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审美情感?

什么是审美情感?,第1张

审美情感以日常情感为基础,审美情感要求于对象的,已不单纯是个人主观需要的满足,而是审美需要、审美理想的满足,所以是最高级的情感类型。

审美情感作为一种精神的愉悦,有别于单纯的生理快感。日常情感和生理快感的区别并不太严格,生理需要的满足,情欲的满足所产生的快感通常并不排除在日常情感之外。

审美情感比日常情感往往包含着更丰富、更加深刻的社会内容。

审美情感来自主体对自身本质的直观,它已经从直观的、狭隘的个人功利升华出来,蕴涵对社会功利的把握。

因此,它不仅在色调上比日常情感更丰富,而且在内容上比日常情感更充实、更深刻。所以,真正的审美情感的获得,能够丰富人的精神生活,净化人的心灵,激发对情感美的追求。

审美情感由于超越了狭隘的个人功利,所以有着寓热于冷的情感再体验的特点,不象日常情感那样锋铓外露。就好比诗人,感情正烈的时候创作诗词,会将美诗毁掉。

审美是指人们对美的对象进行观赏时所产生的一种心理活动;

美感则是人们在审美活动中,由美的对象所引起的一种美的享受,是精神得到某种满足和感受的情感。

审美的特点

1、直觉性:审美直觉是对审美对象的整体把握,对美的形态的直接感知,包含三层含义,一是指审美感受的直接性、直观性,即整个审美过程是在直接的感知中进行的,是形象的具体的;二是在审美中对审美对象从全局整体上而不是支离破碎地感知;三是指审美感官愉快,在艺术美的欣赏中,美感产生的过程就是审美意象再造的过程。

2、情感性:审美情感是人对客观存在的美的体验和态度,包括人的理性、生理因素与人类发展所积淀的普遍因素。审美情感是构成审美特点之一,以审美认识判断为基础,也是美感与快感的主要区别之一。审美情感是一种精神的愉悦,不是物质情欲的发泄而是人的一种高级的情感活动。

3、愉悦性:审美愉悦表现于对狭隘功利性的超越和对于生命力的追求,来源于对人的本质力量的肯定。审美是一种喜悦和愉快的感情,这种愉悦感来自身心与能力的和谐运动,令人感到一种恰然恬然,轻柔流畅,左右逢源,游刃有余的自由。审美愉悦性没有物质的功利性,却有精神的功利性,它表现了对狭隘功利性的超越和对于生命力的追求。

中国人的审美有四个层次,呈金字塔状,从上到下分别为艳俗、含蓄、矫情、病态。(马末都说)

审美观具有时代性、民族性、人类共同性,在阶级社会具有阶级性。

审美意识是主体对客观感性形象的美学属性的能动反映。包括人的审美感觉、情趣、经验、观点和理想等。

人的审美意识首先起源于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过程中。自然物的色彩和形象特征如清澈、秀丽、壮观、优雅、净洁等,使人在作用过程中得到美的感受。

审美意识与社会实践发展的水平有关,并受社会制约,但同时具有人的个性特征。在当代,审美意识和环境意识的相互渗透作用更加强化。

中国古人对待自然有两种不同的审美观,分别是一种是刚性美,一种是柔性美。

自人类产生之日起,便与自然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随着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提高,对自然的认识形成了不同的发展阶段,产生了不同的观点。

总的来说,中国古人对于自然的审美观念大体可分为神化说、致用说、比德说、畅神说等几个基本发展阶段。所谓神化说是从人与自然的疏离关系着眼,自然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对于人而言,自然便是神明、神灵。因为在原始初民的眼中,外在的自然界是神秘莫测的。

他们对其中所发生的各种现象,如日月运行,风雨雷电,季节交替,洪水泛滥,野兽肆虐等产生了无数的疑问。由于生产力低下,他们不可能做出正确的解释,只能凭借感性与质朴的思维方式把握自然界。

另外,初民由于梦的启示,产生了灵魂观念:人在梦中四处行走,醒来却仍在原处,由此,初民猜测在肉体之外,还有可以四处漫游的灵魂。初民将这种灵魂观念扩而大之,便认为自然万物也都有灵魂存在。这便是万物有灵的意识。自然界中的一切,都像人类一样有意志、思想和情感,各种自然现象背后存在着超自然的伟力主宰着一切,这就是神。

初民按照人类自身的形象构思出各式各样的神,并认为神的各种行为造成了自然及自然现象。这种神化的自然观在现存的神话中还可见其端倪。

问题:

什么是审美?

