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增疫情病例都住在哪里

武汉新增疫情病例都住在哪里,第1张

11月16日0—24时,武汉市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7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输入性确诊病例和4例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

确诊病例1:系外地返汉人员,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居住于经开区中冶枫树湾A3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1:居住于东西湖区三店中路海景北区406-409栋门面,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居住于东西湖区先锋苑9栋,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居住于江汉区燕马新村5栋168号门面,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居住于江汉区花样年华小区,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居住于江汉区新龙和苑1栋,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居住于江岸区紫荆花园1期9栋,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7-9:居住于_口区长丰城H4区4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0:居住于_口区天声巷48号,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1:居住于_口区安定巷49号,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2-14:居住于武昌区武南三村4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5:居住于武昌区武南三村52号,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6:居住于武昌区中山路683号3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7-18:居住于洪山区厂前自建二村8号,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9:居住于洪山区杨春湖何家湾34号,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0:居住于洪山区虎泉街99号教师小区17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1:居住于洪山区自建社区何家湾98号,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2-24:居住于汉阳区龙阳熙苑9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5:居住于汉阳区汉沙社区A座1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6:居住于汉阳区佳兆业滨江壹号6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7:居住于汉阳区汉阳惠民苑二期26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8:居住于江岸区劳动街6号,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9:居住于江岸区紫荆花园1期9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0:居住于江岸区三阳村2号B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1:居住于江夏区栗庙新村F区200号,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2:居住于江夏区远洋庄园15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3:居住于蔡甸区沁园铭城7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4:居住于东湖高新区锦绣良缘A5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5:居住于东西湖区万丰丰泽园13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6:居住于东西湖区黄狮海岸2期418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7:居住于江汉区北湖街人德里73号,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8:居住于_口区长丰大道天顺园432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9:居住于洪山区保利中央公馆四期21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0:居住于洪山区何家湾43号,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1:居住于洪山区友谊大道付家湾,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2:居住于汉阳区西大街7号,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3-45:居住于汉阳区正荣府3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6:居住于汉阳区墨水湖路65号,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7-48:居住于汉阳区王家湾欧景园15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9:居住于汉阳区墨水湖北路十里新城8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0:居住于武昌区秦园居14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1:居住于武昌区涂家沟33号,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2:居住于武昌区涂家沟64号,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3:居住于武昌区涂家沟内自建平房,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4:居住于武昌区千家鑫苑3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5:居住于武昌区武南三村563号私房,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6:居住于江夏区水墨江郡17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7:居住于江夏区金龙大街金口街道金澜湾6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8:居住于江夏区银河湾御景苑23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9:居住于江汉区燕马新村185号御庭园,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0:居住于江汉区燕马新村109号,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1:居住于江汉区阳光花园9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2-63:居住于新洲区邱桥村六组,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4:居住于新洲区文昌大道249号,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5:居住于新洲区古城大道16号,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6:居住于新洲区熊园村3组9号,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7:居住于新洲区双拥路104号,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8:居住于新洲区阜财里98号,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9:居住于新洲区保利圆梦城六区3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70:居住于新洲区保利圆梦城三区17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71:居住于东西湖区走马岭街道东吴大道535号附近,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72:系外地返汉人员,居住于东湖高新区关南社区四期6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73:系外地返汉人员,居住于汉阳区芳草苑小区9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74:系外地返汉人员,居住于东西湖区熙龙湾1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75:系外地返汉人员,居住于东西湖区团结村210号旅馆,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上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已排查管控,重点区域已开展环境核酸检测,相应区域已落实消毒、封控等措施。

12月4日0—24时,武汉市新增11例本土确诊病例、24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和3例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8例为社会面筛查发现,其中江夏区1例。

新增新冠肺炎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44例。其中无症状感染者1-8在社会面筛查中发现,无症状感染者9-194在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无症状感染者195-201在居家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无症状感染者202-244在集中隔离管控中发现,遂即转运至定点医院。其中部分居住于江夏区:

无症状感染者1:居住于江夏区庙山开发区美菜网公司。

无症状感染者9:于江夏区南郑店高速口落地检检出。

无症状感染者10-11:于江夏区龚家铺四环线高速路口落地检检出。

无症状感染者12-14:于江夏区安山高速路口落地检检出。

无症状感染者15-16:居住于江夏区藏龙大道特一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17:居住于江夏区栗庙路5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18:居住于江夏区阳光一百63栋。

