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福音必须出自于犹太人

为什么福音必须出自于犹太人,第1张

因为《圣经》出自犹太人之手,强烈的民族自豪感需要,让他们说出了这样一句欺骗世人的话语。

当然,中国的洋教徒们,也会指着外国的月亮说它真的比中国的圆。

以下就是给真正的基督徒们的回答。

为什么福音必须出自于犹太人?

作者:郭永丰

因为犹太人是上帝的选民,已经养成敬拜神的良好习惯和传统观念,本身都是全民信有神的。只是在落实神的一切教导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确实都是能说不能行的。耶稣来,就是为了让其通过信他被赦罪,切实能够落实神的一切教导行出来,以致非常容易地把福音传给外邦外民——全地所有的人,让上帝所造的每一个子民都得救。所以,耶稣只能出生在犹太人中。

如果出生在外邦人中,外邦人根本没有如犹太人的正宗正统正派的完全属于造物主的系统教育与栽培,绝不可能那么轻易接受耶稣的一切教导的。首先,让任何无神论者信有神就很难,其次,让信错神的人回到独一真神面前更难。在外邦人中,耶稣必须首先要克服这两大难关。在犹太人中,这两关根本就不是问题,问题只是真诚信耶稣被赎罪,而全面贯彻落实神的旨意。

虽然福音就出自于犹太人,但果真说服所有犹太人全都信耶稣并非那么容易,因为有了摩西的律法,太多人还完全生活在律法时代,且很有自我的优越感(这本身就是罪),对于完全由人所生的耶稣瞧不起——完全轻看的,根本就不相信他就是神的独生子。

即便耶稣和门徒给他们行了那么多来自神的神迹奇事,但他们还是不信,而是过分相信现实中的一切——尤其已经取得一切既得和享受,无论合法的非法的,有义的不义的,他们都最相信,就喜欢完全活在这类真实的现实中,因为这些都是看得见、摸得到、听得到的,确实为己随时随地所用,并且还是缺一不可,最为实用、便利、享乐的。

耶稣所行神迹奇事,在他们中不可能常有。当耶稣严重威胁到他们现有的高位、权势、名望与既得利益和享受时,他们便要誓死捍卫,固然属于人的办法,仍旧只是把耶稣杀死,他们就可以高枕无忧,继续我行无素而逍遥法外了。所以,他们果真就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了。

由此可知,福音只有通过这样的犹太人传给外邦人,外邦人才容易真诚信。

当福音从犹太人中传出来时,首先传给外邦人的,就是犹太人的信有神,以及信独一真神的正确观念,帮助外邦人迅速克服这两大难关,因为外邦人长期以来一直都是糊里糊涂的,且时刻都在向往完全清醒,确实一目了然,一清二楚的。所以,这种直接由犹太人所传来的福音,就会迅速在他们纯净的心里——好土里迅速生根发芽,并健康茁壮成长起来。果真,当福音传给外邦人时,确实都比较容易,并且还非常迅速。

所以,福音必须是出自于犹太人的,且唯有出自于犹太人,才是最为正宗正派的,确实就是绝对唯一的真理。这种优势乃是任何外邦人根本无法取代的。

何况,神之所以拣选以色列人,就是为了让其成为万国万民共同的祝福,且成为一切外邦人必须信有神的活见证。任何只要认真精读犹太人历史的人,都会从中看出,神的如此良苦用心。神只是借助特殊手段重点拣选以色列人,只是为了成为万邦万民容易信耶稣的活见证,并且一旦信,确实都是笃信不疑的。虽然以色列人本身信的不多,但这个不是很重要,甚至还做了一个继续顽梗悖逆,愚顽不化的活见证。

这说明,上帝之所以拣选以色列人,因为这个民族的人可能就是人类中最顽梗悖逆的,是人类中这类人的典型和代表。在漫长的历史中,虽然犹太人经历了那么多的逼迫与患难,在世界各国被抛来抛去,直到建国后仍旧不得安宁,但这些人仍旧难以完全清醒。这让明白事理的外邦人也从中看到,属于人类的一切祸患、灾难与疼痛,都是因为人们的短识、短视、无知、天真、好奇、愚蠢与滑稽所造成的。只要人不认识信靠独一真神,永远只能都是这样的。

