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是谁提出来的?

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是谁提出来的?,第1张

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是克莱夫·贝尔提出的。

1艺术的定义与意义

艺术是人类创造的一种特殊形式,通过诸多艺术表现形式,如绘画、雕塑、音乐、戏剧等,艺术家能够表达他们对世界的感受、思想和情感。克莱夫·贝尔认为,艺术的核心在于它能够引起我们的审美体验,并传递出一种特定的意义。

2克莱夫·贝尔的艺术哲学

克莱夫·贝尔在其著作《艺术的意义》中详细阐述了他的艺术哲学观点。他认为,艺术之所以具有价值,是因为它能够激发我们的情感和想象力,使我们对生活和世界有更深刻的领悟。他主张,艺术不应被纯粹地看作是一种娱乐或装饰品,而是一种具有独立存在和意义的形式。

3贝尔的"有意味"理论

克莱夫·贝尔提出了艺术的核心要素是"有意味"。他认为,艺术作品之所以能够引起我们的情感共鸣,是因为它们能够通过形式、色彩、线条等元素传达一种特殊的意义。这种意义并非来自于作品所描绘的主题或故事情节本身,而是通过艺术家独特的表现方式和艺术语言来表达。

4艺术的客观审美标准

克莱夫·贝尔还探讨了艺术的客观审美标准。他认为,艺术的价值不应仅仅取决于观者个人的喜好和主观感受,而应该有一套客观的标准来评判。他提出了"有意味"的标准,即艺术作品能否通过其形式和表达方式传递出独特的意义和情感,是否能够引起观者的共鸣和思考。

5贝尔的影响与争议

克莱夫·贝尔的艺术哲学观点对后世艺术理论产生了重要影响。他的"有意味"理论被广泛引用和讨论,对于艺术的意义和审美评价提供了新的思考角度。

然而,他的理论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有些人认为,贝尔的观点过于主观,缺乏具体的评判标准;还有人认为,艺术的价值应该包括更多的因素,而不仅仅局限于"有意味"。

文艺美学研究中心

首页

中心概况

中心文库

学术研究

学术期刊

人才培养

学术视野

合作交流

学界纵览

“美学”=“感性学”+“情感学”

“美学”=“感性学”+“情感学”

陈炎 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

一般认为,“美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是由德国哲学家鲍姆加登创立的。早在1735年,鲍姆加登就在他所发表的学位论文《关于诗的哲学沉思》中首次提出了这一学科的名称,他于1750年出版的《美学》(Ästhetik)一书则标志着这门学科的产生。但是,这种长期以来被学术史家视为“定论”的观点是很值得商榷的,它至少会带来以下两点疑问。

首先,从词源学角度上讲,Ästhetik一词来源于希腊语aesthesis,其最初的涵义是“用感观去感知”;在德语中,它更贴切的翻译应该是“感性学”,而不是后来经中江兆民由日文びがく转译过来的“美学”。这似乎意味着,将德文的Ästhetik译为中文的“美学”,有误译之嫌。朱光潜先生就曾对把“aesthetics”翻译为“美学”,把“aesthetic”翻译为“审美(的)”大表遗憾。在他看来,把它们分别翻译为“感觉学”和“感觉的”要好得多。这是因为人们太容易把“审美”的“美”字理解为“beauty”(美)了[1]。

其次,从内容上看,尽管鲍姆嘉登将人的心理活动分为知、情、意三个方面。并主张研究知识或人的理性认识活动的有逻辑学,研究意志或道德活动的有伦理学,而研究情感或艺术活动的有美学(Ästhetik)。然而,如果我们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鲍姆嘉登那里,人类的情感活动还不是一种独立的行为,它只相当于认识的感性阶段。具体来说,他认为人类的认识活动有“明晰的认识”和“朦胧的认识”两种形态,研究前者是逻辑学的任务,研究后者则是美学(Ästhetik)的任务。他在《美学》(Ästhetik)一书中明确指出:“美学对象就是感性认识的完善”。这似乎意味着,Ästhetik只研究认识活动的低级阶段,还无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人们将“美学之父”的桂冠戴在鲍姆嘉登的头上,就有些勉强了。

在鲍姆嘉登之后,进一步为人类的情感活动开辟出独立的学术空间的是康德。同鲍姆嘉登一样,康德也将人类的心理活动分为知、情、意三个方面,并试图在主体的心意机能方面为这三种活动的普遍有效性寻找到先验的根据。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他试图在人类主体的“时空观念”和“知性范畴”中为认识活动找到普遍有效性的先验依据;在《实践理性批判》一书中,他试图在人类主体的“自由信仰”和“理性范畴”中为实践活动找到普遍共通性的根据;在1790年出版的《判断力批判》一书中,他则试图在人类的“想象力”和“知性范畴”的协调运动中为审美的情感活动找到普遍有效性的根据,在人类因“想象力”和“知性”不足而唤醒“理性”的活动中为审崇高的情感活动找到普遍有效性的根据。换言之,尽管康德认为人类的情感活动不像科学认识和道德实践那样有着独立的心意机能,但却可以在这两种心意机能的协调运动中获得普遍有效的先验根据。因此,正像《判断力批判》成为连接《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的桥梁一样,人类的“情感活动”也便成为连接“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纽带。

在这里,康德与鲍姆嘉登至少有两点重要的差别。首先,在书名上,康德不把自己的著作称之为《美学》(Ästhetik),而是命名为《判断力批判》(Kritik der Urteilskraft)。其次,在内容上,该书也不把人类的情感活动视为认识活动的低级阶段,而将其看作联系认识活动和伦理活动的中介环节。

