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如何解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爱情的?

你是如何解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爱情的?,第1张

最近读完了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粗谈一下自己的感受。

费尔明娜:和丈夫相伴50多年,在他死后,我再一次找到了自己的真爱。

阿里萨:虽然我一生爱过许许多多不同的女人,拥有过许许多多不同的情妇,但我的心自20岁那年开始就完完全全属于费尔明娜。

医生:我第一个出场,开头满满的篇幅都在叙述我的老年生活,一直写到我死去,我是绝对主人公,可是直到本书的最后,我才发现,原来自己只是个炮灰。(心疼医生一秒钟)

费尔明娜身上的傲气完全继承至她那身份尊贵的母亲,而跟她那野心勃勃的父亲完全沾不上边,父亲靠着秘密手段得来的黄金让她得到那时人们普遍认为是最好的学校教育,并且父亲一心想要让她日后跻身上流社会。可等到费尔明娜真的成了万众瞩目的贵妇,她的父亲却成了她最大的耻辱,且在她老年,在他死后,依旧为她带来诸多痛苦。

我认为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爱兴许萌芽在他们20岁时,但真正发生在费尔明娜72岁的时候,那时她的丈夫刚刚逝去。这与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爱是截然不同的。

在他们的这场爱情中,男人总是主动的一方,至少,阿里萨写给费尔明娜的信的数量绝对远远大于后者写给前者的数量。

在校上学时期,费尔明娜收到了这个男人的第一封情书,在她还不知如何处理这破天荒头一遭的事情时,就又收到了索求回信的请求,于是她请教了她的姑妈。作为一个一生未嫁并对爱情充满渴望的女人,埃斯克拉斯蒂卡姑妈努力地撮合这一对男女,鼓励她写回信,并表示了自己可以帮助传递信件的意愿。于是两人通过信件渐渐熟络,诞生了彼此的第一份“爱”,而且即使后来事情败露,在女方被迫跟着父亲在外游历的三年里,她们也没有放弃过这种通信方式,甚至在信里就做好了回去就结婚的决定。

我在爱上面打了双引号,我毫不怀疑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是深深的痴狂的爱,但是对于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爱是纯粹的男女之间的爱却要保持怀疑的态度。

在我看来,作为当时只知道接受学校教育,严格遵守着修女教诲的学生,在那个时代,也许她就没见过除自己父亲以外的其他男人,更加不懂情爱,与阿里萨的交流很大程度上是其姑妈促成的,而且每一次通信基本上都是阿里萨在引导两人的关系进展,她的回信总是写得尽可能平淡,尽可能生活化,情感就没有那么深厚,在外游历的时候阿里萨提出结婚的想法,她前前后后想了三个月最终答应。

从两人的这种互动中,我看到的是狂热到近乎痴狂的阿里萨,对比之下,费尔明娜淡定得不像是身处热恋中的少女。也许是因为当时她心中对苛刻学校教育及其父亲的*威的畏惧所以不得不小心翼翼,不过这说明不了她对阿里萨的感觉真的就是心动。而且在她从外面回来,再次见到阿里萨的第一眼居然就如此轻易地确认了面前的男人不是自己心中的那个人,并就此断绝了两人的关系的时候,“费尔明娜对阿里萨是爱情”就更加站不住脚了。

事实上,当我读到费尔明娜一眼就与阿里萨断绝关系的时候,我在心中痛骂费尔明娜,骂她轻浮,他们明明就已经在信中做了一回来就结婚的决定,翻脸怎能如此之快?即使我明白,在这段被动的关系中,她的热情明显不高。

但在后续的故事中,作者对这一幕似乎做出了一个很合理的解释。伊尔德布兰达表姐替费尔明娜传递消息时看见了这个曾让表妹“疯狂”的男人:

“她起初没能认出他来,因为她根据费尔明娜·达萨的描述想象出来的样子与他本人完全不符。第一眼看到他时,她觉得表妹不可能为了这样一个不起眼的职员到了几乎疯狂的地步。他的气质就像一条挨了打的狗,衣着则像是落难的犹太教士,那副一本正经的样子根本不会让任何人动心。”

也难怪,三年未见,在频繁的通信中,在费尔明娜心中建立起来的那个存在有多么美好,再见面时看到真实的他的那种感受就有多幻灭吧。

据费尔明娜后来自己解释,也许她当时爱着的只是一个“幻影”。

而费尔明娜当时能够怀有如此巨大的毅力坚持在学校和父亲眼皮子底下做这件事情,也许可以归结为在她那个年纪,与她高傲的骨性相匹配的叛逆,她讨厌刻板的修女和学校枯燥的课程,不服气父亲对自己的掌控,因此有一件新鲜事摆在她的面前,再加上有不是亲妈胜似亲妈的姑妈的支持,面对拥有自己小秘密的诱惑,她乐意地接受了这件事,享受着第一次的惊心动魄带来的极大快感,而在那种感觉消失的时候又亲自将它扼杀。