想问下审美好不好呢?怎么样呢?

回答:

一句话概述,

审美

一种对美丑所给予的评价态度。

通常指在主客观的情境中,对事物或艺术品的美的一种领会。

简述,说明。

审美是人类理解世界的一种特殊形式,指人与世界(社会和自然)形成一种无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关系状态。审美是在理智与情感、主观与客观上认识、理解、感知和评判世界上的存在。审美也就是有“审”有“美”,在这个词组中,“审”作为一个动词,它表示一定有人在“审”,有主体介入;同时,也一定有可供人审的“美”,即审美客体或对象。审美现象是以人与世界的审美关系为基础的,是审美关系中的现象。

另外,

审美是一种肯定式的、交流性的、以愉悦为目的的感知世界的方式。审美是通过全部感性能力对对象进行感知、直观,并以生命体验为基础,通过交感反思获得反思愉悦的过程。

审美是一种肯定式的、交流性的、以愉悦为目的的感知世界的方式。审美是通过全部感性能力对对象进行感知、直观,并以生命体验为基础,通过交感反思获得反思愉悦的过程。

批评不是审美,否定不是审美。当我们说“请欣赏一个对象”,或者说“请对一个对象进行审美”时,我们想要说的是,请寻找对象中令你喜悦、令你赞叹、令你认同的地方,即以肯定的眼光来看待世界。这不仅仅是你的喜好与趣味的表达,而且是,你以自己的方式,肯定了对象的某些性质或某种状态。你的肯定,是你的宽容、超越与乐观的表现。在这个肯定之眼的直观之下,“邋遢”会成为“放旷”,“简陋”会成为“拙朴”,“偶得”会成为“自然”……。 审美首先是一种态度,它代表着宽容、理解、鼓励与爱。审美不能代替批评,正如批评也不能代替审美,以审美的态度看待世界与其它方式的根本差异就在于它是肯定性的。

强调审美是对对象的肯定性的感知,并不是要混淆是非,而是说,除了不断地区分是非之外,我们还需要一种肯定与宽容他者与他物的姿态,这种姿态可以把我们从无处不在的真假判断、是非判断与价值判断中解放出来,让我们的善良与宽容成为我们观看对象的前提。审美不是为了区分美丑,而是在对象处寻求你认为值得肯定和令人愉悦的地方,即便找不到,也不意味着对对象的否定。

“审美”这种人类行为既具有“人文性”,也具有“社会性”。从人文性的角度来说,审美是人类进行交流的手段之一,是人类进行精神的陶冶与提升的手段之一,它是教化与熏陶的手段,也是教化与熏陶的结果。

审美不但是对情感与精神的引领,还是对感觉的熏陶与塑造

艺术创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审美创造活动,在艺术体验、艺术构思和艺术表现的每一个阶段中又有着许多复杂的心理因素在同时发生作用。在艺术创作中审美感知、审美想象、联想、审美情感、审美理解等多种心理形式和谐融合,既有意识活动,又有无意识活动,既以形象思维为主,又离不开抽象思维和灵感思维,它们之间常常构成了一种辩证的关系。因此,我们要揭示艺术创作的奥秘,就不能不探讨艺术创作心理中的辩证因素。

  一、艺术创造的心理要素

  艺术创作中创作主体的审美理想和审美趣味对于创作客体艺术性是起决定作用的。而它们又是在大量的审美感受的基础上概括集中而形成的。审美感受是一种由审美对象所引起的复杂的心理活动和心理过程。审美感受的各种心理因素,可以肯定的有感觉、知觉、想象、情感、理解等。这也是艺术创造主体的心理机制。

