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常有人说自己寂寞,说自己不想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会在意别人的眼光,会觉着,孤独。
似乎只有我,乐的自在。一个人在大热天屁颠颠跑去吃火锅,不亦乐乎,也不用在意别人是不是吃得好,或者别人是不是需要我帮忙加水,或是找老板要一叠香油。
也喜欢一个人逛街,买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就走,不用拖拖拉拉的看许多店子,边看边无聊又不好扫别人的性质说自己先回去了。
也喜欢一个人走路,安安静静的听歌或者背单词,不用怕身旁的人尴尬而找话题,还要遭受冷场的结果,实在是,不怎么舒服。
搞不懂,有什么寂寞的。一个人多好。
也许是我太过冷漠,只是看起来随和。听别人讲,我是他们见过的最好说话的人,简直比两肋插刀还两肋插刀。比如,曾经在自己累的半死的时候,给别人去很远的教室送过笔记,重庆的夏天,40度。比如,曾经在累到腿软站在公交车上,自己都觉着要累哭了,接到别人的电话,说自己钱没带够,化妆品打折……默默的坐车折回去给人家付了钱还陪着逛了好久。想来,当时第二天还能爬起来去上课,身体素质蛮不错。比如,在别人说自己不想跑八百米的时候,想也没想脱口而出的就是:我帮你去跑吧……类似的事情很多,大多都是好脾气的付出,似乎怎么都不忍心拒绝别人,也似乎从来都没有拒绝过别人。
这样随和的结果就是,有人默默的和我说过好几遍:“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是我遇到过的第一好!”看着那个人当时信誓旦旦的样子,我突然觉着无所适从。因为,那个人在我心里,真的从来都是泛泛之交。其实说实话,我是不怎么特别喜欢那人,觉着很多人生观和世界观都不太像,不过似乎也是从来都不计较,也是好脾气的吃吃喝喝。她在我心中是怎样呢?算是朋友吧?其实甚至都算不上好朋友,更别说是最好的朋友。我只好尴尬的笑笑,也说不出来“你也是我最好的朋友”这种话。即使知道,偶尔善意的谎言挺招人喜欢,可是实在是说不出来。
后来有人告诉我,说我这样的人,其实才是最冷漠的。不生气、不介意、无所谓、一直好脾气、温和,都是因为不在乎。身边的那些人,都不值得我生气,也没觉着他们的习惯或者脾气有什么不好,也从来不会想过去和他们讨论一下缺点,只是一味的赞同、赞同,从来都不知道拒绝,从来都不发脾气,从来都在别人给自己甩脸色的时候淡定的站着,然后下次见面还是有说有笑。
听完他讲的,我想了一下,好像还真的是这样。很久没有朝周围的人生过气了,确实是因为不在乎,也确实不怎么打心眼里觉着周围的人有多么的值得我掏心掏肺。看起来我似乎仁至义尽,对所有的人都是掏心掏肺的好,但是我自己心里清楚,我并不是对他们那样的好,对别人好,只是我的一种习惯。比如对方没钱,我刚好有零钱就帮忙垫付一下也不用别人还,因为我觉着十几块钱也没关系。别人让我帮忙,即使我自己很忙,也就顺手帮了,也是觉着帮了就帮了,无所谓麽。
没心没肺的调子就这么走起来了,而且看样子,这样的情况还会一直持续下去。只是,我确实是好久都没遇到过那种我想掏心掏肺对她好的人了,现在的内心的最好的朋友,还是小时候遇到的那两个。在吃到好吃的时候,会想到她们。在看到情侣衫的时候,想到的还是她们。偶尔来大姨妈,心情烦躁莫名其妙思念莫名其妙想哭的时候,想要打电话的也是她们。在听周杰伦演唱会,长途电话打过去的,永远都是她们。
我想,活在自己的世界其实也挺好的,没那么累。对待周围的事情,面子上做足,也是好的。很多时候都不是对方对你好你就要真心对她的,不喜欢还是不喜欢么,不能强求。朋友这种东西,还是看清了才最好。
《念秋》散文欣赏1
仿佛昨日还在仲夏成眠,而转眼又走到了落叶成愁的秋天。
秋天啊,我最爱的季节。流云碧霄,雨丝风片。虽然我看不见唱词里的良辰美景、烟波画船,虽然我只能与成堆的书本案卷为伴,但我仍有一颗感性而真挚的心,沉湎于秋日的怀抱,深嗅他成熟而饱满的气息,为他陶醉,为他心甘情愿地徜徉。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七月火星下移,九月便该添衣御寒了。俗话说“一场秋雨一场寒”,自九月来这雨不知下了几场,秋雨潇潇着,潇潇着,卷走了炎夏酷暑,卷来了清寒冷冽的瑟瑟秋风。我只觉天气一日日变得凉爽,尚不自觉,直至某日从树下走过,有风带着某种不知名的气息吹拂而过,穿过我眉梢发间,吹落一地黄叶。我俯身捡起一片,蓦然嗅到一股奇异的芬芳——对,这是秋天的味道。积累了春夏两季的阳光,于秋季成熟,爆发在梧桐树叶的叶底,泛黄的草杆末梢,秋虫的啁啾声里。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秋天无疑笼罩着一层哀伤与愁绪,这是这个季节的烙印,无法抹去亦无法否定,因为这也正是她的魅力所在。秋天该是最适合牵手的季节,掌心干燥而温暖,紧紧相握,就连掌纹也贴合在一起,仿佛从这一刻开始心中就有无穷的勇气,相携相伴,走过一个又一个的春秋冬夏。
我又想起杭州的西湖了。美若西子的西湖,流芳千古,闻名于世。而西湖的景观,譬如断桥残雪,曲院风荷,再如雷锋夕照,华港观鱼,柳浪闻莺,就连古往的诗歌,也多是称颂西湖的春柳,夏荷,冬雪,唯独缺了秋日的景色。
那么,下一世请让我做西湖苏堤上,泛黄柳梢的一滴露水吧。让我被暮夏初秋,阴历八月的南风拂落,在锦鲤轻纱般的鱼尾上,溅起一朵莲花一样的水花,或是落到树下,滋润一瓣将萎的曼陀罗花。以吾之躯,化作西湖秋日的一抹风华。
《念秋》散文欣赏2每个夜晚和每个白天,都有那么轻轻想念,心情如水一样无形所以剪不断理还乱,默默守候这那一份久久在心的情缘,即算经历沧海桑田,即算经历海枯石烂,不会改变。思绪中滑过往日点点,在记忆的角落纠缠。有人说世事变迁,没有人为了不变诺言,而誓守不渝情缘。
也许是前世的姻,也许是今生的缘。一颗因你抖动的心在不停地纠缠,情愫的思潮顶开了凝眸你的软木塞,使我不得不顺从你的指尖。一分钟只行走了60秒的时间,而我却被你的素颜折磨了千年,谁应了谁的劫,谁又成了谁的执念。正如阿难对佛祖所言:我愿化身石桥,受那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淋,只求她从桥上经过。而你却走过了我心田的四季变换,用一只难以割舍的线,使我不停围绕你周转。想念一个人的滋味,如酒香侵袭般的缱绻,如前生转世,今生又相见般的醉涟。执笔画出你容颜,陪我度过一年又一年。希望你能看到我浸湿的宋词素笺,也能感受到我键盘下残留的滴滴惦念。上帝对我还算眷恋,时间斑驳了记忆,脑海中却一遍又一遍播放着你的影片,终究逃不出你的温暖。你是上帝赐给我无法抗拒的美妙,又是我偷偷地傻笑,陪伴我每一天的源泉。如果还有一个理由,让我对甜美顶礼膜拜,那是因你是我一直追寻,值得一生守候,藕断丝连的牵绊;如果还有一种力量促使我奋斗到每一刻,每一时间,我愿分分秒秒做你陪伴,一切由我分担。你的温柔是一张网,一根线,俘获了我的心,缠住了我对你的'爱恋。我的心如水一般柔软,汇聚成你睡熟的港湾。每当下雨天,我剪折雨滴为你拼凑成油纸伞,即使雷鸣电闪,骤雨击面,都有我做伴,为你撑伞。世界上最有魔力的是读起你的名字,我在你心的琴弦跳跃了千年,但也逃不出你香吻般的指尖。
如果空气是520份的划分,而你已久久得窒息了我呼吸的全部和我手中游走的笔尖,却依然坚挺地描绘着让我难以忘怀的容颜。
《念秋》散文欣赏3该是深秋了吧,叶落了满地,阳光暖意。穿着长靴短裙的美丽里,秋已经走在正当季。把自己临摹成一幅画,水墨丹青的过着,不闹,不喧嚣。
这样的上午里,闲的有些无趣,拾起那遗落的文字,传承着一段又一段的往事。也没有刻意的想去写些什么,就这样心随笔走 ,落下,拾起,轻放。一程一程,千山万水的遇见,万水千山的分别。
不记得有多久没有为一个人而心动,哪怕是奢望的幻想也少之又少。也许是看透了凡尘的庸俗,找不到自己的水晶,索性,看着红花热闹,想着绿叶的低调。那就做一片不为人知的叶,风起时飞扬,伤感时飘落。 芦苇在飘荡,秋无声。
一直喜欢徐志摩的那首诗,《我是天空一片云》。就做天空里的一朵流云吧,与凡尘的一切荣辱擦肩。秋高气爽的日子,云朵出奇的飘逸与美丽。住在云端的心思,看着人世间的烟火。一切都好像与己无关,太多的虚妄,只是别人的灰飞烟灭。有的人来了,有的人去了。生死在每一个瞬间发生着,活着就是最幸福的事了。
