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0时至24时,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13例,其中,隔离观察人员12例,社会面筛查人员1例;朝阳区4例,海淀区、丰台区各3例,东城区2例,西城区1例;轻型11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另有4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已通报。
10月21日0时至15时,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15例,其中,隔离观察人员14例,社会面筛查人员1例;朝阳区10例,西城区4例,丰台区1例;轻型15例。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感染者情况
感染者228、229:现住丰台区方庄街道紫芳园一区7号楼。作为风险人员进行居家隔离,10月20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感染者230:为感染者143的同一家庭成员,现住址与感染者143相同。作为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10月20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当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31:现住丰台区方庄街道紫芳园三区1号楼。作为风险人员进行居家隔离,10月20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感染者232:通过发热门诊就诊筛查发现,现住朝阳区垡头街道翠城馨园101号楼。自述10月20日出现发热等症状,当日到发热门诊就诊,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0月21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感染者233、234、236:作为感染者148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10月20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0月21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均为轻型。
感染者235:现住朝阳区豆各庄乡朝丰家园8号院16号楼。作为感染者218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10月20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0月21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感染者237:作为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10月20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0月21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感染者238至245:分别现住朝阳区王四营乡柏阳景园A区1号楼、6号楼、7号楼、12号楼、14号楼和17号楼。作为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10月21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均为轻型。
感染者246:现住丰台区方庄街道紫芳园一区7号楼。作为感染者231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10月21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流调中发现,有的感染者不遵守防疫规定,在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接待来访客人,出现症状自行服药未报告,延误了早发现、早管控时机;有的感染者接受流调时隐瞒行程轨迹,影响了及时阻断疫情传播;有的感染者未严格遵守抵京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抵京后7日内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等防疫规定,导致了疫情传播;个别单位未严格落实“四方责任”,未履行对员工的监督管理、健康监测和健康宣教等职责,出现了防疫漏洞;这些情况极大地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和关联病例续发。
当前本市疫情正处于关键时期,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克服麻痹思想、懈怠情绪、松劲心态,继续从严从紧从实从细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加强风险人员和风险点位排查管控,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规范管理和服务保障。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及其同住人员,严格居家,足不出户,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不自行购药服药,立即报告社区并配合相应管控措施;转运时,被转运人员应全程规范佩戴N95或KN95医用防护口罩和手套,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交谈,有序上下车,间隔就坐;转运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流调人员、检测人员、公安干警等一线疫情防控人员,注意劳逸结合,做好个人防护,在高风险岗位工作过程中加强闭环管理,请务必规范穿脱防护服、手套、N95口罩等防护用品,注意手卫生,做好核酸检测及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监测,确保自身健康安全。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遵守各项防控规定,进入社区、市场商超、文娱健身等公共场所要配合扫码测温、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规范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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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1月28日20:35,鱼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送的渑池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协查函,函告我县人员徐某某与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段某某同乘公共交通工具,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徐某某已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通告徐某某返回鱼台后活动轨迹,寻找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徐某某活动轨迹
1月26日下午17:00由徐州汽车东站乘坐公共汽车直通鱼台县汽车站,19:30左右到达鱼台汽车站,离开车站后进入交运生活广场,在超市内将行李存入储物柜,随后步行至盛乡小区北小巷东首购买卷饼,19:40—20:00孝贤居西门北老三骨汤米线就餐,20:05与朋友A一同到“上善若水”汤泉洗浴,其朋友A22:00之前离开,本人留宿于休息厅。
1月27日上午9:10离开“上善若水”汤泉,9:15-9:30在交运生活广场购物,后骑共享单车到滨湖街道卫生服务中心,10:00左右做核酸检测,10分钟后离开,骑共享单车到交运超市取所购物品、行李。11:30由其大哥开车接至贯通农贸市场购买鸡、鱼等年货,时间大约为12:00—13:00,后离开于13:30抵达王庙镇北徐村家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14:55北徐村村头超市买烟,后与朋友B开车到鱼城福田中学附近路上,与朋友C闲聊。16:00左右,朋友B自驾回济宁,本人由朋友C开车送到王庙镇北徐村口后自行回家。晚饭后18:30去邻居家中聊天至18:50回家。19:10由其大哥开车接走,19:40到达学府新城住宿。
1月28日上午10:20骑电瓶车去鱼新二路阿庆服饰买衣服,10:40骑电瓶车离开回学府新城,12:00左右骑电瓶车去交运生活广场购物,13:50左右离开返回学府新城。下午16:00由其大哥开车送至北徐村家中,18:30步行到王双楼村双楼超市购物,3分钟后离开回家。22:30左右由县医院负压车接送至鱼台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上述时间与徐某某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或县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继续绷紧疫情防控弦,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次。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凡因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鱼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537-3321155
鱼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月29日
徐州市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11月22日,我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5例,其中,集中隔离发现6例,居家隔离发现4例,密接筛查发现1例,落地检发现4例。
感染者1—3:
均系外省来徐返徐人员,落地检发现,在我市活动轨迹较少。
感染者4:
系外省返徐人员,落地检发现,11月21日乘坐G1906次至合肥南站,换乘G2698次抵徐,落地检后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5:
系外省返徐人员,居家隔离发现,11月19日乘坐G6956次至济南西站,换乘G321次抵徐,后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6:
系外省返徐学生,居家隔离发现,11月19日乘坐G79次至郑州东站,换乘G316次抵徐,后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7:
系外省返徐学生,居家隔离发现,11月19日乘坐G2815次至济南西站,换乘G267次抵徐,后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8—9:
两人为夫妻关系,近日活动轨迹较为复杂,涉及的重点区域、场所昨日已通报。
感染者10—15:
均系前期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为集中隔离发现,住址分别为云龙区橡树湾一期、泉山区火花街道香缇公馆、港务区柳新镇中口村、港务区柳新镇张圩子村。
以上人员均已转至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管理。近日,我市连续在来徐返徐人员落地检中发现阳性感染者,虽然均已落实管控措施,但疫情输入风险明显加大。此外,我市部分感染者隔离前存在社会面活动轨迹,将根据防疫需要,对相关区域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请市民朋友理解支持配合。
省外来徐返徐人员,特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北京市朝阳区,河南省郑州市,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顺德区,青海省西宁市,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西安市未央区,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沧州市,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关区,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等重点涉疫地区来徐返徐人员要及时主动报备,可以通过“徐州健康宝”、12345政务热线电话,或直接拨打所在社区、单位电话报备,严格执行“落地检”,配合落实各项健康管理措施。
“两站一场”、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涉疫地区来徐返徐人员的主动摸排、信息登记和报告,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主动报备、“落地检”和健康管理。酒店等住宿单位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登记制度,详细询问旅居史,如发现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告。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查码等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坚持扫“场所码”入场。
请广大市民进一步增强防护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一米线”等良好习惯,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若出现发热、咽痛、干咳等“十大症状”,第一时间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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