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瑶海区在隔离筛查中发现8例新冠病毒感染者。瑶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如下:
感染者1:王某某,现住芳邻家园,在隔离筛查时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感染者2:李某某,现住精铸小区,在隔离筛查时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感染者3:解某某,现住新安江花园,在隔离筛查时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感染者4:王某某,现住新安江花园,在隔离筛查时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感染者5:翟某某,现住钢北新村,在隔离筛查时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感染者6:翟某某,现住正创鸣香苑,在隔离筛查时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感染者7:童某某,现住正创鸣香苑,在隔离筛查时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感染者8:刘某某,现住采石苑C区,在隔离筛查时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0月26日,庐阳区在隔离筛查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感染者。庐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如下:
感染者:尹某某,现住橡树湾一期,在隔离筛查时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0月26日,包河区在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如下:
感染者:袁某某,现住肥东县撮镇镇马桥社区红旗村民组,在重点人员筛查时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感染者活动轨迹主要风险点位为:
10月22日:撮镇镇马桥社区红旗村民组,紫云别院小区,江山印小区核酸采样点,江山印小区西侧炉桥手擀面。
10月23日-24日:撮镇镇马桥社区红旗村民组,紫云别院小区,江山印小区核酸采样点,江山印小区西侧云淮小吃。
10月25日:撮镇镇马桥社区红旗村民组,紫云别院小区,老乡鸡,江山印小区核酸采样点。
10月26日,肥东县在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感染者。肥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如下:
感染者:关某某,现住肥东县撮镇镇马桥社区红旗村民组,在重点人员筛查时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感染者活动轨迹主要风险点位为:
10月23日:撮镇镇马桥社区红旗村民组,富马庄园小区,羽峰羽毛球厂。
10月24日:撮镇镇马桥社区红旗村民组,翰墨轩文具店深燃店,宫廷桃酥王和睦湖店,哈都来连锁超市。
10月25日:撮镇镇马桥社区红旗村民组,哈都来连锁超市。
截至1月5日24时,新安县本轮疫情共有7名确诊病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
最新消息:
新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管控工作的通知
新安县产业集聚区、洛新产业集聚区,各镇,县直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封控区域内实行“封闭管理、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村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实行闭环管理。
二、居家隔离人员须做到足不出户、接受入户检测,拒绝一切探访。私自外出的,一律转为集中隔离,费用自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封控区以外的居民除参加核酸采样外,坚持不出户、不离村、不聚集;村健康卡点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旅居史排查等疫情防控措施,严控人员出入,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除保障社会运行、参与疫情防控等人员外,减少其他非必要人员流动,推行视频、网络、电话等“非接触”方式办公。
五、居民非必要不出县、县城外人员非必要不返新,不跨县区流动。提倡在外人员非必要不返乡、就地过节。
六、实行外地返新人员主动申报、积极举报、严查不报制度,凡外地返新人员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村、单位报备。所有群众对外地返新人员落实防控要求均有监督、举报的责任和义务。
七、即日起“红事”一律停办,“白事”经报告后一律简办,坚决杜绝人员聚集活动。
八、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九、下雪天不外出玩耍,不带孩子出门玩雪、打雪仗等,此类活动将导致呼吸道传播的风险增加,不利于自我防护和疫情控制。
新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江西疾控1月8日提醒:
一、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所在市级行政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上述地区来赣,建议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到达目的地后,应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入住酒店报告,并配合当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2021年11月27日以来有西安市雁塔区,12月4日以来有西安市,12月10日以来有咸阳市渭城区,12月13日以来有延安市宝塔区,12月16日以来有咸阳市泾阳县、西双版纳景洪市、昆明市安宁市,12月18日以来有宁波市北仑区、深圳市罗湖区和龙岗区,12月19日以来有咸阳市兴平市、洛阳市新安县、许昌市禹州市,12月20日以来有渭南市蒲城县,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原区、二七区,12月25日以来有铜仁市碧江区,12月28日以来有周口市太康县,12月31日以来有商丘市睢阳区,2022年1月1日以来有金华市永康市,1月3日以来有信阳市固始县,以及有上述地区所在市级行政区旅居史来赣人员到达属地后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入住酒店报告,并按照属地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三、建议2021年12月18日以来有深圳市其它区县旅居史的来赣人员,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四、请来赣人员密切关注国内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了解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活动轨迹,若发现本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单位、入住酒店报告,接受管理,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管理等事项:
1、近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
2、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
3、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等。
五、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坚持非必需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检测者报告的地区。外出时应保持高度警惕,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省外来赣到达属地后须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24小时内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抵赣14天内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不建议自行购买药物服用。14天内避免参加聚集聚餐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空间密闭的场所。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
2021年12月31日以来,洛阳市新安县先后发现8名新冠肺炎感染者,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来往频繁,疫情传播风险较大,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一、有新安县旅居史的人员请立即报备
12月19日以来,有洛阳市新安县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新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入住宾馆报备,视个人轨迹排查结果,分类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来新人员实行健康监测
从即日起,来新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单位报备,入新后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居家健康监测7天。
三、高风险岗位人员返健康管理
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和目的地社区报备,并居家健康监测7天。高风险岗位人员指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
四、非必要不离新
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疫情动态,近期,建议非必要不离新,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
五、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的场所活动。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尽快全程接种疫苗
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尚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新冠疫苗的3-11岁儿童和60岁以上老年人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将依法追究责任。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日
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赣州到达属地后须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24小时内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抵赣14天内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赣州疾控1月10日疫情防控提醒:
有下列地区所在市级行政区旅居史来赣州人员到达属地后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入住酒店报告,并按照属地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2021年12月4日以来有西安市;
12月13日以来有延安市宝塔区;
12月16日以来有咸阳市泾阳县;
12月18日以来有宁波市北仑区、深圳市罗湖区和龙岗区;
12月19日以来有咸阳市兴平市、洛阳市新安县、许昌市禹州市;
12月20日以来有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原区、二七区;
12月23日以来有天津市津南区和南开区、郑州市金水区;
12月25日以来有安阳市文峰区、汤阴县、滑县;
12月28日以来有周口市太康县;
12月31日以来有商丘市睢阳区、安阳市安阳县;
2022年1月1日以来有金华市永康市;
1月3日以来有信阳市固始县;
1月7日以来有安阳市内黄县。
请来赣州人员密切关注国内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了解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活动轨迹,若发现本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单位、入住酒店报告,接受管理,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管理等事项:
