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如何挽回婚姻

夫妻感情不和,如何挽回婚姻,第1张

近日一则新闻让大家议论纷纷,一对夫妻相约自杀,这是一种让人十分心痛的事情,更何况其中一个人未如约自杀,这种行为是禁止的。这样的判刑,当然是非常合理的。

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增进夫妻之间的感情。作为男性,我想站在男性的角度上,对于促进夫妻之间感情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相互理解。男人和女人在性格上都是不同的,在处事方式上也有着很大的差异,作为夫妻,在这方面就要多站在对方角度上考虑问题,对爱人的一些习惯,秉性要多理解,多通融,这样才能够增进相互之间的感情。

2,给女人安全感。女性作为弱者,结了婚以后,最希望从爱人身上得到安全,这里面所说的安全主要是身体上的安全和经济上的安全,身体上的安全,就是指能够得到爱人的保护,能够把爱人当做靠山。经济安全,指的是爱人能够把财产交于妻子管理,作为妻子家里的财产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她们才能够放心。

3,学会哄妻子。女人是用来呵护的,这点恐怕大家都很清楚,女人一旦生气,男人就要学会去哄妻子,要知道,在夫妻之间,女人是不讲道理的,也无需讲道理,她们只是希望爱人能够让着自己,所以妻子一旦生气男人就要去哄她。

4,学会夸妻子。夫妻之间,有的时候没有必要那么认真,不管妻子做的好不好,哪怕只是违心的夸几句,也会让妻子高兴,作为爱人,在这方面千万不要和女人较真,说几句好话,很多事情都会海阔云天。

5,夫妻之间有矛盾,不要牵扯对方的家人。作为夫妻,吵架是常有的事,感情再好的夫妻也难免一辈子不红脸,值得注意是夫妻在吵架的时候,千万不要把对方的家人牵扯进去,否则就容易留下长久的伤痕。

6,学会送礼物。女人是很容易满足的,微不足道的小恩小惠,就可以换来女人的欢心,实际上,女人的要求并不高,作为丈夫,该施舍的时候施舍一点,女人就会笑逐颜开。

7,避免家暴。家暴对女人的伤害是最大的,作为弱势群体,她们一旦遭到家暴,她们的心就会彻底远离你,夫妻之间的感情也会由此出现裂痕,而这个裂痕,恐怕一生都很难弥补。

8,学会营造浪漫。作为女性朋友,特别是年轻的女性,一般都喜欢浪漫,作为丈夫,要时常给妻子营造一点浪漫的气氛,调解一下生活的情感,这是十分必要的,比如逢年过节给妻子买点礼物,请妻子出去看场**听听音乐,这都是浪漫的一种方式。

增进夫妻感情的方式有很多,作为丈夫,要在生活当中,全面了解妻子的性格爱好,只有做到这些,才能够投其所好,博得妻子的欢心,从而加深夫妻之间的感情。

高某与秦某夫妇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

案情简介

重庆市九龙坡区某居民向某社区工作人员反映,一名15岁男孩高某被继父母遗弃在某单元楼道。小孩系垫江县某村人,在重庆市某中学读初三。接到反映后,某社区工作人员立即安排人手先将男孩安顿妥当。由于男孩不愿开口说话,社区调解员、值班律师以及工作人员一起努力,通过群众提供的线索多方查找,最终在社区网格员登记的暂住人口中查找到男孩的养父秦某、继母卓某的相关信息。为了让孩子能够重新回归家庭,重庆市九龙坡区某社区调解员主动联系上高某的养父秦某。

调解过程

解员安排高某与其养父母秦某、卓某等来到某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室,当面向双方详细了解引起纠纷的原因。经了解,因高某生父代某无法独立抚养2岁多的高某,且秦某无法生育,经商议,将高某过继给了秦某。高某到养父家后,一直跟着秦某的父亲居住。秦某与前妻离婚后,与现任妻子卓某结婚共同生活。在高某13岁时,卓某对继子高某不够关爱,还经常因为小事骂他,导致高某的思想叛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高某迷恋上网,经常迟到甚至旷课,成绩大幅下滑。高某的班主任多次向秦某夫妇反映情况,秦某对高某进行说服教育,但以无效告终,后高某辍学在家。同时,卓某也有一个15岁的孩子,平时两个孩子之间的关系不好,导致卓某与高某的关系更加紧张。因秦某的父母极力反对其与卓某的结合,气恼中不慎将高某系抱养的事实告之高某,以致全家关系更为紧张。卓某对高某更加经常吵骂,致使高某甚至不愿回家。

秦某指出高某不乖,不去上学,天天上网,还经常和家长吵架,表示无法管教高某。调解员表示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秦某与高某间的收养关系办理了正规手续,符合收养法的规定。其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以及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以及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同时该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指出秦某夫妇作为合法的养父母,不能随意抛弃高某,任其自生自灭,必须履行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时,调解员劝导秦某不要动怒,也听一下养子高某的说法。 

面对养父的指责,高某不无委屈地回应:秦某与卓某结婚后,对自己的关心越来越少,平时养父母还经常对自己责骂,不闻不问,自己想说什么,养父母也不会听。且自己和继母的孩子关系不好,所以没有心思学习,只有上网麻醉自己。在家里,自己就像个外人一样,所以无法一起生活,离家出走。并表示自己也想学好,提出了希望养父母多给其一点沟通和关爱的愿望。 

听此,秦某夫妇顿时沉默了,调解员趁热打铁又从情理上劝解秦某夫妇:高某并未成年,是个孩子,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必须要管教孩子。