在爱情当中,费尔明娜一直是个任性的人。在某一程度上,她对于自己的婚姻也是这样。但每一次,她的决定好像都是正确的。

医生作为名门望族的世家子弟,一直秉承着因霍乱死去的父亲的医德,发挥着自己悬壶济世的本来作用,而在自己将近60年的从医生涯中,他有两次违反了“医者面前无男女”的原则。一次是对自己的妻子,一次是在他刚要步入老年生涯时对那个28岁黑白混血的女人,毫无疑问,清楚地认知到“婚姻中最重要的从来不是幸福,而是稳定”的医生一生都没有离过婚,后者确实是他的出轨对象。

医生会出轨,这着实令我惊讶,因为在外人眼中,乌尔比诺医生与费尔明娜这对夫妇是最令人艳羡的一对,他们的地位尊贵,经常进行各种欧洲旅行来重温爱情。事实上,他们内里也确实是这样,费尔明娜天赋地成为一个干净利落的妻子,医生也对她极尽尊重,可谓是相敬如宾。也因为这样,医生出轨这件事也给两人带来了很长一段时间的隔阂,不过即使这样,两人最终还是和好,并且携手一起走到了医生生命的尽头。

不过说起来,费尔明娜决心要与父亲的专制主义竞争到底,因此对于父亲眼里心里都符合最佳女婿选择标准的乌尔比诺医生一开始极尽抵触,对他的厌恶感层层高升,不过在一次与伊尔德布兰达表姐和医生同坐一辆马车的经历中,她的态度突然就转变了。也许是嫉妒自家表姐与那位富公子相谈甚欢,而且听不得回家后表姐继续在耳边夸赞的话语的原因吧,我们的主人公每次的举动都能令我大吃一惊,无论如何,费尔明娜终于是接受了医生的求婚。当然,事后她有一点点后悔,但是高傲的品性迫使她最终还是接受了自己所做的决定。

克服了蜜月旅行中的晕船症,以及新婚夜的不适应,他们能够像家人一样地攀谈了,不过医生却说:“你应当知道,我并不爱你,但是你却很适合做我的妻子。”

是了,这两人完成了身体上的爱,但精神上此时是无爱的。费尔明娜嫁给医生,是因为自身的傲气,医生会娶费尔明娜,是因为她适合他。

当然当两人已经在一起经历过五十多年的风风雨雨,就很难说清两人对对方的感觉是否还是如当初一样没有精神之爱了。

在妻子曾经的恋人阿里萨眼中,医生风度翩翩,谈吐不凡,结婚多年,却依旧对自己的妻子赞赏不绝。

出轨事件败露后,医生自愧不如,忍痛断绝了与林奇**——那位黑白混血的女人的关系。

这两人或许对自己一直爱着对方并不自知,医生对妻子的爱是平淡如水的,但缺少他在林奇**身上能够寻找到的激情。而费尔明娜则在自己丈夫死去之后才猛然发现自己或许是爱着他的。

“当被爱着的人死去时,真应该带上他所有的东西。”

丈夫死去的那一晚,费尔明娜莫名想到的这句话使他一颤。“被爱着的人”一定指的是医生,那么医生“被爱着”,是被谁爱着呢?那无疑就是他的妻子——费尔明娜了。

医生去世的那天,费尔明娜是哭得最多的,当第二天早上,难得没有听见各种恼人的声响地从梦中醒来时,床上只剩下她一个人,一种莫名的伤感又随之席卷而来。

不过,谁又说得准这就是爱呢,如果一个与你一起生活了半个世纪之久的人突然有一天离你而去,想必谁的心里都会空落落的,谁都会感到悲伤吧。

不过,谁又说得准这不是爱呢?

阿里萨这个人物,是我感到比较具有争议性的人物,他看起来绝对不像是任何一本爱情小说中的男主角,这也是为什么我在看完整本小说之前,都倾向于医生是男主人公。虽然医生曾经有过不轨行径,但总比阿里萨处处留情要讨喜得多。

最近翻看《霍乱时期的爱情》,上面写的是它描述了50年中爱情的各种可能。我想这里提到的各种可能也许大部分都体现在阿里萨一个人身上了吧。

阿里萨的私人生活真的令人无法恭维。

在为费尔明娜伤怀的时候,他与母亲推过来的寡妇发生了关系。

在带他离开费尔明娜的航船上,他被一个名字疑似为“罗萨尔芭”的女人强奸。

在此后的情爱过程中,他喜欢跟各种各样的女人在一起,她们——那些女人,要么是丧夫的寡妇,要么是和原有的丈夫貌合神离,要么是广纳各种男人,来者不拒,要么是拥有其他情人,还有一位很特殊的——一个疯人院里的女人。而最最违反道德伦理的,是他古稀之年与一位14岁的女孩之间发生的爱——事实上,这关系早在那女孩到来的时候——她12岁时就已经发生了,更加无法令人原谅的是,那女孩在发现了他挂念了许多年的那个人时竟轻率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使她的生命暂停在了14岁那年。