有些地方一定是要去的,有一些人也必须是要珍惜的。最好的时光,是与自己心爱的人牵手走在某个自己喜欢的地方。那样的日子里,充满了爱与欢笑。是相信爱情的,会有一个人在世上用一颗心来爱着你的,不管你是平庸还是优越,都会有一个人把你当做心中的最美。那就去吧,去见那个想见的人,去爱那个你爱的人,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因为,时光太浅,路途不长。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能在茫茫人海中,遇见自己喜欢的人,是一份幸运。或许在同行中,也会疏远,但当初的初见,必是心动难言的。如那些花开叶落,都是自然发生的事情。也因此,顺其自然,是最佳的状态。该发生的就让它发生,该结束的就让它结束吧。
楼下传来婚礼进行曲和主持人的声音,原来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这小半日,就这么过去了。由衷的祝福那些走进婚姻殿堂的新人们,爱情的结果就是走进婚姻。而婚姻是一堂不会毕业的课,在无尽的点滴中,包容是很重要的。最长久的婚姻是来自善良,那就彼此相拥,彼此融入吧。
人在幼年时总是觉得长大需要很成时间,跳着橡皮筋的等着长大。到了真的成熟的年纪,却发现时间过得太快,想回到年少时的单纯,已经很难。唯有挽着岁月的手,慢慢老去。
想起了那满山坡的野菊花,是该去看看秋了。再等待,就会错过季节。就好像喜欢上一个人,等着等着,就不再是当初的心境了。
一念之间,心会老去。一念之间,秋已无痕。回头再寻,已经不再。记忆里,也只能留下一地的落叶,在静默中,无声的消失了。
《念秋》散文欣赏4蝶儿飞,谁为伊人憔悴,看尽一世沧桑,繁华落满一地,忧伤,倾尽一世的悲,血红的花朵,凋零在这一季的夏末,微凉,回想青春的路途,太远,太苦,在迷失的途中,连你也一起弄丢,空中,全是寂寞的气味,浅秋,余温,思念,倾城。文----紫蝶儿
一次次的抒写、伤怀,总有一种情缘,无法用语言述清,润泽柔软的情感,总会让人莫名的疼痛,我不知道远方有多远,天之涯的深处,是否会有温暖的牵念在指尖熟捻,但我会把这思念幻化成隽永婉约的小诗,慢慢的咀嚼,期望你能收到远方城市的想念,与我携一段尘缘,守候陌上花开。几朵红笺小字,说不尽平生意,一行清泪几多辛酸事,聚散两依依如何喜?把你写进诗里,写入梦里。
叶落纷纷,飘来万千诱惑,风景再美,也抵不过对你的一往情深,且思且吟,相思如海怎样回避?一字一句,字里行间都是你,蘸一纸粉泪,融入心中,掬一把阳光泊在你梦里,以永恒的姿势,迎接你的归期。借着午夜的星光,我把思绪付诸在了一卷满载心事的素笺上,感受着一点点的心事流泻在了洁白的纸页上,心中又是免不了有着几分的触动,但在心间默念的,却一直都是那份与文字有染的相思,因为在无忧亦无虑的青春年华里,或许只因有了文字的相伴,真的就不曾感受到思念的苦。
墨香,写一本心爱的诗笺,融化在深深的瞳孔中,时光更迭,世事变迁,仰望繁宇苍穹,那翻晒不尽的人生百味,唯心中那盏不灭的清莹,时时照亮我前行的履痕。是谁推开了窗,又是谁在守望,寂寞的墨香,串起了两个人的心事,容颜在沧海桑田中等待,指尖划过尘世中的一抹微蓝,于窗外茂密的枝桠间婉转,鸟鸣啁啾声不绝于耳,一首缠绵悱恻的曲子,于屋子的上空飘荡,时间如指缝间的沙,轻轻滑落的是不可触摸的忧伤。
翰墨流离在那一世的天荒地老,轻轻地弹开身上的伤痕,空着思绪为你点上一道浅搁,那一世,半盏青灯,古佛相伴,残月临空,风屏楼阁,年华一卷,烟暖初妆。三千青丝弱缕,为君点画成痴,积累一生的痴狂,能托付给谁?我只能用半盏茶的余温陪你看白鸽飞舞,因为我要用整个轮回的时光为你挥笔成墨痴。陌歌祭,相思不泣,别是忧愁,恰是忧愁,一缕心伤,半生寻觅,咫尺不相见,天涯忘不尽,何其思量。小酌亦伤情,却是哀伤,最是一丝情意浓,却成离别不相逢,莫道销魂相思沉,鬓霜容颜瘦,伊人影朦胧,握不住,昔时温柔手中驻,当是未完,却是结局落幕,浮华三千年,两世不擦肩,只乱尘埃路。
我的思念,你的无眠,是谁在这浓浓的夜色里轻轻的感叹,我的守候,你的红颜,又是谁在这幽幽的月色下品尝着孤枕难眠,遥遥思念寄秋风,嫣红凋落风未停,此刻,把盏孤对月,与君同饮相思情,明月高悬,秋叶落肩,可否是你送来的思念,那抖落的满地的嫣红,可否是我眸底为你滴落的轻叹。沧澜叶,紫蝶飞,为谁挽了青丝,为谁煮了风月?九月天,七弦断,秋叶缱绻,云烟缠绵,为谁许了千年,为谁倾了人间?谁问红尘?谁问浮生?红笺素纸,惹了相思,沧海明珠,抵不过暖泪触眉,静海流深,琴曲相送,今世,能否许我花开倾城!
残月暮色,独舞晚风;陌上红尘,深也红尘,浅也红尘,红尘情缘深几许,透过了千里烟波,望尽一切秋色。那一世,你为落花,我为蝴蝶,花心已碎,蝶翼天涯,那一世,你为繁星,我为月牙,形影相错,空负年华,随风而碎,花香盈盈,落英如霞,淡风入纱窗,又见蝶舞,临风上兰舟,弱水三千,相思重重,缥缈如晨雾。红烛摇影,深情无边,相望水之湄,秋水溶溶,幽幽地载着梦的画船,绕过艰难的尘路,驶向彼岸未知的风景,缠绕着风的多情,缱绻落寞的诗言,一程一程,不恋归期。
回忆飘落了谁的眼泪,往事溅起了谁的忧伤,如烟往事,不知谁飘落了谁的相思;如梦回忆,不知谁飘落了谁的等待。亦执着,不问曾经伤痛几何,一世花开,半世浮华,染指流年,几许人覆行岁月之流,你若幻化成风,我若幻化成雨,低垂两滴悬空泪,薄如蝉翼。
轻抚流年的斑驳,我愿将曾经的一切美好记忆层层的珍藏,执一抹岁月的浅香,拾捡季节留下的一抹绚丽,勾勒着一枚记忆的花朵,握着对你的那一份珍惜和懂得,把蔓延心怀的思念,揉进这温柔的月色,将永远栓在心底,画一个圆满的句号。心疏离于红尘,嘴角便永远盛开着那朵清绝的微笑,梦里的人凝固在我的记忆里,滚滚红尘与变换的岁月里,写下文字,来等候,暮色深,闭眼,睡下,繁花似锦的彼岸,有我的梦。
我的心,在梦里疼痛,透过夜幕,望见你的容颜,淡了花,浓了夜,依稀,你来,在醉里一声声,轻轻呼唤,蔓延着的思念燃烧着窗棂,你的笑,你殷殷的话语,指尖下悄然入词。相思醉人心,落寞染红颜,而今心系谁,徒守满身残,谁知花开尽出,落满了我思念的海,朝阳升落,演了岁月剧一场,你还未出现在我身边,我怎敢停止对你的期盼。
枯笔红笺,难以勾勒出相思衷肠,一生过往,唯你是我一生最华丽的记忆,红尘中,注定了,你我今生美丽的相遇,快乐并痛着,时光里,注定了,分离的长相思。前世的债,就让我用今生的情来还吧!长相离别,爱来偿,相思苦,情来守侯,此生相遇匆匆,相见匆匆,相爱匆匆,是否在下个轮回里,还能与你相遇在最美的地方?若你能许我一个未来,我定会为你,长袖翩翩,舞尽锦瑟年华,一世欢颜,只为你一人绽放,辗转红尘,愿与你同唱一曲地久天长。
《念秋》散文欣赏5对于您的记忆,只有这样一副画面:夕阳西下,高高的田埂上,您的手中夹着一支廉价的烟,望着成熟的庄稼,傻呵呵地笑……
心头的影子又开始模糊起来,像老式电视机里的图象,被一条条线割裂,声音也吱吱呀呀地断续抖动着,是如此地脆弱,仿佛会立即跳成一整片黑白雪花,没有规律地运动,令人花了眼,再是一眨眼的时间,迸裂,残片稀稀拉拉地碎落了,落在地上弹起来,化成小小的晶粒,散入空气,溶于尘埃。
周遭是一抹悲叹的白,空气中到处是酒精弥漫的气味,您静静地躺在病床上,微弱的呼吸拨动着弦一般的空气,沉重的空气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从来没见过如此脆弱的您,脆弱得不堪一击,仿佛马上就要融化在空气中,不留一丝痕迹。我紧紧抓起您的手,贪婪地享受着您仅有的体温。我嗅到了稻草的清香,听到了农村的鸡鸣,看到了您在田间劳作的身影……我会心地笑了。
“丫头,橘子还没熟了,别采!”外公喊我。
“哦!”答应是答应了,可是怀里分明塞满了青涩的橘子,而这些橘子的结局无意是被我糟蹋掉。外公总是对我一脸无奈,但又不舍得说我,最终只能板着脸,但我分明看出了笑意。我捂着嘴,偷偷地笑,嗅到了满手的橘子的清香。
“外公,你去哪?”我抓着满手的泥巴屁跌屁跌地跟在外公后面。
“我去田里,你在家乖点,千万别乱走,别理陌生人,别走出家门,知道吗?”外公谨慎地向我交代着一切。
“我要和你一起去!”我紧随其后,贪玩的我不想被束缚在家里。
“不行,你待在家里,外面太阳大着呢!而且我要收稻,没时间管你。”外公一脸严肃。
“好吧!”我摆弄起了积木……
积木玩腻了,我这才发现家里就我一个人。我哭着跑出家门去找外公,我跑遍了村里,就是找不到外公熟悉的身影。“扑通!”我一下子摔到了沟里,我哭得更厉害了。
终于有个婆婆听到了哭声,一把拉起了满身是泥的我,帮我找到了回家的路。外公一见到我,紧张得询问我有没有受伤,心疼地替我抹去了眼角的泪,递给我一个大大的橘子,我破涕为笑。
画面“嗖”地停止转动,7年了,真的7年了。7年来,我很少再去乡下,再去看看年迈的外公,而我理所当然地享受着城市的繁华,却忘记了记忆里的外公和那淡淡的橘子香。当我再次触模那朴实的乡风时,指间不禁泛起了细微但又尖锐的痛,泪水破脸而出……
看着外公日益憔悴的脸庞和满头的白发,我发现外公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外公了,外公老了,我却长大了!
