二)丈夫跟别的女人关系暧昧,为了维护面临破裂的婚姻,为了少不更事的爱子,妻子在劝说无效的愤怒中杀死了第三者。 王祚聪,在劝说与丈夫关系暧昧的束某某(女,时年23岁)失败后即携带尖刀尾随束,从后面用左手揪住束的头发,右手持尖刀朝束背颈胸部猛扎数刀。束被刺穿胸腹壁,伤及心脏肝脏,导致中国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祚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例三)常年在外打工给他造成了与别的女人保持不正当关系的机会,然而,当这个女人一味索要钱财并因此与其发生争执时,他活活掐死了她。 梁俊平,曾因偷窃被收容审查。梁俊平在某学院其暂住处,因琐事和与其有暧昧关系的刘某(女,时年21岁)发生争执后,将刘某掐死,并将刘某的尸体掩埋在该学院操场内。后因该学院操场施工,梁俊平找同乡刘奎均帮忙,将刘某的尸体转移。移尸过程中,梁俊平的弟弟梁俊河给二人放风送水。市第一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俊平死刑,以包庇罪判处其弟梁俊河有期徒刑6年,刘奎均有期徒刑5年。 (案例四)一个男人把对邻家女人的同情变成两性关系后,导致矛盾激化,最终双双沦为杀人凶手。 张之芳因长期被丈夫虐待,多次到邻居张军家哭诉,遂与张军关系密切,后张军、张之芳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被张之芳的丈夫刘某某当场发现。当时刘某某让张军写了一张12万元的欠条。其后刘某某扬言杀死张军、剁张之芳的手,并多次持菜刀到张军家,同时刘某某对张之芳的虐待日益加剧。张之芳遂与张军合谋杀害刘某某。某夜张军持斧子、尖刀进入张之芳留门的屋内,向熟睡的刘某某的头部猛砸数下,刘某某奋力反抗,张军用尖刀向刘某某腹部猛刺,刘某某被刺破肝左叶,造成中国性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死亡。市第一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军死刑,张之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例五)持续十几年的婚外情给两个家庭都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当婚外情人即将与他人结婚的消息传来时,不惑之年的他失去了理智,他亲手杀死了她,还伤及了她无辜的女儿。 侯盛勋因武某某(女,42岁,某单位医务室医生)提出断绝二人不正当两性关系而与武产生矛盾,在武某某的住处又因此事与武发生口角后,即用手掐武的颈部,武某某之女齐某某(13岁)见状持刀将侯的头部砍伤,侯盛勋遂持菜刀猛砍齐某某的头部等处数刀,造成轻伤。而后侯盛勋又持此刀猛砍武某某的头部颈部臀部等处十余刀,造成武某某中国性失血性休克至循环呼吸功能衰竭死亡。市第一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罪判处侯盛勋死刑。 (案例六)他在几近知天命之年迷上了三陪女,在向妻子提出离婚遭到拒绝的情况下,他与情人密谋雇凶杀害妻子,杀手两次伏击未得逞,丧心病狂的他竟残忍地亲手杀死了共同生活二十几年的结发妻子,又与三陪女共同破坏杀人现场,并将妻子的尸体抛至荒郊野外。 以上案件起因均可归咎于婚外情,以及由此导致的围绕婚姻关系从量变到质变的运动过程不断激化的矛盾冲突。通过对大量此类案件的关注,我们发现此类案件当事人年龄跨度大,几乎涵盖成年人的各个年龄层面,已经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问题。 据司法机关的调查发现,相当一部分的家庭暴力源于婚外情,由第三者插足直接导致的凶杀、投毒、毁容等恶性刑事案件也相应增多。 婚外情何以频频引发刑案 婚外情引发重大刑事案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客观上,存在道德失范、法律救济不足等原因 相当数量的人通过媒体,甚至身体力行对婚外情容忍、淡漠乃至鼓吹。道德的约束似乎渐渐式微。另一方面,法律救济、公力救济的不足,促使婚外情当事人采取私力救济的手段。 从法律救济的角度看,现有法律对此并没有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尽管修改后的《婚姻法》在财产方面对离婚过错方设置了一定的处罚(第46条规定,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婚姻关系中当事人错综复杂的感情纠葛绝非简单的利益之争,我们必须承认,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物质资源的再分配绝对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办法。 