  (一)审美感知

  感知包括感觉和知觉。

  感觉是指客观事物在人的头脑中的主观映象,是对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审美感觉是人在审美活动中的一种特殊感觉。知觉,则是在感觉的基础上对事物的综合的、整体性的把握,审美知觉的对象不是事物的客观物理属性,而是事物的审美属性。审美感觉和知觉通常是交织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的。《黄河大合唱》的作曲家冼星海寄寓其中的浓烈的民族感情和爱国情绪,是以黄河巨浪般汹涌强烈的主旋律层层展开的,兼以对话、歌词,强化着这一主旋律。一个个乐段、乐章结构本身就蕴含着急风暴雨、巨浪滔天的壮美气势,将某种振奋、猛醒以至怒吼的精神力量,以自我撞击式的对话、泣诉、呼喊、咆哮,把整个乐曲推向高潮。由于乐曲是作曲家怀着强烈的唤醒危亡中的民族精神的感知,使得《黄河大合唱》成为具有倔强生命力的中华民族永恒的澎湃不息的心声。

  我们不难看出,知觉和感觉存在着一定的相同之处:

  它们都是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而在大脑中所产生的对当前事物的反映。只有当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引起它的活动时,才会产生感觉和知觉,一旦客观事物在我们感觉器官所及的范围内消失时,感觉和知觉也就停止了。‘

  同时,知觉与感觉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

  第一,感觉是知觉的基础。客观事物总是由许多个别属性所组成,没有反映事物的个别属性的感觉,反映事物的整体性的知觉就不存在。感觉是一切复杂认识的心理基础,首先是知觉的心理基础。知觉必须以各种形式的感觉为前提,如果没有对各种花的颜色、气味等个别属性的感觉,就不可能形成对花的整体性的知觉。感觉到的事物的个别属性愈丰富、愈精确,对事物的知觉也就愈完整、愈正确。

  第二,感觉往往作为知觉的组成部分而存在。事物的个别属性总是离不开事物的整体属性而存在。人在实际生活中常常是以知觉形式反映事物,感觉只是作为知觉的组成部分而存在于知觉中,很少有孤立的感觉存在。

  第三,知觉是比感觉高一级的心理活动,不是各种感觉的简单相加,而是在感觉基础上意识到感觉的意义,与理解有密切联系。知觉虽然是在感觉的基础上产生的,但是不同于各种感觉因素、个别属性相加之和,知觉的内容与感觉的内容具有质的不同,不是用各种感觉所能取代的。

  知觉与感觉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知觉中,大脑所反映的是事物的整体性和事物之间的关系;而在感觉中,大脑所反映的是事物的个别属性。

  第二,知觉的产生必须通过各种感官的联合行动才能获得,是在多种感觉的基础上产生的;而感觉在客观事物单纯作用于人的某一感觉器官时也能产生。感觉直接产生于感官对客观事物的接触,这是由于感觉是对客观事物个别属性的直接反映,而知觉是对客观事物整体性及其关系的完整反映。也就是说,第一点区别决定了第二点区别。

  审美知觉的特点和作用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审美知觉的整体性及其作用。只有当审美知觉不是零碎的、孤立的,而是构成一个完整性的有机形象时,才能感受对象的美,才能真正地获得美感和审美享受。

  二是审美知觉的选择性及其作用。作用于感官的客观事物是纷繁的、各式各样的,对许多感性事物,人不能同时接受,而必须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有选择地接受少数事物,这样知觉才会鲜明和清晰,才会体现出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这种选择性在审美欣赏中是非常突出的。

  三是审美知觉带有浓郁的情绪和感情色彩。比如人在高兴时感觉月色溶溶、夜静荷香,在人愁苦思乡时却可能感到月色清冷、寂寥惆怅。

  四是审美知觉有统觉作用。统觉是一种感觉唤起另一种感觉的心理现象,是感觉之间相互作用的一种表现。当我们欣赏故宫的建筑美时,不仅通过视觉看到了故宫建筑的外形、色彩搭配,质料等;而且我们通过视觉所看到的故宫建筑结构的宽窄、高低、繁简等有规律的变化以及门窗、廊柱等有规律的排列,唤起了听觉对音乐所产生的韵律感和节奏感。这种视觉和听觉、嗅觉等多种感觉的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的心理现象,就是统觉现象。统觉在审美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它是人们感知事物整体特征和进行审美联想的基础。