当然这个神不只是律法时代的上帝,尤其必须认识信靠新约时代的主耶稣。因为对于任何罪人来说,唯有用耶稣的宝血才能赎罪,才能白白获得赦罪而称义,确实得永生进天堂。否则,正如耶稣说的:“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如此说来,对于绝大多数犹太人来说,真诚信耶稣才是最为至关重要的。对于不真诚信耶稣的所有外邦人来说,首先要信犹太人的神,并且还要真诚信耶稣。当然,无论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果真信耶稣之后,必须只有谨守遵行主耶稣的一切教导一丝不苟行出来,才是最蒙神悦纳赐福的。

这是因为,只要不真诚信耶稣,魔鬼其实就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里,如果我们不靠着主耶稣的宝血彻底清理干净,我们仍旧还是属魔鬼的。固然,恶魔也在每一个根本不认识信靠神的人心里,无论何种人的心里都极为严重地存在着。

作为虔诚基督徒,当下最重要的工作,只是与神同工传福音,用福音真理驱赶每一个人心里的这类魔鬼以及属于魔鬼的一切毒素,让属神的虔诚儿女在这个地上越来越兴盛起来。除此之外,其它一切所谓的正义都根本做不了,其实并非就是真正的正义。

只要不真诚信耶稣,属于人类的任何斗争,都只是属于魔鬼与魔鬼的争斗与厮杀,没有丝毫意义和价值,作为基督徒千万别参和进去,因为那样对于自己只有百害而无一益,确实就是白白浪费时间、精力、心血和生命,实际都是毫无意义的。尤其属于世俗政权的各类争斗,基本都是属于魔鬼的人民之间的相互厮杀与煎熬,已经延续了数千年,至今仍旧还是这样的。

愿神开启所有基督徒的心窍和眼目,让他们确实只是全部身心灵地投入到传福音的各类事工中去,感谢赞美造物主!

奉耶稣基督得胜的圣名

阿们

2017年7月22日

没有听过福音的“好人”能进天堂吗?

没有听过福音的“好人”能进天堂吗?这个问题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在基督徒圈子内引起热烈讨论,也是布道会上慕道友常提的问题。这个问题通常以两种方式出现:第一,中国古代圣贤(如孔、孟、老、庄)们,人格高尚,且苦苦慕“道”、寻“道”,孔夫子甚至悲叹:“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第四》),却从来没有机会听福音,难道他们也会下地狱吗?第二,我所挚爱的亲人,生前没有机会听福音,现在已经离世,难道他们现在是在地狱里吗?如果是这样,神岂不是太不公义了?

有人这样回答:“你不能断定他们在地狱里,因为圣经上有一句话说,没有听过福音就离开这个世界的人,神不偏待他们,神会按照他们的良心来审判他们。在没有律法的地方是按照良心,有律法的地方是按照律法。不知道的人,神也不追究他。所以亲人如果已经离开世界,你不能说他一定下地狱了,因为只有神知道他去哪里了。包括中国的孔、孟、老、庄、这些人,他们没有听过福音。但是你在读他们的文章的时候,你会发现他们是期盼的……可以说,他起码是个慕道友吧!我们不能说这些人都已经下地狱了。……因为耶稣降生两千年了,那在耶稣降生之前的人呢?耶稣还没有降生,很多人没有听到福音,不是他们不听,乃是没人向他传,福音还没有传到,你总不能怪他们吧?”

这样的回答是不符合圣经教训的。

不在律法之下、也未听过福音的人,神会让他们上天堂吗?

笔者注意到,对罗马书2:12的误解是上述错误回答的根源。让我们先来仔细研读一下这节经文:“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和合本)

这节经文的前半节,如果不仔细阅读可能会产生歧义:“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灭亡。”但是,这半节经文的原意是: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灭亡,只不过他们不按照律法来灭亡。吕振中译本比较准确地表达了原文的意思、且不会产生歧义:“凡在律法以外犯了罪的,也必在律法以外去灭亡;凡在律法以内犯了罪的,就要凭着律法来受定罪。”