无症状感染者19:居住于江夏区栗庙新村。

无症状感染者20:居住于江夏区龙苑澜岸41栋。

无症状感染者21:居住于江夏区东港街47号。

无症状感染者22:居住于江夏区滨湖1号1栋。

无症状感染者23:居住于江夏区中百生鲜物流园宿舍。

无症状感染者24:居住于江夏区丰泽星都汇B6栋。

无症状感染者25:居住于江夏区育龙湾3栋。

无症状感染者26:居住于江夏区庙山社区3区11号。

无症状感染者27:居住于江夏区武汉云杉世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宿舍。

无症状感染者28:居住于江夏区铁锦村郭家老屋32号。

无症状感染者29:居住于江夏区金水闸钓鱼嘴159号。

无症状感染者30:居住于江夏区怡景江南小区2栋。

无症状感染者31:居住于江夏区龙山官邸小区2栋。

无症状感染者32:居住于江夏区乌龙泉建设村。

无症状感染者33:居住于江夏区纸坊大街709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34:居住于江夏区沿湖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35:居住于江夏区藏龙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36:居住于江夏区育才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37:居住于江夏区界镇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38-40:居住于江夏区凤凰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41:居住于江夏区花山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42:居住于江夏区美加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43:居住于江夏区金龙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44:居住于江夏区长咀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45:居住于江夏区十字岭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46:居住于江夏区古驿道85号。

无症状感染者47:居住于江夏区向阳社区青年城。

无症状感染者48-50:居住于江夏区花山郡小区。

无症状感染者51-53:居住于江夏区庙山村。

无症状感染者54:居住于江夏区梅南山居。

无症状感染者55-56:居住于江夏区五里锦绣小区一期4栋。

无症状感染者57:居住于江夏区界北路56号。

无症状感染者58:居住于江夏区纸坊街道育才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59:居住于江夏区纸坊街道林场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60:居住于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

无症状感染者61-65:居住于江夏区经济开发区藏龙岛。

12月4日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江夏区活动轨迹经与此前已通报的活动点位比对、去重,新增点位为:

11月30日:

江夏区:藏龙星天地7栋、海伦广场B栋、天纵水晶郦都5栋、滨湖壹号1号楼、万科保利联投理想星光3栋、金城一号5栋、宜家龙臣11栋、保利清能西海岸G2栋;

12月1日:

江夏区:藏龙星天地7栋、阳光100大湖第小区63栋、海伦广场B栋、天纵水晶郦都5栋、滨湖壹号1号楼、万科保利联投理想星光3栋、金城一号5栋、宜家龙臣11栋、保利清能西海岸G2栋;

12月2日:

江夏区:海伦广场B栋、天纵水晶郦都5栋、滨湖壹号1号楼、万科保利联投理想星光3栋、金城一号5栋、宜家龙臣11栋。

11月28日武汉汉阳哪些小区有疫情?

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11月28日0—24时,武汉市新增26例本土确诊病例、33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和5例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涉及到汉阳区,情况如下:

确诊病例23:居住于汉阳纽宾凯公园里1栋。

确诊病例24:居住于汉阳区保利庭瑞阅江台K12-3栋。

确诊病例25:居住于汉阳区永丰街中央生活区1期2栋。

无症状感染者19:居住于汉阳区永安堂112号。

无症状感染者20:居住于汉阳区兆麟锦桦豪庭4栋。

无症状感染者109:居住于汉阳区墨水湖路53号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110:居住于汉阳区金地澜菲溪岸24栋。