从刑事法律来看,对重婚现象罪与非罪的认定较难掌握,往往投诉的多,查处的少,构成犯罪处以刑罚的更少。就算构成犯罪判处刑罚也只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党纪、政纪对重婚、包养情妇等作了有关的纪律处分规定,但真正执行的也不多。当前社会上养情妇、包二奶或搞婚外情的现象呈上升趋势,重婚、养情妇等不道德的行为没有得到有力打击与遏制,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激发婚姻家庭矛盾,从而引发刑事案件。 主观上,对待破裂的婚姻家庭、感情问题男女存在不同 从女性的特点来说,女性感情脆弱,对婚姻家庭及感情问题看得重,对这方面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偏弱,处理问题的方式感情化的色彩较浓。女性当事人一般倾向于维护、恢复原有婚姻状态,即便原本圆满的婚姻已经一度受到干扰,也宁愿选择所谓的"破镜重圆",比如"案例二"中的被告人王祚聪,杀死情敌固然存在一时义愤的因素,但更多的是对排除婚姻障碍后恢复原有家庭生活的向往。而男性则倾向于按照自己的意志改变现状,甚至不惜动用暴力,比如"案例六"中的丈夫,起意杀妻的直接目的仅仅是为了摆脱原有婚姻,另结新欢。无论是合法婚姻的女方,还是第三者,一旦不堪被冷落、被遗弃、被虐待之苦时,会变得情绪偏激,丧失理智,较易采取极端的方法解决感情问题,在采取行动前完全没有考虑其行为的法律效果,以至走上犯罪道路。 仔细研究即可发现,不同性别对此问题的态度并非偶然,古今中外,女性承担生育子女抚育后代的家庭职责,女性投入家庭建设的时间精力相对于男性而言要多得多,根据经济学中成本与收益理论,女性对婚姻家庭的期望显然要远远高于男性,而这种期望的最重要的表现是婚姻关系的存续。所以,一旦婚姻家庭关系出现变化,较之男性而言,女性受到的伤害更大。鉴于女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这种特殊的弱势地位,在立法中有必要体现对女性的特殊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某些女性贪慕虚荣,奢望不劳而获,为换取金钱与物质,不惜牺牲青春与肉体,沦为他人的情妇,一旦关系破裂往往引发恶性暴力案件。目前,绝大部分重婚、养情妇等婚外情关系是以金钱与情欲的交易为基础的。钱与欲交易关系的稳定性极低,一旦金钱或物质的基础发生变化,或者不复存在时,这种不牢固的关系也随即走向破裂。心理失衡的一方就容易产生报复心理,采用暴力杀人。 另一方面,有些道德素质低下的男性出于极端自私自利的动机,在合法婚姻之外重婚或养情妇。或喜新厌旧,嫌弃糟糠之妻;或以玩弄女性为目的。更有甚者,在情人危及自己的仕途鸿运而无法解脱时,为彻底清除障碍而产生杀心。 婚外情,情乎?性乎? 调查显示,婚外情频频引发刑案与婚外情的增长密切相关。从人们的认识来说,对婚外情危害、本质的认识不足,也是一些人放纵感情导致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 婚外情的危害到底有多大? 在国内,因婚外情导致的刑案频发的同时,因婚外情而引起的离婚个案不断增加,有些地区,甚至占到了总离婚数的一半以上。 美国学者通过对大量离婚案件的研究发现,婚外性行为和经济冲突是离婚中出现的最多的理由。其中,男性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有:太太有外遇、要求太多、无法与亲戚很好相处及婚姻对自由限制过多。而妻子提出的离婚理由更多,主要有:丈夫大男子主义、不关心体贴妻子、婚外性关系、嗜酒及赌博、家庭暴力、个性不合、性生活问题及财务困难等。 在中国,武汉某区1995年1-7月受理离婚案件480件,其中因"第三者"插足的占了60%以上。有关机构对沈阳市1000份离婚案卷分析后发现,男方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有:性格不合及无感情基础、女方有婚外情、经济纠纷及对性生活不满;而女性提出的离婚理由主要是:丈夫虐待妻子、性格不合、丈夫有外遇或不良嗜好等。 社会学专家强调,婚外情现象,尤其是重婚、养情妇等行为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不仅严重破坏合法婚姻,影响家庭的稳定,而且会危害社会的安定团结。 婚外情为何频频发生? 有学者将婚外情形成的原因归结为两大类:一是男尊女卑的社会观念导致的,二是个人在婚姻中欲求不满所致(这里指的欲求不仅包括感情、性欲,还包括对安全、信任等方面的需要)。笔者认为,中国婚姻质量不高,在婚姻关系中男女两性欲求不满是主要问题。夫妻感情不和常常成为婚外情的主要诱因,但对于不少人特别是男性来说,寻求婚外性同样是常常甚于寻找婚外感情。国人以前对性比较压抑,现在开放了,条件变了,观念变了,性欲在长期的压迫中也迸发出来了。