外公,我答应您,今后我一定会用七个秋的时间来想念你,来弥补我曾经的迷茫!这七个秋里,定会充斥着满眼金黄的麦穗,和满村的橘子香……
重阳,重阳,又见重阳,我似乎闻到了那记忆中的橘子香……
忘不了散文随笔
忘不了散文随笔120xx年12月24曰,一个下雪天,一个小女孩诞生在了这个世界上。你当时欣喜若狂,抱着那那个小小的婴儿,你当时意识到,你当父亲了,你要一生爱护她,把她当作你的命,不,比你的命还重要。
女孩儿三四岁时时常被人欺负,但是她却从不跟你说,她害怕你不知为什么,从心底害怕,但心底不想接近你,你知道了。好似有一盆冰水浇的下来,从头凉到了脚。
女孩儿五岁时十分爱臭美,一天净摆弄着蝴蝶结和发夹对着镜子,摆着各种造型,有一天她问你她漂亮吗,但是你却说一天不好好写字,照什么镜子,你的一句话把女孩儿气坏了,整整两天没理你,尽管你是口是心非。
女孩儿七岁那年,因为近视了,你第一次把她巴掌打过去,女孩儿放声大哭,原本白嫩的小脸上出现了红色的痕迹,你心疼了,小心地摸着她的脸,但是女孩儿拍下了你的手,第一次说她讨厌你。
与丛此以后你和女孩儿的关系,愈来愈差,甚至女孩儿到了不想见你的地步,你在的时候她几乎不下楼,下楼,两个人也是沉默着。女孩儿11岁,第一次考了80分以下,你没有骂她,而是拉起女孩儿的手,和她第一次玩,已经布满灰尘的遥控飞机那天你对女孩儿说飞机也有飞不起来的时候,更何况你飞了四年。女孩儿笑了,你和女孩儿的关系有所缓和,从那时,你知道给予女孩儿的最好的东西不是最贵的物品,而是你对她的关心。
当然,那个女孩儿就是我,那个你是我的父亲,我自然是不会忘记你,当然也不会忘记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爸爸。
忘不了散文随笔2前几天,我参加了第六届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虽说通过种种挑战,闯入半决赛令我激动不已,但最令我难忘的,还是她!初赛那天早晨,各位选手都在利用最后的一点儿时间紧张地准备着,就连我这位“老手”也不例外。可当我走进考场时,却发现有一个五岁左右的小女孩,她两只胖乎乎的小手紧紧抓着靠背椅,嘴里好象念着什么,两只羊角辫跟着一晃一晃的,她大概只是在上幼儿园。我心想:这个教室是我们小学组同学们严肃的考场,怎么能让这么小的孩子到考场上来胡闹呢?那可不行,我可得去把她赶出去!于是,我就朝她走去。可走近一看:啊?她胸前怎么也戴着一块参赛证,难道她也是我们小学组的竞争对手吗?哈哈!太可笑了!我心中轻蔑地对她笑笑。又想:我这次比赛一定会进入复赛的,难道我还比不过一个小孩吗比赛很快就要开始了,不一会儿就轮到那位小女孩了,我真为她捍了一把汗,可是她却显出一付很沉着的样子,不慌不忙地走上了演讲台。
这时,我被她那口流利的英语、可爱的动作、滑稽的样子惊呆了,脸上也感到一阵红一阵白的:我真后悔当时真不应该早早就下评论!她虽然小但并不见得她知道的也比我们少,她虽然身高只到我的腰部,可是英语水平并不我们差,真不该以年龄大小论水平!初赛后,她的模样、她的口语,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当我顺利通过初赛进入复赛,再次比赛时,我居然挺想她的。果然我又碰见了她!只见她急忙跑到我身边拉拉我的手,甜甜地说:“**姐,上次你演讲得真好!你讲的故事真有趣,我讨厌那个邻居,她竟然要把Tom的生日礼物,漂亮的大鼓给割破!”我半张着口,又被她惊呆了!按道理说像她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词汇量不会那么大的,可她却把整个英语故事都听懂了。
就连我―――一个上五年级的小学生在背这篇英语小短文时,也有好多单词不会念呢!她真令我佩服,也使我感惭愧极了,她知道的比我多还那么谦虚,而我,知道了一点就以为会比别人强好多,还那么骄傲自满,看不起别人,真不应该啊!我真希望在半决赛的场上,仍旧可以看到她那充满信心的小脸,真希望她再次给我们带来精彩的表现。这次参赛,最让我难忘的就是她――聪明可爱的小女孩!是她,让我懂得了许多许多,是她,让我真正懂得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她会激励我在英语学习中不断努力!我怎能忘记她!