无症状感染者111:居住于汉阳区五里新村24号6栋。

无症状感染者112:居住于汉阳区金桥港湾5栋。

无症状感染者113:居住于汉阳区墨水湖路53号附近工地。

无症状感染者114:居住于汉阳区墨水湖小区8栋。

无症状感染者115:居住于汉阳区钰龙旭辉半岛一期2栋。

无症状感染者116:居住于汉阳区汉商银座A栋。

无症状感染者117:居住于汉阳区江博社区210栋。

无症状感染者118:居住于汉阳区鹦鹉名邸8栋。

无症状感染者119:居住于汉阳区墨水湖路64号宿舍。

无症状感染者120:居住于汉阳区人信汇3号楼。

无症状感染者121:居住于汉阳区顶_广场B座。

无症状感染者122:居住于汉阳区祥隆盛世广场2栋。

无症状感染者123:居住于汉阳区龙江村127号。

无症状感染者124:居住于汉阳区五瑞里龙江村129号。

无症状感染者125:居住于汉阳区丽湖花园2栋。

无症状感染者126:居住于汉阳区世纪星城。

无症状感染者127:居住于汉阳区罗七人家。

无症状感染者128:居住于汉阳区御水华城21栋。

无症状感染者129:居住于汉阳区开来都市丰景1栋。

无症状感染者130:居住于汉阳区王家湾中央生活区1期2栋。

无症状感染者131:居住于汉阳区紫荆嘉苑1栋。

无症状感染者132:居住于汉阳区远洋东方境2号地块1单元。

无症状感染者133:居住于汉阳区汉博佳园331栋。

无症状感染者134:居住于汉阳区十里景秀2期5栋。

无症状感染者135:居住于汉阳区江欣苑105栋。

无症状感染者136:居住于汉阳区邓甲新城A区1栋。

10月30日,包河区在隔离筛查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如下:

感染者1:胡某某,现住广福花园小区,在隔离筛查时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感染者2:聂某某,现住长临河镇临湖北苑小区,在隔离筛查时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0月30日,肥西县在重点人群筛查和隔离筛查中各发现1例新冠病毒感染者。肥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如下:

感染者1:张某,现住桃花镇原树提香小区,在隔离筛查时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0月27日-28日:安医附院高新分院,金宇天地城,原树提香。

10月29日:安医附院高新分院,老岳板面馆,翡翠路发到家超市。

10月30日:隔离观察。

感染者2:周某某,现住上派镇金宇天地城小区,在重点人群筛查时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0月27日-30日:上派镇桥北菜市场,金宇天地城。

10月30日,庐阳区在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感染者。庐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如下:

感染者:刘某某,现住合景庐月湾小区,在重点人群筛查时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0月27日:合景庐月湾,永辉超市。

10月28日:四河社区核酸采样点,金世尊大闸蟹濉溪路店,肥西路合家福,合景庐月湾。

10月29日-30日:合景庐月湾,四河社区核酸采样点。

已对上述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和隔离管控,并严格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请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从中高风险区或途经中高风险区来肥人员,要主动拨打0551-12345或向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行程、拒不报备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危害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请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进入住宅小区、集贸市场、购物场所、宾馆酒店和小旅馆、出租房、网约房、洗浴场所、民宿等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时,请主动扫“两码”、出具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工作人员应严格查验。

对不落实防控要求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请有发热症状的患者居家拨打12345热线电话,我们的社区疫防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上门送药、采样、转诊服务。

雨花区检出4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目前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1:住黎托街道花桥小区周记夜宵门店;

感染者2:住雨花亭街道叠彩兰亭B3栋;

感染者3:11月27日自外省来长;

感染者4:11月27日自外省返长,住东山街道湘北家庭旅馆。

目前,上述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均已排查管控,重点区域已开展环境核酸检测,相应区域已落实消毒、封控等措施。

上述感染者在长沙市的活动风险点位为:

11月25日

雨花区:黎托街道花桥小区周记夜宵、长沙市中心医院、雨花亭街道叠彩兰亭B3栋、东山街道湘北家庭旅馆、湘北家庭旅馆旁的常德乡里菜饭馆;

天心区:锦绣中环大厦。

11月26日

雨花区:黎托街道花桥小区周记夜宵、雨花亭街道树木岭生鲜便民点、雨花亭街道叠彩兰亭B3栋和115号菜鸟驿站、洞井街道岳泰理想城小区3栋、东山街道湘北家庭旅馆;

芙蓉区:长沙IFS国金中心、Apple授权经销商、果呀呀黄兴铜像店、手机贴膜邹红丹店;

11月27日

雨花区:黎托街道花桥小区周记夜宵、雨花亭街道叠彩兰亭B3栋、黎托街道大桥三区;

天心区:湘之恋公寓酒店。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长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长防疫要求。外省入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长即检”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长,在第一入长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前三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第5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外省入长人员抵湘后不满5天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餐饮服务、购物中心、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酒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重庆、广东、河北、河南、湖北、新疆、西藏、内蒙古、甘肃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长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11月28日通报雨花区检出4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7550222.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9-06
下一篇2023-09-06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