康德为什么不沿袭鲍姆嘉登的做法将该书命名为《美学》(Ästhetik)呢?因为在他看来,人类的情感活动并不像“感觉”或“感性”行为那样肤浅。他之所以没有沿袭鲍姆嘉登的思路而将情感活动视为认识活动的初级阶段,这与《判断力批判》在他的“批判哲学”体系中的地位有关。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解决了人类认识活动的必然性问题;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解决了人类实践活动的自由性问题。在此之后,康德发现,在必然的感性领域与自由的超感性领域之间,存在一条深不可测的鸿沟,分割出两个世界。正是为了填平这一鸿沟,从而在《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康德才撰写了《判断力批判》。他认为,“判断力”既与“知性”相关,又与“理性”相联;既与“规律性”相关,又与“目的性”相联;从而可以成为“感性世界”与“超感性世界”这两个领域之间的中介;使人从“必然”走向“自由”成为可能。

在《判断力批判》的上卷中,这个过渡是通过“美的分析”和“崇高的分析”来完成的。美感动着人,崇高引领着人。前者与有限的对象相关联,通过“想象力”与“知性”的协调运动而获得,从而与“必然”相联系;后者则与对象在数量或力量上所表现出来的无限性相联系,因“想象力”与“知性”无法把握这些无限的对象而唤醒了“理性”的力量,从而与“自由”相联系。无论是“美感”还是“崇高感”的获得,都是“主观的合目的性判断”,即“情感判断”,而在《判断力批判》的下卷中,这种判断将继续通过“客观的合目的性判断”,即“目的论判断”的过渡来加以完成。在“目的论判断力的批判”中,康德先是讨论了动植物有机体的合目的性问题,并进而论述了整个自然界的目的论问题。他认为,自然的合目的性特征,不是科学认识的结果和依据,但却可以作为一种“范导性原理”来启发人们去探求世界的根据;而作为自然的合目的性特征的集中体现,“人”便成为整个自然界的终极目的,是一种道德的实体。这样一来,《纯粹理性批判》经由《判断力批判》的过渡,便最终与《实践理性批判》相联系。

尽管康德撰写《判断力批判》的主观动机,是为了打通《纯粹理性批判》与《实践理性批判》的关系,从而在人类的“科学认识”和“伦理实践”之间架起一座“情感判断”的桥梁,但其在客观上却为人类的情感活动开辟了独立的活动空间。有了这种独立的活动空间,才有可能确立一门独立的学科属性,且不论这门学科应该叫“美学”、“感性学”还是别的什么。换言之,尽管鲍姆嘉登率先使用了“美学(Ästhetik)”一词来标志一门学科的存在,但他将审美活动视为“感性认识的完善”的观点,并没有为这门学科的独立存在提供一个合法性的基础;尽管康德没有用“美学(Ästhetik)”这一名词来标榜自己的探索,但其研究的结果却在客观上为包括审美在内的人类情感活动奠定了独立的学科基础。从这一意义上讲,如果“美学”真正应该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存在的话,“美学之父”不应是鲍姆嘉登,而应是康德。或者退一步讲,如果我们一定要将鲍姆嘉登称之为“美学之父”的话,康德就是“美学之母”——他虽然没有给这门学科以姓氏,但却孕育了它的躯体。

继鲍姆嘉登之后,再次使用“美学”一词的是黑格尔,他在《美学》(或译为《美学讲演录》)中将“美”视为其“绝对理念”自生成、自发展、自否定、自回归的一个环节,定义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他认为,作为世界本体的“绝对理念”在经过其自身发展的逻辑行程之后,自我否定“外化”为客观世界,并经由无机物、有机物、植物、动物发展到人;而作为“绝对理念”外化发展的最高阶段,人则需要通过艺术、宗教、哲学等形式实现对“绝对理念”的回归,完成其“否定之否定”的逻辑行程:艺术是“绝对理念”感性状态下的显现形式,宗教是“绝对理念”朦胧状态下的象征形式,哲学是“绝对理念”逻辑状态下的表述形式。这样一来,以艺术为核心的人类情感活动也便成为其哲学体系中的一个环节。只是与康德不同,在黑格尔这里,人类的“情感活动”不再是“科学认识”与“伦理实践”的中介环节,而成为人类精神向着“绝对理念”过渡的初级形态。

具体说来,黑格尔将人类的早期艺术称之为“象征型艺术”,此时的艺术所包含的“绝对理念”尚处在朦胧阶段,只能勉强用一些感性的形式加以象征,因而存在着形式大于内容的现象。继而,“绝对理念”开始成熟,但尚没有发展为逻辑形态,最适于用感性的形式加以显现,于是进入了“古典型艺术”阶段。此时的艺术最符合“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标准。但是,“绝对理念”并没有停止其发展的过程,而是进一步过渡到“浪漫型艺术”阶段。此时的“绝对理念”已渐渐由形象脱胎为观念,并开始离开艺术,进而向宗教和哲学发展了……。不难看出,虽然黑格尔的“美学”是为其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服务的,但它在内容上也涉及到了人类在进行情感判断时所包含的感性与理性之间的辩证关系。更为重要的是,由于黑格尔继续沿用了鲍姆嘉登的“美学”概念,这不仅在客观上进一步巩固了鲍姆嘉登在学术史上的地位,而且使“美学”这门学科得以强化。