忘不了散文随笔3在你退出我的世界时,你让我忘了你,我很想问,你能忘了我吗?我不清楚你把我当成什么,或是对我有什么样的情感,但我清楚地知道我当你是最好的朋友,我愿意把最真实的自己给你看。可是一切都太晚了,你走了,毫不留情。
你删了我的Q,删了我的微信,也不回短信,唯一留下的一个电话号码我也不敢拨,因为我怕那头传来冷冰冰的声音,传出无情的话—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我终究是失去了你这个朋友,也许在更早的时候我们就做不成朋友了,只是我太自私了,舍不得你离开,才会让你更伤心。
之前,你祝我早日找到那个可以陪伴我的人,今天,我祝你早日找到你的她,你一定要幸福!就算做不了恋人,我还是希望可以做朋友。我会等待你想通的那天,我的朋友,不要再被爱情迷雾所迷惑了,小子。
忘不了散文随笔4她穿着一身白色的医生服,在马不停蹄地准备着接下来的手术。除夕夜的钟声敲响,医院里的人开始陆陆续续的回家,享受着这难得的团圆夜。然而,对于她来说,她的生活里自从没有了他的那一刻,她就再也没有了家,没有了所谓的团圆……
从她记事起,她便与爷爷相依为命。那时的她单纯,快乐。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叶一生,因为爷爷希望她一生平安,一生幸福。
爷爷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却下的一手好棋。每次放学回家,她都会看到爷爷与隔壁的张大爷在梧桐树下下棋。阳光透过梧桐树的叶缝照射在地上,照射在爷爷的身上……她远远地看着,那么温暖,那么幸福……她觉得这幅“爷爷梧桐树下下棋”的画面是她见过最美的一副画……她悄悄的走进他们,看着他们下棋,他们总是下的那么认真,以至于爷爷全然不知她的到来。有的时候,她总是不干寂寞,尽管对于下棋一窍不通,但却要在爷爷下棋的时候想“插一手”,“爷爷,不能往这走,应该往这才对”。边说着边把爷爷的棋挪了位置。隔壁的张大爷便会笑嘻嘻的说:“哎,张大爷,你往这走可就必死无疑了”……最终,她会把棋局彻底打乱,这时,爷爷便会笑咪咪的说:“一生啊,你可曾听这古人说过‘观棋不语真君子啊’”。她便会眨巴着大大的眼睛无辜地说“还好,我是小女子。”惹得爷爷和张大爷哈哈大笑……
进入高中,她不得不离开这偏远的但又无比让她觉得温暖幸福的小山村……她去了县城读书。爷爷的年纪越来越大,渐渐变得记不清东西,总是忘记每天的日子是几号。可是,爷爷却总会掰着手指一天一天的数着每天是星期几。然后在她放假的那天便会早早的坐在梧桐树下等她回来。夕阳西下……夕阳陪伴着那颗梧桐树,梧桐树陪伴着在树下等待着孙女放学的老人……黄叶堆积了一地,夕阳拉长了老人的身影,老人佝偻着腰,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回家必走的那条路的前方。每当她回家的时候看到这一幕,她便就会暗暗下定决心她要陪伴着爷爷,让爷爷过上最幸福的生活……
时间过得永远比我们想的要快,来不及计算着日子,就这样在太阳每天升起与落下的时候便偷偷流逝了。不知从何时起,爷爷的哮喘越来越严重,她担心爷爷,让爷爷去医院看病,而爷爷总会笑着拒绝:“爷爷老了,不中用了,病都找上门来了,不用担心,谁老了没病没痛的,别担心……”看着爷爷那暖暖的微笑,而她却再也忍不住的哭了,她抱着眼前这个为她操心了一辈子的老人,泣不成声……她知道爷爷是不想花那些有限的钱,他想把钱都省下来给她上学。她多想放弃上学,然后找份工作给爷爷治病。可是她知道爷爷一定会更难过,因为让她能考上大学是爷爷此生最大的心愿……
很快高三到来,高三的生活是压抑的,紧张的,但她知道自己背负着爷爷对她的期望。所以每次不管在学习上遇到什么困难她也从来不会认输。因为高三的到来,学习的压力,她回家的次数便越来越少了……一天,她在学校忽然收到爷爷的一封信,她惊讶爷爷会给她寄来信,她忽然想起曾经,爷爷让她教他写字。当时她还开玩笑地对爷爷说:“爷爷也想当文化人了啊?”那时,爷爷总会笑着说:“是啊,这样就可以和一生有更多话题了。”她看到信的时候才明白:原来爷爷学习写字是为了给自己写信啊……想到这里,她的眼睛模糊了,泪水滴在信封上……她打开信,上面写着:一生,爷爷一切都好,别挂念爷爷。你的学习紧要,以后不要来回跑,在学校安心学习,注意休息,照顾好自己……从那时起,她便每周都会收到来自爷爷的一封信。每次收到爷爷的信,她会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高考到来的前一天她收到爷爷的一封信,上面只写着“加油”两字,然而对于她来说,却是满满的爱和鼓励。高考顺利考完。她带着信心赶会家,想把自己高考时的过程和自己答题顺利的喜悦告诉爷爷。梧桐树上知了在不停地叫,梧桐树似乎粗壮了不少,是因为又长了一圈年轮吗?她来不及想,只想快见到爷爷。当她走近到那颗梧桐树不远处的地方时却没有看到爷爷在那等她。她慌忙的跑回家,可是家里找遍了也没有看到那再也熟悉不过的身影。她心里有点不安,想着爷爷去哪了。她跑回那颗梧桐树下去找爷爷,正好看见了远处走来的张大爷:“张大爷,我爷爷呢?,我回家没看见他,你知道他去哪了吗?”张大爷看着她悲伤的低下头说:“你爷爷他,他一个月前就走了……”。听到这里,她脑袋一片空白,感觉自己像有什么东西被抽走了一样。她忽然想到前几天她还收到了爷爷寄给她的信,她问:“张大爷,我爷爷怎么会一个月前就去世了呢,不可能,我前几天还收到他的来信呢,不可能,不可能……”边说眼泪边流下来。张大爷含着泪说:“一生啊,其实那信,是你爷爷他委托我写的,走的那天,他说他最放心不下你,怕影响你高考,就让我们大家一定不能告诉你他的情况。他的手后来根本握不住笔,怎么还能写字,那时让你教他写字,只是为了不让你怀疑罢了……”她坐在地上,喊着爷爷,哭的撕心裂肺……
外面放起了烟花,那么绚烂迷人。这是第4个没有爷爷陪伴的新年了。4年了,从她选择医生这条路后,一直勤勤恳恳,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病人身上,希望填补她的空缺,希望能治愈更多的病人,让世间能少些分离……医院放假那几天,她回了一趟那个曾经有爷爷的地方,当她再一次站在那颗梧桐树下,她发现那颗树又长粗了许多,原来时间不知不觉又过去了那么多,可是时间永远抹不去那些她和爷爷在一起的记忆,那些记忆只会随着时间更加清晰……她似乎又看到了爷爷在梧桐树下下棋的点点滴滴……
阳光依如从前那般温暖的从梧桐树的叶缝中照射下来,照在地上,照在她的身上……阳光依然陪伴着梧桐树,梧桐树陪伴着她,而她却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陪伴着爷爷……眼泪滑落,她仰起头说了声:爷爷,忘不了的记忆是一生最美的回忆……
忘不了散文随笔5友人的祖母走了
我等应邀去祭奠
看到老人慈祥的遗容
深知她走的料无遗憾
也完成了此生的轮回
不由的一股酸楚泛起
加杂孝子闲孙的哭祭
泪水忍不住在眼边滑落
让我想到自己的老人
那一天我将如何去承受
唯有抓住今后拥有的时日
常回家转转,服侍膝下
别给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
怎奈生活中东奔西走
聚少离多,身感痛心,无奈
忘不了散文随笔6从来我就想做一个简单的人。简单到在别人眼里是最无用的那种人。
我以为只要坚持自己的这个信念就可以快乐的过完一生。而命运却嫉妒我,让我有太多的复杂的插曲。
至今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何要经历那么多的不快乐。
我是射手座的,可以说我就是射手人群的代表。曾经还是很喜欢自己的个性,现在依然喜欢。
有人说一辈子一定要疯狂一次。我疯狂过,我离过婚,并且深深地爱过,或者是我爱得深些,对方大概只是打发时间。是我放弃了一切,重新获得未来的自己。我追求淋漓尽致,即使明知道不会有结果,我也要无怨无悔没有遗憾。
我爱的人很懂我,但不爱我。或者我也承担不了他来爱我,因为我不想欠感情的债。我们分分合合的日子并不长,最后还是彻底的结束了。
我的记忆没有太多爱的小细节可以回忆,我只是一心一意想对他好,我忘了自己需要什么,只是一味满足他的需要。那段时光对我来说很轻松,大概能这样陪我疯狂的人也只有他了。好可爱的男人,一辈子都不想忘掉,也忘不了。
因为他我开始勇敢,因为我连他都可以放弃,就没有什么害怕的了!
忘不了散文随笔7如果忘不了你是我的罪,愿把你所有的苦让我来背,我理解不了你的真,但我了解我的情!如果爱上你是我今生的错我宁愿一错再错,若能把你的快乐和你一起带回,你的美与笑会是我一生的守候,即使把我永世的欢乐都给你,我也无怨无悔!
分别了,太多回忆萦绕在我心里挥不去,泪流满面的我理解不了你的离去,忘不了你是我今生的罪,要不我不会痛的撕心裂肺还执迷不悟!!!
这是个炎热的夏季;可我感觉那么寒冷;是我表错了情;埋没你的温柔;我爱的很疲惫;也很狼狈;有谁见过我枕头上的泪;我的心你已不在意;你可知道我还在为你守候;其实我已经知道你早已不爱我,只是我想静止在你爱我的时候;也许爱上你是我的罪;当曾经的甜蜜变成无力的煎熬时;那份执着竟变得如此脆弱;以为你会了解会懂我;却只是我一厢情愿;当寂寞深入了骨子就不再害怕孤独。
从你离开的一瞬间,我明白了孤单,是否爱只是片段,仿佛梦境的片段,陨落中的幸福用心碎来还,眼泪能否证明爱,情话是偶尔兑现的谎言,我宁愿选择沉默来表白,没有人会比我更爱你。为你放弃自己也愿意,没有人会比我更想你,就算我们已经分离,没有人会比我更爱你,没有人会比我更想你,就像没有人会永远在一起;
如果忘不了你一定是我的罪,那就让痛苦缠绕我的心灵,永世铭记这段记忆,心志不移痴心人,世态炎凉心依纯,不虚此生因识你!
爱上你一定是我的罪,你的眼泪我的痛!
忘不了一定是我的罪,要不我不会到如今还梦见你想着重温曾经的点滴!
忘不了一定是我的罪,我的爱太真可你却远离,留下的伤还一个人徘徊!
忘不了一定是我的罪,可我再痛再累却也无怨无悔铭记曾经的爱与点滴!