性生活满足成为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婚姻中得不到性满足的人会去寻找婚外情,而且,寻求婚外性刺激的,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大有增加。 有学者对上海市婚外情和第三者插足而导致离婚的特点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原告为女性的占多数,占60%以上;第二,在因婚外情而离婚的人中,51%的人存在婚前性行为;第三,充当第三者的以未婚青年为多,占46%,已婚的占39%,离婚或丧偶的占15%;第四,婚外情以同事关系为多,占54%,加上原为同学、师生或邻居的占到了65%;第五,婚外情以过错方喜新厌旧为主,占47%,夫妻不和的占18%,第三者主动出击的占13%,两者原有恋爱关系的占6%。国内外的研究都表明,男性和女性在产生婚外情的动机和方式上都有所不同,但由于人们在性格特征以及个人资本和社会资本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因此,不同的人在发生婚外情的机会上也是有差异的。 经济学家认为,婚外恋的滋长与离婚率的上升是有着深刻社会背景的。 首先,婚外性行为的"成本"较过去有大幅度的降低。这里的成本,简而言之即是指婚外性行为所花费的代价。从心理上看,人们对婚外情已变得宽容。当事人的负罪感降低,外人的评价少有贬斥,渐趋中性;从制裁上看,过去至少是行政处分,甚至更为严厉,而今却已无人来管。 其次,婚外情的"收益"大有提高。从心理上看,当事人可以演绎一场爱情故事;从生理上看,可以得到莫大的性满足;从经济收益上看,可以获得一定的金钱或财物作为回报。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真正完美的夫妻关系,就是夫妻之间既要有经久不衰的亲密性,又要有持续不断的调适性,还要有高度充分的独立自由性,这三者构成了现代家庭巩固的基础。遗憾的是,中国婚姻家庭质量总体并不高。一项历时4年,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通过对上海、广东、哈尔滨和甘肃等4个地区3200多对夫妻进行入户访谈,结果只有3%的夫妻关系可称为高质量、完美型的。 由以下几个值得思考的数据可知,1987年全国申请离婚的有110万对,其中对离异原因公开称之为"性生活不协调"的占35%之多;女性犯罪中的许多地区统计表明有90%以上是性犯罪。在全国"家庭与性文明"调查中,9163%的夫妻对婚姻状况感到"满意"或"一般"。调查还表明,中国夫妻性生活的质量是比较低的。对于婚外性行为,认为可以理解和采取不干涉态度的人占到54%,对于"只要两人相爱就能发生性关系"的态度,同意和无所谓的占到2183%,且城市妇女中有1441%的人有不止一个性伴侣。 婚姻质量的总体水平不高,婚内性生活质量不高,夫妻调适不足,导致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或双方寻求婚外情感、婚外性的满足。 婚外性行为已变得日益普遍,尽管统计数字无法准确表示,但这方面的临床心理学家有这样的印象:有婚外性关系的妇女数与男子几乎一样,或很接近。 不可否认的是,大量的婚外情解决的更多的是当事男女的生理问题,这种婚外情因为缺少法律的合法性、伦理支持、更多的情感投入,变得脆弱不堪。向何处发展,取决于当事男女的心智水平和自控能力。 遏制"情杀" 对婚姻来说,单纯靠人们的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赖国家法律的强制力。但是,目前的婚姻法中,少有禁止性规范,刑事法律也很难对重婚加以惩处,是情杀泛滥的法律根源。 这一问题万万不能等闲视之。 转摘自《法律与生活》杂志2002年第9期 作者:王慧敏 北
“妻子”与他人同居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还要看这个“妻子”是否是合法妻子?“妻子”还有合法不合法一说?有,同枕共眠的女人都可以称之为“妻子”,在我国领取结婚证受法律保护的“妻子”只会有一个。为了方便给大家说清这个问题,先讲一个案例。
一、案例:这是一个早婚案例,1992年9月,年仅17岁的张小妹与刘哥哥举办婚礼后开始共同生活,因女方未达到结婚年龄,双方当时也没有领取结婚证。1993年双方生育一女后,因柴米油盐的生活琐事两个发生矛盾。张小妹执气外出打工常年不回家,刘哥哥日思夜想,最后从朋友处打听到小妹的消息。1998年前后张小妹结识一外地丧偶男性邓某,两人同居生活并生有一子。刘哥哥心里还放不下小妹,通过中间人劝说她回家,过去的事既往不咎。可张小妹铁了心就是不回来,刘哥哥选择了报警,向公安机关控告张小妹与邓某构成重婚罪。警方经过调查认为,张小妹与邓某不构成重婚犯罪事实,撤销立案。刘哥哥对此不解,张小妹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共同生活,为何不构成重婚罪?