他最后获得的高位,也是靠女人获得。莱昂娜,他一生中唯一没有与之发生关系的他的女人,聪明,独立,自由而孤独,他给予了她一份工作,她助他坐上河运公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宝座。他们彼此是知己,是朋友,莱昂娜愿意不求回报地不顾一切地为他付出。

如此一来,真不敢相信伊尔德布兰达表姐当初见到的那个流浪汉一样的人竟然如此讨女人们的喜爱。

对于这些女人,他都真心的与她们相爱,至少,身体之爱是确实的。在与她们相爱的过程中,那些爱会弥补他对费尔明娜的爱,而在不与这些女人相处时,他就又陷入了对费尔明娜无休无止的思念之中去了。

两人真正的爱情应该发生在暮年,而那之前的所有,全属于男方一人的单相思。

抛开男主角与他那么多女人的关系,他对费尔明娜,确实是一往情深地热忱。在这场爱情中,吝啬的他是那么地卑微。

为了费尔明娜,他在幽暗的角落里喝着有毒的香水;

为了费尔明娜,他忍受着三年不能得以相见的苦楚;

为了费尔明娜,他保持了七十多年的单身生活;

为了费尔明娜,他从一个人人唾弃的私生子成为当地最大河运公司的总裁;

为了费尔明娜,他不敢老去,面对着令人无奈的谢顶,他干脆剃去了自己所有的头发转而戴上假发,这样他的头发永远不会变得花白;他的牙齿流脓,于是他忍痛拔去了所有的牙齿,转而戴上假牙,这样他的牙齿就会永远变得坚挺;他细心呵护着全身上下每一处地方,使它们看起来很年轻,他几十年如一日地穿着那件仿佛去参加葬礼一样的燕尾服,好使他保持跟年轻时一样……

他的目的最终达到,当他们终于赤诚相见之时,费尔明娜不无艳羡地对他说:“你的皮肤好像婴儿一般。”

然而,当两人的嘴唇在他们70多岁高龄的时候相互靠近时,他们还是无可奈何地发现,彼此的身上都已经被年老的馊酸味覆盖了。

但这一切,都不妨碍他们终于在此时相爱。

费尔明娜为什么会爱上暮年时的阿里萨呢,也许是因为岁月荏苒,眼前的阿里萨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愣头愣脑只会写抒情诗的青年了,他的影像已经与费尔明娜心中的那个影子逐渐重合。

但无论如何,这是一场卑微,辛酸,但又带有欺骗性的爱情。

如果费尔明娜知道了阿里萨的过往情史,她还会和他在一起吗?

从很大程度上来说,我认为是不会的。

从医生的那唯一一次出轨行为来看,费尔明娜无法接受丈夫做出如此背叛她的事情,并为此与丈夫进行了3天的讨论,最后登上了去往表姐家的航船,并打算长住一段时间,即使在最后忍不住反悔想要回家,也拉不下面子。

一个女人就已经让她气愤如此之久,更何况阿里萨的感情经历如此丰富,必定会心有顾忌。

不过,48岁的费尔明娜与72岁的费尔明娜也许又有不同,在衰老的不可抗力的作用下,她或许也无心细想这些了。

如果费尔明娜当初嫁的人是阿里萨,会怎么样呢?

我想了很久,觉得这种可能性会非常小。

费尔明娜身上有一种与身俱来的贵妇气质,这使得她游刃有余地行走在乌尔比诺家族中。如果嫁给阿里萨,也许就会埋没她的真正所长。

如果非常不幸地,有那么一丁点可能性费尔明娜嫁给了阿里萨——这个当时的穷小子,这个当时满脑子只有爱情诗歌散文的年轻人,他们也许会在最初的那点激情中获得些卑微的幸福感,却会在余下的充满争吵的一生中为自己当初的决定表示忏悔;也许阿里萨还会得到莱昂十二叔叔的支持下取得一份不错的工作,用以维计二人的生活,但由于牵一发而动全身,与费尔明娜结婚了的阿里萨难保会再遇见一个像莱昂娜一样的得力助手;也许阿里萨终于通过他那恋爱方面惊人的才华获得名声,从此与妻子二人过上饱暖的生活……因为这件事没有发生,所以有一万种可能,但可以确定的一点是,费尔明娜嫁给阿里萨,绝对远远不及她嫁给医生的好。

如果再活一次,费尔明娜依旧会选择医生,这也是最正确的选择。

《霍乱时期的爱情》想表达的是:爱情是一场霍乱,其共同特点是不请自来,难以治愈。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爱情战胜了死亡,作者将对女性世界的认识融入到字里行间,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世界,我们便会梦想着都要去的世界。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部关于爱情的百科全书,看了书和**。爱情到最后无非是希望有个懂得的人在心里,在身边。终其一生,人最怕孤独,渴望真正的理解,灵魂上的相通。碰上了是运气,还需智慧的加持和时间的涤荡。

《霍乱时期的爱情》作品赏析:

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爱情”、“情爱”、“性爱”并没有明显的区分。马尔克斯的书里很少出现“性”这个具体的字眼,他习惯使用的是“仰慕”、“爱”之类的抽象字眼。这种用法,让爱与性在他那里似乎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关系含混复杂。