忘不了散文随笔8对于有些事,或许是忘不了,因为太专注,所以难忘,或许是因为不想忘,所以也难忘。生活每天都是一个样子,日复一日像书一样一页页地翻过去,曾经想改变些什么,可是由于太习惯于这样的生活方式,也就再也没有那种想法了。人生怎么说呢,说短也短,说长也长。短,你还没有准备好要长大,要承担责任,它已经如期而至;长,你可以规划自己的人生,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有时候,我们会怀念某些旧时光,因为不舍,所以怀念,不想忘记;有时候,我们想忘记整个世界,因为痛苦,所以要忘记,可是越想忘越忘不了。有人说,时间可以抚平伤痛,可随着时间,有些伤痛便漫无边际地延伸。那些遗留在时光里的伤痛,不管过去多少个春夏,也无法抚去且越来越严重。
忘不了散文随笔9或许,在下一个十字路口我会迷失方向;或许,在人海茫茫我忘记了你的脸庞;或许,在你的记忆里,我只是一个淡淡的背影;或许,我们并不是对方谁的谁。但在那炎炎夏日,你的一抹浅笑,成了我唯一的清凉……
忘不了,你的一抹浅笑。或许是上天弄人,或许是机缘巧合,或许是命中注定,注定我们的相遇,虽然在彼此的记忆里都已将对方早已忘却,这次的想起只是或许,但这是我记忆中的彩卷。虽然,下一秒我们注定无缘,但在那时,我们至少擦肩而过,至少相视而去,至少,让我看到了你嘴角的一抹浅笑……
上天注定要让我们在这里相遇,在这里分离,在这里迷失自己。我们的相遇,是感谢这无谓的注定,还是抱怨这烦人的分离?依稀记得以前在我无措时,那一抹浅笑总是自己最大的动力,让我相信自己,那嘴角微微的扬起,形成美丽的弧度,似乎在我的记忆里,只有你的笑容,你说,你要将美丽的自己印进我的脑海里,你说,我们将会永远永远是不分离的好朋友,你说,会和我做出同样的选择……
或许,现在,我们彼此都念着对方,也许,后来,那个光鲜照人的你,在跟我做着同样幼稚的游戏,那我是不是要开心,我的存在,至少还影响了你的生活,呵,旧事重提的时候已是朝花夕拾,埋在心里的时间久了,也总是欲说还休……
我们在一起,听着我们都一样,然后自恋的模仿,还记得,我们那美好的以前……
总有股感情,在心里埋的时间久了,不知道他是重要了,还是早已被遗忘,全然不知……
情感,总是会在某种程度上限制语言的表达,犹如此刻的,突然想起,我亦不知道如何去开始……
或许,是我的表达如此的片面;或许,是我的言语苦涩干枯;或许,是我的“突然想起”微不足道;或许,是我对你的情感在你认为如此的浮夸;或许,或许……或许,内心的沉淀终能换开一日的爆发……
也许,记忆中的彼此都在慢慢变淡,变得已无法用素描勾勒出彼此的轮廓,也许,记忆中的你我都在逐渐离去,但是,我还是有了现在的“突然想起”……
在属于你的记忆沙滩逐渐退潮时,你殊不知那些美丽的贝壳是你,是你对我那一抹浅笑。
忘不了散文随笔10无法忘怀,那一眼失落
难以挽留,失去的悲伤
有些事失去了就难以挽回了,
还记得那是在深圳的时候,那还是在深圳国美电器的那个地方。
换记得 你当时失落的表情,那哀怨的神色,
看着你失望的表情,看着你无助的脸上留下伤心的泪痕,
我却是多么的手无足措。
你的泪,那是我无能为力的显现,
幸福的生活难以企及,快乐的日子无法实现。
看着你失落的的眼神,我放佛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我真的很心痛, 我也不想这样的,
我也希望能够为你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亲爱的,我会努力的
因为我不是一个人,我还有你,我的妻子
我希望用完的努力来换取你长久的陪伴
没有过多的话语,就这样在长长的小巷和古道之间穿梭,在这江南的古道边,古人的佳话发生咋我们的曾经。
是的,或许如今的BL在我们的国人世界中难以存在、发展并结果但他却真实的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Lyon(简称L)是生活在家族中的少爷,虽然是没落的旁系家族但是其家中的背景也是不容小觑的。家族关系网络庞大,但是其族里的人还是处于不断地发展阶段,家族阶级势力虽然让L骨子里透着高傲但是其本身的气质却有露着平易近人气息。虽然他的穿着与我们无异但是其家族的势力无形的网却注定了他以后所要走的路。
Gabriel(简称G)是个很老实的男孩,他和许多那些来自贫困农村的孩子一样,心理少许有些自卑,举手投足之间总是小心翼翼的。家里平凡像我们一样平凡的生活,没有什么大风大浪,虽然父母从商让自己的家庭富裕起来了,但是总觉得现在的家庭只是房子,在家里的日子很是无聊,和家人聚在一起也很少交谈。
虽然生活环境不同,但是命运似乎总是喜欢和我们捉迷藏。就这样他们在同一所高校,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寝室相遇。如同许多高校学生一样,他们也经常会一起上下课,一起吃饭,或许是因为经常在一起的缘故吧,两人很谈得来。L像很多男生那样属于爆发型的任务,篮球,足球,羽毛球,网球,游泳都是他的长项,在学习方面,L的语言能力似乎也是不容小觑的除了英语,他还会法语、日语、韩语。G性格是典型的ISFG类型,在文章上稍逊风骚,在网上,杂志上都发表过一些作品,但相对而言确实运动白痴,除了羽毛球,简单的跑步,几乎什么都不会。
转眼就到了分科的时候,按着他们自己擅长的,L选择了理科,G选择了文科,虽然还在同一个学校,但是文理科上课的教学楼却隔得有些远,但是食堂还是会偶尔见面的,但是处在尖子班级的他们,每天似乎都很忙,每次见面除了一些嘘寒问暖基本就没别的了。
百日誓师那天正好L生日,两人说好生日都一起过的,两人逃了晚自习出去K歌,泡吧,大吃大喝了一顿。不知不觉忘了时间,宿舍的大门已经锁了,两人在学校周围开了开了间房,虽然一个寝室但这是两人第一次同枕而眠,床不是很大,能够听见彼此的心跳声,两人虽然好久没见但是玩的太累了,L已经睡了,G却还没有。G转向 了L的那边,小心翼翼的拿出手触摸着L肌肤,感受着这周围的一切,心跳不断加速,慢慢地L好像感觉到了什么,睁眼发现G的手在自己的身体游走,L什么都没说,反而将G压在了自己的身体下或许是由于酒精和青春期的躁动,两人一起滚了一个晚上的床单
醒来以后两人也没说什么,便匆匆忙忙的赶着去上课了,L作为学校前100尖子,G作为学校前50名,两人班主任都没说什么,只是问了昨天没来上晚自习的原因,他们两个居然说,学习压力太大了,出去散心去了,便这样过去了。
之后的100天,在各自的忙碌中,就这样过去了,到了公布成绩的那天,两人通了电话,虽然都考上了二本不错学校,但是G放弃了去大学,选择复读,家里对他学的专业不满意。而且学校不允许调剂,所以被逼无奈G只好听从父母的安排,再来一次了,L的升学酒G没有去,因为学校补课,所以两人在高考后再也没有见过面,就像许多学校那样,毕业季分别季,没有太多的话语,他们就同流水上的扁舟,随着水流飘散
L在大学,充分的享受着自己的自由,自己充分的发挥自己特长,担任了学校对外交流的社长,同时自己还利用课外时间做做兼职,来丰富自己的大学时光。G在高四也没有怠慢,自己又不断地努力的,又到了誓师大会,或许是文科的记忆能力较好吧,他居然还想着去年那一晚发生的一切,拿起手机给L发了条简短的信息“生日快乐”,就没有别的了。然而傍晚的时候,G仿佛听见了L的声音,便顺着过去,居然看见L站在他的不远处,两人许久不见,什么都不说,上去就是一个拥抱,所谓的朋友的拥抱,也在简单不过,没有过多的话语,两人出去吃了一顿简单的饭,
G问道:“你怎么回来了?”。
“知道你复读压力大,哥哥这不是过来带你出来潇洒一下,放松下么!话说,高考准备的怎么样了?”
“也就那样吧,反正不会差。”
“加油,我等着你!”
像去年那样,除了滚床单还是滚床单,但是第二天L却提前走了没有告诉G。
这世间没有什么是后知后觉的,更多是不知不觉。
转眼高考成绩就出来了,G如愿的录取到了自己所向往的学校。接到通知书,G立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L。L当时还在外地兼职,听到后很是高兴。在G做升学酒的那天辞去了暑假工作便匆匆忙忙的跑了回来。在家放下东西便急急忙忙的感到了G的家中道喜,顺带了一些外地特产。G家人也挺好客的,L作为他的好朋友在他升学酒的那天帮他挡了好多酒,喝得太多索性便在G家里住了下来。G家人对L的评价也挺高的,所以什么都没有多留意。
辞去了工作的L在家也是挺闲的,家人都出去度假了,就剩下他一个人自己在家,L自己也是一个人便没有自己做饭,经常吃泡面零食,在家无聊只好把暑假作业做了,大概过了一个星期左右,L听见门铃声,便去开了,看见G提着不少东西来他家,也没多说什么,就让他随便吧,反正家里没人。G倒是挺放得开的,趁L放东西的时候就自己参观L的家了。不知怎么就直接走到了L卧室,L放完东西看见他在那,便二话不说把他按倒在床,G开始还反抗了,后来感觉反正只是生理需求干脆就直接放开了。完事之后他们两个彻夜畅谈了一宿,第二天起来之后,L做了法式早餐,可能真的是饿了吧,G居然全部吃掉了。
这样的日子过了大概了也有半个多月吧,离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两人也只好分开了。
L也没多想什么,G却似乎还是念念不忘。可能是日久生情了吧,他们两个人的大学在不同的城市相隔千里,除了,手机联系之外,几乎不可能见面。G到现在还是没有忘却,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走上了另外一条偏离了原本生活的道路,总是对L念念不忘,一直一直都是这样。或许这对G来说是另外的一种爱吧。
G告诉过L ,他好像爱上L了,但是L说不可能吧,我们只是好朋友啊,你不要想多了。G对于这个回答很是难过,发誓要去忘掉这一切,却发现原本要忘记的一直存在了心里,他问过我一个很傻的问题:
“怎么样去忘记一个人?”