二、以案释法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是两个婚姻关系的重合。张小妹与刘哥哥、张小妹与邓某是否属于合法婚姻?
1、张小妹与刘哥哥的关系: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这个时间点之后的,法律上不再承认事实婚姻这回事。这里指的结婚实质要件包括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自愿、不存在血亲关系、不患有不宜不结婚的疾病。张小妹与刘哥哥举办婚礼直到离家出走,张小妹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所以他们两人不构成法律上的事实婚姻。
2、张小妹与邓某的关系:
张小妹与邓某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行为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也不构成法律上的事实婚姻,属于同居行为。
3、事实婚姻也会构成重婚罪:
从以上分析来看,因为张小妹与刘哥哥之间不属于法律上的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张小妹与邓某也就无“婚”可重,即便与他人同居生子也不算。相反,如果张小妹与刘哥哥之间构成事实婚姻,张小妹与邓某不管是否领取结婚证,只要以夫妻名义公开、持续的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罪。
三、事实婚姻如何解除?给大家再聊一下事实婚姻的解除问题,有点复杂。想解除事实婚姻的,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因为他们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没有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没有权利和义务去调查事实婚姻状况的。想通过协议离婚的,可以今天去领结婚证,明天去领离婚证,法律也是认可的。最好的方式还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事实婚姻之初就没有登记结婚,双方是否可以不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协商解除呢?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务中认为,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虽未办结婚登记,但长期共同生活生育子女,已形成一种现实的、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则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履行法定义务,不得自行解除,亦不允许同时与他人结婚,否则按重婚论处。(注:短暂的同居行为,不构成事实婚姻。)
有些人对此可能不理解。法律承认事实婚姻,就会对婚姻当事人进行法律保护,当然也会受到法律约束,哪有不尽义务只享有权利的!举例说明,男方死亡留下巨额钱财,事实婚姻中的女方可以妻子名义继承男方的遗产,而同居中的女方就没有权利继承男方遗产。所以,事实婚姻的结合是自由的,“离婚"是要受到约束的。
当然,双方协议分手,互不找后账,也没人去管这事!
注:此文涉及的法律规定,请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结束语:结婚证,不但是约束婚姻当事人的紧箍咒,也是保护婚姻当事人的法宝。四哥提醒年青人,为了你的婚姻安全,上车不要忘记扣好安全带!
蒋介石与张作霖老婆之间的关系有两种说法:
1、情感纠葛:蒋介石与张作霖的妻子张嫣然之间曾经有过一段情感纠葛。这一说法源于一份1931年的文件,称张嫣然曾向她的父亲和丈夫张作霖坦言,自己曾与蒋介石发生过关系。这份文件后来被揭发为是日本侵华时期制作的假冒文件,其中的内容难以证实真相。
2、政治交涉:蒋介石和张嫣然之间的关系并非情感纠葛,而是在政治上进行交涉和交换。这一说法认为,张嫣然曾是蒋介石的密友和支持者,两人之间的“交往”也只是在政治利益的框架下展开,没有涉及到感情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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