在马尔克斯看来,爱和性显然不应该截然分开。这符合现代人们对爱情的认识。也因此给马尔克斯书写爱情题材时所带来一种特别的味道,一种或许受到诱惑的感觉。

“不可避免,苦杏仁的气味总是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

读了开篇第一句话,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喉咙里仿佛充塞着苦杏仁的味道。和马尔克斯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一样,这是一部长篇巨著,虽然字数少了很多,故事情节也没那么复杂,但是这部小说展现出的作者的才华,一点不亚于《百年孤独》。

故事采用了倒叙的方式,从摄影师德圣阿莫尔的死亡和若隐若现的爱情故事开始写起,差不多就要使你相信这个人物就是本书的主角了,然而,这只是一个引子,从这个人艰难的爱情,引出了另一个更为坚韧,更为恒久的爱情故事——弗洛伦蒂诺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书中,作者着重写了后两人的爱情,对摄影师德爱情只是作为引子轻描带写的带过,但是这两个爱情,在我看来本质上并无区别,都是同样的恒久、隐忍、愈发坚韧,这应该是作者所赞叹的爱情,或者是他所经历过的爱情吧。

乌尔比诺医生,也就是费尔明娜的丈夫是摄影师德好朋友,他在帮助摄影师办理完丧事之后,不就自己也归西了。就此引出了弗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的爱情故事。书中的乌尔比诺医生是一个全能型的人才,一表人才,德高望重,但是他和费尔明娜的爱情,更像是一场交易,本着男才女貌而结婚,然后习惯性地生活下去。他们之间到底有没有爱情,费尔明娜多次疑问,但是至少他们的爱情不是作者所欣赏的,作者欣赏的是弗洛伦蒂诺式对费尔明娜的那种的炽热、亘久、永不磨灭的爱情。

弗洛伦蒂诺是一个身份低微的私生子,身材瘦小,长相一般,但就是这样一个卑微的身躯,体内蕴含着长达半个世纪的惊天动地的爱的能量。他虽然相貌一般,却也是个相当聪明伶俐的小伙子,再加上为了爱情着迷,更加富有文艺的气息,也算是颇有才华了。少年时代的他做电报员期间,对少女时代的费尔明娜一见钟情,正应了那句诗: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自从花园中的一瞥,这段爱情就再也没有终止过,或许直到现在,那爱情还在他们生存过的花园、街道、内河航运……上飘荡。

费尔明娜和弗洛伦蒂诺的初恋故事那写段落在书中描述的相当美,故事情节也是我们很多人所经历过的,不同的是,他们毕生不忘,而我们大都只留下淡淡的回忆了。

在书中我只看到了弗洛伦蒂诺对费尔明娜的单相思的爱,而费尔明娜对弗洛伦蒂诺到底有没有爱情,很难说,她似乎非常精明。费尔明娜从最初的少女的无知爱情,到对弗洛伦蒂诺渐生厌恶,再到为了改变阶级嫁给乌尔比诺医生,过起衣食无忧、平淡乏味的生活,我想如果她知道那个男孩还在背后默默地爱着她,她应该会有点后悔了吧。可是爱情无法使人生存得更好,虽然时常抱怨,费尔明娜还是很享受她的婚姻。

弗洛伦蒂诺无处不在,靠着气味都能嗅到她的存在,总是在背后默默地守护着她,一直到她的丈夫死去,他才出现在她的面前,面对面地表述自己的心意。此时的弗洛伦蒂诺虽然还是黑瘦,可是不再是一个身份低微的送报员,而是受人尊敬、财大气粗的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他处处小心谨慎,像少年时代一样缓缓地、卑微地表述关心和爱,费尔明娜从几十年繁杂的婚姻生活中解脱后,再次品尝到初恋般的爱情,深受感动,接受了这个最后已经秃头的小老头儿,此时已经50多年过去了,他们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龄。

书的结尾,小老头儿带费尔明娜在内河航线旅行,航行归来,这艘船就成了他们的专属船,为了免受打扰,他们淘气地挂起了有霍乱的旗帜,引得过往的船只纷纷表示同情。最后船回岸,费尔明娜对回家后即将遭受的非议感到恐惧,船长问,该怎么办?弗洛伦蒂诺说:重回黄金港。船长问,我们这样要在河上航行多久?弗洛伦蒂诺说:一生一世。这个答案他已经在心里准备了半个多世纪。

费尔明娜何其有幸,但我觉得更幸福的应该是弗洛伦蒂诺,费尔明娜是被爱的那一个,被爱的人多少会觉得理所当然,不懂珍惜,而去爱的那个人才知道其中的辛苦,因而更加珍惜这份这份不易得的幸福,这样一想,我甚至为弗洛伦蒂诺感到高兴了。