然而,黑格尔是在何种意义下使用“美学”这一概念的呢?他自己开宗明义说得明白:“这些讲演是讨论美学的;它的对象就是广大的美的领域,说得更精确一点,它的范围就是艺术,或则毋宁说,就是美的艺术。对于这种现象,‘伊斯特惕克’(Ästhetik)这个名词实在是不完全恰当的,因为‘伊斯特惕克’的比较精确的意义是研究感觉和情感的科学。就是取这个意义,美学在沃尔夫学派之中,才开始成为一种新的科学,或则毋宁说,哲学的一个部门;在当时德国,人们通常从艺术作品所应引起的愉快、惊赞、恐惧、哀怜之类情感去看艺术作品。由于‘伊斯特惕克’这个名词不恰当,说得更精确一点,很肤浅,有些人想找出另外的名称,例如‘卡力斯惕克’(Kallistik)。但是这个名称也还不妥,因此,我们姑且仍用‘伊斯特惕克’这个名称,因为名称本身对我们并无关宏旨,而且这个名称既已为一般语言所采用,就无妨保留。我们的这门科学的正当的名称却是‘艺术哲学’,或则更确切一点,‘美的艺术的哲学’。”[2]如此说来,尽管黑格尔仍然沿用了鲍姆嘉登的概念,但却赋予了“美学”一词不同的含义:“艺术哲学”。这个排斥了“自然美”范畴的“美学”显然比鲍姆嘉登和康德的使用方式更狭窄、更集中,也更专门化了。它似乎意味着,审美的问题就是,或至少主要是艺术问题;反过来说,艺术的问题也就是,或者主要是审美的问题。

然而问题并不如此简单。随着人类艺术实践的发展,审美和艺术之间的等值关系渐渐被打破了。我们随手翻阅一本《西方艺术史》,便不难发现,在鲍姆嘉登、康德、黑格尔之前及其生活的时代,欧洲的主要艺术作品确乎是或主要是以美的形式出现的,无论是古希腊罗马时代的雕塑、文艺复兴时期的绘画,还是巴洛克风格的建筑、古典主义的音乐,无不以追求和谐为指归的,这也正是黑格尔使用“美的艺术”这一概念的原因所在。然而,自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思潮相继出现之后,原本和谐的艺术世界便被卷入了“崇高”和“滑稽”的历史漩涡,此后的“现代主义”思潮更是变本加厉地将“荒诞”乃至“丑陋”也一并拖入了艺术的殿堂。面对着贝多芬的《命运》、罗丹的《老妓》、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波德莱尔的《恶之花》、毕加索的《格尔尼卡》、贝克特的《等待戈多》,如果我们再用“美”这个概念来形容“艺术”的话,显然就有些削足适履了。正如论者所言:“艺术和美被认为是同一的这种看法是艺术鉴赏中我们遇到的一切难点的根源,甚至对那些在审美意念上非常敏感的人来说也同样如此。当艺术不再是美的时候,把艺术等同于美的这种假设就像一个失去了知觉的检查官。因为艺术并不必须是美的,只是我们未能经常和十分明确地阐明这一点。我们从历史的角度,还是从社会的角度去考察这一问题,我们都发现,无论是过去或现在,艺术通常是件不美的东西。”[3]于是,“美的艺术”这个最早由文艺复兴时期的弗郎西斯科·达·奥兰达用葡萄牙文使用,后被黑格尔用德文发扬光大了的概念便陷入了历史性的危机。

为了挽救这种危机,从而继续维系“美学”与“艺术”之间合法性的对应关系,一些美学工作者便炮制出了一个“广义美”的概念。他们认为,“美学”确实是研究“美”的学说,但这个美是广义的,它不仅包括以和谐为特征的狭义的“美”,而且也包括“崇高”、“滑稽”、 “荒诞”乃至“丑陋”,所有这些都可以称之为“美学范畴”。然而,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这个广义的美的概念与美这个词语的日常用法毫无关系,因为这样一个美的概念是无所不包的(这就表明它的空虚),它甚至把人们在日常语言中肯定会称之为‘丑’的对象统统囊括其中——因为究竟如何定义一个术语,这毕竟只能由那个下定义的理论家说了算。”[4]既然“美”和“艺术”之间的对应关系只是偶然的、历史性的、非本质的,那么美学将不应是“关于美的学说”,而应该被理解为“艺术哲学”:“一个艺术家创造出来的艺术品是美的或者丑的,这并不是一个值得进行哲学思考的问题;值得思考的问题是:艺术家的作品,无论美丑,所具有的想象性和创造性。”[5]这样一来,“美学”作为“艺术哲学”已不再是关于“美的艺术”的学科,而关于艺术之“想象性和创造性”的学科。其实,持这种观点的人在西方已不在少数,“现代美学已逐渐等同于艺术哲学或艺术批评的理论。”[6]

与这种观点相联系,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应该回到Ästhetik的原初涵义,将“美学”还原为“感性学”:“西文的美学(Ästhetik,Esthétique,Aesthetics)一词,原本就是感性学。所谓美学,是近代西方人对感性学狭义取舍后的学科定位。美学的滥觞和片面的发展,也是人类不成熟的一种理论表现。审美文化的贵族化倾向,审美情结的弊端,美学的偏颇,理论研究的狭隘,现当代国际文艺思潮中丑学的崛起,美学的教条化与庸俗化……这些事实都表明,拓展人类的判断力必须美丑皆审,应当用感性学涵摄、补正和滋润美学。”[7]

那么“感性学”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呢?是否如所谓“艺术哲学”那样,是关于“想象性和创造性”的学科呢?如果是的话,似乎这两种观点就可以合流了。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仍然会存有如下疑问:第一,人类的情感问题能够还原为“感性认识的完善吗”?第二,“想象性和创造性”能够涵盖艺术的本质特征吗?前一点涉及到美学能否从哲学认识论中独立出来的问题,后一点涉及到美学研究能否涵盖艺术的本质问题。