  通过审美感知过程,艺术家已经对所要表现的事物有了一个全面初步的认识,这个认识在以后的活动中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审美想象

  1.审美想象的概念

  想象和情感一样,是构成艺术的基本元素。审美想象是在记忆表象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综合加工、创造艺术形象的一种思维方式。它的特征是具体可感性和非逻辑性。想象不是理性的逻辑推理,而是以鲜活的感性形象进行思维。

  审美想象是艺术家从事创造活动以及获得审美经验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它在艺术创造活动中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黑格尔认为最杰出的艺术本领就是想象,别林斯基则把想象看作形象思维的中心。人类劳动与动物本能行为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借助想象产生预期结果的表象。任何劳动过程必然包括想象。可以说,没有想象就没有艺术,它贯穿了艺术生产的全部活动。

  心理学将想象分为再造性想象(知觉想象)和创造性想象两种。再造性想象是根据语言的描述或图形、音响的示意,在头脑中再造出相应的新形象的过程。创造想象则是不依据现成的描述而独立地创造出新形象的过程。

  想象在形成美感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没有想象,人就不能形成审美理想,不能创造出比现实生活中已有的事物更美的现实美和艺术美。一方面,人类总是不断想象更美好的生活理想,才不断创造新的、更美的生活形象;另一方面,艺术作品中的典型环境和典型人物的创造都是艺术家创造性想象的结果。艺术创作中以创造性想象为主,再造性想象只是在参与创造性想象过程中起作用。

  2.审美想象的特征

  第一,审美想象离不开表象记忆。审美想象是在大脑皮层已经形成的旧有的联系系统基础上实现新的综合的,它总是离不开旧有的表象记忆。因为,不论它提供的新形象何等奇特,不管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人首蛇身的女娲、伏羲,还是古希腊神话中的人面狮身的斯芬克斯,都不过是对现实中人、狮、蛇等形象的组合和改造。鲁迅说的好:“天才们无论怎样说大话,归根结底,还是不能凭空创造。描神画鬼,毫无对证,本来可以专靠了神思所谓‘天马行空’似的挥写了,然而他们写出来的,也不过三只眼、长颈子,就是在常见的人体上,增加了眼睛一只,增长了颈子二三尺而已。”鲁迅的话,实际上肯定了审美想象在艺术创作中是离不开表象记忆的。

  第二,审美想象是积极的、能动的和创造性的。对于一个没有想象力的艺术家,再好的素材也无法使之成为艺术作品,失去了想象,就无从创造艺术形象。想象的积极能动性和丰富性直接影响艺术作品的魅力。中国喜剧**之所以拥有较少的观众市场,最大病症就在于缺乏想象力。卓别林的影片的超奇的想象力赢得了一代又一代不同国度和肤色的观众,如《淘金记》、《摩登时代》等优秀作品,其中大量富有想象力的细节为人们所津津乐道。如餐桌上的面包舞、摇晃的小木屋、舞厅里狗绳作腰带、衣服纽扣当螺丝帽等。

  第三,审美想象要符合生活的逻辑和情感的逻辑。情感不仅仅意味着个人意义上的即时性自然情感,更包括经过了深刻体验和长期积淀之后的人类情感。创造主体的思想越深刻,其情感就越是远离偶然性与个别性。在创造性想象的过程中,艺术家面对客体对象,同时又唤起自身的记忆机制,究竟要如何复现和重塑新的形象或意境,主要须由情感的结构模式来决定,亦即要符合情感的逻辑。创造主体无论怎样驰骋想象,也不会违背内在情感本身的模式和结构。情感的柔和与平静,就会与相应平和的物象相联系;情感的壮阔与雄奇,自然会与相应壮美的物象相联系。鉴于表现感情的需要,创造主体可以打破时空的限制,运用象征、变形、夸张等手法,甚至采用抽象的手法来表现。