书中还穿插了很多弗洛伦蒂诺的风流故事,作为一个读者,似乎不大希望看到他的这些风流故事,只想他一心一意爱着费尔明娜,为她保持贞节。现实生活中似乎是不大可能的,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也有七情六欲,有对女性身体的渴望。他有过很多女人,但是他把对这些女人和对费尔明娜的爱划得很清,一个只是性欲,一个才是爱情。纵使最后一个想好的对象是从十四岁就迷恋他的小姑娘,也没能收获他的心,他的心始终在费尔明娜那里。小姑娘被他诱惑,为他自杀,使我觉得惋惜,开始厌恶这个老头。但是又不能不为他对费尔明娜几十年如一的爱情而感动。

该书不分章节,几乎没有留白,满满当当,洋洋洒洒400页。整整两天时间一口气读完,掩卷沉思,惊叹于作者娴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叙事、描写的高超技艺。同时感慨,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爱情是轻轻松松、和和美美的,总是充塞着苦杏仁的味道,在书里是,在生活中也是。不管是追求爱情,或者是其他的梦想,让我们也像这样执着吧。苦杏仁的味道,虽苦,却也让人保持清醒。

“一生一世。”

合上《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时,我仿佛看到马尔克斯在角落里偷笑。

两年前读完这本书,就觉得有哪里不对。再读一次,彻底感觉被马尔克斯耍了——这本所谓的“爱情的百科全书”,哪里是在写爱情呀。

一个叫佛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文艺青年,看上了一个叫费尔明娜•达萨的未成年少女。后来通过写情书,他们开始搞地下恋,甚至谋划结婚。然而达萨的父亲却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嫁一个高富帅,为了拆散他们,他带着女儿出门远行。

旅途中,两个人依然通信不断。但这种一直以来只靠信件维持的感情,跟网恋一样容易见光死。“上帝呀,这个可怜的人”,这是达萨与阿里萨重逢时的唯一感想。她吓了一大跳,惊慌自问怎么会看上这么一个寒碜的家伙。然后她挥了挥手,就把他从自己的生活中抹掉了,嫁给了海归医生乌尔比诺。

被嫌弃之后,阿里萨用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逆袭为航运公司董事长。在达萨成为寡妇的那一天,他再次表白:“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他们终于睡到了一起时,阿里萨说:“我为你保留了童真。”尽管他在51年里,用25个本子记录了622个与他有着“较长恋情”的女人,寡妇,人妻,萝莉他都睡过,甚至还有一个14岁的萌妹子因为他而死。至于那无数次的短暂艳遇,“甚至都不值得他怜悯地提上一笔。”

所以,即使马尔克斯给了男女主一个琼瑶剧般的结尾,也让人感觉不到浪漫。这并非达萨女儿所认为的“老年人还谈爱情,简直是卑鄙。”而是因为,书里的人简直都像生活在中国的论坛直播贴里——白富美抛弃屌丝嫁了高帅富,屌丝逆袭成功后终于抱得美人归。

被许多人津津乐道的半个多世纪的等待,怎么看都像是一场“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阴险猎捕计划。踩过622朵浮云,阿里萨终于吃到了梦寐以求的终极猎物。

女主达萨,和医生那被全城人公认的、荣耀的幸福婚姻背后,也是一片荒芜。看上去完美的丈夫,是不忠的伴侣。而她对自己的丈夫的感情,用《月亮与六便士》里那段经典选段来概括最合适不过:她对自己的丈夫的感情实际上只是男人的爱抚和生活的安适在女人身上引起的自然反应。大多数女人都把这种反应当做爱情了。这是一种对任何一个人都可能产生的被动的感情,正像藤蔓可以攀附在随便哪株树上一样。因为这种感情可以叫一个女孩子嫁给任何一个需要她的男人,相信日久天长便会对这个人产生爱情,所以世俗的见解便断定了它的力量。但是说到底,这种感情是什么呢?它只不过是对有保障的生活的满足,对拥有家资的骄傲,对有人需要自己沾沾自喜,和对建立起自己的家庭洋洋得意而已。

所以也难怪,当陷入老年孤独的她终于奔向浪荡子阿里萨的怀抱时,却“很难分清自己是出于同情还是爱情。”

因此,在我看来,这本以爱情冠名的书分明是马尔克斯开的一个玩笑。他要说的其实是:不管你拥有什么,我们生来就是孤独。

      初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在二十多年前,那时对这部书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这和自己的慵懒和拙笨不无关系。我喜欢读书,也读了很多书,可没有任何产物产出。那种语言的苍白就象来自生命的无力,记住的很少,忘却的很多,能写出来的更是甚少。这二十多年,生活让人失去了很多也拥有了不少。自己也从一懵懂的女孩蜕变成了一位妇人。相夫教子,厅堂锅沿,孜孜工作……生活终于把自己打磨成了一口枯井,干干的,没有甘甜的时候。二十多年后的五月,尘封旧物时,近又拾起一些遗忘的书,骨子里阔别已久的东西又开始跳跃和鲜活起来。数本爱书下肚,消化可见一般。再读《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次感触极深,忍不住想写上两句,以便二十多年后的我,即使眼花不能看原著,也能在这里一读明了。