再看英文钦定本的译文:“For as many as have sinned without law shall also perish withoutlaw: and as many as have sinned in the law shall be judged by the law”(中文直译:因为凡在律法以外犯了罪的,也必在律法以外灭亡;而凡在律法以内犯了罪的,必将按律法被定罪。)杨氏直译本(Young’s Literal Translation)的译文为:“…foras many as without law did sin, without law also shall perish, and as many as didsin in law, through law shall be judged”(中文直译:因为凡在律法以外的若犯了罪,[虽然]没有律法,也必灭亡;而凡在律法以内犯了罪的,将借着律法被定罪。)

可见,若是仔细研读罗2:12,不难看出,这节经文与整本圣经的救赎论信息是完全一致的,即:无论有没有律法赐下,基于人的罪,所有人(无论是古代圣贤还是今世“最好”的人)都是注定要灭亡的。圣经上许多经文都前后一致、毋容置疑地宣告了这一真理,例如:“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0-12);“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注意“污秽的衣服”原文意思是“污脏的月经布!”);“罪的工价乃是死,唯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6:23);“我(耶稣)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耶稣),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除他(耶稣)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等等。

神如何按人的良心来审判人?

另一个问题是神如何按人的良心来审判人。让我们查考一下与这个问题直接相关的几节圣经: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神借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罗2:14-16)

仔细研读这段经文及其上下文,可以看出,保罗在这里的本意是:虽然神没有将律法赐给外邦人,但神在造人的时候已经把律法的功用刻在所有人的心里了,人的是非之心也与这刻在人心里的律法功用同作见证。请注意,和合本在这里译作“是非之心”、在其他地方译作“良心”的词,在新约圣经中出现过30次,原意并不是指“良善的心”,而是指“人皆有之、与生俱来的判断是非的直觉”。马太亨利圣经注释指出,刻在人心里的律法功用是指神的道德律(这些道德律是尽人皆知的),而不包括礼仪律。在末日审判时,神要按这道德律来审判人。

然而人的思念却与人的是非之心互相争战,判断何为是、何为非。末后,当耶稣基督再来审判世界的时候,一切的隐情都会显露出来,正如保罗所传扬的福音所宣告的那样。换言之,虽然外邦人没有律法赐给他们,但按照刻在他们心里的律法功用、以及他们的是非之心同作的见证,他们就应当知道律法的精义(即道德律)了。

总之,贯穿罗马书及全本圣经的真理是:神刻在人心里的律法功用、以及他们的是非之心同作的见证,必然会在审判之日定他们的罪,而绝不会替他们开脱。神按照人本有的是非之心来施行审判,仍然要定人的罪。“因为神不偏待人”(罗2:11),他要对所有人(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施行公义的审判。罗马书另一处经文与此遥相呼应:“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19-20)

二十世纪杰出神学家弗朗西斯‧薛华(FrancisSchaeffer)在他的名著《二十世纪末的教会》中举过这样一个例子:

如果全世界各地出生的每一个小小孩子,脖子上都挂着一部录音机;如果这部录音机只是记录下这孩子长大过程中对其他人所作的道德判断—虽然他的道德标准可能比圣经的律法要低得多,但这些仍然是道德判断。

最终,每个人都要面对那重大时刻:站在施行审判的神面前。设想神只是按下录音机的播放键,让每个人都听到他亲口陈述的、对其他人所作的道德判断。他也许要连续听这录音机播放好几年,听他自己亲口对其他人所作出的成千上万的道德判断—不是审美方面的判断,而是道德判断。

然后神很简单地对这人说:虽然你从来没有听过圣经,但现在按照你自己的道德判断来对照自己,你的表现怎样?

圣经指出,……每一个人都要哑口无言。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他们已经故意做了那些他们知道是错的事。没有人能否认这一点。

中国古代圣贤是“慕道友”吗?