  3.审美联想

  审美联想是指审美主体由当前所感知的事物引发而想起有关的另一事物的心理活动。想象和联想有着密切的联系。联想往往能激发艺术家的想象,想象与联想也可以相互交叉与融合。

  联想是从对当前事物的感知中回忆起有关的其他事物,是中枢神经中已经形成的暂时联系的恢复;而想象是在头脑中改造记忆中的表象,从而创造新形象的过程,是中枢神经中旧的暂时联系经过重新组合形成的新的暂时联系的过程。因此,联想的结果是记忆形象的再现,而想象的结果是记忆形象经过重新组合而形成新的形象。

  联想具有多种样式,按事物之间相互关系的性质,我们可将它分为以下几种:

  接近联想,指甲、乙两事物在空问或时间上接近,由甲联想及乙,从而引起一定的情绪反应。“睹物思人”、“爱屋及乌”,看到瑞雪想到丰年,“憎恶和尚恨及袈裟”这都是一种因物的联想激起人情绪的变化。在艺术创作中,艺术家虽只直接描写了甲物,却可以借助联想的功能将欣赏者想象的活动引向乙物。“巴东三峡巫峡长,猿鸣三声泪沾裳”是猿声触动了人的哀愁。“风急天高猿啸哀”“两岸猿声啼不住”是人对自然景物的移情。这样的接近联想,是艺术创作中的一种心理活动,在艺术创作中有重要作用。

  类似联想,指甲、乙两事物在某一点上有相似之处,人们感知到甲就联想到乙。类似联想是由事物间的相似性引起的,这种相似不仅限于事物在形状、色彩、质地等形式方面的相似,也包括事物性质、本质方面的相似。艺术创作中的比、兴手法都是以类似联想为基础的。

  对比联想,指甲、乙两件事物具有相对立的性质特征,人们感知到甲时就联想到乙。如杜甫的名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对比联想能够使人们在艺术创作中鲜明、有力而精练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也可使欣赏者更深刻、准确地领会创作意图,与创作者产生极大共鸣。

  关系联想,由感知的事物想到该事物的意义及与其相关联的事物,称为关系联想。如由文具想到钢笔、铅笔、橡皮等具有种属关系的事物;由阴天想到下雨等具有因果关系的事物等等。

  关系联想的审美意义主要表现在:

  第一,使人由审美对象的审美特征的现实意义联系到它的历史意义;

  第二,使人由审美对象的审美特征所产生的结果联想到它产生的原因;

  第三,使人由审美对象的部分审美特征联想到它的整体或全部的审美特征。

  以上这几种联想都是由于感知事物引发起另一事物的心理活动在艺术上的创造。这些联想和事物激发了艺术家的想象而创造了艺术作品。而想象与联想又可以相互交织与融合。联想是想象的方式,而想象又可依靠联想,在艺术创作中两者往往交织在一起,有时分不清是想象还是联想,它们融合在一起为艺术创作创造了丰富的心理因素。

  (三)审美情感

  在艺术创作中,情感作为一种审美心理因素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与作用。强烈的情感体验,正是审美活动区别于科学活动与道德意识活动的一个最为显著的特点。心理学家把人所特有的复杂的社会性情感称为高级情感,并据此划分为道德感、美感、理智感三种。

  1.情感是人对客观现实的一种特殊的心理反映,是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的一种复杂的心理反应,是主体对待客体的一种态度。审美情感则是审美主体对客观审美对象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所作出的一种心理反应。情感就其内容而言是丰富多样的,也就是说,人的情感的根源在于极其多样的自然和文化的需要。凡是能满足已激起的需要或能促进这种需要得到满足的事物,便引起积极的情绪状态,从而作为稳定的情感而巩固下来。凡是不能满足这种需要或是可能妨碍这种需要得到满足的事物,便引起消极的情绪状态,从而也同样作为情感而巩固下来。因此说,情感是人所特有的,它是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带有社会历史性。