综合鲍姆嘉登、康德、黑格尔的上述贡献,笔者主张采取一种兼收并蓄的态度。首先,在鲍姆嘉登那里,我们应该吸收其“美学”的概念,及其对人类感性和感觉能力的关注。因为无论“美学”这个概念如何偏狭,毕竟已为广大学者所接受;无论“感性”一词如何肤浅,毕竟是一切情感判断得以发生的前提条件。其次,在康德那里,我们应该吸收其“判断力”的精神实质,以及对为人类的情感活动所开辟的独立空间。因为无论是优美、壮美、崇高、滑稽、荒诞或是丑陋,都是人类的情感判断,而人类的情感判断既不同于认识活动也不同于实践活动,有着独立的发生机制和学理空间。最后,在黑格尔那里,我们应该吸收其对艺术问题的关注和执著。因为艺术问题毕竟是美学问题,或者说人类的情感问题最为集中、最为复杂、最为突出的体现。说得概括一点儿,我们主张把鲍姆嘉登的“名”和康德的“实”,以及黑格尔的“研究对象”统一起来。这样一来,“美学”便成为有关人类“情感判断力”的学科,它所研究的主要对象是“艺术问题”。

现在,我们将这个逻辑顺序反过来加以探讨。首先,“艺术问题”的关键是什么?像一些学者所理解的那样,是“想象性和创造性”吗?我认为是,但不全是。诚然,任何艺术品都需要想象性和创造性的参与,然而这种参与的目的不是为了形式上的花样翻新,而是为了给人制造复杂而精微的情感体验。尽管这种体验不一定是美的,也可能是崇高的、滑稽的、荒诞的、甚至是丑陋的。“托尔斯泰的看法是:‘不但感染性是艺术的一个肯定无疑的标志,而且感染的程度也是衡量艺术价值的唯一标准。’鲁迅先生亦曾这样讲过:‘文学和学说不同,学说所以启人思,文学所以增人感。’这感,当然可以是美感,也可以是丑感、痛感、悲感、怒感、惧感等等。”[8]

那么,人类的情感是怎样发生的呢?回答这一问题,需要我们再次回到鲍姆嘉登有关人之心理活动知、情、意的三分法上来。然而与鲍姆嘉登不同,我们并不认为人类的情感活动只是认识活动的低级阶段,而是在康德的启发下,将情感判断置于“知”与“意”、“认识”与“实践”的关系中加以思考。一方面,情感的产生不是与对象无关的,而是建立在对客观对象的感觉和认识的基础之上的。这样一来,情感判断便必然与认识活动发生联系。另一方面,情感的产生不是与主体无关的,而是直接与间接地与主体的欲望和意志相联的。这样一来,情感判断便必然与实践活动发生联系。具体说来,当我们感觉和认识到客观的对象符合主观的欲望与意志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积极的情感,如美感、崇高感等;当我们感觉和认识到客观的对象背离主观的欲望与意志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消极的情感,如丑陋感、荒诞感等等。一言以蔽之,情感来自客观与主观、感觉与欲望、认识与意志之间所形成的必要的张力,而不仅仅是什么“感性认识的完善”。换言之,情感活动既要与认识发生联系,又要与意志发生联系,它产生于客观的规律性与主观的目的性之间所形成的顺向或逆向、肯定与否定的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关系是复杂的,其感情的内容也是多种多样的:有悲的,有喜的,也有悲喜交加的;有爱的,有恨的,也有爱恨交织的;有美的,有丑的,也有美丑并举的;有阳刚的,有阴柔的,也有刚柔并济的……。从共时的角度上讲,一部作品艺术价值的高低,在很大意义上取决于其能够引发人们情感的复杂程度;从历时的角度上看,人类越往后发展,其艺术作品所包含的情感便越复杂。

如果我们进一步追问:艺术作品以什么形式来承载和引发这种复杂的情感呢?是形象!正如不能引发情感的作品不是艺术品一样,没有形象的文本也不是艺术品。这样一来,“形象”便和“情感”一样,成为艺术作品不可或缺的内容,是艺术的“本质属性”。其实除了“形象”之外,“概念”也能承载人类的情感,但这种情感往往是明晰的、确定的、简单的,因而也是不能令人满足的。从符号学的角度上讲,作为“逻辑符号”的概念是人类从具体的经验中高度抽象出来的,它在获得明晰性的抽象过程中却渐渐失去了其原有的复杂性。显然,这种抽象的结果有利于科学的表述,却不利于艺术的表达。正是为了还原这种情感的丰富性,人们需要在“逻辑符号”之外用音响、旋律、色彩、线条、动作、姿态等更加原始的形式去编制和创造一种超越符号的情感形式,这便是艺术“形象”的由来;即使是以语言为载体的文学创作,也要通过辞藻的妙用与叠加、语法的变换与超越等特殊手段,使原有的“逻辑符号”上升为“情感符号”——文学形象。唯其如此,它才能够产生一种“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诗的意味。

说到底,逻辑符号是内涵与外延清晰的、有着固定语法规则的概念系统。它不仅是约定俗成的,而且可以反复使用的。情感形象则是内涵与外延则是模糊的、没有固定语法规则的象征系统。它不仅必须是独创的,而且是不能重复使用的。这样一来,艺术创作首先涉及的确乎是人的感性经验的问题,是形象的创造问题,因而是“感性学”的问题。但是,艺术家所独立创造的、从未使用过得形象何以能够打动人们的“情感”,产生康德所谓的“无概念的普遍有效性”,这就不仅仅是一个“感性学”的问题,而要涉及到“判断力”或曰“情感学”的问题了。

没有“形象”,“情感”无从表达;没有“情感”,“形象”毫无意义。前者是“有意味的形式”,后者是“形式背后的意味”。由于“形象”与“情感”就像一枚铜币的两面花纹一样是密不可分的,因而“感性学”和“情感学”也是互为表里、密不可分的,它们合在一起,称之为“美学”。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将“美学”视为“感性学”与“情感学”的总和,虽然以艺术为主要的研究对象,但并不排除艺术之外人与自然的情感联系。同艺术一样,这种联系既可能是轻松的、愉快的、美的,也可能是紧张的、激越的、崇高的,还可能是矛盾的、抵触的、荒诞的。同艺术一样,这类复杂而多样的“情感”也必须通过“形象”而加以获得。