“心不动心则不痛。”
“那一个人没有了心还可以活下去么?”
“傻啊,爱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你越是要忘记越是会去回忆!我们每个人都要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一直奢望,能和你在同一个城市。从前,现在,将来,一直这样奢望着。即便渺无音讯,同在一个城市,总是有擦肩的几率在存在着。会是有某日,隔着熙熙人流,穿透遥遥时空,终于相望,定格,无言。
或许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所有的泪水也都已启程,却忽然忘了,是怎麽样的一个开始。在那个古老的,不再回来的 夏日,无论我如何地去追索,年轻的你只如云影掠过。而你微笑的面容,极浅极淡,逐渐隐没在日落后的群岚。遂翻 开那发黄的扉页,命运将它装订得极为拙劣。含著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
我以为我会忘记你,像是轻易去忘记那许多的刻骨铭心的事情一样,什么痕迹都是没有,有谁是曾经告诉过我的,这就是个充满过客的世界,所有的人都是行色匆匆,没有谁一定要在谁的身边,而你,也注定了只能是我生命中的过客。
这是我在酒吧用故事交换故事得来的一个真实的故事,我不想对所谓的Gay 或者拉拉说什么,但是只是希望每个人都能接受所谓的真爱,我们所谓的爱,并不一定是男女之爱,有些人是真心的去爱,不论对方的性别的。
一段不被接受的爱情,需要的不是伤心,而是时间,一段遗忘的时间。一颗被深深伤了的心,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明白。希望一切的爱都能被接受!
爱情就是一场赌局,赢了,厮守一生,白头到老。输了,全盘皆输,那比朋友更近的人,就是熟悉的陌生人。下面是美文网我收集整理描写青春爱情的散文随笔,以供大家参考。
描写青春爱情的散文随笔篇一:恋人未满
三月七日,春光明媚的校园充斥着人流与车流的嘈杂,虽有一片暖阳环绕着我,却难有一丝自由、安谧的呼吸。心有气而气不顺,气不顺则事不宜,近来诸事不宜,神情恍惚如游太虚。常言道:小城故事多,更何况故人故城遇故事。
Y女士是L先生四年前的女友,准确说是L先生第一任女友,话说L先生当年年少轻狂,心智未开,几句花言巧语就“骗”了人家小姑娘倾心相注,当然,与如今的年轻人相比,L先生已经算是最纯情的鼻祖,相恋一年,亲密的接触也仅限于拥抱、拉拉小手而已。自那一条决绝的短信发出,两人便相隔天涯,四年的风雨,四年的时空轮转,Y女士已不是单纯的小姑娘,L先生亦不是当年的放浪不羁。世界总会有如此多的巧合让彼此不期而遇,有欣喜,更多的也许是哀伤个叹惋,四目相对,所有的情绪瞬间石化,又或者心悸、红脸、以及极无规律的喘息…此情此景,再无任何言语所能诠释,或许只有时间,方能安抚两颗躁动不安的心。
几番调息过后,又不约而同地向对方说一声“你过得还好吧?”好或不好,也只有自己知道。此刻的L先生也许会想“你应该比我幸福,你男朋友一定很疼你”。而Y女士呢,她或许会认为“你一定找了一个比我漂亮温柔的女朋友,你们一定很幸福”。彼此都在想着对方比自己过得好,至于自己,此刻已经不重要,早已把自己遗忘在无人问津的角落。心有对方,却难以再续,这应该就是恋人未满的境界吧,真爱过的彼此决不会爱破人离怨恨起。
爱,请深爱,离,请彻底,并非所有的因为都有所以,但所有的所以却一定会有因为。
描写青春爱情的散文随笔篇二:最好的是白首
偶尔看到一句话: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好像自己的,觉得很符合自己所想的,就记住了。
人生就像太极,不是因为两极,而是因为看得多了,也经历了一些之后,就会开始慢慢放弃了。以前不能理解的东西,突然有一天,就能想通了。或者当自己发现可以无欲无求的时候,那些本应该看的重的东西,也渐渐放得下之后,自己像是升华了。正因为很多东西本就是自己不需要的东西,被欲望所占有了之后,就开始为之着迷。
会有一些人,希望能够到处出去走走,哪怕是看看风景,见见各地的风土人情,也是希望会有这样的一次。在一个地方待久了之后,就像换换眼景。可是到了该有的年龄时,有机会让你出去走走时,也只不过是满足伴侣的需要而已。走过很多城市,甚至乡村,不同的风景,孕育着不同的心情。总会有一个地方,让自己总想着。就像总有一个人,会让自己总是等着一样。
在一个城市里终老,并不是因为它有多么的繁华,而是自己的生活习惯,已经融入了这个城市。在回学校的火车上,遇到一个爷爷,本身虽不是上海人,但在上海生活了大半辈子,虽然一家几口人挤在几十平方的房子里,但依然心态很年轻,生活的很好。并不是上海人天生就有的优越感,让他觉得这个城市多么的好。只是自己的交际圈生活圈子,就是在这里,哪怕你回老家,儿时的玩伴也不像小时候一样了,倒还不如在上海,跟着老同事下下棋,聊聊王家长李家短的。
遇到的人,有过眼云烟,也有记得一辈子的。但是过一辈子的人,或许只有到老的时候才能明白。初恋大多数都是美好的,也应该是自己第一次会认为这个人就是跟自己白首的人。经过了分离之后,会觉得下一个,下下一个,然后就迷惘了。只能寄托于自己会有这么好的运气,能够碰见她。
一城终老,一人白首,终究只是一种期望。如果有一个人,默默陪伴着你,就是最好的了。
描写青春爱情的散文随笔篇三:亲爱的,再向前一步
那时候,总爱抱着手机盯着他的名字,也不知道纠结了多久,但终究没有勇气按下“发送”键,而现在也没有必要在纠结了。
不知道是他的故意还是我的错觉,他总是有意无意地向我说他生病了,喝酒胃难受,工作好累什么的,而我也顺着他很客气地表示我的关心。因为说不关心会怕他以后都不和我讲他的事了,而如果表现的太在意,又怕越了界,以后见面会尴尬,所以总是保持一定的距离。
可天知道,我是有多担心,或许保持这样的距离才是最完美的。每天期待他的消息关注他的动态已成为戒不掉的习惯,可那又怎样,开心的,难过的也都只有我一个人。女生就是那么爱胡思乱想,因为对方一句看似暧昧的话而欣喜许久,又会想,既然他已经表现了那一点心思,又为什么不再更进一步向自己表白呢?
或许是自己太热衷于活在自己的世界了,又或许是自己自尊心太强,当他向你迈出那一步时,你也应当试着回应他,不管你是否喜欢他,至少让他明白你在想什么?这也是一种礼貌吧!不然他怎么知道呢?可能就是因为你的漫不经心,而使他害怕,不敢向你迈出第二步。要知道,他也是有很强的自尊心的。或许。在我们的观念中总是想等着男生来表白,但是,亲爱的女孩,请别这样,如果他向你走来,请你也试着动一下吧,这样两个人的处境才不会那么尴尬,毕竟,我们不是活在小说世界,等待着那个向你走九百九十九步的人。
后知后觉有时候是行不通的,就像我,在期待他发消息的时间里,却突然看到他发的朋友圈:我爱XX,那时候心会很痛,但也无可奈何,就连点个赞的勇气都没有了,只能在心里默默念一句:祝你幸福。
我和很多人同过桌。虽然我不能一一说出他们的名字,但每当我过的不顺心时,我就会想起他们曾对我说过的话。
“大头!书,读不下去就回家。”
“大头!哪天你发达了,可别忘了我。”
“大头!你这个傻瓜。”
阿条是处女座,我是水平座。如果不是因为同性,我想我们真是绝配。我经常调侃他说,给大爷笑一个,他每次都会冲我笑两个,笑靥如花,一点也不假。
阿条有谈过女朋友,是在念初中时。他对我说她女朋友简直是仙女下凡,他说这话时的语气特别神气,让我觉得那跟真的一样。于是,我就问他:“那她有演《山楂树之恋》的周冬雨漂亮吗?”。他诡笑了一阵后,然后把嘴巴凑到我耳旁:“周冬雨,就她?那叫好看?”我一时没忍得住,就一拳打在阿条的大腿上:“敢侮辱我的偶像!”我的话音一落,讲台上的班主任便大吼:“胡大头,你给我滚出去。”我慢吞吞地朝教室门口走,班主任盯着我,然后喋喋不休地批评我,批评整个班,再批评隔壁的兄弟班,一直批评到中国的教育制度。
下课后,阿条把我拉回位子,帮我捏腿。阿条特感激我,他说,班主任整堂课都在当愤青,他就趴在桌子上美滋滋地睡了一觉。
刚开始我和阿条不是同桌。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我们班没考过兄弟班,班主任便让偏科的同学在小纸条上写上想和哪个能帮助自己的同学坐一起。我的数学没考过及格,阿条是数学课代表,我就在纸条上写了的阿条名字。阿条的英文在班里倒数第二,我是英语课代表,阿条相中了我。就那样,我们成了同桌。
我问阿条怎样才能学好数学。他没有回答,而是对我自吹自擂了一番后,才说学好数学是女朋友传授给他的独门绝技,说出来得收费。于是,整个夏天我都得请阿条吃冰淇淋。
阿条问我怎样学好英语。我爱理不理,装作一副小老板的样子。结果,阿条每天都替我捶捶背,捏捏脖子。阿条的爹地是城里的保健按摩师,周末时,阿条就会照着爹地学。
每次阿条洋洋得意地说起,“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这句话时,我都有种想打他的冲动,他太不把我这个文艺小青年当回事。好歹郭敬明比很多个数理化高手混得好。
阿条细皮嫩肉,绛白的脸上挂着一个樱桃红的小嘴,头顶锅盖,说话有些温柔,特招女孩子喜欢。
我们同桌时他并没有教我学数学,我也没有教他学英语,我们总有说不完的话。
“前排的阿红笑起来真好看。”
“语文课代表才好看呢。”
“你看,她有酒窝!”