  2.审美情感在创造活动中是联系感知、表象、想象、联想、理解、判断等心理因素的中间环节,是将诸种心理功能综合在一起的“混凝土”,是推动艺术创造思维进展的内驱力。在艺术创造主体的创造活动中,感知、表象、联想、理解、判断这些心理因素都含有情感因素,或是在情感因素的推动下在艺术创造中发挥作用的。在审美中,审美对象引起的感觉、知觉、表象本身就带有一定的情感因素,而在知觉、表象基础上进行的想象和联想活动,更推动情感活动的自由地扩展和抒发。对艺术创造对象的审美理解、判断的过程、情感同样起一定的作用。理解判断中的爱与憎、是与非、美与丑,无一不受情感的驱动。在艺术创造中情感已经将这些心理功能综合起来了。成了混合在一起、推动整个艺术创造思维的内驱力。“情景交融”、“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就是古人在艺术创造中审美情感活动在艺术创造展开的描述,这里情感在艺术创作中的内驱力是显而易见的。

  3.与人的日常情感相比,创造主体的审美情感更加丰富、深沉和细腻,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同时具有很强的个性色彩。

  (四)审美理解

  (1)审美理解是人在审美过程中对主体与审美对象的相互联系、内容与形式的审美特性及其规律的认识、领悟或把握。理解是通过揭示事物间的联系而认识新事物的心理过程。按照理解深浅程度的不同,可将理解分为对事物外部联系的理解和对事物内部联系的理解,这两种理解形式在美感活动中都不是仅仅依靠概念、判断和推理的逻辑思维形式进行的。审美理解是与感知、联想、想象、情感等审美心理因素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具有生动的形象性。

  (2)审美理解是和感知、情感、想象等心理因素交织在一起的,领悟式的理解,它是一种透过表面直达深层的理解,它体现出积淀在感性中的理性,是审美判断和逻辑推理的结果。感知、想象、情感这些心理机制由于个人所具有的感性因素在其中占据,所以它们之中必然有许多不符合定式的东西,必然要有一个充满理性的过程对它们的结果进行一个修正,从而达到实际的要求。

  (3)审美理解是美感深化的表现和必要环节,它能够推动想象和联想的展开,并促成艺术意蕴的升华。对于每一部艺术作品内在意蕴和深刻哲理的认识和提升更不能脱离理解因素。在中国美学中,艺术作品常常追求一种“言外之意”、“弦外之音”或“象外之旨”;在西方美学中,艺术作品常常追求一种“寓意”、“意蕴”或“哲理”,但中外美学把这种追求都看作是审美的极致。艺术意蕴构成了艺术作品最深的层次,使得艺术作品在“有意味的形式”中传达出一种极其特殊的艺术魅力。显然,只有调动审美心理中的理解因素才能提升出艺术形象的深刻内涵,并促成艺术作品产生深邃的人生哲理和艺术意蕴。

  感知、想象、情感、理解作为艺术创造过程中的心理机制,虽然各有不同的发生作用和顺序,但实际上它们是互相依赖的,相互区分不是那么明显,缺少一个环节都有可能使升华难以实现。这个心理机制过程实现了从采集到整理到加工的全过程,推动了艺术创造的进程在艺术家头脑中的逐步发展和飞跃,对于艺术创造有着极其重大的作用。

  二、艺术思维

  (一)形象思维

  1.形象思维是艺术家在创作活动中,从发现和体验生活到进行艺术构思,形成艺术意象,并将其物化为艺术形象或艺术情境的整个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主要思维方式。形象思维是艺术的认识过程离不开具体的活动着的人和环境。它的思维过程离不开形象,并且把认识的结果用活生生的形象表现出来的思维方式。离开具体、生动的形象,形象思维就无法进行。

  关于形象思维,文艺界和学术界至今仍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但多数人都已承认这一思维现象的存在。作为一种艺术的思维方式,它是人类能动地认识和表现世界的基本形式之一,是艺术地把握世界的特殊思维形式,也是艺术家审美感受力和艺术感受力的体现。艺术创作是一种形象思维。别林斯基说:“哲学家用三段论法,诗人用形象和图画说话。”艺术创作始终和具象可感的形象连在一起。在整个创作过程中,形象性是最突出的美学特征。另外,形象思维的过程不依靠逻辑推理,而是始终依靠想象、情感等多种心理功能。因此,形象思维成为艺术创作和欣赏的主要思维方式。