      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这是《霍乱时期的爱情》里最后一句话,几天来的勤阅,在此合上。脑海里书本的片段时时回闪,令人动容。这本书马尔克斯以倒叙的写法出场,再通过跃进式的贯穿叙写,来反映当时普通人的生活感情及当时的历史。在这四百扉页中,你会不知不觉跟着他们从年轻,到中年,到暮年,再到耄耋之年,也会跟着他们感受到生命逝去有多么的逼真。

      阿里萨是位文艺青年的电话接线员,机缘使他得以与有钱人的女儿达萨邂逅相遇,并开始初恋。阿里萨表达爱情的方式是轰轰烈烈的,不仅情书如潮,而且小夜曲久唱不厌。在经过三年绵绵情书的往来,两人终于初见,见面成了“见光死”,达萨从此把他从自己的生活中抹掉,嫁给了有名望和富有的医生乌尔比诺。达萨结婚后,阿里萨虽企图用其他女人来填补心中的空白,但始终对那一段真诚的爱情难以忘怀。而达萨与乌尔比诺在一起共同度过了五十多年美满又繁琐的生活,并生下一子一女。阿里萨却坚信终将得至达萨的爱情,所以一直未娶,耐心默默地等了五十一年七个月零十一天,至到乌尔比诺八十一岁离去。阿里萨再次:“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年已七十六岁的阿里萨和七十二岁的达萨重叙旧情。

       爱情从来都是非理性的,就像一场正在漫延的霍乱。这场爱情的霍乱,让阿里萨尝尽痛苦与甜蜜,除了达萨它无药可医。阿里萨曾想过逃离,地域上的逃离没有成功,只有放纵了自己。一切以不干扰他为达萨保持自由之身为准则,阿里萨在五十一年里,用二十五个本子记录了六百二十二位与他有着“较长恋情”的女人,人妻、寡妇、萝莉……甚至还有一位十四岁的女孩为他自尽。至于那些无数次的短暂艳遇,“甚至都不值得他怜悯地提上一笔”。

       在最后,马尔克斯给了男女主角一个在一起琼瑶剧般的结尾,着实让人感觉不到爱情的珍贵与浪漫。

       爱情是什么?

       没有比爱更难的事了。

       真正的爱情需要什么?需要两个人在一起是轻松快乐的,没有压力。

       任何年龄的爱情都是合情合理的。

      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

         ……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诠释着两种爱情,一种是阿里萨浪漫带着幻想的爱情,一种是乌尔比诺理性带着世俗的爱情。这两种爱情正是马尔克斯想宣扬的,也是他想升华的爱情。

       阿里萨浪漫带着幻想的爱情,在我看来他对达萨的爱已到了偏执的地步,那是可怕又今人反感,甚至是畸形的爱。阿里萨理解他的爱情准则为:爱情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在我眼里那准则不是痴情而是滥情,让人嗤之以鼻,不敢苟同。他的这种生活或许是为了填充等待达萨时间的空白,或许是在超越漫长孤独的自己。但不管怎样,阿里萨在精神上标榜自己对达萨至死不渝,另一方面又声色犬马,让人匪夷。书的结尾是在船上挂上**霍乱之旗,开始无终点的航行之旅,这部分让我感动了,毕竟没有辜负阿里萨半世纪的等待!说到这本书的结局,让我一下子想到了《查令十字街84号》。我喜欢并崇尚海莲与弗兰克的那种情感。相隔千里的两位陌生人,一位在美国,另一位在遥远的英国。两人通信二十年,成了最懂彼此的知己……他们的书信内容始于只是书籍的信息传递,后来会道些生活杂烩,甚至倾诉一些对社会形态的小报怨。至最后他们都没在书信上有关情感的出现,但我认为他们有爱情在里面,只是默契到没有表明而已。故事的结尾是让人满是遗憾的,直到弗兰克去世,他们都没能见上一面,这种结局让人心底涌出无限的酸楚!相形之下,马尔克斯让阿里萨终得爱情,是多么善良的一笔。

       乌尔比诺理性带着世俗的爱情,我倒对达萨和乌尔比诺的婚姻点赞。两人从婚后的甜蜜,到生活的磨合,再到亲情似的晚年依赖。笔者对两人生活细节的描写极为细致,以至于你都不由得惊呼笔者的伟大。他们一生平静无大的波澜,很默契的度着每一天,又相互厌倦各自对方不可忍受的毛病,却又离不开彼此。他们许多的生活琐事和态度,很真实的展示了什么是真正的婚姻生活。这五十多年来,他们不离不弃,生死相依。他们并非有多么浓厚的爱情,而只是因为需要稳定,习惯使然。他们就像世间所有的平凡夫妻一样,再厌倦也已习惯将对方融入彼此的血肉与灵魂。

      《霍乱时期的爱情》看似是在倾写着三人之间的情感,其实马尔克斯写着大多数人的真实生活和情感,只是他把幻想与现实极为细致的融入在达萨身上。高难度的爱情,是月色、是诗歌、三十六万五千朵玫瑰,加上永恒;高难度的婚姻,是账簿、证书、三十六万五千次争吵,加上忍耐;高难度的人生,是以上两者皆无。朱德康老先生的妙言,看似深奥,却不无道理。精神上的浪漫与现实生活共存才是婚姻的最高境界!