中国古代圣贤,包括孔、孟、老、庄,确实都在他们的著述中多次提到过、讨论过“道”,且对他们心目中的“道”很渴慕。但是,这些圣贤们渴慕的“道”就是圣经中的“道”吗?仔细比较中国古代圣贤的作品中的“道”与圣经中的“道”,可以发现,前者是一种存在于这些圣贤心目中、被他们孜孜追求、适用于一切、指导一切、然而却始终隐而不现的一种“大统一律”。这个“大统一律”可以指导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它是没有位格的;人可以通过“格物”(即通过自然启示而非特殊启示)而“致知”,并通过“诚意”、“正心”而得以施行(参见《礼记‧大学》)。

然而,圣经中人凭之得救的“道”,无论是旧约时代还是新约时代,都是指那位受膏者弥赛亚,即那位“道成肉身”、有位格的救赎主;人必须通过神的特殊启示才能认识他。旧约时代神的选民得救,是通过前瞻性地信靠、仰望这位救赎主的代赎,使他们能够除掉罪恶,得以与圣洁、公义的神和好;新约时代神的选民得救,是通过仰望、信靠那位已经“道成肉身”来到世上的弥赛亚耶稣基督,这位救赎主在十字架上受死、并在三日后复活,使信靠他的人罪恶得赎、并藉之而称义;人凭此才能够与圣洁公义的神和好。可见中国古代圣贤所仰慕的“道”与圣经里的“道”有着本质的差异;渴慕前一种“道”是无法让人得救(即与圣洁公义的神和好)的。

神让没有听福音的人下地狱,是不是不公义?

笔者有一位基督徒朋友,当我们就这个问题进行对话时,他试图用下面这个比喻来表明,神如果让没有听到福音的人下地狱就是不公义的:

“设想你死后灵魂来到天堂门口,天使问你:‘你听过福音吗?没有?对不起,你走吧。’你抗议说:‘我没有听过是因为没有出生在基督教的国家,这不是我能选择的呀?’天使手一摊:‘很遗憾,我们就是这么规定的。那些出生在基督教国家的人与生俱来就有这个福利,没办法。’”

注意这个比喻有两个前提假设:第一,神有义务把福音给所有人。第二,如果神把福音赐给人,人有可能不借助神的特殊恩典而得救。但是,若根据圣经来分析可以看到,这两个前提假设都是错误的。

首先,神有义务将福音赐给所有的人,否则就是不公义吗?在这里必须首先厘清公义的含义。公义是法律用语,指有罪的人就必须受到法律制裁。神是公义的、他不偏待人(参:罗2:11),这意味着世上每个罪人(无论是耶稣道成肉身之前还是之后的人)都必须因他们的罪恶而受到应得的刑罚;不仅如此,神是无限、绝对公义的,这意味着罪人应得的刑罚就是永刑(即地狱)。然而,神凭着他的恩典和怜悯,决定把福音赐给一部分人让其可以凭着得救,而不赐给另一部分人,这是神的主权,罪人无权置喙。

换言之,审判属公义的范畴,但恩典和怜悯不属公义的范畴,而属神主权的范畴。圣经上许多经文都表明了这一真理,例如:“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9:15)“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倘若神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这有什么不可呢?”(罗9:21-24)

因此,笔者用下面这则比喻来回答这位基督徒朋友:

甲、乙两个兄弟,各接受一大笔遗产后大肆挥霍净尽,很快沦为乞丐。一天他们俩来到一位财主门口乞讨。财主动了慈心,决定给甲1000元钱,却没有给乙任何钱。乙破口大骂:“你凭什么给他钱、却不给我?这不公平!”财主平静地说:“我有义务必须给你钱吗?我没有欠你们俩一分钱;钱是我的,我有权决定给谁和不给谁。你走开吧。”

其次,神即使把福音赐给了所有的人,如果圣灵不在罪人心中施行救赎之工,使罪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罪人一定会硬着颈项反叛、背离神,而不会悔改信耶稣而得救的。圣经上说:“耶和华从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没有,有寻求神的没有。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诗14:2-3);“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都偏行己路”(赛53:6)。

他们真的“都”会这样吗?有这么绝对吗?是的!如果不是圣灵做工,所有人依其罪性就是反叛神、逃离神!笔者这些年在传福音中注意到,即使是那些来教会的“慕道友”(包括笔者自己),开始时的目的也是在寻找一位听从他们指挥、为他们服务的偶像,而不是真心来寻求基督的救赎、更不会寻求基督作他们生命的主!只是后来心被神的圣言扎透、因着圣灵的光照,才逐渐感到自己是个多么污秽不堪且无可救药的罪人,需要耶稣的救赎、也需要耶稣作我生命的主。

既然圣经一再宣称“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都偏行己路”(赛53:6),“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罗3:11-12),因此不难推定,若是没有圣灵的光照,那位宣称“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孔夫子若真的有机会来到耶稣基督面前,听到耶稣基督宣告他是个无可救药的罪人、需要悔改接受他的救赎,那么,依照罪人所共有的骄傲及反叛神的罪性,孔夫子也会照样“叶公好龙”,而不会欣然接受耶稣基督的福音、也不会接待耶稣基督作他的救赎主。

应当怎样回答“亲人是否在地狱里”这类问题?