从辞源学的角度上讲,将“美学”视为“感性学”与“情感学”的总和,并不是没有根据的,黑格尔就曾明确指出:“‘伊斯特惕克’的比较精确的意义是研究感觉和情感的科学。”只是鲍姆嘉登强调了“感觉”而忽视了“情感”,康德强调了“情感”而忽视了“感觉”,黑格尔则在其客观唯心主义哲学的基础上把“感觉”和“情感”的问题变成了“理念”的“显现”方式问题。现在,是应该让“感觉”和“情感”回到“美学”中原有的地位上来的时候了。

(原载《美学》,2010年第3期)

[1] 参见克罗齐《美学原理•美学纲要》,外国文学出版社,1983年,第167页,注释⑧。

[2] 黑格尔《美学》,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4页。

[3]转引自朱狄:《当代西方艺术哲学》,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4页。

[4]王祖哲《论美与艺术之间不存在本质关系》, 《文史哲》,2003年第6期。

[5]王祖哲《论美与艺术之间不存在本质关系》, 《文史哲》,2003年第6期。

[6]转引自朱狄:《当代西方艺术哲学》,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页。

[7]栾栋《感性学发微》,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内容简介”。

[8] 杨守森《文学:审什么“美”?》,《文史哲》2008年,第4期。

发布人:student 最后修改日期: 2013-06-04 15:16:590

该新闻已被浏览 1822次 [ 后退] [ 返回首页]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0-2011 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

地址:中国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编:250100

后台管理

总访问量:359713

在西方美学史与艺术哲学中,形式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范畴,无论是在艺术创作中,还是在艺术鉴赏与审美活动中,形式美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这里值得认真探究的是,形式美是如何与艺术之本性相关联的?尤其是进入现代,形式美不再局限于经典认识论中关于内容与形式的一般论述,这种探究对于艺术及其本性的认识和理解具有崭新的意义。

一、“美在于形式”的思想及其变化

作为重要的范畴,形式美一直是西方美学史与艺术哲学中极其关注的问题,同时这也是一个仁智各见、充满纷争的问题。关于什么是形式的问题,源远流长,可一直追溯到古希腊早期,又可后延至后现代思想家。尽管有着近似的问题域,但各个时期的观点都是不同的,相互区分开来,这种区分折射出了思想自身的变化。

1.古希腊:形式作为本质

古希腊的哲学家与美学家认为,美是形式,倾向于把形式作为美与艺术的本质。在毕达哥拉斯学派看来,艺术产生于数及其和谐,而这和谐就关涉形式的问题。柏拉图将具体的美的事物与“美本身”区分开来,那么,具体的艺术作品作为美的东西,只能是美本身的赋予和对美本身的摹仿,艺术则是摹仿的摹仿,与真理相隔三层。柏拉图把形式分为内形式与外形式,这里的内形式指艺术观念形态的形式,它规定艺术的本源和本质;而外形式则指摹仿自然万物的外形,它是艺术的存在状态的规定。亚里士多德认为,任何事物都包含“形式”和“质料”两种因素,在他看来,形式是事物的第一本体,由于形式,质料才能得以成为某确定的事物。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摹仿是所有艺术样式的共同属性,也是艺术与非艺术相区分的标志。当然不同的艺术样式摹仿的形式也是不一样的。总之,毕达哥拉斯学派、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均认为,形式是万物的本原,因而也是美的本原。古希腊时期,还用“隐德来希”意指质料中的形式。在温克尔曼看来,形式的美乃是希腊艺术家们的首要目的。在古希腊,关于美与艺术的观念背后,诸神与理论理性成为思想的规定性。到了古罗马时期,实用、功利之风盛行,总体而言,在美学思想上缺乏独到的成就,虽然在某些方面也有一些进步。

2.中世纪:形式的神秘化

中世纪的主流文化是基督教文化,在中世纪,上帝成为美与一切艺术的规定性,实践理性成为思想的规定性,从而与古希腊重视现实生活相区分。从古代至中世纪,西方美学与艺术哲学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一学期的美学被纳入神学之中,表现为柏拉图学说、普罗提诺的新柏拉图主义与基督教思想的结合。普罗提诺强调了形式在美的产生过程中的作用。这一点正如克罗齐对他的评论中所说:“那么,被表现为石块的美不存在于石块之中,而只存在于对它进行加工的形式之中;所以,当形式完全被印在心灵里时,人工的东西比任何自然的东西都美”。[1]奥古斯丁是中世纪重要的思想家与美学家,他一生的美学思想经历了较大的变化。关于形式美的问题,在扳依基督教以前,奥古斯丁基于亚里士多德的整一性和西塞罗关于美的定义,认为美是整一或和谐,仍然坚持美在形式的传统观点。在扳依基督教以后,奥古斯丁从基督教神学的立场来看待美,他认为美的根源在上帝,上帝是美本身,是至美,绝对美,无限美,是美的源泉。他还受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影响,认为现实事物的美即和谐、秩序和整一,而这又归根结底是一种数学关系。美在完善,而完善又基于尺寸、形式与秩序,大有强调形式之倾向。与奥古斯丁一样,托马斯·阿奎那也是从神学出发来阐发其美学思想的。关于什么是美的问题,他也认为,美首先在于形式。同时还认为,美是可感的,只涉及形式,无涉内容,不关联欲念,没有外在的实用目的。但丁继承了阿奎那的神学与哲学思想,也接受了其神学美学的基本观点,认为美在于各部分的秩序、和谐与鲜明。总之,这一时期有把形式神秘化的倾向。