        写到最后,手指于手机屏触摸得麻麻的木木的,但还是忍不住再絮叨几句。黄碧云《我也是女子》里有句话,我很是喜欢:如果有天我们湮没在人潮之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要活得丰盛!我不想自己庸碌一生,我想丰富自己。所以,我从封尘的书拾起,从我把前面道自己妇人改称谓为女子开始。以后汝以女子自称,不再以妇人自居,以雅致的心境把自己的生活过得更丰盛更惬意!

     

    2019年1月20日,乱翻书打卡第127天,《霍乱时期的爱情》1——100页。看这个书名,以为是写的战争年代下的爱情,无非在战争时如何并肩作战?书名迷惑了我,对此书开始并没有好感。看了一本好书的推荐才知并非如此,是翻译出了点小问题。此书中把爱情比作了像霍乱一样的病症,一旦染上,将终生不得康复。这本书以倒叙的形式展开,第一章写的是费尔明娜和丈夫乌尔比诺死前的一段心路历程。七十多岁的他们,一辈子相濡以沫,非常恩爱,几十年来,就闹过一次最凶的,仅仅为了一块肥皂。乌尔比诺洗澡,发现三天了都没有肥皂,就顺口说了一句,快一个星期都没有了。费尔明娜由于自己老是忘记拿,但仅仅三天而已,就很生气地对他说,我洗澡的时候一直有肥皂。于是两人因为到底有没有肥皂而闹僵了。丈夫先是搬出去住了三个月,后来回到家也是住书房,两个人不说话。最后还是丈夫妥协,说他错了,是有肥皂,这才化解了一场为期四个多月的冷战。看到这段时,有点想笑,女人的心思男人永远不懂!她生气的不是到底有没有肥皂,而是男人对她的态度。如若不是丈夫妥协,费尔明娜一定不会认输。因为在他们冷战的过程中,会把他对她的不好的细节一点点放大,然后慢慢把自己说服,就全部都是他的错!这就是所有女人都会做的事,本来就是一点点小事,放大放大再放大。乌尔比诺死后,阿里萨第一时间赶到了费尔明娜的身边,帮她偷偷地处理葬礼中的繁琐事务。阿里萨等这一刻等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他一直爱着费尔明娜,终生未娶。而当阿里萨在这五十多年后第一次跟费尔明娜正面接触时,阿里萨向她表明了自己的心意一直未变,费尔明娜说了:“你滚!”接着故事便回到了他们初遇时的情形。我不知道是什么力量让阿里萨为她等待了五十多年,我也无法理解这种单相思的爱恋。这部被誉为“人类史上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究竟有何魔力让它的印刷量超过了《百年孤独》的150倍,暂时还没感受到。只看到了年轻的阿里萨对费尔明娜一见钟情,对她炽热的爱无法自拔,很明显,费尔明娜对他并没有如此,或许只是被爱情本身所迷惑,并不是阿里萨本人。有人说,世界上有两种悲剧,一种是得不到我们所爱的人,一种是得到了我们所爱的人。过于偏激的说法,我不赞同,这是不相信爱情的人的辩词。

    2019年1月21日,乱翻书打卡第128天,《霍乱时期的爱情》101——238页。这部被誉为“人类史上最伟大的爱情小说”,我认为应该称之为“人类史上最无耻的爱情小说。”不,不能用“爱情”俩字,赎渎了这两个字的圣洁。说得倒是好听,阿里萨等了费尔明娜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怎么等的呢?那就是不停地和不同的女人交欢,猎艳从来不找妓女,说是妓女只是身体上的满足,不付钱的才是为了爱。在“等待”的这些年中,他有过六百二十二条较长恋情的记录,写了二十五个本子。这些,还不包括那无数次的短暂艳遇。呵,他就是用这种方法排解所谓的对费尔明娜的思念之情,真是恬不知耻!真替费尔明娜庆幸,当初那么理智地那么干脆地跟他分手,嫁给了乌尔比诺医生。来看看两人的对比照:阿里萨,他的气质就像一条挨了打的狗,衣着则像落难的犹太教主,那副一本正经的样子根本不会让任何人动心。他很丑,而且可怜兮兮的。再来看看乌尔比诺的出场:他那高高的缎子礼帽,他的锦缎背心,他的文质彬彬和他双眸的柔情,还有他出现时的威严。他一只脚站在地上,一只脚放在马车的脚踏板上,像童话般出现在眼前……这明明就是白马王子和穷屌丝的鲜明对比么!即使乌尔比诺不出现,高贵的费尔明娜也是接受不了这么个只会写诗的穷酸屌丝!他们维持四年多的通信,不过是把阿里萨过度虚幻化了,把所有的柔情都寄托在被自己虚幻后的完美情人身上,所以,当他两年多后再次见到他时,根本没有办法接受,直接拒绝了他:到此为止吧,可怜的人!这海市蜃楼般的恋情正如现在的网友见面一样,也或者跟以前的笔友见面般,不见真人,各种柔情寄予文字当中,见了面,大失所望,只想快点逃走。费尔明娜爱上的并不是阿里萨,爱上的只是文字中柔情万种的他。阿里萨是邪恶的,在他得知费尔明娜要结婚时,他甚至诅咒她会被雷劈死;阿里萨是无知的,他想着发财,居然去海底找宝藏,像傻子般被人骗;阿尔比萨是无耻的,他上了无数女人的床,还厚颜无耻地说被费尔明娜的爱折磨着……所谓的爱,恐怕就是没有得到过想要占有的欲望吧?如果他找的都是妓女,用金钱来解决他的身体需要,我倒也能勉强理解,他呢,找了无数个寡妇,了解形形色色的寡妇,来想象乌尔比克死后,变成寡妇的费尔明娜是什么样的心理?简直就是变态!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都是谬论!