罪人依着被玷污的理性和情感,往往很难接受自己所爱的亲人在地狱里这一事实(但常常并不在意他人所爱的亲人是否在地狱里)。因此,当被问到“亲人是非在地狱里”这类问题时,传道人该怎么回答呢?笔者也曾多次被问到这个问题,根据笔者的经验,以下的回答既符合圣经、又比较有智慧:

圣经很明确、很清楚地说,人得救只能通过耶稣基督的救赎,没有其它的路可以走。你的亲人是否在天堂,这属神主权的范畴,不是你所能左右的。神对所有人都是公义的,他不会判无罪的人为有罪,也不会判有罪的人为无罪。无论你的亲人现在在什么地方,他一定会盼望你趁着尚能悔改的时候赶快悔改。路加福音第16章里记述一个财主,他自己虽在阴间里,却恳求亚伯拉罕派人去向他那五个仍活在世上的弟兄们传福音。所以,你若真心爱你的亲人,就应当顺应他的盼望,踏出信心的第一步,信靠耶稣而得救,然后赶快向周围还没有得救的亲人们传福音。

何必小题大做呢?

有人可能会这样认为:对这个问题,用人们比较容易接受的方式来回答,不会得罪人,即使说错了也无伤大雅;而按圣经真理来回答,答案却是残酷的,可能会得罪慕道友,使他们对神反感、并因此抵挡福音,失去得救的机会,得不偿失。因此,我们何必小题大做、挑起争端、并拦阻福音的传扬呢?

持这一观点的人忽略了一个圣经真理:人是否得救乃是神的主权;基督徒的责任是把纯正的福音传给人,而不是用甜言蜜语勾引人入教。基督徒把神所赐的真福音不折不扣地传给人,圣灵必然会在人心中动工印证神的话语,使神的真子民悔改、回转归向神;反之,如果我们传扬假福音、勾引人入了教会,让人自以为“平安了、平安了,其实没有平安”(耶6:14),这样的人即使受洗加入了教会也没有真正得救。更可怕的是,他们日后可能更难真正悔改得救,这才是真正的悲哀。无论是旧约的先知还是新约的使徒,都没有避重就轻地专讲讨好人的话,而是不折不扣地忠实传扬神的圣道。耶稣基督自己在这方面更是为我们树立了完美的榜样(参见:约6:24-71)。

其次,对真理的任何偏移,哪怕是微小的偏移,都是危险的。历史上许多异端的产生,往往起始于一些看来微不足道的错误。这就是为什么圣经告诫我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犹3)。对这个问题的上述错误回答,有可能使人进一步滑向“普救论”的深渊,而且可能会导致另一个后果:既然在没有律法的地方神不会按律法来审判、因而人更有可能上天堂,那么基督徒有何必要去普天下传福音、导致人听了福音却不肯接受而下地狱呢?

因此,所有作神话语出口的传道人,让我们一起在神面前儆醒:神的讲台是圣洁的;神把他的圣洁讲台托付给人,为要让人传扬他的圣洁话语。传道人必须时刻怀着恐惧战兢的心恪守自己的神圣职守,努力查考并按圣经正意不折不扣地传讲神的圣洁真道。即使神的真道不受罪人欢迎、会招致罪人恼怒,传道人也必须不折不扣地传扬,否则我们将会受到神更重的审判(参:雅3:1)。

要明白我们所传的福音是为叫人得救,因为罪的关系不信的终会走向沉沦灭亡,所以这个必须讲清楚,另外要知道辩论不会叫人归向主,唯有神的爱才能引人归主,你可以去找一个四步福音法,挺好的,另外就是我们自己得改变的生命所带出来的言行就会是最好的见证,愿主纪念你的爱心。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625065.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7-06
下一篇2023-07-06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