3.近代:纯形式与先验形式

近代美学时期是指从文艺复兴延至十九世纪末,真正意义上的美学始于近代。在近代,“形式”已成为美学中的一个独立的范畴,并自觉地与理性地上升到艺术的本质的高度。自文艺复兴始,人性得到了复苏与高扬,理性成为思想的规定性,这种理性是一种诗意(创造)理性而有别于古希腊的理论理性和中世纪的实践理性。作为“美学之父”的鲍姆嘉通把美学规定为感性学,同时他也十分强调秩序、完整性与完美性。笛卡儿的哲学思想为近代思想奠定基础,他力图从主客体的认识关系来把握美。英国的经验主义与大陆的理性主义分别从各自的维度提出美学思想。作为德意志唯心主义美学的奠基人,康德提出并阐发了他的“先验形式”概念,认为审美无涉利害,与对象的存在和质料无关,美基于对象的形式,从此出发,康德把美与崇高相区分,认为与美基于形式不同,崇高是无形式的,因为它是混乱的、不规则的与无秩序的。在康德那里,真、善、美之间有了明晰的分界,艺术也不等同于真理。康德为西方形式美学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黑格尔认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那么理念作为内容,则感性显现就属于形式。在黑格尔那里,美的艺术的领域属于绝对心灵的领域,而自由是心灵的最高的定性。他说:“按照它的纯粹形式的方面来说,自由首先就在于主体对和它自己对立的东西不是外来的,不觉得它是一种界限和局限,而是就在那对立的东西里发见它自己。”[2]黑格尔力图从这种对立中去发现自由。总之,在近代,西方形式美学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尤其是在把形式作为纯粹的与先验的方面。这种影响远远超出近代经验主义美学关于审美经验和审美意识的思想。

4.现代:超越形式回归存在

在现代,存在作为美的规定性,美学思想在存在之维度与境域上展开。同时西方形式美学又有了新的发展,如结构主义美学、分析美学与格式塔心理学美学等的产生。贝尔认为,一切视觉艺术都必然具有某种共同性质,没有它,艺术就不成其为艺术,而艺术的这种“共同的性质”,在贝尔看来,就是“有意味的形式”。而真正的艺术在于创造这种“有意味的形式”。这种“有意味的形式”,既不同于纯形式,当然贝尔也没有完全放弃形式,也有别于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格式塔心理学美学的代表阿恩海姆在其《艺术与视知觉》中把美归结为某种“力的结构”,认为组织良好的视觉形式可使人产生快感,一个艺术作品的实体就是它的视觉外现形式。以塞尚为代表的后期印象主义艺术既强调形式感,也看重色彩感。现代美学倾向于把美看成是情感的形式,但这种观点也有自身的问题,难免被超越。马克思的思想无疑属于现代的,马克思的美学思想无疑也是现代美学的一个重要方面,或者说具有现代意义。“马克思和其他现代思想家如尼采、海德格尔对于近代思想的叛离是颠覆性的。这在于他们不仅将所谓的理性问题转换成存在问题,而且也给真善美、知意情等一个存在论的基础,由此认识论、伦理学和美学作为哲学体系的主要部分已失去了其根本意义。”[3]由此,关于美与艺术的一些根本问题已走出传统的限制,进入存在领域。

5.后现代:形式的解构

由现代转向后现代乃是西方思想自身的发展使然,在这一思想的历程中,思想的规定性由存在变成了语言。后现代消解了近现代的审美理念与艺术思想,其思想的根本特征是解构性的,表现为不确定性、零散性、非原则性、无深度性等。如果说,现代美学还在存在境域中关注形式的话,那么后现代主义则坚持强烈的反形式倾向。在利奥塔看来,“后现代应该是一种情形,它不再从完美的形式获得安慰,不再以相同的品味来集体分离乡愁的缅怀。”[4]后现代不再具有超越性,不再对精神、终级关怀、真理、美善之类超越价值感兴趣,而是转向开放的、暂定的、离散的、不确定的形式。在后现代思想中,传统的审美标准与旨趣,不再有不可置疑的意义。艺术与非艺术、美与非美之间也不再有根本性的区分,从而导致了一种反其道而行之的思想风格,即文化、文学、美学走向了反文化、反文学与反美学,而复制、消费和无深度的平面感正在成为时尚。后现代艺术成为行为与参与的艺术,似乎不再需要审美标准与“艺术合理性”。后现代反对中心性、二元论以及体系化,消解了传统和现代美学思想与艺术理论的基本观点,当然也力图去解构审美的一切形式规则。

二、形式美所涉及的重要关系

从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形式美的问题一直是重要的而又颇具争议的问题。该问题关涉到与形式相关的一系列问题,这一系列关系及其问题揭示了形式美的一些重要方面,对它们的梳理无疑会有助于深化对形式美及其关联的认识。

1.形式与质料的关系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柏拉图的理式论不能说明事物的存在,因为柏拉图的理式与个别事物是相分离的。亚里士多德认为,要说明事物的存在,就必须在现实事物之间寻找原因,而这可归结为质料、形式二因。所谓的“质料因”就是事物的“最初基质”,即构成每一事物的原始质料,也就是“事物所由形成的原料”,如铜像的铜、泥人的泥等。而“形式因”则是指事物的本质规定。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质料是潜能,形式是现实,二者的关系是潜能与现实的关系。形式作为主动的、积极的成因,在质料的形式化过程中,给质料以规定,使质料成为现实个体。质料有待于形式的赋形。在视觉艺术的质地美中,形式与质料实现了紧密的结合。一个事物的光滑、粗糙、坚硬、柔软,只有既基于质料,又符合审美的形式要求时才成为美。形式作为事物之本质、定义、存在和现实,显然与作为事物的潜能的质料相区别,但又不可能脱离质料而存在。那么,显然这样的关系有别于传统认识论意义上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杜夫海纳在美学形式与逻辑形式的比较的基础上来阐释美学形式。他认为,在逻辑中,形式不是一个对象的形式,不再与质料密切相关。而一种美学的形式永远应该使质料具有形式,与对象密切相关,但这形式自身却不是对象。但形式与质料在生成美的过程中的关联,仍然是一个十分难解的问题。