    2019年1月22日,乱翻书打卡第129天,《霍乱时期的爱情》239——307页。阿里萨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养鸽女,这个从不露面的情人,这个对爱情极其吝啬的人如饥似渴地爱上了养鸽女,并毫不谨慎地一件又一件地送出礼物。六个月后,终于没有抵住诱惑,在一次私会后,在养鸽女的肚子上写了字,忘记擦去,被她丈夫看见,一刀割断了她的喉咙。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扮演着被世人瞩目又被世人羡慕的模范夫妻,实际上也是危机重重。那么宠爱妻子的乌尔比诺居然也会爱上别的女人,虽然他的罪恶感一次比一比重,虽然每次都小心翼翼,还是被敏感的费尔明娜灵敏的鼻子闻出来,自己老实交代了。费尔明娜在一个漆黑的夜晚,蒙着黑纱离开了家,这一走就是两年多,外面传言她得了不治之症,送出去治病,实际上是在跟丈夫怄气。爱情也阻挡不了岁月的无情,转眼他们都已经五十多岁了,被丈夫搀扶着的费尔明娜也开始步履蹒跚,阿里萨仍旧不断地和不同女人勾搭,甚至于在不关门的办公室里。他们只有从对方的外貌变化中才能惊醒地想到自己老了,却从来没有意识到皱纹已经爬满了他们的额头。秃顶,假牙,阿里萨不得不接受时间送给他的这些礼物,但他也越来越担心自己会死在费尔明娜的前年,无法达到他终其一生所要达到的目标。“世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了”,我觉得世上没有比爱更让人费解的事情了。就因为费尔明娜在餐厅的镜子里出现过,阿里萨想尽办法把那面镜子买回家,这是一种怎样的执着?让我作为旁观者都有点感动。费尔明娜辜负了阿里萨,阿里萨也伤了几百个姑娘的心,所有的美好,大概都源自于没得到。

    2019年1月23日,乱翻书打卡第130天,今年读完的第六本书,《霍乱时期的爱情》308——401完结。随着阿里萨的“一生一世”,在心潮澎湃中合上了此书。两个接近八十岁的老人,坚定地握起了彼此的手,远离了喧嚣的城市,远离世俗的眼神,永远地漂泊在海上。这一刻,我仿佛忘记了阿里萨曾经做过的那些不耻的事情,不得不佩服他此生的坚持:他吃了很多苦,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就是为了配得上费尔明娜;他努力保持着自己的好身段,就是为了和费尔明娜在一起时,自己能够显得年轻一些;莱昂十二叔劝他结婚时,他难过得要窒息,他宁愿死,也不愿意有负于费尔明娜;甚至于他和很多女人交欢,也是为了防止将来和费尔明娜在一起时失去爱的能力……看似荒诞无耻的理由,在最后一刻都变得那么神圣。当他有重新追求费尔明娜权利的时候,他是那么的不顾一切,孤注一掷;当他真的可以拥有费尔明娜时,他感觉拥有了全世界,就让我们这么漂泊在海上一生一世!我看到的明明是两位爬满一脸褶子的迟暮的老人,感受到的却是拥有无限爱意的超越年轻人的激情!是爱情重新点燃了他们的生命,哪怕他们看到日出的日子都屈指可数,但每一天都值得庆祝。情不自禁地默默祝福:让他们可以活得久一点,再久一点!看过很多人为很多事情坚持过,但第一次看到一个人对爱情如此坚持。这种坚持让人觉得可怕,却又不得不让人佩服。很明确自己的人生目标,一生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与此事有关,为了此目标,等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这样一个可怕的数字,耗尽了他的一生。看到最后有点惭愧,我明确自己此生的目标吗?我为什么事情可以如此坚持这么多年过吗?哪怕终其一生,也从不后悔?这种坚定是我最缺乏的。老人蹒跚的步伐,佝偻的背影,丝毫不影响我对爱情的憧憬,看得人心里暖暖的,忍不住想起《手心里的温柔》里的歌词:

爱到什么时候

要爱到天长地久

两个相爱的人

一直到迟暮时候

我牵着你的手

我牵着你到白头

牵到地老天荒

看手心里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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