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遗产继承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前夫的孩子是有权获得遗产的。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少分,个人财产的按份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你好,在法定继承情形下,是有权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他们离婚前各自生的孩子仍有继承男方遗产的权利。关于继承的份额方面,在法定继承状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以下情况下可以不均等: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第1130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我感觉是经得起考验的,作为妈妈,能够让五岁的你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孩子这种反向教育是可以的
妈妈假装逃单,5岁儿子坚决让付钱。其实这是一种“反向教育”。“反向教育”在现在90后父母中尤为盛行,通过这种教育方式让孩子知道什么是正确的。
文中的妈妈出发点是好的,不过反向教育也要注意界限,孩子年龄尚小、学识较浅、分辨能力较弱的情况,如果知晓妈妈考验他,是否会存在被妈妈和老板利用和欺骗的感觉,还是要顾及孩子的小心灵的。我们假设如果考验的结果是,这个小孩选择了和妈妈一起逃单,而不是坚持付钱呢?所以,“反向教育”不是让孩子不敢冒险,而是让孩子知道风险。
“反向教育”提倡当孩子执意要做不合理的事情时,便让他们去做,既不责骂,也不讲道理,更不阻拦,让孩子切身体验到自己承担后果的感觉,然后自然而然地去做正确的事情。这种教育方式有利于培养孩子自主学习、自主成长的观念和意识,让孩子更好地独立。家长在教育子女的同时切记要注意方式方法,孩子尚小,考验他们实属不应该。尽管很多家长表示“反向教育”有时候非常奏效,但它也并非万能的。孩子之间存在个体差异,这种教育方式并不意味着它适合任何孩子,家长也要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做出适当的调整,正确地引导和陪伴孩子,才能给孩子更好的未来。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女儿该和儿子争家产。因为民法典规定男性和女性具有同等继承遗产的权利,所以女儿和儿子可以争家产,有要求平分家产的权利。《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也就是说,如果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和父母一起生活,分配遗产时,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可以多分。《民法典》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也就是说,不管是儿子或者女儿有能力赡养父母,但不尽赡养义务,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如果女儿或者儿子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该予以照顾。比如说,如果女儿身体残疾无法劳动,家庭困难,即便已经佳人,在分遗产时,也应该对这个女儿照顾。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王庆志拒绝父母让他结婚的建议,却着急在城里面买房,王庆志的想法是:1、保证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保护自己的利益。2、借买房争取家产。3、提高自己在女友父母面前的优势。
一、王庆志想保护自己的利益
王庆志本身农村出身,其性格继承了王家父母的自私、势力,是一个典型的利己主义者,尤其对于经济有很强的执念,因此即使和女朋友恋爱多年依然没有婚后买房子的打算,高学历的王庆志知道先结婚后买房,房子就会属于婚后财产,一旦离婚自己会有很大的损失,尤其是女朋友的父母对于农村出身的王庆志并不满意,因此王庆志更不愿意冒风险先和女友结婚,因此决定婚前买房也是为了避免以后经济方面的争议。
二、王庆志借买房分割家中财产
王庆志是家中唯一一个大学生,而且工作非常优秀,因此剧中王庆志说自己工作没有攒下钱是不符合常理的,唯一的缘由就是王庆志害怕哥哥、妹妹来向自己提要求,当王庆来夫妻到城里面打工的时候王庆志对哥哥嫂子也非常的冷漠,因为王庆志知道自己的哥嫂没钱、父母没钱,但是得知秀玉为王家争取到赔偿款后,王庆志一反常态带着女朋友回了老家,并且引导父母催婚,顺势提出了买房的事情,利用买房成功霸占了秀玉的赔偿款。
三、王庆志买房也是为了提高自己的优势
王庆志女朋友的父母对于农民存在一定的歧视,因此一直反对女儿的恋爱关系,王庆志也明白女朋友父母的担心,因此也想通过买房转变长辈的固有看法,打消长辈心中的担忧和疑虑,即使和女朋友没有结婚,在城里有房也会给自己择偶增加优势。
你好。一般情况下是规避不了的。因为私生子在法律上被称为“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权利。在遗产继承的范围、顺序、份额、以及分配原则等继承问题上,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没有任何差别。如果老公去世,那么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都可以继承老公的遗产。另外,如果非婚生子女没有成年,还可能涉及到抚养费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所以一些必要的费用无法规避,但你可以保护好自己的财产,不要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而把自己的个人财产用于抚养老公的非婚生子。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71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1127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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