2.形式与符号的关系

在艺术创作与审美活动中,形式与符号也发生着密切的关联。卡西尔的符号形式美学集中与典型地表述了与之相关的思想。卡西尔认为,人与动物之间的根本区分在于,动物只能对信号作出条件反射,而只有人才能把信号改造成有意义的符号。在卡西尔看来,科学、艺术、语言与神话等则是不同符号形式的人类文化的方面。符号的一个重要特性在于摆脱直觉当下给予的感性世界。科学基于依托在理性之上的抽象化,而艺术则关注个体性与具体化,因而艺术的符号也应有别于科学符号,它力图避免概念化与逻辑推理,以此为想象和解释留下空框。与科学进行的概念式的简化和推演式的概括不一样,艺术不穷究事物的性质或原因,而是给我们以对事物形式的直观。卡西尔把作为纯粹形式的艺术符号与其它符号形式区分开来。而在苏珊·朗格看来,“艺术符号是一种有点特殊的符号,因为虽然它具有符号的某些功能,但并不具有符号的全部功能,尤其是不能像纯粹的符号那样,去代替另一件事物,也不能与存在于它本身之外的其它事物发生联系。”[5]这里的问题是,艺术符号与指代符号有何关系?区分在什么地方?艺术符号又是如何体现美与艺术的形式的呢?这些有待于人们的不断解答。

3.形式与感性的关系

在席勒看来,感性冲动与形式冲动是人固有的天性,感性冲动基于人的感性本性,把人置于时间之中,而形式冲动来自理性。他进而认为,只有在第三种冲动即游戏冲动之中,人才能恢复完整的人性。黑格尔力图把感性与美的本质关联起来,他说:“感性观照的形式是艺术的特征,因为艺术是用感性形象化的方式把真实呈现于意识,而这感性形象化在它的这种显现本身里就有一种较高深的意义,同时却不是超越这感性体现使概念本身以其普遍性相成为可知觉的,因为正是这概念与个别现象的统一才是美的本质和通过艺术所进行的美的创造的本质。”[6]然而,黑格尔毕竟还是把美基于理念之上。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西方美学思想发生了显著而又重要的变化。一直被人们所崇尚的思辩理性主义遭受了普遍怀疑,而人的直观感性开始得到重视。其实,早在18世纪,德国美学家鲍姆嘉通创建美学学科的时候,就在感性学的意义上关注美的问题。从此之后,形式与感性的关系就一直是美学研究中的重要问题。费希特以来,在审美与艺术研究中,“自下而上”的方法得到了广泛应用,审美经验受到了重视。实用主义美学家和机能心理学派的创始人杜威认为,艺术即经验,把美与艺术作为经验的存在来看待,桑塔耶纳也是如此。而“格式塔”概念更强调这种经验的整体性。贝尔的“有意味的形式”,是一种“审美的感人的形式。”[7]卢梭反对所有古典主义和新古典主义传统的艺术理论,他认为:“艺术并不是对经验世界的描绘或复写,而是情感和感情的流溢。”[8]他更重视艺术与情感的关联。而形式与感性的关联中涉否以及如何涉及情感则是值得注意的问题。

三、形式与艺术本性的关联

形式是美与艺术的内在的表征方式,它与艺术本性发生着深刻的关联,从而揭示与开显出艺术与美的存在。从形式美的思想历程以及关联形式的各个方面来看,形式对艺术的规定存在着难以克服的问题,形式与艺术本性的关联是异常复杂的。

1.形式作为艺术的规定及其问题

从古到今,关于什么是美?以及艺术的本性是什么的问题一直困绕着历代的美学家和艺术哲学家。其中主要有以下基本观点,如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的摹仿说,认为艺术是对现实的摹仿;康德、席勒认为艺术是自由的游戏;黑格尔更强调艺术美,认为美是绝对理念的感性显现;列夫·托尔斯泰、克罗齐认为,艺术是情感的表现;别林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艺术是对现实的形象认识;在贝尔那里,艺术基于“有意味的形式”。卡西尔、苏珊·朗格认为,艺术是情感的符号;在弗洛伊德、荣格那里,艺术成为无意识的表现;英伽登认为,艺术是多层次的意向性客体等;而马克思则在生产劳动中来规定美与艺术。这些观点,都是对美与艺术思想的丰富,都力图从各自的角度去揭示艺术的本性。当然,在各个观点与思想之间,还存在着不少的差异,这本身就说明美与艺术本性的问题的艰难性与复杂性。人们总是通过形式去感受具体事物的,艺术作为美的典型体现,其中的艺术美也是感性的,并关切情感。把形式价值摆在审美价值首位的人们认为,那些没有获得统一性和形式感的艺术和美是无根基的。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形式创造了差异而这是质料所无能为力的,他把美规定为形式,艺术之为艺术不在质料而在形式中。形式已成为美和艺术的规定和根据,而正是形式使美和艺术成为可能。在谈到形式美的规则时,荷加斯说:“这些规则就是:适应、多样、统一、单纯、复杂和尺寸——所有这一切都参加美的创造,互相补充,有时互相制约。”[9]其实,这只是形式美可表征的方面,形式美并不局限于此,似乎还有更深的东西。赫尔德和歌德把美规定为合规律的活生生的东西,规定为生命的形式。