1近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
2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
3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或接到防控部门电话、信息等。
外出时应保持高度警惕,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省外来赣州到达属地后须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24小时内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抵赣14天内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不建议自行购买药物服用。14天内避免参加聚集聚餐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空间密闭的场所。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高发,国内疫情呈现多点发生、局部暴发的态势,我县周边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疫情输入风险增加,防疫压力巨大。为迅速有力防范疫情输入,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阻击奥密克戎毒株疫情输入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非必要不出县、不出新区、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和近期出现阳性病例的地区。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出行的,主动向所在村或单位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县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不得来返我县。已经来返我县的要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三、中、高风险地区及阳性病例所在地市的其他县非必要不来返我县。确需来返我县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境后要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
四、县域外所有来返我县人员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扫码、人员信息登记措施,并须持身份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三天向所在单位、村报备。对其中需要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者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现场对接属地乡镇,“点对点”接回属地后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五、外地已来返我县人员非必要不离开居所或工作单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需外出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疫工作。
六、各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建设工地、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要按照规定加强排查管控。发现风险人员要立即向分管部门和所在乡镇报告,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七、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来返我县人员进行报备宣传、排查登记、核查甄别,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时对本行业、本单位外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督促其进行核酸检测。
八、严格管控各类人群聚集活动。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类组织疫情期间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演出以及商场促销会、庙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能采取线上的,尽量采取线上方式举行。确需举办的,须提前14天向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乡镇申请报备。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席不办,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主动劝导、督促家庭成员减少聚餐聚会和走亲访友。
九、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违法行为。自觉抵制网络和社会上不科学、不文明的言论,不传播来源不明的疫情信息,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动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积极乐观的良好心态。
十、严惩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对有下列妨害防疫工作秩序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
1来自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和密接者,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信息的;不配合跟踪随访、检疫排查、隔离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的;
2进出车站、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采取封闭式管理措施的社区、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地区,拒不配合体温检测、人员登记、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查验、身份证核查、车辆检查、封闭管控和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3按政府要求应当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拒不配合核酸检测或扰乱核酸检测秩序的;
4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接者、次密接者、重点人员等拒绝隔离治疗、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拒不配合所在单位或社区管理防控措施的;
5按政府要求,应当暂停营业的场所、机构擅自营业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或者虽经审批但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举办各类文艺演出、展览展销、赛事活动、各类培训等聚集活动的;
6擅自出入、冲闯封控区、管控区、防疫卡点或者在封控区、管控区、防疫卡点起哄闹事的;冲闯党政机关、教育医疗机构等部门的;妨害保障城市运行交通秩序和阻碍疫情防控物资运输、隔离转运车辆、执行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等应急救援车辆通行的;
7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防疫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故意损毁医疗、防疫财产及设施的;
8借疫情防控之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假药、伪劣防疫物资、医用器械的;
9假借疫情防控名义,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经营、强迫交易,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疗救护人员以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
10编造或者故意散布、传播谣言,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扰乱社会秩序或造成社会危害的;
11非法散布涉疫情信息和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的;
12其他妨碍、扰乱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本通告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政策措施调整后将另行通知。
安新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1日
天津新增10例本土病例
2月27日0时至24时,天津市报告10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人员咽拭子样本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截至目前,本轮疫情累计报告15例阳性感染者,已转运至市定点医院,经市级专家组诊断,其中确诊病例13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共同守护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安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紧急提醒:
一、主动报备行程
请2月20日以来有天津市东丽区、滨海新区、北辰区北仓镇旅居史的人员,有过天津机场行程的来安新县人员,特别是2月17-26日有过雅苑足道会馆活动轨迹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主动报备,并尽快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配合当地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单位和个人瞒报、知情不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违法后果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二、合理安排出行
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建议全县广大居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安新县后要主动报备,并接受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从外省市旅游、出差返回后,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开展自我健康监测14天。
三、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进入公共场所时,要配合做好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四、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尤其近期有县域外旅居史的人员,或接触过县域外来返人员的,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积极接种疫苗
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希望满足接种新冠疫苗条件的人群能够主动接种、及早接种,为健康加码、为防疫加油。
六、主动核酸检测
以下六类人都需要主动做核酸检测:
1、对于近期到过有阳性病例的地区的人员;
2、与目前我国已报告病例公布的行程一致或有时空重叠的人员;
3、发现健康码异常的人员要主动报备,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4、近期旅游、出差的人员;
5、近期自身及家人在自我健康监测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可疑的人员;
6、近期举办或参加人数多、人群密集的聚餐、聚会、会议、培训等各种聚集性的大型活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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