  形象思维最基本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第一,具象性,即形象思维过程始终不能离开感性形象。如同抽象思维始终离不开概念一样,形象思维的特点是自始至终离不开具体可感的形象,总是运用形象来进行思维。

  第二,情感性,情感是人展开形象思维的动力,也是贯穿于整个形象思维过程的重要心理因素。在情感的作用下,感知、联想、想象等成为形象思维的主要心理活动方式。

  第三,创造性,即形象思维过程依靠想象、情感、理解等多种心理功能,能够在表象的基础上创造出从未有过的新形象、新事物。

  第四,整体性,如果说抽象思维侧重于分析,那么形象思维更侧重于综合。形象思维更强调从整体上去把握事物,通过事物的整体形象来把握其内在的本质和规律。

  由于形象思维具有的这些基本的特点,因而它成为了艺术创作和欣赏的主要思维方式。

  首先,艺术创作的全过程始终离不开具体可感的形象,艺术家在着手创造艺术形象之前,先经过一个艺术体验或构思的过程,将要创造的形象,已经以表象的形式在他的头脑中自发和自觉地活动起来。形象思维的这种具象性特点,可以被所有艺术家的创作实践所证实。鲁迅在谈到阿Q这一人物形象的产生时说过,阿Q的形象,在我心目中似乎已有了好几年。”许多作家艺术家在这一点上有相同的体会,他们将要塑造的人物形象实际上已经在他们头脑中酝酿构思了相当长的时间。艺术家在创作时,大量具体可感的事象和物象,与创作主体的情感和心智相交融,作为主体进行形象思维的基本依据和材料,使其逐渐衍生和形成为审美的艺术意象。而当艺术家将艺术意象不断完善并欲物化为艺术形象时,他所赖以思维的众多事象或物象并未失去其具体性与可感性,只是这些事象与物象已经不是最初的状态,而是经过与艺术家审美情感及心智的交融与化合,已经成为升华了的事象与物象,其具体可感性依然突出和鲜明。

  其次,艺术创作的全过程始终依赖想象、情感等多种心理功能,因而艺术创作的主要思维方式只能是形象思维。哲学家的思维方式是抽象思维,是用概念或范畴来进行判断和推理,它需要客观地、冷静地对待事物,揭示出潜藏于事物中的“真”。而艺术家的思维方式,主要是形象思维,它离不开艺术家生动的想象和丰富的情感,艺术家通过积极能动的创造活动,发掘出蕴藏在事物中的“美”。在艺术创作中,想象是核心,情感是动力,离开了想象和情感,就没有艺术。

  再次,艺术创作的全过程始终具有整体性的特点,这也是形象思维的一个基本特点。为了保持一个艺术作品的整体性,作家可以忍痛割爱,删去某些或许够得上精彩的情节和细节;**艺术家则可以剪掉许多拍摄精致的画面和镜头。据说罗丹在完成巴尔扎克雕像的过程中多次进行了加工修改,有一次在完成雕像的雏形后,他找来三个学生征求意见,哪知这三个学生都对雕像的那双手赞不绝口,有的赞扬说只有上帝才能创造出这双手,有的赞扬说单凭这双手可以使罗丹在艺术史上不朽。罗丹听完后,出乎他们意料之外,抡起斧子砍掉了雕像的这双手,并且告诉学生们,“傻子们,这双手太突出了!它们已经有了它们自己的生命,它们已不属于这个雕像的整体了。所以我不能不把它们砍掉。记着,而且好好地记着:一个真正完美的艺术品,没有任何一部分是比整体更加重要的。”

  由此可见,形象思维的这些基本特点完全符合艺术创作的需要,显然,形象思维是艺术创作基本的和主要的思维方式。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艺术创作是人类高级的、复杂的审美创造活动,远不是那么简单和单纯,艺术创作是以形象思维为主,但同时也离不开抽象思维和灵感思维。

  2.形象思维具有具象性、情感性、创造性等特性。形象思维的具象性是指形象思维始终以具体可感的事象或物象作为思维的材料;形象思维的情感性是指形象思维过程中渗透着丰富的审美感情色彩形象思维的创造性是指在原有思维材料基础上促成新形象或新意境的生成。