进入现代,有别于德意志唯心主义,形式不再由内容所决定,内容与形式也不再构成真正有意义的问题,形式本身就融贯了所有内容的那些因素,形式与内容的简单二分与线性决定本身就是近代经典认识论的产物,它制约了对形式的充分揭示。因此,只有走出内容与形式的樊篱,才能显现形式所蕴涵的朦胧的、宽泛的意味,在贝尔看来形式的有意味,这意味不同于内容,也有别于思想主题,在这里,题材并不是第一位的了。作为形式要素的节奏韵律具有的心理意味,盖格尔说:“对于自我来说,它改变了那可以赋予秩序的东西,使之从一团异已的混乱的东西变成了一种可以被自我把握的东西”[10]鲍桑葵把形式及其意蕴相关于美,他说:“现在,我们所努力要说明的问题是,形式上的对称和具体的意蕴并不是美的两个异质的要素,而只具有抽象和具体之间的那种关系。”[11]然而,鲍桑葵仍然未走出抽象与具体这样的经典思想与话语框架。形式作为美与艺术的规定性,也是多元的与多种多样的。也必然要遇到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其它思想的挑战。

2.形式与艺术本性关联的复杂性

形式是艺术本性开显的不可或缺的东西吗?形式是如何与艺术本性关联的?能否这样说,形式对艺术本性的揭示在不同的艺术存在那里是通过不同的方式与途径完成的,如美术主要凭借视觉上的形式美如色彩美、光线美、线条美、质地美、结构美等;而音乐则基于听觉上的形式美。还有许多其它的门类艺术,以及这些门类之内尚有各种各样的子类,它们所表现的形式美既有共通性,又存在着不小的差异。真正美的艺术离不开这种形式,这对于许多现代艺术来说也是如此。问题只是在于随着艺术的变迁,关于什么是形式的看法也在发生变化,而不一定就是真正地完全取消形式。当然,关于形式究竟是如何与艺术本性发生关联进而揭示艺术本性,存在着巨大的解释空间。无疑,形式美为人们带来了情感上的满足与精神上的享受。相关于艺术本性的形式显然不是外在的,而是深刻的内在化了的。不同的艺术家对待形式的态度也是不一样的,“性格急躁的艺术家总是要反抗形式,但是,聪明的艺术家却使自己的天才适应形式,使这种形式最后成为具有同等自发性的第二天性,再不然就另创同旧的形式一样明确的新形式。”[12]康德就艺术的本性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他认为艺术是通向自由的必由之路。

而海德格尔则认为,美和艺术的本性与真理和存在相关。他说:“因此,美属于真理的自行发生。”[13]而艺术的本性就是“存在者的真理将自身置入作品。”[14]当然,海德格尔已不在德意志唯心主义与近代认识论的背景上使用“形式”之类的概念了。在海德格尔那里,艺术本性与真理、存在和思想融为一体,这些都是实现自由的前提。而在胡塞尔那里,形式本质就区分于质料本质。即使海德格尔将形式隐而不现,视而不见,形式这幽灵仍然挥之不去,在海德格尔对凡·高的油画《农鞋》的解读中就没有形式的东西吗?或是海德格尔换了话语?海德格尔对美与艺术本性的揭示无疑是深刻的,极有启发性的。当然,真正的形式也并不是单纯与简单的摹仿,正如黑格尔所说:“因此,艺术的目的一定不在对现实的单纯的形式的摹仿,这种摹仿在一切情况下都只能产生技巧方面的巧戏法,而不能产生艺术作品。”[15]不同的形式通过艺术作品对艺术本性的揭示既是多元的,又是独特的,不具有简单的可比性。因此,我们常说出色的艺术作品都是唯一的,具有不可替代性。

马克思在论及美与艺术时,更看重人的内在固有的尺度和其他物种的尺度的统一。在马克思那里,“于是美的规律就是人的规律,即有意识的生命活动。”[16]伽达默尔把美学作为解释学的组成部分,基于艺术本文的开放性和生成性,伽达默尔坚持艺术阐释的多元性与无限性。杜夫海纳认为:“因此,意义内在于形式。”[17]审美中并非所有的形式都是美的,他认为:“然而,审美形式只有引起想象力和理解力自由活动时才是美的。”[18]在接受美学看来,对作品意义的寻求与解读的不断赋意是分不开的。尽管如此,对形式与艺术本性的关联的揭示仍然是艰难无比的,这一点谢林早就表达过类似的感慨,他说:“在这样的实践艺术家的时代,除寥寥无几的个别者,对艺术的本质毫无所知,因为他们通常不能企及艺术理念和美。”[19]贝尔廷力图从艺术史中去揭示艺术的形式与艺术自身的内在关联,他说:“相对来说,在艺术最纯粹形式上的风格史已从历史的解释中清除了所有的那些外在的因素以及最初并不属于艺术的条件。”[20]艺术史就是永无止境的对艺术本性探求的历程,也许在现代与后现代的许多理论看来,这种探求是无意义的。针对把形式理解为诸种要素构成的总体关系排列的说法和“形式”概念的混乱,布洛克认为:“然而美学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却远远不是上面的意思。事实上,‘形式’一词被人们用到各个不同的场合,分别支撑着各种不同的艺术理论。”[21]形式与艺术本性相关联的复杂过程,也是形式多元化的过程,而“形式概念的多元化本身就是形式美学繁荣的主要标志。”[22]任何无视这种情形的研究或简单化处理都将无助于增进对艺术及其本性的认识和理解。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7498321.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9-06
下一篇2023-09-06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