从感情上劝解秦某,其与高某已有十几年的父子情,青春期的孩子,是要叛逆些,家长要给予充分的引导。指出秦某再婚,孩子心里对此一时无法适应,加之其对高某关心减少,经常责骂高某,双方缺乏沟通,以致高某叛逆。秦某听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态度渐渐放软。对卓某,调解员也耐心规劝,指出其作为继母,作为一个成年人,要多包容、多关爱,才能一家和和气气,日子才能越过越好。调解员也好好开导了高某,表示养父母的确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但其不能采取辍学、离家出走的方式来对抗。如今,也面对面地把心里话说明了,今后就好好上学,好好生活,这样才是对自己和家庭负责任。 

在调解员的分析下,养父母表示,经过这次调解意识到自己应承担起父母应尽的责任,对于孩子平时的关心不够,与孩子缺乏沟通,认识到经常责骂孩子是不正确的,表示以后会改变教育方式,多关心、多与孩子沟通交流。高某也认识到自己离家出走是错误的,表示以后会多与父母沟通。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

调解结果

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秦某和卓某不再遗弃高某,并好好教育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2、接高某回家后,给予高某更多关爱和陪伴; 

3、高某重新回学校读书,不得再离家出走,戒除网瘾,好好学习。

案例点评

针对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调解员在熟悉案情始末的基础上,情理法相结合进行调解,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加强了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开展心里疏导工作,最终让当事人各方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促进纠纷的解决。

推荐理由

调解员运用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化解了矛盾,打开了心结,挽救了一个孩子,促和了一个家庭,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的优势作用。

专家评析

婚姻家庭纠纷属于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但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到位,容易产生严重的社会后果。本起纠纷中,调解员既利用法律的“刚性”强调了养父母的责任,又运用调解的柔性架起双方沟通的桥梁,使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孩子、对家庭、对社会,都意义重大。

社会的发展,现在的孩子也是非常的早熟的,因为现在的孩子他什么都懂,而且生活中有一些孩子,他也是非常的爱爸爸妈妈,所以说在爸爸惹妈妈生气的时候,她也是会使用很多招数的,所以说现在的孩子他也是非常的可爱。而且懂得也是非常的多,所以说现在的孩子对于大人来说他们懂得也是非常的多,也是非常的聪明的。所以说大人根本就不用担心。现在的孩子他也非常的会看大人的脸色,所以现在的孩子他懂的东西也是非常的多的 。

一、现在的孩子都是非常的早熟的 。

二、现在的孩子也是非常的爱自己的父母,所以在父母吵架的时候,他们也会做出很多大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

三、所以生活中一定不能小瞧孩子们的能力。

 所以现在的孩子他们也是非常的可爱的,因为他们知道的非常多,爸爸妈妈如果吵架了,他们也是会非常的害怕,而且还会给自己的爸爸妈妈调解,这样的孩子也是非常聪明可爱的。而且现在的孩子他们知道的东西也是非常多的,因为他们在生活中比也是非常见世面,也是非常的广的,因为平常都有手机。你还有视频给他们看,他们也是学会了很多的东西,所以现在的孩子普遍都比较早熟 。

生活中大人的言行举止,小孩子也是都看在眼里面了,他们什么都懂,也什么都会去模仿的。所以父母平时一定也是要非常的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因为这也是非常重要的,而且现在的孩子他们懂得也是非常的多,对于他们来说这些事情也是非常的。搞笑的,因为他们只懂得字面的意思,不懂得里面的意思,所以说现在的孩子也是非常可爱 。

姐妹俩互换身份

先后领取结婚证

妹夫与姐姐领取了结婚证

姐夫与妹妹领取了结婚证

这种奇葩事儿

真能发生?

经典案例

2004年6月23日,杨某甲与唐某某登记结婚时,因年龄未达法定婚龄,便借用姐姐杨某乙的身份证在民政局申请领取了结婚证(杨某乙与唐某某于2017年6月15日协议领取了离婚证)。杨某甲与唐某某已共同生育两女。2006年8月7日,杨某甲姐姐杨某乙与贺某某登记结婚时,冒用杨某甲的名字领取了结婚证(结婚证上照片是杨某乙与贺某某),杨某乙与贺某某共同生活后生育一女。杨某甲与贺某某登记为夫妻后,对双方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杨某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准许杨某甲与贺某某离婚。

法槌定音

法庭审理过程中查明,杨某甲虽然与贺某某申请登记办理了结婚证,但从未共同生活,且各自另有婚姻和家庭生活,双方不存在夫妻感情,故杨某甲要求与贺某某离婚,符合法律规定,故法院判决准许杨某甲与贺某某离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官提醒

婚姻不可儿戏,一旦缔结,所产生的严格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涉及到双方的人生关系和财产关系等多个领域,因此一定要慎重!

小妹表示

结婚这件事儿

还是不要这么“玩”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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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来源 法周融媒 腾讯新闻

校正 | 树洞 审核 | 东耳

我国《 婚姻法 》(修正案)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当事人进行民事 诉讼 ,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 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在原告起诉时由原告先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 诉讼费 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 财产分割 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到一百元; 离婚案件诉讼费 用 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 一、案件受理费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申请费(申请保全措施、执行等) (一)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申请执行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就如上面给你解释的,离婚诉讼费多少钱常德以及全国的都是按法律要求的来收取,没有哪个地方不一样,常德离婚诉讼费也是按法律规定的来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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