  (二)抽象思维

  1.艺术创作是人类高级的、复杂的审美创造活动,艺术创作以形象思维为主。那么,是不是艺术创作就不需要抽象思维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尽管形象思维是艺术创作的主要方式,但抽象思维也是不可缺少的。

  抽象思维是人类最普遍的思维形式,是运用概念来进行判断、推理和论证的一种思维方法。抽象思维主要应用于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等领域中的理论研究和逻辑推理。从通常的意义来看,科学研究虽以抽象思维为主,但有时也需要形象思维,通过对形象思维中想象、联想、情感等因素的借助,推动科学研究、社会管理及物质生产等项事业的发展。

  2.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可以在艺术家的创造活动中相互交叉的转化。必须强调指出的是,抽象思维在艺术活动中,必须服从于形象思维的规律,有机融合在形象思维之中,如钱钟书先生所讲“理之在诗,如水中盐……无痕有味。”事实上,在艺术活动中,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也正是这样相互融合、彼此渗透,共向发挥作用。

  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都是人们对现实的把握,二者不是相互对立和排斥的关系,也不能互相代替,而是在不同的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之中相辅相成地发挥作用。由于社会各类实践活动性质的差异,人们对于二者的采用也各有侧重。艺术家在审美创造中主要地要使用形象思维,而哲学家、科学家以及更多从事社会管理及物质生产的人们则主要地使用抽象思维。同时,艺术创作也离不开抽象思维。在艺术构思与创造的过程中,尤其是某些宏篇巨制,需要较长的时间,不像一些小型的即兴之作,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艺术家必须有一个完整的艺术构思才能开始创作。诸如作品体裁的选择、主题的提炼、结构的安排、人物性格的设计、表现手法的选择等等,都离不开抽象思维活动。有些作品还包含一定的哲理思考,这就更离不开抽象思维。现在,科技的发展为艺术带来了新的转机。如高科技在**中的运用已非常之多。这也证明,艺术创作主要依靠形象思维,但也离不开抽象思维。

  (三)灵感

  1.灵感是指艺术家在创造活动中,由于大脑皮质的高度兴奋,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心理状态,是艺术家在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的基础上,意识和无意识的相互作用,突然激发的、情绪特别亢奋的、极富创造力的精神状态。

  灵感可分为两种:一是在形象思维中爆发的灵感;一是在抽象思维中爆发的灵感。前者在艺术构思过程中出现的机会较多,后者在科学思维过程中出现的机会较多。这是为艺术家和科学家都承认并经历过的。

  灵感是艺术家长期精心构思、艰苦寻觅的精神能量在一瞬间的突然爆发,它与无意识或潜意识也有一定的关系。所谓无意识,或者潜意识和下意识,是相对于意识而言的。在普通心理学中,无意识指人的不知不觉、没有意识的心理活动。艺术创造是艺术家有目的、有意识的一种创造性活动,因此,艺术创作中意识的作用,得到普遍的承认。但是,对于艺术刨作中究竟有没有无意识的作用,就存在着截然不同的意见了。我们认为,从总体上看,艺术创作无疑是艺术家有目的、有意识的创造活动,意识在艺术创作中起着主要和支配的作用。然而,艺术创作中又确实存在着一些无意识或下意识的活动,这种无意识或下意识常常成为激发顿悟、灵感的契机,也常常成为表演艺术二度创作的最佳瞬间。事实上,无意识或下意识并不神秘,它其实也是人的一种正常心理活动。意识与无意识之间构成了一种辩证的关系。

  现代生理学、心理学和思维科学的发展,正在逐步揭开灵感的奥秘。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现象,灵感具有突发性、超常性、易逝性等特征。

  在艺术创作活动中,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灵感构成了十分复杂的辩证关系,它们彼此渗透、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艺术思维。在艺术思维中,形象思维是主体,抽象思维和灵感也在积极发挥作用。灵感是形象思维的深度表现。

  2.灵感的特征:突发性、超常性、易逝性。

  3.形象思维与灵感有一定的联系,二者往往交互作用。

  总之,在艺术思维中,形象思维是主体,但抽象思维和灵感思维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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