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11月13日,我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2例,其中集中隔离点发现10名、居家隔离发现2名;11例为外省来徐返徐人员,1例为前期感染者密接。以上人员均已转至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管理。
经初步流调,相关人员活动轨迹及重点区域如下:
感染者1—7:
系河南登封相关武术学校来徐人员,11月11日、12日分别由家人自驾接回,抵徐后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
感染者8:
系外省来徐人员,11月13日抵达丰县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9—11:
系外省返徐同行人员,11月12日抵达睢宁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12:
11月9日,6:00—9:00在新沂市唐店镇徐李赵庄殡事帮忙,其余时间居家;
11月10日—11日,居家未外出,后作为前期感染者的密接集中隔离。
以上相关场所和目前排查到相关人员,均已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向所在的社区、入住的酒店报告,按要求配合落实防疫管控等措施。
近期,我市外防输入任务依然繁重,请省外来徐返徐人员,特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北京市朝阳区,河南省郑州市,广东省广州市,青海省西宁市,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肇东市,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关区等重点涉疫地区来徐返徐人员,要主动报备,严格执行“落地检”,在完成相应频次核酸检测前,非必要不外出。宾馆酒店和旅游景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入住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需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防疫责任,增强防护意识,出入公共场所积极配合查验“场所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要求,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支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防疫安全屏障。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4日
南阳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充分发挥疫情防控群防群控作用,织密织牢外防输入“防线,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零传播、零感染、零输入、零输出”,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对积极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刻意瞒报近14天内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宛返宛人员;
隐瞒不报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健康码为红色、**、行程码为橙色未及时报备擅自外出的人员;
违反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期间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聚集性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员;
有疫区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症状且症状较为明显,未到发热门诊进行筛查的人员;
未设置发热门诊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未停止销售退烧药,对购买抗生素、抗病毒和止咳类等药物的顾客未进行实名登记的零售药店或个体诊所;
进口冷链食品未入总仓及违规采购、加工、销售、贮存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消毒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豫冷链追溯码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主体;
进口冷链食品未在外包装或销售货柜醒目位置加贴豫冷链”追溯码,未提醒消费者扫码购买或者实名登记的经营主体。
编造虚假疫情及相关信息,转发、传播虚假不实疫情及相关信息的人员;
二、奖励标准
对上述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奖励500-1000元人民币;对举报人提供举报线索查证后,被举报人经核酸检测确诊阳性的,奖励举报人10000元人民币。
三、奖励实施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单位、现详细地址、违规行为等相关详细情况;
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经查属实的,符合奖励条件的,且事先未被公务人员在职权范围内掌握的,根据事件性质和办理进度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举报人奖励按照举报线索属地原则,由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属地财政部门落实。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应询问详细,如实记录,接到举报线索后,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入户或现场核查。
经举报后纳入集中隔离的人员,各项费用自理。对故意隐瞒旅居史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举报电话
卧龙区:0377-63168868
宛城区:0377-63211169
高新区:0377-63213369
示范区:0377-61166001
鸭河工区:0377-66628677
官庄工区:0377-63799389
综合保税区:0377-60320031
邓州市:0377-60320123
新野县:0377-66260776
方城县:0377-67253769
社旗县:0377-67966007
桐柏县:15036226731
唐河县:0377-68922509
镇平县:0377-65921350
内乡县:0377-65326299
西峡县:0377-69673819
淅川县:0377-69228918
南召县:0377-66911586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监督电话:0377-63169621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传播未经确认的消息,携手共保全市疫情防控“零感染、零传播、零输入、零输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6日
截至11月17日21时,瑶海区当日在外省协查人员落地检中、蜀山区当日在省外返肥重点人员隔离筛查中发现感染者。全市当日社会面未发现感染者。
11月17日,瑶海区在外省协查人员落地检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感染者。瑶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如下:
感染者:刘某,11月16日K1040次列车13车厢工作人员,在外省协查人员落地检中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在肥除合肥火车站外,无其他社会面活动轨迹。
11月17日,蜀山区在省外返肥重点人员隔离筛查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感染者。蜀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如下:
感染者:张某某,现住大溪地小区68栋,11月13日从省外乘G1955次列车返肥,在隔离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已对上述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和隔离管控,并严格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请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关联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从高风险区或途经高风险区来肥人员,要主动拨打0551-12345或向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行程、拒不报备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危害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进入住宅小区、集贸市场、购物场所、宾馆酒店和小旅馆、出租房、网约房、洗浴场所、民宿等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时,请主动扫“两码”、出具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工作人员应严格查验。对不落实防控要求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有发热症状的患者居家拨打12345热线电话,我们的社区疫防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上门送药、采样、转诊服务。
公布时间:2022年1月13日
牟平区:关于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染扩散,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瞒报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
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来牟,其本人和亲属未提前到所在社区报备或未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的人员;
未按要求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活动的相关重点人员。
二、举报方式
如发现上述情况,广大居民可如实将被举报对象姓名、身份信息、现详细居住地址等信息,向镇街电话举报。
三、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公安机关未推送、属地社区未报送的,每条线索给予200元人民币奖励。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
四、相关要求
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人员应如实详细记录举报信息,并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
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人员,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各项费用自理,根据违法违规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举报电话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时间另行通知。
牟平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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