“你瞧,她有马尾辫呢!”
不过,阿条对我讲的最多是,他和女朋友的故事。他说着说着,眼睛就变得湿漉漉,怎么也擦不干。这时我就会嘲笑他,“条子,你也太没出息了吧?”阿条最怕我说他没出息,于是他就会俏皮地扣扣鼻子,擦擦嘴巴,骂着我说,“大头,怪不得没人喜欢你,你真是个没有感情的小家伙!”我们说着骂着,飞机都不敢在我们头上飞来飞去。就好像我们的青春在哗啦啦的下着大雨,呼拉拉地刮着大风。
后来,不知道是谁向班主任打小报告,说我和阿条坐一起总说话,影响大家学习。没过多久,班主任便把我安在了教室的第一排靠墙的位子。周围全是女生,为的是不让我耍嘴皮子。
我和阿红成了同桌,可阿红是我讨厌的类型。她留着齐刘海,戴着大眼镜,黑色镜框遮住了她原本非常秀美的`吊梢眉。
我从不跟阿红说话,她也从不多看我一眼。她除了吃饭、睡觉,差不多整天都在看书,做题。教室的后墙上贴着每个同学的理想大学,阿红的理想是考北大。
课间时,我经常与阿条厮混在一起。每当我们玩得找不到北时,阿条就会提起阿红,他问我阿红有没有男朋友。我实在气不过,就指着阿条的大鼻子说:“怎么会有人喜欢那块木头!”这时,阿条就会瞪大着眼睛看我,说:“大头,你好吗?敢侮辱我的女神。”我没再顶嘴,在心里乐意道:“臭小子,你也有今天。”
我之前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搭理阿红,直到有次她发高烧,我才明白青春没有永远的倔强,它会被一些人、一些事慢慢驯服。
有一次,班主任破天荒的组织全班同学在班里看**。正当我乐呵呵地感受着男主角和女主角在樱桃树下漫步的场景时。突然,阿红拍了拍我的胳膊肘子:“大头,我肚子疼,你可以送我去医务室吗?”我看了看她,豆大的汗珠不断地从她惨白的脸上往下落。我赶忙叫来班主任,班主任也急坏了,让我赶紧背她去医务室。我便以一个人背不动为由,顺便叫上了阿条。
当我背着阿红跑到楼梯口,想停下来喘口气时,阿条却一把从我背上夺过阿红,慌里慌张地说:“大头,我比你力气大,你先一个人跑去医务室和医生打好招呼。”我不知道是谁给了阿条勇气,也许有时爱神会大发慈悲。
到了医务室,大夫说阿红患了急性胰腺炎,得输几天液。我们便轮流照顾阿红。那时候,我才知道阿条所说的前女友原来是阿红。他们中考后因为闹了一些别扭分了手,之后两个人在同一个班念高中,老死不相往来。但是,这世上的绝多数人很难做到将他(她)在青春时所遇到的那个人忘掉,这当中就包括阿条和阿红。怪不得阿条每天嘱咐我少和阿红搭讪,问我阿红有没有男朋友,说阿红比语文课代表漂亮的多。怪不得阿红的抽屉里一直放着一本叫《梦里花落知多少》的书,原来这本书是阿条送给她的十五岁生日礼物。
阿条和阿红都迷恋书里的这句话——“自己越在乎的人自己就越不能承受他对自己不好”。
阿红其实也是个性情中人。她喜欢张信哲,喜欢席慕蓉的《无怨的青春》,喜欢收集老唱片。她家里有一台老式的唱片机,她说她不开心时总能从里头听出些沧桑感。然后,她就会哗啦啦地落泪。哭完,她才会感到心里好受一些。
我说,那你真矫情。
她说,是你真不解风情。
我说,你才不解风情呢,人家阿条还是那么喜欢你,你就一点看不出来?
她说,我看得出来,可是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我说,你这人真没劲。
她不回答,一个劲地望着窗外。窗外只有一棵老掉牙的樟树,有几只麻雀在上面叽叽喳喳跳舞。
我接着问:“喜欢一个人会激发人的灵感,可能会让你的成绩更好。你为什么不尝试着再向前一步?”
突然,她竟然回我一句“不愿意浪费青春”。我盯着那棵老掉牙的樟树,我猜它在青春时也一定热恋过某棵树,要不然它凭什么活到现在。它一定还没完成青春时的心愿,它在等。
“你懂什么叫青春?青春就是把头一味地埋在试卷里?青春就是装作一副明明很喜欢却不敢承认的委屈模样?青春就是为了考北大?青春就是经不起一点挫折,容不下一点谎言?别闹了!青春是follow your heart,青春是size the day!”我终于对阿红发泄一通。可是,阿红还是沉默的厉害。
不知道什么原因,再后来,阿条成了阿红的同桌,班主任又把我掉回后面,我和胖墩坐一起。也许那都是冥冥中被安排好的。
胖墩喜欢打篮球,他常常和我谈科比,可我不爱听。我喜欢写抒情散文,每完成一篇,我就会念给胖墩听。胖墩听着听着总会倒在桌子上,然后呼噜噜地睡了起来。我便会揪着胖墩的耳朵:“你能不能理解我此刻的心情?”胖墩便会举着拳头:“你再烦我,莫怪我打烂你的大头。”说完,他又接着睡觉,做梦、磨牙、打呼噜。
终于有一天,班主任又把胖墩调走了。我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每天孤零零地看着阿条和阿红的背影。他们不怎么说话,各自手头上的圆珠笔不停地转动。谁的橡皮擦掉在谁的椅子旁边,谁就会帮谁捡起来,然后微笑着递给他(她)。谁的衣服后面沾了一些灰尘,谁就会帮谁拍掉,然后泪盈盈地看着他(她)。
有时,我不得不承认阿条比我的运气好。如果不是那次晚自习我和阿红斗嘴,被班主任看见,阿条的英语成绩怎么可能赶超我。如果语文课代表成了我的同桌,我也准是个学霸。
但是,青春没有如果,一切都走得那么突然,像风一样,一转眼便流浪到另一个城市,换了另一种生活。
关于缘分的唯美散文随笔篇一:相遇的缘分
五月,是鲜花盛开的季节。牡丹、芍药,月季,各种花卉纷纷俏丽枝头,用五彩缤纷的色彩装点大地。每当微风袭来,阵阵花香沁人心脾,让人心旷神怡,精神振奋。除了读书、写作,爱花、赏花、种花成了我业余生活的一种不可缺的习惯。每次去花卉市场,徜徉在香气浓郁的花海中,仔细的观赏,凝神屏息,让花的香气清润我的心灵,生活中的烦恼也随之烟消云散。
与花结缘,缘于父亲。父亲生前喜欢种菜、养花,虽然工作很忙,但他总是挤出时间,在我们住的院子里种些花草和蔬菜。春天来临,院墙外的山坡上迎春花在凛冽的风中迎风摇曳,**的小花灿若星辰,在万物还未复苏的季节里格外的醒目。一场春雨过后,原本光秃秃的桃树,一夜之间,开满了粉色、红色的花朵。接着,梨花也迫不及待的绽放笑容,好似要与桃花比美。每到花开的季节,朵朵鲜花把小小的庭院装点的分外美丽。
小时候,我们住的是平房,院子里靠近山边有一块坡地,父亲下班后,自己动手将荒草拔掉、平整后又用竹竿扎成篱笆墙将地围起,一块菜园就这样初具规模了。春分时节父亲向地里撒上了些蔬菜籽,一场春雨过后,地里冒出了嫩绿的小苗。每天下班,父亲先不进家,总要到地里去看一看。渐渐地,西红柿和黄瓜苗茁壮成长,开出了小小的黄花,父亲精心的给苗施肥、浇水、除草,等到苗长高后又忙着搭架子,就像对待患者一样,格外的认真,细心。那时院子里没有通自来水,姐姐下乡后,家里吃水要靠我每天去挑,很是辛苦。为了菜苗能结出果实,父亲隔几天就要让我和他一起去浇地。我那时在上初中,一听父亲叫挑水,心里就打鼓,把桶晃的叮当乱响,迟迟不肯去。父亲哄我说等结了果子,捡最大的给我吃。盼啊盼,终于等到了采摘果实的时候了,父亲拿着篮子,我兴致勃勃地跟在后边,只见不大一块地里,种满了各种蔬菜,西红柿像少女的脸儿,粉中透着莹莹的光泽挂满了枝头;绿茵茵的豆角好似猴子上树,在高高的竹竿上左顾右盼;脆生生的黄瓜有的躲在叶子下面,有的顶着花冠向我微笑。我迫不及待看见一个大大的西红柿摘下来准备留给自己吃。父亲看出了我的心思,说,别光想着自己,拿些蔬菜给邻居们送去,让大家与我们共享劳动的成果。于是,我提着满满一篮的蔬菜挨家挨户去送。虽然菜少人多,每户分不到几个,但听到叔叔、啊姨的感谢和夸赞,我仿佛忘记了劳作时的辛苦,心里就像喝了蜜似的甜到了家。
渐渐地,我对养花、种地也有了几分兴趣。在帮父亲种菜、种花的同时,也忍不住在花盆里种了些风信子。从种上风信子开始,我就与它结下了缘分。它一天天的长大,并最终繁花满枝。仿佛在告诉我,这个世界上,即便是一株不起眼的小草,它若伴随我们走过一段日子,我们就应该感谢它。相遇的缘分,草木也有情。你若是真心对待它,它虽然不能向你倾诉,却能茁壮的生长,让你觉得没有白费心机,让你满心欢喜。
