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长丰县在管控人员筛查中发现11例新冠病毒感染者

11月26日长丰县在管控人员筛查中发现11例新冠病毒感染者,第1张

11月26日,长丰县在管控人员筛查中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长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如下:

感染者1:姚某,现住岗集镇金湖花园小区,在管控人员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感染者活动轨迹主要风险点位为:

11月24日:金湖花园,金岗花园,好客隆超市。

11月25日-26日:隔离管控。

感染者2:项某某,现住北城中环城小区,在管控人员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感染者活动轨迹主要风险点位为:

11月24日:老乡鸡,北城中环城。

11月25日-26日:隔离管控。

感染者3:樊某某,现住罗塘乡樊祠村,在管控人员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1月24日-26日:隔离管控。

感染者4:李某,现住水湖镇益民苑小区,在管控人员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1月24日-26日:隔离管控。

感染者5:李某某,现住水湖镇李圩村,在管控人员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1月24日-26日:隔离管控。

感染者6:俞某某,现住水湖镇荣锦一号小区,在管控人员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1月24日-26日:隔离管控。

感染者7:邱某某,现住水湖镇李集村,在管控人员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1月24日-26日:隔离管控。

感染者8:王某某,现住水湖镇锦湖家园小区,在管控人员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1月24日-26日:隔离管控。

感染者9:阮某某,现住水湖镇悦湖别院小区,在管控人员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1月24日-26日:隔离管控。

感染者10:邓某某,现住水湖镇丰岩御景天成小区,在管控人员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1月24日-26日:隔离管控。

感染者11:魏某,现住水湖镇华展中央花园小区,在管控人员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1月24日-26日:隔离管控。

原阳县关于公布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3月6日,接新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推送2例海南三亚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1例山西晋城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以上密接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3名密切接触者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接1,王某某:

2月27日11时10分在海南三亚乘坐南航CZ6429次航班,于15时到郑州市新郑机场,由同事自驾车接回原阳,于16时30分到达家中,未再外出。

2月28日14时到原阳县中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样本采集;17时30分下班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1日在单位上班。

3月2日8时44分到原阳县中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后,送孙子到原阳县皇冠幼儿园,随后到单位上班。

3月3日9时自驾车到原阳县第二小学,11时30分返回家中用午餐。

3月4日14时20分自驾车到安阳学院,14时40分返回单位上班,17时30分与朋友自驾车到新乡天之方酒专卖店,20时20分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5日10时自鑫源花园步行到原阳县体育广场,11时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6日8时45分,到原阳县中医院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14时县人民医院救护车转运至集中医学隔离点。

密接2,王某某:

2月27日11时10分在海南三亚乘坐南航CZ6429次航班,于15时到郑州市新郑机场,由同事自驾车接回原阳,于16时30分到达家中,未再外出。

2月28日14时到卫辉市教体局办事,17时返回原阳家中,未再外出。

3月1日13时左右到齐街镇卫生院看病。下午回单位上班。

3月2日在单位工作,下班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3月3日12时同家人在上宅西边广顺兴餐厅就餐,就餐约1个小时。下午下班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3月4日8时30分自驾送女儿到新乡高铁东站,于10时30分返回单位上班,中午在单位就餐,下午正常上班,下班后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3月5日6时左右到篮途篮球场打篮球,于7时20分左右结束,到人民路和惠民街交叉口东南边逍遥镇胡辣汤吃早餐,就餐时间20分钟;早餐后到单位上班,下班后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3月6日6时左右到篮途篮球场打篮球,于7时20分左右结束,到人民路和惠民街交叉口东南边逍遥镇胡辣汤吃早餐,就餐时间20分钟;10时自驾到新乡,途中11时54分接市疾控中心电话后原路返回家中。14时县人民医院救护车转运至集中医学隔离点。

密接3,邢某某:

3月4日22时45分在上海浦东乘坐上海航空FM9565次航班。

3月5日凌晨0时55分到达新郑机场后,由家人自驾车接机,出机场在郑州航空港区张庄附近路边烧烤店用餐。

凌晨2时20分用餐结束后由本人自己驾车回家,3时14分路过新107官渡黄河大桥收费站,3时40分回到家中休息。

下午13时30分驾车到原阳县中医院给儿子看病,15时40分从中医院返回家中,途经太平镇好又多购物广场购买生活用品,又到太平镇黄庄加油站自动洗车,洗车结束后又到附近的太平镇黄庄村曹医生诊所为儿子看病,17时就诊结束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6日在本村未外出。

3月7日凌晨2时10分,县人民医院救护车转运至集中医学隔离点。

原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与以上密接人员同时段、同车次、同地点有交集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村或乡镇、县疫情防控部门报告,自觉主动做核酸检测,并主动配合管控措施。

希望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线。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指挥部值班电话:0373-7586521

原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永春县公布四名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

2022年3月20日,我县发现4名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现将病例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病例1:女,47岁,居住在石鼓镇大卿村,经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3日,14:30-17:00到德化县浔中镇土坂村;

14日,在石鼓镇大卿村参加葬礼;

15-16日,在石鼓镇大卿村;

17日,15:30到石鼓镇永吉综艺仓库;

18-19日,在石鼓镇大卿村。

病例2:女,47岁,居住在五里街镇梅峰小区。

13日,15:25-17:00在桃城镇南星社区游玩。

14-19日,均在石鼓镇大卿村和五里街新美艺蛋糕店。

病例3:女,46岁,住五里街镇二轻综合楼。

13-19日,均在石鼓镇大卿村、真武路4号,无其他外出。

病例4:男,47岁,系病例1配偶,在密接筛查中发现,经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3-14日,活动轨迹与病例1同;

15-19日,在石鼓镇大卿村。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上述病例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单位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不要外出,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流调、核酸采样,按要求落实健康监测措施。对隐瞒不报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95-23882825。

永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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