风吹过,阵阵花香沁人心脾,每一朵花都显示出飞翔的姿态,展现着勃勃的生机。花开花谢,缘来缘去,万物之间的纠葛,怕是世人永远都无法一一参透的。只需像对待花草一样,一心一意的对待身边的人和事物,有没有结果都不重要,心安理得,万事皆好,无论走多远,相遇都是一场难得的缘分。
关于缘分的唯美散文随笔篇二:缘分人生的一缕芬芳世界上有一种叫做时间的东西,它给人们带来的一直是伤感与惆怅。同时,世界上还有一种被称作缘分的物质,它看不见,摸不到,却总是让人对它充满了好奇与想象,又给芸芸众生制造出了不计其数的悲欢离合的故事。
一直喜欢比喻,所以就经常把所见所闻比作这个,比作那个。身处在这个千变万化的娑婆世界,斗转星移,总感觉自己是另外一个空间里的生命,或者是一个被束缚住思想的影子。时时刻刻都在时光的长河里漂泊,在欲望的陷阱里挣扎。每年每月每日,林林总总的人擦肩而过,再也不会相见。但是其中又有屈指可数的陌生的面孔以这样那样的因由和自己慢慢相识,很多时候,都以为在冥冥之中有一种让人捉摸不透的力量左右着自己的选择,有时,可以改变,也有时,只能默认现实。
光阴如水,在不停的流淌,更似一位残忍无情的奴隶主,抢夺着世间每一个人曾经拥有的东西。世间万物,花草树木,虫鸟虎鱼,在自然的眼里,都只是昙花一现的流星,没有谁可以永恒的存在,每一个生命,都只是浩瀚宇宙之间的一粒微尘,短短的几十年寿命,也不过是时间烈焰里的一颗小小的火星,一闪即灭。正所谓,有生便有死,只不过生到这个世上,是和这个森罗万像的人间缘起,一天接着一天活着,是和周围和远方的人与事结缘,死了,则是和这脚下的土地缘灭。
寂静的子夜,像是仙女亲手描绘出的一幅图画,人看了,会变得沉稳,于是,在这个时刻,喜欢沏上一杯花茶,在淡淡又丝丝升起的香气中,寻找心灵的火花,精神的源泉。偶尔,望着窗外的夜空,月躺着,星闪着,会心生疑惑,人活一世,有爱有恨,有失有得,那么,究竟哪些是真正值得自己要珍惜的,还有哪些是不值得自己耗费心机去争取的,又有哪些只是吹过自己身边的片片叶子而不属于自己呢
总有一种情感,叫人感觉不可思议。
活着是一门艺术,有悲有喜,也是一种跋涉,一路上,有诸多迷人的景色叫人驻停脚步,名利叫人眼花缭乱,爱情让人浮想连篇,总有一些人会走进你的世界,让你铭记,让你难忘,至于因何相遇相识,仿佛就是那个人人皆知的答案。
关于缘分的唯美散文随笔篇三:缘分在我们的一生中,常常会有一种东西与我们的心灵产生碰撞,或是美目流盼,或是巧笑倩倩。每一次,它总是那么来去匆匆,恰如惊鸿一瞥。然而,于不经意之间,它却让我们作了一次深深的回眸。佛曰:这就是缘。
是的,这就是缘。缘来的时候,总是那么不经意,却又那么美丽,那么动人,那么深刻!因为,恰是那惊鸿一瞥,曾经沧海,一切难再为水;除却巫山,哪里还有彩云或许,“那一低头的温柔”,足以让我们眷恋一生,追忆一世!
张玲曾说:“嗨,你也在这儿!”是的,我也在这。然而,这看起来简简单单、轻轻松松的一句话,可曾意味着历经几多春秋包含着多少轮回佛祖告诉我们: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可见,这缘之来也,实为不易!
不是吗遇上你是我的缘!因为有缘,所以我们懂得珍惜;因为珍惜,所以我们努力追求;因为追求,所以我们终于拥有;因为拥有,我们便有了分,也就是份。
缘是美的,分是好的。因为有缘有分,我们便至于美好!
于是,怀揣着这份美好,我们便匆匆上路,风雨兼程。尽管西风凋了碧树,我们义无反顾;尽管衣带渐宽,我们又何曾言悔因为,我们总坚信:蓦然回首之际,那人一定在,灯火阑珊处。
然而,人海茫茫,浮生匆匆,试问这世上,又有多少有情人能真正寻觅到那“灯火阑珊”处的伊人呢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秋风萧瑟,烟水苍茫。为了那情中之缘,我们曾经多少次踯躅水畔为了那梦中之分,我们又曾经多少次徘徊江头当我们“溯洄从之”,那“道阻且长”;当我们“溯游从之”,一切又“宛在水中央”。
伊人总宛在,觅之却无踪。这缘之来也,何其闪烁!这分之求也,又是何等茫然!
罢之不能,觅之无方。此时此刻,缘分之于我们,又是一种怎样的痛苦与折磨
“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尽管秋水早已望穿,尽管一切早已变得凄苦迷离,也尽管一切早已令我们黯然神伤,然而,我们还是如此痴心不改,执着追求。因为,我们情还在。
对,只要情还在,又岂怕苍天多作弄于是,我们“朝驰余马兮江皋,夕济兮西澨。”寂寞也不怕,彷徨也不怕;迷惘也不管,失望也不管---我们就这样,就这样一往情深地追,就这样无怨无悔地觅---
然而,缘终究是缘,分终究是分。有缘有分,固然是一份美好!但是,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上,更多的时候,我们是有缘无分,甚至是无缘无分!
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说的就是古人问缘的:那人先问缘于隐士,隐士想了一会说:“缘是命,命是缘。”此人听的糊涂,然后就去问一高僧。高僧说:“缘是前世的修炼。”这人不解自己的前世如何,就去问佛祖。佛祖不语,用手指了指天边的云。这人看去,云起云落,随风西东,自由漂泊。于是,他当下顿悟:缘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缘如风,风不定。云聚是缘,云散也是缘。
是的,云聚是缘,云散也是缘。人海茫茫,唯缘分是难求啊!
其实,于我们的一生中,生命何曾不是云生活又何曾不是云感情何曾不是云名利又何曾不是云云有聚散,人有悲欢;云有来去,人有离合!一切缘于缘,一切也会终于分;一切可能转身即来,一切也会转眼即逝,以至于烟消而云散---
不是吗曾几何时,为了那莫名的缘,在人生旅途上,我们几番风雨又曾几何时,为了那可名的分,在青春的路口,我们几许挣扎然而,结果是:“寻寻觅觅”之后,缘分所留给我们的,往往是一片“冷冷清清”,甚至于“凄凄惨惨戚戚”。这个时候,除了“三杯两盏淡酒”,我们又能如何此时此刻,除了叹一声“怎一个愁字了得”,我们还能怎样
当岁月洗尽铅华,当红酥香手不再,当黄藤美酒不再,当宫墙细柳渐残,当雨送寂寞黄昏,我们回过头,又有谁会来轻抚一下我们的肩膀又会有谁能跟我们说上一言半语抚慰的话或者说是听听我们的倾诉呢于是,站在岁月的风口,我们不得不怅然感叹:东风总恶,欢情何薄!
“情缘恰似秋千索”,当缘已灭,当情已尽,当照影惊鸿化作一帘幽梦,梦醒沈园,我们终于发觉:秋千之缘,情如丝索,那荡来摇去的分,又怎堪世俗的拉拉扯扯呢
徐志摩曾感叹: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不是吗缘来如风,缘去亦如风,我们又何曾带走一片云彩
是的,缘去如风!在风定的时分,当我们终于看淡了红尘,当我们终于少了许多挂念,当我们再次问缘于菩提树下,或许,佛祖不再手指浮云,而是语重心长的告诉我们:缘是命,分亦是命,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啊!
难道不是吗缘分之于我们,得之我幸;名利之于我们,不得我命。我们又何必如此苦苦强求呢
于是有一天,在风起的日子里,我们终于参悟:人之为人,浮生在世,一切之于我们,无非两个字——
随缘!
或许只应如此吧:一切随缘!
我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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